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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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
1. 调查研究相关说明
1.1 研究背景
青少年已经成为网民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在促进青少年快速成长发展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其中网瘾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青少年是一个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都相对薄弱的群体,他们容易被色情信息、暴力游戏等不良网络内容所吸引,过分沉迷网络形成网瘾,不仅影响了自身正常的学习、生活、人际交往,而且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而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为适应信息网络时代的新形势,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树立健康上网理念和有效戒除网络成瘾,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于2005年暑假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一次全面、深入的青少年网瘾调查行动。

1.2 研究目的
本次调研活动由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实施,具体目标如下:

通过调查研究了解中国青少年网瘾现状,掌握青少年网瘾比例在地区、年龄、职业和性别上的分布情况。
通过对不同上网目的、网民分类(非网瘾、网瘾倾向、轻度网瘾、中度网瘾、中度网瘾)的交叉对比分析,探索上网成瘾与网上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
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就本次调查的结果,从各自的角度剖析问题、提出建议,从而达到全方位、多角度深入了解中国青少年网瘾问题的目的。
1.3 调查实施方法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于2005年6月成立课题小组、确定操作程序,在征求专家意见之后设计调查问卷,并于7月份进行试点调查,在总结试点调查工作之后重新修改调查问卷,并最终确定调查方案。

本调查为自填式问卷的非随机调查。问卷发放方式以实地面访为主,网络调查为辅。

实地调查的范围为除西藏以外中国大陆26个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除5省外:黑龙江,齐齐哈尔;四川,广安;安徽,安庆;广东,潮州;辽宁,大连)和4个直辖市。访问地点为学校、网吧和其他公共场合。实地调查共发放问卷15600份,回收有效问卷15023,回收率为96.3%(每省平均500份)。

网络调查通过中青网、人民网和搜狐网三家网站进行,回收有效问卷7519份(中青网649份、人民网3911份,搜狐网2959份)。

1.4 指标体系的构建
本次调查主要涉及到三大类共五个指标。分别是:

核心指标──网瘾;
参考指标──网瘾程度与网瘾倾向;
其他相关指标──上网目的特征与网上活动丰富性。
其中,我们将上网目的特征分为娱乐

性目的和实用性目的两大类。

1.4.1 核心指标:网瘾
网瘾是本次研究的核心问题。“网瘾”的概念,最初由美国心理学家格登博格(Goldberg)提出,随后,匹兹堡大学的金伯利·扬博士(Dr.Kimberly Young)发展完善了他的这一概念。

“网络成瘾”(Internet Addiction,简称 IA)、“网络成瘾症”(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简称 IAD)或“病态网络使用”(Pathological Internet Use,简称 PIU),指在无成瘾物质作用下的上网行为冲动失控,表现为由于过度使用互联网而导致个体明显的社会、心理功能损害。

按照金伯利·扬的观点,上网成瘾者主要有以下特征:

耐受性增强,即上瘾者要不断增加上网的时间才能获得和以往一样的满足;
出现戒断症状,如果一段时间(从几小时到几天不等)不上网,就会变得焦躁不安,不可抑制地想上网,时刻担心自己错过什么;
上网频率总是比事先计划的要高,上网时间总是比事先计划的要长;
企图缩短上网时间的努力总是以失败而告终;
花费大量时间在与互联网有关的活动上,比如安装新软件、整理和编辑下载大量的文件等;
上网使其社交、学习、工作等社会功能受到严重影响;
虽然能意识到上网带来的严重问题,仍然继续花大量时间上网。
在这七个标准和研究所遵循的“网瘾”定义的基础上,研究人员在多方征求专家意见之后设计了相应的问卷。

虽然金伯利·扬博士很早就对“网瘾”概念进行过界定,并且在网瘾调查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但由于美国和中国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因此并不能直接拿来作为我国青少年网瘾状况的研究依据。因此,根据专家意见和课题小组成员的多次深入探讨,制定了如下网瘾评判标准:

网瘾评判标准的前提(必要条件)为:上网给青少年的学习、工作或现实中的人际交往带来不良影响(问卷第9题)。

在这一前提下,只要网民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补充条件)中的任何一个:

总是想着去上网(问卷第5题);
每当因特网的线路被掐断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上网时会感到烦躁不安、情绪低落或无所适从(问卷第6题);
觉得在网上比在现实生活中更快乐或更能实现自我(问卷第7题)。即判定他属于“网瘾”。
调查问卷中,针对这些标准设置了组合型的“或然”题项。在第九题选“是”的情况下,第五题、第六题和第七题中只要有一个选“是”,即判定该网民属于“网瘾”。

1.4.2 辅助指标:网瘾程度和网瘾倾向
分析中所使用的两个辅助指标,分别是描述网瘾群体和非网瘾群体的。对于已经被界定为网瘾的个案,我们考察他的网瘾程度有

多深;而对于尚未成瘾的个案,我们考察他是否具有网瘾倾向。

网瘾程度的测量方法是:在网瘾的三个补充条件中,满足的条件越多,则其网瘾的程度越深。即:被访者在对问卷中第九题回答“是”的前提下,第五、六、七题回答“是”的题项越多,其网瘾程度越深。

网瘾倾向的测量方法是:在非网瘾群体中,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实际上网时间往往比自己预期的时间长(问卷第8题);(2)向亲人隐瞒自己的上网时间(问卷第10题)。则表示该被访者具有网瘾倾向。之所以这么确定,是因为这两个选项可以反映出青少年网民在上网时行为和心理上的一种失控趋势,即:行为上无法控制自己的上网时间;心理上虽然已经意识到过度上网的危害却无法自拔,因此才向亲人隐瞒上网时间。

1.4.3 其他相关指标:上网目的与网上活动丰富性
这两个指标虽然被归入“其他”行列,但并非说它们不重要。它们是反映青少年网民上网特征的重要指标。

本次调查中,上网目的被分为娱乐性目的和实用性目的两类。

娱乐性目的包括:(1)玩网络游戏,(2)聊天或交友,(3)看动漫、电影、下载音乐等;

实用性目的则包含:(1)获取信息,(2)学习或工作,(3)通讯或联络。

问卷中的第四题对这一指标作集中考察。

网上活动丰富性通过参与各种类型网上活动的数量体现出来,参与的种类越多,表示活动越丰富,反之则越单一。

1.5 数据处理说明
本报告对实地调查和网络调查的样本结构都进行了描述,但在后期分析时,网络调查的结果主要作为实地调查的补充和参考。

1.5.1 数据预处理
在调查所有问卷回收后,经过数据登录和逻辑查错与净化处理形成最终数据库,研究过程中使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1.5.2 加权处理
由于实地调查为非随机抽样调查,所获得的样本与全国网民总体在地区、年龄、性别、职业等的分布上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在数据分析前,根据可获得的指标,对样本数据进行了加权处理。实地调查数据和网络调查数据加权采取的方法不尽相同。对实地调查数据,同时考虑了全国各省网民分布比例和年龄比例,而对网络调查数据进行加权时,则考虑了全国网民的性别比例和年龄比例。加权数据的来源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05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和2004年2月《中国区域互联网络发展状况分析报告》。

1.5.3 地区分类
为比较全国不同地区网民的网瘾状况,本研究将调查的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为三类地区。主要采用的分类指标包括:地理

位置、人文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简称 HDI)(按联合国制定的标准计算)、其他因素(如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政策因素等)。分类结果如下表所示(括号中为人文发展指数的排名):

表 1-1:地区划分 类别 所含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一类(东部地区) 上海[1]、北京[2]、天津[3]、辽宁[5]、山东[6]、江苏[7]、浙江[6]、福建[8]、广东[4]、海南[13]
第二类(中部地区) 黑龙江[10]、吉林[12]、河北[11]、河南[18]、山西[16]、安徽[20]、江西[23]、湖北[14]、湖南[17]
第三类(西部地区) 内蒙古[21]、新疆[15]、宁夏[26]、陕西[25]、甘肃[28]、青海[29]、重庆[22]、四川[24]、广西[19]、云南[27]、贵州[30]

2. 中国青少年网瘾现状分析
2.1 网瘾青少年规模
2.1.1 我国青少年网瘾比例约13.2%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总数的13.2%(95%置信度下的置信区间分别为12.6%~13.8%)。青少年网瘾现象在我国已经不容忽视,需要引起多方关注。


图 2-1:青少年网民中网瘾的比例

另外,根据本次网络调查的结果,这一比例还要更高,达到16.6%。

表 2-1:实地和网上调查中青少年网瘾规模和比例 网瘾网民 在青少年网民中的比例(%) 95% 置信度下的置信区间(%)
实地调查 13.2 12.6~13.8
网络调查 16.6 15.8~17.6

以往研究显示,我国青少年中约有10%-15%的网民上网成瘾。例如,有报道称,“总体而言我国上网人群中大约有6%的网瘾用户,而在青少年中这个数字更高达14%” 。另外,民盟北京市委2002年的一项抽样调查也显示,“北京市中学生中网络成瘾者比例达14.8%”。本次研究实地调查和网络调查的结果都与以往相关研究的结果比较接近。

2.1.2 另有约13%青少年存在网瘾倾向
除了现有的数量庞大的青少年网瘾群体外,调查结果显示,在非网瘾群体中,另有约13%的青少年存在网瘾倾向(95%置信度下的置信区间分别为12.4%~13.6%)。可见,加强对青少年网民的网瘾预防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图 2-2:非网瘾青少年中网瘾倾向比例

2.2 青少年网瘾群体分布状况
2.2.1 男性网瘾比例高于女性
从下图可以看出,男性青少年网民上网成瘾的比例(17.07%)约比女性青少年网民(10.04%)高出7个百分点。在具有网瘾倾向的网民中男性青少年比例同样高于女性。


图 2-3:男女上网成瘾比例比较


图 2-4:网瘾倾向的性别分布

与本调查结果类似,2005年武汉市进行的一次随机抽取4所普通高校350名大学本科学生进行调查中,也发现“男、女大学生在网络成瘾总分上有非常显著的差异,男大学生在问卷上的平均得分显著高于女大学生。”


男性青少年缘何比女性青少年更易于沉溺网络?一般认为基于生理差异及传统社会文化的规范,男女两性就群体而言在青少年时期存在着行为差异。

男性青少年更富好奇心和冒险情神;女性更为稳健保守。因此,面对网络这一新事物时,男性往往更易于被网上的新鲜事物所吸引。
男性青少年较为独立,女性依赖性相对较强。在传统文化的规范下,男性往往是有泪不轻弹,与其他社会成员缺乏有效的沟通。而女性则大可向他人宣泄负面情绪,所以当网络媒体出现时,在现实生活中比女性拥有更少宣泄渠道的男性便会倾向于利用网络媒体来宣泄负面情绪。
处于青少年成长期的男性往往思维较为活跃,自制能力较差,好动,视为“顽皮”;女性则自控能力较好,好静,视为“乖顺”。她们往往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其学习动机较高。因此“女性在学习活动中投入大部分的时间、精力,相对而言,花费在其它活动上的时间、精力较少。”而男性则相反。
2.2.2 未成年人网瘾比例较高
从下图可发现:13-17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17.10%)最高,从总体趋势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上网成瘾的比例逐渐降低,30-35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12%)最低。


图 2-5:网瘾在不同年龄上的分布

2.2.3 初中生和职高学生网瘾现象严重
如下图所示:初中生(23.2%)、失业或无固定职业者(21.0%)、职高学生(20.5%)中网瘾的比例均达到20%以上;而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高中生(10.1%)中的网瘾比例则较低。


图 2-6:不同职业的网瘾分布

从不同年龄和职业的网民上网成瘾的比例来分析我们可发现:网瘾群体中13-17岁的青少年网民,尤其是中学生网民当中的网瘾比例是最高的。这一调查结果与一些学者的研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相似。“处于13-18岁年龄段的中学生是网络成瘾的重灾区”。“我国9000万网民中82%为青少年,其中未成年网民就有1650万。而这1650万未成年人中的14.8%,也就是说有近245万未成年人不仅爱上网,而且着迷上瘾,难以自拔”。

美国社会学家、美国网络上瘾中心执行主任金伯利·扬博士在她的报告《应对校园网络上瘾》中分析说,“青少年学生沉溺网络的原因包括:校园中几乎无限的免费上网的机会,大量的课余时间,网上行为没有监管或控制;逃避学习压力;与社会生活疏离,等等。”

我国也有研究者对此进行了探究。概言之,我国中学生容易上网成瘾大体上是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中学生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是导致易上网成瘾的主观原因。具体表现在:

1. 自控能力欠缺 中学生正处于求知欲旺盛的

时期,他们对于外界的各种新鲜事物都充满了好奇。相对传统媒介而言,互联网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更能吸引他们的目光。他们在好奇心的促使下,抱着试一试、看一看的心理接触网络。但中学生正处于心理、行为上的变动期,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尚未定型,与成年人相比,其自制性和自律性较为逊色,因而他们一旦上网便难于抵制网络的诱惑,往往可能被网上光怪陆离且层出不穷的新游戏、新技术和新信息网住。

2. 认知能力有限 中国青少年从小接受的是正面教育,在涉及国家命运和民族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他们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能力还是很强的。但是虚拟网络毕竟充斥着大量“垃圾信息”和“虚假资讯”。对于身处社会边缘、分辨能力有限的中学生来说,面对网上新奇、刺激的信息极易受其诱惑。

3. 自我意识强烈 “中学时期是人生中自我意识和叛逆心理最强烈的时期,中学生急于摆脱学校、教师、家庭的管制,丢开书本,追求独立个性和成人化倾向,确立自我价值,网络恰好提供了这样一个虚拟的空间。”网络自由平等的特性,为青少年创造了“海阔任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天地。在网络上人人平等,在匿名的保护下可以畅所欲言,不用担心受到什么审查,带来什么惩罚,而且观点越新、奇、特,可能得到的反响越大、回应越多。网络成为中学生展现自我的平台。

中学生可能身处的不利环境是导致易上网成瘾的客观原因。具体表现在:

1. 社会环境 目前网吧遍布大街小巷,尽管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条例,但在实践中对网吧尚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富有互动娱乐性的网络游戏和网上聊天室对中学生有着强大诱惑,促使他们将网吧当作乐土。

2. 家庭环境 当前我国中学生多属独生子女,且城镇居民以楼房式独门独户的家居结构为主,这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身为独生子女的中学生与同龄伙伴交流。在工作生活压力较大的今天,他们的父母极有可能因忙于工作和生计而忽略了与子女的情感沟通。那么在现实生活中缺少情感交流的中学生,便会在网络中寻找可归依的群体,迷恋于网上的互动生活。

3. 教育环境 在电子信息时代的大环境下,电脑和网络成为青少年不可或缺的学习工具,但缺乏老师和家长有效引导的中学生则更多地是把电脑和网络当成一种娱乐工具。另一方面,中学生的学习压力较大,当学生“学习上经常遭受挫折,又得不到家人、老师和同学的理解。为宣泄心中的苦闷,逃避不愿面对的现实,往往在网上寻求安慰、刺激和快乐”,以宣泄平时的压抑情绪。

2.2.4 网瘾现象

分布广泛,与地理位置和经济因素无关
网瘾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虽然各地区间的差异较大,但整体分布与地理位置和经济因素无关。从下图可发现:在地区分布中,东部地区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14.5%)略高于中部(14.0%)和西部(13.0%)地区,但较之具体地区间的差异(如:北京23.5%,上海8%),其差值并不明显。


图 2-7:网瘾在不同地区的分布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地区差异,总体来说,东部省区最为发达,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欠发达,中部省区介乎二者之间。本研究将调查的30个城市在网瘾比例中的排名分别与其所在省份2004年的人均GDP排名作比较,进一步考察青少年网瘾比例分布与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间是否有关联。

研究发现,网瘾现象的严重程度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没有明显联系。例如:同属经济发达地区的北京(23.5%)、天津(9.9%)、上海(8%)、江苏(18.3%),其网瘾比例差异较大;而云南(27.9%)、贵州(11.1%)之间的差异更为显著。

至于为何会出现青少年网瘾比例分布如此散乱的现象,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调查研究,从而了解导致网瘾现象严重的宏观原因,寻求解决青少年网瘾问题的有效对策。


图 2-8:各省网瘾比例与GDP的比较

2.3 网瘾群体上网活动特征
网瘾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网民首先表现出一些有网瘾倾向的行为,接着这种趋势可能继续下去,最终形成网瘾。本次调查发现,在这个过程中的不同阶段,青少年网民的网络活动特征有着相当的差异,所以如果能够在网瘾形成的过程中发现这种趋势,并对这样的青少年网民加以引导,将对网瘾的防治起到一定的作用。

2.3.1 网瘾青少年更倾向于娱乐性上网
如前所述,本研究将青少年上网的目的分为两类,一类是娱乐性目的,第二类是实用性目的。通常情况下,网民使用网络都会有这两种不同的目的,但是不同网民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调查显示,与非网瘾群体相比,网瘾群体的上网目的更倾向于娱乐性。


图 2-9:非网瘾群体与网瘾群体网上活动目的比较

从上图可以看出,无论是网瘾群体还是非网瘾群体,他们的网络活动中都包含这两类。但网瘾群体的上网目的以娱乐性为主,而非网瘾群体在娱乐性和实用性目的上没有明显差异。这说明娱乐性的网上活动更容易使青少年上网成瘾。

2.3.2 不同网上活动与上网成瘾之间的联系
就具体的活动项目而言,也是不同的。比如,网瘾群体中玩网络游戏的比例远高于非网瘾群体,而看电影听音乐虽然也属于娱乐性的活动,但网瘾群体和非网瘾群体中,

参与这一活动的比例几乎没有差别。

值得注意的是娱乐性活动中玩网络游戏和实用性活动中获取信息这两项活动的比例在网瘾和非网瘾群体之间差距最大。这说明网瘾网民更偏重于玩网络游戏,而非网瘾网民则更偏重于借助网络获取信息。因此,正确引导青少年利用网络获取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上网成瘾,而对于青少年玩网络游戏的放纵则可能促使其上网成瘾。


图 2-10:非网瘾群体与网瘾群体网上具体活动比较

2.3.3 网瘾形成过程与上网目的倾向
通常人们认为,网瘾是一种逐渐形成的行为模式,通过对非网瘾群体、网瘾倾向群体、轻度、中度和重度网瘾群体的比较可以发现,网瘾形成过程中娱乐性目的呈逐渐增强的趋势,且娱乐性活动和实用性活动之间的差别也在逐渐加大,无网瘾倾向的非网瘾群体在娱乐性目的和实用性目的上的得分几乎没有差别,而重度网瘾群体在这两者上的差别最大,他们娱乐性活动的表现比实用性活动要明显的多。反言之,过多的娱乐性上网活动易使青少年上网成瘾。


图 2-11:网瘾形成过程中娱乐性活动的变化

2.3.4 网瘾群体的网上活动较单一
不同网民从事网络活动的丰富性不同,调查显示,非网瘾网民从事的活动种类较为丰富,网瘾网民从事的活动则较为单一。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将网瘾倾向网民的网络活动种类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时,可以发现在网瘾形成的过程中,活动种类并不是逐渐下降,而是有一些起伏,当青少年网民有网瘾倾向但还没有真正上瘾之时,网上活动的丰富性高于无网瘾倾向的网民和真正的网瘾网民。如图所示。


图 2-12:不同网民活动丰富性的比较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起伏,可能的原因是:在青少年接触网络之初,由于网络技能较低等原因,上网活动比较单一,不太容易上瘾;但是,由于青少年喜欢新鲜事物,而且比较容易接受新事物,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尝试网络的各种用途,接触的网络活动会越来越多,在此过程中,一些活动可能会使他们上瘾,出现上网成瘾的倾向;而一旦发现自己最感兴趣的活动时,青少年则很容易形成对它的依赖,进而成为真正的网瘾网民,因此,到了真正成瘾的阶段,可能沉迷于相对单一的一项或几项活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推陈出新,鼓励青少年网民合理利用网络的多种用途,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青少年上网成瘾。

3. 报告总结
本次调查历时一个多月,涉及全国大陆地区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采用实地调查和网络调查两种方式,实地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5023份,网络调查回收有效问

卷7519份。调查主要通过网瘾、网瘾程度与网瘾倾向和上网目的特征与网上活动丰富性五项指标对我国青少年使用网络情况进行考察。

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的13.2%;在非网瘾群体中约13%的网民有网瘾倾向。因此,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预防青少年上网成瘾,已经刻不容缓。

男性青少年网瘾比例高出女性青少年7个百分点;其中未成年人占的比例较高,13-17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高达17.1%,18-23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为13.7%;同时,初中学生网瘾现象严重,群体中的网瘾比例高达23.2% 。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网瘾现象的发生与性别、年龄及职业都有明显联系。因而对不同青少年群体中的网瘾现象应有针对性的进行防治,特别是中学生使用网络成瘾问题应充分重视。

调查结果还显示:网瘾比例的地理分布不明显,网瘾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无明显关联。

在上网活动方面,与非网瘾群体相比,网瘾群体的活动有一些明显的特征。网瘾群体上网活动更倾向于娱乐性,而非网瘾群体在娱乐性和实用性上没有明显差异。具体而言,网瘾网民更倾向于玩网络游戏,而非网瘾网民则更倾向于借助网络获取信息。此外,通过比较非网瘾群体、网瘾倾向群体、轻度、中度和重度网瘾群体的上网目的,可以发现网瘾的形成过程是一个上网活动娱乐性逐渐增强的过程。

从上网活动的丰富性来看,网瘾网民上网从事的活动相对单一,而非网瘾网民从事的活动则较为丰富。但在所有的网民中,网瘾倾向群体的网络活动种类最多。由此可见,在网瘾形成过程中,上网活动是一个有起伏的过程,最终趋向相对单一的某些活动。

综上所述,这次大规模的调查有助于了解目前我国青少年上网成瘾的状况,为我们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提供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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