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单位公章
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携带下列资料:
1、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2、使用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4、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
5、气瓶安装(改装)竣工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6、气瓶产品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7、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管理制度(非个人)
8、进口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
注:如相关技术规范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车辆所有人(公章)
年月日
登记意见: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月日
领取人: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使用单位保存,一份由登记机关保存。
□5、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存档)
□6、行驶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存档)
□7、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存档)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对本单位的车用气瓶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并承诺严格履行以下责任:
气瓶制造日期
气瓶出厂编号
使用登记证号
1
2
3
4
5
6
7
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交材料清单(已提交的在对应序号前“□”内打“√”,否则打“×”)
□1、车用气瓶产品合格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存档)
□2、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气瓶)(复印件1份存档)
□3、车用气瓶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复印件1份存档)
□4、气瓶安装质量合格证明(验原件,复印件一份存档)
7.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8.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对气瓶、瓶阀及其他附件进行检查或者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9.应当经常对气瓶及安全附件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做到清洁、紧固、无漏、正常工作;
10.不得充装不合格燃气;
11.气瓶应当按时送检,不得使用超期未检验气瓶。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职务:日期:年月日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QP0登记类别:首次
车辆基本信息
车辆所有人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管理人员
气瓶使用登记表
登记机关:(加盖公章)
气瓶使用登记表(第
使用单位:
序号 设备品种 充装介质
页) 充装站充装证号:
变更 情况 备注
(加盖单位公章)
制造单位 制造年月 出厂编号
设计壁厚 最近一次 下次检 气瓶使用登记代 单位内 公称工作压 容积(L) 力(Mpa) (mm) 检验日期 验日期 编号 码
申请人声明和签署:以上所列气瓶均有惟一的使用登记代码,本人对本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登记机关经办人: 月 日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登记类别: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
括号内表述不印制)填表说明:1、登记类别:填写“首次启用”或"过户”;2、设备品种:填写“压力容器”;3、产品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填写,如''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4、气瓶数量: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数量填写"X只”;5、充装介质: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充装的介质填写,如"CNG”或“LNG” ;6、气瓶公称工作压力(MPA):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公称工作压力填写,如“20MPA” ;7、气瓶容积: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水容积”或'‘实测水容积”填写,如"72. 2L” ;8、制造单位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生产厂家名称填写,如''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9、制造日期: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检验日期”或"竣工日期”填写,如"2017年9月”;10、产品编号: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气瓶编号”、"产品编号”填写;11、单位内编号:不大于1支气瓶的,可以不填或画“一”线;12、施工单位名称:按照《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安装单位”填写,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13、监督检验机构名称:按照《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监检单位”或监检印章填写;14、使用单位(个人)名称:营运车辆填写车辆实际所有者(单位或个人)名称或姓名,如"张三”或“XXXXX公司”;非营运车辆填写车辆行驶证书的所有者姓名或名称;15、使用单位地址:填写车辆所属公司名称或具体地址,如'‘大同市通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6、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车辆所有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如"140202XXXXXXXXX” ;17、邮政编码:按照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归属地的邮政编码填写,如“037XXX” ;18、车牌号:根据车辆注册的车牌号码填写,如''晋BTXXX” ;19、车辆VIN码:按照《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填写该车辆的识别代码(大架号),如“LFVXXXXXXXXXXXX” ;20、投入使用日期:按照《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的注册日期填写,如“201X 年X月X 日”;21、单位固定电话:填写车辆所属单位的固定电话;22、安全管理员:填写车辆所属单位分管领导的姓名;23、移动电话:填写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的移动电话;24、使用单位填表人员:填表人员签字确认;25、日期:填写填表日期;26、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27、日期:填写具体日期。
气瓶使用登记表
气瓶使用登记表
申请人声明和签署:以下所列气瓶均有惟一的使用登记代码,本人对本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使用单位代码:
设备品种:
充装介质:
设计壁厚(mm):
公称工作压力(MPa):
容积(L):
附表气瓶数量:
附表总共:页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
登记机关经办人:日期:
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日期:
登记机关:(加盖公章)
气瓶使用登记档案
使用单位名称:(单位盖章)日期:注册登记机关:(单位盖章)总瓶数:
记录号
充装单位气瓶编号
气瓶出厂编号
气瓶名称或型号
充装介质名称
气瓶制造单位名称、代号
制造年月
公称压力MPa
水压试验压力MPa
重量Kg
容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车用气瓶登记信息表(批量申请需提供此表)
使用证编号(对 照下载的登记表
填写的)
车牌号
充装介质 (LNG或CNG)
使用单位名称
车种(出租车、公交 车、私家车、其它车
辆)
车架号(车辆VIN 气瓶安装(施工) 气瓶安装日 气瓶下次检 气瓶数量(当
码)
单位
期
验日期 前车辆)
登记日期(由 设备代码(对照下
登记机关填 载的登记表填写
写)
的)
气瓶制造单 位
气瓶编号
气瓶制造日 期
气瓶容积
(第二个气瓶) 代码(2)
制造(2)
编号 (2)
日期 (2)
容积 (2)
(第三个气 瓶)代码
(3)
制造 (3)
编号 (3)
日期 (3)
容积 (3)
(第4个气 瓶)代码
(4)
制造 (4)
编号 (4)
日期 (4)
容积 (4)
(第5个气 瓶)代码
(5)
制造 编号 日期 容积 (
气瓶使用登记表
使用单位
安全责任人(本人签名)
联系方式
作业地点
气体名称气瓶Βιβλιοθήκη 源(供应商)来源途径
购买 / 租赁
空瓶
回收途径
供应方回收 / 空瓶换满瓶 /申请报废
作业内容
使用量
作业人员
作业资质
压力容器作业证 □
焊接作业证 □
单位意见
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国资处意见
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作业单位、国资处各一份;
2.如为氢气,使用地点须具备氢气使用安全技术条件;
3.如为气焊明火作业须在保卫处消防科办理明火作业审批。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申请表
申请类别:■新登记□变更登记登记申请日期:年月日
使用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使用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使用单位地址
区街道路号
邮政编码
所属区域
县(市、区):乡镇(街道)、管委会: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气瓶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手机
产权所有者
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
序号
气瓶品种
规格型号
充装介质
申请登记数量(只)
备注
提交的文件资料清单(有提供的材料打“√”,未提供的材料打“×”)
文件资料提供情况
文件资料名称
备注
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气瓶使用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气瓶使用登记表(一式一份)并附电子文本
气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
气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单位公章)
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
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管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仅针对个人产权气瓶委托公司管理
有效期内的气瓶检验报告
仅针对在用气瓶
注:1.气瓶品种划分为车用低温绝热气瓶、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以上提供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需要提供原件。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新)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登记类别:1(此表一式两份)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
1 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2 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2b2。
3 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4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b3 设备使用情况b3。
1 使用单位名称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b3.2 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
b3。
3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个人身份证号.b3。
4 邮政编码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b3.5车辆VIN码VIN码由17位字符组成,所以俗称十七位码。
它包含了车辆的生产厂家、年代、车型、车身型式及代码、发动机代码及组装地点等信息.3b3.7 投入使用日期填写办理登记的设备正式投入使用的开始日期(包括年、月、日).b3.8 单位固定电话填写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主管特种设备机构的联系电话。
b3。
9 安全管理员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特种设备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员姓名。
气瓶使用登记发证说明范文【范本模板】
附件1:气瓶使用登记发证说明(氢、氧气瓶)一、气瓶的使用登记按照《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R5001-2005)和冀质监局函[2005]418号文等有关规定登记发证。
气瓶应当逐只办理登记发证手续,并逐只建立档案。
二、登记资料:气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者合格证(复印件)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或者移植性材料。
三、气瓶办理登记发证手续时应当将有关信息录入《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系统f2008—2。
3》版本并向安全监察机构上报数据,使用该系统打印使用证.四、气瓶使用证作为气瓶的档案资料存档备查.五、为了便于使用和管理,气瓶编号、发证编号、注册代码等均使用气瓶编码。
其中已经录入数据库的气瓶,为了保持工作上的连续性,气瓶编码可以使用数据库中的索引代码(大区号+电话号码+4位阿拉伯数字自编流水号)代替,暂不做变动,新录入数据库的气瓶编码应当使用新的编码方法,即单位缩写+化学式简写+4位阿拉伯数字自编流水号。
附件2:气瓶漆膜和喷字说明(氢、氧气瓶)一、气瓶颜色标志一览表气瓶编码举例:如保定开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劳动服务分公司的一只氢气瓶的气瓶编码为:“开达热电H0001”。
二、气瓶的字样1、气瓶的字样、色环彼此间应避免叠合,不占防震圈的位置。
2、字样是指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和单位标识(单位缩写+化学式简写+气瓶编码后四位数).充装气体名称一般用汉字表示,对于小容积气瓶,充装气体名称可用化学式表示。
3、字样采用仿宋体.公称容积40L的气瓶,字体高度为80~100mm;其它规格的气瓶,字体大小宜适当调整。
4、字样排列:立式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应按瓶的环向横列于瓶高3/4处;单位标识应按瓶的轴向竖列于气体名称居中的下方或转向180°的瓶面。
卧式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和单位标识应以瓶的轴向从瓶阀端向右(瓶阀在视者左方)分行横列于瓶中部;单位标识应位于气体名称之下,行间距为筒体周长的1/4或1/2。
5、字样喷涂示意如下:附件3:气瓶充装整治承诺书(式样)(氢、氧气)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保证气瓶充装安全,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并履行如下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特做出以下承诺:一、按照要求如期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并通过专项整治验收,届时不能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将自愿停产整顿并制定出停产整顿计划。
气瓶使用登记指南
气瓶使用登记办事指南一、登记内容气瓶使用登记。
二、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登记数量及方式公称容积大于200升的焊接气瓶以及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逐只办理使用登记,其它按一批500只办理使用登记;液化石油气瓶按一批5000只办理使用登记。
每批气瓶颁发1个《气瓶使用登记证》,与其所附《气瓶使用登记表》同时使用。
四、申请材料序号资料内容备注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盖单位公章2 气瓶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3 气瓶使用登记表电子文本4 车用气瓶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5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6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单位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办理还需要委托书原件1复印件、本人签气瓶产权证明(购车或购瓶发票)和使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盖公章8检验报告9 气瓶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及主要参数)原件和复印件10 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1 车用气瓶安装质量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12 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3 车用气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4 车用气瓶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15 气瓶检验检测合同复印件五、审批流程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六、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因申请单位改正问题等原因延长的时间不计入此期限内;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七、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行政机关不收费。
八、登记申请受理地址窗口名称及地址:市复兴路鑫辉大厦四楼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交通指引:在市区乘坐11路、12路,15路公交车在“西堤中路”站下车,步行250米左右至鑫辉大厦,或者在市区乘坐1路,2路,3路,4路,5路,8路,9路,14路,16路,19路,22路公交车在“解放路站”下车,步行约600米至鑫辉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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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
括号内表述不印制)
填表说明:
1、登记类别:填写“首次启用”或“过户”;
2、设备品种:填写“压力容器”;
3、产品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填写,如“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
4、气瓶数量: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数量填写“X只”;
5、充装介质: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充装的介质填写,如“CNG”或“LNG”;
6、气瓶公称工作压力(MPA):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公称工作压力填写,如“20MPA”;
7、气瓶容积: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水容积”或“实测水容积”填写,如“72.2L”;
8、制造单位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生产厂家名称填写,如“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9、制造日期: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检验日期”或“竣工日期”填写,如“2017年9月”;
10、产品编号: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气瓶编号”、“产品编号”填写;
11、单位内编号:不大于1支气瓶的,可以不填或画“—”线;
12、施工单位名称:按照《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安装单位”填写,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13、监督检验机构名称:按照《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监检单位”或监检印章填写;
14、使用单位(个人)名称:营运车辆填写车辆实际所有者(单位或个人)名称或姓名,如“张三”或“XXXXX公司”;非营运车辆填写车辆行驶证书的所有者姓名或名称;
15、使用单位地址:填写车辆所属公司名称或具体地址,如“大同市通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6、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车辆所有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如“140202XXXXXXXXX”;
17、邮政编码:按照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归属地的邮政编码填写,如“037XXX”;
18、车牌号:根据车辆注册的车牌号码填写,如“晋BTXXX”;
19、车辆VIN码:按照《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填写该车辆的识别代码(大架号),如“LFVXXXXXXXXXXXX”;
20、投入使用日期:按照《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的注册日期填写,如“201X 年X月X日”;
21、单位固定电话:填写车辆所属单位的固定电话;
22、安全管理员:填写车辆所属单位分管领导的姓名;
23、移动电话:填写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的移动电话;
24、使用单位填表人员:填表人员签字确认;
25、日期:填写填表日期;
26、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7、日期:填写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