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支持“星创天地”需求的农村创业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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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32号文件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32号文件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32号文件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为农村基层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提供服务,是深化农业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科技服务农业发展能力,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精神,加强全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科技特派员队伍将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纳入全省人才工作大局统筹谋划,有效激发科技特派员服务农村基层、服务创新创业的热情。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模式创新、科技惠农”理念,选拔热爱农业科技事业、技术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热心为“三农”服务的科技人员加入到科技特派员队伍中来,积极培育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解决农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增值和品牌化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城乡一体化发展。

到“十三五”末,全省活跃在农村一线的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2万人以上,实现科技特派员村级全覆盖的目标。

(一)发挥各级政府和高校科研单位作用。

向重点区域派驻科技副县长,进一步发挥科技特派员区域科技创新的指导作用。

从高校、科研机构选拔政治素质强、有较高专业技能的科技人员担任科技副县长,把握区域农业科技需求,指导制定农业科技发展规划,聚集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共同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带动县域农业经济加快发展。

吸引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能力强、了解农村技术需求、肯于吃苦的青年科技人员,充实科技特派员队伍,为他们围绕农村基层的科技需求开展科学研究提供必要保障,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发展储备后备力量。

(二)发挥企业和新型研发组织作用。

邀请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且有推广应用愿望的科研人员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围绕企业业务拓展、市场开发需要,广泛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推广和咨询服务活动,提升农村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14•【字号】川办发〔2017〕80号•【施行日期】2017.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7〕8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力的意见》(川委发〔2017〕1号)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在转方式、调结构、补短板、促融合、提效益、助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加快我省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的重大意义(一)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是推动农业发展农村繁荣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吸引资本、科技、人才、信息等现代要素集聚,促进产业融合、企业集群,促进农业向多功能、多业态、多空间延伸,为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提供新机会,为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搭建新平台,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有效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

(二)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有利于改善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条件,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增加有效供给,补齐加工和品牌等短板,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实现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把我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市场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是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市县、现代农业畜牧业重点县和“四区四基地”试验田、样板区,加快改革创新举措落地,发挥政策引领、技术集成和示范带动作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全省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四川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26•【字号】渝府办发〔2021〕151号•【施行日期】202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深入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26日重庆市深入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措施一、聚力优势互补,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力度(一)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绩效考核。

鼓励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对分支机构进行综合绩效考核时,明确并提高乡村振兴业务的考核权重。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完善“三农”金融尽职免责制度,合理界定尽职认定标准和免责情形,适度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

(责任单位:重庆银保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二)发挥好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

支持农发行市分行聚焦国家粮食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建立3000亿元规模项目库,打造“粮食银行”“农地银行”“水利银行”“绿色银行”等特色品牌,力争“十四五”期间投放涉农贷款不低于2000亿元。

〔责任单位:农发行市分行、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三)推进涉农商业银行网点转型。

支持农行市分行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一批“5G+场景”智慧网点,推动武隆区、石柱县、秀山县、云阳县和奉节县平安乡、巫溪县红池坝镇开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试点,保持县域贷款持续增长,力争到2025年涉农贷款余额突破1200亿元。

支持邮储银行重庆分行保持农村地区网点稳定,持续提高县域存贷比,力争到2025年涉农贷款余额突破600亿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关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关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关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5.12•【字号】宁科农字〔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关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科农字〔2022〕5号吴忠、固原、中卫市科技局,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局、科技特派团,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的通知》(组通字〔2022〕10号)要求,支持自治区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科技人才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高科技特派员“组团式”服务取得新成效,自治区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工作的实施方案》。

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5月12日关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的通知》(组通字〔2022〕10号)要求,支持自治区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科技人才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高科技特派员“组团式”服务取得新成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通过科技特派员“组团式”服务形式,打造科技创新创业服务骨干队伍,统筹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品种技术引进推广、技术瓶颈集中攻关、乡土人才培养帮带、农业产业功能拓展,着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撑乡村产业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乡村创新创业振兴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吸引乡村创业者

乡村创新创业振兴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吸引乡村创业者

乡村创新创业振兴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吸引乡村创业者近年来,乡村创新创业逐渐成为了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吸引更多乡村创业者积极参与到创新创业中,打造创新创业平台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政策支持、资源整合、培训指导和创业服务等方面,探讨如何切实打造乡村创新创业平台,激发乡村创业者的创业热情和活力。

一、政策支持提供政策支持是打造乡村创新创业平台的重要一环。

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包括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

财政支持可以用于扶持乡村创新创业项目,增加项目的资金来源。

税收优惠可以减轻创业者的负担,刺激他们的投资热情。

创业补贴可以为正在创业的乡村创业者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减少其风险感。

二、资源整合资源整合是打造乡村创新创业平台的另一个重要环节。

标准化整合农田、耕地、农机设备、农产品销售渠道等资源,为乡村创业者提供高效便捷的资源共享平台。

此外,还应整合金融机构、技术研发机构、行业协会等,为乡村创业者提供专业的金融、技术、市场等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三、培训指导培训指导是打造乡村创新创业平台的关键环节。

通过组织创业培训班、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等活动,提供专业的创业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帮助乡村创业者提升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同时,还应为他们提供创业指导和个性化的创业规划,让他们在创业过程中少走弯路。

四、创业服务创业服务是打造乡村创新创业平台的必备环节。

建立创业服务中心,为乡村创业者提供一站式的创业服务。

其中包括项目推介、项目评估、市场调研、商业计划书编写、融资对接等,全方位、全过程地为乡村创业者提供专业的创业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五、合作交流合作交流是打造乡村创新创业平台的重要手段。

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合作,引进高端技术、优质项目和创新人才。

定期举办乡村创新创业交流会、创业峰会、项目路演等活动,打造合作交流平台,促进乡村创新创业者之间的合作与学习,推动创新创业成果的快速转化。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乡村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愈发重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3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3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3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精神,推动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优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环境(一)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允许“一址多照”“集群注册”。

鼓励支持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创新,激发乡(镇)市场活力。

全面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一照一码”。

(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负责)(二)落实定向减税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依法落实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政策。

同时,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三)为创办小微企业减费降负。

建立小微企业降费工作评估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最大限度为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减轻负担,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创业活力。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四)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05•【字号】赣府厅发〔2017〕18号•【施行日期】2017.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进一步做好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突出重点领域(一)推动农村产业融合。

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引导返乡下乡人员主动对接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积极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发展农产品烘干、贮藏、保鲜、净化、分等分级、包装、营销等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引导开发营养安全、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加工食品。

引导返乡下乡人员主动对接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升级版农家乐、采摘园和休闲农业聚集村,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产品和服务档次;发展农村电商、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中央厨房、农村绿化美化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

引导返乡下乡人员主动对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和利益分配关系,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旅发委和市、县〔区〕政府等)(二)强化创业创新主体培育。

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通过聘用管理技术人才组建创业团队,与其他经营主体合作组建现代企业、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共同开辟创业空间。

2023年公需课—《“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解读

2023年公需课—《“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解读

单选题(共7题,每题5分)1、《“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要落实粮食安全()同责,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

B、党政2、《“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所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拓展乡镇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完善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

A、13、关于乡村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工程的建设目标,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D、培育20万名农村创业创新导师4、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

这是我国的()决定的。

A、国情农情5、关于《“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战略导向,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D、立足农村农民共同富裕6、“十四五”时期,我国要创建()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C、5007、“十三五”时期,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C、60%6、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亩耕地红线。

:B、18亿2、关于“十四五”时期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的建设目标,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D、2000个以上农产品品牌多选题(共6题,每题5分)1、健全乡村产业体系,重点发展哪些产业?()A、现代种养业B、乡村休闲旅游业C、乡村新型服务业D、乡村特色产业E、乡村信息产业2、《“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要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引导()等领域市场主体将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

A、仓储物流B、设施租赁D、市场营销E、信息咨询3、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有哪些具体措施?()A、畅通城乡要素循环B、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C、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D、协同推进农村各项改革E、扩大农业对外开放4、《“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要健全规划落实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具体有哪些要求?()A、加强组织领导B、强化规划衔接C、动员社会参与D、健全法治保障E、加强考核评估5、《“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星创天地”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星创天地”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星创天地”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8.03.23•【字号】洪科字〔2018〕64号•【施行日期】2018.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星创天地”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科字〔2018〕64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7〕12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星创天地”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南昌市财政局2018年3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定条件和程序第三章管理与评估第四章支持方式第五章附则附件南昌市“星创天地”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7〕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星创天地”是指在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的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是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

“星创天地”是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07•【字号】吉政办发〔2016〕75号•【施行日期】2016.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7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7日吉林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推动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不断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推进全省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农村创业。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服务“三农”,围绕农村、农民实际需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强化科技与金融结合,积极培育农村创新创业主体,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市场导向,实现增效增收。

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家在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的关键作用。

着力培育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主体,提升创办、领办、协办农业产业化企业的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加大致富带动效应。

(三)加强纵横联动,实施分类指导。

加强省、市、县的上下联动,强化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融合联动,探索符合地域特色的有效路径。

对公益服务、农村创新创业等不同类型科技特派员实行分类指导,完善保障措施和激励政策,提升创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25•【字号】宛政办〔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8〕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5日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16号)要求,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环境,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我市依靠科技创新打造南阳经济发展升级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加强政府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

强化市场导向,以企业为创新主体,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10•【字号】惠府〔2019〕60号•【施行日期】2019.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19〕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10日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惠州打造成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制定如下措施。

一、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一)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能源产业基地和创新中心。

发挥大项目技术引领作用,全力推进稔平半岛重大能源项目、海上风电、LNG接收站等项目落地建设,布局引入天然气电厂、大湾区数据中心等能源产业链项目,构建集研发、生产、服务于一体的能源产业链,推动石化、能源产业发展壮大,为科技创新提供强大产业基础。

依托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建设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建成石化能源产业的创新策源地。

(责任单位: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科技局,惠东县政府,大亚湾区开发区管委会)(二)积极对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

积极融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链接高端创新资源,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承接重点产业溢出,打造珠江东岸现代产业集聚地。

重点对接广州科学城、东莞松山湖、深圳高新区等高端研发平台,开放共享科研成果,共促成果转化落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08•【字号】粤府办〔2016〕118号•【施行日期】2016.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精神,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发展,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科技成果信息交汇与发布(一)加快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

围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LED、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信息支持。

制定重大科技成果信息采集与服务规范,征集梳理各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入库。

举办多层次、多渠道的重大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会,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牵头推进我省重点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科技中介机构的成果筛选、市场化评估、融资服务、成果推介等作用,鼓励企业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加强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交汇。

建立推广科技成果在线登记交汇系统,畅通科技成果信息收集渠道。

凡执行各类科技计划产生并通过验收、鉴定、评估等成果评价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计划外非财政投入产生的已通过成果评价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01•【文号】国办发〔2016〕32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项源于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的制度安排,主要目的是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繁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增值和品牌化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实施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立足服务“三农”,不断深化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大力推动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

——突出农村创业。

围绕农村实际需求,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农村创业主体,构建创业服务平台,强化科技金融结合,营造农村创业环境,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加强分类指导。

发挥各级政府以及科技特派员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对公益服务、农村创业等不同类型科技特派员实行分类指导,完善保障措施和激励政策,提升创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

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

...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作者:————————————————————————————————日期:附件1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等文件精神,动员和鼓励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深入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之路,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目的意义“星创天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是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是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星创天地”是推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的主阵地,是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有力抓手,是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举措。

打造“星创天地”,对于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高农业创新供给质量和产业竞争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创业带动就业,在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支撑引领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科技型企业等为载体,整合科技、人才、信息、金融等资源,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创新创业主体,集中打造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为一体的“星创天地”,营造低成本、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农村科技创业服务环境,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农村科技创业之火加快形成燎原之势。

重庆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

重庆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

重庆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5〕20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和推动我市“星创天地”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科学技术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星创天地”是指在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法人机构建设,坚持市场化运营、专业化服务,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为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的培育和创新型农业企业孵化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平台。

第三条“星创天地”主要功能包括集聚创业人才、技术集成创新、成果示范推广、创业培育孵化、创业和实用人才培训、科技金融服务、创业政策集成、传播创新文化、科技扶贫等。

第四条支持各区县先行先试,勇于创新,探索“星创天地”差异化的发展路径。

鼓励各实施主体根据区域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和自身优势,构建专业化、差异化、多元化的“星创天地”,打造区域特色和品牌。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五条“星创天地”实行备案管理。

市科技局和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分工协同、共同做好“星创天地”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市科技局负责“重庆市星创天地”发展指导和宏观管理,开展“重庆市星创天地”的备案、监测和绩效评价工作。

各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支持“重庆市星创天地”建设,开展“重庆市星创天地”报备的择优推荐、日常管理监测、绩效评价数据收集等工作。

“重庆市星创天地”实施主体承担主体责任,负责“重庆市星创天地”的运营,并接受监督。

第三章备案条件及程序第七条申请“重庆市星创天地”备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应是在本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

“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

“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指导和推动我省“星创天地''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科技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科技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农(2020)192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星创天地”是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的新型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营造低成本、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

第三条“星创天地''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突出面向农业农村主导产业、强化共享服务、择优重点扶持、实施动态管理方式。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是省级“星创天地”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省级“星创天地”建设与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省级“星创天地”认定、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市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省级“星创天地''的择优推荐工作,配合科技厅开展省级“星创天地”认定、绩效评价等工作。

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省级“星创天地”申报组织工作,协调解决“星创天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第六条运营单位是“星创天地''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为“星创天地”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条件保障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认定条件及程序第七条申请认定“星创天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1.有明确的运营主体。

申请单位应是在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有稳定的运营经费投入,包括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院所、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技术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绵阳继续教育2022年公需科目:民法典总则编解读、《“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解读等考试题

绵阳继续教育2022年公需科目:民法典总则编解读、《“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解读等考试题

一、判断题(每题2分)1.本讲提到,《民法典》的修订,主要以“修”为主、以“纂”为辅。

错误2.民法典总则中的部分原则不适用于婚姻家庭编,婚姻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要根据中国婚姻家庭关系特点编纂。

正确3.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同一个概念。

错误4.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正确5.人格权是为实现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依法支配生命、健康、姓名、名誉、隐私、肖像等人格利益的权利。

正确6.在任何情况下,自然人都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错误7.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正确8.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人从摇篮到坟墓的一生都会与民法典发生关系。

正确9.民法典物权编中“私人物权不受法律保护”。

错误10.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正确1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指的是法律上最终结果的平等。

错误1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正确13.“统”的职能仍由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承担,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发挥各自专业优势,认真履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

错误14.“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正确15.软件是整个信息化的基石。

正确16.智能制造系统主要由智能产品、智能生产及智能服务三大功能系统以及智能制造云和工业互联网络两大支撑系统集合而成。

正确17.版权产业是以版权所保护的作品为基础,以及其创作传播所形成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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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专题
Cover Report
在全民创新创业的热潮下,“星创天地”作为农村“双创”的载体,也一定要有适合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撑,才能成
构建支持“星创天地”
需求的农村创业金融体系本刊记者|武圣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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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李克强总理发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
召,在此之后整个社会掀起了创业的热潮。

“星创天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是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是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
务平台。

在《中国农村科技》杂志社召开的以 “星创天地—厚植农村的众创沃土”为主题的创新五方谈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创新部农技处处长丁利军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农村“双创”对金融的需求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构建支持“星创天地”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出了建议。

审时度势,摸清我国农村金融现状
目前缺乏创业资金是农村创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相当部分农村青年虽有合适创业的项目,却苦于找不到启动资金,无法开始创业之路。

资金、技术、人才等是创业的的关键因素,任何一所大厦没有顶梁柱的支撑都会轰然崩塌。

在全民创新创业的热潮下,“星创天地”作为农村“双创”的载体,也一定要有适合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撑。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主要分为以银行为主的正规金融机构和以农村合作基金、私人借贷为主的非正规金融机构。

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农发行,在致力于服务“三农”的基础上,近年来不断扩大经营服务领域,全力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服务农业现代化、服务城乡发展一体化、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服务扶贫攻坚,有效发挥了政策性金融的支撑引导作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产品市场稳定、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支持和服务农业现代化领域,已经形成包括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等品种
的丰富信贷产品体系。

至纤至悉,看透农村创业金融的需求
要构建适合星创天地农村创业的金融体系,就要清楚农村创业对金融最迫切的需求。

即使科技发达,农业生产也免不了要看天吃饭,农业投资周期长、收益慢,季节性、长期性、风险性等严重限制了农业生产。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村创业的金融需求出现了新的变化。

多元化需求日益明显
自然资源条件、产业发展水平、劳动力收益等因素在不同的区域会产生结构性的差异,不同的农村地区对创业的金融需求就呈现出结构性和层次性的多元化需求特点。

总体看来,欠发达地区对生活和简单再生产的金融需求更为强烈,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农村地区,对进一步扩大规模、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的金融需求较为旺盛,并且对提高生活质量的消费性金融需求也更为迫切。

差异化需求日渐明显
从总体农村地区来看,我国东、中、西、东北等区域自然条件和生产消费诉求差异加大,导致金融机构对各区域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支持差异化很大。

此外,返乡农民工的职业经验和自身条件千差万别,其对未来创业的目标设想和领域定位不尽相同,因此导致对创业金融需求的内容和规模差异很大,作为供给方的金融机构需要细化产品服务,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支撑服务。

需求的规模性和分散性并存
农民创业所成立的企业大都是小微企业,并且数量众多。

从总体来看,农民创业对金融的总体需求规模较大;但是,从长远来看,这些小微企业发展成为大型企业的概率不高。

因此受经营规模等因素的限制,决定了这些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是比较分散的。

Cover Report 封面专题
对症下药, 看清当前关键问题
对症下药,方有奇效。

想让星创天地拥有良好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支撑,就要认清金融在支持农村创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决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一定要抓住重点,解决关键。

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虽然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但还是存在力度小、范围窄、配套政策滞后、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农民对于金融知识的了解、金融业务流程的掌握不够,缺乏有效抵押物,农民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前些年许多商业银行从农村地区大范围撤出,使得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大量削减,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不到位,功能机制不完整是目前很棘手的问题。

另外,农村地区信用担保机构比较缺乏,担保体系不健全。

一旦发生风险,将由金融机构承担,这都削弱了金融机构创新担保方式力度和支持力度。

计出万全,构建“星创天地”金融体系
在此次“双创”的浪潮中,政府、金融机构、创业企业和农民等各方应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星创天地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国家普惠金融等政策,乘势而上,加强合作,打造支持农村创新创业的新局面。

沉谋研虑,打造适合“星创天地”的农村金融体系。

完善政策,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各级政府应该努力改善投资环境。

制订配套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大学生返乡创业,为农村创新创业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和发展政策条件。

此外应该由金融机构、创业企业、当地政府按一定比例出资,建立风险基金,完善创业风险防控机制,降低农民创业亏损和金融机构风险敞口。

构建好农村信用环境
构建农村创业金融体系,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必不可少的前提。

农村信用环境的构建需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农民等各方的共同努力。

政府要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通过创建信用乡镇、村庄、用家庭和个人提升农民总体的信用水平。

创业农民要重视信用,提升按市场规则创业运行的规范程度。

金融机构要主动出击,用超前的战略眼光发掘优质客户群体,发挥其守信获利模范的示范作用,协助营造农村信用环境。

加强金融创新
创新是成事必不可少的因素。

加强金融创新就要创新监管和考核激励机制,监管机构建立差异化监管模式,通过差异化监管激发银行业支持农村创新创业的动力。

主动对接,促进银行与创投服务中心等各类机构和平台合作,为农村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智力”和资金支持;促进银校合作,积极支持大学生返乡创新创业。

创新信贷支持模式。

推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业务新产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强化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普及
农村创业者一定要牢固掌握金融知识。

强化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普及,首先要建立农村金融知识普及平台,提升农民对金融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其次要发挥好金融机构的咨询服务功能,为创业农民及时提供政策的解读和疑难问题的答疑解惑。

除此之外,可针对不同知识水平的农民开展多层次和多渠道的金融知识及其应用培训,不断丰富农民自身的金融知识水平和政策应用能力。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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