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1、“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实际上它是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2、“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
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
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定金是指什么?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
定金是指什么?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交定金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买房是一件大事。
很多人可能一生之中只有这一次的买房经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买自己喜爱的房子。
在买房子的时候,通常开发商会先让购房者交定金,但如果后期房子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时,开发商会以订金不是定金为由,不返还给购房者。
对于定金和订金,他们二者的不同还是比较大的,那么到底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什么是定金?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定金”交完一般是不能退的。
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所以针对你的情况:如果按照合同注明的“定金”,对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按收据“订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定金与订金有什么不同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买卖合同。
对于买卖合同来说,不论标的额大还是标的额小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能确保买卖事宜如约履行,当事人会选择用交付定金的方式来作为确保合同履行的一种有效方式。
然而,对于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来说,对于定金与订金的不同规定和不同法律效力可能不是很熟悉,我们在这里对订金与定金作一个区分,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减少日常生活中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的担保。
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订金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订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订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需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代表违约不需要担负责任。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定金与订金都搞不清楚?难怪你会吃亏!
定金与订金都搞不清楚?难怪你会吃亏!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交定金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在购房过程中,你是否曾有过被开发商或者中介要求缴纳订金或定金的经历?面对这二者,是不是傻傻分不清楚?别慌,现在小编就来帮助你。
只有了解了足够的购房知识,才能让自己在买房时更加清醒,避免上当受骗,正如定金与订金,只要大家搞清楚这两者的区别,说不定就能轻松避免几万甚至十几万的损失。
一、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一般来说,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给另一方支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一个法律概念,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义务。
也就是说,只能通过“定金法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
至于订金,则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备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法律后果不同一般来说,定金是由担保法规定,定金一旦交付,就具备担保效力。
如果支付方违约了,拒绝订立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以后不履行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方违约了,如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后不如约履行合同,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只有在合同生效、债务关系确认后,才可以合同价款或者被收回。
也就是说,如果你交了定金,签了合同,那么,你就不能反悔了,因为法律上无权要回定金。
与其同时,卖方也不可以继续寻找更高价的买家,否则就要双倍返还定金,还要赔偿损失。
至于订金,因为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订金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关于订金的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情况下,法律审判会视这笔钱为预付款,即使被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面的,只对支付方形成约束。
如果支付方违约了,可以要求返还订金,但如果因支付方违约给接受房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可要求支付方赔偿;如果接受方违约了,那就是原数退回,不是双倍返还。
另外,在合同成立后,订金直接作为合同价款。
也就是说,如果你交了订金,在特殊情况下你是可以要回你的钱,但是同时卖方也可以收钱以后继续寻找高价买家,因为只要原数返还就可以。
订金和定金区别是什么意思
订金和定金区别是什么意思
一、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性质不同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
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两者法律后果不同
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对订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订金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需要退回原订金,而不是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致使合同没有成立,给付方可收回订金,收受方应如数退还订金(如果因给付方原因致使合同未成立而给收受方造成了损失,收受方可依相关法律规定另行要求赔偿)。
合同成立后,订金直接抵作合同价款。
3、两者的数额限制不同
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标的额的20%。
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没有限制,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商定。
“订金”和“定金”有区别
“订金”和“定金”有区别
导读:“订金”和“定金”有区别
交易双方协商好后,为防止生变,卖方往往要求顾客缴纳部分“定金”或“订金”。
虽然只差一个字,但意义完全不一样。
这可得注意了,订金是预订性质的预收款。
商家在最后结算总账时,订金可作抵充。
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实际损失索赔。
定金有什么不同的,定金是具有法律性质的预收款,消费者违约,定金将被商家没收;如商家违约,定金将双倍偿付给消费者。
因此消费者在支付预收款时,一定要在预订单上写明究竟是订金还是定金。
明白了吧,订金赔付金额由自己决定,而定金违约时赔付有法律依据,双倍赔付。
所以,一般情况下,写定金比较保险
感谢您的阅读,本文如对您有帮助,可下载编辑,谢谢。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2018-01-13定金和订金虽然音相同,却有着不同的意思。
以下是PINCAI小编整理的关于区别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和参考!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拓展阅读:定金的特征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
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购房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购房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一、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法律常识:定金和订金两者的区别有:1、性质不同。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不是法律概念。
2、功能不同。
订金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而定金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
3、法律后果不同。
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对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4、数额限制不同。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没有限制,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商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区别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区别定金定义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定义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
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
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有哪些一、订单中的定金与订金区别订单中的定金与订金区别定金是确定的,订金仅是意向金;两者较大的区别是定金交了后,买家不能申请退回,卖家不能履行的话要双倍返回;订金则没有这个约束,买家可以要求退回,卖家不能履行只需退回订金即可。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债务人限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
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
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二、2024怎么区分定金和订金一、怎么区分定金和订金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与订⾦的区别是什么
订⾦和定⾦虽然只有⼀字之差,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很⼤的差别。
它们在不同的场合扮演着不同的⾓⾊,如果不⼩⼼把⼆者混淆了,弄错了,就容易造成⼀定的损失。
定⾦与订⾦的区别是什么?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定⾦与订⾦的区别是什么
定⾦与订⾦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
1、交付定⾦的合同(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交付订⾦的合同(协议)是主合同的⼀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的当事⼈⼀⽅不履⾏合同债务时,不发⽣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仅可作损害赔偿⾦。
3、订⾦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定限制,例如《民法典》第586条就规定定⾦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订⾦的数额依当事⼈之间⾃由约定,法律⼀般不作限制。
4、定⾦具有担保性质,⽽订⾦只是单⽅⾏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和订⾦虽只⼀字之差,但其所产⽣的法律后果是不⼀样的,订⾦不能产⽣定⾦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定⾦罚则。
⼤家看完本⽂的内容之后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前⽐较重要的法律知识。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定金”和“订金”之间有什么区别?
买房知识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定金〞和“订金〞之间有什么差异?导读 : 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交定金的一些知识事项,若是觉得很不错,欢送议论和分享。
无论是购置新房还是购置二手房,我们在交易的过程中经常会提到“定金〞也许“订金〞。
但是,相信大多数人其实其实不太清楚两者之间的差异。
别看可是一字之差,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这一字之差带来的结果是完好不同样的。
那么,“定金〞和“订金〞之间的差异是什么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认识一下吧!一、定金是什么?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规定也许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马上也许订立后履行前,依照合同标的额的必然比率〔不高出20%〕,起初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取代物。
定金合同是隶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见效。
二、订金是什么?“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可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拥有预付款性质,不拥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若是花销者一方不想购置商品时,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当是要做退还办理的。
知识知识分享三、定金和订金的差异1、两者性质不同样定金是一个法律看法,能经过“定金原那么〞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供应担保。
而订金可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拥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两者法律结果不同样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见效后不履行合同,那么无官僚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见效后不履行合同,那么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也许收回。
而对订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订金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审问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假设收受方违约,只需要退回原订金,而不是双倍返还;假设给付方违约致使合同没有成立,给付方可回收订金,收受方应如数退还订金〔若是因给付方原因致使合同未成立而给收受方造成了损失,收受方可依相关法律规定另行要求赔偿〕。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订金和定金的区别要说到我们中华的汉字真的是博大精深,往往一字之差就会有着不同的意思,如果是在平时如果因为一字之差理解的有所差异,可能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但是如果我们在合同上如果因为一字之差没有注意到和理解合同本身的意思,可能就会造成不良的后果及损失。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1、首先先从定义上说下这两者的区别,订金是预定时候交付的一笔前,这个就是为了确定当时这件事我订下来了,先支付的一种形式,但是这没有什么担保的意思,就是确定事情要去做的意思。
而定金就不同了,他可以理解为在正是发生事情的情况前,先支付一些钱把这个事物买下来,这个就有些担保的意思了,一般购买的都是比较贵重的物品,所以需要提前担保下,如我们买房的时候需要付的就是定金,这部分是有法律保护的。
2、然后要说的就是二者的性质是不同的,订金没有担保的性质,所以没有什么法律效应,而定金就不同了,他是有法律效应的,也就是他具有担保性质。
而到底付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一般是由双方共同决定的,如果双方没有什么约定的话,那么到时候订金就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如果在交付的时候双方就已经约定好了,并且签订了相关的条款,那么就是无法再退还得了,就是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就好比我们去一家非常火的餐厅吃饭需要提前定位,一般都会让交付定金,如果不去了就可以退还,假设在交付订金的时候餐厅已经告知如果不去了订金是不退换的,并且也签订了相关的条文,那么就会把订金变成定金,同时有了法律作用。
3、两者的退还方式差异很大,一般订金只要双方商量好之后就可以退还了,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和争议,但是定金就不一样了,很多时候定金肯定是都不能退还的,除非开发商那边出现了问题,或者违法了合同的规定,发生了法律问题,否则一般情况下都是退还不了的,所以我们在签订有定金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想好,不要因为一时疏忽给自己带来不良的后果。
4、对于两者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因为订金一般都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所以一般都是本着双方私下解决的原则进行处理,就算是一方违规,因为没有法律效应所以也就没有办法进行多倍赔偿的处分,而定金就不一样了,根据我们上面所说的,定金是有法律效应的,所以当发生问题的时候,可以通过当时的合同对违约的一方进行双倍赔偿的处罚,可以保护另一方的权益,定金是收到法律保护的。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定⾦和订⾦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定⾦和订⾦⼆者产⽣的基础法律关系、功能、作⽤和适⽤的范围都有所不同:⽐如定⾦合同相对于主合同⽽⾔是从合同,除⾮当事⼈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效则定⾦合同亦⽆效;⽽当事⼈关于订⾦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对于⼆者的具体区别,下⾯店铺⼩编为您⽽整理,欢迎阅读与参考!
⼀、定⾦和订⾦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1、⼆者产⽣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定⾦合同相对于主合同⽽⾔是从合同,除⾮当事⼈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效则定⾦合同亦⽆效;⽽当事⼈关于订⾦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者的功能不同。
订⾦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当事⼈履⾏债务提供资⾦上的⼀定的⽀持。
订⾦的给付本⾝属于给付订⾦⼀⽅当事⼈履⾏债务的⾏为;
3、⼆者的作⽤不同,定⾦⼀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补偿守约⽅的功能,⽽订⾦给付后,如发⽣⼀⽅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的⼀⽅必须如数退还订⾦;
4、⼆者适⽤的范围不同。
定⾦担保⽅式,可以适⽤于各种合同。
⽽订⾦只适⽤于⾦钱的给付为⼀⽅履⾏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定⾦的种类有哪些
1、违约定⾦,实践中最为常见,即在接受定⾦以后,⼀⽅当事⼈不履⾏债务或者履⾏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应按照定⾦罚则予以处理;
2、⽴约定⾦,是当事⼈约定以交付定⾦作为订⽴主合同担保,给付定⾦的⼀⽅拒绝订⽴主合同的,⽆权要求返还定⾦;收受定⾦的⼀⽅拒绝订⽴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3、成约定⾦,即约定以交付定⾦作为主合同成⽴或者⽣效的要件,该给付定⾦的⼀⽅虽然未⽀付定⾦,但主合同已经履⾏或者已经履⾏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或者⽣效。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哪些?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定金与订金哪一个能退定金跟订金有哪些差别一、定金跟订金有哪些差别订金和定金的区别: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定义、适用范围、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功能、作用等几个方面,具体区别如下:1、二者的定义不同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2、二者适用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适用于多种多样的合同中;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3、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支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4、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
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5、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取订金的一方需要退还订金给付款方。
6、二者收取的金额不同定金的金额需要由当事人来约定,但是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也就是合同标的物价格的20%,超出规定的金额也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_预售合同_买房全攻略
定金与订金区别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
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
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
定金与订金区别有哪些
定金与订金区别有哪些一、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商品房交易中的所说定金,是指购房者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由买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同时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支付的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是指双方约定合同内容,预先支付一定的金额的价款,如不能履行合同,退还订金。
定金越多越好?不一定哦!有的卖家认为,定金越多越好,尤其是还有尚未还清房贷的卖家可以用此来解抵押。
定金收多少一般是基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但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对于卖家来说也并非定金越多越好。
1、对于买家来说,支付的定金越多意味着需要面对更大的交易风险。
因此买家一般希望能少付定金,如果定金较多也希望要求通过资金监管方式规避风险。
2、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举例说明,如果业主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定金较多收取20万元。
卖房子定金怎么收?3、在一般情况,如果卖家只收取定金然后反悔交易的,要将定金双倍返还买家,因此卖方收取定金越多违约后的赔偿数额也就越大。
(其他违约情况需要看合同约定) 卖家收取定金还有哪些注意事项?1、卖家收取定金时需要与买方签署《定金协议》,约定定金相关细则。
2、委托他人代收定金需公证。
3、如果买家交定金之后违约,卖家已收取的定金一般不予退还(具体违约细节可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进行求偿)。
二、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有哪些一、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有哪些(一)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二)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
定金与订金有何区别?什么时候用定金?什么时候用定金?
定金与订金有何区别?什么时候用定金?什么时候用定金?合同案件中,定金和订金就如同一对孪生姐妹一样很容易被弄混淆。
那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呢?一、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以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
(定金在我国法律上具有担保方式和违约责任两个功能。
)订金:常用于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场合。
它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以作为对方履约的担保。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交付后,乙方解除主合同时,必须承担定金罚则。
所谓的定金罚则是指交付方违约的,定金丧失;收受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交付后产生的法律后果:1、双方均依约旅行的,订金返还给交付方或抵作交付方应付款之一部分;2、交付方违约的,订金没收;3、收受方违约的,原价返还给订金给对方。
三、定金罚则如何适用定金罚则适用的具体情形1、根本违约;2、因第三人原因根本违约这就意味着,若乙方仅出现轻微违约行为,是不能动辄适用定金罚则的。
就比如说甲乙签订合同,由甲方于6月1日前向乙方送1000吨水泥,乙方支付甲方10万元定金。
后甲方于6月2日送达1000吨水泥(延迟1天),这个时候,乙方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是否能够支持呢?不能。
延迟一天仅是轻微违约行为未对乙方造成实质影响,不属于根本违约行为,因此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主合同不能履行的;2、因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
再比如说,甲方在向乙方交付水泥时遇到百年一遇的大洪水时导致交付不能,这个时候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支付双倍返还定金。
毕竟交付不能并不是甲方的主观过失,法也有情呀。
部分履行的,已响应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再比如说。
甲方于6月1日交付800吨水泥给乙方,那么这个时候定金责任怎么适用呢?很简单按比例计算,按照未履行部分占合同约定总债务的比例(200吨/1000吨)X定金总额=4万元这就跟小学计算题没什么区别了。
“定金”与“订金”有何不同?
“定金”与“订金”有何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没有,订金可以返还而定金则一般无法退还。
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一、“定金”与“订金”有何不同?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
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二、押金的法律属性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具体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
即,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押金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的法律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式。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和订金名称相似,但是却有很大区别,下面来看看定金与订金的三大区别吧。
一、定义区别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二、功能区别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比如在买卖关系中,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总而言之,定金是担保之意,也是法律中的用语。
因此,定金一经给付,就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
订金是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法律中,存在着定金罚则,而订金不适用该罚则。
总的来说,法律中一般采用定金准确,有效。
三、适用范围区别定金的担保方式可适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
四、退还资金区别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
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
具体而言,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
五、违约处理区别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相信很多购房者对此都分不清楚,但要买房就一定要正确的区分他们。
在买房时,购房者往往需要与开发商签订一份认购书,在认购书中会包含房子的基本信息及付款方式,还会约定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日期,这时需要交付一笔钱,那么这笔钱到底叫订金还是定金呢?且听小编为您拆解一下定金和订金。
一、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相信很多购房者对此都分不清楚,但要买房就一定要正确的区分他们。
在买房时,购房者往往需要与开发商签订一份认购书,在认购书中会包含房子的基本信息及付款方式,还会约定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日期,这时需要交付一笔钱,那么这笔钱到底叫订金还是定金呢?且听小编为您拆解一下定金和订金。
一、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
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
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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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关系中经常提到定金,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这就是定金罚则在买卖合同中的应用。定金也常用于租赁合同、承揽合同中和LG 去曲阳家电买家电,来到一个松下的门店,看洗衣机,X600U,一个阿姨夸这个机子很好很好,偶们被她侃晕了,问她多少钱,她说3000,我们一口答应了,因为印象中曲阳家电城的电器都很便宜的。后来没有带够钱,就先付了1300预付金。结果回来一看,在国美网上报价这款洗衣机才2890元,我们第一时间想到了退货。翻开了她开给我们的条子上写“定金1300”然后上网查了查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发现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一样的效力!
转过来大家学习学习: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定金的词义等同与订金,但是在法律上却有严格的界定:定金不是订金。
订金属于预付款,而定金是签约的保证,属于“违约”定金。《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定金罚款。
所以说:在生意场上,是没有情面可讲,一定要按有关规定办事!不要上当一不小心一辈子的钱全部泡汤了!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所以,朋友们,我们以惨痛的教训告诫大家一定要小心看仔细。在团购的时候也要注意,当SJ 告诉你们“要先付
也就是定金不可退,订金是可以退还的。
而订金则有约定订购的意思,可以理解为订约金,类似预付款,但并不是法定的合同担保方式,不能对合同起到担保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里有个关键问题要问一下楼主:卖家除了开给你的条子外,有没有让你签字?如果签了,那就铁板钉钉了;如果没有,你可以追回,理由是:她给你的条只表示她收了你1300元,而你并没有认可这就是法律意义的定金。另外说一句,定金的上限是主合同标的的20%,是600元,哪怕是定金,她也多收你了,其余部分当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当然,给楼主分析一下,现实你找她理论她不一定买账,她肯定会死皮赖脸地不讲道理的。这在篱笆网上看到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不过话说回来,国美网上的报价恐怕都很老了,现在白电都涨价了,你可以先到实体店里看看价格,如果价格确实比曲阳便宜,那你就
跟她侃侃价,让她便宜点。如果她不肯,再走法律途径让她退款。
担保法解释118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这一条应该做如上的理解,就是看双方的真是意思,而不是说只要写成了“订金”,人民法院就不予支持。
楼主,详细看了你的帖子,我的意见是你交付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定金”,只是一笔预付款,不具有担保的效力,应该可以追回。
对于订金,法律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所以,订金不适用定金罚则,只在对方违约时原数奉还。因而,当事人起草、签署一些具有法律证明力的文件,如合同、收据、发票等,一定要使用规范用语,防止产生歧义,必要时可以请律师用法言法语帮助起草或修改,尤其是对方提供的标准合同、收据时,要仔细审查。
点钱保留现在的价格,以后不满意了还可以退”时,开发票一定要写“订金”,千万不要“定金”!更重要的是在买东西之前,一定要对该产品做足功课,看好性能,查好市场最低价!!
现在我们查到,这款洗衣机的最低价是2700元。。。。被人活吞了300元。。。。
打倒奸商!!!
本帖子于 2008-03-01 22:23 被FowlerXP编辑过。
楼主提醒得好,但不是说写了订金就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上的语词是“定金”,是一定量担保合同履行的货币。《合同法》的确没有出现“订金”的字眼,但并不意味着写了“订金”就不能是“一定量担保合同履行的货币”,法律要探究的是:交付的金钱是否具有“一定量担保合同履行的货币”,双方有没有这样的意思。如果是,那么即使写成了“钉金”或者“定睛”,那也还是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即使写对了“定金”,那也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
上面那个帖子写的不太清楚,先补充两句:我的意思是,到底是不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定金”,不是看字面上怎么写,而是看双方的真实意思。也就是说,如果写成“定金”而约定“不买可以退款”,那么就不是法律意义的“定金”;如果写成了“订金”而又约定“不买不可以退款”,那么就是法律意义的“定金”。但法院判决时如果没有其他相反证据,那也只能根据字面来,所以提醒大家以后不能光写两个字,而是要根据自己的意思加上后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