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民政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7•【字号】咸政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提升基层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20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到2022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
按照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到2023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全面完成《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内容(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参照《县(市、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见附件2),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提示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本区安排及要求进行认定工作(本安

提示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本区安排及要求进行认定工作(本
安
尊敬的申请人:
您好!感谢您选择了本区作为您的认定工作的申请地点。
在这个过程中,请您严格按照本区的安排和要求进行认定工作。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要求,希望您能仔细阅读并按指示操作。
首先,请您确认您已经了解并熟悉了本区的认定标准和流程。
认定标准是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的,必须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规定。
请您仔细阅读我们提供的认定指南,确保您的申请材料和行为符合认定标准。
其次,请您在申请过程中准备充分。
认定工作需要提供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请您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由于信息不全或虚假导致的认定结果不准确,本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请您确保您的材料具有可读性和真实性。
如果申请材料涉及中文以外的语言,请提供专业的翻译,以确保评审人员对您的申请材料有正确的理解。
最后,请您留意申请截止日期并按时提交申请。
逾期提交的申请将无法接受,并且不会被考虑。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您务必按时提交申请。
祝您申请顺利!
此致。
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一、户籍管理1. 居民户口登记•申请居民户口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明•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如适用)2. 户口迁移•申请户口迁移证明•提供原户口所在地的准迁证明•提供目标地的居住证明•提供身份证明3. 户口注销•申请户口注销证明•提供身份证明•提供原户籍地居住证明二、婚姻登记1. 结婚登记•提交结婚登记申请表•提供双方身份证明•提供婚姻登记申请书•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明•提供两位见证人的身份证明2. 离婚登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表•提供双方身份证明•提供离婚协议书•提供结婚证书•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明三、残疾人福利1. 残疾人证办理•提供残疾人证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提供体检证明2. 残疾人就业援助•提供残疾人就业申请表•提供残疾人证•提供就业居住证明•提供求职意愿书3. 残疾人社会福利•提供残疾人福利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残疾人证•提供收入证明四、社会救助1. 最低生活保障•提交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明•提供收入证明2. 孤儿救助•提交孤儿救助申请表•提供孤儿身份证明•提供家庭财产证明•提供收入证明3. 特困人员救助•提交特困人员救助申请表•提供特困人员身份证明•提供家庭财产证明•提供收入证明五、社会团体管理1. 社会团体注册•提交社会团体登记申请表•提供社会团体章程•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2. 社会团体变更•提交社会团体变更申请表•提供社会团体章程的变更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上是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的部分清单,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前往当地民政局咨询或查询相关政府网站获取最新的办理指南。
办事指南完整版版

经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当场或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1、许可决定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定相应证书《营业执照》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
2、送达方式
(1)纸质营业执照:申请人可到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政务服务中心104室领取或由其邮寄送达。
办事指南(完整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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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0日发布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登记
办事指南(完整版)
一、受理范围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行政区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原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本人签字)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同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注销公告
■原件
□复印件
1份
刊登在对外发行的报刊上的注销公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该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行政事项实施清单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变更公司章程

行政事项实施清单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变更公司章程)备注廉政风险点1.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审批一一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变更公司章程)流程图。
2.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审批一一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变更公司章程)申请材料目录。
3.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审批一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变更公司章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4.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变更公司章程)批复样本。
附件1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变更公司章程)流程图(自治区本级法定办结时限:无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附件3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审批一一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变更公司章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XX小额贷款公司文件XX司报(××X×)X号XX小额贷款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请示XX县(市)主管部l口/χχ市金融办/自治区金融办:一、公司基本情况:批准开业的时间、注册资本、依法合规经营概况等。
二、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及申请变更公司章程的理由。
三、其他特别需要说明事项。
四、申请人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号码,E-mail,详细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等。
可以确定1-2名联系人。
XX小额贷款公司:(加盖公章)XXXX年XX月XX日(说明:1•根据指引第五条规定,逐级向主管部门递交本增资扩股申请书,例如:增资幅度在设区市金融办审批权限内的,待县(市)级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再向设区市金融办递交申请,即提交设区市金融办的申请书落款时间须在县(市)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书落款时间之后。
2.变更申请书、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书按时间先后倒序排列。
)附件4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审批一一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变更公司章程)批复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XXXX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XXXX小额贷款公司:你公司报来的XXXX变更申请材料收悉。
三项制度流程图

三项制度流程图朔城区民政局2020.5目录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3)1. 行政许可执法事项清单(共7项) (3)2. 行政确认执法事项清单(共7项) (10)3. 行政给付执法事项清单(共9项) (17)4. 行政奖励执法事项清单(共1项) (26)5. 行政处罚执法事项清单(共6项) (27)6. 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2项) (33)二、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35)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35)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事项服务指南 (38)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40)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事项服务指南 (43)地名命名、更名、登记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45)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47)公开募捐资格审核事项服务指南 (50)三、事项清单流程图 (52)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图 (5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流程图 (53)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流程图 (54)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流程图 (55)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流程图 (56)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流程图 (57)民办非企业修改章程核准流程图 (58)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流程图 (59)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流程图 (60)养老机构变更许可流程图 (61)养老机构注销许可流程图 (62)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立、变更、合并及解散许可流程图 (63)非公募基金会成立登记流程图 (64)非公募基金会变更登记流程图 (65)非公募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流程图 (66)非公募基金会注销登记流程图 (67)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图 (68)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流图 (69)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图 (70)临时救助金给付流程图 (71)结婚登记流程图 (72)离婚登记流程图 (73)收养登记流程图 (74)地名的命名、更名以及标准地名的使用流程图 (75)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等殡葬设施建设的审核转报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流程图 (76)补发结/离婚证流程图 (77)孤儿生活费的给付运行流程图 (78)公开募捐资格审核流程图 (79)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办理流程 (80)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运行流程图 (81)特困人员供养权力运行流程图 (82)特殊救济对象补助金流程图 (83)老年人福利补贴 (84)志愿者星级评定 (85)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流程图 (86)特困人员认定运行流程图 (87)临时救助对象认定运行流程图 (88)撤销婚姻登记流程图 (89)四、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90)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行政许可执法事项清单(共7项)2.行政确认执法事项清单(共7项)3.行政给付执法事项清单(共9项)4.行政奖励执法事项清单(共1项)5.行政处罚执法事项清单(共6项)。
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_用户手册

云南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用户培训手册2013年12月目录第一章用户登录 (3)1.1用户登录 (3)1.2密码修改 (3)第二章事项管理 (4)2.1事项梳理 (4)2.1.1新增目录 (4)2.1.2新增事项 (8)2.1.3事项修改/变更 (17)2.1.4事项作废 (19)2.1.5移动 (20)2.1.6分组管理 (20)2.2待办列表 (21)2.2.1批量提交 (22)2.2.2处理 (22)2.3综合查询 (23)2.3.1查询 (23)2.3.2导出 (23)2.4分组管理 (24)2.5帮助文档 (25)2.6投诉建议 (25)2.7事项排序 (25)2.7.1目录排序 (25)2.7.2事项排序 (26)第三章配置管理 (27)3.1业务系统库 (27)3.1.1添加业务系统 (27)3.1.2修改业务系统 (27)3.1.3删除业务系统 (28)3.2法律法规库 (29)3.2.1添加法律法规 (29)3.2.2修改法律法规 (30)3.2.3删除法律法规 (30)3.3附件文档库 (30)3.3.1添加附件文档 (30)3.3.2修改附件文档 (31)3.3.3删除附件文档 (31)3.4申报材料库 (31)3.4.1添加申报材料 (31)3.4.2修改申报材料 (32)3.4.3删除申报材料 (32)3.5办事窗口库 (32)3.5.1添加办事窗口 (32)3.5.2修改办事窗口 (33)3.5.3删除办事窗口 (33)第四章安全管理 (33)4.1部门管理 (33)4.1.1新建部门 (33)4.1.2修改部门 (34)4.1.3删除部门 (34)4.2用户管理 (35)4.2.1新建用户 (35)4.2.2修改用户 (37)4.2.3重置密码 (38)4.2.4删除用户 (39)第一章用户登录1.1 用户登录在浏览器地址框输入如下地址:http://59.216.193.12:8701/icity/main/1、进入到登录页面,如下图所示:2、在上图标红方框输入帐号和密码,在下拉框选择“事项系统”,然后点击【登录】按钮,经系统验证帐号和密码无误后成功进入事项系统。
【林业方案】隆安县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分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林业方案】隆安县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分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分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隆安县委办公室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8〕1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坚持全面公开。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坚持法治思维。
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
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公开理念,规范公开制度,提升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
坚持下面导向。
以公开树公信,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强化重大主题宣传,正确解读重大政策,传播正能量,凝聚社会共识。
坚持公众参与。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在公开理念、制度规范、工作力度、公开实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制约政务公开发展的难点。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比较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比较完善,政务分开成为行政机关的一种行为自觉,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公开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行政行为更加透明规范,政务分开广度、深度、参与度不断增强,成为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搭建起政民互动平台,汇众智定政策抓落实,有效解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政务公开总体迈上新台阶。
二、推进政务阳光透明(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令第58号)和《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的基础上,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规划(计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分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失业登记
54.
发布招工信息
55.
农民工技能培训
56.
农民工权益维护
57.
劳动力信息登记
58.
就业技能培训报名
59.
创业培训报名
60.
创业补贴申请
61.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请
退役军人业务
62.
领取抚恤金、生活补助金的抚恤优待对象身份审查认定
63.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发放
64.
3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
3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
3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终止
3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查询
3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信息变更
3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
3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查询
4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变更
4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失败勘误
10.
养蜂证申办
1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2.
林木采伐许可(50株以内)
市场监管业务
13.
消费纠纷调解
14.
消费者维权服务
15.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16.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户政治安业务
17.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18.
户口登记(包括注销、恢复、变更)
19.
3周岁内出生新生儿上户
20.
旧货交易业备案
21.
73.
优抚政策咨询
涉税业务
74.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75.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01号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初审一、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内容东川区因民镇辖区内非农业人口城镇居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初审。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律依据(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二)《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县级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三、非行政许可审批数量及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办理。
四、非行政许可审批条件(一)凡在因民镇行政区域内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注:因吸毒、赌博行为等,造成的家庭困难的人员,不得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法律依据:《昆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九条。
五、申请材料(一)书面申请(原件1份);(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三)《东川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原件1份);(四)申请对象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有单位的职工,出具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提供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2.有离休、退休人员的,应当提供离、退休养老金领取凭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费的证件及凭证,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由企业出具领取退休费的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4.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的证明及凭证;失业救济金领取情况的证明及凭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5.下岗人员或内退职工应提供下岗证、下岗时间、领取基本生活费金额的证明(原件);6、离婚证明: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7.残疾证明:残疾人须提供由县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8.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须每年提出申请,并出具社区居委会关于居住、就业及生活情况的证明(原件一份);9.在校就读人员,须出具学校及主管部门关于其是否是自费就学的证明(原件一份)。
广西结婚登记流程和材料

广西结婚登记流程和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包括汉族、壮族、瑶族、苗族、侗族、布依族、瓦房族等多个民族。
在这样一个多元文化的地方,结婚登记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那么,广西结婚登记的流程和材料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结婚登记流程:1. 预约登记时间:结婚登记需要在结婚当日或3个月内完成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广西婚姻登记预约平台进行预约登记时间。
2. 准备材料:准备好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和证件,具体材料清单我们会在下面详细介绍。
3. 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
4. 进行面谈:结婚登记需要进行面谈,双方当事人需要回答登记用户的一些问题,以确认双方真实意愿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5. 缴费: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处。
6. 领取结婚证:登记成功后,领取结婚证书即可完成结婚登记流程。
以上就是广西结婚登记的一般流程,接下来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和证件。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和证件:1. 结婚登记申请书:结婚登记申请书是申请结婚登记的重要材料,需要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时填写并签字。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
3.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登记还需要提供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
4. 个人照片: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双方当事人的个人照片,通常为一寸或二寸证件照。
5. 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如果有离婚史或配偶过世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离婚证或死亡证明。
6. 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书:如果有未成年人结婚的情况,需要提供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书。
7. 混血婴儿的亲子鉴定报告:如果双方当事人是混血婴儿,需要提供亲子鉴定报告。
以上就是结婚登记所需的一般材料和证件清单,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差异,申请结婚登记时最好提前向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咨询清楚相关要求。
【民政方案】隆安县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民政方案】隆安县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隆安县委办公室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8〕1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保证。
坚持“依法公开、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并遵循便民、及时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管理和引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进一步提升全局系统政务公开的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政务公开成为全局系统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抓手。
三、工作内容(一)继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对于规划许可等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
(责任股室:各股室、二层机构)(二)继续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
按要求做好“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的公开。
及时完整公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责任股室:计划财务股)(三)进一步推进监管情况公开。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加强月度和季度发布工作。
重点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并实时动态更新,推进监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公开,将监管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全州结婚办结婚证流程

全州结婚办结婚证流程1.在全州结婚,首先需要向当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In order to get married in Quanzhou, you first need to submit a marriage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 to the local marriage registration office.2.申请提交后,双方需到婚姻登记处办理身份证明和资料核实。
After the application is submitted, both parties need togo to the marriage registration office to handle identity verification and document verification.3.双方需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Both parties need to prepare relevant documents such as personal ID cards, household registration books, and single status certificates.4.婚姻登记处会安排双方进行婚前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结婚条件。
The marriage registration office will arrange for both parties to undergo premarital medical examinations to ensure that their health conditions meet the requirements for marriage.5.确认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后,婚姻登记处会颁发结婚证明,然后双方需在领证期内办理结婚登记。
After confirming that both parties meet the requirements for marriage, the marriage registration office will issue a marriage certificate, and then both parties need to complete the marriage registration within the specified period.6.在领证期内,双方需携带结婚证明和所需证件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审批表政务民生相关事项的审批流程

审批表政务民生相关事项的审批流程1. 申请步骤政务民生相关事项的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1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首先需要准备所需的申请材料,根据具体的事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如身份证明、申请表格、承诺书等。
1.2 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
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亲自递交的方式提交申请。
2. 材料审查一旦申请材料被提交,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此步骤的目的是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满足政务民生相关事项的要求。
2.1 完整性检查相关部门将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包括所有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如果有不完整的情况,申请人将被要求补充或修改提供的材料。
2.2 准确性审查申请材料将接受准确性审查,以确认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可信。
相关部门可能会与申请人进行进一步核实,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的正确性。
3. 审批流程一旦申请材料通过了材料审查,将开始审批流程。
3.1 初审相关部门将进行初步审查,评估申请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初审通常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并与政务民生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比对。
3.2 审核初审通过后,申请将进入详细的审核流程。
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和审核,可能包括现场调研、听证会等方式。
3.3 决策基于审核的结果和对政务民生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考量,相关部门将作出最终决策。
决策结果可能包括批准、驳回或需要进一步修改和补充的要求。
4. 通知申请人一旦决策结果确定,相关部门将通知申请人。
通知方式可以是书面函件、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
5. 结果反馈申请人将收到审批结果反馈,如批准通知、驳回理由等。
如果申请被批准,相关部门将告知申请人后续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6. 办理后续手续一旦申请获批准,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后续的手续办理,如缴费、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7. 监督和评估一旦政务民生事项得到批准并完成办理手续,相关部门将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项目申请和审核流程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项目申请和审核流程一、概述民政部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负责民政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其中包括民政项目的申请和审核工作。
本文将介绍民政部工作人员在处理项目申请和审核时的流程和具体操作。
二、准备在进行项目申请和审核之前,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收集申请资料:工作人员需准备一份完整的项目申请资料清单,并向申请部门或个人索取所需文件和材料。
2. 熟悉相关法规:工作人员应了解和掌握有关项目申请和审核的法律法规,确保操作符合法规要求。
3. 设立申请流程: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工作人员需要制定相应的申请流程和审核标准,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时间节点。
三、项目申请项目申请是指外部单位或个人向民政部提出资金支持或行政审批的申请。
在项目申请阶段,工作人员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 登记和初步审查:工作人员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申请内容登记并进行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包括核对材料齐全性、申请资格符合性等。
2. 录入和档案管理:经过初步审查通过的申请将被录入系统,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申请材料、审批意见等。
3. 进一步审查:工作人员会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安排专人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包括项目可行性、资金预算等方面的审核。
4. 评审和决策:对于需要评审的项目,工作人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决策的依据。
5. 撰写审批意见:根据项目的审核结果,工作人员需撰写审批意见,并明确是否通过、需要进行修改或被拒绝等。
四、项目审核项目审核是指对通过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合规要求执行。
在项目审核阶段,工作人员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 审核进展情况:工作人员需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并定期与项目单位或申请人进行沟通。
2. 审核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审核资金使用记录和相关凭证,工作人员需核实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批准的用途和金额,防止滥用和挪用资金。
3. 审核项目实施效果:工作人员会组织人员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跟踪和评估,以确保项目按照预期目标进行实施,并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
隆安县编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隆安县编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编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年初全区、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重点领域机构编制的作用。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1.落实好上级决定取消、下放、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8〕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8〕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8〕48号)、《自治区审改办关于印发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结果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8〕1号)及《自治区审改办关于印发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结果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8〕3号)精神,我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按要求抓好落实,经对照清理,应落实56项,已落实56项,其中:取消14项、承接委托下放1项、调整32项、新增9项。
同时,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对取消后的审批事项制定了相关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调整的事项重新编制、修订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等,确保调整到位。
2.抓好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6〕72号)要求,我办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新增、取消、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在权责清单上进行调整;对中央、区、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实时动态更新到位。
今年以来共调整县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137项,(其中取消69项,调整31项,新增37项);调整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20项,(其中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类权力事项共调整13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类权力事项共取消7项);另外调整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共调整1项,新增3项。
隆安县政务服务人社分中心窗口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审批 事项一次性告知材料.doc

隆安县政务服务人社分中心窗口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材料一.事项名称: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审批二.实施主体: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办理时限:承诺 5个工作日四.实施对象和范围: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职业培训学校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五.办理流程:窗口收件→就业促进股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3个工作日)→就业促进股负责人提出审查意见(1个工作日)→局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认定的名单(1个工作日)→就业促进股制作决定文件(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六.申报提交材料: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审批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一)行政许可申请书;(二)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设立的专业(工种)、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三)可行性论证报告;(四)主管部门批准筹设民办学校的文件(无主管部门或独立法人的可免交);(五)办学单位法人登记证;属个人办学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常住地街道或社区、居委会证明;(六)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七)拟任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八.窗口电话:九.投诉电话:(县监察局)(县政务办)十.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办公时间)3:00-6:00(夏季办公时间)十一.办公地址及办事窗口:隆安县政务服务人社分中心窗口十二.其他说明:隆安县政务服务人社分中心窗口民办学校设立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材料一.事项名称:民办学校设立审批二.实施主体: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办理时限:承诺 17个工作日四.实施对象和范围: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职业培训学校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政务中心项目审批直通车实施方案范本(3篇)

政务中心项目审批直通车实施方案范本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宝政发__文件要求,切实完善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机制,经中心研究决定,进一步健全重大项目的帮办服务制度,实行重大项目的审批“直通车”,具体方案如下:一、重大项目的范围注册资本在___万元以上的新办企业,或投资总额在___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审批“直通车”的内容对上述范围内的重大项目,涉及在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供全程审批帮办服务。
三、实行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的具体程序和方式(一)接待1、中心总值班室负责重大项目的日常接待工作,了解重大项目所涉及的申办事项内容,并及时做好登记。
2、重大项目申办对象直接到相关窗口咨询、办理有关事项的,窗口人员应热情接待,同时向总值班室汇报。
(二)受理由业务科根据重大项目所需办理事项的情况,统一交由相关窗口受理,特殊情况下也可由相关窗口先直接受理,同时向业务科汇报。
(三)办理根据项目办理涉及窗口的多少,对重大项目的办理分别实行领办制、联办制、会办制和专人服务制。
1、项目申办事项只涉及到一个窗口的,实行领办制,由业务科落实人员,引导申办对象到窗口帮助办理。
2、项目办理涉及到两个窗口的,实行联办制,业务科安排受理窗口填写联办件通知书,并及时传递给联办窗口,并联办理。
3、项目办理涉及到三个窗口以上的,实行会办制。
由中心分管负责人及时召开各相关窗口负责人参加的联办会议,集中办理。
4、对需报省、市批准的事项,实行专人服务制,由相关窗口明确专门人员帮助申办对象去省、市办理。
5、各窗口对重大项目的办理要建立相应的台帐,做到一事一档。
(四)督查督办科对重大项目办理事项的服务效能加强跟踪督查和回访调查,对服务不力,造成影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实行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的工作要求(一)各窗口在重大项目的办理上,要对项目的服务明确“一个人”,对项目所需申办材料及收费做到“一口清”,对项目申办材料的指导、___、审批实行“一条龙”。
要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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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民政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受理地点: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分中心联系电话:
序号事项名称申报材料
承诺
时限
收费
标准
社会团体
成立、变
更、注销
登记及修
改章程核
准审批
()成立登记:《社会团体名称核准通知书》交复印件,验原
件;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直
接登记的四类组织除外);注册资金验资报告;章程;第一
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会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会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属于原籍的身份证明复印
件(申请成立登记异地商会的)。
()变更登记:《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会员大会、会员代
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登记证
书正、副本;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还需提交其他材料
()注销登记:《民间组织注销登记表》;加盖社团公章的会
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注销的会议纪要;登记证书正、
副本;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社会团体提交的其他必要的材料。
()修改章程核准:《修改章程核准表》;加盖社团公章的会
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修改章程的会议纪要;新章程。
成立
登记:
个工
作日;
变更、
注销
登记,
修改
章程:
个工
作日
免费
民办非企
业单位成
立、变更、
注销登记
审批
()成立登记: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场
所使用权证明;验资报告;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
明;章程草案。
()变更登记:《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理事会审议通过的
会议纪要;登记证书正、副本;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还需
成立
登记:
个工
作日;
变更、
免费
提交其他材料
()《民间组织注销登记表》;理事会通过的会议纪要;登记证书正、副本。
注销登记:个工作日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基金会成立登记:基金会名称核准通知书交复印件,验
原件;《基金会成立登记表》;原始基金验资报告(有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登记证书正、副本;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还需提交如下材
料:
()《民间组织注销登记表》;加盖基金会公章的理事会审议
通过注销登记的会议纪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成立
登记:
个工
作日;
变更、
注销
登记:
个工
作日
免费
遗体存放延时运出火葬区审批()遗体存放延时审批的申请材料为:要求存放延时的书面
申请;殡仪馆的审核意见(签订防腐协议);申请人(单位)
身份证明证件(户口本或身份证)及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
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亡者的关系证明;属于刑事案件的还
要有公安部门的审核意见;死亡地公安机关或卫生行政管理部
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提供复印件份,并核对
原件与提供的复印件是否一致);
()遗体运出火葬区审批的申请材料为:要求将遗体运出的
书面申请;死者所在地县级民委或公安部门审核意见;死者
个工
作日
免费
所在地宗教部门审核意见;南宁市殡葬管理机构批准意见;申请人(单位)身份证明证件(户口本或身份证)及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亡者的关系证明;属于刑事案件的还要有公安部门的审核意见;死亡地公安机关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提供复印件份,并核对原件与提供的复印件是否一致);经死者户籍所在地县以上民政部门同意运回的证明(原件)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申请人按县民政局批准设立殡葬服务站(或骨灰堂)筹
建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殡葬服务站(或骨灰堂)建设后,
再根据批准筹建的殡葬服务站(或骨灰堂)的功能设置提出
从事开展经营性殡葬服务的申请(内容包括:所建殡葬服务
设施的使用规划,计划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的具体项目及范
围,以及如何依法依规卫生、安全地开展服务活动的打算等);
县民政局签署的意见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份,
并核对原件与提供的复印件是否一致)。
如申请人系单位或社
会组织,需要提供组织代码证书等(同前)。
()申请人按县民政局批准设立殡葬服务站(或骨灰堂)筹
建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殡葬服务站(或骨灰堂)建设后,
再根据批准筹建的殡葬服务站(或骨灰堂)的功能设置提出
从事开展经营性殡葬服务的申请(内容包括:所建殡葬服务
设施的使用规划,计划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的具体项目及范
围,以及如何依法依规卫生、安全地开展服务活动的打算等);
个工
作日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