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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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最新规定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最新规定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最新规定一、召回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召回管理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和食品相关企业的召回行为。

其中,生产、流通企业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食品销售企业和食品仓储企业。

二、召回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 食品召回应当符合主管部门的召回要求,并对消费者实施告知。

2. 食品召回的主管部门应当对召回计划的实施进度、效果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召回行为的安全效果进行评估。

3. 食品召回应当具有专门的召回责任人,召回行为应当报告主管部门,并寻求其指导。

4. 食品召回的主管部门应当对召回计划及召回行为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 食品召回的主管部门应当对召回行为及时反馈召回进展情况,以释疑解惑。

6. 食品召回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并记录下召回相关信息。

7. 食品召回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食品召回程序1. 食品召回程序应当包括:确定召回原因、确定召回产品、召回范围、召回措施、过程监督、召回结束及召回后追踪等环节。

2.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召回措施计划,并报告主管部门备案。

3. 食品召回程序应当体现一定的快速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责任追溯制度1. 生产、经营的食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责任追溯制度,确保能够及时找出食品责任单位。

2. 主管同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流通和经营环节责任单位体系效果进行核查。

3. 主管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流通和经营环节的食品责任单位实施监控。

五、食品召回信息发布1. 食品召回信息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报纸、电台、电视、社交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2. 食品召回信息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召回原因、销售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

3. 食品召回信息应当区分不同召回环节的产品。

六、监督管理1. 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跟踪监督召回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对召回行为及时反馈召回进展情况。

2. 主管部门应当对召回计划及召回行为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就是对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最新规定的详细介绍,通过对这些规定的认真执行,可以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得我国的食品召回工作能够以更加规范、科学的方式进行。

2024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2024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2024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截至目前(2021年),关于2024年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尚未正式发布。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通常由各国的食品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制定,旨在确保消费者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一般而言,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召回的定义和范围:明确何种情况下需要进行食品召回,召回的范围是仅限于国内市场还是涵盖国际市场。

2. 召回责任方:规定食品召回时责任方的责任与义务,例如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商等。

3. 召回通知与公告:规定食品召回时向公众发布召回通知的方式和内容,包括召回原因、产品信息、召回措施等。

4. 召回程序和流程:明确食品召回的具体程序和流程,包括食品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配合。

5. 召回后处理:规定食品召回后的处理方式,例如退换货、销毁等。

6. 处罚措施:规定对于违反召回管理规定的责任方的处罚措施,以保证规定的执行力度。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常见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内容,具体规定还需要根据各国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来制定。

建议您持续关注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食品监管机构或政府发布的相关规定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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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概述、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概述、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概述、食品召回管理办法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单选题] *A、地方政府B、人民代表大会发布C、国务院(正确答案)D、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2. 根据课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概述》的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属于下列哪一类?() [单选题] *A、行政法规(正确答案)B、法律C、部门规章D、单行条例3. 根据课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概述》的讲解,下列哪一项规定"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解释工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解释以卫生部发文形式公布,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有同等效力"?() [单选题] *A、《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正确答案)C、《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 根据课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概述》的讲解,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 *A、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B、由国务院裁决(正确答案)C、由制定机关裁决D、由国务院提出意见5. 根据课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概述》的讲解,不得对下列哪些食品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A、保健食品(正确答案)B、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正确答案)C、婴幼儿配方食品(正确答案)D、地方特色食品6. 根据课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概述》的讲解,下列哪些法律属于基本法律?()*A、刑法(正确答案)B、民事诉讼法(正确答案)C、商法(正确答案)D、食品安全法7. 根据课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概述》的讲解,我国法的效力原则包含下列哪几项?() *A、宪法至上(正确答案)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正确答案)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正确答案)D、新法优于旧法(正确答案)8. 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

新食安法关于进出口食品的法规

新食安法关于进出口食品的法规

新食安法“食品进出口”章节变化之我见新《食品安全法》日前已经公布并将在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法第六章“食品进出口”八个条款942个字陡增为十一个条款1803个字,变化不可谓不大。

笔者身为检验检疫一线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此谈一些自己对新食安法“食品进出口”章节的认识。

第九十一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解读:此条属于新增条款,与新食安法第四条末句“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呼应,确定了具体承担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的国务院职能部门仍然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广义上理解即国家质检总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在新食安法中出现了22次,其中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13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6次,检验检疫(动词或名词)单独出现了4次。

由此不难看出,新食安法已经将具体的职责分配给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与其下属的位于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一目了然。

第九十二条: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与本条对应的为原食安法的第六十二条: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解读:第一段变化不大,只是“以及”换成了顿号。

虽然不必过度解读,单也看得出在进口环节“食品相关产品”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地位等同,CIQ有理由制定措施加强此类产品进口的监管。

第二段表述发生了很大变化,之前的“检验合格后放行”在修订后仅保留了“检验合格”。

这似乎给未来进口食品的通关放行带来了很大的想象空间,但是大家要注意到新增的定语“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考题

食品安全法考题

食品安全法考题1.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持相关进货凭证心里。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得少于 [单选题] *三个月六个月(正确答案)一年两年2. 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

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查申请。

[单选题] *三个五个七个(正确答案)九个3. 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小时内申请复检。

[单选题] *二四(正确答案)六八4.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按照食用农产品()实行分区销售 [单选题] *类别(正确答案)规模范围规格5. 销售者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个月。

[单选题] *356(正确答案)86.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注册。

[单选题]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确答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7. 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的标准题是()。

[单选题] *易降解安全无毒对人体安全无害(正确答案)对环境无害8.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备案 [单选题]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出入境检验疫部门(正确答案)国务院工商行政部门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9. 进口商建立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产品,记录保质期限不得少于()年 [单选题] *一年两年(正确答案)三年五年10. 销售进口食用农业产品应当提供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捡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单选题]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正确答案)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1. 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或者销售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单选题] *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处1万元以上3万以下罚款(正确答案)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处3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12. 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单选在中国境内市场销售的进口食品,必须使用下列哪种标题识:() [单选题] *英语中文(正确答案)进口原产地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一位处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单选题] *一两三(正确答案)四14.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直接负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 [单选题] *一三五(正确答案)十15.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单选题] *一年两年五年终身(正确答案)16. 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单选题] *警告罚款(正确答案)拘留责令停产停业17. ()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单选题] *任何组织或个人(正确答案)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食品企业18.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是()。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完整版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完整版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不安全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建立由医学、毒理、化学、食品、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库,为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提供专业支持。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汇总分析全国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信息,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本行政区域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信息,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

鼓励和支持公众对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等活动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 ?停止生产经营第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2015年03月15日发布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5年2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3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12号令,该局令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在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多次论证,形成《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包括:一、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一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产品已经进入市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期限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三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回时限。

一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级召回是对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应当在知悉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是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应当立即就地销毁。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明确主体义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责任。

二是规范公告发布。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和主要媒体上发布不安全食品召回公告。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号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号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2015年03月11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2015年3月11日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不安全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建立由医学、毒理、化学、食品、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库,为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提供专业支持。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汇总分析全国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信息,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本行政区域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信息,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

鼓励和支持公众对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等活动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停止生产经营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全文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全文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全文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食品召回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等法律法规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不安全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建立由医学、毒理、化学、食品、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库,为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提供专业支持。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汇总分析全国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信息,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本行政区域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信息,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

鼓励和支持公众对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等活动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停止生产经营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采取或者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试题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试题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试题姓名: 岗位:成绩: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60分。

1、《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于2015年9月1日发布实施,其包含的内容是:( )A.总则、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B.总则、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处置、监督及检查、法律责任、附则;C.总则、食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报告、召回、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D.总则、食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召回、处置、监督及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2、《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中,说法错误的是:( )A.食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种形式;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C.召回食品的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D.食品召回适用于食品、食品添加剂,不适用于保健食品。

3、《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中,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序,食品的一级召回是指:( )A.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B.实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C.实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D.实用后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4、《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中,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序,食品的二级召回是指:( )A.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B.实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C.实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D.实用后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5、《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中,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序,食品的三级召回是指:( ) A.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B.实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C.实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D.实用后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6、食品生产经营者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在上市后可能存在危害人体健康,但已经采取了主动召回,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在法律责任中,适用的是: ( )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B.给与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C.给与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D.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_食品召回管理办法_9月1日起施行召回分3级别

_食品召回管理办法_9月1日起施行召回分3级别

☆快讯CHINA FOOD Ⅰ FAST INFORMATION1412015澳大利亚葡萄收获之旅再次启程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澳大利亚葡萄收获季节。

今年由澳大利亚葡萄与葡萄酒管理局(Wine Australia)联合澳洲各大葡萄酒产区协会举办的2015澳大利亚葡萄收获之旅(Vintage Trip 2015)于3月14日再次启程。

在为期九天的行程中,受邀嘉宾出访包括新南威尔士州滨海沿岸(Riverina, NSW)、维多利亚州国王谷(King Valley, VIC)、南澳州麦克拉仑谷(McLaren V a l e ,S A )、阿德莱德山区(Adelaide Hills, SA)、巴罗萨(Barossa, SA)以及西澳州玛格利特河(Margaret River, WA)等产区,与产区及各酒庄代表或酿酒师分享葡萄收获及美酒酿制的乐趣。

“继2011年首次开展澳大利亚葡萄收获之旅取得成功之后,每年在这个时候我们都会邀请中国的葡萄酒业内人士、合作伙伴等亲赴澳大利亚体验葡萄收获之旅。

而从去年开始,我们更将葡萄收获体验之旅与我们在国内的A+澳洲葡萄酒专家相结合,以此鼓励和回馈更多的业内人士与我们一起投入到澳大利亚葡萄酒的推广中去。

今年已是我们连续第五年举办这一活动。

”澳大利亚葡萄与葡萄酒管理局中国区总经理Willa Yang女士说道:“今年的行程较往年时间更长,受邀嘉宾会去到更多的澳洲知名葡萄酒产区,更好的感受葡萄收获季节的乐趣以及了解澳洲葡萄酒的高品质和多样性。

我们期待他们回国之后,将在各自领域进一步推广澳大利亚葡萄酒。

”20位受邀嘉宾将分为两组,每组都将横跨3个大州,出访5个知名葡萄酒产区。

更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赴澳的葡萄酒讲师们在巴罗萨(Barossa)获得由巴罗萨产区协会(Barossa Grape & Wine Association)精心安排的讲师培训课程,深入体验当地风土,考试通过后将有可能成为巴罗萨产区中国区认证讲师。

食品药品执法大比武食品类试题(四)答案

食品药品执法大比武食品类试题(四)答案

食品药品执法大比武食品类试题(四)答案全省食品药品稽查能力大比武练习题(四)食品类涉及法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理办法试题》一、单选题:1、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A)内,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

A、2个工作日B、7个工作日C、10个工作日2、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属于(A)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A、基本符合B、不符合3、《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自(A)施行。

A、2016年5月1日B、2015年10月1日C、2016年3月1日4、下列有关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信息公开表述正确的是(A )。

A、应当主动公开B、不需要公开C、依申请公开5、对某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综合判定为不符合,应当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A)。

A、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并进行整改B、限期整改6、《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是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A)局长令颁布的。

A、12号令B、16号令C、17号令7、(A)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

A、食品生产经营者B、地方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8、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停止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A)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

A、可以B、应当9、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A)级A、三B、四级C、五级10、食品一级召回应该在(A)内启动A、24小时B、48小时C、72小时11、下列哪种情况符合一级召回情形(A)A、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B、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C、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E、标签、标识存在瑕疵12、一级食品召回应当在(C)天内完成。

A、20天C、10天13、因生产者无法确定、破产等原因无法召回不安全食品的,(A)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安全召回管理的规定

食品安全召回管理的规定

食品安全召回管理的规定1. 召回定义食品安全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实施停止销售、追回、更换或者销毁等控制措施的过程。

2. 召回范围召回范围包括在市场上销售的所有食品,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生产。

3. 召回等级食品安全召回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召回:食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风险,可能导致消费者严重健康损害或者死亡。

- 二级召回:食品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风险,可能导致消费者轻微健康损害。

- 三级召回:食品存在较低食品安全风险,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4. 召回程序食品安全召回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4.1 确认食品安全风险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或者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4.2 评估食品安全风险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或者监管部门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等级,评估召回的范围、方式和时间等。

4.3 制定召回计划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方式、时间、责任主体等,并报告监管部门。

4.4 实施召回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按照召回计划,停止销售、追回、更换或者销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

4.5 公告召回信息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通过各种渠道公告召回信息,告知消费者召回的范围、方式、时间等。

4.6 整改措施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的原因,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7 召回效果评估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评估召回效果,确保所有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得到有效控制。

5. 法律责任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未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召回的,由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6.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这是一个关于食品安全召回管理的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初三年级的简答政治例题带答案

初三年级的简答政治例题带答案

初三年级的简答政治例题带答案 做简答题是很有技巧的,所以我们要多多练习,下⾯⼩编就给⼤家⼤家分享⼀下九年级政治,有需要的要来参考和借鉴哦 关于九年级政治的简单题参考 材料⼀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 材料⼆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只有实现全社会对法治的普遍信仰,才能为全⾯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

只有不断打造整个社会尊法信法守法⽤法的法治环境,才能为全⾯依法治国提供⼴泛的社会基础。

(1)结合材料⼀回答,现代法治政府⾏使权⼒普遍奉⾏的基本准则是什么?它的核⼼是什么? (2)全⾯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3)要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提⾼政府的公信⼒。

你认为如何才能提⾼政府的公信⼒?答案: 1)基本准则是依法⾏政。

它的核⼼是规范政府的⾏政权。

2)坚持厉⾏法治,推进科学⽴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3)政府及其⼯作⼈员应做到依法⾏政;全⾯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滥⽤政府权⼒,维护⼴⼤⼈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政府及其⼯作⼈员要率先做尊法守法的榜样;等等。

初三年级的简答政治例题 .材料⼀:新《⾷品安全法》正式实施。

较之前的《⾷品安全法》,新法的内容由104条增⾄154条,涉及⾷品⽣产和流通的每⼀个环节,被媒体冠以“史上最严”的定语。

材料⼆:国家⾷药总局近⽇公布《⾷品召回管理办法》,于2015年9⽉1⽇起施⾏。

该办法规定:⾷品⽣产者应当按照7回计划召回不安全⾷品,⾷品召回公告应当包括相关产品⽣产经营者的义务扣消费者的退货及赔偿流程。

请根据上述材料,结合教材,回答下列问题: (l)新《⾷品安全法》⽴法过程必须坚持以什么为依据?(2分) (2)《⾷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维护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2分) (3)当前,我国⾷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民群众热切期盼吃得更放⼼、吃得更健康。

召回办法201507

召回办法201507

办法的主要内容
二、明确停止生产经营的主体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 即停止生产经营(第八条);
2.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 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第九条); 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网络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属 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依法采取停止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措施,确 保网络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第十条)。
七、明确法律责任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 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 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 或者停止经营。 2.不及时履行职责的行为。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办法相关规定,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 主动召回、不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 不安全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 三十八条); 3.不配合召回的行为。食品经营者不配合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
办法的主要内容
六、强化监督管理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 止生产经营或者召回(第二十九条);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属于不安全 食品的,可以开展调查分析(第三十条);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 安全食品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

食品安全法召回制度

食品安全法召回制度

食品安全法召回制度 国家食药总局近日公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食品生产企业对落实食品召回制度有哪些顾虑?消费者又有哪些期待?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先前案例:XX年11月,南京市工商局在抽检中发现,三全食品多款速冻水饺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多家媒体对此作了跟进报道。

三全食品随即发布公告,称已对该批次产品启动了召回程序,目前公司运营情况良好,基本面无重大变化。

然而,三全集团股票交易停牌一天后,次日开盘,股票下跌了%。

“总是能看到地沟油、毒牛奶、镉大米等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但说到召回,我只知道汽车召回,很少听说食品召回。

”北京某公关公司职员周萍说,食品召回听起来很美,但对于企业来说费时费力,影响形象,怎样才能让食品召回制度落到实处? “在食品召回中,企业首先要核算的是成本。

”西安米旗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骏骅认为,虽然不少食品企业建立了食品召回制度,但高昂的成本让食品召回运营难度增加不少。

“我们每年举行一次食品召回演练活动,仅组织一次演练的花费就达几万元,若再算上食品本身的成本,更是高达数十万元。

”马骏骅说,食品召回成本较高,且由公司自行承担,一些中小食品企业为节约成本,宁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也不愿意主动召回。

马骏骅说,除了食品召回环节,食品自检成本高昂也让不少企业“逃避”召回。

一般而言,发现一类食品有问题需要召回的途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食品生产单位自检,一类是消费者投诉举报,还有一类是监管部门监督抽检。

其中食品单位自检需要公司有一定的检验仪器和专业人员。

“我们每年花在自检上的费用约80万元,一些中小企业不具备自检条件,到第三方机构检测又要花费额外费用,为节约成本,不少企业对自检能躲就躲,有时即使发现了产品存在问题,也抱有侥幸心理,只要没有监督部门的处罚和消费者的投诉,就不主动召回。

新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新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新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是指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的针对新食品召回的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般的新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1. 召回责任人:
- 食品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是食品召回的责任人,应承担召回责任,并按规定组织召回行动。

2. 召回原因:
- 发现新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时,需要进行召回。

3. 召回范围:
- 召回应涵盖所有已经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有关新食品。

4. 召回程序:
- 开展召回前,应立即报告相关监管部门;
- 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原因、召回范围、召回方式、召回期限等;
- 进行召回通知,向消费者公布召回信息;
- 组织召回行动,对召回范围内的产品进行回收或销毁处理;
- 监督召回过程,确保召回措施有效实施;
- 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召回报告。

5. 召回信息公开:
- 应向消费者公布召回信息,包括召回原因、召回范围、召回方式、联系方式等。

6. 后续处理:
- 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对召回产品进行监测和处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新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执行。

2015《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2015《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2015年03月11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2015年3月11日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不安全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建立由医学、毒理、化学、食品、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库,为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提供专业支持。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汇总分析全国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信息,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本行政区域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信息,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

鼓励和支持公众对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等活动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停止生产经营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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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作者:
来源:《农业知识·科学养殖》2015年第05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信息,《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将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食品召回分为三个级别,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被定性为一级召回,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法》规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产品已经进入市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期限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根据《办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内容。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对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主动召回、不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等行为均设定了法律责任。

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级召回对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应当在知悉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应当立即就地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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