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有限、股份公司的概念与区别
注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区别很多人创业注册深圳公司,但看到市面上有各种类型的公司名称.如xxx厂、xxx酒楼、xx 股份公司等林林总总.那自己应该选择注册一个什么样的企业呢?他们之间又有何利弊?今天,深圳大业的企业顾问就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法律资格、条件、优缺点来与大家分享。
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承认它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
我国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
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在立法上采取了准则主义,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企业即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的企业的投资人。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不能使用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法律没有限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金额,由投资人在设立时予以申报。
投资人的申报金额原则上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可以是个人资产出资,也可以是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
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2、个人独资企业的限制条件(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手续简单,经营灵活,所以,从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发展出发,法律上除作必要的限制外,条件规定得比较宽松。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不同之处:(1)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人以上为发起人,股东无人数限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关键词对比: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五人以上无人数限制。
(2)发生债务清偿问题时,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关键词对比:所认缴的出资额/所认购的股份。
请注意“出资额”这个词。
出资额分为实际出资额和认缴的(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实际上,实际出资额和认缴的出资额往往是不相等的,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的情况。
原《公司法》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某股东没有出资或来不及出资公司就破产了,则他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
新《公司法》将“出资额”改成“认缴的出资额”,弥补了这一缺陷。
(3)有限责任公司是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为上市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也可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但都要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办理。
两种公司相比较:1.公司规模上,有限公司的规模相对较小,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按照公司经营性质的不同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50万元。
而股份公司的规模则相对更大,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2.股东人数上,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并且只能在2-50人之间,其中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
而股份公司的股东人数则要多的多,其中的发起人按规定就不得低于5人,且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3.出资或股份的转让上。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区别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区别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一、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法律常识: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的5个区别:1、这两种公司在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不一样;2、二者的股份转让的困难和容易程度不一样。
有限责任公司受到的限制多,较为严格;3、两个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一样;4、两种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不同;5、两种公司的财务经济状况的公开程度不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较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法律常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1.股东的数量不同。
2.注册资本不同。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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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区别在哪一、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区别在哪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之别为何?其主要差异在于:有限责任公司通常规模较为适中且更为私人化,能够更好地维护股东间的互信关系,融合了人合性及资合性特性,在运作过程中更具活力。
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设定为不超过50名,这无疑增强了公司的独立性质。
另一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意即股东仅需以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公司其他所有资产承担公司应负之债务。
国企,私企,有限,股份,这些到底都是什么公司划分?企业到底分为哪几种?
国企,私企,有限,股份,这些到底都是什么公司划分?企业到底分为哪⼏种?⼀、企业与公司企业在概念范畴上是包含公司的。
企业是组织众多个⼈开展经济活动的⼀种⽅式,⽽公司是企业的组织形式,是解决筹集⼤量资⾦碰到许多问题时候的⼀种标准⽅法,但是也可以采取其他的组织形式。
按照不同的标准,企业出现了市⾯上的不同说法。
按照企业资⾦的来源,企业分为个⼈独资,合伙企业,公司;1、按照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两者都可能是国有企业,也可能是私有企业。
2、按照性质划分,股东中是否包含国有企业(控股权分配),公司可以分为国有公司、民营公司。
对于国家控股则是国有公司、央企,私⼈控股则是民营公司(⼀般为私⼈企业)。
3、按照股东是否包含外国⼈,公司可以分为外资公司(即所说的外企)和内资公司;⼆、常见企业概念有限责任公司:由五⼗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股份: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以其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的有限责任公司。
个⼈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由⼀个⾃然⼈投资,财产为投资⼈个⼈所有,投资⼈以其个⼈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是指⾃然⼈、法⼈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是指⽣产资料属于私⼈所有,主要以个⼈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已⽀配的⼀种经济形式。
个体⼯商户有个⼈经营、家庭经营与个⼈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商户对债务承担⽆限责任,所以个体⼯商户不具备法⼈资格。
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以各种⽅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分为: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私营企业:是指由⾃然⼈投资设⽴或由⾃然⼈控股,以雇⽤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公司的详细分类与区别
公司分类子公司与分公司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发起设立,,独立承担,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分公司:设立时不要求注册资金,属于总公司的,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2、方式和名称不同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或xxx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3、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只能就其自身资产追究;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4、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子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有限责任;分公司则先以自有资产承担,不足部分由总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这是两者的最大区别;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根据工商法规要求,有经营行为的分支机构必须采取分公司形式,无经营行为可以设立办事处;在工商登记方面,办事处和分公司都属于公司分支机构,要求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从分支机构职能上看,办事处只能做销售协调,不能经营;分公司能与客户签合同,开发票,全面展开业务,这是两种分支机构最重要的区别;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从事业务活动的合法凭证是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依据该注册证,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从事业务活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点: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不同点:(1)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2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股份较自由;3股权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且不能转让、流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可转让、流通;4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较少,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也比较高;5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所有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但不是所有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上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定义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特点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
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
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币一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经购买过一个不知名公司发行的一股股票,总价是1500万港币,从而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总数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数目众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小型投资者。
区别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使得它在组织管理上有很多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地方。
一、注册资本:同样指登记的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二、组织机构由三部分组成:①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②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
③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者1/2以上通过——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关心企业具体经营情况,更不要说自己出钱去参加股东大会,这样就为大股东操纵表决创造了条件;另一点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三、董事会和经理:这里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什么是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什么是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是公司法中常见的两种责任形式。
有限责任意味着公司的股东或合伙人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无限责任则意味着股东或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详细探讨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概念及其区别。
一、有限责任的概念及特点1.1 有限责任是指公司的股东或合伙人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其个人财产不受公司债务的影响。
1.2 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作为一个法律实体,其债务由公司自身财产承担,股东或合伙人不承担公司债务。
1.3 有限责任的特点包括公司独立法人地位、股东或合伙人责任有限、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分开等。
二、无限责任的概念及特点2.1 无限责任是指公司的股东或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财产可能受到公司债务的影响。
2.2 无限责任通常适用于个人合伙企业或某些特殊类型的公司,如无限责任公司。
2.3 无限责任的特点包括股东或合伙人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合、对公司债务承担风险较大等。
三、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3.1 在有限责任下,公司的股东或合伙人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个人财产不受影响;而在无限责任下,股东或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财产可能受到影响。
3.2 有限责任通常适用于大型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无限责任通常适用于小型企业或个人合伙企业。
3.3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选择取决于公司的规模、性质、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
四、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应用范围4.1 有限责任通常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法人实体,适用范围广泛。
4.2 无限责任通常适用于个人合伙企业、无限责任公司等非法人实体,适用范围较窄。
4.3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适用范围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选择。
五、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优缺点5.1 有限责任的优点包括风险分散、股东或合伙人个人财产安全、吸引投资等;缺点包括公司独立性受限、管理层可能滥用权力等。
无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区别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五.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限责任公司区别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是投资者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
■所谓有限责任即有限清偿责任,所谓有限责任即有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
如某人向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0万元人民币,而公司因故经营不善而发生亏损,亏损额分摊到该投资人名下的为120万元,由于他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则他只需以100万元的投资本金承担责任即可,多余的20万元对该投资人依法予以免除。
一般而言,法人类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均承担有限责任。
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投资公司的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无限责任即无限清偿责任,无限责任即无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对企业债务不以其投入的资本为限,当企业负债摊到他名下的份额超过其投入的资本时,他除以原投入的资本承担债务外,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继续承担债务。
举例来说,一个人投入企业的资本为1万元,而企业债务分摊到他身上的份额为1.5万元,如属有限责任股东,他只以1万元承担责任即可,其他债务依法免除;如属无限责任者,则他除以其投入企业的1万元投资承担债务外,还须另外拿出自己的5000元来清偿债务。
如他的其他所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就只能依法申请破产保护,即由法院依法判定免除或推迟其债务。
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部分一人公司的投资人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类型有哪些?如何区分?
zero in your target,and go for i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公司类型有哪些?如何区分?导读:公司的类别有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这5种。
公司也就是企业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国营工、商、建筑、运输等部门中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营管理组织和某些城市中按行业划分的专业管理机构,也通称公司。
一、公司类型有哪些?如何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
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公司除上述《公司法》第2条所规定的分类外,常见的分类方法还有以下几种:其他分类1、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而划分;2、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3、根据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而划分;4、根据公司的国籍而划分;5、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而划分;6、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而划分等六种较为常见的分类方法。
二、公司的优势在市场经济中,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公司有以下优点:市场经济要求平等的市场主体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从市场取得和向市场提供商品,促进整个市场合理流动,实现结构架置优化、资源合理配置。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商业领域,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和股份有限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JSC)是两种常见的企业形式。
尽管它们都是为了限制企业主的个人责任,但在组织结构、所有权和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区别。
1.组织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由股东组成的公司。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持有公司的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股东组成,每个股东的责任和权益由其拥有的股份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和决策由董事会或经理层负责,他们代表股东来管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由股东组成的公司,其所有权以股份形式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股东组成,每个股东的股份由其投资的资金量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通过选举代表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2.股东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个人责任是有限的。
他们只需要承担其所投资股份的损失,不会对公司的债务或法律责任承担个人责任。
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财产不会被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债务方面具有更高的责任。
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股东可能需要使用其个人财产来弥补债务。
这意味着股东在公司的偿还能力和债务管理方面承担更高的风险。
3.所有权和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所有权由其持有的股份决定。
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自由地买卖或转让其股份。
转让股份通常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股东利益的整体。
然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所有权以股份的形式存在,并且可以通过股权交易自由转让给其他人。
股东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出售其股份,而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
4.法律要求和监管程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管理相对灵活。
在许多国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相对较少,监管程度也较低。
这使得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容易设立和运营,并且对创业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
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
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
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1.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
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
一是“资本确定原则”。
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
二是“资本维持原则”。
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
三是“资本不变原则”。
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浅析资合性与人合性;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
浅析资合性、有限公司与人合性、无限责任的区别一、资合性与人合性(一)资合性: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公司资本规模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为基础。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体现了资合性。
(二)人合性: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信用而不是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
无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但是,我国没有无限责任公司,不过,我国现有的合伙企业(无限责任企业)体现了人合性。
(三)人合性与资合性的区别其一,是二者的信用基础不同。
资合性以资产规模为信用基础,人合性以股东个人信用为信用基础。
其二,由于资合公司的对外信用和债务清偿保障主要取决于公司的资本总额及现有财产状况,因此,资合性可防止公司由于资本不足而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间并没有人身信任或人身依附关系,仅以资本规模为信用基础组建公司;人合公司的对外信用主要取决于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因此,人合公司股东间通常存在特殊的人身信任或人身依附关系。
根据以上可以看出资合性与人合性是按照信用基础来划分的,以公司交易信用来源和责任的承担依据为标准从而将资合公司与人合公司区分开来。
(四)以公司与合伙企业对比人合性与资合性我将公司体现的资合性和合伙企业体现的人合性用以下几方面来分析:1、成立基础不同。
合伙企业以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基础。
合伙协议代表了合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并且签名盖章后生效,相当于一份合同,表现出合伙人以个人信用为信用基础产生合伙的意思,体现了人合性;公司成立以设立公司章程为基础,对所有公司股东和公司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具有约束力,是公司组织的自制规则,对于公司的事项决议,由多数股东决议通过,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的多寡决定决议是否通过,这体现出公司的资合性。
2、财产归属及出资形式不同。
对于合伙企业来说,合伙企业以共同出资为前提,合伙人之间的的信任程度较高可以用货币、实物、劳务(有限合伙人不可以用劳务来出资)、财产使用权出资,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其财产归合伙人按份共有,体现了人合性。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具体有四种,包括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公司。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常见、普遍的中小规模公司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事是规模较大的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企业。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公司组织形式最基本的有四种1,无限责任公司(早期受香港影响在广东一带这种形式比较多,内地目前实际上取消了这种形式的注册,一般会让你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2,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最常见、最普遍的中小规模公司制企业)3,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的股份制企业)4,股份合作公司(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关于人合企业和资合企业:1,无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都是人合企业,它不受资金规模的限制,不论股东出资多少,你对企业负的责任都是无限的,所以是人合企业;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企业,它强调的是出资的多少,出资额多的话语权就重,得到的收益也多,承担的责任就重,出资少的收益就少、责任也小,重点在于资金规模,不强调人,这叫资合企业;3,而股份合作公司是一种典型的人合性与资合性兼备的企业。
其中劳动合作是基础。
企业对其管理使用的财产拥有所有权。
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职工股东大会,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企业的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结构通常包括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两种。
职工个人股是由职工个人自愿投资形成;职工集体股是由集体共有财产折价入股或向企业投资形成。
▲二、股份有限公司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1. 股份公司介绍股份公司是一种由股东共同出资组成的公司形式。
股份公司的特点是股权可以进行自由转让,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仅限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股份公司可以通过股票发行来吸引投资者,从而增加公司的资金来源。
2. 有限公司介绍有限公司是指股东的责任和义务仅限于其所持有的股份,同时公司的负债也是有限公司的责任范围。
有限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Ltd.)和有限合伙公司(LLP)两种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共同出资组成的公司,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限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自由转让,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有限合伙公司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有限公司,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其所投资的金额,而普通合伙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 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3.1 股权转让的自由度股份公司的股权可以进行自由转让,股东可以通过买卖股票的方式调整自己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也可以将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之间有一定的限制和约束。
3.2 股东责任和义务股份公司中,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仅限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即使公司债务违约或破产,股东的个人财产也不会受到影响。
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个人财产也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有限合伙公司来说,普通合伙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其所投资的金额。
3.3 资金来源股份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来吸引投资者,从而增加公司的资金来源。
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自由转让,也无法通过股票发行来融资,因此其资金来源相对有限。
4. 总结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的公司形式,主要区别在于股权转让的自由度、股东责任和义务以及资金来源。
股份公司的股权可以自由转让,股东责任和义务仅限于其所持有的股份,同时可以通过股票发行来增加资金来源。
而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资金来源相对有限。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区别
与股份公司的区别你听说过与股份公司吗?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是指符合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公司,或股份企业、股份制公司、股份制企业,均指由两个或以上个体持有公司份额的企业组织形式。
下面由为你详细介绍与股份公司的法律相关知识。
1.设立手续的区别。
:全体设立人制定公司章程,每人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公司: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2.资本限额方面的区别。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
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净资产额大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大于人民币6000万元。
3.股东人数方面的区别。
:2~50人;股份公司:有下限没有上限,发起人至少5人,其中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须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此外,H股可多家发起人。
4.股份方面的区别:。
股份称“出资额”或者“出资比例”,股东持有的代表股权的文件称为“出资证明”;股份公司:股份称“股本”,股东持有的证券称为“股票”。
5.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区别。
: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但要设执行董事;股份公司:要求法人治理机构齐全。
可见,有限人治理结构比拟简单。
6.股份转让方面的区别。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股东会依此并作出,同时,其他股东对于转让的股份有优先购置权;股份公司:目前市场流通的,法律上没有限制,但是对于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7.方面的区别。
:财务不要求审计、;股份公司:要求审计、公告;非上市公司审计,上市公司公告。
即对于非上市公司,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公司司法解释一二三四的区别
公司司法解释一二三四的区别公司司法解释一、二、三、四指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类型的不同解释。
这四个解释主要是根据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性质而确定的,下面我将逐一进行详细解释。
公司司法解释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一种由股东出资组成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不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无限责任。
这种公司类型适用于小型企业,相对简化了法律程序,为创业者提供了较大的灵活性和资金安全性。
公司司法解释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一种由股东出资组成、股份可以公开发行的公司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时具备较高的规模和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
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较为复杂的市场环境,可以实现更快的发展和资本运作。
公司司法解释三:集体所有制企业,它是一种由集体所有者出资组成的公司形式。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特点是集体成员对企业负有共同责任,并享有分配利润的权益。
这种公司类型适用于农村经济组织或者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企业,保护了集体成员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发展农民或集体经济。
公司司法解释四:国有独资公司,它是一种由国家出资组成、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形式。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是由国家拥有全部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的全部责任。
这种公司类型适用于国家对特定产业或项目进行直接管理和控制的情况,实现了国家在经济领域的主导地位。
综上所述,公司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分别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这四种不同类型公司的解释。
这些司法解释主要依据公司的组织形式以及性质进行划分,以满足不同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什么公司要叫有限公司通俗解释为什么公司名称要加上
为什么公司要叫有限公司通俗解释为什么公司名称要加上大家都知道,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营业执照,而拥有营业执照就得先注册公司。
有些人在工商局注册公司的时候就会纳闷了,公司有很多种,各行各业,除了按业务范围区分外,为什么公司名称要加上“有限”两字?“有限”到底是什么意思?而且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接触到的都是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等公司,基本没见过无限责任公司,这是为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
企业分类按所有制性质分分为国有企业:例如中石油、中石化、南方电网;集体企业:一是城镇集体企业,包括区、县的集体企业及劳动者集资集体企业;二是乡镇的企业。
私营企业:社会上一般的经营者外资企业:沃尔玛、肯德基、丰田汽车、可口可乐、奔驰等;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粮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等等。
2.根据出资形式进行分类①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②独资的企业③多人的企业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利与弊1、责任范围创办企业,最害怕多久是赚了有限的一点点钱,却就此摊上了无限的事。
两种形式的区别,从表面上来看,无论公司注册时写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限公司,都代表着在日后担当的是一个有限的责任。
而这个责任的大小,也会根据注册资金的多少,来衡量确定责任的大小。
如果有一天公司申请破产处理,就不需要承担超过了注册资金这一部分的责任。
比如说,有限责任公司因为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欠了银行500万,在把公司卖了只能收回200万,余下300万无法偿还银行的时候,余下的300万银行也就只能当坏账处理了,这就是责任范围的有限制。
而无限责任一旦出现亏损,欠了银行50万,在卖了小卖部的库存和设备得到20万,仍无法抵消债务,还需要把自己其他的资产抵押,或转卖换钱再偿还余下30万债务,完完全全自己承担所有的责任。
2、企业税收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纳税,一般为25%,主要这是收取企业经营所得的税,通知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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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区别
一、无限(责任)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就是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所谓连带无限责任包括两层含义:(1)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
就是指股东要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
当公司资不抵债时,不管股东出资多少,都要拿出自己的全部资产去抵债。
(2)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
即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债务负责,且每一个股东都承担全部债务的责任,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偿债,他既可要求全体股东共同偿债,也可只对其中一个股东提出偿债要求,股东不得拒绝,当一个股东偿还了公司的全部债务后,其他股东就可解除债务。
除此之外,连带责任还包括:股东对其加入公司前公司所发生的债务也要负责;在退股登记后,股东对退股时公司所发生的债务在退股后二年内仍负有连带责任;在公司解散后的3年至5年内,股东对公司债务仍负有偿还责任。
无限公司的股东至少要有两个,公司资本是在股东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出资形成的。
在这里,人身信任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非至亲好友难以成为公司股东。
因此,人们也称无限责任公司为"人合公司"。
(人合公司(personal Company) ,是指以股东的个人信用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
具有很强的合伙色彩。
股东之间具有很强的信任性,关系密切。
无限责任公司是最典型的人合公司。
这种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依据的主要不是公司本身的资本或资产状况如何,而是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
因为人合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清偿公司债务,在这种情况下,股东间应有相当的了解,故而这种公司大多具有家族性的特点。
)人合公司是个人担保性质的,即以个人的一切财产作为抵押,一旦破产,全部个人财产作数,这又称为负无限责任;资合公司是资本担保性质的,一旦破产,以全部注册资本作数,不涉及个人财产。
无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类型
二、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同时也具有人合公司的特点。
其资合性表现在: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缴纳股本的总和,股东的出资以现金及财产为限,不可以信誉及劳动出资,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出资对公司负责。
其人合性表现在:股东是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而集合在一起的,股东间的关系较为紧密,股份的转让,必须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但也是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它有如下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4、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
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
注意称呼: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
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称为“ABC有限责任公司”,反过来,“DEF 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被称为“DEF有限公司”,否则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司。
以公司信用基础为标准,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以及人资兼合公司。
人合公司以公司股东的个人信用作为基础;资合公司以由公司股东分别出资而形成的公司财产作为信用基础;人资兼合公司则同时具备上述两种性质的信用基础。
三、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又称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
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
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由三部分组成:①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②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③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筹集资金的方式主要有:
① 发行股票。
股票是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股东拥有公司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证书,也是股东据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价格随行就市。
股票的种类有: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无票面值股票、单一股票和复数股票等。
②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是公司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手续发行,承担在指定时间内支付一定利息和偿还本金义务的有价证券。
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两种。
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除要交付债券外,还要在债券上背书;无记名债券在转让时立即生效。
公司债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事务和业务的决策,只是根据债券金额享有向公司请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权利。
公司债券清偿期届满时,公司负有向债券持有者清偿债券本金的义务,公司解散时,债券持有者有权优先从公司财产中受偿。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限责任公司区别: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是投资者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
所谓有限责任即有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
如某人向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0万元人民币,而公司因故经营不善而发生亏损,亏损额分摊到该投资人名下的为120万元,由于他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则他只需以100万元的投资本金承担责任即可,多余的20万元对该投资人依法予以免除。
一般而言,法人类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均承担有限责任。
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投资公司的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无限责任即无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对企业债务不以其投入的资本为限,当企业负债摊到他名下的份额超过其投入的资本时,他除以原投入的资本承担债务外,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继续承担债务。
举例来说,一个人投入企业的资本为1万元,而企业债务分摊到他身上的份额为1.5万元,如属有限责任股东,他只以1万元承担责任即可,其他债务依法免除;如属无限责任者,则他除以其投入企业的1万元投资承担债务外,还须另外拿出自己的5000元来清偿债务。
如他的其他所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就只能依法申请破产保护,即由法院依法判定免除或推迟其债务。
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部分一人公司的投资人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责任。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