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保险)社会保障相关知识第三章社会保险
2020年(金融保险)东莞市地方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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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东莞市地方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东莞市地方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发布单位: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08-1-18点击次数:43178大中小关闭窗口东莞市地方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提高参保人退休后的待遇水平,使之和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维护社会安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含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以村〈社区〉为单位参保的农〈居〉民),须同时参加地方养老保险。
第三条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地方养老保险工作。
第四条地方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地方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构成。
第二章地方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第五条地方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壹)单位缴纳的地方养老保险费;(二)个人缴纳的地方养老保险费;(三)地方财政部门拨款;(四)地方养老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利息;(五)地方养老保险基金收益;(六)其他来源。
第六条地方养老保险费由单位按规定的标准逐月缴纳,以后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扩大缴费范围。
地方养老保险费委托地方税务部门征收。
第七条地方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步。
地方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为3%,以后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单位在申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同时申报地方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
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壹个缴费年度,缴费基数经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后全年不变。
第九条仿宋_GB2312">地方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税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参保人中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中断地方养老保险关系,其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续保留且计息,和重新参加地方养老保险后的个人账户合且计算。
第十壹条欠费单位在清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清偿欠缴的地方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障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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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本知识一、什么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二、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
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
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
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
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补偿权利。
(二)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救助的对象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人;二是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人;三是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害,而使生活一时无法维持的人。
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
社会救济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三)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政府为全体社会成员创建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的物质和文化环境,提供各种社会性津贴、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以不断增进国民整体福利水平主要包括各种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娱乐、市政建设、家庭补充津贴、教育津贴、住宅津贴等。
2020年(金融保险)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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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已于2007年8月3日经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梁保华二OO七年八月十日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保障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壹)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和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三)灵活就业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
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按照本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负责组织和管理,遵循下列原则:(壹)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二)社会互济和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和效率、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三)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开,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分设;(四)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做实后的个人账户基金和社会统筹基金分别管理、分别使用,不得相互调剂使用;(五)逐步实行“省级预算、分级负责,省级调剂、分级管理”的省级统筹,且在对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统壹制度、统壹支付项目、统壹计发办法、统壹管理规程的基础上,逐步统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缴费)上下限的基准和缴费比例。
第四条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都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减免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降低缴费标准。
2020智慧树,知到《社会保障概论》章节测试完整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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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智慧树,知到《社会保障概论》章节测试完整答案2020智慧树,知到《社会保障概论》章节测试完整答案智慧树知到《社会保障概论》(山东联盟)章节测试答案第一章1、商业保险是企业的金融活动,保险双方当事人权益受到经济合同法保护,商业保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A:对B:错答案: 对2、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社会保险属于劳动立法范畴。
A:对B:错答案: 对3、按照资金来源、保障水平等不同,可以将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归纳为四种社会保障模式。
A:对B:错答案: 对4、美国、日本采用“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模式。
A:对B:错答案: 对5、社会互助是在社会组织和公民自愿基础上建立的,它无须政府参与,只要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之间具有共同意向即可形成。
A:对B:错答案: 对6、作为社会保障特点,互济性是指社会成员之间的“以丰补歉、以有补无、以强补弱、同舟共济”。
A:对B:错答案: 对7、优抚安置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多重性质的综合性社会保障。
A:对B:错答案: 对8、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也叫“传统型”、“保险型”、“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障模式。
A:对B:错答案: 错9、“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是以“普遍性”为原则,实行“收入均等化、就业充分化、福利普遍化、福利设施体系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A:对B:错答案: 对10、社会互助更加注重权利,而不是义务。
A:对B:错答案: 错第七章1、总额预算制能够有效调动医疗供方的积极性,提高服务强度和服务质量。
A:对B:错答案:2、社会医疗保险的复杂性表现在医疗方与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患者可能诱导需求。
A:对B:错答案:3、按人头付费,可以刺激医生和医院降低医疗费用,有效控制供方的诱导需求行为。
B:错答案:4、一般来说,医疗保险采取现收现付制,即通过以支定收,使社会保险收入与支出在年度内大体平衡。
A:对B:错答案:5、社会医疗保险给付的待遇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医疗需要的变化以及经济发展,可以做相应的调整。
社会保障学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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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结构及费率水平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资的来源和结构 企业缴费: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最基本的来源, 一般是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在税 前提取,由企业的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 缴费工资是指由统计部门核定的企业当年支付 给职工的所有工资性收入,亦称工资总额。 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中晚班 费、书报费、辅助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 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
我国有关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对策思路:
(1)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择机统一女职工退 休年龄。部分国家退休年龄政策调整情况
(10国)
(2)实施在精算基础上的弹性退休政策 (3)对从事特殊工种职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 (4)破产企业应一次性预留一定的养老保险费 用
部分国家退休年龄政策调整情况(10国)
改革前 国别 男 美国 英国 瑞士 新西兰 澳大利亚 匈牙利
一、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和实施范围
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和实施范围 (即养老保险覆盖面):从一般意 义上说,是全体劳动者。 但是,实际实施的程度往往受到社 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的制约,一 定时期需要针对不同行业的劳动者 的特点而有所选择。
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目标
从理论上看,理想的制度设置要求建立 一体化的,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 位、军队转业官兵、个体劳动者、农村 劳动者在内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从实践来看,近期目标只能是覆盖城镇 所有部门中各类企业的各类职工
核定企业缴费工资的基本要求:“三个一致”
企业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养老 保险基金的工资总额 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总额 职工退休后作为计发养老金基数的工资 总额 保持以上三者之间一致
个人缴费: 国际惯例为雇主、雇员各缴一半 我国现行政策规定,随着职工工资收入 的增加,最终达到个人缴费比例为其工 资基数的8%。
2020年(金融保险)中国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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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中国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壹是市场主体数量少,规模小,国有独资保险X公司主导的市场主体结构不利于有效竞争市场格局的形成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仅有52家商业保险X公司,这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数以千计的保险X公司数量相去甚远;而4591亿元的总资产规模仍不及世界排名前50位的保险X公司单个资产总额。
在市场主体数量和资产规模偏小情况下,4家国有独资X公司的资产总额占到总资产的60%之上,占有的市场分额也在60%之上,而其资金运用收益率却普遍低于股份制保险X公司。
这种由于非市场竞争因素形成的高度集中的垄断竞争市场,有效竞争明显不足。
究其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壹是80年代以前保险业长期由国家垄断,国有独资保险X公司在市场中的位置在短期内难以动摇;二是目前保险市场准入受到严格管制,使许多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保险市场受到限制;缺乏市场退出机制又使已获取保险执照的X公司事实上受到保护,非凡是在目前中资保险X公司基本为国有或国有控股X公司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三是保险市场已有的X公司主要依靠自我积累实现扩张,融资途径有限,很难在短期内实现规模上的快速扩张。
二是保险投资渠道过窄,投资收益较低,不利于保险X公司的发展从国外保险业发展的经验来见,保险业运营活动已经从单纯运营负债业务发展到同时运营资产业务阶段。
依靠多渠道的投资所获收益不仅使保险X公司能弥补保险业务运营的亏损,得以发展壮大,而且保险投资也在金融市场上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中国保险投资范围极其狭窄,主要集中在银行存款和国债等固定收益类的金融产品上,投资收益低下,抗利率变动能力低。
在目前赔付水平较低,保险业务运营仍有较大盈利空间的情况下,依靠银行存款、国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的收益稳定,矛盾仍不突出。
随着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当保险业务运营的盈利空间越来越小甚至出现亏损时,保险X公司通过合法的保险投资不能有效增强其偿付能力,壹旦面临投资收益不足以弥补保单亏损时,可能进行地下非法投资活动,以期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使保险X公司的运营风险加大,造成金融市场混乱,也加大了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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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社保基金管理?一.社会保障基金1.概念:只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国家根据法律规定,为实施各项社保计划而预先设立要求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资金。
2.基本性质:是一种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过程中形成的以社会共同责任为本位,由国家财政收入、企业收入以及个人收入中分解出的消费性社会后备基金。
3.功能:(1)保障劳动力再生产,促进社会稳定。
(2)调节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
(3)推动社会文明,促进经济发展。
二.社保基金的特点:1.强制性与法律规范性2.基本保障性与互助共济性3.累积性与保值增值性4.社会性5.公益性6.监督性三.社保基金分类(一)按用途:1.社会保险基金2.社会福利基金3.社会救助基金4.社会优抚基金(二)按筹集模式:1.现收现付模式2.完全积累模式3.部分积累模式(三)按基金所有权:1.公共基金2.个人基金3.机构基金(四)运营管理方式:1.财政性基金2.市场信托管理机构3.公积金基金第二章?社保基金管理一.社保基金管理1.含义: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展开的基金筹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的行为和过程。
2.目标:高效的保值给付3.原则:(1)依法管理,规范运行。
(2)坚持收支两条线,征收和支出适当分离。
(3)实行预算管理。
(4)严格监督,拒绝漏洞。
4.特点:(1)综合性(筹资渠道)和边缘性(政策优惠)(2)法律监控性(3)社会政策目的性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框架及主要内容社保基金业务流程:缴费管理、存储管理、支付管理(一)缴费管理工作环节及操作流程:工作环节:1.受理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
2.受理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工作审核。
3.接受并审核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保险费。
4.稽查(定期或不定期)操作流程:1.收保人的确认和登记造册。
2.社会保险的缴费、申报3.缴费数据核定。
4.社会保险费的征集。
5.费用记录处理和保管环节。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存储管理及问题1.档案管理:(1)各级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综合信息(2)参保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3)社会保险业务分账2.数据库管理3.个人账户管理(1)个人账户建立(2)缴费预算、时间和内容(3)个人账户对账单(三)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1.支付管理的内容包括:(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转移支出(3)补助下级支出(4)上解上级支出2.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流程(1)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申请办理退休时,社会保险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待遇的政策规定和该参保人参保时间缴费数额等,为其核定应享受的社保待遇。
社会保险法重点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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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成本(低工资、低社保)——低价商品出口—— 进口国反倾销征惩罚性关税——出口国政府加大 补贴,弥补工人初次分配不足部分
• 低工资、低社保是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的软环境
• 社保是增加企业负担,是额外的成本
• 培训、就业不是政府的主要职能
社会保险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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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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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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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化了政府在筹资方面的责任。 3、扩大了参保人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
4、明确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体制,提高了社 会保险费征收的强制性。
5、强化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6、完善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内容 要点:
(1)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 本框架
社会保险体系框架
养 老 保 险
城
新
职镇
型
工居
农
基民
村
本社
社
养会
面推开,目前参保人数达1.86亿。
• 根据不同的项目、险种确定不同的范围
• 养老保险——城镇劳动者,2.56亿,其中退休人 员5795万
• 医疗保险——4.29亿(其中城镇职工2.4亿,城镇 居民1.89亿)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8.34亿 • 失业保险——城镇劳动者,1.34亿 • 工伤保险——城镇劳动者,1.62亿 • 生育保险——城镇劳动者,1.23亿 • 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71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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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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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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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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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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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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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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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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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2020年(金融保险)失业保险案例分析题
![2020年(金融保险)失业保险案例分析题](https://img.taocdn.com/s3/m/0cb9eb54da38376bae1fae74.png)
(金融保险)失业保险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1、华侨张某2004年回故乡河北某地兴办实业的同时,积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由于技术引进和革新滞后,当地失业率逐年上升,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即使运用调剂金和财政补贴,仍然不能满足当地失业人员需求。
针对这种情况,张某打算直接和政府合作,捐赠资金给失业保险基金,有系统、有规范地用于当地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促进就业。
问题:失业保险基金能否接受张某的捐赠?2、某县级市近几年来经济发展迅速,经当地政府统计,近年来,该地区失业率长期走低。
在失业保险费缴纳额度大幅度增加的同时,申领额度呈现稳中略降的趋势。
面对失业保险基金“资源过剩”的局面,该劳动和就业服务中心抽调了部分基金作为当年度中心福利发放给失业保险经办人员。
请问:该劳动和就业服务中心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作机构福利的做法是否合法?第三章案例分析1、韩某2007年到某机床厂工作,2010年3月合同期满后,韩某离开机床厂。
至今壹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虽然机床厂为他缴纳了失业保险,可是韩某没有意识到能够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半年后,经朋友提醒,韩某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询问。
他认为,自己是忘记了申领,而不是主动放弃,法律没有规定失业保险金不能延期申领,,自己应该不受时间的限制,能够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问题:韩某忘记申报失业保险,是否能够不受申报期限制?2、小玲2003年到某印刷厂工作,个人和单位当年都参加了失业保险。
2007年6月,印刷厂和她解除了劳动关系。
她去登记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失业保险经办人员核查单位缴费记录后告诉她,因为该印刷厂3个月来壹直欠缴失业保险费,小玲的缴费近期缴费时间不足壹年,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问题:欠缴失业保险费企业的失业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赵某2005年来到A省甲地工作,和单位签订了三年期合同。
单位为其参加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
2007年,单位由于运营结构调整,缩减非技术人员,和赵某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社会保障基金运行与监管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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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构成要素 与约束条件
4.保持相对稳定保险费率的必要性,以及企业和 受保人对保险费率的负担和承受能力。 5.筹资模式的选择应适当考虑该模式的经济增 长效应。 6.筹资模式的选择应充分考虑 “转制成本”问 题。
二、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财务机制
1.社保基金的筹集与运行,需要贯彻“收支平衡” 的原则。 “横向平衡”,即当年内某社会保障项目所提取 的基金总和应与其所需支付的费用总和保持平衡。 “纵向平衡”,即被保险者在投保期间提取的基 金总和应与其在享受该项保险待遇期间所需支付 的费用总和保持平衡。
(2)从经济过程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 四环节分析 个人账户基金的征缴和发放实质上属于社会的 分配和再分配的环节,而且这笔基金迟早都要进 入消费领域,和消费环节发生联系。 无论是现收现付制还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 结合的部分积累制,退休人员消费的实物都取决 于该国当期的净产出,都是来自在职职工当期生 产的“蛋糕”的一部分。
(3)从政府承担风险的角度进行分析 个人账户制下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主要取决于两 个因素,即个人账户的积累额和个人退休后余命的 长短。 个人账户“自我保障”的性质已决定了个人账户 积累额之间根本不存在长寿和短寿风险互济的可能。 政府和社会在把现收现付制下的人口老龄化风险 转移给个人的同时,又使自己陷入了另一种巨大的 风险之中。
一、缴费制与非缴费制 1.缴费制
缴费制是指某种社会保障津贴项目的资金来源主 要依靠雇主和雇员缴费的一种筹资制度。
2020年(金融保险)每个人都要懂得国内养老保险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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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每个人都要懂得国内养老保险常识QQQ每个人都要懂得:国内“养老保险”常识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壹。
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壹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壹种社会保险制度。
含义这壹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
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
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
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壹种社会保障制度。
特点壹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养老保险费用来源,壹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且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3、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壹规划和管理。
基本模式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
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和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
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
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和缴费义务联系在壹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和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且定期自动调整。
2020年(金融保险)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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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已于2011年4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学勇二○壹壹年五月八日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壹)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和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和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前款所列的用人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参保人员失业后,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法规对失业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领导,将失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
第四条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其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失业登记工作。
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地税、审计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等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失业保险相关工作。
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壹)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三)欠缴失业保险金加收的滞纳金;(四)财政补贴;(五)按照规定应当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2020年(金融保险)财政与金融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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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财政与金融作业答案第壹章至第四章壹、名词解释1、财政:财政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集中分配壹部分社会产品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形成的分配活动和分配关系。
2、财政职能:是指财政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是财政这壹经济范畴本质的反映,具有客观必然性。
3、财政收入:指国家预算收入,包括中央及地方务级政权的预算内收入及部分预算外收入,是国家集中壹部分社会产品的货币价值形态。
4、税收制度:是国家规定的税收法令。
条例和征收办法的总称。
5、税率:是应纳税额和课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
6、起征点: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开始征税时应达到的壹定数额,课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7、免征点:是课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对有免征额规定的课税对象,只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8、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的税种。
9、间接税:税负能够转嫁的税种。
10、国债:即国家公债,是指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满足其履行职能的需要,采取有偿方式,筹集财政资金时形成的国家债务。
二、填空题1、财政的产生必须具备俩个条件:壹是经济条件,二是社会条件。
2、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3、财政分配的对象主要是剩余产品。
4、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三大职能。
5、财政收入按收入形式分类,相应地可将财政预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俩大类。
6、分析和确定财政收入数量界限的方法主要有经验数据法和要素分析法。
7、税收的形式特征,通常被概括为三性,即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8、课税对象是确定税种的主要标志。
9、税源是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
10、对特定的纳税人实行加成税征,加壹成等于加正税税额的10%11、我国现行属于流转税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和资源税。
12、增值税有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三种类型。
13、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14、资源课税可分为壹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俩种类型。
15、国债是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采取有偿方式取得的财政收入。
2020年(金融保险)社会保险法(重点内容)
![2020年(金融保险)社会保险法(重点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0059966bf90f76c660371a21.png)
(金融保险)社会保险法(重点内容)社会保险法(重点内容)注:以下内容为个人对社会保险法的重点内容理解、整理,如有疏漏敬请见谅,可自行添加再次整理。
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市居民养老保险三种(青岛将后俩种合二为壹为城乡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问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能够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能够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能够壹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例:王某6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保险缴费10年,所以延长缴费五年,65岁按月领取养老金。
王某6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保险缴费8年,所以延长缴费五年,65岁仍未累计缴费至满十五年,能够壹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病残津贴的问题: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能够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壹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养老待遇领取地: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从10年不受年龄限制—前后都超过10年—前10年后10年—回户籍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问题:青岛地区(男25年,女20年)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国家没规定)的,能够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先行支付问题:第壹款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壹)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社会保险相关知识五十问
![社会保险相关知识五十问](https://img.taocdn.com/s3/m/52fe60260740be1e640e9a26.png)
社会保险相关知识五十问1、问: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哪些重要的区别与联系?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在由于生、老、病、死、伤、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本人和家庭失去收入时,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
商业保险,是在保险合同的基础上,由专门的营利性保险企业经营的保险类别。
从法律的角度看,商业保险是这样一种合同关系,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两者存在着以下区别:(1)保险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证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推行。
商业保险是营利性保险,以营利为目的。
(2)保险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以社会劳动者为保险对象。
商业保险的保险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特定的财产。
(3)保险费来源不同。
社会保险费来源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统一调剂使用,为所有劳动者提供保障。
商业保险费完全由投保人承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原则。
(4)给付标准不同。
社会保险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出发,主要根据保障需要确定给付标准,而不完全取决于缴费多少。
商业保险则按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和被保险人受损失的程度确定赔偿数额。
(5)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管理,国家统一规定保险项目、费率和给付标准等,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不征税。
商业保险是由主营的保险公司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保险公司属于金融企业,国家对其经营所得征税。
两者存在以下联系: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同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相互补充,共同发展,有利于丰富保险市场的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保障需求,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2、问: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依据《社会保险法》第1条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目的是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第三章社会保险制度
![3第三章社会保险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02d6a3c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91ba25a.png)
2024/2/2
四、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 (一)社会保险的形成阶段(德国社会保险) • (二)社会保险的发展时期(美国社会保障法) • (三)社会保险的成熟阶段(福利国家) • (四)社会保险改革阶段(20世纪70年代) • 提示:与前面学习过的社会保障发展史内容比较
2024/2/2
三、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关系
经营行为
无偿服务
商业人身保险
政府社会保险
给付
交费
参保者 潜在风险
2024/2/2
遇险者
(一)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共性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都基于特定风险损失的共同分担 2.二者都是处理偶然性损失 3.同样进行风险转移 4.两者都是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补偿 5.两者都须缴纳足够的保险费作为获得补偿的前提条件
• (2)保险对象不同 – 社会保险的对象由立法确定。主要是社会 劳动者,也可以是其它公民。 – 商业保险的对象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决 定。一般是经济收入较高的人群。
2024/2/2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 • 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缴
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 遇和权利,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 • 保险的保险金额取决于投保时缴纳保险费的多少, 以投保额决定补偿额。
2024/2/2
•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
补充养老保障是针对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而言的,
由于受老龄化、经济发展等问题的影响,基本社会养
老保险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财务危机,所以各国纷纷探
讨化解危机的新途径,在改革中推出了各种形式的补
社会保险各章关键术语+复习思考题
![社会保险各章关键术语+复习思考题](https://img.taocdn.com/s3/m/84fef98b9e31433238689308.png)
第一章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关键术语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为依靠劳动收入生活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保持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安定而举办的保险。
市场失灵:市场失灵是商品市场机制就某些场合不能导致资源的有效配置,不能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和经济的高效率。
老年、残障和遗属(死亡)保险: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到达法定年龄或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或由指定的其他单位按规定给付养老年金的保险。
残障保险是对那些因各种原因导致无工作能力、无法自谋生活,而又无人扶养的人们,由政府或社区或社会保险机构按法定条件和标准给付残障年金的保险。
遗属(死亡)保险,是指当有条件有资格领取社会保险给付金者去世之后,由政府或社会保险机构对其遗孀或鳏夫或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定期或一次性给付遗属年金的保险。
疾病和生育保险:疾病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患病而失去劳动收入时,保险机构或保险组织按规定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的保险。
所谓生育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怀孕和生育需要的检查、保胎、医疗、助产而支出的医疗费用,以及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收入,均由保险机构按约定条件承担给付的保险。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也叫工业伤害保险、工人伤害补偿保险或因工伤害保险。
它是指劳动者在就业期间,因意外事故及职业性质造成伤残、疾病和死亡时,保险机构或保险组织给付保险金和医疗费用的保险。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承保投保人由于超出其本人所能控制的各种社会、经济原因造成失业,由保险组织按照规定时间、条件和标准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家庭津贴制度:家庭津贴制度是指为减轻多子女家庭的负担,稳定职工队伍,调动劳动者工作积极性,促进抑制人口或刺激人口增长政策的实施,由保险机构或政府定期为有关家庭支付一定数量的生活费用的制度。
基尔特制度:基尔特制度是指由职业相同的劳动者组成的相互扶助团体。
其目的除了保护各劳动者职业上的利益外,对团体中的会员遭遇死亡、火灾、疾病、被窃等事件时,共同出资给予救济。
2020年(金融保险)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2020年(金融保险)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777236d8680203d8ce2f24e3.png)
(金融保险)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42号《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4年5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杨传堂二〇〇四年五月十九日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之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条工伤保险费由经办机构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征缴。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五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州(地、市)级统筹,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
中央驻青行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统筹实行省级管理。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到统筹地区的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应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七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卫生、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制定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运营生产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按照行业基准费率确定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020年(金融保险)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2020年(金融保险)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https://img.taocdn.com/s3/m/ed29babd0975f46526d3e10b.png)
(金融保险)社保流程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登记表登记日期:年月日说明:1、此表适应范围:各类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由缴费单位填写,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2、“单位名称”是指缴费单位的全称。
“税务登记证号”是指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
3、“组织机构统壹代码”是指由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壹的单位代码。
4、“社会保险登记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5、“参保人数”是指参加各个险种的实际人数,如果未参保,用“—”表示。
6、“经济类型”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包括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X公司、股份有限X公司)、“联营”、“私营”、“港澳台”、“外商投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其中企业按税务登记证的经济类型确定。
7、“行业”按税收统计标准口径划分。
8、“代理机构”是指代办缴费事宜的机构名称。
9、“代理人”是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
10、此表壹式壹份,由税务机关留存,且纳入微机管理。
11、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登记表登记日期: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人:说明:1、此表适用范围: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接续缴费人员等个体从业人员。
2、“税务登记证号”仅由个体工商户填写。
3、“地址”个体工商户填写生产运营地,其余个体从业人员填写实际居住地。
4、“开始缴费日期”是指实际开始缴费的日期。
5、“参加险种”,由税务机关根据缴费人实际征收费种进行登记。
6、此表壹式壹份,由税务机关留存,且纳入微机管理。
7、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缴费变更登记表说明:1、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使用此表。
2、此表壹式壹份,由税务机关留存,且纳入微机管理。
3、纸型为A4型,竖排。
社会保险费缴费注销登记表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单位名称”是指缴费单位的全称。
“税务登记证号”是指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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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社会保障相关知识第三章社会保险第三章社会保险第壹节社会保险概述壹、社会保险的概念1.概念及其构成要素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面向劳动者的壹项社会保障制度,它由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目标是保证劳动者在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从而失去收入来源时,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此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社会保险包含如下构成要素:社会保险的主体是国家,是由国家依法建立的;对象是全体劳动者,以劳动权利为基础;目的是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保障其基本生活;采用的方式主要是经济手段,提供物质帮助。
2.产生背景社会保险产生的过程就是适应工业社会带来的变化和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过程,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经济背景和政治背景下产生的,它的产生标志着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
(1)社会背景社会保险产生的社会背景是人类社会进入工业社会。
18世纪产业革命后,工厂机器大生产逐渐替代了手工业生产,生产方式走向社会化,城市化进程加剧,劳动者对家庭的依赖程度逐渐减弱,对社会的依赖程度逐渐增强,导致家庭规模缩小和联系分散,家庭保障功能持续弱化,这种变化使家庭成员间的相互保障及养老保障面临严重挑战。
这就构成了社会保险产生的基本原因和强大推动力。
(2)经济背景社会保险产生的经济背景是社会化大生产和物质财富增长。
进人工业社会以后,社会化大生产真正大幅提高了社会生产力,社会财富大量增加,使当时社会有足够的财力去考虑用社会保险这种经济手段规避劳动者存在的社会风险。
社会财富的增加是推动社会保险制度产生的重大因素,它构成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
(3)政治背景社会保险产生的政治背景是社会矛盾激化和工人阶级的不懈斗争。
19世纪后半期,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开始向垄断阶段发展。
由于在垄断竞争中普遍存在排挤和吞且等现象,造成大量中小企业倒闭,工人阶级对疾病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障的需求日益迫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问题异常尖锐。
工人阶级为争取社会保障进行了不懈斗争,社会民主运动此起彼伏,工人运动空前高涨。
3.社会保险的分类由于社会保险所承担的风险是劳动者丧失收入的风险,在实践中表现为劳动者在其全部生命周期内遇到的各种失去收入的风险,包括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风险,因此,社会保险通常分为五类,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社会保险的主要特征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缴费等义务。
劳动者在满足壹定的资格条件后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任何法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2.预防性社会保险的预防性主要反映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建立上。
多方筹措而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险基金,可由国家用在每个投保者身上,防范他们壹旦发生社会保险立法规定范围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起到有备无患、未雨绸缪的作用。
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如社会救济,则事先难以掌握,更侧重善后,应急性较强而预防性较弱。
3.补偿性社会保险给予参加者的物质帮助,主要限于收入损失补偿,即劳动者在劳动中断、收人中断时才有权获得给付。
通过社会保险得到的补偿只是对受保障者收入损失壹定程度的补偿,即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4.福利性从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见,因为社会保险由政府、雇主和社会其他成员的参和和责任分担,受益者所得大于所费。
因此,具有明显的福利性。
5.共济性社会保险实行互助共济,按照大数法则,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统壹筹集和调剂使用资金,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
社会保险覆盖的范围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越强。
如失业保险是全体参和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分担失业者的失业风险,工伤保险是全体参和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分担遭遇工伤事故(含职业病)的劳动者的职业伤害风险。
因此,社会保险具有典型的互助共济特征。
6.责任分担社会保险的主体虽然是国家,是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但保险责任却不是由国家来单壹承担的,而是表现出由政府、用人单位(或雇主)、个人三方合理分担的特征。
主要体当下社会保险资金来源的多渠道,不仅来源于劳动者、用人单位或雇主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且来源于政府让税、补贴和转移支付,仍来源于社会保险基金相应的投资收益。
三、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1.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在生产力的不同发展阶段,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也相应不同。
如果社会保险跨越经济发展阶段,提供过高的待遇水平,势必会增加企业和职工的负担,抑制经济活力,而且客观上会造成“养懒汉”的社会效应,从而影响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危及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但如果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过低,则无法充分其生活保障功能。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等现实国情,根据国家、企业、个人的承受能力,确定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标准。
2.权利和义务相对应权利和义务相对应,是社会保险制度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
每个劳动者都享有社会保险的平等权利,同时都对社会保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参保者只有履行了法定义务之后,才能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这些义务主要包括:从事社会劳动;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等。
3.公平和效率相结合公平和效率相结合,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既要体现社会公平的因素,确保每壹个劳动者都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又要适度体现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差别,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同时,也需要强调社会保险对促进效率的作用,力求做到公平和效率兼顾、统壹和差别且重。
四、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的关系1.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在中国,社会保障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社会措施的总称。
从层次上划分,社会保障可划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经济保障经济保障是指从经济上保障国民的生活,通过现金给付或经济援助的方式来实现,解决的是国民遭遇生活困难时的经济来源问题。
(2)服务保障服务保障是指从服务上保障国民的生活,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来满足国民对个人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如居家养老服务、儿童照料服务等。
(3)精神保障精神保障是指从情感方面来保障国民的生活,通过提供精神慰藉来满足国民享受正常、健康的精神生活的需求。
2.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的联系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壹般特征。
几乎在所有国家,社会保险的支出规模都占社会保障支出的最大份额,而社会保险所包括的项目几乎关系到每个公民进入劳动年龄以后的整个生命周期,劳动者从业期间及至退休后所发生的重大事件都会涉及社会保险支出。
因此,社会保险事实上构成了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和主体。
3.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的区别(1)对象不同社会保障面向全体社会成员,而社会保险则只面对劳动者。
(2)目标不同社会保障的根本目标在于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而社会保险的目标在于抵御劳动者的职业风险,保障其基本生活,解除其后顾之忧。
(3)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以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为前提,而其他社会保障项目通常不以是否缴费作为享受待遇的条件。
(4)经费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经费来自于国家、用人单位(或雇主)、个人三方面,而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的经费来自于政府财政或社会援助。
五、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关系1.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联系(1)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是基于对特定风险损失分担的社会化机制商业保险根据风险的可保性要求,集中大量同质的风险,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这样就将某个或某些个体所发生的风险损失平均分摊到全体被保险个体身上,实现了损失的分担和共济。
社会保险同样实现了风险的共济和分担,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短期给付的险种充分体现了风险的集中和有效分担,而对于给付期限较长的养老、工伤保险,其费用也是全部或部分地由被保险群体进行承担。
(2)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进行风险转移在商业保险中,被保险人通过和保险X公司签订合同,缴纳相应的保费,将风险转嫁给保险X公司承担,被保险人赎买保险合同的数量决定了其风险的转嫁程度。
在社会保险中,参保者的风险也部分或全部地转嫁给了社会保险系统。
(3)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具有为偶然性的风险损失提供保障的特征商业保险承保的必须是偶然事故、意外事故,是能够进行风险防范和利用概率论和大数法则进行测算的,必然性的损失不属于商业保险的承保范围。
社会保险的壹些项目,如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同样承担的是偶然性的突发风险损失补偿。
(4)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互为促进和补充壹方面,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普遍性能够增强人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认识到保险的必要性和必要效果,有利于商业保险的宣传和推广。
另壹方面,由于社会保险只能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保障水平有限,人们能够投保商业保险,实现较高的经济保障需求。
2.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属于政策性保险。
商业保险是等份交换的买卖行为,具有商业性质。
(2)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社会劳动者,商业保险的对象是壹切自愿投保的国民。
(3)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采用强制方式实施,商业保险是自愿原则。
(4)保险关系建立的依据不同社会保险依据法律规定,商业保险依赖于保险合同。
(5)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
商业保险是满足人们对保障水平的特定需要,保障水平多样化,壹般比社会保险高。
(6)保险费的承担者不同社会保险费由劳动者个人、企业、国家三方共同分担,商业保险费由投保人负担。
(7)运营主体不同社会保险运营主体是政府。
商业保险的运营主体是保险X公司,是企业法人。
(8)运营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商业保险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节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1.创建时期(1949—1966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就着手建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1951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作了进壹步修正。
当时规定的养老金为职工本人工资的50%~70%。
1955年,国务院颁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
1958年,对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统壹。
这样,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建立了中国城镇劳动者统壹的养老保险制度。
2.遭受破坏时期(1967—1976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受到了严重破坏。
主要表当下俩个方面:壹是管理机构被取消,工会组织被停止活动,劳动部门被削弱,养老保险工作无人管理,陷于瘫痪状态;二是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被取消,改由企业营业外列支,由企业自行负担,使社会保险实际上倒退为企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