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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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政发[2009]47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17
【实施日期】2009.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水运发展的意见
(通政发〔2009〕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水运具有运量大、能耗省、成本低、污染小等特点,是资源节约型的绿色运输方式。
南通滨江临海,水网密布,拥有独特的水运资源。
为充分发挥水运资源优势,加快水运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7﹞8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全市水运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依托江海、崛起苏中、融入苏南、接轨上海、走向世界、全面小康”的总体思路,以沿江沿海开发为契机,抢抓水运发展机遇,统筹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和沿江、沿海港口建设,逐步建立设施先进、功能完善、安全高效、文明环保的现代化水运体系,充分发挥水运在南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主要目标
大力实施“沿江开发、江海联动”发展战略。
以构建深水大港为重点,加快推进洋口港区10万吨级LNG码头、万吨级通用码头建设,吕四港区确保建成2个3.5万吨级散货码头,完成进港航道工程;进一步整合提升沿江港口功能,加快岸线开发,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港口体系,力争至2010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4 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50万标箱;沿江航道进一步提升通航能力,沿海航道加快深水航道的开发和研究,内河航道坚持省市干线航道建设共建,构筑以四级以上高等级航道为主,五、六级航道为辅的“三纵四横”市域干线航道网。
逐步形成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综合交通网络相衔接的现代化航运体系。
二、建设任务
(一)加快沿江沿海港口建设
1、坚持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完善布局,优化结构,提升功能。
到2010年,全市沿江沿海力争建成生产性泊位100座以上,其中10万吨级3座,5万吨级34座,1-5万吨级28座,新增综合通过能力6600万吨。
2、继续抓好岸线资源整合、整治、开发工作。
整合上,重点抓好三段岸线(天生港区通沙汽渡上游1400米岸线、南通港区任港河口下游280米岸线、任港港区姚港河口上游250米岸线);整治上,重点抓好三个沙洲(横港沙、如皋沙群、新开沙);开发上,重点抓好三个区域(通海港区、启海港区、如皋港区)。
3、按照《南通市沿海开发规划》,进一步推进沿海码头建设。
近期,主要加快洋口港区、吕四港区建设。
中期,充分发挥洋口港区、吕四港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利用小庙洪北岸腰沙区域,实施好吕四港区规模开发,利用烂沙洋南水道,启动金牛岛开发。
远期,在不断完善洋口港区、吕四港区功能以及提升沿海岸线整体开发水平的同时,积极搞好冷家沙海域开发。
(二)加快航道建设
1、沿江: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做好长江口深水航道整治延伸至南京工程;进一步改善提升营船港、天生港、长江北支专用航道通航能力。
2、沿海:做好洋口港区20万吨级航道、吕四港区10万吨级航道、冷家沙海区30万吨级航道的研究、开发和建设工作。
3、内河:在已规划连申线、通扬线等省干线航道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