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0•【字号】通政办发〔2021〕42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0日南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
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9号)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透明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奋力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化政策发布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一)加强重要政策发XXX政务信息管理。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主线,聚焦政府重点工作,完善政策公开制度,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的发布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认真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江苏政府法制网政策法规信息,及时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文本。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意见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13•【字号】•【施行日期】2004.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年来,我市依照《条例》的要求,结合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加强了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业的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维护互联网上网服务业的经营秩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控制总量,合理布局。
市文化局要根据《条例》的规定,以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和兼顾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为原则,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科学确定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上网计算机的总量,合理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布局规划,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备案,并于每年年初向社会公布当年拟新增经营场所数量和布点范围。
二、依法准入,规范审批。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的申请人,持工商部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向文化部门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文化部门在公布的年度增量计划和布点范围内,按照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同意筹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发给批准文件;文化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当年度已经批准(含同意筹建)的申请,方便公众查阅。
申请人持文化部门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向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审核合格后,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部门申请最终审核,文化部门实地检查、审核合格后,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开业。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苏政办发[2011]75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7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网站建设,不断完善网站功能,政府网站在服务社会公众、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有少数政府网站存在管理工作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安全防护不严密等问题。
最近,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办好政府网站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倾听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及时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理结果。
只有互动、解决问题,才能吸引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办好政府网站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落实责任。
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网站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政府网站管好用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和各部门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的职责,真正将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领导,确保网站管理不缺位。
二、加快建立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制度。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3•【字号】通政办发[2011]160号•【施行日期】201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1〕1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做好“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切实发挥政府网站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开展互动交流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75号)和《江苏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下同),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考评内容(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网站的主要职能。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凡是可公开、不涉密的政府信息,都须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重点报送机构人事、重点项目、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资金等方面的信息。
被采用的,每条计3分。
(二)民生服务。
政府网站是政府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和服务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应主动报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服务类信息,重点报送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以及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监管、民生价格、“三农”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社会公益、公用事业等公共服务信息。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5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5号市各委、办、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后评估的原则和目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应当遵循客观、公开、科学、实效的原则。
通过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的评估,检验规范性文件中各项制度和程序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发现规范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提供充实的依据,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实用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后评估主体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实施机关,负责开展后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实施评估和撰写评估报告等相关工作。
有两个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的,应当联合开展后评估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和要求,提供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后评估对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后评估实施机关应当开展后评估工作:(一)实施满3年以上(含)未进行评估的;(二)列入规范性文件清理计划拟作重大修改或者废止的;(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四)影响面广、关注度高、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1•【字号】通政办发[2010]216号•【施行日期】201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0〕216号)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在线访谈”是市政府门户网站中面向公众服务的互动性栏目,自开办以来,深受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
为扩大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网上沟通机制,根据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增强对“在线访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在线访谈”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有利于增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栏目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亲和力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对“在线访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在线访谈”栏目建设成公布政府信息、联系和服务社会公众、展示政府良好形象的窗口。
二、努力促进“在线访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要制订年度计划。
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在每年12月中旬将本部门下一年度的访谈工作计划报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网管中心),由市网管中心汇总,年底前制订出下一年度的全年访谈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市政府网站按季度公布访谈活动计划,原则上每月安排两次访谈活动。
二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
访谈活动前各单位应制定“在线访谈”方案,并提前一周报市网管中心。
访谈方案应包括访谈主题、时间、内容准备、参与领导等。
三要合理实施访谈流程。
访谈活动时间一般安排一个小时,最长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采用主持人与嘉宾对话的方式,中间穿插网民的提问。
参与单位要本着对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准确、迅速、有效地回答网民所提问题,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提高答问数量。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1.28【实施日期】2014.11.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现将《“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28日“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办法第一条“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政府门户网站)是南通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和公众交流互动的综合平台。
为不断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其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决策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同承担。
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门户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规划、管理、协调内容保障工作。
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网管中心)作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内容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规定的内容保障工作,并做好本地、本部门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网管中心要建立信息采编、审核、报送、发布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规范格式和操作程序发布信息,确保网上发布信息格式规范、内容统一。
市网管中心制定信息上网发布审核单,涉及市委、市政府的信息在上网发布前须经市网管中心负责人审核;重要、敏感的信息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53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25日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审批第三章年度建设计划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化集约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4号)、《南通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通政发〔2021〕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包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市预算资金实施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包含市级智慧城市项目和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
市级智慧城市项目,是指列入市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或大数据发展规划、促进部门之间信息整合共享、提升城市管理与发展水平的信息化项目;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是指市级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的业务信息系统新建、扩建及升级改造等项目。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24•【字号】通政办发〔2016〕152号•【施行日期】2016.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40号)明确规定:“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要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主要提供信息内容,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上级政府网站承担”。
为贯彻落实国办、省办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现就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半年左右时间,对全市县级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乡镇(街道办事处)网站进行集约整合,各县(市)、区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网站(以下简称“县级以下政府网站”)不再单独建设网站,通过开设栏目、频道等形式,将其内容和服务上移至本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优化网站结构布局,创新内容表现形式,健全网站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功能进一步增强。
二、集约范围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对象为纳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范围的县级以下政府网站。
因特殊需要,需保留独立网站的,须向本级政府(管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保留,数量严格控制在本级政府网站的10%以内。
三、集约化建设的内容(一)规范网站平台。
各地按照上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对各自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和技术后台进行优化调整,统一建设标准规范,确保集约化的单位政务公开有窗口、互动交流有渠道、便民服务有载体。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南通市12345在线平台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南通市12345在线平台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02•【字号】通政办发〔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南通市12345在线平台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18〕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加快推进南通市12345在线平台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2018年1月18日十五届市政府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2日加快推进南通市12345在线平台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我市12345在线平台功能,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根据《江苏省12345在线平台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苏政务办发﹝2017﹞70号)和《关于整合建立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4﹞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12345在线平台一体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引领,以加快推进市12345在线新平台建设和市县一体化建设为抓手,积极构建全市统一联动、规范高效、利企便民的12345公共服务新体系;融入政务服务网建设,强化全媒体服务、智慧管理和大数据分析能力,探索由热线向平台、由咨询向办事转变,为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提升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提供支撑。
到“十三五”末,全市12345在线平台服务能力达到如下目标:全市12345在线平台年度服务200万人(次),互联网坐席实时提供率95%以上,电话座席15秒接通率95%以上,服务满意率95%以上,市县标准化服务协同和数据交换率100%,全媒体在线服务提供率100%,政务服务网服务专席全市覆盖率100%。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17•【字号】通政办发〔2019〕46号•【施行日期】2019.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17日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为深化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20号)文件精神,结合南通“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国家、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支撑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扎实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大数据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2020年9月底前,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提升“一网通办”能力。
2021年底前,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二、总体框架市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是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联通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平台,覆盖市、县、镇、村四级。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致各级政府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维护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是政府与网民沟通的重要渠道,要加强网站建设,提高用户体验。
各级政府部门要确保政府网站的正常运行,保障网民正常留言的渠道畅通。
同时,要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的建设,提供更多便捷的留言渠道,满足网民的需求。
二、完善网民留言办理制度和流程政府部门要加强留言办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明确留言办理的责任部门和流程。
留言办理责任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办理网民留言,回复网民提出的问题。
同时,要建立留言办理的监督机制,确保办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提高留言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政府部门应加强留言办理的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办理水平。
要制定留言办理的工作标准和规范,确保留言办理的质量。
政府部门要建立留言办理的统计系统,定期公布留言办理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网民留言的宣传和引导政府部门要积极宣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留言渠道,提高网民的参与意识和信任度。
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网民理性留言,增强留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政府部门要对网民留言进行认真分析和回应,及时回应网民关切。
五、加强政府部门对留言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政府部门要对网民留言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网民关切。
政府部门要与留言问题相关的部门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提高政务能力和水平。
政府部门要通过留言办理工作,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推动解决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加强政府部门对留言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留言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制定留言办理工作的目标和考核指标。
要注重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推动留言办理工作的落实。
政府部门要建立留言工作的奖惩机制,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加强与网民的沟通和交流政府部门要建立与网民的联系和沟通机制,及时回应网民关切。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监测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监测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3•【字号】通政办发〔2016〕24号•【施行日期】2016.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监测实施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府网站日常运维情况的监测,提高全市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和应用绩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监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3日南通市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监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各级政府网站日常运维情况的监测,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提高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普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监测(以下简称运维监测),是指运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监测方式,对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单位网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的运行健康状况和内容保障情况开展实时动态监测,对网站运维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预警纠错,对网站运维主管部门的工作绩效开展评估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监测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市信息中心负责全市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监测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政府网站运维主管部门指定专门工作联络员,配合做好运维监测各项工作,定期接收监测信息,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反馈。
第三章监测方式第四条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监测工作遵循“客观、科学、公开、公平”的原则,采用人工监测与技术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技术监测工作依托第三方监测平台,通过动态采集各级政府网站的运维情况,对网站的可用性、健康状况等进行检测、诊断、统计和分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01•【字号】通政办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已经十五届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1日南通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共治共享的原则,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理念方式,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动“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勇当全省“两争一前列”排头兵。
(二)工作目标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以下简称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新治理模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专题调研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专题调研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11•【字号】通政办发[2007]137号•【施行日期】2007.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专题调研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07〕137号)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政府工作专题调研方案》已经2007年9月29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承担部门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抓紧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确保按时完成。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政府工作专题调研方案为了把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最新要求贯彻好,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政府工作谋划好,把南通实际和群众意愿体现好,为起草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做好准备,市政府决定在认真总结过去五年工作和经验的基础上,就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的一些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南通工作的一系列新要求,把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特别是“三个走在前列”、“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社会和谐、人民安康的新南通”的要求和举措进一步深化、细化、具体化,坚持纲举目张、点面结合,着重从事关南通战略发展的阶段目标、支撑南通未来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创新政府管理的突破口三个层面,理清思路,明确举措,找准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的主要抓手。
二、主要内容重点是三个方面:第一方面,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和总体思路调研参考要点:(1)今后五年南通的发展环境、发展阶段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和突出问题;(2)今后五年南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特别是要把握2009年、2010年和2012年三个时间节点,分析全面达小康、圆满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以及为在江北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基础的可行性,分别提出相关的综合性指标、结构性指标、约束性指标和民生指标;(3)把握南通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加速形成等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大走向,在认真总结过去五年工作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今后五年发展的总体思路,特别是要着眼于支撑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今后五年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要素保障、江海联动开发、全面接轨上海等方面的突破口、着力点和主抓手。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工作推进、协调、督查体系的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工作推进、协调、督查体系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2•【字号】通政发[2011]78号•【施行日期】201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工作推进、协调、督查体系的意见(通政发〔201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提升行政效能,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现就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督查体系提出以下意见:一、完善推进体系围绕市委、市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着力提升组织程度,进一步完善“分工负责、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一)明确推进重点。
市政府重大部署、重点工作以及其他重要事项是推进落实的重点,应当明确目标任务、时序进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一是市政府重要部署、年度重点工作。
市政府全体会议对全年或半年重要工作作出的部署,由市政府办公室分解交办。
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为民办实事项目,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交办。
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并对市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确定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分解落实。
二是市级重大项目。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在每年10月底前排出重大项目计划,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由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
其中,重大城市规划问题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明确规划要求,有序进行推进;年度城建项目计划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研究,在每年9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初步确定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城建任务确定后,由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任务分解和推进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7•【字号】通政办发〔2017〕82号•【施行日期】2017.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7日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6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7〕30号)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现就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
除法律法规规定无法全程进行网上办理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服务,加快实现“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3550”目标。
到2017年10月底前,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做到“不见面审批”是原则,见面审批是例外,努力营造“企业创业受尊重、群众办事不求人”的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年和本届政府工作总结以及今后五年和明年政府工作谋划调研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年和本届政府工作总结以及今后五年和明年政府工作谋划调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30•【字号】通政办发〔2016〕112号•【施行日期】2016.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年和本届政府工作总结以及今后五年和明年政府工作谋划调研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客观、全面总结今年和本届政府履职成效,扎实谋划今后五年和明年政府工作,现就开展总结、调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结、调研主要内容(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照确定的2016年政府工作和本届政府任期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总结所取得的突出成绩。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关于今后五年和2017年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关键举措。
(三)对新一届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总体思路、重要抓手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总结、调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总结回顾、谋划调研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安排部署,组织精干力量,明确专人负责。
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梳理研究思考、亲自督促过问进度、亲自审定把关材料。
(二)注重调研实效。
把总结调研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最新部署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与做好四季度工作,确保“十三五”发展开好局、本届政府工作收好官有效对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现状和实际情况,使调研更富针对性、实效性,确保总结调研与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把握重点关键。
回顾今年政府工作,要对照《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6年度主要预期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及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通政发〔2016〕1号),认真归纳总结具有标志性、突破性、创新性的工作举措,以充分的数据和典型反映相关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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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0]216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01
【实施日期】2010.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216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在线访谈”是市政府门户网站中面向公众服务的互动性栏目,自开办以来,深受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
为扩大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网上沟通机制,根据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对“在线访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在线访谈”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有利于增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栏目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市各部门、各单位
要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亲和力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对“在线访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在线访谈”栏目建设成公布政府信息、联系和服务社会公众、展示政府良好形象的窗口。
二、努力促进“在线访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要制订年度计划。
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在每年12月中旬将本部门下一年度的访谈工作计划报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网管中心),由市网管中心汇总,年底前制订出下一年度的全年访谈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市政府网站按季度公布访谈活动计划,原则上每月安排两次访谈活动。
二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
访谈活动前各单位应制定“在线访谈”方案,并提前一周报市网管中心。
访谈方案应包括访谈主题、时间、内容准备、参与领导等。
三要合理实施访谈流程。
访谈活动时间一般安排一个小时,最长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采用主持人与嘉宾对话的方式,中间穿插网民的提问。
参与单位要本着对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准确、迅速、有效地回答网民所提问题,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提高答问数量。
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要在访谈后抓紧回复并在网上发布。
四要扩大宣传覆盖范围。
为扩大社会知晓面,市政府网站和南通电视台、南通电台、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等主流媒体应同时发布访谈公告,积极报道访谈内容,扩大访谈效果和社会影响。
三、大力提高“在线访谈”活动质量。
要选准访谈主题。
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特点,结合各自职能,主动思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访谈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注重访谈效果。
各部门、单位要抓住访谈选题、发布预告、现场解答、访后总结等关键环节,做到访前准备充分、访中答复及时、访后整改落实,确保访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对“在线访谈”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领导每年至少在网上与市民群众沟通交流一次。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并参与访谈活动,明确相关处室和人员做好访谈方案、背景材料、现场问题答复等各项准备工作。
市网管中心要
认真制订并及时发布“在线访谈”活动计划,提供系统的技术保障、组织协调和相关服务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市网管中心要按照《南通市政府各部门网站测评指标体系》的要求,对“在线访谈”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准备不充分、答复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011年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计划的征集工作已经开始。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填写《2011年度“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计划表》(见附件),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市网管中心。
联系人:薛明,电话:85216337,传真:85216333,电子邮箱:0513xm@。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11年度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计划表
部门(或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