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P179-181一、收入类调整调整项目第3行接受捐赠收入除执行新会计准则以外的企业填列。
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因对应科目是资本公积,所以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第5行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p170-171(1)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4)接受捐赠收入(5)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6)股利、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第6行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注意:填列的只可能是调减金额(=附表十一第5列的合计)∵只有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才涉及调整第7行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应分担的亏损--调增应分享的利润—调减第11行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一下情况处理:(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
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责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第11行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p174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
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调整项目明细表
相应行次,填*号不可填列
3、有二级附表的项目只填调增、调减金额,帐载金额、税收金额不再填写。
35 15.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调减金额 4 * * *
*
* * * * * *
36 16.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
37 1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
*
38 18.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
*
39 19.加计扣除(填附表五)
*
*
*
40 20.其他
41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调整项目明细表
填报时间: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 次
项目
年月日
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
1
2
3
1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
*
2 1.视同销售收入(填写附表一)
*
*
3 2.接受捐赠收入
*
4 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
5 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
6 5.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24 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25 5.工会经费支出
26 6.业务招待费支出
27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写附表八)
*
*
28 8.捐赠支出
29 9.利息支出
30 10.住房公积金
31 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32 12.税收滞纳金
*
33 13.赞助支出
*
34 14.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
*
*
7 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减“账载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减“税收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其他”分别填报税法规定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填报经特别纳税调整后的“调增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A06566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金额。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不含第9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收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
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
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
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合计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的合计金额。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9年版)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纳税人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 “扣除类调整项目” “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其他”六类分项填报,汇总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金额。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 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 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不含第9行)进行填报。
2. 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表A105010第1 行第1列金额。
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 第3 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 :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表A105020 第14行第2列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
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0,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金额。
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V 0,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表A105020 第14 行第6 列金额的绝对值。
4. 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合计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资料
收入类整项目
3 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 分期 收款销售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持续时间 超过12个月的收入确认、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 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收入类调整项目
4行 投资收益
5行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 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收入类调整项目
10行: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新增)
销售折扣 销售折让、退回(资产负债表事项) 国税函[2008]875号
扣除类调整项目
资产类调整项目
31行 资产折旧摊销
兼具纳税调整与税收优惠事项(加速折旧)
注意:发生即填报(例外),不论是否存在纳税调整
2014加速折旧新政---财税(2014)75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一
纳税调整明细附表总体介绍
纳税调整明细附表具体填报(差异 二 分析、案例、填报)
一、总体介绍
(一) 表格架构
15=1+12+2
(一)设计思路 1.展现税会差异。 覆盖全面 突出重点 列举了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特殊事项、特别纳 税调整共五大类。 2.丰富信息采集。 为后续管理、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优化表格设计。 采集信息更加详实,层级更为清晰顺畅(三个层级) 明确填报事项:在发生纳税调整时才进行填报 两个例外:资产损失 折旧、摊销附表 发生时
弥补亏损明细表—年度描述变化
前一年度、前五年度等是个相对概念,以填报
年度为参照系向前推算,更便于理解。
旧版 新版
弥补亏损明细表—纳税调整后所得 的口径
主表中纳税调整后所得后面不是“弥补以前年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F140)》(填写示例)
【表单说明】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减“账载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减“税收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其他”分别填报税法规定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填报经特别纳税调整后的“调增金额”。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报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计税时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的收入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调整情况。
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5.第5行“(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纳税人采取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进行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项目的金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项目”、“扣除类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准备金调整项目”、“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其他”六个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在计算主表“利润总额”时,按照会计核算计入利润总额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在计算主表“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扣减“账载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中第4行“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除外,按“扣除类调整项目”的规则处理。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扣减“税收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他”填报其他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采用按分摊比例计算支出项目方式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纳税人,“调增金额”、“调减金额”须按分摊比例后的金额填报。
本表打某号的栏次均不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填报收入类调整项目第2行至第19行的合计数。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报。
2.第2行“1.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应作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减“账载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减“税收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其他”分别填报税法规定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填报经特别纳税调整后的“调增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10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失”、根据《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的填报说明同步调整。
调整及填报情况详解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项 目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8+10+11)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A105010)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 (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七)不征税收入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写A105040)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九)其他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13+14+…24+26+27+28+29+30) (一)视同销售成本(填写A105010) (二)职工薪酬(填写A105050) (三)业务招待费支出 (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写A105060) (五)捐赠支出(填写A105070) (六)利息支出 (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九)赞助支出 (十)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 (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 (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填写A105040) (十三)跨期扣除项目 (十四)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十五)境外所得分摊的共同支出 (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 (十七)其他 * * * * * * * * * * * 账载金额 1 * * 税收金额 2 * 调增金额 3 调减金额 4 *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详细解读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详细解读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是用于列示企业所得税中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事项,如企业重组、递延纳税事项等。
该表的调整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收入类调整项目:涉及国库款项的滞纳金、行政事业
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2.扣除类调整项目:包括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福
利费、住房公积金等。
3.资产类调整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
销、长期待摊费用等。
4.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包括企业重组、递延纳税事项
等。
在填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表头填报:应准确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等信息。
2.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应根据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和
税收政策,如实填写相关金额。
3.行次填写:应根据不同的调整项目,选择相应的行次
进行填写。
4.调整原因:应详细说明调整的原因,以便税务机关审
核。
5.数据来源:应提供调整数据的来源和计算方法,确保
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总之,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是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审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企业应认真填写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员或会计师。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九、线宽小于 0.25 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 A107042)
用加计扣除(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_____) 其中:第四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
前三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 (四)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五)其他(30.1+30.2+30.3)
1.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 2.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 3.其他 合计(1+17+25)
A107012
(五)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2
(六)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3
(七)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4
(八)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5
(九)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16
(九)外购软件加速折旧
*
2
17
(十)集成电路企业生产设备加速折旧
18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19+20)
19
(一)林木类
20
(二)畜类
21 三、无形资产(22+23+24+25+26+27+28+29)
22
(一)专利权
23
(二)商标权
24
(三)著作权
25 所有无 (四)土地使用权 26 形资产 (五)非专利技术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行次
项目
1
一、固定资产(2+3+4+5+6+7)
资产 原值
完整版申报表培训-下(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14 13.不征税收入(填附表一[3])
15 14.免税收入(填附表五)
16 15.减计收入(填附表五)
17 16.减、免税项目所得(填附表五)
18 1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附表五)
19 18.其他
2014年版
行次
项
目
12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13
(一)视同销售成本(填写A105010)
14
(二)职工薪酬(填写A105050)
15
(三)业务招待费支出
16
(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写A105060)
17
(五)捐赠支出(填写A105070)
18
(六)利息支出
19
(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20
二是体现在明细附表设计上,前面也提到既要列示税 会差异,尽可能多的采集涉税信息,又要兼顾纳税人申报 负担,在纳税调整表明细附表的设置上,对重要事项(如 企业重组)、跨年度管理事项(如符合条件的专项用途财 政性资金)等进行了明细附表设置,同时对需要明细数据 支撑的如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申报表、加速折旧统计表进行 延展,设置了三级明细附表。
调整表
项目在A105000表中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 保留,有变动 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9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 保留,有变动 明细表
10资产减值准备金纳税调 删除附表设置,保留调整
整明细表
项目(增设特殊行业准备
金调整附表)
11股权投资所得(损失) 变动,设置投资收益纳税 调整附表
2、纳税调整项目
旧: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准备金调整、房地产预计利 润调整、特别纳税调整、其他七类51小类
表中15项项目要求根据相应附表填报,其他直接在本 表填报。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工商税务)
行次项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1 2 3 4* *1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2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A105010)* *3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4 (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 * *5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6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 *7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8 (七)不征税收入* ** *9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写A105040)10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11 (九)其他* *12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6+27+28+29)13 (一)视同销售成本(填写A105010)* *14 (二)职工薪酬(填写A105050)15 (三)业务招待费支出** *16 (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写A105060)17 (五)捐赠支出(填写A105070)*18 (六)利息支出19 (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 * 失20 (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21 (九)赞助支出* *22 (十)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23 (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 * *24 (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 *25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填写A105040)26 (十三)跨期扣除项目27 (十四)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28 (十五)境外所得分摊的共同支出* * *29 (十六)其他30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31+32+33+34)* *31 (一)资产折旧、摊销(填写A105080)32 (二)资产减值准备金*33 (三)资产损失(填写A105090)34 (四)其他35 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 *(36+37+38+39+40)36 (一)企业重组(填写A105100)37 (二)政策性搬迁(填写A105110)* *38 (三)特殊行业准备金(填写A105120)* *39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填写A105010)40 (五)其他* *41 五、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42 六、其他* *43 合计(1+12+30+35+41+42)* *表单说明: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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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本期发生税前扣除限纳税调增金行数额额项目次 1 2 3 1 工资薪金支出2 工会经费 3 职工福利费 4 职工教育经费 5 利息支出 6 业务招待费 7 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 8 折旧、摊销支出 9 广告支出 10 业务宣传费 11 销售佣金 12 股权投资转让净损失 13 财产损失 14 坏帐准备金 15 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 16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 17 失业保险 18 基本医疗保险 19 基本生育保险20 工伤保险 21 补充养老保险 22 补充医疗保险 23 上交总机构管理费 24 住房公积金 25 本期增提的各项准备金 26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2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8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9 在建工程跌价准备 30 自营证券跌价准备 31 呆账准备32 保险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33 其他准备 34 罚款支出 35 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本期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房地产业务
36 填报) 37 其他纳税调增项目 38 1、 39 2、 40 3、 41 合计 * *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1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中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与税收规定不一致,应
进行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的金额。
三、纳税人如有未在收入总额中反映的收入项目以及税收规定不允许扣除的
支出项目,应在本表进行纳税调整增加。
四、房地产业务本期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也在本表填列。
五、“本期发生数”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税前扣除限
额”填报根据税收规定标准计算的可在本期税前扣除的金额;“纳税调增金额”等
于“本期发生数”扣减“税前扣除限额”后的余额。
余额如为负数,该行填0。
“纳税调增金额”第41行等于主表第14行。
六、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工资薪金支出”第1列“本期发生数”: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
生或提取的工资薪金,金额等于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
表》第7行第1列;第2列“税前扣除限额”:填报本纳税年度税前扣除限额,金
额等于附表十二第10行第1列;第三列“纳税调增金额” 等于附表十二第11行第1列。
(——省局说明:第六条第1点中,将“第1行‘工资薪金支出’第1列‘本期发生数’……第7行第1列”的“第7行”改为“第6行”。
)实行工效挂钩的纳税人,依据附表十二的“工效挂钩企业”的第6行、第7行和第10行,以及有权部门批准的工资总额或按“两个低于”标准计算扣除的工资总额分别填报。
2
2、第2至4行“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第1列分别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金额分别等
于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第6行第2列、第3列、第4列;第2列“税前扣除限额”:填报本纳税年度税前扣除限额,金额分别等于
附表十二第10行第2列、第3列、第4列;第3列“纳税调增金额”,非工效挂
钩纳税人等于附表十二第11行第2列、第3列、第4列,工效挂钩纳税人等于第
9行第2列、第3列、第4列。
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的基数为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总
额。
未提供缴纳工会经费专用缴款收据的,计提的工会经费全额纳税调增。
3、第5行“利息支出”:第1列填报纳税人在财务费用中核算的银行贷款利
息和其他借款利息的支出;第2列填报本纳税年度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支付
的利息部分,其中,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按不超过注册资本50%以内的借款部分的利息支出填报;第3列=第1-2列。
4、第6行“业务招待费”:第1列填报纳税人在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中实际
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第2列填报本纳税年度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第3列=第1-2列。
5、第7行“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反映以前年度按照税务
处理规定已作纳税调减,在本期不能再税前扣除,应予纳税调增的费用或损失。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于以后年度确认的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收规定可以从当
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形成的应纳税所得时间性差异应在本期的纳税调增
额,即是纳税人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递延税款贷项)在本期转回数(递
——省局说明:第六条第5点中,在本段落后加上“不得将附表十三中的延税款借项)。
(
3
第12列的合计数填入本行”。
)
6、第8行“折旧、摊销支出”:第1列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
折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金额,金额等于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
表》第17行第2列;第2列填报本纳税年度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金额等
于附表十三第10列第17行;第3列金额等于附表十三第11列第17行或本表第1-2列。
7、第9行“广告支出”:第1列填报纳税人在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广告支
出,金额等于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第4行;第2列填报本纳税年度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金额等于附表十一第8行;第3列填报本纳税年度按税收规定计算的纳税调整额,金额等于附表十一第9行或本表第1-2列。
8、第10行“业务宣传费”:第1列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业务宣传费;
第2列填报本纳税年度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第3列=第1-2列。
9、第11行“销售佣金”:第1列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佣金;第2列填报本纳税年度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第3列=第1-2列。
10、第12行“股权投资转让净损失”:第1列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股
权投资转让净损失,金额等于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第10列第10行为负数时的金额(若为正数,则本行的各列数据不需填报);第2列填报本纳税年度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金额等于附表三补充资料“本年度股权投资转
让净损失税前扣除限额”;第3列填报本纳税年度按税收规定计算的纳税调整额,
金额等于附表三补充资料“股权投资转让净损失纳税调整额”或本表第1-2列。
11、第13行“财产损失”:第1列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财产损失金额;
第2列填报本纳税年度税务机关审批的财产损失金额;第3列=第1-2列。
4
12、第14行“坏帐准备金”:第1列填报本纳税年度会计核算增(减)提的
坏帐准备,金额等于附表十四(1)《坏帐损失明细表》第1列第5行;第2列填报按税收规定计算提取的金额,金额等于附表十四(1)第2列第6行;第3列等于附表十四(1)第3列第6行。
13、第15行“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第1列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缴纳的各
类社会保障性缴款;第2列填报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第3列=第1-2列。
14、第16至22行:按照第15行的要求分别填报。
15、第23行“上交总机构管理费”:第1列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上交的总机
构管理费;第2列填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总机构管理费;第3列=第1-2列。
16、第24行“住房公积金”:第1列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住房公积金;
第2列填报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第3列=第1-2列。
17、第25行“本期增提的各项准备金”:各列分别等于第26至33行各列的合计数。
18、第26至33行:第1列分别填报本纳税年度增提的各项准备金;第2列填报“0”;第3列除第31、32行外,均等于第1列;第31行“呆帐准备”由金融企业填报,纳税调增金额等于附表十四(2)《呆帐准备计提明细表》“本期申报的呆帐准备纳税调整额”;第32行“保险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由从事金融业务的纳税人填报,纳税调增金额等于附表十四(3)《保险准备提转差纳税调整表》第
29行3列。
19、第34行“罚款支出”:第1列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罚款支出,金
额等于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第23行;第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
5
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第3列=第1-2列。
20、第35行“与收入无关的支出”:第1列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与收入
无关的支出;第2列填报“0”;第3列=第1列。
21、第36行“本期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填报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纳税人本
期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售收入利润率计算的预计利润。
22、第37行“其他纳税调增项目”:填报除上述调整增加项目以外的其他调
增项目。
注意:省局补充说明是指省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国税发〔2006〕56号文、国税函〔2006〕1043号文与实际的差异,这差异已经报备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家税局总局没用提出意见以前,
各地可先按此执行。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