钻进油气层的井控作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可修改编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可修改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各可修改编辑管理(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含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控要求,均执行《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的试油(气)、射孔、小修、大修、增产增注措施等井下作业施工。
第二章设计的井控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控设计。
第八条地质设计(送修书或地质方案)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及固井质量等资料,提供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区域的注水注汽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
第九条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套管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查阅钻井井史,参考钻井时钻井液密度,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施工所需的井口、井控装备组合的压力等级。
提示本井和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可修改编辑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
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应以钻井资料显示最高地层压力系数或实测地层压力为基准,再加一个附加值。
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实施细则
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实施细则第1条钻开油、气层后,每次起下钻(离上次活动时间超过5d)对闸板防喷器及手动锁紧装置开关活动一次。
定期对井控装置进行试压,每次试压后应对井控装置固定螺栓进行紧固。
第2条钻井队按工程设计选择钻井液类型和密度值。
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随钻地层压力监测,当发现实际与设计不相符合时,按设计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实施。
若遇紧急情况(溢流、井涌或井喷),钻井队可先处理,再及时上报。
第3条发生卡钻需泡油、混油或因其它原因需适当调整钻井液密度时,应确保井筒液柱压力不应小于裸眼段中的最高地层压力。
第4条探井二开以后、其它井三开以后井段,每只新入井的钻头开始钻进前以及每钻进300m,都要以1/3~1/2钻进排量循环一定时间,待钻井液循环正常后测一次低泵速循环压力,并作好泵冲数、流量、循环压力记录(见附录9)。
第5条下列情况需进行短程起下钻检查油气侵和溢流(稠油井不进行短程起下钻):(一)每钻开新油气层后第一次起钻前;(二)溢流压井后起钻前;(三)钻开油气层井漏堵漏后起钻前;(四)钻进中曾发生严重油气侵但未溢流起钻前;(五)需长时间停止循环进行其它作业(电测、下套管、下油管、中途测试等)起钻前。
第6条短程起下钻的基本作法如下:(一)一般情况下试起10柱~15柱钻具,再下入井底循环观察一个循环周,循环检测油气上窜速度,若油气侵上窜到井口的时间大于提下钻时间,便可正式起钻。
油气上窜速度计算公式(附录10)采用“迟到时间法”,同时根据井深附加一定的附加时间,深井(大于4000m)附加时间不宜小于8h,否则应循环排除受侵污钻井液并适当调整钻井液密度后再起钻。
(二)特殊情况时(需长时间停止循环或井下复杂时),将钻具起至套管鞋内或安全井段,停泵观察一个起下钻周期或停泵所需的等值时间,再下回井底循环一周,观察一个循环周。
若油气侵上窜到井口的时间小于等值时间,应调整处理钻井液;若油气侵上窜到井口的时间大于等值时间,便可正式起钻。
钻开油气层的井控工作
分流演习。
1、提起泥浆池液面指示器的浮子。 2、发出声音警报。 3、固定方钻杆和钻杆接头,停泵。 4、打开分流器放喷管线阀门(如果不是自动的)。 5、准备关分流器。 6、 打开适当的排出管线,以便向下风方向分流。 7、把泵的上水管线接到加重钻井液的贮备罐中。 8、准备开泵。 9、熄灭所有的火源。 10、准备撤退所有非必要人员。 11、 准备进行在紧急情况下的弃井程序。 表示当完成这一步骤后,记录所需时间。
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与验收工作
1、加强地层对比,进行可靠的地质预报,在进人油气层前50100m,按照下一步钻井所设计的最高钻井液密度值,调整 井内钻井液密度,通过在井口施加当量压力的方法,对裸眼 地层进行承压能力检验。 2、调整井必须指定专人按要求检查邻近注水井、注气井停注、 泄压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上级地质、工程部门。 3、由钻井队技术干部向全队职工进行工程、地质、钻井液和 井控装置等四个方面的技术措施交底,并提出具体要求。 4、以班组为单位落实责任制。按要求进行防喷演习,并将演 习情况记录于 “防喷演习记录表” 中。 要求:在钻进和空井状态下应在3min内控制住井口。 起下钻作业状态应在5min内控制住井口。 此外,在各次开钻前,特殊作业(取心、测试、完井 作业等)前,都必须进行防喷演习,达到合格要求。
其它作业中井控防喷工作
进行电测、固井、中途测试、试油等作业时,必须做 好井控的防喷工作。 1、电测前井内情况必须正常、稳定。若电测时间长。应考虑 中间通井循环再电测。 2、下套管前, 应换装与套管尺寸相同的防喷器芯子。固井的 全过程(起钻、下套管、固井)应保证井内压力平衡,在 注水泥侯凝期间,应防止水泥失重造成井内压力失衡。 3、中途测试和先期完成井,在进行作业之前观察一个作业期 时间,以保证井控安全。起、下钻杆或油管必须在井口装 置符合安装、试压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4、 试油前应按设计安装好放喷测试管线和井口装置并试压合 格。空井射孔时,井内液柱压力必须平衡射孔层段的地层 压力;负压射孔时,井口装置的承压能力必须达到相应的 压力等级;无电缆射孔时,必须装好井口控制闸阀。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2.钻井必须装防喷器。 3.钻井液密度附加值可选择下列两种方法之一确
定: (1)油水井为0.05-0.10g/cm3,气井为0.07-
0.15g/cm3; (2)油水井为1.5-3.5MPa,气井为3.0-5.0MPa。 4.在一口井的同一裸眼井段中,不应有二个不同
9.井控装备的试压.检验 在井控车间.井上安装好后.钻开油气层前 及更换井控装备部件后都要进行清水试压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四、 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
1.技术措施交底; 2.钻井液密度及其它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3.各种井控装备及其专用工具.消防器材.防
爆电路系统配备齐全,运转正常; 4.落实溢流监测岗位.关井操作岗位和钻井
控装备额定工作压力.套管抗内压强度的80%和 地层破裂压力所允许关井压力三者中的最小值; 5.钻开油气层后,起钻前要进行短程起下钻并循 环观察,要控制起下钻速度; 6.钻开油气层后,定期对闸板防喷器开.关活动。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六、 防火 防爆 防硫化氢措施 和井喷失控的处理
1.井场钻井设备的布局要考虑防火的安全 要求;
2.对井控操作证者,要每两年由油田组织井控培 训中心(点)复训一次,复训考核不合格者, 应吊销井控操作证。
3.井控培训要求: (1)对工人的培训,要以能及时发现溢流.正确
实施关井操作程序.及时关井,会对井控装备进 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为重点。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2)对钻井队干部的培训,要以正确判断 溢流.正确关井,迅速建立井内压力平衡, 能正确判断井控装备故障,具有实施井 喷及井喷失控处理能力为重点。
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
03 井控设备检查与维护保养制度
CHAPTER
井控设备日常检查内容
井口装置
防喷器
检查井口装置是否完好, 有无破损、变形、渗漏
等现象。
检查防喷器及其控制系 统是否正常工作,密封
性能是否良好。
压井管汇
检查压井管汇各阀门、 管线是否完好,有无渗
漏现象。
节流管汇
检查节流管汇各阀门、 管线是否完好,节流阀
性,确保油气层安全开采。
井口装置安装与调试
03
安装井口装置并进行调试,确保井口装置性能可靠,满足油气
开采要求。
05 应急情况下的井控措施及处置方法
CHAPTER
溢流、漏失等异常情况识别
观察井口压力变化
通过实时监测井口压力, 及时发现压力异常升高或 降低的情况,判断是否存 在溢流或漏失。
监测返出钻井液量
观察井口压力
关井后,应持续观察井口压力 变化,为后续处置提供依据。
注意事项
在关井过程中,要确保操作迅 速、准确,避免误操作引发更
严重的事故。
压井液选择和压井方法
压井液选择
根据井筒压力、地层特性和漏失情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压井液类型和密度。
压井方法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压井方法,如司钻法、工程师法等,确保压井作业安全有效。
故障诊断与排除方法
井口装置故障
如发现井口装置存在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故障原因并进行修复;如无法修复,应 及时更换损坏部件。
防喷器故障
如发现防喷器存在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故障原因并进行修复;如无法修复,应及 时更换损坏部件或整套防喷器。
压井管汇和节流管汇故障
如发现压井管汇或节流管汇存在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故障原因并进行修复;如无 法修复,应及时更换损坏部件或整套管汇。同时,要检查相关阀门和管线的密封性能,确 保其正常工作。
控压钻井技术规程
控压钻井技术规程一、打开油气层前准备1、打开油气层前要进行控压技术交底(交底容:地质、工程、钻井液和井控装备、控压措施等方面);技术交底由钻井监督和地质监督组织,预测地层硫化氢含量高地层压力异常井有有项目部井控专家组织,井队、录井、泥浆、控压、定向井及井控专家等相关人员参加,可以在钻开油气层验收时进行。
交底要以本井钻井、地质设计和本井实际情况为依据,全面分析可能存在的井控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形成本井控压钻井作业指令书由井队遵照执行。
如油田有新的规定,按油田规定执行。
2、由项目经理部依据设计确定钻开油气层的密度。
3、对井控装备、硫化氢检测与防护、泥浆材料、重浆及除硫剂的储备、人员配备、井控专家到井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钻开油气层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打开油气层。
4、根据邻井实钻情况,预测油气显示层位井深,在钻开显示层前要预先在钻井液中加入2%的除硫剂进行预处理,并维持出口钻井液的PH值为11以上,现场除硫剂储备不少于5吨(以设计为准),新浆补充须符合钻井时的PH值和除硫剂的含量;5、根据钻井井控实施细则或钻井设计的相关规定,现场确保储备比重1.40g/cm3以上重浆有效量80m3以上,石灰石储备100吨以上(以设计为准)。
6、强化泥浆和录井坐岗监测制度,无论任何作业工况,钻井班都必须落实专人24小时坐岗,观察钻井液池液面变化和钻井液出口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溢流,迅速准确关井,并按汇报程序汇报。
7、奥系目的层作业,钻具必须带两只浮阀(MWD接头前和出套管鞋安装),起钻前必须在井底充分循环(一周半以上)进出口钻井液密度差不超过0.02g/cm3正常后方可进行起钻作业,油气层以上300m严格控制起钻速度,起钻必须按起出钻具体积(闭排)的1.5倍挤灌井浆。
地质录井队人员和泥浆坐岗人员必须依次记录灌入量,并核对与起出钻具体积是否相符,同时要观察灌钻井液的间隙中出口管是否断流等情况。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井控技术是保证石油天然气钻井作业安全的基础技术,做好井控工作, 既有利于发现和保护油气层,以可防止井喷和着火事故的发生.第二条:井喷失控是钻井工程中性质严重,损失巨大的灾难性事故.一但发生井喷失控,将使油气资源受到严重破坏,还易酿成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毁坏,油气井报废,自然环境污染,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勘探,开发 ,钻井,技术监督,安全,环保,物资,装备,培训等部门,必须十分重视,各项工作必须有组织地协调进行.第四条:井控工作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置,钻开油气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安全措施,井喷失控的处理, 井控技术培训和井控管理制度等八个方面.第五条:本细则是为贯彻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而制定的,凡在新疆油田进行作业的相关单位都必须按此细则执行。
第六条:本细则井控设计、井控装置、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井控作业等部分,未全面考虑欠平衡钻井作业。
欠平衡钻井作业中的特殊井控技术和管理,由其钻井工程设计作详细规定。
第二章井控设计第七条:井控设计是钻井,地质工程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满足井控安全的钻前工程及合理的井场布置。
参照执行Q/CNPC—XJ 0281—1999《钻井井场设备布置技术要求》规定的井场面积与设备布置。
二、钻井地质设计中应有:全井段的地层压力梯度,地层破裂压力梯度(预探井除外),注采井分层动态压力数据以及浅气层、邻近井资料;区域探井和重点探井设计时应安排地震测井(VSP)。
三、适合地层特性和满足井控要求的钻井液类型和密度,合理的加重钻井液、加重剂和其它处理剂储备。
(预探井或外甩井、无取芯和岩屑资料,可选用地面露头岩样分析,以获得钻井液设计的基础资料。
)四、合理的井身结构。
五、满足井控作业安全的各次开钻井控装备六、有针对性的井控技术措施。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各管理(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含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控要求,均执行《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的试油(气)、射孔、小修、大修、增产增注措施等井下作业施工。
第二章设计的井控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控设计。
第八条地质设计(送修书或地质方案)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及固井质量等资料,提供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区域的注水注汽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
第九条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套管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查阅钻井井史,参考钻井时钻井液密度,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施工所需的井口、井控装备组合的压力等级。
提示本井和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
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应以钻井资料显示最高地层压力系数或实测地层压力为基准,再加一个附加值。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二○○二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井控设计第三章井控装备第四章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第五章钻开油气层和井控作业第六章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第七章井控技术培训第八章井控工作九项管理制度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井控技术是保证石油天然气钻井安全的关键技术。
做好井控工作,既有利于发现和保护油气层,又可有效地防止井喷、井喷失控或着火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井喷失控是钻井工程中性质严重、损失巨大的灾难性事故。
一旦发生井喷失控,将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使油气资源受到严重破坏,造成环境污染,还易酿成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毁坏甚至油气井报废。
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油气田(管理局或勘探局、油气田分公司)的勘探、开发、钻井、技术监督、安全、环保、物资、装备和培训等部门,必须十分重视,各项工作必须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井控工作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和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技术培训以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八个方面。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钻井。
各油气田应以本规定为准,结合本地区油气井钻井的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并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备案。
进入该地区的所有钻井队伍必须执行该细则。
在浅海、滩海地区钻井,还应结合自身特点,补充有关技术要求。
第二章井控设计第六条井控设计是钻井、地质工程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全井段地层孔隙压力梯度、地层破裂压力梯度,注采井分层动态压力以及浅气层、邻井资料。
二、满足井控要求的钻前工程及合理的井场布置。
三、适合地层特性的钻井液类型和密度,合理的加重钻井液、加重剂和其它处理剂储备。
四、合理的井身结构。
五、满足井控作业的各次开钻井控装备。
六、有针对性的井控技术措施。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强化钻井过程中的井控安全管理,严防井喷失控、H2S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钻井井控技术规程》(以下简称SY/T6426-2005)等行业标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010]579号文)及局、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特修订华北石油局、分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井控”是指钻井过程中井底压力的控制。
井控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装备配套、安装维修、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计划、财务、设计、地质、安全、生产组织、工程、装备、监督、培训等部门分头把关、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完成。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了各级钻井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井控管理制度、井控技术培训、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S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应急抢险等内容。
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级井控,搞好二级井控,杜绝三级井控”。
井控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班组,要害在岗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华北分公司现行勘探开发区域内石油天然气钻井过程中的井控管理。
承包其他油田企业钻井施工的须遵守其相关井控管理规定。
第二章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井控管理组织机构依据“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管理。
分别成立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领导小组。
各级组织必须配备专(兼)职井控管理人员。
(一)钻井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或安全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环保、物资装备、人力资源、计划财务等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部有关领导组成。
(二)项目部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或井控主管人员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主管人员及各钻井队队长组成。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进一步推进辽河油田井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预防井喷、杜绝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涉及到地质、钻井、录井、测井和试油等专业,以及勘探开发、钻井工程、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工程监督、质量安全环保、物质装备和教育培训等部门。
各专业和部门必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三条井控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井控、环保、联防联治”的原则,严细认真、常抓不懈地做好井控工作,实现钻井作业本质安全。
第四条辽河油田井控工作的指导方针是“立足做好一次井控,快速准确实施二次井控,杜绝发生井喷失控”。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辽河油田范围内的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含侧钻井,下同)工程,浅海钻井参照本细则。
油田公司有关部门和进入辽河油田作业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所属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六条欠平衡钻井作业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欠平衡钻井井控技术管理的意见》、《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和本细则。
第二章井控风险识别第七条辽河油田地处渤海湾辽河平原,钻井施工地区多为农田、河流水网、苇塘、浅海及自然保护区,征地有一定难度。
油区内地质条件十分复杂,具有多断块、多套含油层系、多储层岩性、多油藏类型、多油品性质等特点。
其中稠油、超稠油所占较大比例,部分区块分布浅气层,属中低压油气田。
每年的11月至来年3月气温基本在零度以下,气候较寒冷。
第八条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辽河油田钻井井场环境、油藏类型、油品性质、压力资料和工艺技术,按照不同的井型、井别、施工区域,对钻井工程进行井控风险级别划分。
第九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辽河油区井控风险划分为Ⅰ、Ⅱ、Ⅲ级:(一)Ⅰ级风险井:预探井、“三高”油气井、滩海人工端岛钻井。
(二)Ⅱ级风险井:详探井、评价井、气井、含浅气层开发井、注水区块调整井、稠油蒸汽驱块调整井。
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过程的井控要求
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过程的井控要求第十三条起下泵杆作业的井控要求。
(一)配备施工所需的泵杆变扣和泵杆悬挂器。
(二)采油(气)树两侧的生产闸门处于开启状态。
(三)发生溢流时,应立即抢装泵杆悬挂器,如果喷势较大无法安装泵杆悬挂器,应立即将泵杆丢入井内,关闭井口。
第十四条射孔作业的井控要求。
(一)常规电缆射孔。
1.射孔前,要安装射孔防喷器(闸门)、压井管汇(线)、(放喷管线)等井控装备,并按要求进行试压。
认真核对“射孔通知单”,确保射孔层位及井段准确无误。
2.射孔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预压井,压井后方可进行射孔施工,射孔队必须配备专用射孔电缆剪。
3. 射孔过程中,作业队要指派专人负责观察井口显示情况,若液面不在井口,应及时向井筒内灌入同样性能的压井液,保持液面在井口。
4.射孔过程中发生溢流时,应立即停止射孔,快速起出枪身实施关井;若来不及起出枪身时,由现场监督负责根据溢流性质和大小决定抢下钻具的深度和剪断电缆时机后实施关井。
由射孔队负责剪断射孔电缆,作业队负责关闭射孔防喷器(闸门)或全封闸板。
5.射孔结束起射孔枪身时,应控制电缆上提速度。
起出枪身后应立即下管柱,不允许空井。
6. 预测能自喷的井、解释为气层或含气层的井不得采用常规电缆射孔方式进行射孔作业。
(二)油管传输射孔。
1.下射孔管柱前,要安装压井和节流管汇(线)等,并按照本规定中的规定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2.定位、调整管柱后安装采油(气)树,采油(气)树压力级别要与地层压力相匹配。
3.射孔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预压井,压井后方可进行射孔施工。
4.起射孔管柱前,应根据测压数据确定压井液密度和压井方法进行压井施工,并安装防喷器。
第十五条诱喷作业的井控要求。
(一)抽汲诱喷。
1.对压力系数大于1.0的地层,应控制抽汲强度。
每抽汲完成一次后,将抽子提出,关闭油管闸门,观察20分钟,无自喷显示后,方可进行下一次抽汲。
2.抽汲出口与计量罐之间连接的管线应使用钢制管线,并按照本规定要求锚定牢固。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4版)
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不受破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结合长庆油田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贯彻集团公司“警钟长鸣、分级管理、明晰责任、强化监管、根治隐患”的井控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积极井控”的理念,严格细致,常抓不懈地搞好井控工作,实现钻井生产安全。
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长庆油田公司的勘探开发、工程技术、安全环保、消防保卫、物资装备和教育培训等部门,钻井承包商工程技术及其他对应的主管部门都必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四条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级井控、强化二级井控、做好三级井控预案”。
井控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要害在岗位”。
第五条本细则规定了长庆油田井控设计;井控装臵配套、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钻S、防CO等有毒开油气层前准备和检查验收;油气层钻进过程中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有害气体安全措施;井喷应急救援处臵;井控技术培训;井控管理组织及职责;井控管理制度等九个方面内容。
适用于长庆油田公司及在长庆油田施工的钻井承包商。
第六条欠平衡钻井作业中的井控技术和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欠平衡钻井井控技术管理的意见》、《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SY/T 6543.1、SY/T 6543.2、SY/T 6543.3)和本细则。
第二章井控设计第七条每口井进行地质、钻井工程设计时,要根据长庆油田钻井井控风险分级,制定相应的井控装备配臵、技术及监管措施。
长庆油田钻井井控风险分级如下:1.气田:一级风险井:“三高”井、区域探井、气体欠平衡井、水平井。
二级风险井:一级风险井以外的气井。
2.油田:一级风险井:“三高”井、欠平衡井、水平井。
二级风险井:探井、评价井、调整更新井、老井侧钻井、原始气油比大于100m3/t的井。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定
第四十二条 井控培训单位在教师、教材、教具等方面,要达到总公司规定的标准,井控培训 教师必须取得总公司人教局教育培训部门认可的教师合格证。井控培训单位须经总公司钻井工 程局授权才具有颁发井控操作证的资格。 第四十三条 实行井控操作证制度。凡直接指挥钻井队现场生产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井控 监督、井控车间现场服务人员、钻井队于部和正副司钻、安全员都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井控操 作证。没有取得井控操作证的领导干部和技术入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不得上岗操作。凡未取 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对并控操作持证者,要每两年由油田组 织井控培训中心(点)复训一次,复训考核不合格者,应吊销井控操作证。各油田技术安全部 门负责监督执行井控操作证制度。 第四十四条 井控培训要求: (一)对工人的培训重点,要以能及时发现溢流、正确实施关井操作程序、及时关并为主。 (二) 对井队干部的培训重点,要以正确关井、迅速建立井内液柱压力平衡为重点。 (三)对钻井公司的主任工程师(总工程师)的培训重点,要立足于井控工作的全面 监督管理、复杂情况下的二次控制及井喷失控事故的处理。
第三章 井控装备
第十条 井控装备及其工具的配套按原石油工业部《科学钻井装备配套标准》执行。液压防喷 器压力等级的选用以全井最高地层压力为依据。淘汰手动式防喷器。 第十一条 根据不同地层压力选用不同压力级别防喷器装置和组合形式。并按以下组合形式进 行选择: (一)
图1 选用压力等级为l4MPa时,其防喷器组合有四种形式供选择(见图1、图2、图3图4)。
第四章 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一条 钻开油气层前钻井队必须做到: (一) 向全队职工进行地质、工程、泥浆和井控装备等方面的技术措施交底。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钻开油气层前的检查验收制度,未经钻井二氧单位到钻井队 组织检查验收并批准,不准钻开油气层。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附件1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二OO六年五月十九日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井控设计•第三章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第四章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和检查验收•第五章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第六章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第七章井控技术培训•第八章井控管理•第九章附则附录:1. 井口装置组合图2. 关井操作程序3. 顶驱钻机关井操作程序4. 防喷演习记录表格式5. 坐岗记录表格式6. 钻开油气层检查验收证书格式7. 集团公司钻井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推进集团公司井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集团公司井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不受破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井控、环保,联防联治”的原则,严格细致,常抓不懈。
•• 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油气田(管理局或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钻井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物资装备和教育培训等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 第四条井控工作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井及完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井控技术培训以及井控管理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钻井。
第二章井控设计第六条井控设计是钻井地质和钻井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油田地质、工程设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井控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井控设计。
第七条地质设计书中应明确所提供井位符合以下条件:油气井井口距离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油库、河流、水库、人口密集及高危场所等不小于500m。
若安全距离不能满足上述规定,由油(气)田公司与管理(勘探)局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评估、环境评估,按其评估意见处置。
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操作规程
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操作规程1.1 井控设计1.1.1 地质设计书中应包含3.1.1内容。
1.1.2 根据物探资料以及本构造邻近井和邻构造的钻探情况,地质设计应提供全井段地层孔隙压力和地层破裂压力剖面(裂缝性碳酸盐岩地层可不作地层破裂压力曲线,但应提供邻近已钻井地层承压检验资料)、浅气层资料、油气水显示和复杂情况。
1.1.3 在已开发调整区钻井,要及时查清注水、注气(汽)井分布及注水、注气(汽)情况,提供分层动态压力数据。
钻开产层前应采取停注、泄压和停抽等措施,直到相应层位套管固井候凝完为止。
1.1.4 在可能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地区钻井,地质设计应对其层位、埋藏深度及含量进行预测,并在工程设计书中明确相应的安全和技术措施。
1.1.5 根据地质设计提供的资料,钻井液密度设计应以各裸眼井段中的最高地层孔隙压力当量钻井液密度值为基准,另加一个安全附加值。
a) 油井、水井的安全附加值为0.05g/cm3~0.10g/cm3或增加井底压差1.5MPa~3.5Mpa;b) 气井的安全附加值为0.07g/cm3~0.15g/cm3或增加井底压差3.0MPa~5.0MPa;c) 含硫油气井的安全附加值应取上限;d) 具体选择时,还应考虑下列影响因素:1)地层孔隙压力预测精度;2)油、气、水层的埋藏深度;3)预测油气水层的产能;4)地层流体中硫化氢含量;5)地应力和地层破裂压力;6)井控装置配套情况。
1.1.6 井身结构和套管设计应满足以下井控要求。
a) 同一裸眼井段内原则上不应有两个以上压力梯度差值过大的油气水层;b) 探井、超深井、复杂井的井身结构应充分估计不可预测因素,留有一层备用套管;c) 在地下矿产采掘区钻井,井筒与采掘坑道、矿井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00m,表层或技术套管下深应封住开采层并超过开采段100m以上;d) 套管下深要考虑下部钻井最高钻井液密度和溢流关井时的井口安全关井余量;e) 含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高压气井的油层套管,有害气体含量较高的复杂井技术套管,其材质和螺纹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且环空水泥应返至地面。
石油钻井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井控设备介绍 防喷器 射孔防喷器(闸门)及防喷管
简易防喷装置
采油(气)树 内防喷工具 防喷控制台 压井汇管 节流及相匹配的闸门等
井控设备介绍
防喷器分类: 环形防喷器包括锥形胶芯环形防喷器,球形胶芯环形 防喷器,筒形胶芯环形防喷器。
闸板防喷器按控制方式分为液动和手动闸板防喷器,
第27条,新增“预计为气层的井不应进行抽吸作 业”的要求。 另外本章还新增加了“压井作业”、“拆卸井口 ”、“冲砂作业”、“钻磨作业”、“不连续作 业”等各项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要求。新增关于“ 油管射孔”、“过油管射孔”过程中的井控要求 。 本章内容更改的比较多,由原来的8条增加为14 条。 第五章:第32条,新增“井场若需动火”,应执 行SY/T5858《石油工业动火安全规程》中的规定 要求。
设计编制中容易发生的一些问题
问题一:地质设计中应提供的资料不全,有的
资料过于陈旧,没有参数价值,尤其是地质设
计中提供的压力资料及与邻井的连通情况等资
料,经常出现缺项的情况,使工程设计之中的
防喷措施制定缺少依据。还有的地质设计中所
给出的资料过于陈旧,根本没有参考价值,使
工程设计无所适从。
设计编制中容易发生的一些问题
系统工程,涉及各管理(勘探)局、油
(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
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
培训等部门。要求所有涉及到的单位、部
门和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树立“以人为本” 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有效组织、协调,使《规定》真正 落到实处,井控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四是井下作业井控工作包括的内容: 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 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 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 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各管理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第四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含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控要求,均执行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的试油气、射孔、小修、大修、增产增注措施等井下作业施工;第二章设计的井控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控设计;第八条地质设计送修书或地质方案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及固井质量等资料,提供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区域的注水注汽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第九条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套管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查阅钻井井史,参考钻井时钻井液密度,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施工所需的井口、井控装备组合的压力等级;提示本井和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应以钻井资料显示最高地层压力系数或实测地层压力为基准,再加一个附加值;附加值可选用下列两种方法之一确定:一油水井为-0.1g/cm3;气井为-0.15 g/cm3二油水井为-;气井为-MPa具体选择附加值时应考虑:地层孔隙压力大小、油气水层的埋藏深度、钻井时的钻井液密度、井控装置等;第十条施工单位应依据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做出施工设计,必要时应查阅钻井及修井井史等资料和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单位要按工程设计提出的压井液、泥浆加重材料及处理剂的储备要求进行选配和储备,并在施工设计中细化各项井控措施;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对井场周围一定范围内含硫油气田探井井口周围3km、生产井井口周围2km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国防设施、高压电线和水资源情况以及风向变化等进行勘察和调查,并在工程设计中标注说明和提出相应的防范要求;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复核,并制定具体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第十二条新井老井补层、高温高压井、气井、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井、大修井、压裂酸化措施井的施工作业必须安装防喷器、放喷管线及压井管线,其它情况是否安装防喷器、放喷管线及压井管线,应在各油田实施细则中明确;第十三条设计完毕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批同意不准施工;第三章井控装备第十四条井控装备包括防喷器、射孔防喷器闸门及防喷管、简易防喷装置、采油气树、内防喷工具、防喷器控制台、压井管汇和节流管汇及相匹配的闸门等;第十五条含硫地区井控装置选用材质应符合行业标准SY/T 6610-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的规定;第十六条防喷器的选择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防喷器压力等级的选用,原则上应不小于施工层位目前最高地层压力和所使用套管抗内压强度以及套管四通额定工作压力三者中最小者;二防喷器组合的选定应根据各油田的具体情况,参考推荐的附图进行选择;三特殊情况下不装防喷器的井,必须在作业现场配备简易防喷装置和内防喷工具及配件,做到能随时抢装到位,及时控制井口;第十七条压井管汇、节流管汇及阀门等的压力级别和组合形式要与防喷器压力级别和组合形式相匹配,其整体配置按各油田的具体情况并参考推荐的附图进行选择;第十八条井控装备在井控车间的试压与检验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井控装备、井控工具要实行专业化管理,由井控车间站负责井控装备和工具的站内检查验、修理、试压,并负责现场技术服务;所有井控装备都要建档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二在井控车间站内,应对防喷器、防喷器控制台、射孔闸门等按标准进行试压检验;三井控车间应取得相应的资质;第十九条现场井控装备的安装、试压和检验按各油田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放喷管线安装在当地季节风的下风方向,接出井口30m 以远,高压气井放喷管线接出井口50m以远,通径不小于50mm,放喷闸门距井口3m以远,压力表接在内控管线与放喷闸门之间,放喷管线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转弯时,转弯处要用锻造钢制弯头,每隔10m-15m填充式基墩或标准地锚固定;出口及转弯处前后均固定;压井管线安装在当地季节风的上风方向;第二十一条井控装备在使用中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防喷器、防喷器控制台等在使用过程中,井下作业队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并做好记录,保证井控装备处于完好状态;二油管传输射孔、排液、求产等工况,必须安装采油树,严禁将防喷器当作采油树使用;三在不连续作业时,必须关闭井控装置;四严禁在未打开闸板防喷器的情况下进行起下管柱作业;五液压防喷器的控制手柄都应标识,不准随意扳动;第二十二条采油树的保养与使用应按以下要求执行:施工时拆卸的采油树部件要清洗、保养完好备用;当油管挂坐入大四通后应将顶丝全部顶紧;双闸门采油树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外闸门,有两个总闸门时先用上闸门,下闸门保持全开状态;对高压油气井和出砂井不得用闸门控制放喷,应采用针型阀或油嘴放喷;第二十三条所有井控装备及配件必须是经集团公司认可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第四章作业过程的井控要求第二十四条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主要是指在作业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使用井控装备和工具,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快速安全控制井口,防止发生井喷、井喷失控、着火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第二十五条井下作业队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对在地质、工程和施工设计中提出的有关井控方面的要求和技术措施要向全队职工进行交底,明确作业班组各岗位分工,并按设计要求准备相应的井控装备及工具;二对施工现场已安装的井控装备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试压合格,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三施工现场使用的放喷管线、节流及压井管汇必须符合使用规定,并安装固定试压合格;四施工现场应备足满足设计要求的压井液或泥浆加重材料及处理剂;五钻台上或井口边应备有能连接井内管柱的旋塞或简易防喷装置作为备用内、外防喷工具;六建立开工前井控验收制度,对于高危地区居民区、市区、工厂、学校、人口稠密区、加油站、江河湖泊等、气井、高温高压井、含有毒有害气体井、射孔补孔井及压裂酸化井等开工前必须经双方有关部门验收,达到井控要求后方可施工;第二十六条现场井控工作要以班组为主,按不同工况进行防喷演习;第二十七条及时发现溢流是井控技术的关键环节,在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井口,以便及时发现溢流;第二十八条发现溢流后要及时发出信号信号统一为:报警信号为一长鸣笛,关井信号为两短鸣笛,解除信号为三短鸣笛,关井时,要按正确的关井方法及时关井或装好井口,其关井最高压力不得超过井控装备额定工作压力、套管实际允许的抗内压强度两者中的最小值;第二十九条压井施工时,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和压井作业标准进行压井施工,压井后如需观察,观察后要用原性能压井液循环一周以上,然后进行下一步施工;第三十条拆井口前要测油管、套管压力,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压井,确定无异常方可拆井口,并及时安装防喷器;第三十一条射孔作业应按以下要求执行:各油田应根据本油田的实际情况,确定射孔方式,即常规电缆射孔、油管传输射孔、过油管射孔;一常规电缆射孔应按以下要求执行:1.射孔前应根据设计中提供的压井液及压井方法进行压井,压井后方可进行电缆射孔;2.射孔前要按标准安装防喷器或射孔闸门、放喷管线及压井管线;3.射孔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观察井口显示情况,若液面不在井口,应及时向井筒内灌入同样性能的压井液,保持井筒内静液柱压力不变;4.射孔过程中发生溢流时,应停止射孔,及时起出枪身,来不及起出射孔枪时,应剪断电缆,迅速关闭射孔闸门或防喷器;5.射孔结束后,要有专人负责观察井口显示情况,确定无异常时,才能卸掉射孔闸门进行下一步施工作业;二油管传输射孔、过油管射孔应按以下要求执行:1.采油气树井口压力级别要与地层压力相匹配;2.采油气树井口上井安装前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3.采油气树井口现场安装后要整体试压,合格后方可进行射孔作业;4.射孔后起管柱前应根据测压数据或井口压力情况确定压井液密度和压井方法进行压井,确保起管柱过程中井筒内压力平衡;第三十二条诱喷作业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在抽汲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抽汲工具,装好防喷管、防喷盒;二发现抽喷预兆后应及时将抽子提出,快速关闭闸门;三预计为气层的井不应进行抽吸作业;四用连续油管进行气举排液、替喷等项目作业时,必须装好连续油管防喷器组;第三十三条起下管柱作业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在起下封隔器等大直径工具时,应控制起下钻速度,防止产生抽汲或压力激动;二在起管柱过程中,应及时向井内补灌压井液,保持液柱压力平衡;三起下管柱作业出现溢流时,应立即抢关井;经压井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四起下管柱过程中,要有防止井内管柱顶出的措施,以免增加井喷处理难度;第三十四条冲砂作业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冲砂作业要使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压井液进行施工;二冲开被埋的地层时应保持循环正常,当发现出口排量大于进口排量时,及时压井后再进行下步施工;三施工中井口应座好自封封井器和防喷器;第三十五条钻磨作业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钻磨水泥塞、桥塞、封隔器等施工作业所用压井液性能要与封闭地层前所用压井液性能相一致;二钻磨完成后要充分循环洗井至~2个循环周,停泵观察至少30分钟,井口无溢流时方可进行下步工序的作业;三施工中井口应座好自封封井器和防喷器;第三十六条出现不连续作业、设备熄火或井口无人等情况时必须关闭井控装置或装好井口;第三十七条测试、替喷及压裂酸化后施工作业等的井控要求各油田应根据本油田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第五章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第三十八条井场设备的布局要考虑防火的安全要求,标定井场内的施工区域并严禁烟火;在森林、苇田、草地、采油气场站等地进行井下作业时,应设置隔离带或隔离墙;值班房、发电房、锅炉房等应在井场盛行季节风的上风处,距井口不小于30m,且相互间距不小于20m,井场内应设置明显的风向标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若需动火,应执行SY/T 5858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中的安全规定;第三十九条井场电器设备、照明器具及输电线路的安装应符合SY5727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SY5225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和SY/T6023石油井下作业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等标准要求;井场必须按消防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并定岗、定人、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第四十条在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井进行井下作业施工时,应严格执行SY/T 6-2005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置作业的推荐作法、SY/T 6610-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和SY/T 6277-2005含硫化氢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标准;第四十一条各单位应根据本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井喷应急预案,对含硫等有毒有害油气井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参考SY/T 6610-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二条各单位应根据本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关井程序和相应的措施;第四十三条一旦发生井喷失控,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抢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现场抢险指挥;同时配合地方政府,紧急疏散井场附近的群众,防止人员伤亡;第六章井控培训第四十四条各油气田应在经集团公司认证的井控培训单位进行相关人员的取证和换证的培训工作;第四十五条各油气田必须对从事井下作业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及井控管理、现场施工、现场监督等人员进行井控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要求培训岗位如下:一油气田的井下作业现场管理人员、设计人员、作业监督人员;二井下作业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主管生产、安全、技术的领导、机关从事一线生产指挥人员、井控车间技术干部;三井下作业队的主要生产骨干副班长以上;第四十六条井控培训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对工人的培训,重点是预防井喷,及时发现溢流,正确快速实施关井操作程序及时关井或抢装井控工具,掌握井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方法;二对井下作业队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是正确判断溢流,正确关井,按要求迅速建立井内平衡,能正确判断井控装备故障,及时处理井喷事故;三对井控车间技术人员、现场服务人员的培训,重点是掌握井控装备的结构、原理,会安装、调试,能正确判断和排除故障;四对井下作业公司经理、主管领导安全总监、总工程师、二、三线从事现场技术管理的技术人员的培训,重点是井控工作的全面监督管理,井控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井喷事故的紧急处理与组织协调等;五对预防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培训,按SY/T 6-2005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置作业的推荐作法的相关内容执行;第四十七条对井控操作持证者,每两年由井控培训中心复培一次,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不发放井控操作证;第七章井控管理第四十八条应建立井控分级责任制度,内容包括:一各管理勘探局和油气田公司应分别成立井控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主管生产和技术工作的局公司领导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双方领导小组共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井控规定,制定和修订井控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井控工作;二各采油厂作业区、井下作业公司工程技术处、井下作业分公司、作业施工队、井控车间站应相应成立井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三井下作业公司工程技术处配备有专兼职井控技术和管理人员;四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恪尽职守,做到职、权、责明确到位;五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市场部和油气田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联合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各油气田每半年联合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各井下作业公司工程技术处对本单位下属作业队,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井下作业队每天要进行井控工作检查;第四十九条应持证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井控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第五十条井控装置的安装、检修、现场服务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井控车间站应按以下要求执行:1.负责井控装置的建档、配套、维修、试压、回收、检验、巡检服务;2.建立保养维修责任制、巡检回访制、定期回收检验制等各项管理制度;3.在监督、巡检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井控装备存在的问题,确保井控装备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每月的井控装备使用动态、巡检报告等应及时逐级上报井下作业公司主管部门;二作业队应定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装置、工具进行检查、保养,并认真填写运转、保养和检查记录;第五十一条井下作业队必须根据作业内容定期进行不同工况下的防喷演习,并做好防喷演习讲评和记录工作;演习记录包括:班组、日期和时间、工况、演习速度、参加人员、存在问题、讲评等;第五十二条作业队干部应坚持24小时值班,并作好值班记录;值班干部应监督检查各岗位井控措施执行、落实制度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第五十三条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井喷事故分级1. 一级井喷事故Ⅰ级海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造成超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或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发生井喷并伴有油气爆炸、着火,严重危及现场作业人员和作业现场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 二级井喷事故Ⅱ级海上油气井发生井喷;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陆上含超标有毒有害气体的油气井发生井喷;井内大量喷出流体造成对江河、湖泊、海洋和环境造成灾难性污染;3. 三级井喷事故Ⅲ级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经过积极采取压井措施,在24小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集团公司直属企业难以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的井喷事故;4. 四级井喷事故Ⅳ级发生一般性井喷,集团公司直属企业能在24小时内建立井筒压力平衡的井喷事故;••二井喷事故报告要求1. 事故单位发生井喷事故后,要在最短时间内向管理勘探局和油气田公司汇报,管理勘探局和油气田公司接到事故报警后,初步评估确定事故级别为Ⅰ级、Ⅱ级井喷事故时,在启动本企业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在2小时内以快报形式上报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油气田公司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发生险情的单位可越级直接向上级单位报告;油气田公司应根据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属地政府部门报告;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接收企业Ⅰ级、Ⅱ级井控事故信息,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查后,立即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做出报告;2. 发生Ⅲ级井控事故时,管理勘探局和油气田公司在接到报警后,在启动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同时,24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油气田公司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3. 发生Ⅳ级井喷事故,发生事故的管理勘探局和油气田公司启动本单位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处理;三发生井喷或井喷失控事故后应有专人收集资料,资料要准确; ••四发生井喷后,随时保持各级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并有专人值班; ••五各管理勘探局和油气田公司,在每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市场部汇报上一月度井喷事故包括Ⅳ级井喷事故处理情况及事故报告;汇报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井喷事故的,将追究责任;六井喷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以附录2内容向集团公司汇报,首先以表一快报内容进行汇报,以便集团公司领导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现场情况,然后再以表二续报内容进行汇报,使集团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现场抢险救援情况;第五十四条井控例会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队每周召开一次由队长主持的以井控为主的安全会议;每天班前、班后会上,值班干部或班长必须布置井控工作任务,检查讲评本班组井控工作;图1 图2 图3图4 图5 图6图7 图8 图9环形防喷器单闸板防喷器套管头四 通环形防喷器双闸板防喷器四 通套管头套管头单闸板防喷器四 通单闸板防喷器环形防喷器单闸板防喷器四 通双闸板防喷器套管头套管头环形防喷器套管头套管头单闸板防喷器双闸板防喷器四 通环形防喷器单闸板防喷器套管头单闸板防喷器四 通图10图13图14止回阀远程压井管线远程泵连接处止回阀远程压井管线远程泵连接处附录2 集团公司井下作业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快报附录2 集团公司井下作业喷失控事故报告信息收集表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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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进油气层的井控作业
第四十三条及时发现溢流是井控工作的最关键环节。
从开钻到完井,现场作业人员要注意溢流出现的各种早期显示。
要坐岗观察井口和循环罐液面变化,随时发现溢流,并采取措施。
第四十四条录井人员要加强地层对比,及时提出地质预告。
一、安装综合录井仪的井,要随时记录各项地质、工程参数,以书面形式通报全烃含量、硫化氢气体含量、单根峰、下钻循环后效监测值、循环罐钻井液面变化情况,加强对钻时、钻具悬重、泵压、硫化氢、二氧化碳气体等参数的检测。
二、安装气测录井仪的井,要随时采集气测数据,特别是全烃含量、单根峰、下钻循环后效监测情况。
三、地质常规录井队要随时录取钻时及油气层显示情况。
四、当施工中发现地质设计以外的油气水层后,录井人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和钻井队通报,施工单位按井控要求及时采取措施。
五、在录井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司钻或钻井队技术员和油田公司现场监督,当综合录井仪检测循环罐液面升高值达到报警溢流量时要立即报警。
第四十五条钻井队要严格按设计调整钻井液性能,并
达到施工要求:
一、探井在施工中要做好地层压力监测,绘制地层压力梯度曲线;
二、当发现钻井液密度不能平衡地层压力,需要调整时,应向现场甲方监督人员书面报告,经批复后实施,甲方监督人员接到钻井队的报告后应尽快给以答复;若遇紧急情况,钻井队可立即处理,并及时上报。
第四十六条探井钻进揭开设计油、气层,发现钻时加快要控制钻速,并采取钻开1-2m循环观察的方式,判断有无溢流预兆。
判明无溢流等预兆后,再继续钻进。
开发井钻到油气层要适当控制钻速。
第四十七条发生卡钻需泡油、混油或因其它原因需适当调整钻井液密度时,应确保井筒液柱压力不应小于裸眼段中的最高地层压力。
第四十八条每只新入井的钻头开始钻进前以及每日白班开始钻进前,都要以1/3—1/2正常排量循环一定时间,测一次低泵冲循环压力,并作好冲数、流量、循环压力记录。
当钻井液性能或钻具组合发生较大变化时应补测。
第四十九条下列情况需进行短程起下钻检查油气侵和溢流,计算油气上窜速度,达不到起钻要求时,要对钻井液密度符合性进行调整,直至满足起钻要求方可起钻作业。
一、钻开油气层后第一次起钻前;
二、溢流压井后起钻前;
三、钻开油气层井漏堵漏后或尚未完全堵住起钻前;
四、钻进中曾发生严重油气侵但未溢流起钻前;
五、钻头在井底连续长时间工作后中途需起下钻划眼修整井壁时;
六、需长时间停止循环进行其它作业(电测、下套管、下油管、中途测试等)起钻前。
第五十条短程起下钻的基本作法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试起10柱~15柱钻具,再下入井底循环观察一个循环周,若钻井液无油气侵,则可正式起钻;否则,应循环排除受侵污钻井液,并适当调整钻井液密度后再起钻;
二、特殊情况时(需长时间停止循环或井下复杂时),将钻具起至套管鞋内或安全井段,停泵观察一个起下钻周期或下一道工序所需的时间,再下到井底循环一周,观察一个循环周。
若有油气侵,应调整处理钻井液;若无油气侵,便可正式起钻。
第五十一条起、下钻过程中防止溢流、井喷的技术措施:
一、保持钻井液有良好的造壁性和流变性;
二、起钻前充分循环井内钻井液,使其性能均匀,进出口密度差不超过0.02g/cm3;
三、起钻时每起三柱钻杆或一柱钻铤时要灌满钻井液一次;欠平衡井起钻时必须连续灌满钻井液,及时记录、校核钻井液灌入量,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四、钻头在油气层中和油气层顶部以上300m井段内起钻速度不得超过0.5m/s;
五、在疏松地层,特别是造浆性强的地层,遇阻划眼时应保持足够的排量,防止钻头泥包;
六、起钻过程中,因设备故障停止作业时,要加密观察井口液面变化,待修好设备后再下钻到井底循环正常后,重新起钻;
七、起钻过程中发生抽吸现象时,要停止起钻作业,开泵循环,正常后下钻到井底循环正常后,再重新起钻。
八、起钻完要及时下钻,严禁在空井情况下进行设备检修。
检修设备时必须保持井内有一定数量的钻具,并观察出口管钻井液返出情况。
防喷器闸板尺寸要保持与钻具尺寸相匹配,确保随时关井。
九、下钻时,进入油气层前300m要控制下钻速度,避免因压力激动造成井漏。
安装钻具浮阀时,下钻中途打通钻井液后,再每下5-10柱钻杆要灌满一次钻井液,下钻中途和到井底开泵前必须先往钻具内灌满钻井液,然后再开泵循环。
十、钻井取心作业时,割心后循环一个迟到时间,并停
泵观察有无溢流,若无溢流,则可正式起钻;否则应节流循环加重钻井液,直到井内压力平衡方可起钻。
第五十二条发现气侵应及时排除。
若需对气侵钻井液加重,应在对气侵钻井液排完气后停止钻进的情况下进行,严禁边钻进边加重。
第五十三条加强溢流预兆及溢流显示的观察,做到及时发现溢流。
坐岗人员发现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司钻。
并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钻进中注意观察钻时、放空、井漏、气测异常和钻井液出口流量、流势、气泡、气味、油花等情况,及时测量钻井液密度和粘度、氯根含量、循环池液面等变化,并作好记录;
二、起下钻中注意观察、记录、核对起出(或下入)钻具体积和灌入(或流出)钻井液体积;要观察悬重变化以及防止钻头堵塞的水眼在起钻或下钻中途突然打开,使井内钻井液面降低而引起井喷。
三、发现溢流要及时发出报警信号:报警信号为一长鸣笛,关闭防喷器信号为两短鸣笛,开井信号为三短鸣笛。
长鸣笛时间15秒以上,短鸣笛时间2秒左右,两短鸣笛之间停5秒左右。
发出报警以后,要立即按“四·七动作”程序进行关井。
四、发现溢流要立即发出报警信号, 报警溢流量为:φ
114mm --φ152.4mm井眼溢流超过1m3、φ215.9mm—φ241mm 井眼溢流超过2 m3、φ311.1mm—φ444.5mm井眼溢流超过3m3。
第五十四条钻进中发生井漏应将钻具提离井底、方钻杆提出转盘面,以便关井观察。
采取定时、定量反灌钻井液措施,保持井内液柱压力与地层压力平衡,防止发生溢流,其后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井漏。
第五十五条电测、固井、中途测试应做好如下井控工作:
一、电测前井内情况应正常、稳定;若电测时间长,应考虑中途通井循环再电测;
二、下套管前,应换装与套管尺寸相同的防喷器闸板;固井全过程(起钻、下套管、固井)保证井内压力平衡,尤其防止注水泥候凝期间因水泥失重造成井内压力平衡的破坏,甚至井喷;
三、中途测试和先期完成井,在进行作业以前观察一个作业期时间;起、下钻杆或油管应在井口装置符合安装、试压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第五十六条发现溢流显示关井后应及时求得关井立管压力、关井套压和溢流量。
钻进时关井之前,要将井口第一根钻杆母接头起至转盘面0.5m以上,关井以后,座好钻杆卡瓦或扣上吊卡,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