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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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政策执行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

论公共政策执行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

论公共政策执行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摘要】在公共政策执行中经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这一现象导致了政策执行效果的削弱。

本文从政策执行中的阻碍因素、对策制定情况、案例分析、改进建议和未来展望等方面展开讨论。

政策执行中的阻碍因素主要包括官僚体制、利益集团等,导致政策难以有效执行。

对策制定情况则需要政府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来应对。

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具体表现以及影响。

本文提出了改进建议,包括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等。

展望未来,我们希望政府能够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更好地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

【关键词】公共政策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阻碍因素,对策制定,案例分析,改进建议,未来展望,总结分析,建议。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公共政策执行是指政府为解决社会问题或推动社会发展而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在现实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种现象,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种现象指的是在政府制定并推行政策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政策无法顺利执行,甚至出现与政策初衷相违背的做法。

1.政策执行的重要性政府制定政策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进步,而政策执行则是政策取得成功的关键。

只有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社会才能真正受益。

2.政策执行中的困难和挑战尽管政府制定政策的初衷良好,但在执行过程中常常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如官僚体系的惰性、利益集团的阻碍、资源分配的不均等等,这些因素成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主要原因。

3.影响社会发展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这种现象导致政策无法有效实施,从而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了当前政策执行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

1.2 问题提出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这一现象主要体现在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政策执行的结果与初衷相去甚远,甚至出现与政策精神相悖的行为。

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的分析HHY政策执行是政策方案被采纳之后,把政策所规定的内容转变为现实的过程。

在整个公共政策的生命周期之中,政策执行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它决定了公共政策产生的直接而又实际的效果。

纵观我国目前公共政策执行状况,发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现象,从而使得政策在执行中产生偏差和变形。

其主要表现如下:一是“你有政策,我有对策”替换性执行。

即当需要执行的政策与负责执行的机关、部门存在利益冲突时,执行机关就有可能制定与上级机关公共政策表面相一致,实际上相违背的执行措施,妨碍公共政策的全面实施。

“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形”,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极大损害了我国社会主义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以及国家和人民利益。

二是“断章取义,为我所用”选择性执行。

一些地方政府、单位对上级政策指令或命令进行过滤,选择对自身“有利”的规定执行。

合自己“利”的就执行,不合自己“利”的就不执行,在执行中“见了黄灯赶快走,见了红灯绕道走”。

一些单位置国家的利益于不顾,站在小团体利益的立场上钻政策的空子,“断章取义,为我所用”,极大程度妨碍了上级部门目标的实施。

三是搞“土政策”附加性执行。

在公共政策的执行中,执行部门为了本地利益往往采取一些土政策,或附加一些原目标所没有的内容,致使政策不能准确执行到位而出现政策失真。

特别是一些地方,打着贯彻上级政策要结合本地实际的旗号,另立一套规定,自行其是,谋取私利,严重阻碍了政策执行的力度和效果。

四是“阳奉阴违”象征性执行。

有些单位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具体措施,对国家的公共政策阳奉阴违,拒不执行或象征性的执行,直接使政策被搁置,使政策成了一纸空文。

五是“虎头蛇尾”敷衍性执行。

实施政策要坚决贯彻、善始善终,但在现实中,有些部门、有些地区对上级政策虎头蛇尾、前松后紧,敷衍塞责、延宕推拖,消极执行,致使一些政策在执行中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甚至有时会出现负面效应,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地方公共政策失真性执行问题的成因与对策研究

地方公共政策失真性执行问题的成因与对策研究

地方公共政策失真性执行问题的成因与对策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地方公共政策失真性执行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在执行公共政策时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失真性执行问题尤为突出。

这种失真性执行不仅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更会影响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

研究地方公共政策失真性执行问题的成因与对策,对于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地方公共政策失真性执行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深入分析这一问题的成因及提出有效的对策,对于解决地方公共政策失真性执行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旨在通过对地方公共政策失真性执行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旨在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参考,帮助完善地方公共政策执行机制,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推动社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1.2 研究意义本文旨在探讨地方公共政策失真性执行问题的成因与对策,并提出一系列解决方案。

研究这一问题的意义在于,地方公共政策的实施直接关系到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而失真性执行会导致政策效果不佳甚至适得其反。

深入分析失真性执行问题的根源,找出解决之道,对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地方公共政策失真性执行问题能够帮助政府部门更好地了解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障碍和瓶颈,从而及时调整和改进政策执行方案,提升政策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益。

通过深入剖析失真性执行问题的成因,可以揭示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管理不足,为政府改革优化政策执行机制提供参考和借鉴。

针对失真性执行问题提出的对策研究,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地方政府的执行能力和水平,更有利于建立法治化、规范化的政府管理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研究地方公共政策失真性执行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对于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地方公共政策失真性执行问题的定义地方公共政策失真性执行问题是指在地方政府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出现的偏离政策初衷、不符合政策要求或者违背政策本意的现象。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不力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不力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企业家天地2009年8月公共政策执行,简言之,是公共政策执行的主体为了达到预定的公共政策制定的目标,而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作用于公共政策调整的对象,使公共政策具体内容变为现实的行动过程。

陈振明教授认为“所谓政策执行是指政策执行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各种资源,采取解释、宣传、实验、实施、协调与监控等各种措施,将政策观念形态的内容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行为过程。

”[1]260“政策执行的有效与否事关政策的成败。

”[1]254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公共政策执行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政策自身质量、政策资源、执行主体、目标群体、制度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其中,“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和长期性”[2]333,制度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它常被定义为“人类在其中相互影响的框架”[3]195或“一系列人为设定的行为规则”[4]16。

本文将着重探讨以制度因素为重点的阻碍我国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多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公共政策执行不力的表现形式公共政策执行不力是指,公共政策执行往往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政策的执行与政策制定时的初衷相违背,有时甚至出现过度偏离的现象。

也有人把这种现象叫做执行阻滞,例如丁煌认为:“政策执行阻滞是指政策执行过程中各种消极因素相互作用、凝聚合流所形成的妨碍政策顺利实施乃至造成政策执行过程停滞不前,进而导致政策目标不能圆满实现甚至完全落空的阻力合力及其运作方式。

”[5]32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1、政策表面化。

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只是被宣传一通,而未被转化为具体的操作性措施,使政策所产生的作用大大低于政策目标的要求。

2、政策局部化。

政策执行者在执行政策中对政策的精神实质或部分内容任意进行取舍,有利则执行,不利则曲解、抛弃,导致政策无法真正得到贯彻落实,甚至出现与初衷相悖的结果。

3、政策扩大化。

政策执行者在执行过程中附加了一些原政策目标所没有规定的不恰当内容,致使政策的调控对象、范围、力度、目标超越政策原定的要求,影响了既定政策目标的有效实现。

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及对策

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及对策

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及对策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制定了大量的公共政策,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政策效果,有力地推动了国家政治经济发展。

但有些政策由于执行中各种制约因素而大打折扣,从而导致政策执行的效力不尽人意,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故而,剖析政策执行过程,分析因果联系,探讨解决对策,是有效执行政策的关键,对保证我国公共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执行过程的角度研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公共政策、政策执行、执行偏差、对策一、公共政策执行的含义公共政策执行是公共政策方案被采纳之后,把公共政策内容转变现实的过程,也就是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过程。

公共政策执行本质上是遵循指令所进行的变革,是为了实现政策目标而重新调整行为模式的过程,是将一种政策付诸实施的各项活动。

也可以说,公共政策执行既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唯一途径,也是检验政策质量的重要标准,然而,许多的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着偏差现象。

公共政策执行偏差,是指执行者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由于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其行为效果偏离政策的目标并产生了不良后果的政策现象。

下面分析产生这些偏差的原因,并给出纠正偏差的建设性对策。

二、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原因(一)公共政策本身不合理政策实施的成功与失败,首先取决于政策本身是否科学合理。

就一般情况来看,敏感的政治性政策、直接涉及人们利益分配和调整的经济政策、竞争性和敌对性的外交政策及军事政策、涉及领域众多的综合性政策,创新性较强的政策等,大部分都属于比较复杂的政策。

所以政策本身内容是否科学合理相当的重要。

首先,政策内容不合理主要体现在政策目标缺乏可行性、目标僵化和目标缺乏前瞻性。

其次,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影响政策的执行成本和公正公平。

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紧密相连,若政策执行犹豫不定,不但是使政策执行成本增加,而且会影响政策的公正公平,使政策失去公信力。

最后,政策的配套影响政策执行的整体性。

政策执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因此,它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措施与之相配套,形成完整的政策执行体系。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及对策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中存在着种种困境,这些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民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我们需要深入分析这些困境,找出对应的对策,使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更加顺畅和有效。

一、困境分析1.信息不对称公民在参与公共政策过程中,常常面临信息不对称的困境。

政府等权力机构往往拥有更多的信息资源,而普通公民却往往缺乏必要的信息来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决策。

这导致了公众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被动性和局限性。

2.权力不对等在公共政策过程中,政府和社会组织等权力机构通常拥有更大的资源和话语权,而普通公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他们很难将自己的声音真正传达给政府,更难以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

3.参与渠道狭窄目前我国公民在参与公共政策过程中的渠道相对较为狭窄,主要依赖于政府主导的形式化参与模式,对于一些非政府组织以及个人来说,寻求参与的渠道相对受限,这也限制了公众对政策的监督和建议。

4.参与意识不强相对其他国家的公民,中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意识相对较低,很多人对政策的决定和执行缺乏关注和参与。

这也制约了政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二、对策建议1. 提升信息透明度政府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的披露范围和深度,使更多的信息能够为公众所知晓。

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信息的实时更新和便捷查询,提高公众对政策信息的获得和了解。

2. 增强互动平台政府可以建立更多的互动平台,与公众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对话和沟通。

通过建立公民参与的制度化渠道,政府可以更多地征集和采纳公民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3. 推动社会组织发展除了政府主导的渠道外,我国应当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政府可以给予这些组织更多的资源支持和话语权,扩大参与的主体范围,增加公众对政策的监督和建议。

4. 强化公民教育政府、学校和社会组织等各方应当共同加强公民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政治和政策的认知,培养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公共政策的执行是实现政府目标和改善公众生活的关键环节。

然而,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执行的阻力、效果评估的困难、差异化执行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公共政策的执行效果,各国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对策。

首先,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一是执行阻力。

政策的成功实施通常要面对来自多个方面的阻力,如政治行为、不愿意接受改变、官僚体系的阻碍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沟通合作:政府应与各利益相关方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包括市民、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等。

通过广泛的参与和开展多方合作,能够减少阻力来源,增加政策的成功实施机会。

2. 完善政策制定过程: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政府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提高透明度。

同时,应进行详尽的实证研究和评估,以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其次,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二是效果评估的困难。

很多时候,政策执行结束后,对政策效果的评估和监测变得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制定评估指标:政府应制定明确的评估指标和标准,以便对政策执行后的效果进行量化评估。

政府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适合本国情况的评估框架。

2. 提高数据共享:政府应建立起完善的数据共享平台,以便于政策执行后的数据收集和评估。

政府还可以与学术机构或独立机构合作,进行独立的评估和监测。

最后,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三是差异化执行。

很多时候,政策在不同地区或群体中的执行效果存在差异,这给政策执行带来了挑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个性化执行: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应考虑到不同地区或群体的差异性。

通过个性化的执行方案,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或群体的需求,提高政策执行的效果。

2. 增强监督能力:政府应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确保政策在各个地区和群体中得到均等的执行。

政府还可以加强对地方政府和政策执行机构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执行能力。

第九章公共政策执行

第九章公共政策执行

第九章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执行是指政府根据制定的公共政策,通过具体的行动和措施来实施并达到政策目标的过程。

公共政策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策的效果和社会发展的进程。

本章将就公共政策执行的定义、特征、问题及对策等方面展开阐述。

一、公共政策执行的定义公共政策执行是指政府将通过决策形成的公共政策转化为具体行动和实施过程的环节。

它包括政策的落实、监督、评估等,并需要与其他政策和机构相协调和整合,以实现政策目标和社会效果。

二、公共政策执行的特征1.多层次性:公共政策执行涉及到各级政府机构和部门的协作与合作,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要负责相应的政策执行任务。

2.多要素性:公共政策执行需要动员和调动各种资源和要素,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以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3.多环节性:公共政策执行涉及到多个环节的操作和活动,需要形成完整的执行流程和机制。

4.多角色性:公共政策执行需要涉及到不同的角色和实施主体,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

三、公共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目标模糊: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利益冲突等原因,政策目标可能存在模糊性,给执行过程带来困难。

对策是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明确目标,并在执行过程中及时调整和完善。

2.资源短缺:公共政策执行需要大量的资源支持,但由于各种原因,如财政预算、人力投入等限制,导致执行过程中资源供给不足。

对策是政府要合理配置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行动不力:执行者的行动不力、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也是公共政策执行面临的困难。

对策是加强执行者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他们的执行能力和责任意识。

4.监督缺失: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也存在。

对策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行过程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四、公共政策执行的对策1.加强协调和沟通:不同政府部门之间、不同层级之间要加强协作和沟通,形成统一的执行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政策的协调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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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作者:苏慧敏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21期摘要本文以新国五条为例,针对解决其在执行过程中政府组织部门之间协同不力,政策多变以及公民参与程度不高的问题,提出了新的理论视角及观点,引入了协同论指导政府间合作以及建立政策执行咨询机构避免政策的错误解读,提高公共政策的质量,以期获得政策执行的高效率。

关键词公共政策执行协同论公共政策质量中图分类号:D9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7-138-02当有公共问题或公共目标需要解决或处理的话,就必须伴有公共政策的出台,每一项具体的公共政策都会产生不同的社会反应,这就为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带来了不同的挑战和问题。

“新国五条”是上一届政府与房价搏斗中打出的最后一拳。

但是却引起了一片哗然,甚至让民政局排起了长龙,引发了新一轮的离婚潮。

以往的历次调控中,政府从限购、限贷到限制单身人士购二套房,再到征收重税,手段越来越严厉,而房价却越调越高。

作为上届政府楼市调控收官之作,“新国五条”颁布整整一个月后,才有近20个省市出台了地方版细则。

除了广东是截止日期前一周交的“作业”,其他省市几乎都扎堆熬到最后两天才交。

而且“作业”质量不尽人意。

“这就好像老师布置了一份作业,课代表做了一份粗略版以供参考,结果同学们还是不知道怎么细化或者不想细化,干脆直接照抄了一部分,交差了事。

”一、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协作脱节中央政府在分权过程中,如果不能很好的掌握应该给地方政府多大的权利,利益也不能很好的分配。

地方政府就不会积极配合执行,就出现政策执行效率的低下。

其中,到底应该给地方政府留多少白去填空,成为政策制定人员所不好抉择的问题。

中央政府没有一定的标准去量化各地的政策细则,如果中央政府的指示过于模糊,往往使地方政府无从下手,就造成了像新国五条这样的情况,地方政府纷纷抄作业,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

温家宝总理曾指出,房地产调控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促使房价合理回归;二是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这两个目标从定性上为房地调控指明了方向。

但究竟什么样的房价才算合理,房价合理回归的界限是什么,有关部门的政策并没有提出明确的量化标准。

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各地就会出现“五花八门”的标准,势必给房地产调控带来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而且当地方政府政府对中央政府的法律、政策、政令享有较大的解释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利益有选择地执行。

缺少了中央政府的约束,地方政府官员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偏好安排本地事务。

为此,地方政府可能牺牲本地民众利益,也牺牲其他地区利益。

但如果政策的制定面面俱到,过于详细的话,很多问题就不能结合当地的实际,没有办法最大限度的满足民众的利益。

而且也不能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主动性。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脱节问题日益严重,其中还涉及到两者的目标是否一致的问题,既得利益团体的利益会不会受到损害的问题。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目标一致时,地方政府还会积极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但当两者目标不一致时,严格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会损害地方政府自身的利益时,地方政府会尽可能的减少既得利益,利用中央与地方的信息不对称,以牺牲民众的利益为代价来扭曲政策。

在分析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时,丁煌认为,“上级政策的执行所需要的中介环节越多,意味着不同层次政治区域利益发生冲突的概率就越大;上级政策的执行所经受的利益过滤次数越多,执行过程所积累的阻滞冲动能量就越大,这样就会提高政策执行失真现象发生的频率和幅度。

”(二)政策的多变性以房地产政策为例,纵观这几年,调控房价的政策不断的出台。

2005年“国八条”。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

2006年“国六条”。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2007年“9·27房贷新政”2007年9月27日,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2008年“国十三条”。

2008年12月1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了三条救市政策。

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

2009年“国四条”2009年12月1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

2010年新“国十条”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就有关问题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国发〔2010〕10号通知。

2011年新“国八条”。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2013年“国五条”。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控政策始终未能抑制房价的飞速上涨。

很多公民不理解的说“有些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当年上海市政府鼓励人们买房,还取消了个人所得税,税款退补了,可以顶房款;还可提供上海市蓝印户口,小孩可以以上海人之名在上海考大学。

录取线比外地低100分。

现在怎么就变成收重税了呢?房价过快上涨的直接原因是持续供不应求的市场格局;深层次症结在于:土地供给制度持续约束住房供给增长,而宽松的货币环境和低利率管制则持续激励住房需求。

2005~2013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始终未能触及这个要害症结,使我们不得不反复地面对房价过快上涨和反复调控的窘境。

正是这种调控政策频繁多变,不仅会带来市场剧烈波动,影响正常的投资和消费,而且会给民众以及地方政府带来一种对政策的疲倦感以及不信任感,从而加大了在执行过程中的难度。

二、公共政策执行出现问题的对策(一)将协同论引入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政府组织协同是政府组织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各层级政府之间,部门与政府之间以及政府过程的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协调与配合,形成井然有序的组织结构,呈现政府的整体功能,并实现政府效能最大化的过程或状态。

针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合作脱节问题,我们将协同论引入其中,使得各政府之间可以协同更好的完成组织目标。

协同学认为,协同效应可以通过下面两种方式获得:一是,通过一个个要素实现整体效应在合适的范围内,一个要素发挥自主性,尽量表现出自己的功能和优势,最终达到整体功能的实现。

二是,通过要素之间的藕合产生整体效应。

系统的整体性功能是由各子系统功能藕合而成的全新的整体效应,这种藕合能使系统整体功能生成倍增,因此远远超出各子系统功能之和。

政府组织在政策执行上的协同恰恰可以通过上面两种方式来实现政策效果的最优化。

一方面,就要求我们要厘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与责任,合理划分政府间执行政策的权限并找到一种可以优化组合其权力与责任的框架。

这样不同层次政府在自己职责范围和管理区域内执行政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都会增加,从而实现公共政策执行的高效率。

另一方面,增强政府组织间相互合作,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一些政府间互惠互助的体制机制。

地方政府不只是单单执行中央政府下达的文件指令,在不扭曲中央政策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去执行政策,同时,中央应设立相关咨询机构,接收地方政府的实施情况反馈,给予其指导性意见并且协助有需要帮助的地方政府。

另外可以由中央设立奖励机制,针对每年对中央政策贯彻实施到位的地方政府,可以予以不同形式的奖励,以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二)提高公共政策的质量公共政策的好坏直接影响其执行。

公共政策制定是公共政策运行过程中的首要环节,质量则是公共政策执行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础。

质量不高的公共政策,由于其社会认同度低而增加政策损耗,从而影响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的质量,甚至一些政策由于缺乏现实内在依据,必然朝令夕改,折腾社会。

所以在制定一定公共政策时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要遵循理性化原则,在公共政策制定要根据一定的数字和事实通过科学的方法与精确的计算,来分析讨论各种政策方案的优劣,从而进行理性评估做出最佳决策,而不是随意拍脑袋想出来一个政策。

理性决策是现代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

其次,规范化原则,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的分配,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到社会秩序、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中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复杂性,都内在地要求公共政策制定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化。

最后,系统性原则。

政策制定人员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要注意从系统的观点出发,以全局为着眼点。

在努力解决单一领域的社会问题时,既要考虑到大系统与分系统的关系;又要兼顾其他领域的社会问题,考虑到同层次系统间横向的关系;以期产生合力,展现公共政策的整体效益。

因此为了使公共政策制定更加合理、公正和有效,并使公共政策内容更能反映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提升,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应该坚持理性化、规范化和系统性的基本原则。

在根本上杜绝政策多变的现象发生。

三、结论从上面的分析来看,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共政策时,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

以新国五条为例,主要问题有:第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协调不力。

第二,政策的多变性。

要解决好这两个问题,从而提高执行公共政策的实施的效率,不仅要把协同论引入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而且要注重公共政策的质量。

参考文献:[1]丁煌.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南京社会科学.2002(1).[2]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等著.宋全喜,任睿译.公共服务的制度建构.上海三联书店.2000.[3]侯敏,姜晓萍.理想的政府治理模式——市场模式探析及对我国的启示.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5(4).[4]戴艳军,吴菲.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失控问题及对策探.行政论坛.2003(3).[5]许灯红.公共政策执行阻滞的价值分析.重庆行政.2007(6).[6]陈正明.政策科学.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7]王小乔.一场中国特色的楼市赛跑.南方周末.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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