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先进学校的单位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求一、《职称评审材料(一)》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申报参评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无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3.任现职称证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已验证的复印件。
申报参评高级职称提供近五年(2014—2018年度)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参评中级职称提供近四年(2015—2018年度)的考核表。
5.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6. 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
7.任现职以来反映其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现实表现和结论有关材料(各1份)。
8.《湖南幼专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审核表》(1份)。
9.身份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10.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职称评审材料(二)》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表样。
(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3.个人述职报告(1份)。
4.外语、计算机水平材料。
5.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1份)。
6.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奖励证书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7.教学反思(1份)。
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2000字左右。
8.《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和1学年的原始课表(各1份),其他与教学质量考核有关材料一套(如任现职以来承担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专题讲座以及教研活动安排等)。
9.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中级近四年)为本(专)科学生讲授与申报参评学科一致的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的需提交实验教学教案和实验报告各1份)。
10.担任班主任、学生思想教育、指导培养学生及青年教师等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参评学校评估准备工作要求
参评学校评估准备工作要求(2015年上半年)一、需要网上提交的材料以下网上提交的材料均不需要印制纸质版,所有材料的上传工作须于5月30日前完成。
(一)自评报告(电子版)内容:学校概况,办学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等。
要求:依托2014年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形成(正文和附录2),控制在4万字左右。
自评报告要符合教育部评估中心相关要求:一是理念要到位,事实作支撑,优势须找准,问题要写透;二是“四个度”为主线,项目不能少,要素不能丢,要点可综合;三是对存在的问题要分析透彻,重点从学校自身查找原因,问题分析字数要达到总篇幅的三分之一。
(二)2012、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电子版)(三)上次本科教学评估以来整改情况报告(电子版)(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录1)(四)《院校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补充说明(电子版)(去年9月30日以来,若数据发生变化,应作说明)(五)案头材料(电子版)为方便评估专家进校考察工作而做的引导性材料。
分两类:一类是参评学校各职能部门、教学机构、实训基地和就业单位等的目录及所在位置;另一类是参评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和人员目录,如校历、当周课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毕业论文和试卷清单、培养方案等。
案头材料应以准确、合理、方便为准则。
课程表最好有任课教师的职称,毕业论文/设计的清单有该专业成绩一览表和指导教师情况。
(六)学校工作承诺书:数据真实,支撑材料真实承诺。
(纸质版,寄送高教处)二、备查材料以下材料毋需做特定整理,保持原始性,存放于学校制度规定的地方。
(一)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相关支撑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具有“时效性”;涉及交叉教学档案无须复印。
支撑材料存放在教学档案处即可,学校亦可向专家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
(二)学校日常教学档案指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材料,是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见证”。
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实践教学执行情况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等相关材料。
大学继续教育表彰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办好“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继续教育,鼓励创新,提高质量,促进我校继续教育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依据《XX大学开办成人、继续教育管理条例》《XX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教育表彰奖励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继续教育指导委员会监督管理下,由继续教育专家评审组负责评选,由继续教育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第三条继续教育表彰奖励设“XX大学继续教育优秀办学单位”和“XX大学继续教育精品项目”两项集体奖项,“XX大学继续教育教学优秀奖”和“XX大学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 两项个人奖项。
第四条XX大学继续教育优秀办学单位1.本奖项面向校内二级办学单位,每年评选不超过两个。
2.参评单位须模范执行学校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有力,管理规范;(2)团队素质高,凝聚力强;(3)本年度在资源建设、课程研发、项目推广、质量管理、教学服务、教育教学研究或后勤保障等某些方面工作成绩突出;(4)本年度在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战略方面成效显著;(5)本年度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或未因以往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罚。
第五条XX大学继续教育精品项目1.本奖项每年评选不超过 10 个。
每个项目的完成人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开发人员和项目实施人员等,一般不超过 5 人,项目组全体成员本年度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未因以往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罚。
2.参评项目须符合学校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单独立项并在本年度结业,管理规范、教学效果好、学员评价高,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办学层次高,在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方面作出较大贡献和发挥积极作用;(2)在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先进科技、文化研究成果,促进科教兴国,扩大高等教育领域国际化交流等方面表现突出;(3)卓有成效地开展面向行业、部门的职业和岗位培训,在促进行业发展或校地合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果;(4)发挥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将教学科研成果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有力促进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成果转化;(5)利用教学资源优势和智力优势为社会提供教育支持服务,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6)项目设计具有创新性,在品牌建设和塑造继续教育核心竞争力方面定位精准、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全国科学教育示范校申报材料
全国科学教育示范校申报材料
全国科学教育示范校申报材料可能包括以下部分:
1. 学校概况:简要介绍学校的办学历史、规模、特色等基本情况。
2. 科学教育实施情况:详细介绍学校在科学教育方面的实施情况,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等方面。
3. 科学教育成果:展示学校在科学教育方面取得的成果,如学生在各级科学竞赛中的获奖情况、教师的科研成果等。
4. 未来发展规划:阐述学校未来的科学教育发展规划,包括提高教师素质、优化课程设置、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的计划。
5. 支撑材料:提供证明学校科学教育实施情况和成果的相关材料,如课程大纲、教师培训资料、学生作品等。
以上仅为可能的申报材料内容,具体申报材料可能因学校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申报全国科学教育示范校需要认真准备,充分展示学校的科学教育特色和成果,同时要注重持续改进和提高,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概要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 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等相关规定,以及《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大 研(2022)60号)精神,为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科研和服务社会的积极 性,促进创新人才培养,现对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如下修订。
评委打分满分为100。评委现场打分详细方案见《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评奖评优评委评议管理细 则》。
.社会活动
1)社会活动的计分按照《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管理条例》规定执行。有出国 或到校外实践的情况按上述条例中相关规定计算社会服务得分。连续出国或外出实习一个月以上方可符合平均分使 用要求。学院社会服务分最高分10分,在评奖中计入综合测评分的个人社会活动成绩得分二学院社会服务分X6o
第二章申报对象、名额奖额及申报条件
第二条申报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获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博连读及直博 学生按评奖时的学制认定参评。当年毕业的研究生、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 奖学金资格。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 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 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8)级别不够明确的项目和奖项由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根据奖项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讨论认定级别,其他未 尽事宜如有发生由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学校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范文3篇
学校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范⽂3篇学校创建先进集体申报材料⼀、概述九五期间,我校在“教必务实,学必求是,⾔必达理,⾏必规范”的校训和“⼀⼿抓常规,⼀⼿抓教科研”的办学策略导⾏下,启动实施了以“学会学习、学会教学、学会关⼼、学会⽣存”为⽬标的“⾦钥匙⼯程”,拉开了以校本科研为抓⼿的特⾊学校创建的序幕,开展了以科研培育办学特⾊、创建学校品牌的实践创新,使学校纳⼊“科研兴校,科研强教”的发展之路。
学校依托著名教育家吕型伟领衔的教育部重点项⽬《⼆⼗⼀世纪中⼩幼教育现代化研究》,确⽴了学校《综合性专题活动的实践与研究》的⼦课题,于1998年开始,在教育改⾰逐步深⼊的发展形势背景下,以学⽣熟悉的、与社会⽣活贴近的题材⼊⼿,开展了以“⾐、⾷、住、⾏和环境”为载体,融各育各科为⼀体的综合性专题活动,为师⽣创设了“社会调查、教学渗透和活动展⽰”三板块实践平台,开始了初中学校“综合教育范式”的构建和探索。
这⼀项以“发展学⽣综合性学⼒,提升学⽣实践能⼒,培养⼀专多能复合型⼈才”为主旨的综合性专题活动历经五年,阶段性成果硕果累累,学校的教改热潮如⽕如荼、⽅兴未艾。
活动中,全校师⽣积极投⼊的热情空前⾼涨,主体性的张扬、创新精神的激发,使东⽅校园呈现了⼀派热⽓腾腾的景象,学校素质教育的办学特⾊初显端倪,教育教学质量在原有基础上上了⼀个新的台阶。
⼗五期间,跨⼊新世纪⼤门的东⽅中学开始了新⼀轮的发展,在综合性专题活动实践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以积极推进上海市⼆期课改为契机,将综合性专题活动与拓展型课程、探究型课程的开发实施融合贯通,着⼒进⾏学校综合课程的建设,使综合性专题活动纳⼊课程化轨道,进⼀步发展和优化了学校综合教育的办学特⾊。
在实践层⾯,着⼒于学校综合课程的开发和实施,由各备课组、学科组及教师个⼈⾃⾏开发学科类、艺体类、社会⽣活类拓展型校本课程35门,师⽣共同参与研究的探究性学习⼩课题130余个,每学期常规安排兴趣⼩组20余个,开设兴趣讲座12课时,学⽣⽂艺⽂学社团4个,初步形成了具有东⽅中学特点的综合课程框架体系,为学⽣发展提供了丰盛的课程“⼤餐”,构筑师⽣⽣命表达、才华展⽰的⼤舞台。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届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及各类先进评选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届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及各类先进评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0.17•【字号】杭建宣[2011]220号•【施行日期】2011.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届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及各类先进评选的通知(杭建宣〔2011〕220号)各区(含开发区)、县(市)建设局、文明办,各建设施工单位和有关社区(村镇):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办、工地建校、社会参与"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了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的平台作用,在提高民工综合素质,创建文明工地和全国文明城市,推动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显著成绩。
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办学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民工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建人〔2007〕82号)精神和《关于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的意见》(杭建宣发〔2011〕17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2011年度)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及各类先进评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项目、名额(一)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二)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三)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优秀志愿者;(四)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优秀学员;(五)杭州市建设工地与社区(村镇)结对共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各类先进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范围、条件(一)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在杭州市(含区、县〔市〕)各民工学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本年度建设工地民工学校正常办学时间达6个月以上,依据《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考评暂行办法》,通过主管部门考评验收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参选示范民工学校。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6.03•【字号】晋人字[2009]74号•【施行日期】2009.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晋人字[2009]74号)各市人事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科教兴晋、人才强省战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评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46号)精神,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将于今年教师节联合表彰一批在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其中高等学校(含高职,下同)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全国、全省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级领导及其他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它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评选:1、从事教育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2、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3、未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小学校级领导;4、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的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5、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中担任厅(局)级(含厅、局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6、曾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同层次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5.01.09•【文号】教社科厅函[2015]2号•【施行日期】2015.0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精神,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我部决定启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1.评奖学科范围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
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总计900项左右。
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教育教学教研先进单位申报材料
教育教学教研先进单位申报材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敬启者:今日,我们荣幸向贵单位提交我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先进单位申报材料】。
我校一直以来致力于教育教学教研的创新和发展,秉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不断探索先进的教育教学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和良好的声誉。
以下是我校在教育教学教研方面的材料申报:1. 概况介绍我校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底蕴的学府,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山水之间,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善。
学校秉承“诚信、勤学、求真、创新”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2. 教育教学特色我校注重学科交叉和实践教学,开设了一系列跨学科课程,提供学生全方位的知识和技能培养。
学校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推动教育教学的创新和改革。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他们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学科基础,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3. 教研成果我校建立了完善的教研体系,成立了多个教研团队,每年发布了大量的教研成果和教学案例。
教师们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探讨教学难题,分享教学经验,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学校设立了教学研讨会和教学展示活动,促进了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形成了良好的教研氛围。
4. 教学管理学校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完善了教学检查评估机制,确保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学校注重学生成长的全程管理,设立了学生发展档案,跟踪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发展情况,为学生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5. 教育教学创新学校积极推动教育教学的创新和改革,引进了大量的教育科技设备和教学资源,开设了多样化的课程和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学校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现代人才。
6. 教育教学成果多年来,我校在教育教学教研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获得了多项教学奖励和荣誉,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家长们的高度认可。
德育示范学校申报材料
德育示范学校申报材料尊敬的评审专家:您好!我所在学校计划申报为德育示范学校,特此向您提交申报材料。
1.学校概况(200字)我校是一所位于XX市的中学,创建于20XX年。
目前,学校共有教职员工XXX人,学生XXX人。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办学方针,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能力和创新精神。
2.德育工作总体规划(300字)学校制定了《德育工作总体规划》,明确了学校德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
规划内容包括德育目标的确立、德育课程的设计、德育活动的开展、德育评价的体系建设等。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力,通过德育工作促进学生成长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德育课程体系(300字)我校建立了全面、有特色的德育课程体系。
该体系包括学校德育课程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通过融入德育元素,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和品德修养。
我们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与价值观念,通过德育课程的开展,培养学生主动学习、自主思考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4.德育活动丰富多样(200字)学校积极开展德育活动,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
每学年均有主题德育活动,如“尊师重教”主题班会、爱心助学活动、志愿者服务等。
学校每年设立“德育之星”评选活动,表彰在德育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5.德育评价体系(200字)学校建立了德育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品德发展进行全面跟踪和评估。
除传统的定期考评外,我们注重对学生的协作精神、创新意识、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质的评价。
学校还建立了学生德育档案,每学年对学生的德育成长进行全面记录和总结。
6.德育师资队伍(200字)我校高度重视德育师资队伍的建设,通过组织师德师风培训、举办德育教师沙龙等活动,不断提升德育师资的思想水平和教育能力。
学校还与相关高等院校合作,建立师资培养基地,为德育师资的培养提供良好的平台。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期待您的审阅和指导!此致。
示范学校申报材料
示范学校申报材料一、学校概况本学校创建于xxxx年,位于xxxx地区,占地面积xxxx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
学校现有教职工xxx名,学生xxx名。
学校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秉承创新教育理念,提倡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
我们致力于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全方位的素质教育。
二、办学特色1.多元化教育本校积极推进多元化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我们开设丰富多样的课程,涵盖人文、科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2.优质师资队伍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
教师具备深厚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经验,秉持教育为本、以学生成长为导向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先进教育设施学校投资购置了一批先进的教育设施。
现代化的教室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图书馆拥有丰富的纸质书籍和电子阅览资源,实验室和艺术工作室设备先进,为学生的学习和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4.文化艺术教育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文化艺术教育活动。
我们拥有舞蹈、音乐、美术等特色课程,并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艺术比赛和演出,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和创造力。
5.社会实践活动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拓宽视野、增长见识。
我们组织学生参观考察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等,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教学成果学校在教学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校的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屡获佳绩,在学业上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毕业生多数被国内外知名高校录取,广受好评。
四、课程设置本校开设的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等主干课程,同时配备了音乐、美术、体育等丰富的选修课程。
我们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积极推行STEAM教育,让学生在实践中获得全面的发展。
五、师资培养学校注重教师的专业素质提升和发展。
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他们的学科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尊敬的评审委员会:我代表XXX教育系统的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向贵委员会递交申请。
XXX 教育系统是一所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优秀人才为目标的先进教育机构。
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实现了在教学、管理、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卓越成绩,同时也积极推进了人才培养的创新与。
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我们的先进集体的相关情况。
一、教学方面:我们注重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并积极推行学生中心的教学理念。
我们鼓励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采用多元化的教育资源和教学方法。
我们开设了各类学科竞赛课程,培养了大量具有专业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
我们还注重开展课程评估和教学反馈,使教育教学过程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管理方面:我们建立了科学的教育管理体系,提出了“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为导向”的管理理念。
我们采取了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提高了教务工作的效率。
我们注重教师的培训和发展,建立了健全的师德师风评价机制。
我们还加强了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互动,形成了良好的家校合作氛围。
三、科研方面:我们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高他们的科研能力。
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和地区级科研项目。
我们通过科研活动,不断推动教育教学和课程创新。
我们还加强了与其他教育机构的合作,共同研究和交流,取得了一系列的科研成果。
四、社会服务方面:总结起来,XXX教育系统的先进集体致力于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优秀人才。
我们通过不懈努力,在教学、管理、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们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断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工作。
我们珍视与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合作,不断推动教育与社会的融合。
我们相信,我们的先进集体申请能够得到贵委员会的认可和赞赏。
谢谢!。
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公布日期】2021.06.23•【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21〕44号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政府教育局,洋浦工委组织部、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根据《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等配套文件的通知》(琼教规〔2020〕19号)精神,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实际,现就开展我省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培训机构中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审政策(一)严格岗位结构比例。
按照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求,一律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评审。
(二)关于评审权。
根据《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琼教规〔2020〕19号),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自主组织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认定)试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自主组织初级职称评审(认定)。
市县(洋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职称评审(认定)由市县(洋浦)组织人才工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市县(洋浦)中等职业学校(不含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中级和副高级职称评审继续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正高级职称评审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25•【字号】桂教基教〔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中小学劳动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校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践基地评选程序(一)评选对象广西区内可以承接中小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各行业劳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等。
申报主体必须是法人单位,具有相关资质并独立开展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能力。
已被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广西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评选标准评选标准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地建设标准》,附件1),《基地建设标准》设置满分为100分,申报单位自评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申报。
(三)申报数量各市按《各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数量名额分配表》(附件3)中的名额择优推荐,并报送《参评基地初评意见汇总表》(附件4)。
(四)评选程序1.基地自评。
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对照《基地建设标准》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后,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高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申报的,可将申报表、申报汇总表及佐证材料(一式2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直接报自治区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