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离校前管理工作不计入试用期
大学生就业政策评价
大学生就业政策评价一、试用期如何约定?试用期,顾名思义就是劳动关系的试验阶段,但绝非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老的单方“试用。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不相互丁解、相互约定的考察期。
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员工也考察用人单位的情况,是双方互相试用的过程。
试用期作为劳动关系的特殊阶段,也是劳动纠纷的高发区。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至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起过六个月。
有理由退工。
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承担的是完全的举证责任。
无理由走。
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台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试用期合同无效。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现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样签定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二、如何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款。
劳动合同除包括此七个方面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即我们上期文章中提到的约定条款。
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不同,某些条款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甚至对条款的内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大学生试用期考核办法
大学生试用期考核办法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文件三峡人字 [2002 ]314 号关于印发《中国三峡总公司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总公司各部门.各单位:为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工作中脱颖而出,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特制定《中国三峡总公司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以便于改进和完善。
二○○二年一月二日中国三峡总公司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为吸引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总公司工作,鼓励他们在工作中脱颖而出,总公司对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进行试用期考核。
大学毕业生试用期考核为优秀者给予提前转正或晋级,为此,制定《中国三峡总公司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
一.本办法的适用范围被总公司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按《劳动法》规定需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其中含试用期6个月;应届大学毕业研究生(硕士.博士)没有见习期,但有6个月的试用期。
由总公司统一招考而被总公司录用且分配在总公司各部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实行试用期考核。
二.试用期考核原则及内容对总公司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分为两个阶段,两次考核。
试用期两个阶段:工程阶段;专业阶段。
工程阶段为期2~3个月,专业阶段为期3—4个月。
试用期考核内容为:阶段目标完成情况(学习能力);思想品德;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自律能力;团队精神;发展潜能等。
试用期两次考核为:1.工程阶段由工程建设部对毕业生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形成工程阶段分数成绩,权重为30%;2.专业阶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分配到各部门的毕业生进行综合考核,形成专业阶段的分数成绩,权重为70%;三.考核组织工程阶段考核由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
本阶段按考核内容着重对工程认识阶段的情况.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团队精神.自律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方案由建设部自行确定,在见习完成后一周内完成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大学生就业指导》(谢菊平)教学课件 第五章
一、办理和领取就业报到证的程序
(3)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继续 择业,档案和户口暂时保存在学校,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由学校将就业报到 证办至生源地继续进行自主择业。择业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 将就业报到证办至生源地自主择业。
(4)参加“三支一扶”、自愿服务西部的毕业生,如在择业期内落实就 业单位,直接到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择业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 位的,由学校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将就业报到证办至生源地;出国的毕业生, 择业期满但仍未能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在择业期满前及时与学校联系,以便及 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二、毕业生报到的程序
〔一〕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报到的有关规定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 到,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接收手 续和户籍关系。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 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 时安排工作岗位。
二、毕业生报到的程序
〔二〕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本卷须知
第一,应在离校前检查离校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 第二,在前往用人单位报到的途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 自己的所有行李物品,特别是办理报到手续所需的材料。 第三,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前往用人单位报到。 第四,毕业生一经办理报到手续,无论是否在试用期, 都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由教育部制定的学生毕业材料 之一,其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根本情况、学习经历、社会关系、个 人总结、班级鉴定、毕业实习单位和主要内容、毕业论文题目或毕 业设计、本人工作志愿、学校意见等。这是毕业生在校综合情况的 反映和记载,是学校对毕业生在大学期间的综合评价材料,毕业生 要按照每个栏目的具体要求认真填写。学校要认真核实其中的各项 内容,要以对国家负责、对毕业生负责的态度严肃对待。
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管理制度
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管理制度1. 试用期的定义与目的试用期是指高校毕业生进入工作岗位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观察与培训,以评估其适应能力和工作表现的一段时间。
试用期的主要目的是筛选和培养适合岗位的毕业生,促进其适应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选拔和留用人才提供参考。
2. 试用期的时长和程序2.1 试用期的时长试用期的时长根据不同职务和岗位的要求而定,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试用期的时长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
2.2 试用期的程序2.2.1 招聘与录用在招聘时,应明确告知应聘者试用期的时长、内容和管理制度,并由双方在录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条款。
2.2.2 试用期培训试用期开始后,应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培训,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
2.2.3 试用期考核试用期结束前,应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毕业生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
评定结果应进行记录并提供反馈。
2.2.4 试用期结果处理根据试用期的考核结果,可以有以下处理:- 优秀:考核结果达到预期要求,可正式转正。
- 合格:考核结果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延长试用期并提出进一步的培训要求。
- 不合格:考核结果达不到要求,终止合同。
3. 试用期期间的权利和义务3.1 试用期期间的权利试用期期间,毕业生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基本权利,包括工作休假、社会保险等。
同时,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约定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3.2 试用期期间的义务试用期期间,毕业生应按照岗位要求履行相应职责,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培训和工作,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 试用期管理的原则和注意事项4.1 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试用期管理应公平、公正,不歧视任何人。
- 互动反馈原则:试用期管理应建立双向沟通机制,提供及时的反馈和指导。
- 培养导向原则:试用期管理应注重培训和发展,帮助毕业生成长和进步。
4.2 注意事项- 明确目标:在试用期开始前,应明确期望和目标,提前与毕业生进行沟通。
实习生实习期管理规定
实习生实习期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实习生.二、本规定所述实习期是指实习生进入公司后的实岗培训阶段,一般为期一年,包括试用期和见习期.试用期是公司和实习生建立劳动关系后相互了解、相互适应而约定的考察期.实习生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其中,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无见习期.三、试用期内,公司安排实习生进行1-2天的职前培训.实习生应遵守培训期间的管理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实习生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解除劳动合同.四、根据人力资源配置需求和实习生学历、专业,公司有计划的分配实习生到相应的技术、管理或技能系列岗位实习.实习期间每月应向所在部门交书面实习小结,所在部门应有考核结论.实习期间不得调整实习单位和跨岗调整实习岗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实习生所在单位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调整.五、实习期间实习指导要求1.接收实习生的部门应根据所上报需求计划,确定实习岗位和实习指导老师,并负责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工作.2.各用人部门应加强实习生实岗培训指导工作,以师徒结对的方式,指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职业道德好的员工作为实习指导老师师傅,并制定实习指导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实习生的指导计划、培养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六、实习生实习期间的人事、工资、党、工会、团组织关系由其所在单位管理.七、实习生实习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实习期间,一般不安排实习生参加与实岗工作无关的脱产、半脱产学习.九、实习期间,实习生不享受公司下发的任何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以外的福利待遇.十、试用期满前两周,实习生提出转正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实习生进行全面考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考核结果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用人部门应对其进行试用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表现、遵守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的考核工作.考核要求见实习生试用期考核表附表 1.考核结果为优和良的为考核合格的,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结果为中和差的为考核不合格,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应解除劳动合同.十一、实习期满前三周,实习生应提出定级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实习生进行全面考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考核结果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办理定级手续.1.管理、技术岗位实习生的考核结果用人部门领导的考评占40%,指导老师的考评占60%;技能岗位实习生的考核结果用人部门领导的考评占30%,指导老师的考评占40%,班组考评占30%.考核要求见实习生实习期考核评分表附表2,考核分低于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2.经考核不合格者,实习期延长三个月.延长实习期间,无月度绩效收入.三个月后经过实习期考核合格,考试考核结果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定级.3.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中,对技术、管理系列岗位的实习生,考核合格者,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定级;对技能系列岗位实习生,在学校已取得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须经武船教育中心对其相应等级的实作技能部分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结果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定级.附表1:实习生考核评分表试用期实习部门:年月日综合评价标准:A优90~100;B良80~89;C中60~79;D差0~59注:各部室/车间按优20%、良70%、中5%、差5%的比例评分.综合评价结果:实习导师签字:附表2:实习生考核评分表实习期实习生:实习单位:导师签字:班组长签字:部门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考核意见:日期:。
不计入工作年限说明
不计入工作年限说明
不计入工作年限的情况通常包括实习期、兼职工作、志愿服务、培训和进修以及病假和产假等。
下面将对这些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
1.实习期:实习期是指员工在正式入职之前进行的一段工作体验。
在这段时间内,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文化和工作环境,同时也能为自己积累一些实际的工作经验。
然而,实习期通常不计入工作年限,因为实习期的工作性质和正式工作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实习期的时间通常较短。
2.兼职工作:兼职工作是指员工在不放弃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的其他工作。
兼职工作通常不计入工作年限,因为兼职工作通常具有临时性,而且工作时间较短,无法反映员工的真实工作经历和贡献。
3.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是指员工在闲暇时间无偿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的一种行为。
虽然志愿服务能够体现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但是由于志愿服务通常没有明确的报酬和劳动关系,因此不计入工作年限。
4.培训和进修:培训和进修是指员工为了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参加的各种培训课程和进修活动。
尽管培训和进修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但是它们本质上是一种学习活动,而非正式的工作经历,因此不计入工作年限。
5.病假和产假:病假是指员工因生病无法正常工作时,依法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假期。
产假是指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依法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假期。
病假和产假期间的工作年限通常不计入工作年限,因为这些情况是由于员工个人健康或家庭原因而暂时无法工作,并非员工的主动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公司的政策和规定可能对不计入工作年限的情况
有不同的解释和标准。
因此,在具体操作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哪些情况不计入工作年限。
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87]教学字022号
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关于发出《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的通知(1987年7月22日)(87)教学字022号)为了加强对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培养、考察和合理使用,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我们制定了《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
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们。
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的管理,切实做好毕业生的见习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见习期的目的,是继续加强对毕业生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使他们尽快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同时,使用人部门(单位)全面了解、考察毕业生,以便合理地安排使用他们,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分配工作后,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基层见习。
见习期为一年。
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
有些行业的人才,需要更长时间的实际锻炼,可以在见习期后自行安排。
第三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得报考研究生(包括出国留学或进修)。
原则上也不得抽调毕业生从事与见习无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毕业生见习期间,工作单位要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结合今后要从事的工作,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基层单位或生产第一线进行见习。
见习岗位的安排,要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与工农群众相结合,有利于思想、作风和能力的锻炼。
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工作的特点和今后对毕业生培养使用方向,可以分阶段安排不同的见习岗位,每个阶段要有具体的计划和要求。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是多长时间
应届毕业⽣试⽤期是多长时间⼜是⼀年毕业季,作为应届毕业⽣找⼯作签固然是很重要的事情,但是在签劳动合同之前对⾃⼰的相关权益的了解也是⽐较重要的⼀个问题。
不少应届毕业⽣都在问试⽤期有多少。
下⾯店铺⼩编就来告诉⼤家应届毕业⽣试⽤期多长。
应届毕业⽣试⽤期是多长时间《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以上不满⼀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六个⽉。
同⼀⽤⼈单位与同⼀劳动者只能约定⼀次试⽤期。
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的,不得约定试⽤期。
试⽤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期的,试⽤期不成⽴,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正式状态,⽤⼈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考核,劳动者对⽤⼈单位是否符合⾃⼰要求也进⾏考核的期限,这是⼀种双⽅双向选择的表现。
因此,店铺⼩编提⽰,应届毕业⽣的期限三个⽉以上不满⼀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六个⽉。
法律法规劳动针对滥⽤试⽤期、试⽤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过程中,滥⽤试⽤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期,约定多长的试⽤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期等,实践中⽐较混乱。
⽤⼈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期,⼀律约定试⽤期,只要期限不超过规定的六个⽉即可,⽤⾜法律规定的上限。
有的⽤⼈单位与劳动者签⼀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期;有的⽣产经营季节性强的⽤⼈单位甚⾄将试⽤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为⼀,⼀般长,试⽤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单位往往被不⽌⼀次约定试⽤期,换⼀个岗位约定⼀次试⽤期。
实习生管理办法
实习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培养和储备人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日制大中专以上院校的在校学生和毕业生。
第三条主要模式包括实习、见习两种模式:1.实习:是指为给准毕业学生提供学习机会,锻炼其工作能力,由公司向学生支付实习补贴的方式,一般是全日制工作。
实习期限通常为1-12个月。
2.见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见习政策,公司与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应届毕业生进入公司进行为期不满一年的见习。
见习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见习期间或期满被公司正式录(聘)用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第四条适用岗位适用于公司风控、财务、综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中后台管理岗位。
第五条主要职责(一)综合财务部1.负责制定实习生相关政策;2.负责实习生招聘、培训等工作;3.监督实习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及时解决和反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定期对实习生开展情况进行回顾与总结;6.做好与实习生所在学校、上级人力资源部门的对接工作。
(二)用人部门1.负责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做好实习测评;2.负责实习生实习或见习岗位的知识和技能培训;3.及时解决和反馈日常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招聘需求与计划1.用人部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岗位定员空缺情况,提出拟培养人员需求申请报综合财务部。
2.综合财务部提出招聘工作方案并报公司审批通过。
第七条招聘方式及其程序(一)招聘来源1.上级组织部门、团委、劳动保障和人事等政府部门推荐的大中专及以上学生;2.与本公司开展校企合作或其他合作的院校推荐的大中专及以上学生。
3.社会化公开招聘的大中专及以上学生。
(二)招聘标准1.实习生招聘标准(1)即将毕业(己学完学校规定课程进入实习期)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所学专业与公司员工需求一致或相近;(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其他疾病;家庭困难、吃苦耐劳者优先考虑;(3)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合作精神。
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新宝电器有限公司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编制:肖文军审核:项品峰批准:温焯东应届毕业生管理制度一、目的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为了促进人才梯队的建设,为公司各岗位选拔、储备中长期的人才梯队,吸引和储备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员工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宝公司所有各分公司、中心对应届毕业生的选、育、用、留。
应届毕业生分为应届中专生和应届大学生,中专、技工、职高类应届毕业生统称为应届中专生,大专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统称为应届大学生。
三、权责3.1人力资源部:主导应届毕业生的规划、招聘等工作,组织对应届毕业生需求分析、入职前考核、实习安排与鉴定、分配、入职以及跟踪培养,参与应届毕业生的人事关系调动、户口调迁、档案管理。
3.2各分公司、中心用人部门:提出应届毕业生的需求,组织应届毕业生实习、入职、任用与考核、跟踪培养。
3.3各分公司综合部、中心文秘:负责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单位实习、试用、入职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应届毕业生基本要求4.1原则上,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
少部分未年满18周岁的应届中专生,可酌情考虑入职电子、电机、不锈钢、五金厂等二级分公司(非验厂范围内)。
4.2应届中专生必须在校两年或以上,中专、技工、职高等专业院校毕业生。
4.3应届大学生必须是全日制三年以上,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本年度毕业人员。
4.4应届毕业生是经毕业院校推荐,在校表现良好,无不良违规记录,已完成全部学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员必须具有“学位证书”。
4.5应届毕业生须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方可入职,不合格人员一律退回原学校处理。
五、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和招聘计划5.1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各分公司、中心的用人需求,人力资源部拟定公司应届大学生和应届中专生的需求计划、招聘计划,报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执行。
5.2应届大学生的招聘计划和需求计划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份正式启动,8-10月份联系相关院校,11月份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团队到相关院校开展招聘工作。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解读答案
1 【单选题】(1分)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 劳动法律关系 B. 劳动合同关系 C. 劳动行政关系 D. 劳动雇佣关系正确答案是:A查看答案解析 2 【单选题】(1分)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A. 用人单位 B. 事业单位 C. 企业 D. 团体正确答案是:A查看答案解析 3 【单选题】(1分)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A. 人身关系 B. 财产关系 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D. 经济关系正确答案是:C查看答案解析 4 【单选题】(1分) 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
A. 公务员 B. 现役军人 C. 家庭保姆 D. 企业中的正式职工正确答案是:D查看答案解析 5 【单选题】(1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劳动关系的特征? A. 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 B. 兼有人身和财产关系 C. 基于劳动合同确立,通过劳动过程实现 D. 只有隶属关系,没有平等关系正确答案是:D二 1 【单选题】(1分) 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
A. 非标准劳动关系 B. 标准劳动关系 C. 劳务关系D. 民事法律关系正确答案是:B查看答案解析 2 【单选题】(1分) 标准工时制是我国工时制度的常态。
目前,我国实行每天()小时,每周()小时的工时制度。
A. 6;30 B.8;40 C. 6;40 D. 8;30 正确答案是:B 查看答案解析 3 【单选题】(1分) “传统就业形式被改变,单一的全职全日制走向衰亡,取而代之的是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人民得以将工作与生活进一步协调起来;而统一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纪律将渐渐逊色”形容的是()关系发生的现实? A. 标准劳动关系 B. 劳务关系 C. 非标准劳动关系 D. 民事法律关系正确答案是:C查看答案解析 4 【单选题】(1分) 从2014年4月1日起,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元。
公司应届大学毕业生轮岗见习管理办法
公司应届大学毕业生轮岗见习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对公司招录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培养,尽快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关于员工见习、试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招录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三、见习期时长
大学毕业生自入职起见习期为6个月(与试用期一致),其中除去入职培训以及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大学生培训,实际时长约为20个工作周。
四、轮岗见习模式
为使大学毕业生能更为全面的了解公司情况,原则上在公司每个部门均参与见习,轮岗见习期大致安排:
操作部约6个工作周,其余部室约2个工作周,实际安排以当年大学生见习期计划表为准。
如年度有多名大学毕业生入职,其见习期计划原则上不应多人同时安排在同一部门见习。
五、见习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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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部结合实际制定大学毕业生见习计划,并提前将大学毕业生入职见习工作函(见附件1)送至见习部门并履行会签手续。
2、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做好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管理,并于见习期结束后对其进行评价(评价表见附件2)。
3、大学毕业生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见习部门的工作安排。
4、大学毕业生见习期整体结束后,公司将通过相应会议研究决定其定部门及定岗事宜。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起实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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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事业单位试用期管理办法
新录用事业单位试用期管理办法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事业单位的录用方式也不断改革,为了更好地管理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融入工作环境并发挥作用,新录用事业单位试用期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录用事业单位试用期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背景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和独立性的特点。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的职能发挥和工作效率,事业单位在录用人员时需要进行试用期管理。
一、试用期的定义和时长根据新录用事业单位试用期管理办法,试用期是指新录用人员在正式聘用前的一段时间内,通过工作表现来检验其能力和适应性。
试用期的时长一般为3个月,具体时长可以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和特殊情况进行调整。
试用期的目的是让新录用人员逐渐适应和熟悉工作环境,检验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二、试用期工作内容和要求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要按照事业单位的工作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按时上报工作成果。
2.新录用人员要积极与同事协作,遵守事业单位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不得有不良记录或违纪行为。
3.新录用人员要认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试用期工作评估方法和标准1.试用期结束时,事业单位将对新录用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中将考虑新录用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2.评估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其中不称职的人员将不予继续聘用。
3.评估结果将作为正式聘用的参考依据,对称职的人员将转为正式聘用,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四、试用期期间的权益和义务1.在试用期期间,新录用人员享有与正式聘用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
事业单位不得因试用期的原因降低其工作待遇或遣散。
2.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期间要履行与正式聘用人员相同的工作义务,服从组织安排。
结语新录用事业单位试用期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科学可行的指导。
通过试用期的管理,既能够筛选和选拔适合的人才,又能够加强新录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学习材料 (1)
用人单位 单 C 和劳动者 选 人身关系和 经济关系 单 C 财产关系相 选 竞业限制的 自解除或 ABCD 多 范围、地域 者终止劳 选 向劳动部门 移交公安 单 B 认错 机关处理 选 3个月 6个月 A 单 选 3个月 6个月 B 单 选 白色 灰色 A 单 选 白色 灰色 B 单 选 学费补偿和 提前转正 ABCD 多 助学贷款代 定级 选 “12580求 江苏省第 ABC 多 职通”江苏 二届高校 选 A 判 断 判 B 断 改善你的企 重组你的 单 C 业 企业 选 改善你的企 重组你的 单 B 业 企业 选 当地最低工 企业平均 单 B 资 工资 选 B 判 断 毕业证书原 新接收单 C 单 件 位同意接 选 单 同工同酬 同样 C 选 行业工资指 失业保险 单 A 导线 金领取标 选 行业工资指 失业保险 单 A 导线 金领取标 选 入学前户籍 不做要求 单 C 所在地 选 单位入职手 转正定级 ABCD 多 续办理 选 B 判 断 A 判 断 自办理托管 没有期 B 单 手续起两年 限,到期 选 在省招就中 未落户, D 单 心 属于待落 选 到江苏省高 自己保管 ABC 多 校招生就业 选 《高校毕业 《高校毕 单 D 生创业证》 业生自主 选 工商行政管 财政部门 A 单 理部门 选 自主创业税 个人所得 单 C 收政策 税优惠政 选 自主创业 单 报到证 B 证 选 A 判 断 快递公司 本人自带 A 单 选 A 判 断 无档案管理 档案允许 单 D 权限的企事 个人保存 选 A 判 断 劳动者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 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迁到: 原高校 毕业后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里,以下哪些手续不能办理? 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不能办理《就业报到证》。 毕业离校超过两年,《就业报到证》遗失的,不能补办,只能办理《报到证证明 书》。 毕业离校后申请了户口档案托管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托管期限 为: 毕业离校时领取了派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简称省招就中心)的 《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但并没有去省招就中心报到。请问该同学的 毕业离校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以选择的去向是:
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三者之间的区别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三者之间的区别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三者之间的区别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近期发现很多应聘毕业生在应聘时,对于公司实习、试用等概念不是很清楚,常常发生混淆,这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作一个解释。
一、什么是试用期?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约定试用期?根据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可以约定。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由此可见,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是否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决定。
但只要约定了试用期,最长期限就不能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二、什么是实习期?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
只涉及在校学生。
所以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
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而见习期是针对大学毕业生的,是为了确定毕业生岗位、评定职务而设的,见习期内可以有试用期。
二、什么是见习制度?见习制度是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分配派遣到用人单位的一种实习、考核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
国家教育部、计委、人事局于1981年10月4日联合颁发《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第25条规定:“毕业生到达工作岗位后,实行一年见习的制度。
见习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
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延长见习期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
人事部1991年2月4日发布的《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第8条规定:“见习期未满的”一般不得调动。
从这些规定可知,见习期为1年;见习过程实际是实习锻炼的过程;期间实行见习工资、不得调动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以至低定工资一级。
大学关于新录用教职工试用期管理规定
大学关于新录用教职工试用期管理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一)学校新录用或新引进的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新进人员)适用本规定。
(二)本规定涉及到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与等级的界定,按照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岗位聘用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试用期管理(一)试用期期限与要求1.新进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
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即新毕业参加工作),试用期可延长至12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合同期限内。
2.新进人员在试用期要尽快适应岗位、尽快熟悉业务、努力提高实际工作能力,要从师德表现、工作态度、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履职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不断提高自己,要主动接受指导培养和试用期考核。
(二)试用期培养1.用人部门要按照岗位要求明确新进人员的工作职责,要安排专人进行指导,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培养锻炼,使其尽快胜任岗位工作。
2.各院(部)要对新进青年教师实行助教制度。
新进青年教师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安排独立授课任务,在老教师的指导下专心做好听课、备课、指导答疑、批改作业、试讲等上课前的准备和训练工作,通过考核获得课堂教学主讲教师资格后方能正式授课;考核不合格的,接受指导时间延长至一学年。
院(部)要明确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同时保证新进青年教师的基本收入水平。
(三)试用期考核1.新进人员试用期满,用人部门要组成考核小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写出评价意见和鉴定意见,明确考核结果,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报人事处。
人事处根据平时考核和试用期满考核等情况,报学校研定处理意见,通过用人部门反馈给新进人员并执行处理意见。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工作态度、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履职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现实表现,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毕业生解除劳动合同
毕业生解除劳动合同导语: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日益完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毕业生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毕业生角度出发,探讨如何正确解除劳动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毕业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1.试用期内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毕业生应充分了解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工作内容、岗位要求等,以确保自己是否适应这份工作。
若发现不适应或者有更好的发展机会,毕业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正式劳动合同的解除在正式劳动合同期间,毕业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毕业生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毕业生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毕业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合法合规毕业生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要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在正式劳动合同期间,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保存证据毕业生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证明、加班记录等。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些证据将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协商解除毕业生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试用期员工工资计算及管理办法
【快乐晋级(2012)002号】试用期员工工资计算及管理办法一、上班时间按照我校作息时间上班,如遇法定假日调班,亦为对应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通常为:周二、周三、周五上午9点至12点(在3小时上班时间之内,校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周一至周五下午2点至8点;周六、周日至少上班一天(按规定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上班)。
上班时间,由学校(或校区)和员工提前约定,作为考勤的标准。
二、上班职责值班接待、招生咨询、晚托辅导、备课授课、卫生执勤等。
三、薪酬待遇1、在校临毕业学生未毕业期间,我公司提供实习员工岗位;工作内容:参与,学习我公司所有工作流程(包含晚托辅导,日常招生,电话销售,前台接待,培训课程授课)。
具体以员工实际能力及适应程度安排。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2:00—20:00(必选项)+周末授课时间(备选项,依据授课能力而定能力)工作报酬:计时与计件相结合:A周一至周五每半天25元。
能独立进行晚托辅导的按每生3元累加,如果以老带新,则计时不计件。
B周末半天20元,上课每次10元(实习期原则上只排人数较少锻炼性课程)。
周末上班时间为:上午7:50—12:30,;下午1:30—6:20。
跨校区带课,每次享受4元交通补贴。
C周一至周五上午原则上安排一个上午培训,享受交通补贴10元。
D、在校晚托做饭20元/次。
E、周末校区值班,每半天享受5天津贴F、参与学校教材编辑等任务另行计计酬。
G、周一至周五,学校提供工作餐。
招生任务:实习期间第一个月不硬性规定任务,有招生业绩的按正式员工标准一半提成。
第二个月开始任务为正式员工一半,完成不足30%扣款200元,不足50%扣款100元,超过60%按5%-8%提成奖励。
迟到请假:扣款同正式员工。
关于转正:在校大学生在试用期间,至大学毕业以前为实习身份。
三个月试用期满,可以按正式员工标准计算工资,但每月实际发放额不得超过1700元,试用期满后累计超出部分,待办理离校手续并与我校签订正式用工合同之后,分三个月补齐。
实习生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中心编制 (1) (2) (3) (3) (3)为满足部门用工需求,规范实习生用工流程,预防用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产业板块。
本管理办法所称实习生是指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接受教育还未毕业的学生。
实习有以下形式:(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专)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提前到公司实习,并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形式;(二)职业学校(中专)的在校学生在一线操作岗顶岗实习的形式;(三)为满足公司业务需要而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其他形式。
(一)人力资源部门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2.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3.配合实习部门对实习生的督导、考核工作。
(二)用人部门1.负责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和考勤;2.负责对实习生进行业务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培训;3.负责根据公司制度安排实习导师;4.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实习情况。
用人部门提报实习生需求并按制度进行报批,人力资源部门确认需求后启动招聘,需求提报模板参考《实习生招聘需求提报表》。
各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实习生需求的提报审批流程。
实习生实行统招统分原则,即统一由人力资源招聘岗人员和用人部门面试官进行面试,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部门实际需求进行统一分配。
实习生需年满16周岁。
实习生办理实习手续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合格的体检报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指定银行卡及复印件。
实习生需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附件2。
实习期间,公司向学生支付的实习报酬不得低于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公司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实习生不享受节假日实物福利和货币补贴。
实习生需参照公司考勤制度进行考勤,严格按照出勤情况计发实习报酬。
实习生因工作原因法定节假日出勤的按300%支付实习报酬。
实习生不享受年休假、丧假、全薪病假等带薪假日。
实习生档案应单独分类归档保管。
实习生在人事花名册中的“人员类型”需维护成“实习生”,其他数据维护参照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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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看:试用期满后劳动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试用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就进入了一个趋于稳定的状态。用人单位不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上也无法像在试用期时那么简洁。但是,作为劳动者而言,应注意离职后的工作交接问题。尤其对于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而言,应注意自身人格的培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以及处事作风。
该时间管理方法常常被以如下图式表示:
1、对重要和紧急的事情当然是立即就做
2、而对不重要不紧急的事情不做
3、平时多做重要但不紧急的事情,(因为这是第二象限,常常被称为第二象限工作法)
4、对紧急但不重要的事情选择做。
(三)、有效的时间管理
■引申话题
试用期前要“五看”
虽然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签订中的极小部分,但往往是初入职场的毕业生轻视的环节,毕业生以及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做到对试用期间的相关细节部分进行充分关注,以免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
■一看:不能约定试用期的几种情形
2010年9月2日,公司出具《辞退员工通知书》,称汪某“由于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同时部门内及项目组对其的整体反映均较差,团队合作精神缺乏,因此公司认为汪某不符合录用条件,决定即日解除劳动关系”。汪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合同,自己在公司已经工作了4个多月,已经过了试用期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劳动报酬。
■三看: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看: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要件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除了要满足相应的实质要件之外,还需对应满足相应的程序要件。试用期解除程序较一般劳动关系解除而言相对便捷。主要体现于较一般劳动关系解除的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程序要件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通知形式无明确要求。
徐梦云表示,劳动关系的解除形式即为用人单位单方辞退劳动者,而辞退的理由即为“汪某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同时部门内及项目组对其的整体反映均较差,团队合作精神缺乏,因此公司认为汪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虽然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确实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法定条件之一,但要利用此项事由解除劳动关系的核心在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认定。所谓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确定所要聘用的劳动者的最终条件,一旦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即成为试用期内进行考核的依据。
担任主管的责任之一就是集合多人的努力,共同完成一份工作。换句话说,主管的工作有很大的一部份需要与别人互动,外界的干扰是主管工作的一部份。你可以排定某些时段做为你的工作空挡,当有人临时找你需要讨论事情时,告诉他,你这会儿忙着呢,不急的话儿,在你的空挡时间再来详谈。
时间管理发展得很快,第一代是建立备忘录;第二代就需要事先的计划和准备;第三代会根据你对任务的理解排列优先顺序。到了第四代,就是分工合作的授权管理。
实践中,录用条件常常会与招聘条件混问一谈,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招聘条件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选择劳动者基本的资格要求,是针对不特定的应聘人员设定的,仅能作为招聘期间考察和筛选应聘者的依据,因此两者不能混同。因此,建议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录用条件,以避免日后可能会引起的争议。
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需层层举证
周围众多干扰因素,是时间流逝的致命杀手,嘈杂声、杂志、零食、报纸、美容品、温度、安全感、方向感、氛围、性欲、压力、烟瘾、联想、健康状况,都是诸多的影响因素。
[编辑]时间管理方法
(一)、计划管理
关于计划,有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季度计划、年度计划。时间管理的重点是待办单、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
■最终判决
恢复劳动关系得到支持
由于信息公司无法提出充分有效的证据用以证明汪某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因此,汪某恢复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劳动关系恢复期间的工资的仲裁请求最终获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二看:试用期期限的法定标准
出于对劳动关系稳定性的保护,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我国法律对试用期的签订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具体为: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此外,该法还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时间管理之重要事情
如何体利益的事情为重要的事情;
2、上级关注的事情为重要的事情;
3、会影响绩效考核的事情为重要的事情。
4、对组织和个人而言价值重大的事情为重要事情。(重大包括金额和性质两方面。)
试用期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对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正基于劳动合同的长期性考虑,法律明确规定三种情况下不可约定试用期,这三种情况分别是: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合同履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此外,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6 几款在线的时间管理工具
7 参考文献
什么是时间管理
时间管理是有效地运用时间,降低变动性。
时间管理的目的:决定该做些什么;决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
时间管理最重要的功能:是透过事先的规划,做为一种提醒与指引。
一、无法管理外在的要求?应接不暇
主管最大的困扰就是,太多来自外界的干扰,随时得放下手边的工作去做别的事情。
因此,公司在《辞退员工通知书》以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为由推定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于法无据。徐梦云表示,毕业生刚踏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角色转化需要较长的适应期。公司应从爱护和关心青年人才成长的角度出发,单位应在工作上对其多加关心和指导,帮助其及早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渡过角色转换期。而非简单得对其作出“部门内及项目组对其的整体反映均较差,团队合作精神缺乏”的评价,将使正处于角色转换中的毕业生无所适从。
二、做事没有方法?阅历
我们常运用自己所熟悉或直觉想到的方法做事,但事实上,这并不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完成一件事情,可以有许多方法,关键在于你能否找出最快速的方法。不要毫不考虑的就直接做了,先花几分钟的时间衡量一下,有什么方法可以更有效率的完成事情?
三、周围干扰因素?自控
目前,很多2011年大学毕业生都已经找到了心仪的工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上就拥有这份工作,作为企业通常会对毕业生有1-3个月的试用期,双方在此期间仍是一个双向选择的阶段。那么,在试用期内大学毕业生要注意哪些问题?如果在试用期被辞退该怎么办?据此,笔者采访了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梦云。
只有当汪某正式从学校毕业,取得毕业证书,方能属于适格劳动者,与信息公司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方属劳动关系,试用期作为劳动关系履行的一部分,只存在于劳动关系中。因此,汪某的实际提供劳动的时间虽然已长于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试用期,但其试用期只能从其毕业后方可开始计算。
录用条件≠招聘条件
时间管理(Time Management)
目录
1 什么是时间管理
2 时间管理方法
3 最新的时间管理概念--GTD
4 时间管理的十一条金律[1]
5 时间管理案例分析
5.1 案例一:浅谈高校管理者的时间管理[2]
5.2 案例二:时间管理的小故事[3]
5.3 案例三:时间管理——华为成功之宝[4]
除此之外,本案信息公司所提出的汪某“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为其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且并未明确提及何为“录用条件”。“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虽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之一,但利用“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者的前提还需经过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等层层举证,并履行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代通金的义务。
每年年末作出下一年度工作规划; 每季季末作出下季末工作规划;每月月末作出下月工作计划;每周周末作出下周工作计划
(二)、时间“四象限”法
著名管理学家科维提出了一个时间管理的理论,把工作按照重要和紧急两个不同的程度进行了划分,基本上可以分为四个“象限”:既紧急又重要(如人事危机、客户投诉、即将到期的任务、财务危机等)、重要但不紧急(如建立人际关系、新的机会、人员培训、制订防范措施等)、紧急但不重要(如电话铃声、不速之客、行政检查、主管部门会议等)、既不紧急也不重要(如客套的闲谈、无聊的信件、个人的爱好等)。时间管理理论的一个重要观念是应有重点地把主要的精力和时间集中地放在处理那些重要但不紧急的工作上,这样可以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在人们的日常工作中,很多时候往往有机会去很好地计划和完成一件事。但常常却又没有及时地去做,随着时间的推移,造成工作质量的下降。因此,应把主要的精力有重点地放在重要但不紧急这个“象限”的事务上是必要的。要把精力主要放在重要但不紧急的事务处理上,需要很好地安排时间。一个好的方法是建立预约。建立了预约,自己的时间才不会被别人所占据,从而有效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