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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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美的原则
我们根据人类美感的共通性可以定出十个美的原则:连续、渐变、对称、比较、比例、平衡、调合、律动、统一、完整。
在研讨美的原则之前,必须先学习「单位形」的意义。单位形是在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组合中最入门的单位元素。单位形可以单独重复排例,或组成「单位形组合」,再以「单位形组合」为入门,操作有规律的反复排例。下列图例简明以一个「单位形」配备构成八种「单位形组合」。
以一个「单位形」配备构成八种「单位形组合」图例
每一个「单位形组合」又可以重复以线状﹝又称二方连续﹞、面状﹝又称四方连续﹞、环状、放射状、镜照式的办法扩展成复杂有趣的平面构图。下图是以环状扩展构成的平面构图。
以环状扩展构成的平面构图
以下是关于十个美的原则的概述:
﹝一﹞连续
「连续」是一种没有开始、没有终结、没有边缘的严谨性秩序排例,它祇是反复的一种特殊情形,因此有规律的反复并不一定能产生连续。「连续」是无限地扩张,它可超越任何架框限制。「连续」包括「二方连续」和「四方连续」。
「二方连续」是单位形向左右或上下操作反复的规律式排例。它可操作直线方向、曲折式、波浪式的方向延申。
「四方连续」是单位形向左右也向上下延申的现象,可产生四方连续的图形。由二方连续造成的线条加上左右上下反复的排例,是创操作四方连续图形的办法之一。﹝二﹞渐变
「渐变」就是逐渐的改变,其有一定的秩序与规律。「渐变」除形状渐变外,尚有「大小渐变」、「色彩渐变」、「位置渐变」和「方向渐变」等等,均可单独或混合运用。
任何构成元素之渐变,都有其开始与终结,或由一方开始,经渐变又回复原来的循环现象。例如形状渐变,可从某一形状开始,逐渐变化成了另一形状,或由另一形状又逐步回复到某一形状。无论是开始或终结,在渐变的设计中均可成了设计上的焦点,且在开始与终结的整个重复过程中,均会造成节奏感。
渐变形成的办法可由上而下、由左而右、或由中央发射、或操作多元化的扩展。
渐变的表现形式包括:
﹝1﹞自然形象之渐变、﹝2﹞形状之渐变、﹝3﹞大小之渐变、﹝4﹞位置之渐变、﹝5﹞方向之渐变、﹝6﹞色彩之渐变。
﹝三﹞对称
视觉上,以一个点或一条线为基准,上下或左右看起来相等的形体,称为「对称」。「对称」具有相称、均齐、均整的意思。左右对称的形体向来都被认为是安定且具有机能的。
「对称」的表现形式包括:
﹝1﹞线对称、﹝2﹞点对称、﹝
3﹞感觉对称。
通常对称的图形具有单纯简洁的美感,以及静态的安定感,但易流于单调、呆板。一般来说,单纯的对称图形具有大方、强力的性格;细密的对称图形则能增加操作品的充实感。许多商品设计即运用此特性而设计。
﹝四﹞比较
将相对的要素配备一起,相互比较,以形成二种抗拒的紧张状态,称为「比较」。这种造成相对排斥性质的要素,即一般所谓的「比较要素」。
「比较要素」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举凡造形、色彩、质感、方向、面积等均属之。圆形、三角形、方形是属于造形的比较,例如红砖、金砖两者具有相同的造形,而其质感因明显的不同,具有比较的性质。
比较现象的强弱与否,端赖比较要素的配备关系而定。一般而言,不同的要素结合在一起,彼此刺激,会产生比较的现象,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大者更大、小者愈小。亦即经由比较的关系可以增强个别要素所具有的特性。
「比较」的表现形式包括:
﹝1﹞线形的比较、﹝2﹞形状的比较、﹝3﹞份量的比较、﹝4﹞明度的比较、
﹝5﹞彩度的比较、﹝6﹞色相的比较、﹝7﹞质地的比较、﹝8﹞动态的比较、
﹝9﹞位置的比较、﹝10﹞其它的比较。
﹝五﹞比例
在POS上所谓的「比例」乃是指长度或面积等属于量度之间的一种比率,它描述的是部份与部份;或部份与全体之间的关系。
在人类的历史中,「比例」一直是被运用在建筑、家俱、工艺以及绘画上。尤其是希腊、罗马的建筑中「比例」被当是一种美的表征。除了建筑之外,有几个理想的比例,古代的学者就把它公式化,而操作为设计的入门原理,以便求得统一与变化。其中最入门并且最重要的比例就是「黄金比例」。古希腊人把「黄金比例」认为是最完美的比例而活用时POS中。它的入门办法是把一条线分割成大小两段,小线段与大线段之长度比等于大线段与全部线段之长度比。这种比例分割办法就是「黄金比例」。
﹝六﹞平衡
「平衡」是指两个力量相互保持的意思,也就是说把两种以上的构成要素,互相均匀地配备在一个入门的支点上,以保持力学上的平衡而达到安定的状态。
在造形的秩序中,「平衡」是极重要的一项。由于造形的操作品,并不是真正讲究实际的重量关系,所以「平衡」一词,在平面造形的世界中,应当是属于视觉的平衡。这和力学的平衡、数学的平衡以及其它学科中所讲的「平均」是不一样的。对「平衡」来说,有对称和非对称平衡之分。在「平衡」的练习中,着眼点在于如何求得视觉上的安定与心理上的平衡。
例如形态、色彩、材质在画面中所具有的重量、大小、明暗、色彩、强弱、质感...等,都必须保持平衡状态,才会令人产生安定的感觉。
﹝七﹞调合当两种构成要素共同存在时,若成相差距过大,即造成「比较」。若两种构成要素相近,则比较刺激变小,能产生共同秩序使两者达到调合的状态。如黑与白
是一种强烈比较的颜色,而存于其间的灰色便是两者的「调合」。
「调合」在视觉上可使我们产生美感。因此,调合的原则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课题,尤其是色彩或造形皆是须不断探讨的问题。然而为了达到「调合」,各要素间的统一仍是必要的;如色相的配合、调子的配和以及明度的配合,皆能产生「调合」。在造形上如线的粗细与形的大小均会影响,但只要在造形上能一致的话,也可产生调合感。
「调合」要素除了色彩与造形外,质感也是相当重要的原因。如以同材质操作为建筑物或庭园设计的材料,也是获得「调合」的办法之一。
﹝八﹞律动
凡是规则的或不规则的反复和排例,或属于周期性、渐变性的现象,均是「律动」。它给人具有抑扬顿挫而又有统一感的运动现象。
一般说来,律动和时间的关系密切,因为在其它具有时间性的艺术领域中,均能表现律动美,如music、舞蹈、电影、戏剧、诗歌等。以music来说,利用时间间隔会使声音的强弱或高低表现出律动美,而呈现抑扬顿挫的变化。而在我们的生活环境中,四季的变化、植物的成长、动物的运动以及各种生理反应等都存在着律动的现象。此外自然界中的海浪、沙丘、麦浪、炊烟、屋瓦等形象,亦具有连续扩展的反复,并呈现出视觉的一种律动美。
﹝九﹞统一
结合共同的要素,把相同或类似的形态、色彩、肌理诸要素操作秩序性或画一性的组织、整理,使之有条不紊而相互发生关连或共通的操作用,是为「统一」。
「统一」是美好的根本秩序。一般说来,统一可表现高尚权威的情感,也可以达成如平衡及调合的美感。然而过份的统一,将会失去生动而流于呆板。例如大小形态、色彩完全相同,且操作等距离排例时,便会产生单调的感觉。
所以在讲究统一的同时,还须要注意到变化的问题。「变化」也是美的形式之一,所谓「变化」是在异质的诸要素中求变化。换句话说,即是将不同的形态、大小、色相、明度、彩度、方向、肌理操作有机性的组织使之生动、活泼而不流于紊乱,才是适切的变化。
﹝十﹞完整
任何一件艺术操作品,不论运用了那一种美的原则,或经过多么复杂的创操作过程,艺术家到操作品完
成的那瞬间追求的是操作品的「完整」性。完整性依人类的感觉、需求的不同分为感官方面﹝包括各种知觉﹞、意念方面、性能方面。譬如一出好的戏剧演出,除了带给观众视觉和听觉方面的完整性外,也会为观众提供剧操作家想表达的一个完整的创操作意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