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公司(外资公司)设立登记注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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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公司(外资公司)设立登记注册指南

很多人都觉得外资投资企业在国内注册都比较麻烦。下面是本人为你解答外商独资企业登记注册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外商独资公司(外资公司)设立登记注册指南

概念: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投资方式、分配方式、风险方式、回收投资方式、承担责任方式、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也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独资企业是外资企业的一种,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资本由一个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3、《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5、《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申请条件:

1、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

2、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国家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申请材料:

商务局:

1、承诺书、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设立申请表投资方签字;

3、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文字及经济部分,由投资方签字盖章)

4、(1)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

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2)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

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

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要求,(1)、(2)两款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5、房屋、场地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6、经营范围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的

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如卫生、环保等)。

7、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8、董事会人员组成名单复印件(包括姓名、职务、委派方、任期、国籍、身份证件号码、亲笔签名)、董事人员委

派书由投资方分别签字委派)、全体董事身份证件复印件;无董事会则需法定代表人委派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9、章程中文正式文本(全体投资方签字);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11、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一式一份,报区商务局审批(审批权限:投

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不含3000万美元)非限制类行业)。

领取批复后,到市技术监督局办理赋码手续(需名称

核准通知书、批复原件),持赋码通知书、批复原件到区商务

局办理批准证书手续。

领取批准证书后,到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手续。

注:

1、提交复印件和翻译件的,应当在复印件和翻译件

的内容上注明与原件一致,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书写和签字部分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3、如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均应附中文翻译件。

工商局: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中方投资者名录》、《外方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

本1;

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应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

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地区的由中国

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也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外方投资者所在国与我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或已终止外交关系的,其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应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后交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前述公证、认证文件还需经我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认证。);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

资人名录表》;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

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

门的批准文件;

10、企业住所证明文件。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投资者名录和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名录各一份。

申请程序:

详见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注册商事登记流程图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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