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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知识问答
《劳动法》知识问答1、《劳动法》调整对象是什么?答:我国《劳动法》调整的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这两种关系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包括管理关系、社会保险方面关系、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关系、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而产生的关系等。
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一)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原则;(二)劳动者的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与义务的原则;(三)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四)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的原则;(五)劳动者享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权利的原则;(六)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七)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的原则。
3、什么是劳动争议?答:劳动争议,有时也叫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职工工资这间就劳动关系吉务所发生的争议。
4、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有哪些?答:(一)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地)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三)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四)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当事人应当在什么期限内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答: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来书面申请。
6、农村劳动者与其乡村组织、家庭保姆与其户主发生劳动方面纠纷则否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答:《劳动法》不调整这两类纠纷。
7、企业与职工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有关机构应否受理?答:企业与职工之间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时有关机构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应当就存在劳动关系进行举证。
8、哪些劳动争议事项可以申请仲裁?答:(一)因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发生劳动争议;(二)因执行国家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四)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法解答问题
第一章工伤21、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答:一方面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另一方面社保行政部门依据工伤职工提交的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等),确认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2、“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如何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时效是否可以中止、中断?如超过申请工伤认定时效是否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答:1)“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在理解上应当分为两种情况:(1)事故伤害明显的,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2)事故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工伤事故引起的,自伤害确诊之日开始计算。
2)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同申请劳动仲裁一样可以中止、中断,如发生不可抗力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可以中止;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权利而中断。
3)工伤职工应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但是否享受工伤待遇关键看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法院的司法解释。
23、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是否需要用人单位同意或盖章?答:由于工伤职工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有具体规定,用人单位是否同意或盖章均不影响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24、申请工伤认定的特定材料有关行政部门拒绝出具怎么办?答:应积极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在行政机关拒绝出具证明后可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5、是否所有工伤都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答: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者终结后,存在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其他情形无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6、生活自理障碍鉴定适用于哪些工伤职工?答:生活自理障碍主要发生在**以上伤残职工,经鉴定根据级别不同每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7、劳动能力鉴定能否重复申请复查,复查结果高于或者低于原伤残等级如何处理?答: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每隔1年申请复查一次。
复查结果高于原伤残等级的,按新待遇标准补差额;,复查结果低于原伤残等级的,已发放待遇不返还。
劳动法知识竞赛必答题题库完整
劳动法知识竞赛必答题题库完整劳动法知识竞赛题库1、自用工之日起多少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多长时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一个月不满一年)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什么时候?(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多少?(百分之八十)5、用人单位自什么时候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6、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书面劳动合同)。
8、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多少年的,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十年)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什么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0、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一个月)11、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二个月)12、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六个月)1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约定几次试用期?(一次)17、劳动合同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多长时间?(二年)18、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什么?(支付令)1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书面形式)20、劳动者提前多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十日)21、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多长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日)24、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多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年)25、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多少经济补偿?(一个月工资)26、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多少的经济补偿?(半个月工资)28、劳动合同法所称月工资是指什么?(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9、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多长时间备查?(二年)30、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多少?(人民币二百万)元3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多长时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年以上)32、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哪些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33、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多长时间的岗位?(六个月)3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对还是错?(正确)36、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年限自什么时候算起?(2008年1月1日)37、我国劳动合同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2008年1月1日)38、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自什么时候起施行?(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 问答
劳动法问答劳动法是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体系,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并平衡劳动关系。
下面我将回答一些关于劳动法的常见问题。
1. 劳动法的作用是什么?劳动法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劳动过程中享有公正的待遇和合理的工作条件。
它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假权、社会保险等,同时规范了用人单位在雇佣和管理劳动者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 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书面协议,约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等内容。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3. 劳动法规定了什么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一般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日,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加班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加班工资支付办法进行补偿。
劳动者享有带薪年假、带薪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休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劳动者合理的休假要求。
4. 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并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并保障工资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5. 如何处理劳动纠纷?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
首先,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解决纠纷;其次,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最后,如果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关于劳动法的一些常见问题解答。
劳动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建立公平合理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劳动法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情况中参考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法有关问题解答 精品合集(50问).doc
劳动法有关问题解答1、加班工资计算的基准应该包含哪些,是月薪做标准还是可以用基本工资部分为标准、不含绩效工资等?咨询当地劳动部门,他们的意见也是模棱两可的。
专家解答:对此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例如深圳地区是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而且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可以约定,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即可。
如果没有约定,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中注明"已包含加班工资"、实行"月薪"制或虽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劳动者的时薪为:时薪=约定工资÷(21.75天×8小时+约定包含在工资中的平时加班时间小时数×l50%+约定包含在工资中的休息日加班时间小时数×200%+ 约定包含在工资中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小时数×300%)。
如按上述方法计算出的劳动者的时薪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则该约定为无效。
劳动者的工资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工资以最低工资标准按法律规定标准计算。
所以,还是得以当地的规定为准,请咨询当地专业人士。
2、咨询下关于员工请假的事情:1、近期很多女员工怀孕,然后就去医院开个证明说胎像不稳,建议休息3个月,对此企业应该如何应对?2、员工请事假,劳动法有规定说企业一定要帮其缴纳个人和企业部分保险吗?专家解答:1、看来大家积极响应二孩政策呀。
这种情况下,可能存在伪造、虚构病假甚至病假条交易,由于病假条不具备商品的属性,不能作为商品出售,无论是不是真的,这种私自买卖的行为,都违背了诚实信用。
若病假条是假的,意味着上面的医生签名、盖章、医院章或将涉嫌伪造,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另外,员工开假病假条、假病历,则属于违约行为,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视作旷工处理,若达到一定天数,将面临被解雇的危险。
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劳动法律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它涉及到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作压力大、法律意识薄弱,很多人并不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因此需要在平时掌握一些基本知识,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下面是一些劳动法律法规常见问题的解答:Q1: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至少30日通知劳动者,但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而如果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提前15日告知用人单位。
Q2: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A: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办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工资支付逾期,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要求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工资报酬,每逾期一天,支付工资报酬的数额不低于应支付数额的百分之二。
如果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Q3:工伤是指什么?A: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投保工伤保险,对在工作中发生的工伤给予赔偿。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贴等。
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协助劳动者进行伤情鉴定,并按照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申报。
Q4:劳动者加班需要额外报酬吗?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工作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报酬支付;在延长工作时间上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进行维权。
以上是一些劳动法律法规的常见问题解答,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维权意识要越来越强,坚定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实务50问
劳动法实务50问(1)1、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何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答: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向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所办妥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2、问:用人单位如何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答: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现为15日)内向职业介绍所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3、问: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如何结算劳动报酬?答: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4、问:非全日制用工也一定要订立书面协议吗?可以约定试用期吗?答: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
5、问:终止非全日制用工,是否与终止一般劳动合同一样?答: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的,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6、问: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答:需要。
7、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与劳动合同内容存在冲突的,按哪个为准?答:实践中,两者存在冲突时,一般以劳动合同为准。
8、问:用人单位应何时签订劳动合同?答: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9、问: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建议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明)10、问:试用期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关系吗?答:不能。
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才可随时解除。
(注意1、单位需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已告知了劳动者;2、单位有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11、问:如何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答:协商一致,并书面形式。
如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视为劳动合同已变更。
劳动法 问答
劳动法问答劳动法是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它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和终止、劳动条件的保障与改善、劳动报酬的支付等方面。
下面是一些关于劳动法的常见问题及其相关参考内容。
1.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 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 劳动合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双方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内容。
- 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在一定条件下,双方都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例如,双方协商一致、达到法定解除条件或对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等情况。
2. 劳动制度和工时安排- 什么是劳动制度?劳动制度是用人单位根据经营特点和工作需要,对劳动者劳动时间、休假等进行规定的制度。
- 用人单位的工时安排是否有限制?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超过部分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 加班有什么要求?劳动者加班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加班,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劳动报酬的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如何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 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并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 劳动报酬可以随意扣除吗?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发劳动者的工资,扣除或者无故减少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劳动保护- 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提供安全环境和设备,预防劳动者职业病和事故伤害的发生。
- 对于孕产期女职工有什么特殊保护?孕产期女职工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和休假待遇。
- 如何处理与劳动合同有关的纠纷?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劳动法 问答
劳动法问答劳动法是一部研究劳动关系以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体系。
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劳动法,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劳动法问题和相应的答案。
问题一:什么是劳动法?答:劳动法是一门法律学科,旨在规范雇佣关系和保护劳动者权益。
它涉及到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假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问题二:我作为雇主应该遵守哪些劳动法规定?答:作为雇主,你应该遵守以下劳动法规定:1.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合同内容合法、公正。
2.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并按时支付。
3.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
4.遵守工时和休假规定,确保员工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权益。
5.根据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问题三:我作为雇主需要知道哪些劳动法法定假日?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假日包括:1.元旦(1月1日)2.劳动节(5月1日)3.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4.春节(按照农历日期确定,通常在1月到2月之间)问题四:雇佣期满后,我是否需要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不续签即为解除。
因此,如果你希望与员工继续合作,应提前与员工商议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合同的续签可以根据雇佣需求进行调整,需要遵循法律的合同签订程序。
问题五:员工出勤率低于要求时,我是否可以解雇他们?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雇员工需要符合一定条件,例如员工违法行为、无能力完成工作任务、严重失职等情况。
若员工出勤率低于要求,你应该与员工进行交流,并尽可能提供支持和培训。
如果员工多次无故缺勤,可以采取一定的纪律处分措施,但解雇应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合法程序。
问题六:我该如何应对员工提出的加班要求?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的加班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和签订加班协议。
雇主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负担和合理安排,避免过度加班导致劳动权益受损。
如果员工加班,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或休假。
问题七:劳动法对于实习生有哪些保护规定?答:劳动法也保护实习生的权益,实习生在劳动法中被视为劳动者。
劳动法律法规问答
劳动法律法规问答打印关闭问答1、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起成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用工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3)上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4、为什么用人单位要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建立职工名册?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查询,这是为了证明劳动关系在一定时间内的存在。
职工名册保存备查,可起到证明劳动者工作经历的作用,并可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也给有关部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提供了书面依据。
职工名册应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以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5、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几种?1、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法 问答
劳动法问答摘要:一、劳动法的概念与作用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四、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五、劳动争议处理六、劳动法的实施与监管正文:劳动法是一部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范。
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劳动法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一、劳动法的概念与作用劳动法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以及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障劳动者权益、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休息休假、安全生产等。
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同时,劳动法也适用于外国企业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我国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
四、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包括:平等就业权、取得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权、安全卫生权、职业培训权、民主参与权等。
五、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个环节。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协商无果时,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劳动法的实施与监管劳动法的实施与监管主要依靠劳动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企业工会以及劳动者自身共同参与。
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法的宣传、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的管理与监督;企业工会代表劳动者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维护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自身应当遵守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劳动法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法问答题目及解析-最新修订版
劳动法问答题目及解析-最新修订版
1、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约定劳动者从事有报酬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协议。
2、什么是劳动年龄?
劳动年龄是指从用人单位规定的法定工作年龄起算,到法定退休年龄止的期间。
3、用人单位有哪些禁止性行为?
用人单位禁止性行为包括: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间被辞退、开除或者侵害其合法权益;以及用人单位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害健康的劳动。
4、劳动者有哪些权利?
劳动者有的权利包括:工作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全卫生条件、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等。
5、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为,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6、劳动者有哪些义务?
劳动者有的义务包括: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等。
7、什么是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者因工死亡。
8、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哪些权利?
用人单位应该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报酬权利、安全卫生权利、劳动合同权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等。
劳动法知识问答
劳动法知识问答1、劳动法是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答: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劳动法适用于何种企业,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3劳动者有哪些权利,答: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4、劳动者要承担什么义务,答: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5、参加工作有年龄限制吗,答: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答: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market.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 gathered a group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to the small micro-enterprise, small, high technology content,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innovation, creative in a particular area, or even unique, currently see no taxation, production, employment,innovation,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as always leading, to be proactive, the focus 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to long-term foster. 2, pay special attention to construction, solid technology ba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platform is the incubator of innovationability of enterprises, is an important carrier of regional independent innovation and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rogress. To active building technology innovation service platform, advance to technology resources build shared, mainly of technology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 and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ding mainly of technology service platform construction, to thin skin walnut, and garlic, and Lake products, features industry development mainly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service platform, to chemical, and paper, and mechanical manufacturing, advantage industry mainly of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development professional sex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ubator and allCreate a spaceto form interconnection and network resource sharing platform, greatly improved service ability and level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ustclosely rely on the features and development of County industry conditions, strengthening the various industrial park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ase,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termediary service 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 问答
劳动法问答一、什么是劳动法?劳动法是一种涉及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旨在保护员工的权益,同时规范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它主要涵盖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时安排、工伤保险、劳动争议解决等多个方面。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保护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受到公正的待遇,同时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
三、劳动法对雇主和雇员的权益有何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健康和无歧视的工作环境,支付合理的工资,全面实施社会保险等。
而雇员则享有合理的劳动合同,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获得相应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应满足哪些要求?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要素: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保护和安全等方面的约定。
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双方自愿达成,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
五、劳动法如何规定工时安排?劳动法规定了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每月不得超过200小时。
同时,根据工作性质和特殊情况,法律还对加班工资和休假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六、劳动法如何保护雇员的劳动权益?劳动法保护雇员的劳动权益主要通过建立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设立劳动监察机构、推行劳动保护教育等途径来实现。
雇员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解决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七、劳动法对工伤保险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劳动法,雇主有责任购买工伤保险,为雇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工伤赔偿。
并且,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都可以被视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保护和待遇。
八、劳动法如何规范解雇程序?劳动法规定解雇雇员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例如应提前通知、支付相应的赔偿等。
法律还规定了雇员因特定原因(如组织重组、严重违纪等)被解雇时的特殊情况和规定。
九、劳动法对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应通过咨询、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对于一些纠纷较小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咨询或调解解决;而对于较为复杂的争议,则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
劳动法 问答题
劳动法资料--问答题(1)1、简述国际劳动立法产生于19世纪下半叶的原因。
(1)国际工人运动的推动。
(2)为缓和劳资冲突的需要。
3)国际间经济贸易的竞争,为平衡国际间人工成本的需要而进行劳动标准的国际间约束。
2、简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从劳动法的概念中,可以明确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劳动法还调整与其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
因此,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3、简述劳动关系的种类。
(1)从不同所有制关系,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
2)从职业分类上可以分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
(3)从资本的组织形式上可以分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关系等。
(4)从工人运动角度分类,可以分为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
(5)从集体谈判制度上可以分为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4、试列举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1)列举式方法。
①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②社会保险中的某些关系。
③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④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⑤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2)区别式方法。
哪些社会关系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而由劳动法调整,可以用三个因素区分:①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
②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
③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
符合三个因素中任何一个因素均可确定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
5、简述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非常广泛,它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的经济关系。
劳动法提问题及答案
劳动法提问题及答案第1讲劳动法基础理论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劳动关系及与之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P12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哪些方面?P2(①劳动报酬方面的关系;②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方面的关系;③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关系;④职业培训方面的关系;⑤劳动纪律方面的关系;⑥社会保障和福利关系;⑦劳动争议解决所涉及的关系;⑧劳动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方面的关系。
)3劳动分类怎么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4劳动者包括哪些人?包括中小资产阶级、公务员、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工人、农民、渔民和手工业者在内的多阶级政治集合。
通常把知识分子称为脑力劳动者,而把工人农民称为体力劳动者。
5劳动者是与什么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用人单位)6劳动法的本质属性是什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既包括生存利益,也包括人格利益)]7法律的本质特征和基本价值是什么?(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和向弱者倾斜。
)8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9劳动法调的其他关系主要包括哪些?(1)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2)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3)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关系;(4)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
10劳动法有哪些基本原则?(一)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原则;(二)劳动关系民主化原则。
11劳动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是什么?(主体、客体、内容)12劳动法的法律渊源有哪些?(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行政规章;(五)地方性法规;(六)国际条约。
(七)司法解释。
13劳动法的内容体系是怎样的?1.促进就业制度;2.劳动合同制度(特殊劳动合同);3.工时休息制度;4.工资福利制度;5.劳动安全卫生制度;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7.职业培训制度;8.社会保障制度;9.劳动争议解决制度;10劳动监督检查制度;11.法律责任制度。
第2章劳动就业法律制度1我国劳动就业的原则有哪些?(1)国家促进就业原则;(2)平等就业原则;(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4)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5)禁止未成人就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知识普及宣传活动答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知识普及宣传活动答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A 正确(正确答案)B 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A 正确(正确答案)B 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A 正确(正确答案)B 错误4、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A 正确(正确答案)B 错误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A 正确(正确答案)B 错误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A 正确(正确答案)B 错误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A 正确(正确答案)B 错误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A 正确(正确答案)B 错误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A 正确(正确答案)B 错误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劳动法问答
劳动法问答劳动法是保护职工权益的一部分司法法规,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幸福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它规定了劳动者在工作中的权益和义务,所以我们应该加深对劳动法的认识和了解,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是一些劳动法方面的问答。
一、职工是否应该签劳动合同?答:职工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职工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职工才能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和保障。
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在我国,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因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劳动合同,严重失职,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原因,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职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到虐待、辱骂、殴打等暴力行为应该怎么处理?答:劳动者遭受暴力行为应该及时报警。
在工作中,如果劳动者遭受到虐待、辱骂、殴打等的暴力行为,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及时向工会、劳动保障部门等部门投诉举报相关的用人单位。
四、法定节假日,职工有权享受带薪休息吗?答:法定节假日,职工有权享受带薪休息。
在我国,劳动法规定节假日为法定节假日,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有权享受带薪休息,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带薪休假工资。
五、用人单位是否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答: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在我国,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缴纳各种规定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总之,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规,职工在工作中应该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则应该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尊重职工的权益。
只有作为双方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才能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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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茅问答劳动法专区问答精品合集本资料收集了50个精品问答,感谢各位提问者积极问答专家们!《劳动法》专区:或许很多人觉得人力资源无非就是做工资、组织培训、招聘、劳动关系管理,高级一点的有KPI、人力资源规划。
实际上学做人力之前最应该学习的就是法律,国家颁布了劳动合同法,这是最重要的,只有基于法律做事,才可以做到对公司好、对自身职业发展好,达成共赢。
欢迎大家一起来问答【劳动法专区】探讨,共同分享。
问答【劳动法专区】/qa/t/712501、加班工资计算的基准应该包含哪些,是月薪做标准还是可以用基本工资部分为标准、不含绩效工资等?咨询当地劳动部门,他们的意见也是模棱两可的。
专家解答:对此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例如深圳地区是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而且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可以约定,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即可。
如果没有约定,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中注明"已包含加班工资"、实行"月薪"制或虽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劳动者的时薪为:时薪=约定工资÷(21.75天×8小时+约定包含在工资中的平时加班时间小时数×l50%+约定包含在工资中的休息日加班时间小时数×200%+ 约定包含在工资中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小时数×300%)。
如按上述方法计算出的劳动者的时薪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则该约定为无效。
劳动者的工资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工资以最低工资标准按法律规定标准计算。
所以,还是得以当地的规定为准,请咨询当地专业人士。
2、咨询下关于员工请假的事情:1、近期很多女员工怀孕,然后就去医院开个证明说胎像不稳,建议休息3个月,对此企业应该如何应对?2、员工请事假,劳动法有规定说企业一定要帮其缴纳个人和企业部分保险吗?专家解答:1、看来大家积极响应二孩政策呀。
这种情况下,可能存在伪造、虚构病假甚至病假条交易,由于病假条不具备商品的属性,不能作为商品出售,无论是不是真的,这种私自买卖的行为,都违背了诚实信用。
若病假条是假的,意味着上面的医生签名、盖章、医院章或将涉嫌伪造,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另外,员工开假病假条、假病历,则属于违约行为,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视作旷工处理,若达到一定天数,将面临被解雇的危险。
开病假条,要按照严格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必须根据具体病情来确定患者是否需要请假、假期多少天,再开病假条,并在其上签署名字、盖章,之后还要经过相应主管部门确认、盖章,若是门诊医生开病假条,需要门诊部盖章,住院医生开病假条则需要医务部盖章,医生章和医院章缺一不可。
此外,有的医院规定,一旦病假条上盖了医生、医院的章,医院都会留存根,通过这些就可以查到责任人,一旦出现问题可追究责任。
而非正常渠道得来的病假条,几乎不可能在医院找到存根。
因此,您可以加强调查审核工作。
2、员工请事假,企业要帮其缴纳企业应当承担的那部分保险费,员工个人承担的那部分仍然有员工自己承担。
3、专家你好,请教两个问题:1、请问企业不按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购买五险一金,员工提出仲裁的话,企业会承担什么代价?2、请问企业制度中,产、事、病假都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员工提出仲裁,企业需要负责吗?专家解答:1、一般而言,现在的司法实务中,企业只是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以此为由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和法院不予审理。
但是员工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或举报,此时单位可能要承担补足社会保费、缴纳滞纳金等法律责任;2、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该规定造成员工损失的,员工还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4、工资结构中绩效工资在劳动合同中怎么约定会比较好,另外企业费用报销的标准如何管控,前些天各地方政府的出差报销标准又提高了,企业可以参考这个标准吗?专家解答:在合同中明确列上绩效工资这个项目,然后注明具体按照绩效管理办法进行,绩效管理办法需要合法、经过民主程序通过并公示。
员工因为出差等发生的费用属于因为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全额承担,在此基础上企业费用报销标准是企业的自主用工管理权限,企业可以参考地方标准也可以自行规定,但是也需要合法、经过民主程序通过并公示。
5、1.如果员工合同到期,公司要自然结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没有要求赔偿,公司需要付补偿金和代通知金么?2.如果一些外地员工由于不能享受到社保(例如后续不能缴满15年;退休回到老家还不清楚社保是否能转回去等等)而不缴纳社保,公司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呢?专家解答:1、需要,但是如果员工离职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没有要求单位支付的,已过仲裁时效,单位可以时效进行抗辩,届时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2、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员工的法定义务,不能以这个理由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且在我们国家社保费实行单位代扣代缴的,因此单位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操作上都不能以次为借口不缴纳。
6、请帮忙指导一下以下的问题:背景:公司以前是生产型企业,属于某集团总公司的下属企业,但是因为很多管理和业务问题,目前公司已经停产整顿三年了,停产整顿的一年内裁员了所有的车间员工及80%的办公室人员(目前公司只剩下10人左右)。
现任领导是集团总公司派驻。
目前工厂已经租出去,员工的工资正常发放。
该领导专门负责总公司资产破产处理。
问题:1、现在公司的员工在三年前已经和该公司合同到期,目前没有继续签订,与公司之前签订了两次合同,分别是两年和三年。
作为公司如何处理比较好?但作为员工又应该如何争取自身的利益呢?2、以前公司人员出差无差旅费补助一说,请问,能否再最后裁员时提出此项的赔偿金额?3、以前公司人员加班无加班费一说(以前周六正常上班,以后才是双休,基本节假日加班无任何补助),请问,能否在最后裁员时提出此项赔偿金额?专家解答:1)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直接终止,用人单位承担应当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都停产整顿了,双方好聚好散。
2)差旅费补助得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有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再者是看公司之前是否有文件规定。
3)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设定薪酬结构时,就考虑到周末加班的问题,想必已提前做好的万全之策。
如果员工要申请仲裁索要加班费,那必须得提供加班的相关记录证明已在休息时间有加班之行为。
7、有个问题困扰,求指教,08年劳动法重新公布后,涉及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涵盖08年之前的司龄,公司里员工合同期限2007年5至2012年5月,续签2012年5月至2016年12月31日,到期后终止合同不再续签,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的期限是否需要算在内,同时该问题发生在民营企业和国企处理上是否有不同?专家解答:1、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工作年限覆盖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如果支付经济补偿,对此有争议,还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请查询当地的规定。
2、如果是终止劳动合同的,一般只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算,因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终止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有些地方在涉及国企时对08年之前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有特别规定,请查询当地规定。
8、我们单位有个员工请婚嫁和小产假一起请的,放假期间工资是只发基本工资还是其他待遇都有?求解答专家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因此,首先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来支付工资,即可以将非正常劳动下支付的工资例如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剔除,也可以将加班加点和非固定支付的绩效工资剔除。
9、对于三期女职工,合同在哺乳期内到期,我们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在结束前一个月发通知,通知其在哺乳期结束后來司办离职手续否则不予离职结算;员工到期后没有来,也没有回馈;后续还要怎么处理呢?可否暂扣他的工资呢?专家解答:已经依法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不过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不得拖延支付工资,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以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才支付。
10、段律师,您好!请问企业返聘退休人员并集体为返聘人员购买意外保险,这个参险的钱是由单位支出还是由个人承担啊?如果是单位承担,请问有什么依据?补充问题:为什么应当购买的是雇主责任险而不能是团体意外险呢?二者有何区别?如果公司有大量劳务用工,是不是也只能购买雇主责任险呢?谢谢!专家解答: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由双方协商确定。
另外,温馨提示,应当购买雇主责任险而不是意外险。
其区别主要体现在:1、二者的被保险人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雇员(职工)。
2、二者的保险标的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雇员)的身体或生命。
3、二者的赔偿依据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法律或雇佣合同,只有在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雇主应对雇员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才负责赔偿。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依据则是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保险人是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死亡或伤残程度予以给付。
4、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被保险人(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或全部。
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
新修订的《保险法》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也就是说,从法律上讲,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同时再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5、保险金额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额一般确定为雇员年工资的一定倍数。
而团体人身意外险的保额由投保方自行确定。
6、雇主责任险在增加了扩展24小时意外险后,其便涵盖了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补充:如果作为员工的福利,请选择团体保险,可以让您的员工每天24小时拥有保障。
11、本人所处广东省一个民营企业。
之前听一位老师说过(她也是听地方劳动部门那边说的),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但这个仲裁时效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年内才有效,也就是说员工在1年11个月的时候申请仲裁,将获得最大化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