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内政发〔2011〕32号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
然而,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煤炭行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包括产能过剩、煤炭价格下跌等问题。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推动煤炭行业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决定进行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
二、目标与意义1. 目标:通过兼并重组,优化煤炭企业布局,实现资源的整合和效益的提升,推动内蒙古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意义:- 促进资源整合:通过兼并重组,整合零散的煤炭企业,形成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加强产能优化。
- 提高行业效率:通过兼并重组,消除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运营能力。
- 推动行业升级:通过兼并重组,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附加值,推动内蒙古煤炭行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1. 煤炭企业调研和筛选:对内蒙古自治区内的煤炭企业进行调研和筛选,确定适合兼并重组的企业。
2. 重组方案设计:根据调研结果和兼并重组的目标,设计合理的重组方案,包括企业合并方式、产能整合方案、人员安排等。
3. 兼并协商和合并实施:与相关企业进行兼并协商,明确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和实施步骤,完成企业合并和产能整合工作。
4. 人员安置和资源整合:对合并后的企业进行人员安置,确保合并过程中的员工权益。
同时,对资源进行整合,合理分配煤炭矿山、设备和技术等。
5.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对兼并重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落实。
四、工作保障措施1. 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2. 资金支持:建立兼并重组专项资金,为企业的合并和整合提供资金支持。
3. 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对兼并重组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提高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能力。
4. 市场开拓:加大对外市场的开拓力度,拓宽煤炭销售渠道,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有关事宜的通知
无
【期刊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4(000)014
【摘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大企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1]32号)下发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各煤炭企业积极参与推动,全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总页数】2页(P5-6)
【作者】无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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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J], ;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新区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
的通知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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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龙集团关于内蒙古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内蒙古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根据领导安排,5月23日-25日我们先后到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煤炭局和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咨询了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有关情况,查阅了有关法律政策和文件,并咨询了律师,下面对有关问题汇报如下:一、关于兼并重组方式的问题我们咨询了鄂尔多斯市煤炭局A科长,A科长说:可以采用并购、转让、联合、股份制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挂靠的形式,最好是股份制,控股和参股都可以,具体方式由你们企业自行商定。
A科长的说明和内政发【2011】32号《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第二条第三款“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方式,通过并购、转让、联合、控股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煤炭生产企业兼并重组”的要求一致。
二、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问题我们咨询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H主任,H主任说:被兼并对象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由企业自行商定;兼并主体完成兼并工作后应变更为集团公司。
H主任的第一条说明和鄂府发108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款第4项“兼并主体要在被兼并对象原注册地设立子公司,实现当地注册、当地生产、当地经营、当地纳税”的要求一致,也和我们前期的分析一致。
H主任的第二条说明既可以解释L控股柳园的原因,也可以解释他不要求控股山南的原因。
因为根据工商企字[1998]第59号《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的其他企业法人;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三、关于“四个统一”问题我们咨询了自治区煤炭局Z处长,Z处长说:四个统一是鄂尔多斯市的要求,不是自治区的要求,具体如何操作你们咨询鄂尔多斯市煤炭局。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重要的煤炭资源基地,拥有丰富的煤炭储量和产能。
然而,目前该地区的煤炭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分散,产能过剩、效益不高等问题突出,严重困扰了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需要进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现优势互补、规模效益、集中化发展,提升整个煤炭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工作目标1.实现内蒙古煤炭企业规模优势。
2.提高内蒙古煤炭企业效益和盈利能力。
3.减少内蒙古煤炭企业间的恶性竞争。
4.加强内蒙古煤炭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5.促进内蒙古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步骤1.确定兼并重组对象。
根据企业规模、产能、效益等综合指标,确定适合兼并重组的煤炭企业。
2.开展充分调研。
全面了解兼并重组对象的资产状况、债务情况、地理位置、市场竞争情况等,为后续的兼并重组方案提供依据。
3.制定兼并重组方案。
根据兼并重组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兼并重组方案。
方案应考虑到企业间的互补性和提升整个煤炭产业的竞争力和效益。
4.相关政策支持。
制定支持兼并重组的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用地资源保障等,以营造积极的政策环境。
5.深入推进兼并重组。
根据确定的方案,推动兼并重组工作的实施,包括资产置换、人员安置、产能整合等。
6.加强监管和评估。
建立兼并重组工作的监管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定期对兼并重组后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策略,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工作保障1.加强兼并重组工作机构建设,配备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2.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兼并重组认知和理解,提升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支持,确保兼并重组工作的资金需求。
4.加强与企业家和行业专家的合作,充分利用外界资源,提供决策支持。
同时,充分利用内蒙古煤炭企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力量,推动兼并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预期效果通过兼并重组工作,内蒙古煤炭企业将实现规模优势、提高效益和盈利能力,减少恶性竞争,加强国际竞争力,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解读内蒙古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政策
具有独 立法人 资格和安全 生产
20
第3 卷 第6 1 期 2 1 年6 0 1 月
山西 煤 炭 SH XI AN COAL
Vo131 . NO . 6 Jun. 2 011
责 任主体 的煤 炭企业 ,重点鼓
励 和 支 持 地 方 煤 炭 生 产 企 业 的 兼 并 重 组 。煤 炭 企 业 生 产 规 模 要 以在 内蒙 古 自治 区境 内 已形 成 的产能 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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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 积 极 稳 妥 原 则 、坚 持 安 全 生
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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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兼 并重组必须 实 现 四个发展 目标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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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必须坚
持五 个基本原 则
煤 炭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需 要 坚 持 五 个 基 本 原 则 ,即 坚 持 集 约 发 展 原 则 、 坚 持 规 划 先 行 原
2024年煤企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2024年煤企兼并重组实施方案____年煤企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第一章引言1.1 背景煤炭是中国能源结构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也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的压力,减少煤炭的使用和促进能源转型已成为中国能源政策的重要方向。
在这个背景下,煤企兼并重组成为一种重要的手段,通过整合资源和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2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根据国家能源政策,推动煤炭产业的兼并重组,加强企业间的合作,提高煤炭行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动中国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
1.3 内容本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制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为企业间的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2)确定兼并重组的主要目标和方向,提出具体的兼并重组计划;(3)推动兼并重组的实施,加强组织协调,保证兼并重组的顺利进行;(4)加强监管,确保兼并重组的合法合规性;(5)加大对煤炭产业的支持和激励力度,推动煤炭产业的创新发展。
第二章政策措施2.1 完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提供支持和保障。
包括对兼并重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融资支持政策、土地使用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2.2 建立兼并重组基金设立兼并重组基金,为兼并重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基金主要用于对兼并重组企业的处置费用、债务清算、人员调整等方面的支持。
2.3 建立兼并重组审批机制建立兼并重组的审批机制,明确兼并重组的程序和要求,加强对兼并重组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具体的兼并重组案例,根据情况给予审批或不予受理。
第三章兼并重组目标和方向3.1 兼并重组目标根据煤炭产业的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确定兼并重组的目标。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加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2)减少重复投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3)推动煤炭企业的转型升级,发展清洁能源和高附加值产品;(4)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动可持续发展。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制定兼并重组方案:确定兼并对象和目标,制定具体的兼并重组计划,包括合并的
煤矿企业名称、合并的范围和业务规模等。
2. 进行尽职调查:对兼并对象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状况、业绩表现、市场
地位、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3. 确定交易条件:确定兼并重组的交易条件,包括兼并比例、资产评估、价格确定等。
4. 缔结兼并协议:双方签署兼并协议,明确合作意向和合作条件。
协议应包括兼并方案、兼并的目的、交易结构、交易条件、法律条款等内容。
5. 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进行兼并对象的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确定兼并的资产与负
债结构。
6. 寻求监管审批: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申请兼并重组的相关审批手续,如经济部门的
批准、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核等。
7. 兼并实施:根据兼并协议的规定,完成煤矿企业的合并和重组,并进行业务整合。
8. 员工安置:根据兼并重组的结果,进行人员安置工作,包括清退、转岗、培训等。
9. 监督和评估:对兼并重组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兼并重
组的顺利进行。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具体的兼并重组方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应咨询相关的法律、财务和管理专业人士的意见。
煤企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煤企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煤企兼并重组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将多个不同规模、质量和产业链条的煤炭企业进行合并和整合,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能利用率和提升竞争力的目的。
本文将针对煤企兼并重组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探讨,包括背景分析、目标确定、实施步骤和预期效果等。
一、背景分析我国煤炭行业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近年来由于煤炭市场的不稳定和环保政策的限制,煤炭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方面,市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煤炭过剩产能严重,导致煤价持续下跌;另一方面,煤炭企业的生产成本上升,环保投入增加,使得企业盈利能力下降。
为了应对这些困境,煤企兼并重组是一个重要的解决办法。
二、目标确定实施煤企兼并重组的目标是通过合并和整合煤炭企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产能利用率和竞争力,实现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减少煤炭过剩产能,平衡市场供需关系;2.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高产能利用率和经济效益;3.提升企业竞争力,提高市场份额;4.降低煤炭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5.加快煤炭企业的结构调整,推动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步骤1.确定兼并重组方案的基本原则:包括市场化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和政策支持原则等。
2.筛选兼并重组对象: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条件,确定合适的兼并重组对象。
优先选择规模较大、技术先进、资源丰富的企业作为兼并重组目标。
3.进行尽职调查:对兼并重组对象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包括企业的产能、质量、负债情况、技术装备、市场份额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
4.确定兼并重组方案: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确定兼并重组方案,包括合并比例、合并方式、重组后组织结构等。
5.制定实施计划:根据兼并重组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实施时间表、任务分工、资源配置等。
6.开展内外部沟通:对兼并重组方案进行内部和外部沟通,争取各方支持和配合。
内部沟通主要是对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使其理解和支持兼并重组方案;外部沟通主要是向政府、金融机构、供应商和客户等相关方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煤炭行业面临着严峻的市场形势,供需矛盾突出,产能过剩,行业集中度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加快行业整合步伐,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势在必行。
二、兼并重组的必要性1. 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兼并重组,可以整合资源,提高企业规模和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兼并重组,可以整合各方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3. 促进行业发展:通过兼并重组,可以促进行业集中度提高,推动行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兼并重组的实施方案1. 确定兼并重组对象: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兼并重组的对象,包括兼并对象和被兼并对象。
2. 进行尽职调查:对兼并重组对象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了解其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状况、人员结构等情况,为兼并重组提供数据支持。
3. 制定兼并重组方案: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兼并重组方案,包括兼并的方式、兼并后的组织架构、人员安置等具体措施。
4. 谈判协商:与兼并重组对象进行谈判协商,就兼并重组方案进行深入沟通和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5. 实施兼并重组:根据达成的协议,正式实施兼并重组方案,包括资产过户、人员安置、业务整合等具体操作。
6. 后续管理和监督:兼并重组完成后,需要加强对整合后企业的后续管理和监督,确保兼并重组的效果能够持续发挥。
四、兼并重组的风险和对策1. 经营风险:兼并重组后,可能出现经营不稳定、管理混乱等风险,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2. 人员风险:兼并重组可能导致人员流失、员工不适应新环境等问题,需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做好员工安置和培训工作。
3. 资金风险:兼并重组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可能导致资金紧张、债务风险等问题,需要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五、总结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是当前煤炭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兼并重组,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行业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1. 引言煤炭工业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随着国家对煤炭产业的深化改革,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成为必要的举措。
本文档旨在提出一份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工作方案,以推动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
2. 背景随着国家对煤炭产业的政策调整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内蒙古自治区的煤炭企业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
一方面,由于煤炭市场供过于求,许多煤炭企业面临产能过剩和市场竞争压力;另一方面,传统的小型煤矿企业在安全、环保等方面存在隐患,无法满足国家对煤炭产业的要求。
3. 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内蒙古自治区的煤炭企业资源,提高煤炭产业的集中度和竞争力,实现煤炭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4. 方案本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4.1 煤炭企业筛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和煤炭产业的发展需求,制定煤炭企业筛选标准,包括企业的规模、经营状况、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指标,以确定兼并重组的对象。
4.2 兼并重组方案设计基于筛选出的煤炭企业,制定兼并重组方案。
该方案应明确兼并重组的目标和原则,确定兼并重组的步骤和时间表,并考虑到员工安置、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关键问题。
4.3 组织实施成立专门的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兼并重组工作。
该工作领导小组应明确工作责任、协调各方利益,并确保兼并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4.4 监督评估建立兼并重组工作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兼并重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兼并重组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5. 风险与挑战在实施兼并重组工作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的风险与挑战:- 资金压力:兼并重组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
- 员工安置:兼并重组可能导致部分员工的岗位调整或流失,需要妥善处理员工的安置问题。
- 市场反应:兼并重组可能引起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抵触情绪,需要积极应对市场的反应。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1〕32号2011年5月10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煤炭工业是我区的重要支柱产业。
近年来,全区煤炭产业进行了大规模、强有力的调整、升级和优化,通过整顿关闭、资源整合,淘汰了一大批规模小、技术水平低、资源浪费严重、安全无保障的小煤矿。
全区煤矿数量由2005年的1378处减少到2010年的551处,平均单井产能由2005年不足14万吨提高到140万吨,资源回收率由2005年不足20%提高到60%,机械化生产水平提升到90%以上,30万吨以下矿井退出市场,原煤百万吨死亡率由2005年的0.5稳定在目前的0.05左右,原煤产量由2005年的2.6亿吨增至2010年的7.87亿吨。
煤炭工业生产、安全水平居全国前列。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煤炭工业集中度,提升煤炭工业产业化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在巩固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和发展大型煤炭产业集团,进一步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立安全生产保障程度高、资源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效率高、经济效益好、综合竞争力强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集约发展原则。
以资产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方式,鼓励和支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煤炭生产的集约化发展水平。
坚持规划先行原则。
新矿区原则上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现有矿区由大型企业兼并重组小型企业。
将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结合起来,减少开发主体,逐步实现集中开发。
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方案
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国家对煤炭产业政策的调整和煤炭市场的变革,我国煤矿行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机遇。
目前,我国煤矿行业呈现出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煤炭企业普遍面临着发展难题。
为了实现煤炭行业的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成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整合目标1.提高企业规模和产能:通过兼并重组,将小型、落后的煤矿企业整合到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中,提高企业规模和产能,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规模效益。
2.提升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通过兼并重组,将技术力量较强、装备先进的企业与技术力量较弱、装备落后的企业进行整合,整合后的企业集团具备更强的技术和装备优势,可以实现技术进步和效益提升。
3.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兼并重组,合理配置煤炭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资源综合效益。
4.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通过兼并重组,整合环保设施和资源,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促使企业进行环保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工作。
三、整合步骤1.选择兼并重组对象:通过市场调研和评估,选择符合整合目标和要求的煤矿企业作为兼并重组对象,包括小型煤矿、亏损煤矿等。
2.进行尽职调查:对兼并重组对象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评估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的情况,为整合方案的制定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和信息。
3.制定整合方案:根据兼并重组对象的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整合方案,包括合并方式、人员安置、技术改造、矿井重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计划。
4.开展谈判和协商:与兼并重组对象进行谈判和协商,解决企业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达成共识,明确兼并重组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5.实施整合方案:根据制定的整合方案,组织人员和资源,开展整合工作,包括人员调整、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任务。
6.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整合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整合后的预期效果1.提高企业的产能水平和规模效益,实现规模化生产。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简版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简版一、背景与意义煤炭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而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之一、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能源需求的增长,煤炭企业面临着井喷式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调节和效益提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兼并重组,以打破各个煤炭企业之间的相对封闭和低效率状态,形成产融结合、优胜劣汰、高效有序的煤炭企业集群,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市场竞争力,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能源保障。
三、工作内容与步骤1.明确兼并重组的范围和对象。
根据煤炭企业的规模、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选定一定数量的煤炭企业作为兼并重组的对象,形成规模适度的煤炭企业集团。
2.推动市场化兼并重组。
通过市场化方式,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兼并重组,形成多元化的股权结构。
在市场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产业链的延伸和优化,避免形成垄断,保持市场的公平竞争。
3.合理划分产业布局。
根据资源分布和市场需求,合理划分煤炭企业的产业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重点发展高质量煤炭、清洁煤炭等资源优势企业,调整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企业。
4.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兼并重组,实现煤炭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开采。
同时,要注重环保和生态保护,积极推动煤炭企业向清洁、低碳方向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加强管理创新和技术升级。
兼并重组后的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创新,提高效率和竞争力。
同时,注重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煤炭企业向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6.完善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为兼并重组提供政策和经济支持。
同时,加强政府监管,严厉打击煤炭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由自治区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参与,统筹协调兼并重组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1、背景与目的1.1 背景随着煤炭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面临一系列问题,包括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竞争能力不足等。
为了提升内蒙古煤炭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加强行业调控和管理,推动煤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决定进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并制定本方案。
1.2 目的兼并重组旨在实现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的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和经营规模扩大,培育一批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提高企业综合实力,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行业的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2、兼并重组的原则和方法2.1 原则2.1.1 自愿原则:兼并重组由各企业自愿参与,不强制执行。
2.1.2 公平公正原则:兼并重组过程中,各企业享有平等的合作机会和权益保护。
2.1.3 管理规范原则:兼并重组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保证合法合规。
2.2 方法2.2.1 引导策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自愿提出兼并重组意向,并协助提供信息和沟通对接。
2.2.2 评估选择: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经营状况、资源优势等因素,对可能进行兼并重组的企业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合作对象。
2.2.3 协商协定:兼并重组涉及的各企业需进行充分协商,达成兼并协议,明确合作方式、资源整合、产权归属等具体事项。
2.2.4 监督审批:兼并重组事项需依法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合法合规。
3、兼并重组的程序和时间安排3.1 确定参与兼并重组的企业名单,并与各企业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征集相关文件和资料。
3.2 进行企业评估和筛选,选择合适的兼并重组对象。
3.3 各企业就兼并重组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协议。
3.4 提交兼并重组事项申请,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5 实施兼并重组,并进行管理整合。
3.6 兼并重组后的企业进行运营和管理。
4、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管理机制4.1 组织架构:兼并重组后的企业将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确保管理层、决策层的高效沟通和协同。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本月修正版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1. 引言为了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效益,依法加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以指导和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煤炭产业的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2 原则兼并重组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市场导向原则:兼并重组应符合市场规律,市场主体自愿参与,实现优势互补和合理配置资源。
- 法治原则:兼并重组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 公平竞争原则:兼并重组过程应公平公正,避免出现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 风险可控原则:兼并重组工作应注重风险防控,确保兼并后企业稳定发展。
3. 工作流程3.1 宏观调研通过调研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的现状和问题,明确兼并重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2 策划方案制定针对性的兼并重组方案,包括目标企业的选择、兼并方式和时间规划等。
3.3 潜在合作方筛选对具有潜在合作意向的企业进行筛选,评估其与目标企业的互补性和合作前景。
3.4 谈判协商与潜在合作方进行谈判协商,确定兼并重组的具体方案和条件,并达成一致意见。
3.5 兼并重组实施按照确定的方案和条件,推进兼并重组事宜,包括合并资产、组织架构调整、员工安置等。
3.6 监督评估对兼并重组后的企业进行监督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兼并重组取得预期效果。
4. 支持措施4.1 政策支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优惠政策,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4.2 资金支持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和引入社会资本,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资金支持,解决兼并重组中的资金需求问题。
4.3 人才保障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持和培训,确保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人才需求。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第一章背景和目的随着能源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内蒙古自治区的煤炭企业面临着种种困境和挑战。
为了提高煤炭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本工作方案旨在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实现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的整合和优化。
第二章工作范围本工作方案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________1.审查内蒙古自治区现有的煤炭企业,并确定合适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
2.制定兼并重组的具体方案,并确定参与方和责任分工。
3.进行兼并重组的具体操作,包括资产转让、业务整合等。
4.完善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组织架构和运营管理体系。
5.推动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的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
6.加强兼并重组后的企业内部管理和员工培训。
第三章工作步骤1.确定参与兼并重组的企业,并进行前期勘察和尽职调查。
2.进行企业资源评估和价值评估,确定资产转让的比例和方式。
3.制定兼并重组的具体方案,包括企业整合的时间表和步骤。
4.将制定好的方案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并获得批准。
5.进行资产转让和业务整合,确保兼并重组的顺利进行。
6.完善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的组织架构和运营管理体系。
7.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8.加强内部管理和员工培训,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
附件:________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________1.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名单和相关资料。
2.兼并重组的具体方案和时间表。
3.资产评估和价值评估报告。
4.涉及的合同和协议。
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兼并重组:________指两个或更多企业合并或重组为一个新的企业的行为。
2.资产转让:________指将一方的资产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3.业务整合:________指将两个或更多企业的业务整合为一个统一的业务体系的行为。
煤企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煤企兼并重组实施方案随着全球能源消费的日益增长以及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煤炭行业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提高中国的煤炭产业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煤企兼并重组成为了国家的一项重要战略。
一、煤企兼并重组的意义1.提高煤炭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通过兼并重组,可以整合业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煤炭企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增强企业的综合新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2.推进煤炭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
兼并重组可以加速煤炭行业的整合与升级,优化行业资源布局结构,实现煤炭产业链的优化配置,提高整个行业的经济效益和技术水平。
3.减少环境污染。
煤炭是一个高污染的行业,通过兼并重组,可以提高企业的环保生产水平,引入更加先进的环保技术,减轻煤炭行业对环境的压力,实现绿色发展。
二、煤企兼并重组的实施方案1.确定整合对象确定合适的兼并重组目标,是进行兼并重组的第一步。
需要考虑企业的规模、市场份额、资产负债率、技术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
在此基础上,采取不同的方式,如竞价、议价、协议等方式进行谈判。
2.评估整合对象对打算兼并重组的对象进行评估,主要包括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
目的是为了对整合对象的企业综合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了解到整合对象的优点和缺点,为下一步的决策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
3.制定整合方案根据评估到的整合对象的信息,制定具体的兼并重组方案。
包括资产处置、人员、财务等方面的具体整合方案。
同时,制定实施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分配,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和措施。
4.培训和整合人员兼并重组既是一个财务和资产整合,也涉及到人员的整合。
为了保障兼并重组的顺利进行,需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整合工作,让各个员工了解到整个过程的意义和流程,理解到后续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内容,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效率。
5.文化融合企业文化是企业管理的灵魂,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整合过程中,需要同时进行文化的融合,即将两家企业文化融合起来,建立新的企业文化,推动企业的发展。
乌海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乌海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内政发〔2011〕32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科学有序推进骨干企业、园区双百亿工程培育建设”的精神,以打造我市“一城两基地”为目标,加快推进我市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通过兼并重组,逐步实现集约化、规模化、清洁化,安全水平好、资源利用率高、综合竞争力强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原则,要严格把我有关政策,有序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
——坚持规划先行、集约发展原则。
将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结合起来,邻近整合、以大并小、纵向一体,减少开发主体,基本实现区域(三区)项目、资源均衡配置,提高煤炭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
——坚持资源与项目配套、资源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原则。
最大限度实现就地转化,提高煤炭供应保障能力。
——坚持安全保障原则。
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坚持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结合原则。
不影响已批准转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
三、目标任务(一)产能规模。
2013年底,全市保留的煤炭生产企业(原煤)生产能力不低于120万吨。
(二)企业数量。
到2013年底,全市地方煤炭企业数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内。
(三)装备水平。
到2011年底,全市煤炭生产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
(四)安全水平。
到“十二五”末期,全市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范围以内。
四、兼并重组工作方法及要求(一)兼并重组范围。
全市所有地方煤矿企业及焦化、氯碱化工等企业。
(二)兼并重组方式方法。
兼并重组要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方式,通过企业资产并购、转让、联合、控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兼并重组工作。
兼并重组后,新组建煤炭企业集团要按照新的股权关系变更集团公司股权关系、治理结构,形成集团公司治理下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公司治理模式。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是现代煤炭产业发展趋势之一,其背后有着诸多原因和迫切需要。
为了规范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行为,提高其效益和可持续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本文将对该文档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探讨其对于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一、兼并重组是煤炭产业的自然选择《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指出,兼并重组是促进煤炭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煤炭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煤炭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煤炭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大小不一,存在着资源开采浪费、生产效率低下、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兼并重组可以整合资源、优化产能、提高效益;其次,兼并重组可以加快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最后,兼并重组可以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推动煤炭企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提高产业可持续性。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和措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针对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各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内容和措施,这些内容和措施对于指导和规范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政策引导《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健全促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奖惩机制,鼓励优势企业走向产业链上游,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同时,还要落实招商引资各项政策、完善资源税费政策,为兼并重组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
2、加强依法监管《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依法监管,建立健全兼并重组法律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等,保障兼并重组活动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同时,还要加强对兼并重组过程中出现的环境和安全风险的监管,防止出现不良后果。
3、加强技术创新《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强调了对技术创新的重视,提出加强煤炭企业技术创新、优化技术布局、发展智能化煤炭生产等措施,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动煤炭企业转型升级。
4、加强人才培养《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认为,人才是推动兼并重组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提出加强煤炭企业人才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人才创新等举措,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供人才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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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发〔2011〕3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煤炭工业是我区的重要支柱产业。
近年来,全区煤炭产业进行了大规模、强有力的调整、升级和优化,通过整顿关闭、资源整合,淘汰了一大批规模小、技术水平低、资源浪费严重、安全无保障的小煤矿。
全区煤矿数量由2005年的1378处减少到2010年的551处,平均单井产能由2005年不足14万吨提高到140万吨,资源回收率由2005年不足20%提高到60%,机械化生产水平提升到90%以上,30万吨以下矿井退出市场,原煤百万吨死亡率由2005年的0.5稳定在目前的0.05左右,原煤产量由2005年的2.6亿吨增至2010年的7.87亿吨。
煤炭工业生产、安全水平居全国前列。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煤炭工业集中度,提升煤炭工业产业化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在巩固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和发展大型煤炭产业集团,进一步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立安全生产保障程度高,资源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效率高,经济效益好,综合竞争力强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集约发展原则。
以资产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方式,鼓励和支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煤炭生产的集约化发展水平。
坚持规划先行原则。
新矿区原则上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现有矿区由大型企业兼并重组小型企业。
将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结合起来,减少开发主体,逐步实现集中开发。
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
尊重企业意愿,兼顾各方利益。
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进煤炭生产企业兼并重组。
兼并重组后的煤炭生产企业要形成一个法人治理结构,一个安全责任主体。
坚持积极稳妥原则。
在矿区开发规划指导下,积极稳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注重兼并重组实效。
坚持安全生产原则。
加强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主的煤炭安全基础管理,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发展目标产能规模。
“十二五”末期,全区原煤产量控制在10亿吨,其中120万吨及以上井工矿、300万吨及以上露天矿产能占总产能70%。
2013年底,全区煤炭生产企业最低生产规模120万吨(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到300万吨)。
生产规模在120万吨以下的煤炭生产企业全部退出市场。
企业数量。
2013年底,全区地方煤炭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80—100户(分盟市控制数见附表);通过兼并重组,在地方煤炭生产企业中形成1—2户亿吨级、5—6户5000万吨级、15—16户千万吨级的煤炭企业,形成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煤炭企业20户,其中2011年底达到8—10户、2012年底达到15—18户。
装备水平。
“十二五”末期,全区煤炭生产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
安全水平。
“十二五”末期,全区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二、方法、途径(一)兼并重组范围注册在自治区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煤炭企业,重点鼓励和支持地方煤炭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
其中,自治区以引进项目方式配置煤炭资源的煤炭生产企业,在参与兼并重组时,要将项目和资源一并参与兼并重组。
煤炭企业生产规模要以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已形成的产能确定。
(二)确立兼并主体各盟市根据下达的煤炭企业控制指标,综合考虑煤炭生产企业资产状况、生产规模、管理水平和产业化发展等条件确立兼并主体。
其中,原煤生产能力在500万吨以上的企业,或已拥有至少一处井工矿单井规模在120万吨及以上、露天矿单矿规模在300万吨及以上,且三年内未发生10人以上重大事故、资产优良的企业,可优先作为兼并主体。
鼓励区内有条件的大型国有企业参与兼并重组。
(三)兼并重组形式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方式,通过并购、转让、联合、控股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煤炭生产企业兼并重组。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由兼并主体兼并其它企业;鼓励大型煤炭企业联合重组。
兼并重组后,新形成的煤炭企业要实现资源、资本、生产、安全、经营、组织等方面的高度有机统一。
鼓励自治区内跨地区兼并重组,严禁设置地区障碍,兼并主体要在被兼并对象原注册地设立子公司。
三、政策措施(一)严格煤炭生产行业准入一是新上煤炭生产项目必须同步建设转化项目,以及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等配套项目。
煤炭转化项目原煤就地转化率必须达到50%以上;井工矿生产能力不低于120万吨,露天矿不低于300万吨。
二是限制单一以扩大产能为主的低水平煤矿改造建设项目。
三是支持参与兼并重组的煤炭生产企业进行以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为主的技术改造。
四是推行煤炭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最低生产规模为120万吨。
(二)支持兼并企业提升生产水平支持兼并重组后的煤炭生产企业进行采掘机械化改造。
支持有条件的煤炭生产企业进行资源整合。
考虑到兼并重组后新形成的煤炭生产企业管理、生产、安全等条件发生变化的实际,可对煤炭企业能力进行重新核定。
核定的具体办法由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三)优先安排兼并主体铁路运力兼并重组新形成的煤炭企业列入重点运输保障范围。
兼并重组后生产能力超过1000万吨,尚未设立铁路运输户头的企业,经批准赋予铁路运输户头。
兼并重组后生产能力超过2000万吨的,优先满足铁路运力。
按照兼并重组后煤炭生产企业的外运需求、铁路运能总量,具体制订铁路运力保障计划。
率先完成兼并重组的企业,优先安排铁路运力。
(四)支持兼并企业资源配置兼并规模超过500万吨以上,或相互兼并重组生产能力超过1000万吨的企业,可将其所属煤矿周边的空白区按不超过其现有储量总和的20%预留给新形成的煤炭企业作为后备资源;通过兼并重组生产能力超过3000万吨或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煤炭企业,在全区已具备开发条件的规划区内预留后备资源。
兼并重组后达到“一个矿区一个主体开发”条件的煤炭企业,可将所在矿区内的空白资源预留为后备资源;优先为率先完成的企业配置资源,后续完成无资源可配的,不再配置。
上述兼并重组后形成的生产能力不含通过能力核定所增部分。
(五)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自治区相关政策性资金向兼并主体倾斜,优先申报和争取国家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等资金。
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具体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兼并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等规定执行。
兼并主体注册地与被兼并对象原注册地可在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签订财税、地区生产总值产出等分成协议。
(六)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兼并主体,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股权转让等融资方式筹集发展资金。
兼并主体要落实好金融债权,各类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在回购不良债权时要予以优惠。
鼓励自治区内商业银行设立煤炭生产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贷款资金,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七)建立煤炭企业退出机制被兼并对象主动申请退出煤炭生产领域的,进入自治区矿业权交易市场,依法进行交易。
对不积极参与重组的企业,不新增资源,不增加铁路运力,不审批煤炭建设项目。
(八)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煤炭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兼并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被兼并对象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跨地区兼并重组的煤炭生产企业,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明确安全监管、监察责任。
坚决杜绝和防止兼并重组过程中因安全监管缺位、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兼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包括:组织专家论证各盟市的工作方案,提出初审意见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履行兼并重组煤炭生产企业、资源整合煤矿以及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方案的论证和审批职责,协调跨盟市间的兼并重组等。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制订配套措施,依据批准的方案,履行各自职责,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创造条件。
(二)明确责任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兼并重组工作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集体民主决策本行政区域内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业主选择及重组方案确定,自治区将项目审批与重组工作挂钩联动。
(三)有序实施全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从2011年开始,到2013年底结束。
2011年上半年为准备阶段。
自治区相关部门制订配套政策。
各盟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分年度计划,确定兼并主体和被兼并对象,强化工作措施。
自治区审批各盟市工作方案。
2011年下半年至2013年为实施阶段。
各盟市按照自治区批准的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指导组,指导各地区的兼并重组工作,协调解决兼并重组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凡被确定为兼并主体企业在两年内没有实质性兼并重组工作的,按程序应取消其兼并主体资格。
2014年上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检查验收组,检查和验收各盟市兼并重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全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四)维护稳定各地区要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企业改组改制要求,积极稳妥处理职工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相关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解决好企业兼并重组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跟踪考核各地区、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健全和完善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实行日常督促、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将实施情况纳入地区、部门考核体系。
(六)做好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调整煤炭工业结构,开展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重要意义,明确此次整合着重于企业和煤矿做强做大,不涉及所有制结构调整的任务。
宣传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先进经验和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