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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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

课本重点:

1.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

性质: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特征: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他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

1)不发生有型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只是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2.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只是产品

2)对于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领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4.知识产权的实践性

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其时间性表明: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

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

著作权

5.著作权的主体,公民、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

6.某些作品著作权主体的确定

1)演绎作品著作权主体

演绎作品是对现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而产生的作品。演绎作品的著

作权归演绎作者享有。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只能对其演绎作品享有著作权,对被演绎

作品不享有任何和权利。

2)合作作品著作权主体

合作作品是两个以上的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判断要素

i.合作作品的创作者须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一个认单独创作的作品不是合

作作品

ii. iii. iv.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相互须有共创作品的合意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须有共创作品的行为

各创作者的贡献形成一件完整的作品

合作作品的创作者可能享有两个方面的著作权,一个是整体作品的著作权,二是自创部分的著作权。合作作品著作权人不仅共享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对自己单独创作的部分也享有著作权,但各创作者对自创部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3)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

汇编作品,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她材料类的选择

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4)职务作品著作权主体

职务作品

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普通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她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完成的作品,但是,

公民在创作作品的过程中,没有或者基本没有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技术条件,或

者不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普通职务作品的创作者是职务作品的完整著

作权主体,其所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特殊职务作品

是指工人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著作权的主

体有两个,一个是作品的创作者,领一个是创作者的所属单位。作品创作者仅享有

署名权,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7.作品的概念

作品,是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是一个作品的实质要件

8.著作权客体的种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曲、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9.著作权人身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为表明作者身份而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10.著作财产权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

或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和

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权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出租权的适用对象:1.电影作品;2.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主要是电

视、录像、多媒体等作品;3.计算机软件

4)展览权,即以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机械表演权:即借助录音机、录像机等技术设备,以物质载体的形式,向公众传播

被记录下来的表演的方式

机械表演权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表演者录音、录像者的机械

表演权

不仅任何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擅自公开以声音、表情、动作等方式再现版权作

品,而且任何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借助某种技术设

备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

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

的时间和地点或者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人有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就能有效地组织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将其作品上载

到网络上,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

9)摄制权

10)改编权,改编者都不能对原作所表达的中和理念过大的理念,否则坑你破坏作品

的完整性,构成对做做劝人之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13)应该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1.著作权保护期

1)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

2)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即此三项权利为作业终

生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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