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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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第二章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有关法律规定及法律效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33条明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内容:1、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性能;2、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3、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证可靠的管理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36条:已经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需新增检验项目时,应申请单相计量认证。

三、按照《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凡是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以下列条件为前提:1、要独立于制造、销售或至少对独立研究、开发之外,真正处于公正的地位;2、要具有适应评价产品质量优略所需要的技术手段;3、出具的检定、测试数据的可靠性,要能得到社会的承认。

第三章准则释义--管理要求部分4。

1 组织实验室应依法设立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和独立的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

一、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证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账目和独立核算。

社会组织要成为独立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与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独立法人实验室:1、需要实验室所在母体的书面授权该实验室对外独立开展检测业务、能独立对外行文、有独立财务账号或账目,独立核算.2、最高管理者一般应由其法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若不是则需要授权书,对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实验室各部门负责人有任命文件。

二、实验室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或校准多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检测/或校准设备设施。

三、实验室管理体系应覆盖其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

四、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检测/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引言: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指对实验室进行评估和审核,以确定其具备一定的实验室设备、技术和管理水平,并能够满足特定的测试、检验或分析需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目的是保证实验室的测试结果的准确、可靠和公正,提高实验室的信誉度和服务质量。

本文将针对实验室资质认定的重要性、认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实验室资质认定的重要性实验室资质认定对于实验室的发展和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实验室资质认定是实验室进行测试、检验或分析工作的基础和保证。

只有经过认定的实验室才能够提供准确、可靠和公正的测试结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其次,实验室资质认定可以提高实验室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实验室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认定过程中,实验室需要进行规范运作,落实标准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再次,实验室资质认定可以增加实验室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确立实验室在行业内的权威地位。

认定后,实验室将获得认可机构的认证标志,在顾客和合作伙伴中建立声誉,并吸引更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

二、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程序(一)提出申请实验室在认定前需向认可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实验室的基本信息、测试项目清单、人员组织结构、质量管理体系等。

申请材料需要详细、准确地描述实验室的各个方面,以便认可机构进行评估和审核。

(二)评估和审核认可机构将根据实验室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和审核。

评估和审核的内容包括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完备性和可靠性、测试方法和技术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实验室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经验等。

同时,认可机构还会对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包括实验室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内部审核和纠正措施等。

评估和审核一般需要认可机构的专家组,他们会对实验室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考察和检查。

(三)颁发证书认可机构根据评估和审核的结果,决定是否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如果通过审核,认可机构将为实验室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并授权实验室使用认证标志。

资质认定证书是实验室资质认定的重要凭证,也是实验室参加合作、投标、招标等时的重要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办事指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办事指南
要求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许可证,机动车补充要求中要求的机动车检验引车员应持有与检验车型相对应的有效机 动车驾驶证等)。
3、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只需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需提供证书附表的复印件。 4、典型报告每个类别只需提供1份。
05 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
普通事项办理程序
a、网上提交申请: 法人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栏直接搜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 b、受理: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材料符 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电话通知机构; (受理通知书上传网办系统,机构可到个人中心查看) c、技术评审:工作人员将网办系统中的申请材料发送至评审组,评审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 请人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包含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技术评审不包含在资质认定期限内; d、许可决定:资质认定管理部门收到技术评审结论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e、发放结果:准予许可的出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结果,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理由。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 程序办事指南
2023.6
01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 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申请和 办理。
02 办理依据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 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 性考核合格。
1.符合申请条件 2.现场评审通过
(三)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现场评审不通过 3.申请材料造假 4.评审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指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指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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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指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指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指南》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2019年是我省市场监管工作元年,是我省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调整改革后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接力探索、接续奋进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构建全省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管体系的关键之年;陕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自2018年12月21日委托地市后,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地市正值机构改革之时,人员岗位流动太快,对资质认定业务熟悉度不够;二是各地市专家力量总体分布不平衡,大部分地市专家力量欠缺,技术考核不规范;三是各地市行政受理和审批网络不通畅,工作程序上不一致,技术评审工作不能及时安排。

面对这些问题,急需制定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指南地方标准综合体》,简化精化固化评审流程。

充分发挥标准权威、规范、引领的作用,统一评审尺度,加强规范管理,对委托的行政许可项目加大监管和抽查力度,确保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放得下去,接得住,服务跟的上”。

2.标准的编制过程2018年12月24日,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19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陕市监发﹝2018﹞77号)》要求,陕西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和西安市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选择省内有影响力的检验检测事业单位和相关企业组成了标准编制组。

标准编制组成员及时查阅国内外相关资料,在前期项目研究、文献资料分析和调研的基础上,编制组召开了多次会议,讨论并确定了开展标准编制工作的原则、程序、步骤和方法,经起草和反复修订,最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1.标准编制原则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20001.7—2017《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南标准》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内容。

2.标准主要内容与确定论据检验检测机构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机构,检验检测结果是人们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准,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ISO/IEC 17025:2017《实验室管理体系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一般要求》、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做了要求,但上述文件仅给出的要求只局限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评审时的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均未给出资质认定工作从受理到发证全流程具体程序的约束或指导,以至于长期以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评审员和检验检测机构均存在着“评审的一致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统一评审尺度,就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和制度。

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常用参数指南第四节

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常用参数指南第四节

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常用参数指南第四节【原创实用版】目录一、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常用参数指南第四节的概述二、资质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三、资质认定的具体参数要求四、资质认定的注意事项正文一、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常用参数指南第四节的概述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常用参数指南第四节主要介绍了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所需的各项参数要求。

这些参数是资质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对于检测机构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些参数要求,以期为检测机构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资质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1.机构资质: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计量认证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等。

2.组织结构:检测机构应具备完善的组织结构,包括质量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检测部门等。

3.场地设施:检测机构应具备符合要求的检测场所和设施,以及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

4.设备设施:检测机构应具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人员配备:检测机构应具备一定数量的技术职称人员和质量检测人员,并要求他们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证书。

三、资质认定的具体参数要求1.技术人员配备: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和资质证书,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应不低于 10%,中级职称人员占比应不低于 30%。

2.设备设施:检测设备应具备先进的技术水平和性能,同时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3.检测能力:检测机构应具备承担各类建设工程检验检测任务的能力,包括建筑材料检测、结构检测、给排水检测等。

4.质量管理: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四、资质认定的注意事项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检测机构在进行资质认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检测机构在提交资质认定材料时,应确保各项信息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3.注重质量管理:检测机构在开展检测业务时,应注重质量管理,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006年12月 杭州
公正性、诚信度
4.1.5 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 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 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 检测和/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 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三 不得) 实验室应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 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对实验室确保客 观、独立、公正性的规定 。
2006年12月 杭州
最高管理者应发布公正性声明,对员工加强职业道 德教育,制定严密的政策制度、完善的工作程序, 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客观公正,不弄虚作假,避免 卷入任何会降低可信度的活动,保证检测公正性和 诚信度。 4.1.6 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中 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 义务,并有相应措施。
2006年12月 杭州
新《评审准则》的构成
1、内容 1)ISO/IEC17025:2005标准的内容 2)法制管理方面(86号令)的要求
3)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
2、章节构成 总则、参考文件、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技术要求
2006年12月 杭州
1.总则
1.1 为贯彻实施86号令,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 认定(计量认证 /审查认可)评审,为实验室资质行政许 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 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制定新《评审 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 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验 收)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实验室资质认定各要素评审要点概要

实验室资质认定各要素评审要点概要

一、资质认定各要素评审要点4。

1、评审要点(1实验室是否具有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2审阅实验室注册、登记文件和工作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确认实验室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确认实验室是否具备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临时的或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和设施。

(3通过审阅管理体系文件,确认其管理体系是否覆盖了所有的工作场所或地点.(4查阅实验室在册人员证明,确认实验室是否拥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查阅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证公正、客观的有关措施,并考查实验室的实施效果如何.(6实验室是否制定了保护国家秘密和客户秘密的有关措施,以及实施情况.(7分析实验室内部机构设置是否合理,部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能够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8查阅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等,是否有符合要求的任命文件。

(9是否规定了所有的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关键人员是否明确了代理人。

(10检查监督工作的范围、计划和记录,评价其工作有效性。

(11是否任命了技术管理者和质量主管。

(12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实验室是否有措施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4。

2、评审要点(1建立管理体系是否存在系统性或区域性不符合。

(2审阅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评判管理体系文件与实验室自身状况的适应性和实际运行的有效性。

(3实验室的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其对本岗位的职责和管理体系、质量方针目标是否清楚明了.(4是否建立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和可操作。

(5本要素的评审一般要衡量全面评审情况,整体评价管理体系符合本准则的状况和实际效果。

4。

3、评审要点(1实验室是否具有文件控制和管理程序。

(2实验室内部文件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现场使用的各种文件是否标识清晰。

(3实验室现场是否使用失效各废止的文件。

(4实验室受控文件是否定期审核,必要时进行修订。

4.4、评查要点(1实验室是否确定了分包实验室名单,是否符合本准则和相关技术能力。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指通过一定的评估和审查程序,确定实验室是否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和管理能力,能够正常进行科研和技术服务工作。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目的是提升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的科研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科研和创新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1.确定认定的目标和标准:根据实验室的定位和需求,确定认定的目标和标准。

目标和标准可以包括实验室的设备、技术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操作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等。

2.收集认定所需的材料和信息:收集实验室的基本信息,包括实验室的设备、人员、实验室的规模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同时,还需要收集实验室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文件。

3.建立评估和审查机构:确定评估和审查机构,一般可以选择国家认可的实验室资质认定机构或者第三方认定机构。

评估和审查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信誉度,能够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和审查。

4.进行现场评估和审查:评估和审查机构将根据实验室的目标和标准,对实验室进行现场评估和审查。

评估和审查的内容包括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设备和仪器的使用情况、技术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实验室的操作规范等。

6.实验室的改进和整改:根据评估和审查报告的结论和建议,实验室应及时进行改进和整改。

改进和整改的内容可以包括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设备和仪器的维护和更新、技术人员的培训等方面。

7.实验室资质认定的颁发和监督:经过改进和整改后,实验室可以向认定机构申请资质认定。

认定机构将根据评估和审查结果以及实验室的改进和整改情况,决定是否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应包含认定的范围、有效期限和认定标准等信息。

同时,认定机构也应对认定实验室进行监督,以确保实验室持续保持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目的是提升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可靠的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支撑科研和创新的基础。

实验室资质认定需要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目标和标准,并通过评估和审查程序来确定实验室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须知

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须知

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须知一、法律依据及原则(一)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即实验室资质认定。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测/校准实验室,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凡属地方管理的检测/校准机构必须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

(三)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实行“八公开”原则(见附件1)。

即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的公开。

二、申请对象(一)计量认证的对象是:依法设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

生产企业所属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投资设立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不属于计量认证的对象。

由流通、储运、工程建设、科研教育等单位建立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可以进行计量认证。

获证后使用CMA标志。

(二)监督检验机构授权/验收的对象是:质检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置和授权的具有监督检验职能的质检机构。

这些机构应符合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规划要求。

获证后使用CAL标志。

三、申请前的准备(一)实验室需满足基本的申请条件和能力(见附件1中申请条件)。

(二)实验室建立的质量体系须运行6个月以上(注:首次申请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时间/工商部门注册时间/民政部门登记时间为准),并能提供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客观证据(管理评审和内审材料)。

(三)申请项目/参数的标准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立项依据(按照国认实函[2002]78号文件第2条规定,企业标准不能直接作为资质认定立项的依据),立项的标准需经有效性确认,标准确认可到安徽标准化研究院查询。

(四)实验室的内审员、检测人员需符合《准则》要求,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实验室认可与资质认定

实验室认可与资质认定

第一部分 实验室能力评价概述第一章 基本概念 1.1、合格评定评价产品是否满足相关标准或相关技术要求的活动被称为合格评定。

对产品进行与规定要求的符合性判断,并发布相应客观声明的单位被称为合格评定机构(俗称:检测/校准实验室或检验/检测/检查机构)。

合格评定一词最早源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其主要精神是:1 技术法规和标准不应成为贸易壁垒,贸易应采用国际标准以及透明和非歧视原则;2 各国的合格评定程序,应符合国际指南,不应建立特殊的进口产品合格评定程序;3 各国政府机构应在可能时接受其他缔约国的评定程序及结果。

1.2、实验室向社会(客户)提供产品符合性判据的实验室,其生命力完全取决于实验室做出的合格评定结果的公正、可靠和准确。

而公正、可靠、准确的合格评定结果除与依据的技术文件相关外,更依赖于实验室自身的能力。

1.3、实验室能力的评价目前,我国在实验室能力建设、管理、运行、评价方面还并存着多种模式,其中应用最普遍的模式有两种:实验室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1.4、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是实验室依据自身发展需求、适应社会(市场)及其发展要求的一种完全自愿的行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政府为维护社会公正与平稳运行的一种代表国家意志的强制管理行为。

1.6、实验室认可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上述两种对实验室或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评价方式,相同之处如下:1、主管部门一致:实验室认可由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由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和各省/市/自治区/技术监督部门实施与监督。

2、目的相同:两种评价都是为了规、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3、评价容基本一致:两种评价的对象均是实验室的公正性和技术能力。

●上述两种对实验室或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评价方式,在如下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差异:1、评价对象:实验室认可:包括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实验室;包含校准实验室。

实验室在资质认定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实验室在资质认定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重视 。
2 ) 质量手册章节的编号未与《 实验室资质认定
评审准则》 中各要素 的条 款号一一对 应 , 前 3章的
内容未 按 要求 的概述 ( 包 括 简介 和公 正性 声 明) 、 质 量方 针与 目标 、 术 语 与缩 略 语 进 行 编写 , 内容 凌 乱 , 交待不 明确 。 3 ) 不 重视 作 业 指 导 书 的编 制 。作 业 指 导 书 是
2 0 1 3年第 5期
文章编号 : 1 0 0 5 — 3 3 8 7 ( 2 0 1 3 ) 0 5 — 0 0 4 7 — 4 8
实验室在资质认定评 审中存在的问题
韩永 明
( 内蒙 古 自治 区产 品质 量检验 研究 院 , 呼和 浩特

0 1 0 0 7 0 )
要: 经过近 3 0年 的发展 , 我国实验室资质认定制度不 断完善 , 为实 验室建设起 到重要作用 , 但仍然 存在人员 素质差 、
1 人员素质 差 , 结构不合理

导书不 重要 , 甚 至可有 可无 的错觉 , 因而 出现作业 指
些 质 检机 构 特 别 是依 法 注 册 的 中介 机 构 , 总
导书内容不齐全或干脆不编制作业指导书的现象 。 4 ) 质量手册 中缺少《 实验 室资质 认定评 审准
则》 中l 9条 特殊 要 求 的 描述 , 如“ 实 验 室 应 制定 和
国计 量 法 》 , 规 定 了对 检 验 机 构 的 考 核 要 求 。 随后
有真正领会和理解《 实验 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内
容, 不具 备独 立编 制 体 系文 件 和组 织 指 导机 构 内部
体系运行 的能力 ; 内审员配备不足 , 缺少培训 , 对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指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指南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指南一、首次、延续证书需要什么材料?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2、典型检测报告。

3、企业申请人不再提交营业执照,非企业申请人需要提供法人证照(事业法人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批文,所属单位为事业法人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人授权文件和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4、固定场所文件。

5、授权签字人的相关材料。

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

二、检验检测场所变更需要什么材料?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2、固定场所文件。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

三、增加检验检测项目需要什么材料?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2、增加检验检测项目领域典型检测报告。

3、相关固定场所文件。

4、授权签字人的相关材料。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

四、办理期限、收费情况1、法定期限:25个工作日2、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3、收费情况:不收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本机构就申请审批的资质认定事项,作出下列承诺:(一)所填写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二)已经知悉资质认定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三)本机构能够符合资质认定部门告知的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并按照规定接受后续核查;(四)本机构能够提交资质认定部门告知的相关材料;(五)愿意承担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所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六)所作承诺是本机构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机构盖章)年月日(一式两份)附: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资质认定扩项准备工作事宜流程图

资质认定扩项准备工作事宜流程图

资质认定扩项准备工作事宜流程第一节管理要素第一. 管理要求准备成立工作小组制定迎审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编制和组织宣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检查软件、硬件准备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和运行情况。

第二. 确认申请项目及检测能力根据实验室自身的需要,技术能力和仪器配置情况,拟定计量认证申请项目,编制“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表”格式参见评审准则附件或者指南附件,为方便工作进行,实验室要把所有文件材料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9要素分门别类存放。

其中19要素⑴管理要素要求11个:1、组织2、管理体系3、文件控制4、分包5、服务和供应品采购6、合同评审7、申诉和投诉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改进9、记录10、内审 11、管理评审(2)技术要素8个1、人员2、设施和环境条件3、检测和校准方法4、设备和标准物质5、量值溯源6、抽样和样品处置7、结果质量控制8、结果报告第三.确立人员:1.明确授权签字人及范围2.明确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3.任命内审员和质量监督员第四.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与运行:1.编制、下发、宣贯管理体系文件2.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与改进第五.评审前内审与管理评审:评审前按照评审准则及计量认证要求,尽心一次较为全面的管理体系内审,事先制定实施计划内容有:检查内容、检查部门、检查人、完成时间,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将发现的问题、纠正措施及完成情况填写在内审专用表格中,内审检查出的问题需提交管理评审的,还需一次管理评审,记录保存好,以备检查。

第六.提出申请:提前向发证部门或者评审组提交申请材料:1.《计量认证申请书》2.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法人授权证明文件3.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4.质量手册5.程序文件目录6.典型检测报告1-2份7.参加能力验证活动证明材料(近两年)第七.现场评审汇报材料准备:内容包括:机构的简介、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申请认证的技术能力领域及项目数、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情况、人员技术培训情况、仪器设备配备情况以及此次迎接计量认证准备工作情况。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为了保障实验室内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通过评估实验室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技术装备、技术能力以及实验室的运行情况等方面,评定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的认定活动。

实验室资质认定可以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信誉度,改善实验室质量管理,提高员工技能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指导意见。

实验室认定的类型实验室认定分为准入认定和资质认证。

准入认定是指为了推进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根据建设要求和规程,对实验室设备和人员进行评估,从而达到准建、准生产或准服务目标的活动。

资质认证是指在实验室建成后,为了保障实验室的质量、性能和可靠性,对实验室进行认证的活动。

实验室认定的流程实验室认定的过程包括准备、申报、评审和认定四个阶段。

•准备阶段:实验室需要对认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准备相关材料。

•申报阶段:将材料提交相关认定机构审批。

•评审阶段:认定机构对实验室进行调查和审核。

•认定阶段:认定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对实验室进行认定。

实验室认定的标准实验室认定的标准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资质标准,一种是管理标准。

•资质标准是指实验室按照行业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所规定的设备、场所、人员等资质条件。

•管理标准是指实验室内部对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等管理要求,包括标准操作程序、实验室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等。

实验室认定的必要条件实验室认定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实验室建设合法:实验室应当符合政府的法规,获得合法的建设手续。

•实验室设备完好:需要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并且维护得当,以确保工作精度和可靠性。

•实验室内部管理规范:实验室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包括管理程序、流程和责任。

•实验室人员首要素质的条件:实验室员工必须具备相关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以确保实验室运行的流畅性和安全性。

实验室认定的意义实验室认定可以带来许多好处:•提高产品质量:实验室认定可以帮助企业提高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度,促进企业发展。

实验室审核认证准备指南 2023年实验室管理体系

实验室审核认证准备指南    2023年实验室管理体系

IEC17025:2017 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能力通用要求标准条款解读之实验室审核认证准备指南第一:管理要求的准备一、成立审核认证准备小组为保证实验室审核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建议成立审核认证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机构和岗位设置及职责等重大事宜的决策,掌握认证工作的进度及运行情况,协调和处理各部门之间的衔接。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迎审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编制和组织宣贯质量体系文件,组织检查软件、硬件的准备情况。

具体分布可如下:组长:XXXX常务副组长:XXXX副组长:XXXX组员:XXXXX二、确定申请项目及检测能力根据自身的需要、技术能力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拟定实验室认证申请项目。

复查认证的单位需统计出复审项目数及扩项项目数。

为了方便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实验室要把所有的文件材料与《IEC17025:2017 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能力通用要求》标准条款内容一一对应整理,并用标签纸· 1进行分类标识。

每一类文件要有清晰的标签表明文件与评审要素相关联的名称。

每一类文件的类容要明确对应评审准侧的有关要求。

三、确定人员1、明确人员的任职能力要求需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能力任职要求。

2、培训与任命内审员及质量监督员为了保证实验室检测工作的质量,实验室应配备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符合的监督人员监督人员是为检测一线的业务工作岗位而设置的。

实验室在配备监督人员时,比例应当恰当,应根据检测工作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考虑。

内审员应由受过培训和有资格的人员担任。

通常质量监督员和内审员应有任命文件。

四、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1、编制、下发与宣贯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是描述管理体系的一整套文件,编写管理体系文件应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避免生搬硬套。

编写完成成后应及时下发宣贯管理体系文件。

2、管理体系的试运行与改进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完成后即发布,然后进入试运行阶段。

实验室管理体系至少运行3个月,才能进行实验室认证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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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第一篇概述第一章实验室资质认定起源与发展引言分布在我国工农业生产、科学研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商品流通等各个领域的广大检验、检测、校准实验室,依靠仪器设备,提供准确数据,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公正、科学的技术服务。

检测、校准工作已成为我国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积极推进实验室技术进步,提升其管理水平并实施有效监督是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

随着我国人世后过渡期的逐步完成和国家《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各类实验室的监管既要符合《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要向国际通行规则靠拢。

在考虑对实验室管理历史的继承和统筹兼顾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经过反复调研和论证,制定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6年2月21日,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6号局长令形式发布。

《办法》规定:为行政、司法、仲裁机关和社会公益活动、经济或者贸易关系人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以及其他法定需要通过资质认定的机构,必须通过资质认定。

《办法》同时明确,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两种形式。

了解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的起源与发展,是认识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前提。

第一节计量认证与审查认可(验收)的起源1.计量认证的起源20世纪80年代初期,"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建设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多年计划经济造成的"短缺经济"被"供需平衡"、"供过于求"所代替,不论是消费者还是贸易当事人、还是政府采购都越来越关注产品的质量。

与此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市场上开始出现假冒伪劣产品。

在这种形势下,政府开始开展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工作。

同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计划经济一统全国的局面逐渐由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所取代,产生了供需双方的验货检验需求。

于是在随后的几年里,从国家到各行业、部门,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地市县相继成立了各级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承担政府对产(商)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及验货、仲裁任务。

为了规范这批新成立的产(商)品质检机构和依照其他法律法规设立的专业检验机构的工作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原国家计量局借鉴国外对检验机构(检测实验室)管理的先进经验,在198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时,规定了对检验机构的考核要求。

1987年发布的《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对检验机构的考核称之为计量认证。

《计量法实施细则》实施后,原国家计量局为规范计量认证工作,参照英国实验室认可机构(NAMAS)、欧共体实验室认可机构等国外认可机构对检验机构的考核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了对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考核标准,在试点的基础上于1987年开始对我国的检验机构实施计量认证考核。

20年来,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计量认证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我国规范检测市场的主要资质认定手段,是一项重要的行政审批工作。

截止到2005年年底,全国计量认证证书共发出20574张,获证实验室达2万余家。

计量认证已经成为一个"品牌",是目前我国实验室评价管理工作中应用范围最广、知名度最高的管理模式。

经济活动中评价产品质量的检验报告必须带有计量认证标志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2.审查认可(验收)的起源80年代中期,作为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原国家标准局,为监督产(商)品质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设立各类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时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市县区也相继设立了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各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实验室),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商)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

为了有效的对这些检验机构的工作范围、工作能力、工作质量进行监控和界定,规范检验市场秩序,原国家经委标准局于1986年颁布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试行办法》,对检验机构进行审查认可。

1990年,国家发布《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对设立检验机构的规划、审查条款(《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29条),并将规划、审查工作称之为"审查认可(验收)",即对技术监督局授权的非技术监督局系统的质检机构的授权(国家质检中心、省级产品专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称为审查认可,对技术监督系统内的质检机构的考核称为验收。

为实施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审查认可(验收)工作,原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司于1990年发布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审查认可细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验收细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审查认可细则》(三个细则都吸收了ISO/IEC导则25-1982的主要内容),由此开始了对国家、省、地、县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构的审查认可(验收)工作。

截止到 2006年上半年,通过审查认可获得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的检验机构315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认可(验收)省以下质检机构3300余家。

3.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管理机构的沿革变迁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当年分别是原国家计量局依据《计量法》、原国家标准局依据《标准化法》实施的针对普遍意义的产品质检机构和特定授权(验收)的产品质检机构的两套考核制度。

1987年底,原国家计量局和原国家标准局合并,组成国家技术监督局,这两项考核制度分别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和监督司负责。

1994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成立了实验室评审办公室,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以及刚刚开展的实验室认可工作都归到实验室评审办公室管理。

1998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改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实验室评审办公室和原认证办公室合并,组建了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简称"认评司"),统一负责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和实验室认可工作。

2001年4月,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时,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评司和原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认证司为基础组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6年8月29日,国家认监委正式成立,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评司的大部分职能整体(包括人员)划归认监委,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这两项行政审批职能归由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负责。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总则1.1 为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为实验室资质行政许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验收)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本准则所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1.4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5对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只对本准则特定条款(黑体字部分)进行评审。

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应按实验室认可准则和本准则的特定条款进行评审。

2(参考文件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6号局长令)《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质技监认实函[2000]046号)3(术语和定义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GB/T15481:199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4(管理要求4.1组织实验室应依法设立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

4.1.1 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账目和独立核算。

4.1.2 实验室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检测和/或校准设备设施。

4.1.3 实验室管理体系应覆盖其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

4.1.4 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1.5 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和/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实验室应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4.1.6 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

4.1.7 实验室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8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独立法人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由其上级单位任命;最高管理者和技术管理者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确认。

4.1.9实验室应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

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4.1.10 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4.1.11 实验室应由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并指定一名质量主管,赋予其能够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职责和权力。

4.1.12 对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验任务,应编制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适用于授权/验收的实验室)。

4.2 管理体系实验室应按照本准则建立和保持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并与其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阐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使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有效实施。

4.3 文件控制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保管、修订和废止等的控制程序,确保文件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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