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模板】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类,“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在职攻读”学生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收。
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入学的学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
具体学习方式,可以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学习年限为2至4年。
“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
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
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1.核心课是学生必修课程。
“核心课程目录”共列12门课,其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和“外国语”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是本专业必设核心课程;其他核心课程,由各培养院校从“核心课程目录”中选择开设。
核心课程目录2.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公共管理学科范畴、院校自身办学特色和社会公共管理事业对于人才的培养需求,自行设计和设置。
3.社会实践时间为三个月。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认知性知识(Being Knowledge)、专业性知识(Expertise and Know-how)、实践性知识(Best Practice and Experience)和具有国际化视野(Global Vision)与较高职业素养(Higher Ethical Criteria)的专业从业者和领导人才。
二、专业要求1.掌握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等相关的通用性知识和技能。
2.掌握政府治理能力、政商关系、NGO和海关管理等相关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3.通过讲授与公共管理学科相关的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等理论知识,帮助学生掌握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提升识别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4.帮助学生从全球化视角理解中国情境下的公共管理与政策的复杂性和动态性,提高学生国际比较和国际经验借鉴能力,从而提高解决问题的水平与能力。
5.通过传授与公平、社会责任及法治等相关的典型案例和最佳实践做法,塑造学生对职业伦理的认知、认同和践行的自觉性。
6.能够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三、研究方向1.公共行政管理2.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四、学习形式及学习年限本专业的学习形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基本学习年限均为三年。
在校生休复学、出国、延长学习年限等的具体申请办法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五、学分要求本专业硕士生最低学分要求为38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
1.课程学分为36学分,其中,学位课18学分,方向必修课26学分,选修课10学分。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择选修课。
2.实践环节学分为2学分。
学生应结合专业方向参加社会实践,可以围绕某个公共领域的管理和政策问题以个人或小组的方式开展项目调研,也可以到某一部门或地区挂职锻炼。
在政府或者其他公共管理部门进行实践的时间须不少于3个月,且须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公共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实践完成后必须提交实践报告。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知识结构,熟悉国内外政府和公共组织管理的规律,具备公共管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公共管理领导和决策能力,并具备良好的道德、职业素养与创新意识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1.政治素质: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
2.学术素质: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公共管理理论基础知识,具备广博的公共管理知识体系、专业知识和专业实务能力。
3.创新能力: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拓宽和深化学科知识的创新能力。
4.实践能力:具备实际工作能力,具备公共管理领域实际工作的操作和管理能力。
5.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在组织中协调内外部资源,调动和管理人力资源的领导能力。
6.社会责任感:具备忠诚于祖国和人民,具备公民意识,能够在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之间平衡考虑。
7.国际视野:具备较强的国际视野和全球化思维,具有跨文化交流和合作能力。
三、课程设置1.公共管理理论与方法学:包括公共管理的理论体系、研究方法与技术、政策分析与评估等。
2.公共经济学: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公共财政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与分析方法。
3.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包括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团队建设与领导等方面的知识与实践。
4.公共政策与决策:包括公共政策制定、政策评估、政策实施、政策沟通等方面的知识与分析方法。
5.信息技术与公共管理:包括信息技术的理论与应用、电子政务、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知识与技术。
6.公共服务与社会创新:包括公共服务管理、社会创新与社会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实践。
7.领导力与决策:包括领导力理论与实践、决策理论与实践、危机管理与应对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8.专业实践:包括社会实践、实习、课程设计与论文等方面的实践活动。
四、课程实施1.课堂教学:采用讲授、案例分析、讨论、小组合作等多种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主动参与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
公共管理硕士(MPA)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硕士(MPA)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25200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华北电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及能源企事业等单位培养具有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熟悉能源电力行业发展规律,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其基本要求如下: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热爱祖国,忠于事业,具有“三严三实”的精神。
2.掌握较宽广的中外管理知识和必要的基础理论,了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现代管理理论的新发展。
3.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应变、判断、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并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4.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且有处理外事事务及一般对外交往的能力。
二、专业方向1.能源战略与治理2.政府改革与社会治理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1.培养方式(1)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培养方式为导师负责制,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可以相互交叉进行。
(2)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
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各政府部门和共用事业等部门与企业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参加。
(3)采用案例教学等互动式教学方法,授课内容要少而精,且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管理能力。
(4)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论坛和学术讲座等形式,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官员和有关学科专家教授到校演讲或开设讲座。
社会实践可按照学员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可以深入调查研究政府、公共部门和相关企业的管理经验与问题,也可以采用案例编写与分析和实习相结合的形式,充分运用调查研究、咨询等方式,促使MPA研究生深入一线部门,联系实际,总结经验,提升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致力于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能适应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工作、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掌握政治、经济、法律、外语、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及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前沿理论和发展趋势。
3、具有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技能和运用现代管理技术与信息技术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和依法行政能力。
4、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能阅读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外文报刊、文献。
5、具有团队精神和较好的适应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意志品质和人际交往与组织协调能力,能适应我国公共管理实践的需要。
三、培养对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对象主要为国家公务员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包括NGO、NPO部门在内)、企业、事业等单位培养具备良好政治素养及公共管理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采取全日制统招脱产和非全日制在职培养相结合方式,实行以学分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可以脱产学习,也可以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
全脱产学制2年,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者视其修满学分与完成论文情况决定学习年限,但最多不超过五年,最少不低于二年。
五、培养方式公共管理硕士(MPA)以课程以课程学习为主,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情景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运用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安排组织必要的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并提交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六、专业方向1、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2、社会管理3、城乡管理4、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七、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1、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培养,旨在培养具备公共管理理论基
础和实践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他们应具备以下能力:
1.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够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中的实
际问题;
2.具备领导和管理公共组织的能力,能够应对复杂管理环境中的挑战;
3.具备广泛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能够有效推动社会和发展;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各类公共
管理任务;
5.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创造性地解决公共管
理中的复杂问题。
二、学习内容
1.公共管理基本理论:包括公共政策制定、组织管理、社会福利、公
共决策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2.政府与社会管理:包括政府管理、社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
的理论和实践知识;
3.经济管理:包括财政管理、资源配置、经济政策等方面的知识;
4.法律与伦理:包括行政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知识;
5.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评估等方面的知识;
6.研究方法与技巧:包括社会调查、统计分析、数据处理等方面的方法和技巧。
三、培养模式
1.课堂教学:开设公共管理相关课程,包括理论知识的讲授和案例分析;
2.实践教学:通过实习、实训等方式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
河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河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领域代码:行政管理方向一、专业学位简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二、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入学的学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
具体学习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学习年限为2至4年。
“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
四、培养方式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教学过程中,突出了案例教学方法的使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教学形式多样化,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在讲授之余,辅之以研讨、案例分析、社会实践、讲座、论坛、情景模拟、专题辩论、学术会议等多种方式。
注重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合作,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人员参加各个环节的培养工作。
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专业教师和兼职教师的双导师制,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
五、课程设置、学分及考核(一)课程设置及学分学分要求:学位核心课程(含学位公共课)不少于17学分,方向必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填表说明:1.“课程编号”不填写。
2.考试方式按考试、考查两类填写。
(二)考核专业学位硕士生课程教学、考核实行学分制。
课程考试成绩60分以上即可获得学分。
学位公共课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其它课程(选修课程除外)考试由各学院组织,成绩按百分制评定;选修课程以考查的方式由各学院组织,按不合格、合格评定成绩。
(公共管理与服务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公共管理与服务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
具体要求为: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遵纪守法,坚持依法治理职业教育。
2.具有良好的职业教育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熟悉国内外职业教育领域的公共管理与服务领域政策理论及实践现状,了解相关行业企业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管理服务的实践能力,胜任公共管理与服务领域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4.熟悉职业技术教育的课程改革与教学实践,掌握职业技术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具备一定的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能力,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能较为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二、招生对象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专业教师。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1.培养方式:在职攻读。
2.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为2.5—5年。
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主要利用寒暑假进行授课和指导论文。
前两年以课程学习为主,其中第三或第四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第五个假期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 2 门学科专业基础课(均不计学分)。
四、课程设置1.课程学分: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6学分。
其中:学位基础课程12学分;专业必修课程12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专业实践课程4学分。
2.课程设置五、培养方式1.指导方式:实施双导师联合指导。
建立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相结合的“双师型”导师组,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理论知识教学、职业生涯规划、论文选题与撰写指导等,校外指导教师负责行业技术技能教学及实践教学指导。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类,“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在职攻读”学生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收。
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入学的学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
具体学习方式,可以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学习年限为2至4年。
“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
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
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1.核心课是学生必修课程。
“核心课程目录”共列12门课,其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和“外国语”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是本专业必设核心课程;其他核心课程,由各培养院校从“核心课程目录”中选择开设。
核心课程目录2.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公共管理学科范畴、院校自身办学特色和社会公共管理事业对于人才的培养需求,自行设计和设置。
3.社会实践时间为三个月。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mpa 培养方案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mpa 培养方案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MPA)是一种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学生在公共部门、非营利组织和国际组织等公共管理领域中的领导和管理能力。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方案:学制:2年课程设置:第一学期:1. 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2. 公共政策分析3. 管理统计学4. 领导力与组织行为第二学期:1. 财务管理与预算2.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3. 研究方法与数据分析4. 公共道德与职业行为第三学期:1. 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2. 经济学与公共管理3. 公共项目管理4. 社会创新与社会企业家精神第四学期:1. 公共部门绩效评估2. 法律与公共事务管理3. 公共领导力与决策4. 政府与社会关系实践环节:1. 实习:学生需要参与为期3个月的实习,以获得实际工作经验,并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管理问题的解决。
2. 毕业论文:学生需要选择一个与公共管理相关的课题,进行独立研究并撰写一篇毕业论文。
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目标选择一些选修课程,以丰富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选修课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公共危机管理2. 环境管理与可持续发展3. 社会政策与福利管理4. 政府创新与数字化转型5. 国际发展与合作此外,学校还会组织一系列学术讲座、实地考察和行业研讨会,以帮助学生了解最新的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并与行业专业人士建立联系。
毕业要求:1. 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分要求,并取得合格的成绩。
2. 完成实习,并通过实习评估。
3. 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
经过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培养,学生将具备领导和管理公共部门、非营利组织和国际组织等公共管理机构的能力。
他们将熟悉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流程,具备扎实的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政策分析和决策,具备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能够在跨学科和跨文化的环境中工作。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建立和完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推进公共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促进区域经济高速健康发展,必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围绕地方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结合合肥工业大学的学科优势,按照全国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合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合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培养目标是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依托学校的优势学科,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国内外的优质资源,努力培养“心系国家、服务人民、视野开阔、务实勤奋”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心系国家——培养清明高尚的思想境界,使学生能够以建设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为己任;服务人民——培养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使学生能够成为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服务于国家治理的领导人才;视野开阔——培养开放严谨的思维方式,使学生具有国际化和现代化的视野,能够把握时代的发展趋势,与时俱进;务实勤奋——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使学生能够忠于职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兢兢业业地工作。
其基本要求是: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掌握政治、经济、法律、外语、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与知识及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发展、新趋势和新特点;3、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包括调研、决策、组织、协调、指挥、激励、文字阅读与理解、口头与文字表达、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贯穿在其中的创新能力;4、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能阅读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外文报刊、文献;5、具有团队精神和较好的适应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意志品质和人及交往与组织协调能力,能适应我国公共管理实践的需要。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公共管理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才兼备、接受系统培养、具备较高综合素质的公共管理专业研究人才,具备深入了解公共管理领域理论,能够在公共组织、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各类公共管理领域从事研究、教学以及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内容1.学术课程学习研究生学术课程学习是培养学生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相关理论知识的重要环节。
学术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必修课程包括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组织与管理、公共经济学等核心课程,选修课程则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发展方向,在学术导师的指导下选择相关课程。
学术课程学习旨在培养学生的理论研究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2.研究生实践研究生实践包括实习、社会实践以及科研训练等环节。
实习环节旨在培养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与公共组织、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机构合作,学生能够了解相关领域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实践,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社会实践则是通过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管理意识。
科研训练环节则重点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方法的学习和实践、撰写科研论文的能力以及学术研究的综合能力。
3.研究生论文撰写学生在培养期间需要完成一篇研究生论文,该论文为学生自行独立完成的学术研究项目。
学生需要选择一个研究课题,并根据所学知识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在研究过程中,学生要借助学术导师的指导,掌握研究方法和科研技巧,进行实证研究或理论研究。
论文撰写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学生需要通过论文撰写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能力。
三、培养模式公共管理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学术导师制度,学生入学时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导师,并由导师负责学生的培养和指导工作。
学术导师是学生学习、科研和实践的参谋和指导者,负责指导学生的课程选择、研究方向确定以及研究生论文的指导等。
四、培养要求公共管理学院要求学生在培养期间完成学术课程学习、研究生实践和研究生论文撰写等环节,并通过考核达到一定的要求。
中国农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标和要求 公共管理硕⼠专业学位是为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设⽴的,其培养⽬标是为政府部门及⾮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层次、复合型、应⽤型公共管理专门⼈才。
基本要求包括: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开放,德智体美全⾯发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尚的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的理论知识与分析⽅法; 3、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政的需要; 4、⽐较熟练地掌握和运⽤⼀门外语; 5、⾝⼼健康。
⼆、培养对象 公共管理硕⼠专业学位培养对象主要为获得学⼠学位后、有四年以上实际⼯作经历的政府部门及⾮政府公共机构的⼯作⼈员。
三、培养⽅向 我校现设有以下四个培养⽅向: 1、⾏政管理 2、社会⼯作、社会管理及社会保障 3、⼟地资源管理 4、公共政策 四、学习⽅式和学习年限 学习⽅式为⾮全⽇制,学习年限为⼆年半⾄四年。
五、培养⽅式和学习年限 1、实⾏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核⼼课程不少于20学分。
学⽣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可进⼊学位论⽂写作;论⽂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专业学位。
2、教学⽅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采⽤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法,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要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
把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多形式有机结合,强化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的培养。
增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员参加各个培养环节的⼯作。
3、实⾏导师负责制。
培养过程采⽤导师组形式,发挥集体指导的作⽤。
4、认真组织集中的实践活动,有明确的考核要求和成绩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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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类,“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在职攻读”学生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收。
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入学的学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
具体学习方式,可以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学习年限为2至4年。
“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
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
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1.核心课是学生必修课程。
“核心课程目录”共列12门课,其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和“外国语”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是本专业必设核心课程;其他核心课程,由各培养院校从“核心课程目录”中选择开设。
核心课程目录
2.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公共管理学科范
畴、院校自身办学特色和社会公共管理事业对于人才的培养需求,自行设计和设置。
3.社会实践时间为三个月。
社会实践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
对于社会实践报告的具体要求,由各培养院校自行制定,总体上应致力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素养和能力。
各培养院校应安排缺乏公共管理实际工作经验的学生到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进行社会实践。
五、师资队伍
各培养院校应逐步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即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
专职教师队伍是指本校编制内的全职教师。
担任核心课的教师应为专职教师,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每门核心课程原则上配备至少2名教师,同一名教师原则上不应作为不同核心课程的核心成员。
兼职教师队伍要在专业方向课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参与专业方向学生培养的兼职教师原则上应不少于专业方向师资队伍的三分之一。
各培养院校应选聘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中高层领导干部担任兼职教师,并且确保他们积极参与学生的培养工作。
各个专业方向必须有明确的师资团队承担教学任务。
六、教学形式
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
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培养学
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
学生应该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完成。
其中,论文开题时间应至少在答辩前半年进行,论文正文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九、办学环境
各培养院校应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与其他在校学术型研究生同等标准的办学环境和学习条件,包括硬件设施、教学投入、学习保障、后勤服务等。
同时,根据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特点,应特别注意加强案例分析和研讨所需相关设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