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会组织要参与生产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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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要参与生产安全管理
企业工会组织在工作中要立足于广大员工,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加强对生产安全形势的分析与研究,积极参与生产安全管理,对生产安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从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依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会组织意见和建议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确立工会组织在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员工合法权益的忠实代表。明确工会组织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定位1.依法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工会各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依据《工会法》、《劳动法》、《生产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向员工进行安全宣传,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等工作。
2.严格执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作为对生产安全实行群众监督的组织者,工会组织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对职代会通过的有关生产安全提案的落实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安措经费的使用情况;人身事故调查等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从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依法监督检查。
3.协调与生产安全监督体系的关系共同发展。在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劳动保护监督体系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对安全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安全监督体系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对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监督检查,两个体系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虽然组织性质不同、出发点不同但存在着更多的共同之处,共同作用于生产安全保证体系,都有职责监督和协助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监督各项安全和健康规章制度的落实,参与企业新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检查与工程验收工作,坚持“三同时”原则,积极督促主管部门完善各种劳动保护措施,制止“四违”现象(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设施、违反劳动纪律),对严重的问题向企业行政发出《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向各自的上级业务主管组织报告情况等,在工作过程中显现出最大程度的互补性。与生产安全监督体系的团结协作,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企业安全和健康的共同目标。确立生产安全监督体系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对生产安全保证体系的监督关系如下:
按照三个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工作
1.完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企业以工会为常设机构建立由工会主席、各车间分会主席、安全监察科科长、女工委员、专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等组成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分别在每个车间分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并且在各工会小组设立兼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通过企业工会、车间分会、班组工会小组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
2.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立足于班组实现生产安全管理目标。班组是最基础的生产单元,作为各种安全管理理论的实现单元,只有动员全体员工在每项工作中都能够全面、重点地分析并实施有效控制危险源点的各项措施,才能够真正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水平。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就要求每名职工都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通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培训,要求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监督检查组成员、专兼职监督检查员和广大员工在“三不伤害”基础上增加到“四不伤害”即:监督别人不伤害他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只有经常深入班组和工作现场,监督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才能避免监督检查只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总结、报告中,而没有取得真正效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