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工程施工停止点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
附件2:《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指引(2015版)》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指引(2015版)集团运营中心品质监管部二O一五年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管理职责 (5)第三章工作程序 (5)第四章总结与考核 (7)第五章附则 (8)附表1:《工程停止检查点清单一览表》 (9)附表2:《停止点检查前准备工作核查表》 (14)附表3:《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确认表》 (15)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大力推动产品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司(甲方)项目工程部、监理、施工方对图纸和技术标准的理解与掌握及实施过程中的自检、查验等工作质量。
依据规范和鑫苑产品特性及近年来质量案例,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指引(2015版)》(以下简称“《指引》”)。
通过对实施过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薄弱环节和客户敏感点及质量短板项等强制性地设置停止点检查,“抓重点带一般”,促进项目整体质量和质量端口客户满意度快速稳健提升。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鑫苑集团地产所有在建项目。
第三条术语及定义停止检查点: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将重要的部位、关键工序、薄弱环节和客户敏感点及质量短板项,设置为强制性停止检查控制点。
第四条工程停止点分级/完成标志根据重要程度,将工程停止点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停止点:属于集团总部重点监管督导的停止检查点,集团检查项目验收资料,并现场参加实体验收。
此级停止点完成标志:验收合格、具备完整资料,并按审批流以集团运营中心总经理签审通过为终点。
审批流:城市公司工程总监(发起审批)→总经理→品质监管部品质经理→职能总监→计划运营部总经理→品质监管部总经理→集团运营中心总经理2、二级停止点:属于甲方项目工程部重点管控督导的停止检查点,集团抽查。
此级停止点完成标志:验收合格,具备完整资料,并按审批流以集团品质监管部总经理签审通过为终点。
审批流:城市公司项目工程部经理(发起审批)→工程总监→总经理→品质监管部品质经理→职能总监→计划运营部总经理→品质监管部总经理3、三级停止点:除一、二级停止点外,常规隐检、预检等统称为“三级停止点”或“见证点”,属监理日常重点检查项。
工程暂停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暂停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1. 背景工程暂停点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暂时停止施工的地点或部位。
暂停点的存在可能会对工程进度及质量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检查验收管理办法,确保工程暂停点的及时发现、彻底整改及验收。
2.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工程暂停点的检查验收流程,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水平,确保暂停点的整改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和落实。
3. 管理办法3.1 检查暂停点的责任部门工程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检查暂停点的责任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暂停点并及时汇报给工程管理部门。
3.2 暂停点的定义和分类3.2.1 暂停点的定义:暂停点是指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特定时间段内需要停止施工的位置或区域。
3.2.2 暂停点的分类:根据暂停点的原因和影响程度,将暂停点分为以下几类:人员暂停点、设备暂停点、材料暂停点和环境暂停点。
3.3 暂停点的检查流程3.3.1 定期检查:施工项目部应每周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暂停点,并填写检查记录。
3.3.2 临时检查:除了定期检查外,施工项目部还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临时检查,特别注意施工进度重要节点的检查。
3.3.3 暂停点的整改责任:发现暂停点后,责任部门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3.4 暂停点的整改验收3.4.1 整改措施:针对暂停点的原因,责任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按计划完成整改工作。
3.4.2 整改验收:责任部门完成暂停点的整改后,应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4. 防止工程暂停点的措施4.1 提前预防: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计划,提前预防可能导致暂停点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4.2 防范控制: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避免出现暂停点。
5. 附则5.1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于工程竣工时进行评估和总结。
5.2 如对督促整改不力的工程暂停点,可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工程款支付等。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修正)-建设部令第91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修正)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修编单位: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O一七年五月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管控,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强制性的设置重要工序停止点的检查,以确保前后工序顺利进行,降低工程质量风险,提升工程品质。
第二条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的所有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三条公司工程部职责如下:1.负责编制、修订《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2.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本办法有效落实。
第四条城市公司/项目部职责如下:1.城市公司/项目部质量负责人:(1)负责督促并审核各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组织编制《项目工程停止点检查清单》;(2)质量负责人作为城市公司/项目部质量第一责任人,审批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是否通过;(3)督促各项目未通过检查点的整改,保证本办法有效落实;2.项目经理:(1)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组织编制本项目《项目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清单》;(2)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现场验收手续是否齐全;(3)负责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并组织限期整改。
3.专业工程师(1)配合项目经理编制本项目《项目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清单》;(2)核查本专业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现场验收手续是否齐全;(3)负责本专业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并组织限期整改。
第三章操作指引第五条工程停止点管理原则1.停止点检查属于项目部质量控制节点,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是责任主体,城市公司/项目部质量负责人组织各项目部的现场检查并审批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2.停止点检查不能完全取代隐检、预检,在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检查成果资料不能用隐预检资料代替;3.主要的检查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处理并重新报验;4.停止点检查项的完成标志是按要求具备完整的成果资料,以城市公司/项目部质量负责人签批通过为终点;5.前一停止点检查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方案施工工程中停止点检查方案
施工工程中停止点检查方案
一、工程停止点管理原则
1停止点检查属于项目部质量控制节点,项目部是责任主体,项目管理中心参与项目部的现场检查并审批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
2.停止点检查不能完全取代隐检、预检,在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检查成果资料不能用隐预检资料代替。
3.停止点检查项的完成标志是按要求具备完整的成果资料•,以项目管理中心质安工程师签批通过为终点。
4.前一停止点检查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二、工程停止点过程控制
1.项目部在编制《工程管理策划书》时必须制订该项目《工程停止点检查清单》,详见下表。
2.在项目的月、周工作计划中,应将涉及的停止点检查作为专篇列入工作计划中。
3.涉及到交付效果的停止点检查应通知营销、设计、成本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4.检查前应按检查表格式填写检查计划,包括检查项,甲方、监理、施工方人员分组名单、检查重点、标准等信息(保证检查效果、效率的重要环节)。
5.每个停止点第一次检查时要求项目经理带队并知会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土建、安装工程师全部到场并带好施工蓝图和相机;监理公司由总监带队,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全部到场。
检查完毕,视情况决定在现场或在会议室开会点评。
6.会后立即形成停止点检查确认表,施工单位、监理、项目部、项目管理中心签字认可(任何一方不。
工程质量停检点实施办法
工程质量停检点实施办法
1、编制目的
通过设置工程阶段性质量停检点,加强工程管理预控和过程管理,规范工程技术管理行为和质量管理行为,提升公司范围内各项目建造品质。
2、适用范围
开发的所有在建项目。
3、工程阶段性质量停检点说明
3.1、检查以抽查代替全面检查。
3.2、停检点申报流程明确如下:
3.2.1、施工队对停检点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停检点验收表)详见;
3.2.2、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向片区公司申报验收,同时以OA寻呼的方式向工程品质管理部备案;
3.2.3、片区公司验收合格后在(工程停检点验收表)签字,片区公司检查形成记录资料(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或者做成PPT资料)。
3.2.4、提前两天通过OA寻呼向运营中心工程品质管理部申报验收时间,工程品质管理部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4、管理职责
项目经理负有对本项目工程停检点管理行为的日常指导、培训和检查职责,对项目的整体质量提升负有管理职责,对检查结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
5、相关处罚
5.1、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停检点没有按程序进行申报,擅自进行
下道工序施工的,处罚项目部1000元。
5.2、工程质量停检点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对项目部处罚500元。
5.3、运营中心工程品质管理部对停检点抽查验收不合格的,由片区公司下发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5.4、项目部在一周内根据责权把罚款分配到个人上报运营中心工程品质管理部,由财务部在个人薪资中扣取。
否则项目工程师、项目经理、片区技术部经理按照5:3:1进行处罚。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办法一、总则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是指施工单位完成建筑工程施工任务后,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验收机构对工程质量、工程量、技术标准及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的过程。
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验收依据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设计图、给排水设计图、电气设计图等相关技术文件。
2.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合同文书,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安全、工程整体验收标准等内容。
3.相关技术标准:建筑工程验收参照相关技术标准,例如《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
4.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验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三、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申请验收: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周期完成工程施工后,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验收机构提出施工验收申请。
2.建设单位确认申请: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验收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确认验收申请材料齐全,工程完工时间符合合同规定后,确定验收时间。
3.现场检查验收:验收时,建设单位或验收机构应组织验收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量、材料验收等方面。
4.验收结果评定:验收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工程质量、工程量、材料使用、工程安全等方面进行评定,并出具验收报告。
5.验收结果通知:建设单位或验收机构将验收结果通知施工单位,如果工程合格,则进行验收合格确认手续;如有不合格项,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6.验收合格确认: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建设单位或验收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四、验收内容1.施工质量验收:包括工程结构、建筑外墙、地基基础、屋面防水、墙面装饰等方面的质量验收,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执行标准。
2.工程量验收:核对施工单位的施工量清单和实际施工进度,确认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停止检查点管理办法
停止检查点管理办法1.0目的1.1通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置强制性的停止检查点,加强过程检查与控制,以保证工程质量。
2.0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运营管理部对公司工程项目部停止检查点的检查工作。
3.0职责3.1运营管理部:监督公司各项目部对停止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负责地下防水、屋面防水、外墙保温、门窗框安装、地下室后浇带、厨房卫生间防水、户内给水管打压7个停止检查点的检查工作。
3.2项目部:项目部负责按本制度要求对项目的停止检查点进行检查。
4.0程序/内容4.1流程图4.2 新建项目由各项目部分标段编制《标段停止点检查清单》,并在首个停止点检查前报送至运营管理部。
4.3项目部在每月、每周工作计划中,应将涉及的停止点检查作为专篇列入计划中。
每周一上午应上报本周《周停止检查点检查计划表》及上周停止点检查记录表,报运营管理部备案存档;运营管理部根据上报数量、施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上报数量的50%。
4.4项目部负责组织检查,项目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中新开工项目任一项停止点首次检查必须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交底会议,对申报流程、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注意事项等进行交底,同时保留交底记录)。
项目部自检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自检合格后,项目部至少提前0.5个工作日由项目负责人通知运营管理部,填写《停止检查点检查记录表》并附项目负责人现场自查照片。
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与运营管理部一同进行工程停止检查点的检查验收,并填写《停止检查点检查记录表》。
检查结论限于通过、不通过两种,不通过的,指明需整改内容,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后重新上报项目部复查直至通过。
4.5 停止检查点的检查验收不能取代隐蔽工程验收,在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应分别填写《停止检查点检查记录表》与《隐蔽工程验收单》。
4.6 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停止点自查工作,需填写《情况说明表》,委托主管工程师(非该标段负责工程师)进行自检并拍照留存,项目负责人和被委托人同时对该停止点自检情况负责,经分管项目总监审批后生效,审批后的《情况说明表》作为《停止检查点检查记录表》资料附件一同报送;4.7 前一工程停止检查点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工程施工验收制度
工程施工验收制度一、验收准备在工程接近完工阶段,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工程符合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
同时,施工单位需准备好所有必要的验收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等,以供验收时查阅。
二、验收通知施工单位在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发出书面的验收通知。
通知中应包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名单以及验收的具体内容。
三、验收组织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小组,该小组通常由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验收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照验收标准,全面检查工程质量。
四、验收程序验收过程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现场检查:验收小组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工程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资料审核:验收小组详细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所有验收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问题整改: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工程问题,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请求。
4. 验收结论:经过全面检查和资料审核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书,明确指出工程是否合格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
五、验收标准施工验收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
还应参照工程设计文件、合同约定以及行业内的最佳实践标准。
六、责任划分在验收过程中,各参与方的责任应明确划分。
施工单位负责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过程,建设单位负责最终的验收决策。
任何一方在验收过程中的疏忽或违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后续处理对于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及时办理竣工手续,并进行必要的备案工作。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部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验收小组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总结:。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定制定,旨在统一工程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验收流程进行工作。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2. 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整个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三、验收准备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前准备好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等。
2. 监理单位需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初步验收意见。
四、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
2.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3.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再次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4. 监理单位确认整改合格后,组织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共同参与正式验收。
5. 验收小组对照验收标准,逐项检查工程质量,并填写验收记录。
6. 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验收小组应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7. 整改后,验收小组重新进行检查,直至所有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
五、验收标准1. 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执行。
2. 对于特殊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验收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六、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负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 监理单位应公正客观地执行验收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3. 设计单位应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对设计变更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4. 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制度
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本公司制定了以下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和外部所有工程的停工点检查和管理。
二、工程停止点的定义1. 一次工序施工结束后,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前的过渡期;2. 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3. 施工过程中,遇到环境条件限制等无法进行施工时。
三、工程停止点检查的内容1. 安全检查:检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悬挂的物品、开裂的钢筋等;2. 质量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规范,如混凝土强度是否达标等;3. 现场环境检查:检查环境是否适宜施工,如天气情况是否合适等;4. 施工进度检查:检查施工进度是否满足计划要求。
四、工程停止点检查的要求1. 停工点检查应由专人进行,并记录检查情况;2. 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对于无法立即处理的问题,应立即向工程负责人报告;3. 重新开工前,必须解决所有问题并经过质量、安全等相关部门的确认;4. 对于重大问题,工程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工程停止点检查的频次1.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进行超过两次停工点检查;2. 对于特殊工程或特殊情况,应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停工点检查的频次。
六、工程停止点检查的考核1. 工程负责人对停工点检查和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2.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停工点检查、未及时处理问题或处理不彻底的,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追责;3. 工程停止点检查情况纳入公司工程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七、附则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及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申请修改,并进行备案。
以上是本公司的《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目的是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该制度的规定,保证工程安全稳定和有序进行。
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方案
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方案一、概述为了保障工程质量,避免工程质量问题对工程进度和安全造成影响,本文制定了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方案,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标。
二、目的1. 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 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避免问题扩大影响工程进度和安全。
3. 规范工程施工过程,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三、范围本检查方案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
四、程序1. 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a. 制定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计划,确定检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b. 由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或专业质量检查人员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
c. 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要求。
d. 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相关工程施工,并进行整改和复查。
e. 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复查,确认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后方可恢复施工。
2. 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的时间:a. 工程施工前期,对关键节点和重要工序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b. 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及时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和复查。
c. 工程施工后期,对工程最终验收前进行最后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的地点:a. 工程现场b. 施工单位办公室c. 相关质检部门办公室4. 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的内容:a. 施工质量检查表b. 施工进度计划c. 质量检查记录d. 质量问题整改记录五、责任和权限1. 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或专业质量检查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计划。
2. 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及时整改质量问题。
3. 工程施工现场相关责任人员负责全面配合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工作,不得私自更改、隐瞒质量问题。
4. 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的整改和复查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相关责任人员需全程配合。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试行>目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内部验收;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构造验收的过程;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构造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构造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想划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题目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吻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划定;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第十三条单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第十四条设想变换通知书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想及国家相干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对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好坏,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不是达到预期效果。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为工程验收、备案、移交、决算等提供有效依据,制定本办法。
依据国家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验收规定,结合实际编制。
合用于由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造工程、园林景观等工程。
公司的管理流程参照此办法执行,如需完成管理流程,参考西咸集团的相关制度执行。
(一)房屋建造、市政工程验收1、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应参加。
3、单项工程的初步、竣工验收由建设部组织。
4、验收遵循“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查核→初验→竣工验收”的流程。
5、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需有西咸城投建设部、财务部、接收单位等相关部门参加,并邀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专家参预验收时,专家分别担任现场和资料验收小组组长,负责汇总检查结果,报验收组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6、未完成合同约定工程内容的项目原则上不进行验收。
从严控制工程甩项的审批,特殊情况需经建设部份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7、执行工程质量保修的项目,保修期相关规定依据合同执行。
质保期结束,完成质保期满验收并填写验收单(附件 5)。
8、验收组织单位应制定验收计划和验收会议流程,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参加验收人员。
9、验收会议议程(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各单位人员和专家;(2) 成立验收领导小组,推荐内、外业检查小组组长,分组开展验收工作;(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4)勘察单位介绍地质勘查情况;(5)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情况;(6)监理单位做监理总结及质量评估报告;(7)施工单位做工程总结及质量检查报告;(8)质量监督部门和内、外业小组开展工作,各组汇总检查结果并向验收领导小组汇报;(9)质量监督部门发表意见;(10)验收领导小组形成竣工验收意见;(11)建设单位作总结发言。
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
附件2:《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指引(2015版)》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指引(2015版)集团运营中心品质监管部二O一五年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管理职责 (5)第三章工作程序 (5)第四章总结与考核 (7)第五章附则 (8)附表1:《工程停止检查点清单一览表》 (9)附表2:《停止点检查前准备工作核查表》 (14)附表3:《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确认表》 (15)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大力推动产品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司(甲方)项目工程部、监理、施工方对图纸和技术标准的理解与掌握及实施过程中的自检、查验等工作质量。
依据规范和鑫苑产品特性及近年来质量案例,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指引(2015版)》(以下简称“《指引》”)。
通过对实施过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薄弱环节和客户敏感点及质量短板项等强制性地设置停止点检查,“抓重点带一般”,促进项目整体质量和质量端口客户满意度快速稳健提升。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鑫苑集团地产所有在建项目。
第三条术语及定义停止检查点: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将重要的部位、关键工序、薄弱环节和客户敏感点及质量短板项,设置为强制性停止检查控制点。
第四条工程停止点分级/完成标志根据重要程度,将工程停止点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停止点:属于集团总部重点监管督导的停止检查点,集团检查项目验收资料,并现场参加实体验收。
此级停止点完成标志:验收合格、具备完整资料,并按审批流以集团运营中心总经理签审通过为终点。
审批流:城市公司工程总监(发起审批)→总经理→品质监管部品质经理→职能总监→计划运营部总经理→品质监管部总经理→集团运营中心总经理2、二级停止点:属于甲方项目工程部重点管控督导的停止检查点,集团抽查。
此级停止点完成标志:验收合格,具备完整资料,并按审批流以集团品质监管部总经理签审通过为终点。
审批流:城市公司项目工程部经理(发起审批)→工程总监→总经理→品质监管部品质经理→职能总监→计划运营部总经理→品质监管部总经理3、三级停止点:除一、二级停止点外,常规隐检、预检等统称为“三级停止点”或“见证点”,属监理日常重点检查项。
房地产项目-工程停止点管理办法(标版)
房地产项目-工程停止点管理办法(标版)房地产项目-工程停止点管理办法一、前言为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停工管理行为,保障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辖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停工管理。
三、定义1、工程停止点:指房地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政府部门和其他有权机构的要求,或自身项目建设变更、资金缺口等原因而设立的工程停工点。
2、工程复工:指工程按照停工管理程序,获得相关权威机构的书面复工审批文件后重新开始施工。
四、管理流程1、停工前置条件(1)建设单位应当向环保、安全、规划、市政建设等相关部门递交工程建设申请,并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申请时各项条件进行施工;(2)施工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开发商向其出具的项目施工指导书,并全面了解项目施工方案;2、停工管理程序(1)当房地产项目出现政府部门和其他有权机构要求停工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相关内容和原因及时停止开发建设工作;(2)当房地产项目出现自身建设变更或资金缺口等停工原因时,开发商应当向相关部门递交停工申请,并说明停工原因和申请复工方案;(3)施工单位应当提供工程停工申请书、有关文件及计划、施工图纸等资料;(4)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停工申请书及资料后,进行审核,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批准停工要求;(5)当部门认为批准停工申请时,应当向开发商及施工方发送复工审批文件。
3、复工管理程序(1)在收到复工审批文件后,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工程复工。
(2)在复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停工期间进行的工程及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并准备好相应材料和设备。
(3)施工方在在复工前进行复工准备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4)当施工方进行施工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出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停工并向有关部门汇报;(5)相关部门应当指派专人进行监督,并进行工地现场的抽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达标。
质量停止点管理办法
质量停止点管理办法【A8版】编制:技术中心审核:技术中心审批:修订日期:2022年1月质量停止点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做好“按图施工、按方案施工、按规范验收”,实现“0重大质量事故、0群诉(系统性质量风险)、飞检成绩前50%目标”,减少乃至消灭项目施工错误及返工,确保项目按时交付“好产品+好服务”,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切实执行“样板带路”及关键环节“停止点验收”制度,树立质量及工艺标准;预防因施工不规范、施工错误导致的系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集团所有在建项目。
三、权责:1、集团技术中心:1.1、负责质量停止点管理办法的解释和修订;1.2、负责集团级停止点的检查和验收;1.3、负责对区域停止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4、未按照停止点管理办法执行的,根据公司《问责条例》的规定有权进行问责。
2、区域技术质量部:2.1、负责质量停止点管理办法的宣贯、解释;2.2、负责区域级级停止点的检查和验收;2.3、负责对项目停止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4、未按照停止点管理办法执行的,根据公司《问责条例》的规定有权进行问责。
3、项目部:3.1、技术负责人负责工序样板的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的监督及指导;32、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级停止点的检查和验收;3.3、栋号长主管工程师应按照《质量停止点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申请停止点验收。
3.4、未按照停止点管理办法执行的,根据公司《问责条例》的规定有权进行问责。
四、土建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4.1、集团级土建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4.2、区域级土建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4.3、项目级土建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五、安装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5.1、区域级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5.2、项目级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六、停止点验收规定:6.1、集团级停止点验收规定6.1.1、停止点验收时,区域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安装负责人)、施工员工程师及劳务班组共同参与;6.1.2、停止点验收完成后,应现场形成停止点验收记录表,相关责任人应签字确认;并将验收结果上传至流程。
质量停止点及样板点评管理办法
技术交底、样板点评及质量停止点报验检查管理办法发布日期制定人运营管理部工程督导组审核人向成国签发人为了切实加强各项目重点工序的质量管理,贯彻集团及重庆地产公司颁布的相关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按照《金科股份技术、管理交底细则》、《样板引路细则》及《重庆金科质量停止点检查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从本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请各项目部认真遵照执行。
一.新开工序施工方案审批1.新工序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写工序施工方案,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逐级审批,在金科管理制度要求的时间并报送工程部审批。
涉及金额、重大危险源等集团要求需要到集团工程管理处备案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备案,同时知会给重庆地产公司工程督导组。
2.项目部涉及“四新”技术的,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召开新开工序施工方案审批会议,工程部、工程督导、总包、监理出席该会议。
3.涉及政府职能部门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方案,工程部要预控,提前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论证会议的召开。
二.实体样板及停止点检查审批1.方案审批通过后,必须按照方案进行样板施工,对各工序的样板施工要求如下:a、砼工程样板为砼模板加固体系,实施位置为各标段先开工楼栋第一层标准层(或第一层住宅)。
b、砌体、抹灰工程须完成样板层,样板实施位置为各标段先开工楼栋第一层标准层(或第一层住宅)砌体或抹灰。
c、门窗安装样板为型材安装及塞缝完成后(收口前)样板,实施位置为各标段先开工楼栋。
d、其他需要样板及质量停止点检查审批的工序按照《重庆金科地产施工过程检查停止点》的要求进行报验。
2.样板必须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施工,工程部对整个样板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样板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送监理单位检查,监理单位检查后填写《工程质量样板及停止点检查报验申请表》,然后请建设单位工程师及工程主管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人员完善上述报验表,扫描后提前一天上传至相关工程督导人员,督导人员接到报验申请表后将到场进行样板点评及质量停止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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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强制性设置停止检查点,项目部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联
合检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星河集团在建各项目工程施工阶段。
三、术语和定义
停止点验收:在项目施工阶段,针对客户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项目施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强制性停止。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由总监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对本道工序进行验收,项目部按比例随机抽检(必要时请公司设计、营销、成本端口及物业公司人员参加)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职责
4.1项目部
4.1.1组织编制项目总控计划,组织编制停止点验收实施计划。
4.1.2督促监理组织落实停止点检查实施计划、方案。
4.1.3发现重大问题编制专项技术方案报批,并按方案组织整改落实。
4.1.4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对停止点的验收、签字,确认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
4.2城市公司工程部(无工程部的城市公司职责并入项目部)
4.2.1组织各项目部落实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
4.2.2视需要参加项目部的停止点验收
4.2.3监督并审核停止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2.4组织项目部编制重大问题整改专项方案。
4.2.5审核并监督方案落实情况。
4.3城市公司主管领导
4.3.1审批停止点检查工作计划。
4.3.2审批重大问题整改专项方案。
4.4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4.4.1 在运营管理中心组织的季度检查时,依照各项目停止点验收计划,结合项目质量状况,对集团所属
各项目实施停止点检查。
4.4.2 在集团项目工程季度检查时,对各项目的停止点验收资料进行抽查,检查项目部是否落实停止点检
查验收的规定动作,并计入该项目部工程管理检查评分表的“项目停止点验收”考核项。
五、原则
5.1停止点检查属于项目部质量控制节点,项目部是责任主体,各级职能部门对检查备案资料抽查或参与项
目部的现场检查。
5.2停止点检查不能完全取代隐蔽验收、预检,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检查成果资料不
能用隐、预检资料代替。
5.3停止检查点的完成标志是按要求具备完整的成果资料(含工程实体资料、内业资料)。
5.4前一停止检查点未通过的部位,工程施工不得进入下一工序,待整改并经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六、实施办法
6.1工程招标前应制订停止点检查清单,作为招标技术文件内容。
6.2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中体现停止点验收的工作计划,在施工单位的周、月工作计划中,应将涉及的停止点检查作为专篇列入计划中。
(施工单位在进场后应根据项目部要求编制停止点验收专项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报监理、项目部审批,后续停止点检查验收工作以经审批的方案、计划为依据实施。
)6.3停止点验收比例划分按检验批划分,在停止点验收工作计划中要明确。
6.4工程实体检验批的划分由总监牵头会同甲方、施工单位参照国家、行业、地方规范确定。
材料抽样比例应执行规范规定。
6.5涉及到交付效果时应通知营销部门、设计部门、成本部门等有关人员参加。
6.6以专题会形式组织检查,组织工作由监理负责,总监为第一为责任人。
6.7停止点验收使用《工程施工停止点验收检查表》,已验收过的内容在检查内容前面框框内打勾,检查具体情况在“检查记录”一栏具体描述,验收不合格的安排整改,经复验合格后具体在“关闭日期及记录”一栏具体描述,检查结论限于通过、未通过二种。
6.8验收不合格发出的《质量责令整改通知书》本文件提供的仅供参考,各项目部可使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的统表。
七、流程节点说明
八、工程施工停止点检查表(见附件1)
九、支持性文件
1、《涂膜防水工程工艺及质量标准》
2、《卷材防水工程工艺及质量标准》
3、《砌筑工程工艺及质量标准》
4、《铝合金门窗工程工艺及质量标准》
5、《工程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6、《工程成品保护标准》
7、《工程样板引路作业指引》
8、《工程样板引路工艺及标准》
9、《淋水、闭水试验标准》
10、《外墙饰面砖工程工艺及质量标准》
十、输出表单
1、《停止点验收工作计划》
2、《质量责令整改通知书》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集团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对本办法的解释、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