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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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砥坝中心小学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休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休政办[2010]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

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XX学校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管理岗为岗位总量的%、工勤技能岗为岗位总量的%。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通用的基本任职条件为:①遵守宪法与法律。②具有良好的品行。③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按干部管理权限安排聘用)

1、五级职员岗位(正县级):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副县级):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管理岗位(正科级):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八级管理岗位(副科级):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5、九级管理岗位(科员):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副高级岗位(个)

五级岗位(个)

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工作满5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校考评良好以上;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级岗位(个)

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工作满5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校考评合格以上;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级岗位(个)

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校考评合格以上;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2、中级岗位(个)

八级岗位(个)

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工作满3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校考评良好以上;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九级岗位(个)

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工作满3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校考评合格以上;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级岗位(个)

具备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校考评合格以上;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3、初级岗位(个)

十一级岗位(个)

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工作满3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校考评合格以上;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二级岗位(个)

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资格;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校考评良好以上;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三级工勤技能岗位(个),应在本工种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2、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个),应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个),应是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县政府办印发《休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休政办[2010]6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已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业绩考核,根据竞聘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应聘人员岗位与等级,并报校委会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召开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实施步骤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0年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10年10月,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岗位说明书,在广泛听

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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