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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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我自主创新能力
彭顺昌1、施瑜2、李波2、黄慧玲1
科学技术正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自主创新能力是区域竞争力的核心。厦门历届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科技工作,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市委在“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宏伟目标。因此,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促进厦门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对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
1、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是厦门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必然抉择
科技发展对厦门经济的做强做大具有决定性作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把厦门建设成为全省最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全省产业集群研发基地的最佳选择地,以提升科技自主创新为主线,全面推动思想观念、发展模式、体制机制和城市管理创新等,营造创新氛围,提高全市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将厦门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从而发挥厦门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历史性贡献。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
全社会应正视自主创新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提高创新意识和科技素质,转变观念、统一思想,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为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法制环
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
3、立足优势、缩小差距,努力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厦门发挥经济特区的优势,科技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壮大,其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已达60.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稳步发展,涌现出一批在自主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火炬高新区开发建设已见成效,拥有多个具有较强实力的产业集群和较完善产业链的国家级产业化基地;区域性孵化服务网络逐步形成;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活动成果斐然,成果转化日益受到重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涌现出一批本土产业科技专家和富于创新精神的企业家;科技交流与合作初显成效。但是与同类城市相比,厦门在科技竞争力、贡献率、投入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政府科技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和政府扶持力度仍然不足,缺乏必要政策保障措施;人才资源较为匮乏,难以满足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需求;自然资源缺乏;自主知识产权较少,自有品牌不够多、不够响,持续创新能力弱,尚未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后备梯队;风险投资体系尚不健全。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破解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提升科技综合竞争力。
4、认清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增强城市竞争力
实施建设创新型城市战略,必须坚持“贯穿一条主线,狠抓三大重点,构建五大保障体系”。贯穿一条主线,就是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狠抓三大重点,就是鼓励本地企业、支持引进境内外企业创办研发机构,建设产业集群研发基地;构建知识、技术、科技中介和成果转化、投融资四大创新体系;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构建五大保障体系,即规划保障、技术保障、平台保障、人才保障、制度保障。“十一五”期间,争取在重点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集聚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和企业家,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培育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平台,进一步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二、培育创新型企业,增强产业竞争力
1、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
政府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加快研发机构建设和加大研究开发投入,针对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装备改造进行攻关和创新,以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引领技术创新活动;重视和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生力军作用,支持其成长壮大;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一批自主创新型企业。“十一五”期间达到:研发机构有90%以上设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服务于企业,90%以上的研发经费出自企业,90%以上职务发明和重大科技成果源自企业。
2、健全创新体制,加大对自主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进一步为企业创新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制定适合本地产业实际的扶持政策,在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方面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体制,解决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成果产业化的资金瓶颈问题。加强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实施政府采购对本市自主创新产品倾斜政策;支持企业创造、使用、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国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有效保护企业的创新权益。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推动自主创新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形成优势产业事实标准。
3、明确主攻方向,发展特色新兴产业
依托产业发展的基础,通过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项目,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将“厦门制造”变成“厦门创造”;提升电子信息、机械、化工三大支柱产业竞争力,加快发展光电子、生物与新医药、软件、科学仪器仪表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将发展数码科技、光电信息、动漫、海洋、现代物流、互联网络、纳米材料、化学生物、特种合金、医用材料、环保与资源再生、绿
色能源等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列入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
三、建设产业集群研发基地,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1、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增强研发实力
针对全市主导产业、高新技术重点发展领域,有选择地组建一批高水平的应用实验室,加强行业共性技术服务与研发平台的建设,在财税政策上加大对研发平台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海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来厦创办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实验基地、成果转化中心和行业公共技术平台等创新机构,或与本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引进先进的运作模式、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联合创办研发机构,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提升本市源头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
2、加强研发载体建设,构筑产业集群研发基地
政府主导规划,通过出资出地或提供配套服务完善的通用研发楼宇,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集聚研发机构的科技园区和孵化器,形成研发型企业的集聚,带动技术、资金、人才流,营造厦门的新竹科技园区,使厦门市成为海峡西岸产业集群的最佳研发基地。
四、推进高新园区“二次创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1、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
进一步推进高新区“二次创业”,使之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继续完善厦门火炬高新区“一区多园”和孵化功能,发挥海沧知识产权转化暨产业化促进中心的知识产权项目孵化功能;加快火炬(翔安)产业区、同集园和信息光电园的开发建设;提高园区的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区内风险投资、孵化、中介等服务机制,营造创新创业的环境,大力吸引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入园设立创新创业机构和成果转化中心,使创新主体和创新要素在园内高度集聚、交互作用,形成完整、高效、低成本、充满活力的创新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