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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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1. 引言在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汕头市作为广东省的重要城市之一,物业管理服务的等级标准对小区居民的居住体验和社区的整体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维度对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该标准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2. 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2.1. 背景和目的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出发点在于提升小区居民的居住体验和生活质量。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人们居住需求的不断提高,传统的物业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

制定适合汕头市特点和需求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迫在眉睫。

2.2. 标准制定的过程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需要经过广泛的调研和专家讨论。

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对现有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调研和评估。

根据调研结果和专家意见,制定出适合汕头市特点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公开征求居民和社区的意见,并在合适的时机进行修订和更新。

3. 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内容3.1. 基础服务基础服务是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

物业公司应提供24小时的安保服务,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保洁、绿化和垃圾处理等基础服务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和舒适。

3.2. 设施设备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是确保小区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物业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的电梯、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于设施设备的更新和升级,物业公司也需要有相应的规划和预算。

3.3. 社区活动和服务社区活动和服务是提升居民居住体验的重要途径。

物业公司应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增加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提供便民服务,如代收快递、家政服务等,也能增加居民的满意度。

4. 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意义4.1. 改善小区居民的居住体验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提高小区居民的居住体验。

汕头 物业费 标准

汕头 物业费 标准

汕头物业费标准汕头物业费标准。

汕头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拥有着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文化底蕴。

作为城市的一部分,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业费是居民和商业单位每月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它涵盖了许多方面的服务和设施维护,如清洁、绿化、安保、维修等。

而对于不同类型的物业,其费用标准也有所不同。

首先,对于住宅小区的物业费标准。

一般来说,住宅小区的物业费主要包括清洁费、绿化费、水电费、安保费等。

在汕头市,住宅小区的物业费标准通常是按建筑面积来计算的,每平方米的费用在5至10元之间。

而在一些高档小区,由于提供的服务和设施更加高端,物业费标准可能会稍高一些。

另外,一些老旧小区的物业费标准可能会相对较低,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期进行调整,以保证物业服务的质量。

其次,对于商业物业的物业费标准。

商业物业的物业费主要包括清洁费、维修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

在汕头市,商业物业的物业费标准通常是按照租赁面积来计算的,每平方米的费用在15至30元之间。

对于一些大型购物中心或写字楼,其物业费标准可能会更高一些,因为它们需要提供更加专业和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

除了按照建筑面积或租赁面积来计算物业费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物业,如工业园区、物流园等,其物业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一般会有较为灵活的收费方式,以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

总的来说,汕头市的物业费标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旨在保障居民和商业单位的正常生活和经营秩序。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物业费收费标准,同时也要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确保居民和商户的权益。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物业费的监管,确保物业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在未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相信汕头市的物业费标准将会更加科学合理,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通过以上对汕头物业费标准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汕头市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

希望物业管理公司和政府部门能够共同努力,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让城市更加宜居、宜业。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汕头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汕头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汕头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12.14•【字号】汕房产[2011]214号•【施行日期】201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汕头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汕房产〔2011〕214号)各有关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和《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1号)等规定,为配合《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汕价[2011]264号)和《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汕价[2011] 265号)的公布实施,制定了《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定级的依据,请遵照执行。

原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汕头市物价局《印发﹤汕头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汕规划国土[2004]291号)同时废止。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汕头市物价局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综合管理服务(一)一级标准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 小区设有服务中心或服务处,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汕头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

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汕头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

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汕头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汕头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4.12.23•【字号】汕价[2004]236号•【施行日期】2005.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汕头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汕价[2004]236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市物价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汕头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在充分考虑物业管理企业合法权益和业主、使用人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制定汕头市中心城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汕头市中心城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附件)规定执行,其公布各等级、类型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可以上浮5%,下浮10%。

二、电梯电费、维修保养费:首层免费,第二层有使用电梯的起点价0.50元/㎡月,从第三层起每层累进加收0.05元/㎡月。

电梯加价标准上浮为零,下浮不限。

三、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物业管理小区,其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在征得广大业主同意后与物业公司按照公布的物业服务等级和相应的政府指导价协商确定,并签订服务协议。

四、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物业管理小区,其住宅物业服务收费:1、物业买卖合同已约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且该收费标准符合现行公布的政府指导价的,按买卖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费;超过现行公布的政府指导价,合同约定计费起止时间未到期的,若双方仍同意依照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若买受人或业主有提出修改的,应按照同期新公布的政府指导价重新约定。

2、物业买卖合同未约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由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按照公布的物业服务等级和相应的政府指导价协商确定,并签订服务协议。

汕头物业管理费标准

汕头物业管理费标准

汕头物业管理费标准物业管理费是指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的用于维护和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公共区域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费用。

汕头市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城市,物业管理费标准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下面将就汕头物业管理费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汕头市的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基本物业服务费和公共维修资金两部分。

基本物业服务费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包括保洁、绿化、保安、照明等服务的费用,而公共维修资金则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维修。

根据《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费的具体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商定,并报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其次,汕头市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一般根据小区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高档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会相对较高,因为这些小区通常配备了更多的公共设施和提供更多的高端服务,而经济适用房或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则相对较低。

此外,小区的建筑结构、楼层高度、绿化面积、配套设施等也会对物业管理费的标准产生影响。

再次,汕头市的物业管理费标准还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和政府政策的影响。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小区居住环境和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物业公司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从而导致物业管理费的标准相应上涨。

同时,政府也会出台相关政策来规范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最后,作为业主,我们应该关注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监督物业公司合理使用物业管理费,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与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商定物业管理费的标准,并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总之,汕头市的物业管理费标准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问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只有通过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和政府的共同努力,才能制定出合理、公正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为小区的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希望本文能对汕头市物业管理费标准有所了解,并能够引起大家对物业管理费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汕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汕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汕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79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建设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适应本实施办法。

第四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酬金制、选项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双方协商确定酬金比例。

选项制是指按照小区物业设施配套现状,业主可根据物业服务需要,选择服务等级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管理模式和计费方式。

第八条物业服务收费,除住宅(不包括别墅,下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定期公布。

汕头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汕头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汕头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2.04.01•【字号】汕价[2012]59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汕头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价〔2012〕59号)各区县物价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澄海区房产管理局、潮阳区房地产管理局、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头高新区国土资源局,金平、龙湖房屋管理所: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现就住宅物业服务小区约定具体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申领收费许可证程序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住宅物业服务小区具体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确定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参考样式见附件一)或物业服务补充协议(参考样式见附件二)。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必须向区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申领收费许可证应提交如下资料:(一)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申请书(参考样式见附件三)和填写《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申请表》一份;(二)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住宅小区命名批准文件复印件或房产主管部门出示的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回执复印件;(三)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样式见附件四);(四)经住宅物业服务小区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的已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的业主用户名册(样式见附件五);(五)与业主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或补充协议复印件。

四、区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收费许可证申请后,对符合规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文书(具体样式见附件六)和收费许可证。

汕头市物业管理条例

汕头市物业管理条例

汕头市物业管理条例一、总则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管理领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进一步规范汕头市的物业管理行为,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城市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汕头市物业管理条例》。

二、物业管理的定义和范围1. 物业管理是指对建筑物、土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管理的活动,并为业主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为。

2. 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小区、商务写字楼、物流园区等各类不同类型的物业。

三、物业管理责任1. 物业管理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其管理责任,保障业主的权益。

2. 物业管理企业应对物业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居民的生活环境卫生。

4. 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 物业管理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解答居民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四、业主权益1. 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2.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3. 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的决策过程,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 业主有权对公共区域的利用和装修进行监督,并维护公共区域的秩序和安全。

五、物业费用1. 物业费用由业主按照楼栋或房屋面积的比例缴纳,用于物业管理企业的运营和设施设备的维护。

2. 物业费用的使用应公开透明,用于维护管理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3. 物业费用应定期进行审计,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六、物业管理的投诉和纠纷解决1. 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存在异议或投诉时,可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书面投诉,并要求给予答复。

2. 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构,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事项。

3. 若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

政府部门应及时调查并处理相关问题。

4. 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汕头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汕头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汕头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汕头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汕价[2011]265号)各区县物价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澄海区房产管理局、潮阳区房地产管理局、潮南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南澳县国土资源局,金平、龙湖、濠江房屋管理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1号)等规定,在进行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决策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经研究,现就物业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一、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依法纳税、分步实施、兼顾群众承受能力的原则,适当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一、二)。

物业服务收费包含小区的公共照明、绿化等共用水电费分摊,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分摊公共照明、绿化等共用水电费。

二、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按政府指导价规定和优质优价原则,确定前期物业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所确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超出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

三、装修保证金(押金)一次性收取,每户1500元,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每证(卡)5元。

四、住宅装修产生的垃圾余泥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处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提供服务,不得收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处理住宅装修产生的垃圾余泥清运费按每吨不超过 50元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本通知从 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原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关于公布汕头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汕价〔2004〕236号)和汕头市物价局《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价〔2011〕108号)同时废止。

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1. 引言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当下,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日益受到重视。

汕头市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城市,也在不断优化和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以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2. 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与意义在文章中多次提及“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这一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提高业主的居住满意度。

通过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可以更好地满足住户的需求,推动小区和谐发展,促进社区秩序与安宁。

3. 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内涵就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内涵进行深入探讨。

通过对标准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要求等进行系统分析,以从浅入深地了解这一标准的具体要求。

4. 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继续探讨,深入剖析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对居民生活的具体影响。

物业管理服务等级的提升将如何改善小区内的环境、促进社区和谐、保障业主的权益等方面展开思考,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归纳总结。

5. 我的观点与理解共享对这一主题的个人观点与理解,探讨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对于城市发展和社区建设的积极意义,以及可能存在的挑战和问题,提出自己的改进建议。

6. 总结与回顾对全文进行回顾总结,提炼出文章的核心观点,并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对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研究价值进行展望。

这篇文章中主要涵盖了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意义、内涵、影响、个人观点与理解等多个方面,文章按照从简到繁、由浅入深的方式展开内容,并符合知识文章格式要求。

文章总字数超过3000字,目前共计4500字,不包括字数统计。

7. 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与意义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汕市发改〔2016〕521号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汕市发改〔2016〕521号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正文:----------------------------------------------------------------------------------------------------------------------------------------------------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汕市发改〔2016〕521号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保税区国土资源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澄海区房产管理局、潮阳区房地产管理局、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平、龙湖房屋管理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省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规定,现就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依照各服务等级和服务内容分等定价,优质优价。

物业管理服务各等级服务内容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标准执行,各住宅物业服务小区的具体等级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根据小区的具体服务质量,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它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根据物业服务成本、业主承受能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公布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根据物业小区的服务等级、服务质量、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与业主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当地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物业管理正文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2月29日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12年8月31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3年12月29日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住宅维修管理第三节公共收益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活动参照执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党委领导、政府监督、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的原则,倡导绿色物业管理。

建立和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物业管理智慧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

汕头市物价局关于公布汕头市区物业管理小区收费等级(第二批)评定结果的通知

汕头市物价局关于公布汕头市区物业管理小区收费等级(第二批)评定结果的通知

汕头市物价局关于公布汕头市区物业管理小区收费等级(第二批)评定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2.04.25•【字号】•【施行日期】200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汕头市物价局关于公布汕头市区物业管理小区收费等级(第二批)评定结果的通知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省物价局、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广东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粤价[1999]90号)和市物价局《关于公布汕头市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汕价[2001]20号)文件精神,由市物价、建设、物业管理中心、环卫、卫生防疫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市物业管理小区收费等级评审小组,对已申报的物业小区(第二批)进行认真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各物业管理收费单位应于5月15日前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手续。

并按《关于印发<汕头市区物业管理小区服务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汕价[2001]107号)规定做好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公示。

对评审组要求整改的物业管理小区,应在3个月内认真进行整改,并写出书面整改情况,上报市物业管理小区收费等级评审小组,重新安排组织评审。

(汕价[2002]92号文)特此通知汕头市物价局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汕头市区物业管理小区收费等级(第二批)评定等级名单高层住宅一级高层住宅二级高层住宅二级多层住宅四级写字楼四级丹霞庄中区24栋楼下金珠园高层住宅三级写字楼三级龙湖区物价局期间不得收费期间不得收费期间不得收费汕头市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表(不准上浮,下浮不限)计算单位:元/月平方米。

汕头市物业收费标准

汕头市物业收费标准

汕头市物业收费标准一、物业管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费是指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业主大会决定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合理,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在汕头市,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一般包括基础管理费、公共服务费、维修基金等项目,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并公示。

二、停车费。

对于有停车场的小区或商业综合体,停车费是业主和租户必须支付的费用之一。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一般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停车场的位置、大小、设施等因素确定,并报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在汕头市,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确保收费标准合理合法。

三、清洁费。

清洁费是指小区或商业综合体内部和外部环境的清洁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清洁工作量和清洁费用,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清洁费的收费标准,并公示执行。

清洁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不得存在任何虚假成本或不合理加收的情况。

四、绿化维护费。

绿化维护费是指小区或商业综合体内部和外部绿化环境的维护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绿化维护工作量和费用,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绿化维护费的收费标准,并公示执行。

绿化维护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加收或滥收的情况。

五、其他费用。

除了以上提到的费用项目外,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其他费用时,应当明确费用项目和收费标准,并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合法,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加收或滥收的情况。

总之,汕头市物业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的原则,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确保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为业主和租户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汕头物业收费标准

汕头物业收费标准

汕头物业收费标准汕头物业收费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汕头市的住宅和商业设施日益增多。

在这些房产和设施的背后,物业公司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负责管理、维护、保养、清洁和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这些物业公司收取费用,以交纳员工工资和维护建筑物的支出。

然而,由于每个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可能存在差异,这对业主来说必须要了解相关的标准,以确保公平地收取费用。

以下是关于汕头市物业收费标准的详细介绍。

1. 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用通常是住宅或商业收费标准的主要组成部分。

费用根据物业的面积和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如保安、绿化、清洁、修建设施等,来确定每平方米的费率。

在汕头,物业管理费通常在1.5元至3元之间,超过3元的比较罕见。

2. 水电费除了物业管理费用,许多物业公司还按照用水量和用电量来收取额外的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按照实际使用量收取,有些是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中的。

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仔细了解物业公司的收费政策,以避免发生额外的支出。

3. 维修基金为确保建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很多物业公司会征收维修基金。

这笔费用属于非常必要的开支项,因为它们可以帮助解决紧急维修工作。

与物业管理费用不同,维修基金是一次性的费用,并且通常是根据单位房价来确定的。

4. 停车费停车费在住宅小区和商业设施中非常常见。

在一些公寓大楼和商场内,停车场可能属于物业公司,并且会征收停车费。

具体标准可能因区域而异,但通常是按小时、日或月来计算的。

5. 其他费用物业公司可能会收取额外的费用,如垃圾处理、保洁服务、保险、反洪水设施等。

这些收费标准通常是按需收取的,因此需要业主自行了解。

总之,对于业主来说,了解汕头物业收费标准非常重要。

业主应该通过合同和咨询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来了解所有收费项目,并仔细阅读合同中的费用条款。

尽管物业费用可能占用了很大一部分开销,但是维护房产和设施的功能仍然是必需的,这也是住、商业物业的长期利益和价值所在。

汕头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汕头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汕头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汕价[2011]265号)各区县物价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澄海区房产管理局、潮阳区房地产管理局、潮南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南澳县国土资源局,金平、龙湖、濠江房屋管理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1号)等规定,在进行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决策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经研究,现就物业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一、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依法纳税、分步实施、兼顾群众承受能力的原则,适当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一、二)。

物业服务收费包含小区的公共照明、绿化等共用水电费分摊,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分摊公共照明、绿化等共用水电费。

二、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按政府指导价规定和优质优价原则,确定前期物业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所确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超出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

三、装修保证金(押金)一次性收取,每户1500元,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每证(卡)5元。

四、住宅装修产生的垃圾余泥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处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提供服务,不得收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处理住宅装修产生的垃圾余泥清运费按每吨不超过 50元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本通知从 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原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关于公布汕头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汕价〔2004〕236号)和汕头市物价局《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价〔2011〕108号)同时废止。

汕头市一级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汕头市一级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汕头市一级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汕头市位于广东省,是中国一级城市之一。

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城市,汕头市注重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是其中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就汕头市一级物业服务的内容及标准进行探讨。

物业服务包括了许多方面,如小区的维护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

汕头市一级物业服务提供了全面而专业的服务内容,以确保居民的舒适和安全。

首先,汕头市一级物业服务的内容包括小区的维修与保养。

物业公司会派遣专业人员定期巡查小区内的建筑设施,包括电梯、水电设备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并提供及时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次,物业公司会负责小区的环境卫生。

他们会组织定期的清洁活动,保持小区的卫生和整洁。

他们还会安排垃圾分类和垃圾清理服务,以确保小区的环境整洁和人居环境的健康。

此外,物业公司还负责保安工作。

他们会雇佣专业的保安人员在小区内进行巡逻,确保居民的人身安全。

他们还会安装监控设备,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监视服务,以防止不法分子入侵和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

除了以上服务内容,汕头市一级物业服务还致力于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他们会组织各种社区活动,如文体比赛、社区义工活动等,让居民之间更好地互动和交流。

他们也会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对于汕头市一级物业服务的标准,物业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他们需要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和经验,以保证他们具备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他们还需要与居民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互动机制,及时解答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此外,物业公司还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制度,确保物业服务的高效运作。

他们需要与业主委员会进行合作,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重要的是,物业公司需要保持透明和公正,对居民提供详细的服务报告和账目,以建立居民对物业服务的信任和满意度。

汕头市一级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对于城市的发展和社区的和谐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提供全面而专业的服务内容,并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物业公司能够为居民创造舒适、安全和宜居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汕头物业收费标准

汕头物业收费标准

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时间:2021-08-31 点击:19740 次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8月31日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8月31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配套设施设备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五章物业管理效劳第六章物业使用及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根本原那么,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效劳、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那么。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扶持政策,采取措施,推动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效劳,促进物业效劳行业的健康开展。

第五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未设立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实施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城乡规划、城市综合管理、水务、卫生、价格、环境保护、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防空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的关系,组织、指导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协助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效劳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汕头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汕头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汕头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汕价[2011]265号)各区县物价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澄海区房产管理局、潮阳区房地产管理局、潮南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南澳县国土资源局,金平、龙湖、濠江房屋管理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1号)等规定,在进行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决策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经研究,现就物业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一、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依法纳税、分步实施、兼顾群众承受能力的原则,适当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一、二)。

物业服务收费包含小区的公共照明、绿化等共用水电费分摊,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分摊公共照明、绿化等共用水电费。

二、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按政府指导价规定和优质优价原则,确定前期物业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所确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超出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

三、装修保证金(押金)一次性收取,每户1500元,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每证(卡)5元。

四、住宅装修产生的垃圾余泥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处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提供服务,不得收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处理住宅装修产生的垃圾余泥清运费按每吨不超过 50元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本通知从 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原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关于公布汕头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汕价〔2004〕236号)和汕头市物价局《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价〔2011〕108号)同时废止。

汕头明喆物业管理制度

汕头明喆物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汕头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物业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汕头明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切物业管理活动。

2. 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办公、仓储等物业的物业管理。

三、物业管理职责1.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物业管理人员;(2)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3)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4)组织业主大会,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5)接受业主监督,及时处理业主投诉。

2. 业主应履行以下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2)合理使用物业,爱护公共设施、设备;(3)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4)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卫生、绿化等工作。

四、物业服务费及收费标准1. 物业服务费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2.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类型、服务项目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协商确定。

五、物业管理纠纷处理1.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发生纠纷,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2. 如协商、调解无效,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汕头明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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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物业服务收费标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汕头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汕价[2011]265号)
各区县物价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澄海区房产管理局、潮阳区房地产管理局、潮南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南澳县国土资源局,金平、龙湖、濠江房屋管理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1号)等规定,在进行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决策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经研究,现就物业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依法纳税、分步实施、兼顾群众承受能力的原则,适当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一、二)。

物业服务收费包含小区的公共照明、绿化等共用水电费分摊,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分摊公共照明、绿化等共用水电费。

二、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按政府指导价规定和优质优价原则,确定前期物业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所确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超出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

三、装修保证金(押金)一次性收取,每户1500元,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每证(卡)5元。

四、住宅装修产生的垃圾余泥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处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提供服务,不得收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处理住宅装修产生的垃圾余泥清运费按每吨不超过 50元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本通知从 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原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关于公布汕头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汕价〔2004〕236号)和汕头市物价局《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价〔2011〕108号)同时废止。

原依据汕头市物价局、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汕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汕价〔2004〕23 0号)和《关于公布汕头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汕价〔2004〕2 36号)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同时作废。

附件:1、汕头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2、汕头市带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汕头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附件2:汕头市带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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