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合集下载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年月日通过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科研意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与创造性,创设促进我院优秀科研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提高我院科研整体水平和科研效益。

根据《广东教育学院科研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奖励办法采用科研量化积分方法,按照科研积分标准,根据不同的积分年限,设立“广东教育学院科研贡献奖”、“广东教育学院科研优秀奖”。

第三条科研奖励的积分范围:凡我院在职教职工,科研课题被立项、科研成果发表、科研成果获得奖励、科研成果获得市场开发的都可以进行科研积分。

.立项课题积分。

立项课题必须纳入科研处管理,以课题主持人名义申报的项目,课题经费必须纳入学院财务管理;.各种科研成果积分。

发表的成果必须有广东教育学院的署名 (或对作者单位的介绍、说明)。

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经鉴定的科技成果;公开发表的文艺作品;授权专利等;.获奖成果是指获得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奖励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获得市场开发,包括成果获得转让、推广和转化成商品等。

第二章积分计算方法第四条科研课题立项积分说明:.一个项目只积分一次,立项分指项目被立项后可获得的积分,经费分是指以立项单位名义拨付的经费计算的积分,非立项单位拨付的经费一律按其他经费积分,所有的经费只有纳入学院财务部门管理才能计算积分;.多人合作项目,主持人积分一般在之间,也可由课题组协商分配积分,并在计算积分时提交具有本院课题组成员签名的积分分配表;.承担院外项目的独立子课题可按立项分的积分,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立项项目合作申请者。

.其他指没有列入上表的正式立项的非指令性科研项目。

说明:指科学引文索引,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指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指工程索引,指国际会议录索引,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一篇论文多处发表或被多次转载,积分不能重复计算,按最高积分计算;.在综合类期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科研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第一作者积分占%的积分,%的积分由其他作者均分。

大学优秀教师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教师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XXXX大学优秀教师、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献身高等教育事业,表彰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特制定优秀教师、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以下简称“三优”)评选办法。

一、总则1.评选表彰“三优”先进个人,遵循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思想,除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外,获奖者的有关材料还将存入本人档案,并以此作为本人晋级、晋职的参考依据。

2,“三优”先进个人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和贡献的原则,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考核。

二、评选表彰范围1凡在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本专科生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属评选表彰范围。

2.待聘人员、脱岗人员、出国逾期不归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受党政处分或法纪惩处不满一年者、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无定论的人员以及其他属于“一票否决”范围的人员不具有评选资格。

三、评选表彰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义务。

3.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其他任务,在完成任务中刻苦努力,勇于探索,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方面成绩突出者。

4.在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本专科生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成绩突出者。

5.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者。

6.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和管理工作的新特点、新途径和新方法,求实创新,在实际工作中起表率作用,成绩突出者。

7.在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及其他工作中,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观念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刻苦钻研业务,尽职尽责,勤奋上进,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清正廉洁,工作成绩突出者。

四、名额分配1优秀教师:每次评选10人,在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从教三年以上的教师(含思政和“双肩挑”教师)中评选,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8.优秀科技工作者:每次评选10人,在从科技成果丰硕、科技服务突出的教师中评选,由科技处负责组织实施。

教师教育教学荣誉称号评选方案

教师教育教学荣誉称号评选方案

教师教育教学荣誉称号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教师是国家培养人才的重要力量,他们的教育教学工作对于学生的成长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激励教师们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的发展,我们制定了教师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评选方案。

二、评选目的1. 提高教师专业素养:通过评选荣誉称号,鼓励教师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激发教师教育教学的热情。

2. 倡导教学实践的创新:通过评选,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创新,推动学校教学工作的不断改进。

3. 提高教育质量:评选出优秀教师,为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提供示范和榜样,让更多的教师向优秀教师学习。

三、评选内容1. 教育教学实践水平:评估教师在平时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表现,注重教学效果和学生评价。

2. 教学创新和成果:评估教师在教学设计、教学资源利用、教学方式及教学过程中的创新程度和成果。

3. 专业发展和参与实践研究:评估教师参与校内外的教育研究和实践活动的情况,注重教师在教育领域的专业发展和研究能力。

4. 学术成果:评估教师在教研论文、教材编写、教学成果等方面的贡献和表现。

四、评选条件1. 积极参加教学实践:具备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和教学案例,能够展示自己在教学中的创新和成果。

2. 追求专业发展:拥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素养,积极参与教育研究和实践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3. 学术成果丰富: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教研论文,参与过教材编写等学术成果。

4. 德艺双馨:品行优良,学生评价良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操守。

五、评选程序1. 提名推荐:学校教育教学机构、学科组织及学生等可以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

2. 简历申报:教师需要填写个人简历,介绍自己的教育经历、教学理念、教学成果等。

3. 综合评议:组成评选专家组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包括教育教学实践水平、教学创新和成果、专业发展和参与实践研究、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学校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采取“奖、贷、助、补、勤”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承诺不让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去深造机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帮助、协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根据政府有关政策,设置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按困难程度评选,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设置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三)学校设置优秀学生海外研学项目奖学金,与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以色列等高校合作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师教育和英语能力提升研学课程。

经过相关程序遴选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相应项目费用(学费、住宿费、交通费)50%的奖励;若是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全额奖励。

(四)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

(五)学校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工助学,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师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师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师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院科研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科研积极性、创造性和协作精神,借鉴高校科研管理的通行做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管理以促进学校转型发展为出发点,实现科研管理的客观、公平性、公正,促进鼓励标志性科研成果的产出。

第三条本办法由科研业绩评价、科研业绩考核和科研业绩奖励三部分构成。

科研业绩评价是基础,科研业绩考核和科研业绩奖励是手段。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岗的专任教师、教辅岗位人员和双肩挑人员。

第五条学校学术委员会是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的审定机构,负责重大问题的解释、异议处理和审核确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行使管理部门职责。

第二章科研业绩评价第六条接受认定的科研成果,必须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或“GUANGDO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署名,且无知识产权争议。

第七条科研业绩由科研项目、论文、著作和教材、知识产权及知库成果、艺术及产品成果、科研成果奖等六种类型构成。

第八条科研业绩评价由科研积分表示。

根据贡献度将各得类型的科研业绩区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积分。

由此形成评价对象总科研积分。

见附表1。

第九条由多人完成各类科研业绩,在附表1说明中未明确处理办法的,上述条款未确处理原则的,根据附表2进行在合作成员之间分配科研积分。

第十条科研工作量按自然年统计。

成果完成人于每年1月20日前按要求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漏报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统计。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计算个人积分并公示。

第三章科研业绩考核第十一条科研业绩考核是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评价的组成部分。

科研业绩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十二条科研业绩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门(学院、系、处等)负责,部门根据当年科研积分对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进行评价,并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依据。

第十三条作为聘期考核和新聘期聘任的依据。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师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doc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师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doc

⼴东第⼆师范学院教师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doc⼴东第⼆师范学院教师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进⼀步推动我院科研⼯作,充分调动⼴⼤教职员⼯的科研积极性、创造性和协作精神,借鉴⾼校科研管理的通⾏做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科研⼯作管理以促进学校转型发展为出发点,实现科研管理的客观、公平性、公正,促进⿎励标志性科研成果的产出。

第三条本办法由科研业绩评价、科研业绩考核和科研业绩奖励三部分构成。

科研业绩评价是基础,科研业绩考核和科研业绩奖励是⼿段。

第四条本办法适⽤于我校在岗的专任教师、教辅岗位⼈员和双肩挑⼈员。

第五条学校学术委员会是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的审定机构,负责重⼤问题的解释、异议处理和审核确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使管理部门职责。

第⼆章科研业绩评价第六条接受认定的科研成果,必须以“⼴东第⼆师范学院”或“GUANGDO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署名,且⽆知识产权争议。

第七条科研业绩由科研项⽬、论⽂、著作和教材、知识产权及知库成果、艺术及产品成果、科研成果奖等六种类型构成。

第⼋条科研业绩评价由科研积分表⽰。

根据贡献度将各得类型的科研业绩区分为若⼲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积分。

由此形成评价对象总科研积分。

见附表1。

第九条由多⼈完成各类科研业绩,在附表1说明中未明确处理办法的,上述条款未确处理原则的,根据附表2进⾏在合作成员之间分配科研积分。

第⼗条科研⼯作量按⾃然年统计。

成果完成⼈于每年1⽉20⽇前按要求录⼊科研管理系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漏报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统计。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计算个⼈积分并公⽰。

第三章科研业绩考核第⼗⼀条科研业绩考核是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作业绩考核评价的组成部分。

科研业绩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条科研业绩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门(学院、系、处等)负责,部门根据当年科研积分对专业技术⼈员科研⼯作进⾏评价,并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依据。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师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 .doc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师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 .doc

北京人才档案服务
Beijing Talent Archives Service
单位委托保存职工人事档案介绍信
序号业务表单W-02

同志(身份证号:),为我单位职工,工作岗位:,同意将其人事档案委托存放在我单位集体户内(协议编号:),并建立单位委托存档关系。

存档期间,该同志办理任何手续,需提供我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时,我单位为其提供档案转出相关材料,并在15日内协助职工本人完成人事档案转出手续。

逾期未办理档案转出,单位及职工本人不再要求提供各项服务。

请协助办理。

存档人员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为进一步适应高等教育改和发展的需要,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棒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奖学金是指包括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周恩来奖学金、泉海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在内的总称。

第二条评选对象:通过注册取得XX师范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高学生。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以下办法评比:1、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3)诚实、明礼、守信,思想品德优良。

(4)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

(5)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体育锻炼达到规定标准。

(6)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期各门课程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评选办法(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依据,以测评总分高低确定奖学金获得者。

(2)专科转入本科专业学习的学生不参加当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

(3)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当年不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试读生试读期间不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以及延长学制的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以及延长学制期间,不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5)受到学院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和处分的学生不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6)考试、考查课程成绩有一门不及格(以测评学期的考试、考查成绩为准)不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3、奖励办法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

一等为5%,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为10%,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为20%,每人每年500元。

4、评选程序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各学院在每学期前三周评选结束。

评选工作在各学院委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要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结果由学院政办公会议审核并公示。

2、公示后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1—2012学年评优评先结果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1—2012学年评优评先结果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1—2012学年评优评先结果公示经个人申请,班级明主评议、各系党总支推荐,学校审核,现将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1—2012学年评优评先结果(见附件)网上公示,公示时间:11月22日——月1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对象有任何疑议,可向学生处如实反映情况(联系电话:34113360,联系人:陈碧荣)。

同时请各系公示对象仔细核对,如发现名字等信息有错、漏等情况,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学生工作部(处)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按提交材料的先后训练)优秀班主任(34)计算机科学系(5)姜淑杰杨小霞姚琛阮锦新吴健锋音乐系(2)王丹琪梁小玲中文系(3)雷杰珍周朔吴新桐化学系(3)李俊关高明史蕾政法系(2)彭斌罗越媚体育系(2)仲亚伟李希睿教育系(2)李博赵莹数学系(5)胡艳桃和炳马璇冯明军覃耀海生物系(3)唐以杰陈康李婷美术系(4)喻涛柯略张东方关慧仪吴慧坚曾红梅赵鹤兰先进班集体(29)计算机科学系(3)2010BTEC软件开发A班2010BTEC软件开发B班、2011BTEC软件开发A班音乐系(1)2010音乐教育D班中文系(2)2010中文本四A班2010中文本四B班教育系(2)应用心理B班2011学前教育专科B班化学系(3)2010级商检技术A班 2011级商检技术C班2011级应用化学A班政法系(2)思想政治教育C班思想政治教育D班体育系(3)2011体育教育A班 2011体育教育B班 2011体育教育C班数学系(4)2010级A班 2010大专班 2011级C班 2011大专班2010BTEC 2011生物科学B美术系(4)2010产品设计班 2010国画班 2011综合绘画班 2011国画班外语系(3)2011级外语本四D班2011级外语本四F班2010级商务英语班三好学生(759)计算机科学系(31)李贤婧罗劼瑶赖晓帆梁瀛丹原志豪麦敏晶林烁胡锦凤彭智扬谭靖吴冬薇黄泽王煜宝刘家健张丽娟杨泽嘉刘柏成刘跃浩杨洁丽张围翟广源莫伟幸沈倩萍李学峰许玉琼陈欣哲王辉蒿梁倩瑶石宇黎达成甘杰音乐系(31)王芳霞陈梓欣刘嘉颖余佳彦李咏丹梁珊珊林玉君黄慧怡苏仁龙吴保基刘秋霞廖楚华李美韵赖晓琳刘新容朱永健邱婉娜黄凯英沈晓刘丽群郭诗莹黄丽莎叶子雯王晓娟雷丹丹李雅婷刘虹何敏仪李晓军甘敏清吴嘉轩中文系(100)陈慧婷周梅梁芷瑜黄丽容杨静娟彭梅江柯培香麦婷林玉梅石玉莹梁彩婵吴思策周莹慧陈月娟黄隽吴璇凌金秀莫慧娟韩伟杰余艳芬孔颖欣容筱婷刘雅雯林麟一梁丽清庄映春黄楚莹陈春霞何艳珊黄琳吴锦丹赖思妤钟裕平刘文娟袁冰樊谢意梁翠恩潘婉莹李金霞刘爱萍黄凤霞彭晓佳黄文娟郑华张思红陈雪丹卓苑兰古婉婷唐玉佳沈晓婷谭杰贤钟小霞佘炜超陈淑萍刘梦颜黄宇慈吴飞龙韦容芳杨曦郭婉君骆雯婷詹一红胡翠恩何玉媚戴子田吕东敏杨燕花李露露杨君曾裕玲杨伽娟孔彩琼罗美苑周晓华唐绮朱锦瑶鄞艺黄颖林钟琼澳陈泽萍梁君婷林佩芬陈燕欣舒湘陈浩东陈灵带洪嘉敏李舒黄惠远张旭媛邱永欣余谦然喻嘉欣曾笑莹李美华康纯真林洁侨陈海婷刘佳茹许连生化学系(42)黄焕玲马丹丹卢翠萍彭叔敏陈彩媚苏慧美曾文静袁粤琳许隆城李婷简浩彬邱婷婷黄英超周霭旸罗文丽谢瑞琦张伟红张许罗瑶瑶施婷梁贤标林晓娜林云刘林燕龙安瑜张懿珉杜美君王碧丽房海仪张苗婷刘晓蕾陈雁羚黄海韵罗倩儿刘珊郑如结李佳儿刘秀勤甘卓艳曹子俊余雨静叶晓华政法系(61)赵金媚梁慧婷陈嘉雯张少珍朱茵张雯怡林凯君周坤瑜张婷林嘉欣陈薇薇郭莹莹陈桂媚黄晓敏陈凤仪蔡月红李诗韵姚安贤彭舒琼张碧霞李思敏周美兰幸敏峰李晓嘉车嘉欣高瑜何玉怡梁敏茹梁婷婷钱可恩张冬玲郑雪凯曾小宙岑美愉谢晓君宾楚韵谭钰昀唐梦桦吴杏叶周彩贞陈彩仪周素香孙艾珊黄芷珊黄莹谷慧娟郑燕娜郑东坡苏林丽佘婷娟李小婷冼嘉慧邹颖萍吴小咏林敏翘孙琦陈敬梓邵芷芹戴琼华黎春飞林丹娜体育系(54)陈梓慧罗时武杨小莹邵玉敏郑瑞焕叶玉青廖美媛曾小玉赖永健邹安马建文邓婷范建红杨少杰陈文聪庄杰明陈承勤赵滨聪朱嘉明温慧云张嫣然张小芳黎婉华赖清陈温燕谢志达陈子明钟伟健邓宁杰丘伟才颜嘉奕朱柏霖李冬毅林玲梅刘杨黄城王丽琴温清霞邓文峰伍海平张学枚杨伟旭孔琳宋日琼莫李保白茹梦肖华兰张长正李创煌庞上清方锋林浩增符景希张华超教育系(97)余湘琦温李平刘升莲周俏敏王嘉俊王瑶肖楚娇王冠恒吴炼亮李忻李欢张碧娴张晓梅谢远兰邱洁吴馥纯王铀度林燕纯曾令灵周易丝张水莲刘小涛马晓珍林奔何利平方晓玲陈丽珠许宏娃叶月影李丹丹连舒艳肖茵曾淑静于洁陈黛青张冰婷吴楠郑东妹巫梦玉卢金慧詹琳陈伟星罗婷婷杨静茵钟柳青周思敏李舒舒薛颖茵邹秋莲赵思敏李晓莹邓韵杨宋彦珊苏建君叶同舟郑崇崇曾岚李慧青李泽泓李娜叶蔼林杨淑雯倪彩雅蒋敏古敏瑜罗嘉丽邓慧琳陈宇珺李始航古良芮肖志全丘天林士琦刘嘉文邓思薇何婧怡谭珊珊詹曼瑶余晓标邵伊华黄燕媚钟美珠刘明珠彭家钰陈秀祝华珍邓秀连邓丽华张燕莉林婉君梁斯静黎小燕黄智颖叶翠霞区淑莹朱燕芳莫焕明数学系(96)黄颖潘春苗曾燕思徐亦婷刘春媚叶晓芹郑建岳陈佳敏陈娜朱小雅卢丽敏黄丹丽蔡犁珠陈泽创李月敏刘梦霞罗蓉林永霞曾如兰官丽婷邹文英陈婉君邓伊妮蔡俊炎林紫玲罗振都温淑坚谢宝珠陈石妹马彩花王妙旋植奇猛吴欧慧李栋颀范素玉古晓燕吴晓燕李文裕郑吉婷戚惠芳张莉平彭林凤廖晓霞胡远花刘洵楠姚荣华周英俊谢映青郑冰曾桥方佩贤陈玲林绿中余晓萍李秋兰刘月荣刘源洲杨婷婷华睿林品吟李嘉琪黄婉婷梁锐昌梁春瑶李燕妮陈婉文李燕兰林飞燕张丽童王晓璇李安玭林耿香廖露根杜鹏慧吴健袁国俊林耿全陈丽敏陈晓雯黄伟雕李小丽刘允琼欧阳纳田晓婷吴金菊吴雪莹姚晓佳黄辉泉梁小娟徐铭添李晓君刘丽琼林晓琴赖丹霞谢丽容曾玉琴生物系(62)王得华廖燕红刘斯庄斯宜江苗怡彭绚娴许怡敏李楚华黄安琦梁水英陈静怡孔惠莹刘汝梅毛青曾玉梅纪洁胭张杰雅何桥妹邓德成姚嘉怡叶源泉张媚媚李燕李仕俊王迪杨学彬李嘉妍彭婷婷梁淑君黄柳何清黄迪谢君林永坚张楚欣骆敏谢晓銮蔡惠娟周巧嫦杨嘉文黄银爽钟鹏颖凌秀恩龚倩君蚁汝望钟碧婷杨金娇李丽云刘家丽张文君黄晓彤陈琳玲陈爱玲陈佳华劳小双伍苏敏魏辉红邝舒敏刘楚男卢宝燕胡晓娜资佳晶美术系(60)刘苑韵丁沛光石徐卉李燕玲张六香范月亮边敏林少熙张秋恒杜秋红郑荣权莫寒麦梓敏严民钊梁秋娴李翰潘玉婷刘秀华张剑波陈贤福陈焕民杨延东郭浩贤欧绮媚王丽媚陈华有林琳梁绮玲肖经成邹彩娟徐杰龙刘恩沛刘慧朱慧红李聪华李嫩杨佳好杨颖欣梁燕婷黎丹林艳芳童彩凤李春萍张凯锋巫华华张骏陈诗怡姜委君黄彩凤陈文乐潘娜梁蔚陈灿辉钟惠娜李玉霞陈美丹周伶川王小聪陈燕灵林振华物理系(50)徐晓珍彭建森张少芳唐序煌李朝胜李深平邓明辉李妙虹林媚媚植贤坚罗志达沈曼青陈楚河郑晓华林耀宗马晓婷张洁芬黄园忠余诗绮陈海苹骆广宇刘韵何茵王伟将黄兆珩蓝宇康安辰梁灼文廖烈源王少云连伟丽钟建伟陈芬陈智莉蔡宜谷曾剑婷潘佩莉元薇曾颖仪何莎娜黄诗婷刘梓燊李亚辉刘惠敏周伟鹏黄孔府游富永李海云潘淑峰李舒盈外语系(75)张开禄张婉莹朱嘉欣康少真邓敏仪洪彩云彭碧玲黄永佳禤舒茵梁惠静许艳红何佩敏甘浩勋吕晓婷余梓健王少非刘晓玲黄明慧周慧雯黄映陈晓旋林炜丁彭小婷曾凯琪丁晓霞吴舒愉古琳芳潘夏林幸儿林丹丹黎翠蔼胡舒舒潘敏曾诗雯林燕芬韩苑婷朱碧美李思妮余金挺叶瑾黄丽丽黄晖李丹谢碧区惠珠江海媚伍国仪吴倩婷蔡曼婷何燕云李龙梅蔡燕芳林镁倩许婷婷邓嘉琪罗月李岚蔡怡瑜龙梅珊陈淑芳纪淑娇陈东滨黄丽媛施艳萍郑丽珠林楚莉吕丽珠沈满霞朱国珠苏春平韦东宜叶丽红陈普雄周水清沈妙珊优秀学生干部(366)计算机科学系(19)蓝煌刘翼陆雪樱陈岳邓娟娟陈宝意张智程郑思芸黄晓鸿陈泽钰凌凯雄翟广源陈鹏滔刘春娴梁圣傑刘晓莉林敏湘利爱明梁耀权音乐系(17)包春燕古莉莉黄婷婷李永明谢月乔刘达炜古新颖邓德成陈瑜玲梁启明何敏仪蔡保仕李蔚蓝谭国荣易文康黄晓萍卢杰清中文系(35)彭春园龙小群廖林华张丽云刘翠灵龙嘉怡马少敏林逸珊王子君王茜吴宇新刘深萍罗玲玲张佩丽马哲艳谭丽雅黄蓉蓉招高鹏林晓芳陈瑞芬何梓彬李丹霞刘宇莹梁子盈钱欣瑜梁灯文戴惠新黄煜纯张思华王兴祖李至婷苏颖娴李雨霖陈葶钰陈静娜化学系(15)丘聪美黄燕霞马丹琪周文娟叶菲菲刘梓文曾芬芬陈晓銮陈颖怡李浩然罗伟强陈嘉慧吴哲陈欣祺廖心迪政法系(18)曾倩瑜夏兆衍钟彩虹何冰苑萧韵媚徐婉宋秀意郑妍黎倩欣王静欧莹莹张婉茵邓智萍苏林丽丘绍暖宋东平邓茵李晓敏体育系(21)樊梓文林佳欣程晓湖李招弟陈嘉荧杨晓林张文秋严婷婷欧水燕陈金贵叶剑豪徐志峰湛伟标邹访添陈志明陈俊博何池严全郡方朗腾郑芯郭凯扬教育系(49)叶瑞婷庄文婷杨丽珊李涵詹晓妹陈子君郑美玲曾文娜杨嘉玲江丽珍叶秀秀陈敏仪黄玉娜赵凤娟黄萍郑木场纪安妮石思敏黎梓烽陈妍杨佩芸黄诗婷张达杨丁桂全韩丹丽邹家辉谢东阳张伟玉陈舸廖妙宁李燕好郑少萍魏美琴钟燕霞叶炜任许欣陈银旋王瑶杨杰赖建良曾岚胡勇为曾小玲李丹丹赖嘉敏石舒蓝陈秀郑思华彭家钰数学系(107)凌天雄林俊杰陈景娣邱少冰叶韦兵何东林赖洪声刘莹莹王婉娜黄银辉刘素娴杨晨袁妃萍叶平生黎惠琪叶庆锋洪昕琳陈小草古梦仪吴燕飞张月红张展鹏梁敏华朱丽妍曾文静郑文雨梁锦华林肖漫陈秀珊陈琪艳叶丽丽袁嘉骏何伟根陈琪许晓菁陈嘉瑜潘晓辉甘锐祥林青青廖惠嫦胡秀琳欧阳志健吴锦秀范绮婷温杰君郭东端张洛茜黎燕婷黄宇航伦惠芳潘煜罗俐玲李京泉蔡日兴华尧李冰缪远城邓惠琴古添文胡锦勇王爱珍温柳萍薛国娴曾柳冰黄斯维王爱珍郑佳妮余晓珊陈榕陈丝媚李伟琪陈志远陈勃钟汝祥伍柏坤罗嘉丽李智锋周志辉朱炳辉冯思雨蔡银霞陈展灵赖嘉伦陈嘉惠郑丽梅林正豪黄欢蔡颖欣陈婷婷贾延飞李小兰李卓真林晓婕林子健马逸东吴伟君湛超豪林嘉峰陈永煌卢柳池吴昭奋廖康黄仙枣吕月欢李洁莲曾萍蔡晓洁生物系(19)陈仕娜李耿栋姚春霞廖小瑶谭莉君张荣玲刘翔谭彩玲卢小圣黄少丽区燕玲苏茵茵陈思宏郭天延吴秩鑫黎秋霞廖颖君黄蓝紫伍彩梅美术系(26)尹凤仪陈玉莲陈丽婷黄致达郭丽娟刘嘉樱邓国梅赵必莹陈家蔚江伊琦黄文斌黄裕佳陈佳静欧紫霓陆瑞华黄智欣胡惠平黎嘉玲范文枝黄嘉慧杨敏萍王利娜周美苑张淏苏广生卢键泽物理系(11)陈建华佘汉桐王露瑶许少娜植爱玲王潇庄柳钗谢晓霞陈嘉杰李美仪徐晓珍外语系(29)邵慕华游郁红何燕霖王昕区禧蕾吴珂真炜莹黄耀玲陈育静白瑞芝李春萍陈贺文李洁颖郑佳妮姚丹萍何冰雪卢晓君潘逸黄思媚彭茵茵曾心欢刘少梅刘锦梅余舒任林倩郭燕玲吴春梅林百凌周苑一等奖学金(117)计算机科学系(6)李贤婧陈岳王煜宝刘跃浩刘春娴利爱明音乐系(7)余佳彦黄婷婷古新颖邓德成钟慧媚蔡保仕曾玉婵中文系(14)陈慧婷石玉莹梁彩婵林麟一梁丽清潘婉莹唐玉佳沈晓婷郭博嘉詹一红李至婷周晓华洪嘉敏李舒化学系(8)黄焕玲袁粤琳周文娟张许林云王碧丽黄海韵刘秀勤政法系(9)赵金媚钟彩虹徐婉张昕曾小宙张婉茵佘婷娟孙艾珊孙琦教育系(11)余湘琦吴炼亮郑美玲江丽珍李丹丹薛颖茵曾岚蒋敏刘嘉文廖妙宁郑少萍数学系(10)郑建岳朱小雅朱丽妍谢宝珠李小兰谢映青林飞燕吕月欢杨婷婷林振华体育系(8)陈梓慧陈嘉荧丘伟材张嫣然朱柏霖王丽琴孔琳宋日琼生物系(8)王得华李楚华纪洁胭张媚媚何清周巧嫦李丽云邝舒敏美术系(16)刘慧张淏邓国梅黄嘉慧黄裕佳林振华陈文乐赵必莹石徐卉边敏杜秋红李翰王建业杨延东王丽媚肖经成物理系(9)徐晓珍彭建森马晓婷余诗绮王伟将王少云曾剑婷李亚辉刘惠敏外语系(11)邵慕华梁惠静黄映曾凯琪曾诗雯余金挺蔡曼婷许婷婷蔡怡瑜黄丽媛沈满霞二等奖学金(260)计算机科学系(10)罗劼瑶赖晓帆林烁胡锦凤黄晓鸿莫子杰高晓红许玉琼陈泽裕林明谦音乐系(14)刘嘉颖缪孝森梁珊珊林玉君刘秋霞廖舒琴尹敏怡陈瑜玲麦金腾沈晓李蔚蓝陈翠君刘虹李晓军中文系(33)周梅梁芷瑜黄丽容吴思策周莹慧陈月娟黄隽吴璇蓝靖雁庄映春黄楚莹陈春霞何艳珊谭杰贤钟小霞佘炜超陈淑萍胡翠恩许连生黄煜纯何玉媚韦曼玲唐绮朱锦瑶鄞艺黄惠远张旭媛邱永欣余谦然林晓芳李金霞刘爱萍黄凤霞化学系(16)丘聪美马丹丹许隆城李婷曾芬芬张伟红罗瑶瑶施婷刘林燕龙安瑜房海仪张苗婷罗倩儿刘珊甘卓艳曹子俊政法系(22)梁慧婷陈嘉雯张少珍张婷何冰苑林嘉欣李诗韵姚安贤刘红霞宋秀意张冬玲黄雅程黎倩欣岑美愉周彩贞吴杏叶李小婷冼嘉慧黄芷珊黄莹邵芷芹林丹娜教育系(28)温李平刘升莲王铀度周俏敏李忻詹晓妹赵凤娟连舒艳肖茵卢金慧詹琳陈伟星邹秋莲马晓珍赵思敏陈妍杨佩芸李慧青李泽仪古敏瑜彭家钰李燕好罗嘉丽梁斯静黎小燕邓慧琳吴馥纯林奔数学系(34)曾燕思陈娜潘春苗温柳萍郑冰曾桥李冰曾文静曾如兰官丽婷张展鹏卢丽敏黄丹丽曾燕思陈娜潘春苗田晓婷吴伟君陈丽敏许盈钟晓婷陈燕辉陈嘉惠廖露根蔡银霞陈石妹马彩花王妙旋吴昭奋黄辉泉刘丽琼华睿林品吟李嘉琪体育系(20)温慧云陈金贵林燕梅颜嘉奕李冬毅黄城林铃梅刘杨莫李保白茹梦肖华兰张长正李成威杨小莹曾小玉曾湄媛黄姗姗施伟杰萧惠郑瑞焕生物系(20)廖燕红刘斯黄安琦梁水英张杰雅何桥妹李燕李仕俊王迪林舒莹黄迪谢君黄银爽钟鹏颖刘家丽张文君黄晓彤魏辉红刘楚男杨嘉文美术系(16)刘恩沛周双剑刘嘉樱范文枝陈佳静黄泽锋林艳芳龙国威李燕玲范月亮郑荣权梁秋娴李秀华郭浩贤陈华有邹彩娟物理系(16)张少芳唐序煌李朝胜李深平邓明辉林耀宗陈海萍黄兆珩蓝宇康连伟丽钟建伟元薇曾颖仪周伟鹏黄孔府游富永外语系(31)游郁红张开禄洪彩云禤舒茵李明坤廖达梅黄明慧刘晓玲余梓健吴舒愉丁晓霞白瑞芝林幸儿林燕芬张蓓叶瑾黄晖朱艳萍廖丹燕王翠娟冯伟婷肖丽妍张银娟李岚梁月敏朱晓红朱碧戈林嘉霖吴蕾蕾诸惠娟关艳红三等奖学金(405)计算机科学系(16)蓝煌梁瀛丹原志豪邓娟娟彭智扬谭靖郑思芸张丽娟张围卢俊林陈婷婷李学峰陈欣哲沈倩萍黄哲培甘杰音乐系(19)黎诗华梁志芬王芳霞黄慧怡苏仁龙李永明黄国光廖楚华邵桂花丘爱丽刘新容冯思敏郭诗莹钟桂影蓝燕兰何敏仪林霄霄王海盈叶平中文系(53)杨静娟彭梅江柯培香麦婷林玉梅凌金秀莫慧娟韩伟杰余艳芬孔颖欣容筱婷刘雅雯黄琳吴锦丹赖思妤钟裕平刘文娟袁冰樊谢意彭晓佳黄文娟郑华张思红陈雪丹陈瑞芬李文霞刘梦颜黄宇慈吴飞龙刘宇莹韦容芳杨曦戴子田龙斯蕾吕东敏杨燕花李露露杨君林豪鹏黄颖林钟琼澳陈泽萍马雪梅梁君婷林佩芬陈燕欣喻嘉欣李雨霖曾笑莹陈葶钰陈豆豆李美华康纯真化学系(23)卢翠萍彭叔敏陈彩媚苏慧美简浩彬马丹琪叶菲菲黄英超梁贤标林晓娜李妙张懿珉杜美君李惠平刘晓蕾陈雁羚沈婷婷郑如结李佳儿游文婷余雨静叶晓华廖心迪政法系(30)朱茵张雯怡林凯君谢玉楼陈薇薇郭莹莹陈桂媚黄晓敏萧韵媚彭舒琼詹婉莹朱淑贤廖丽萍郑雪凯梁敏茹张玲张燕茹王静陈彩仪潘婷邹颖萍吴小咏林敏翘谷慧娟郑燕娜郑东坡苏林丽陈敬梓邓茵黎春飞教育系(54)王嘉俊王瑶肖楚娇王冠恒李欢张晓梅张碧娴谢远兰林燕纯曾文娜曾令灵杨嘉玲何利平方晓玲曾淑静于洁陈黛青张冰婷吴楠罗婷婷许宏娃杨静茵钟柳青周思敏郑木场李晓茵黎梓烽邓韵杨宋彦珊苏建君陈丽珠林晓琪刘秋泓李娜叶蔼林杨淑雯陈宇珺李始航古良芮肖志全丘天詹曼瑶余晓标邵伊华黄燕媚钟美珠陈秀祝华珍邓秀连邓丽华黄智颖叶翠霞区淑莹朱燕芳数学系(52)刘春媚叶晓芹陈佳敏黄颖徐亦婷蔡犁珠陈小草陈泽创李月敏刘梦霞廖雪雯王晓兰吴雪莹李卓真林子健刘允琼杨惠妮王惠妮刘微微钟敬翁丹慧魏艳平朱炳辉吴燕君张佳免李安玭王晓璇潘小瑶植奇猛吴欧慧李栋颀范素玉古晓燕吴晓燕陈婉君邹文英邓伊妮蔡俊炎林紫玲方佩贤黄维敏曾柳冰薛国娴黄婉婷梁锐昌李燕妮陈婉文陈永煌赖丹霞李晓君徐铭添蔡晓洁体育系(28)徐晓冲林心宇欧水燕梁其炜邓宁杰李盛焚伍海平张学枚温清霞潘文科邓文锋赵秋丹李创煌庞上清方锋林浩增符景希张华超廖美媛张极彬罗时武程晓湖朱燕梅杨晓林蒋耀乐黄建锋李盛锋徐伟峰生物系(34)庄斯宜江苗怡彭绚娴许怡敏陈静怡孔惠莹刘汝梅毛青曾玉梅邓德成姚嘉怡叶源泉杨学彬李嘉妍彭婷婷梁淑君黄柳林永坚张楚欣谢晓銮蔡慧娟凌秀恩龚倩君蚁汝望钟碧婷杨金娇陈琳玲陈爱玲陈佳华劳小双伍苏敏卢宝燕胡晓娜资佳晶美术系(31)陈玉莲尹凤仪吴耀桉杨敏萍杨颖欣郭丽娟黎嘉玲陈保记欧紫霓张青青卢键泽邱源科江伊琦李春萍黄智欣邓敏健刘雪桃陈泽琬林少熙吴晓蕾莫寒江汉辉曾胜林幼冰张剑波朱婷婷陈颖娜谭国亮林琳黄辉邓雪芳物理系(23)安辰梁灼文廖烈源陈芬蔡宜谷陈智莉何莎娜黄诗婷刘梓燊李海云潘淑峰李舒盈李妙虹林媚媚植贤坚罗志达沈曼青陈楚河郑晓华张洁芬黄园忠骆广宇刘韵外语系(42)张婉莹张仪廖佳佳方洁婷陈观清卓影如韦玫旭司徒晓莹陈晓旋周惠雯曹碧茜钟思敏钟秋娜彭小婷李林静潘夏詹晓凡李玲玲陈泽芳余思仪何冰雪龙倩婷刘巧婵吴婷苑黄秀娟曾心欢何美君蔡晓敏曾小婷胡小宁刘少梅谭美玲王思华李晖林妙惠赖建芳吴仲清何伟英李霞王树清陈粤郭淑芬。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为了表彰和奖励我校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水平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努力搞好本职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l51号)、《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粤府[1995]64号)、《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粤府函[1997]3l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条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包括:(一)在整体优化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成果;(二)在加强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和实践基地建设、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三)在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四)在加强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五)在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激发教师积极性,优化教学环境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六)在师德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七)其它突出的优秀教学成果。

第二条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条件教学成果奖的申报除符合第一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成果完成者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成果完成者必须是学校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必须是在职期间完成的教学成果;(三)教学成果在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基础上产生。

凡是已结题的学校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均属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四)凡集体申报的成果,成果完成者不应超过5人;(五)个人申报的成果,成果申报者必须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且每年年度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六)申请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须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有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申报说明.doc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申报说明.doc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申报说明(含申报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制2018年4月目录2018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1 特色专业申报说明 2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项目申报说明18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说明32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申报说明43精品视频公开课立项建设申报说明55精品教材立项建设申报说明66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说明76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说明91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申报说明101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申报说明112教学团队申报说明12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说明138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说明152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162专业自拟特色项目建设书179佐证材料187附件12018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填表人:联系电话:邮箱:说明:“项目类别”填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等。

感谢你的观看附件2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特色专业申报说明一、特色专业内涵与建设目标(一)专业内涵。

特色专业是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在教育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较好的社会效益和鲜明的办学特色,专业适应面广、获得社会认同并具有较高社会声誉的专业。

特色专业是经过长期建设形成的,是学校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

(二)建设目标。

校级特色专业建设旨在引导各各院系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定位,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与布局,发挥办学优势,推进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促进人才培养工作与社会需求紧密联系,形成科学有效的专业建设机制,积极为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革新服务。

通过特色专业建设,形成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特色专业建设思路与人才培养方案,建成一批高水平、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教学质量的本科专业点,对省内同类专业和校内其他专业建设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培育申报建设省级、国家级特色专业奠定基础。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成绩管理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成绩管理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成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成绩管理,保证课程成绩的准确性、严肃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1号,2005年3月发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成绩的评定和记载第二条学生选课后,须参加该课程考核,及格后方能获得相应学分。

课程考核采用的形式和要求按教学大纲的规定严格执行。

第三条所有课程的考核成绩均要求用百分制记分。

第四条为了反映学生学习的质量,学校用“平均学分绩点”来衡量。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如下:平均学分绩点 = ∑(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平均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第五条选课后擅自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等,该门课程成绩记“0”分,并在备注上作出说明,如“缺考、违纪、作弊”等。

未选课程不能获得相应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第六条缓考。

申请缓考的课程当学期期末考试暂以“缓考”标识,完成缓考考试后按正常考核成绩方法评定与记载,计入当学期课程学分绩点统计。

第二章成绩录入和报送第七条学生缓考、违纪、作弊情况,在教师录入成绩前,由教务处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第八条任课教师应在考核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录入时需正确设置各项成绩的百分比。

平时、期中、期末、实验等各项成绩均须以百分制录入。

录入成绩需核准核查后方可提交。

如因故不能及时录入成绩,应报教学院长(主任)批准。

未经批准不按时录入成绩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九条由学校组织参加的等级考试成绩,由教务处统一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第三章成绩的复核与更正第十条成绩一经提交发布,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学生如对考核成绩有异议,可按规定在下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开课部门提交书面试卷复查申请,由开课部门组织任课教师进行核查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学生对同一门课程成绩复查以一次为限。

第十一条对在阅卷、登分过程中由于漏登、错误录入和错误统分等原因致使学生成绩出现错误需要更正的,由任课教师填写《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成绩更正(补录)审批表》,开课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以下是对于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的评定细则:一、奖励类别1. 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奖:授予为教育教学科研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教材和教学资源的开发等方面的创新。

2. 优秀教育论文奖:评选出在教育教学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论文,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等相关领域的论文。

3. 教育教学项目奖:评选出在教育教学领域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包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育教学实践项目等。

二、评定标准1. 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评定:- 围绕教育教学领域,做出了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工作;- 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参与或主导了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2. 优秀教育论文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评定:- 论文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 发表在国内或国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期刊或会议上。

3. 教育教学项目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评定:- 项目实施后,在教育教学领域有显著的改革或实践效果;- 在学校或地区范围内有一定的复制推广价值;- 取得了相关的专利或荣誉奖项。

三、评定流程1. 申请评定:教师和研究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成果论文、证明材料等。

2. 材料审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出初选名单。

3. 评审会议: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评审,并评选出获奖名单。

4. 颁奖仪式:学校将组织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项和证书。

四、评定结果的利用1. 学校可以将获奖者的成果予以宣传和推广,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品牌形象。

2. 获奖者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荣誉和奖励,激励其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的进一步研究和创新。

以上是对于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的概述,具体的评定细则可能会因不同学校而有所差异,您可参考该细则进行制定。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二条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学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均可申报优秀教学奖:. 近两学年度(下同,略)平均教学工作量在课时以上(以正方教务系统统计为准),教学效果突出,学生网上评教成绩和校、院系督导或同行评价综合排名在本学院(系、中心)前以内;.没有调停课。

第三条在教学表现、教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各领域取得显著成绩。

具体内容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分标准》。

第四条凡在教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教学优秀奖:.发生过教学事故;.年度考核出现一次不称职;.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试卷分析等教学文件不齐全。

第三章评选与奖励办法第五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每两学年评选一次。

第六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比例为专任教师的%。

评选以学院(系、中心)为单位,按的比例向教务处推荐候选人,不足人按一个人推荐。

第七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需填写《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申请表》,由各学院(系、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第八条教务处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校内公示个工作日。

最后由主管教学校长签发文件公布,并颁发证书与奖金。

第九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将作为本校教师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分标准附件: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分表附件: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分标准说明:()同一研究项目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计。

()总分不设上限,各学院(系、中心)可择优推荐。

附件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分表说明:()总分需填写折算后的分数。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师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师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师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院科研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科研积极性、创造性和协作精神,借鉴高校科研管理的通行做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管理以促进学校转型发展为出发点,实现科研管理的客观、公平性、公正,促进鼓励标志性科研成果的产出。

第三条本办法由科研业绩评价、科研业绩考核和科研业绩奖励三部分构成。

科研业绩评价是基础,科研业绩考核和科研业绩奖励是手段。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岗的专任教师、教辅岗位人员和双肩挑人员。

第五条学校学术委员会是科研业绩评价、考核和奖励的审定机构,负责重大问题的解释、异议处理和审核确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行使管理部门职责。

第二章科研业绩评价第六条接受认定的科研成果,必须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或“GUANGDO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署名,且无知识产权争议。

第七条科研业绩由科研项目、论文、著作和教材、知识产权及知库成果、艺术及产品成果、科研成果奖等六种类型构成。

第八条科研业绩评价由科研积分表示。

根据贡献度将各得类型的科研业绩区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积分。

由此形成评价对象总科研积分。

见附表1。

第九条由多人完成各类科研业绩,在附表1说明中未明确处理办法的,上述条款未确处理原则的,根据附表2进行在合作成员之间分配科研积分。

第十条科研工作量按自然年统计。

成果完成人于每年1月20日前按要求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漏报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统计。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计算个人积分并公示。

第三章科研业绩考核第十一条科研业绩考核是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评价的组成部分。

科研业绩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十二条科研业绩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门(学院、系、处等)负责,部门根据当年科研积分对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进行评价,并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依据。

第十三条作为聘期考核和新聘期聘任的依据。

师范学院“教学优秀奖” “实习指导奖”“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

师范学院“教学优秀奖” “实习指导奖”“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

师范学院“教学优秀奖”“实习指导奖”“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为贯彻落实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广大教师规范教学行为、深化教学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申报范围申报人为学校在册教职工;申报奖项所列成果是指上一年度取得的以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教育教学成果。

所有申报奖项的个人和单位,均不得出现教学及管理事故。

二、评选类别1.教学优秀奖。

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教师。

每年评选一等奖不超过5个,二等奖不超过10个,三等奖不超过20个。

2.实习指导奖。

每年评选本科生实习优秀指导教师18人,评选硕士研究生实习优秀指导教师2人。

3.教学管理奖。

每年评选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0人。

三、评选条件(一)教学优秀奖1.基本条件:(1)忠诚于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团队意识,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深受广大师生的敬重。

(2)在师范学院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的一线教师(含双肩挑岗位人员)。

(3)长期担任本专科生、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上年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92实授学时。

(4)对课堂教学有深刻的理解,有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5)上年学生教学评价分不得位列所在学院后20%。

(6)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发生。

2.教学态度符合下列要求:(1)贯彻“以人为本”的观念,积极参加教学改,钻研教学业务,教风端正,治学严谨。

(2)积极参加课程建设,参与所教授课程的大纲研制、“金课”建设、课程案例建设、课程资源建设等工作,并取得成绩。

(3)积极承担学校、学院分配的各项教学任务。

(4)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精心备课,批改作业认真,积极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

(5)注重使用学生学习过程性评价。

3.教学内容符合下列要求:(1)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符合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有较强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信息量大,重点突出,材料充实,观点明确。

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与评选办法

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与评选办法

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与评选办法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奖励与评选是学校中重要的一项工作,它不仅能够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能够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与评选办法。

一、建立奖励与评选机制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奖励与评选机制,制定明确的评选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奖励与评选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在确定奖励与评选标准时,可以考虑教师的教学效果、教学科研成果、教学质量等各个方面的指标,并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岗位的特点进行具体的量化评价。

二、分类奖励与评选为了更好地体现教师的特长和优势,学校可以分类设置不同的奖项,对不同层次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与评选。

比如,可以设立教学新技术研究成果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教育教学理论创新奖等多个奖项,以便更全面地鼓励和表彰教师在各个层面上的成绩。

三、奖励形式多样化奖励形式既可以是物质性奖励,比如奖金、奖状、奖品等,也可以是荣誉性奖励,比如表彰会、颁奖仪式等。

此外,还可以采取更加创新的奖励形式,比如给予教师更多的学习、培训和进修机会,提供更好的职称晋升和岗位待遇等。

四、重视教学方法创新在评选奖励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时,学校应该重视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教师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和工具,提高教学效果。

可以评估教师是否采用了案例教学、探究式学习等创新教学方法,是否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五、注重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资源的建设对于提升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是非常关键的。

学校应该注重对教学资源的投入和建设,提供良好的教学设施和装备,支持教师开展各类科研项目和教学实践,以促进教育教学的创新与发展。

六、加强教师培训和发展学校应该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支持,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资源。

可以组织专项培训班、开展学术研讨会、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帮助教师更新知识和提高专业水平,以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七、加强教师个人成长指导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家团队,负责对教师进行个人成长指导和评估。

师范教育表彰奖励制度

师范教育表彰奖励制度

师范教育表彰奖励制度背景师范教育是国家培养优秀教师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更好地激励师范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表彰奖励制度至关重要。

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根据师范教育的特点和需求,建立一套综合性的表彰奖励制度,以便有效地对师范教育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并推动师范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奖励范围本制度所设立的奖励包括个人奖和集体奖两种,适用于在师范教育领域表现出色的个人和集体。

个人奖励个人奖励主要针对在师范教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表现:1. 教学成果:个人在教学过程中的创新方法、教学成果的质量和数量等方面表现出色;2. 师资培养:个人在培养师范教育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3. 科研成果:个人在师范教育领域的科研成果有重要影响力;4. 专业发展:个人通过不断研究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集体奖励集体奖励主要针对在师范教育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团队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表现:1. 教育成果:团队或机构在师范教育领域取得的显著教育成果;2. 教学质量:团队或机构在师范教育实践中的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3. 师资培养:团队或机构在师范教育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突出成绩;4. 科研创新:团队或机构在师范教育领域的科研创新方面卓有成效。

评选程序个人奖和集体奖的评选由专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进行。

评选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公示申报:评选委员会发布评选通知,公示申报时间和要求;2. 申报材料评审: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或候选团队;3. 组织面试或现场考察:对候选人或候选团队进行面试或现场考察,以全面了解其工作表现;4. 决策公示: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决策,并对获奖者进行公示。

奖励措施个人奖和集体奖的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表彰证书:对获奖者颁发师范教育表彰奖励证书,以充分肯定其在师范教育领域的贡献和成就;2. 奖金或福利:对获奖者给予相应的奖金或福利待遇,以激励其在师范教育工作中的持续努力和创新。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宗旨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全面发展,促进思想素质、专业素质、文化艺术素质、身心素质全面提高,激励学生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学生是指我校普通高考招收的全日制国家任务生。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项奖励的评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规定实施。

第二章评奖机构第五条学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本办法所列的全校各种奖励项目的组织评定、材料审查以及对各院系评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并直接向学校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学校将学生各种奖励的情况存档备查,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各院系的评奖工作由院系领导(包括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负责,并成立由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学生评优小组。

院系汇总初评名单后,由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院系盖公章,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第三章奖励项目和方式第七条学生奖励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八条学校设立以下集体奖励:(一)学生工作先进集体(二)先进班集体;(三)文明宿舍。

第九条学校设立以下个人奖励:(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二)优秀学业奖学金;(三)专项奖学金;(四)专业奖学金;(五)优秀毕业生奖。

第十条学校对获得上述奖励的集体与个人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一)授予荣誉称号;(二)通报表扬;(三)颁发奖章、奖状、锦旗或证书;(四)颁发奖金或纪念品;(五)其他。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奖,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学校学生工作年度评估中成绩在所有院系排名在前6名。

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第三名为二等奖;第四至第六名为三等奖。

(二)学生违纪率小于5%(不含5%;违纪率的计算,违纪人次/学生总人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二条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学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均可申报优秀教学奖:
1. 近两学年度(下同,略)平均教学工作量在220课时以上(以正方教务系统统计为准),教学效果突出,学生网上评教成绩和校、院系督导或同行评价综合排名在本学院(系、中心)前30%以内;
2.没有调停课。

第三条在教学表现、教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各领域取得显著成绩。

具体内容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分标准》。

第四条凡在教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教学优秀奖:
1.发生过教学事故;
2.年度考核出现一次不称职;
3.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试卷分析等教学文件不齐全。

第三章评选与奖励办法
第五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每两学年评选一次。

第六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比例为专任教师的5%。

评选以学院(系、中心)为单位,按15%的比例向教务处推荐候选人,不足1人按一个人推荐。

第七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需填写《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申请表》,由各学院(系、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第八条教务处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最后由主管教学校长签发文件公布,并颁发证书与奖金。

第九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将作为本校教师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分标准
附件2: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分表
附件1: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分标准
(2)总分不设上限,各学院(系、中心)可择优推荐。

附件2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奖评分表
(2)10、11、12、14各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要附在评分表后,2-5各项准备好原始材料备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