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机农业基地(农庄)建设实施20200326
省级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省级示范基地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我省地处长江中下游,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
为了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我省决定建设省级示范基地,以示范引领推动全省农业生产方式、农业科技水平、农业管理模式的转变和提升。
二、建设目标。
1. 建设一批现代化、标准化、示范化的农业生产基地,推广高效、节约、环保的农业生产技术和模式;2. 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3. 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产业集约化、集约化、集约化发展水平;4. 推广现代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三、建设内容。
1. 建设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等,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2.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质量;3. 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农产品加工、流通、营销一体化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4. 建设农业生态示范区,推广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绿色农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安全。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省级示范基地建设规划,明确各示范基地的定位、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时间表;2. 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各类资金支持,支持示范基地建设和运营;3.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省级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协调和指导;4. 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引导和带动全省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提升。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政策支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示范基地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2. 加强技术支持,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3.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省级示范基地建设和运营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示范基地建设取得实效。
六、总结展望。
省级示范基地建设是我省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实施强龙兴农示范工程的意见》(浙农计发[2007]22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决定对2005-2006年实施的29个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开展考核评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对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组织做好本县(市、区)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装订成册后,务必于12月5日前报厅产业信息处。
二、省厅将于12月10日起对自评基本分达85分及以上或总分95分及以上的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进行复评。
对省级考核评价达到标准的,将授予“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称号;对未能达到标准的,所在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向省厅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联系人:袁益钧;联系电话:*************。
附件:1.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2.自评报告的相关附件目录3.2007年度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名单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1: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单位名称(盖章)自评得分:项目指标及赋分序数标准满分自评分得分备注一、园区规划(15分)1选址合理。
园区交通方便,土地平整,连片集中无纠纷。
选址科学,生态环境好。
32总体规划。
有总体规划,功能定位准确,区块布局科学,投资估算合理,资金筹措方式可行。
省级生态农场建设方案范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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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一、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现代农业
示范基地的建设成为了当下的一项重要工作。
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不
仅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广科学技术,还能够开展培训教育、
旅游观光、农产品展销等多项活动,促进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
本
文就此提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总体实施方案。
二、建设目标
1、提高生产效率:引进现代科学技术,打造标准化、信息化的
农业生产流程,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2、推广科学技术:推广节水、生态、无土栽培等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益。
3、开展培训教育:开展农业技术、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提高农民知识水平和技能。
4、旅游观光: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旅游景点,推进农业旅
游经济发展。
5、农产品展销:促进当地农产品的推广和销售。
三、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排水系统、供电、通信和安防系
统等基础设施建设。
有机农业建设实施方案
有机农业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有机农业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有机农业是一种以生态平衡为基础,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和化肥,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农产品品质为目的的农业生产方式。
为了推动有机农业的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与原则。
1. 目标,推动有机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品质,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
2. 原则,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生态优先、市场导向。
三、实施方案。
1. 政策支持。
加大对有机农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政策等,鼓励农民转向有机农业生产。
2. 技术培训。
加强对农民的有机农业技术培训,提供种植、养殖、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的有机农业生产水平。
3. 品牌建设。
推动有机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加强对有机农产品的宣传推广,提高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4. 市场开拓。
开拓有机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拓宽有机农产品的市场份额,促进有机农产品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
5. 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对有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禁止使用化学农药和化肥,保护土壤、水源、空气等自然资源。
6. 资金支持。
加大对有机农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有机农业产业,推动有机农业的发展。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认证体系,加强对有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保障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加强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有机农业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对有机农业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3. 加强合作,加强有机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产业联动效应,推动有机农业的全产业链发展。
五、预期效果。
1. 农产品品质提高,有机农业生产方式能够减少化学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口感。
2. 生态环境改善,有机农业能够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平衡,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3. 农民收入增加,有机农产品的市场需求逐渐增加,农民转向有机农业生产能够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一、前言农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发挥着极为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作用。
为了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发展战略。
本文将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展开详细的论述,旨在为农业发展提供有益参考和建议。
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意义1.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业增产、提质、增效。
2.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3.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国内的农业科技水平,保证国内食品安全,提高国际竞争力。
4.打造农业文化,以农业文化为纽带,促进农民身份认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技术要求1.选择适宜的土地资源,确保农业生产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2.优选适宜的农作物品种,确保农作物产量和质量。
3.采用现代化的农业技术手段,如精准化灌溉和施肥、节水和节能技术等。
4.用现代化的设备和管理手段,自动化程度高,能够使农业生产提高效率,减少人力投入。
5.借助互联网技术,建立现代化的信息系统,掌握农作物生长情况、科技推广等信息。
四、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1.选择适宜的基地:确定农业示范基地的位置非常重要,要选择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气候适宜的地区。
2.优选农作物品种:推广一些具有优良品质和强适应性的农作物品种,如水稻、小麦、玉米、豆类等。
3.采用现代化技术:如高科技温室和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设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4.引进现代化设备:尝试引进先进的农机具设备、测量仪器、监测系统等,减少人工劳动力。
5.建立信息系统:借助互联网技术,建立现代化信息系统,入库信息,维护信息,帮助管理。
6.结合媒体宣传:利用广告、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提高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挑战1.缺乏财力和技术支持,使得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难度加大。
2.基础设施投资不足,使得基地的运作和设备使用受到限制。
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11.20•【文号】农建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1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现下达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任务(见附件1)。
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加快推动农田建设项目落实,优化建设布局,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建设投入,确保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进一步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二、及时分解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建设区域,突出建设重点,及时分解下达任务,统筹推进农田建设工作。
(一)优化建设布局。
要根据水土资源条件、粮食生产潜力、农田建设基础等情况,明确建设重点区域,优先在“两区”和产粮大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支持脱贫攻坚。
要落实好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部署,把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与产业脱贫统筹推进,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三)加快分解任务。
要加快将建设任务分解下达至县级,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任务分解情况报送农业农村部备案(备案格式参见附件2)。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农计发[2010]39号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农计发[2010]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委、局、办),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建议》关于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精神,切实发挥示范区在引领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方向,确保现代农业示范区健康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是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抓手,必须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一)坚持以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为根本任务,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现代农业示范区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先行区,要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总体要求,坚持规模范围合理、主导产业清晰、先进性突出、整乡整县推进的原则,突出主导产业、主要产品和主推技术,因地制宜改善生产条件,提升科技水平,强化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努力建成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和样板。
(二)坚持以发展大宗农产品生产为主导产业,不断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
现代农业示范区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构建国家粮食安全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突出粮棉油糖、畜禽、水产、蔬菜等大宗农产品生产,为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产业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要依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立足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进一步提高主导产业集中度和重点产品知名度,加快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科学合理的生产力布局。
2024年有机农业基地建造方案
2024年有机农业基地建造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人民对食品安全和健康生活的重视,有机农业逐渐成为一种受欢迎的农业模式。
有机农业通过不使用化学农药和化肥,保护土壤生态环境,生产出更为健康和环保的农产品。
为了满足人民对有机农产品的需求,我们决定在2024年建造一座现代化的有机农业基地。
二、项目目标1. 建立一座具有先进设备和技术的有机农业基地,实现农业现代化。
2. 生产有机农产品,满足消费者对安全和健康食品的需求。
3. 保护土壤和水源,提高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性。
4.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三、项目规划1. 建设地点选择一处土地资源丰富、气候适宜、交通便利的地方,便于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 建设内容(1)建立现代化的温室大棚使用先进的温室技术,建造大规模的温室大棚,以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
温室大棚应具备保温、通风、灌溉和遮阳等功能,以适应不同作物的生长需求。
(2)引入智能化设备和技术使用智能化设备和技术,如自动喷灌系统、自动除草机器人和智能气候控制系统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少人力劳动成本。
(3)采用有机肥料和无农药种子不使用化学农药和化肥,采用有机肥料和无农药种子,以确保农产品的健康和环保。
(4)建设设施齐全的实验室和监测中心建设配备先进设备和技术的实验室和监测中心,定期监测土壤质量、水质、空气质量等,确保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5)培训农民和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农民的有机农业生产技能和管理能力,确保有机农业基地的顺利运营。
(6)建立销售渠道建立与超市、餐饮等销售渠道的合作,将有机农产品直接供应给消费者,确保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销售收入。
四、项目实施1. 土地准备选择适宜的土地,并进行规划和改造,确保土地能够满足有机农业的生产需要。
2. 建设设施按照规划,建设温室大棚、实验室、监测中心等设施,并引入智能化设备和技术。
3. 种植作物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资源,选择适宜的有机农产品进行种植。
4. 生产管理对种植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包括温湿度控制、灌溉和肥料管理等。
农业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农业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农业示范建设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通过科学规划、精细管理和全面推广,打造一批符合当地特色、高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示范基地,以此带动农业生产方式和效益的全面提升。
为了实现农业示范建设的目标,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确定示范基地。
首先,需要通过对当地的土地资源、气候条件、农作物种植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选择适合发展的示范基地。
在确定示范基地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种植习惯和市场需求,确保示范基地的发展方向符合实际情况。
二、科学规划。
在确定示范基地后,需要进行科学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农作物种植布局规划、农业设施建设规划等。
规划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产品品质,确保示范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三、精细管理。
示范基地的精细管理是农业示范建设的关键环节。
在种植、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方面,要采用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确保农作物的生长健康、产量稳定。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四、全面推广。
农业示范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全面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管理经验。
因此,我们要通过各种途径,包括农业科技示范站、农民培训班、农业科普宣传等,将示范基地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向更广泛的农民群体推广,带动整个农业生产的提升。
五、监测评估。
在农业示范建设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监测评估体系,对示范基地的农业生产效益、资源利用情况、环境影响等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通过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农业示范建设的实施效果。
六、政策支持。
为了保障农业示范建设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等方面,为示范基地和参与农民提供政策支持。
七、宣传推广。
在农业示范建设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向社会各界宣传农业示范建设的意义、成果和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农业示范建设的顺利实施。
总之,农业示范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省级农业园 实施方案
省级农业园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省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我省决定建设省级农业园,制定实施方案,推动农业产业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总体目标。
省级农业园的建设旨在打造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 建设一批现代化、标准化的农业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安全水平;2. 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3. 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提高农产品附加值;4. 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推动农村振兴。
三、重点任务。
1. 建设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
(1)选择适宜的地块,建设标准化的农业生产基地,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智能化施肥等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2)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培育优质、高产、抗逆的新品种,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2. 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
(1)组织农民学习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推广高效、节约、环保的农业生产技术;(2)建立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3)推动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3. 建设现代化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
(1)引导企业投资建设现代化的农产品加工厂和冷链物流设施,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和冷链物流效率;(2)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3)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溯源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4. 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1)发展农村旅游业,提高农民收入;(2)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村生活环境;(3)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农业园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推动省级农业园建设工作;2.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支持省级农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3.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省级农业园建设取得实效。
农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农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乡村休闲度假的需求不断增加。
农庄建设项目作为一种新型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受到了越来越多投资者和政府的关注和支持。
本项目拟在某某地区开展农庄建设,旨在打造一个集农业观光、休闲度假、农产品采摘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庄。
二、项目规划。
1. 地理位置。
本项目选址于某某地区,地处交通便利、风景优美的乡村地区,周边资源丰富,气候宜人,适宜农业发展和休闲度假。
2. 建设规模。
农庄总占地面积约XXX亩,其中建筑用地占比约XX%,绿化用地占比约XX%,农业种植用地占比约XX%。
3. 主要功能区划。
(1)农庄主体建筑区,包括接待中心、客房区、餐饮区、娱乐休闲区等。
(2)农业观光区,包括农作物种植区、果园、花海等,可供游客参观采摘。
(3)休闲娱乐区,包括SPA、温泉、游泳池、儿童乐园等。
(4)农产品加工区,包括农产品加工车间、农产品展示销售中心等。
三、项目实施。
1. 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排水系统、供水系统、电力系统等。
(2)建筑物建设,按照规划设计,分期分批进行建设。
(3)绿化景观建设,包括植被覆盖、景观雕塑、水景等。
(4)设备采购,包括餐饮设备、游乐设施、农业生产设备等。
2. 实施步骤。
(1)项目前期准备,包括选址、规划设计、环评审批等。
(2)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
(3)建筑物和设备采购。
(4)绿化景观建设。
(5)农产品种植和加工设施建设。
四、项目运营。
1. 运营模式。
(1)门票收入,对游客收取适当的门票费用。
(2)农产品销售,将农庄生产的农产品进行销售。
(3)餐饮服务,提供农庄特色餐饮服务。
(4)休闲娱乐项目,开展各类休闲娱乐项目,增加收入来源。
2. 营销策略。
(1)线上推广,通过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推广。
(2)线下宣传,通过合作伙伴、旅行社等进行宣传推广。
(3)开展特色活动,举办各类农庄体验活动,吸引游客。
五、项目效益。
开展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开展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已经成为农业发展的关键。
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并实施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对于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确定。
1. 建立完善的基地建设规划,确保基地建设目标明确、任务清晰。
2. 提升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推动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水平。
3. 加强基地建设的管理与服务,提升基地的综合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实施方案。
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责任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基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 制定详细计划。
制定基地建设的详细计划,包括基地选址、建设内容、投资预算、建设周期等,确保基地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3. 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基地建设的资金来源,确保基地建设的顺利进行。
4. 强化科技支撑。
与科研院所、高校等建立合作关系,引入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提升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
5. 加强管理服务。
建立健全的基地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地建设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提升基地建设的综合效益和社会效益。
6. 完善宣传推广。
加强对基地建设的宣传推广工作,提升基地建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农民和农业从业者参与基地建设。
四、保障措施。
1. 建立健全的基地建设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地建设过程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基地建设工作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2. 加强对基地建设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升基地建设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基地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基地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总结。
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按照制定的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计划,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管理服务,完善宣传推广,确保基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农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农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业示范基地作为农业科技推广和示范的重要平台,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制定农业示范基地的实施方案,以提供农业示范基地的管理和运营指导,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基地定位和规划2.1 基地定位农业示范基地作为科技推广和示范的平台,应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的区域作为基地,方便农民和专家的参观和交流。
2.2 基地规划根据基地的功能定位,将基地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包括农业科技展示区、示范种植区、科研实验区和培训交流区等。
每个功能区应有明确的规划和发展目标。
三、基地建设和设施3.1 基地建设根据基地规划,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水利设施、建筑物等。
确保基地内各个功能区之间有良好的联络,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3.2 设施建设在各个功能区内建设相应的设施,如观赏园艺和种植设施、实验室和科研设备、培训和展示设施等。
设施的建设要考虑功能的便利性和实用性。
四、基地管理和运营4.1 基地管理机构设立农业示范基地管理机构,负责对基地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该机构应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等,拥有专业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农业知识。
4.2 基地运营模式根据基地的功能和特点,制定相应的运营模式。
例如,可以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农产品展销、科研合作等活动,通过提供技术咨询和示范,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益。
4.3 基地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示范基地应积极与相关科研机构、学术界和企业开展交流合作。
通过组织学术研讨会、参观考察等活动,促进技术创新和经验分享,提高基地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基地评估和改进5.1 基地评估指标制定基地评估指标,定期对基地的管理和运营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农业产出、科研成果、示范效果等。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5.2 基地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4.27•【文号】农规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4.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公布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20〕10号)要求,经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择优遴选、分管省领导审定、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评审并公示,决定批准北京市平谷区等3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等8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纳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创建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排头兵,是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载体。
各省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完善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跟踪指导,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各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建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重大建设举措,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园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政策协调、资源整合、规划建设、人才引进等工作;探索建立管运分离模式,成立投资开发运营机构,开展产业园市场化运营。
二、明确创建思路重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创建评审意见,抓紧修改完善产业园创建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思路目标、建设重点和保障措施,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2024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如下:
一、明确目标:实现农业园区的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促进农民增收。
二、选址规划:充分考虑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因素,选择具备发展潜力的地区建设农业园区。
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提供便利的生产条件。
四、农业科技支持:引进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品质。
五、农业生产主体培育:支持农业企业家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动现代农业经营模式。
六、市场推广: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七、生态环境保护:严格遵循环保政策,加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
八、社会服务改善:改善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九、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顺利进行。
以上是2024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我们将全力推动这项重要工作,助力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民增收致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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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基地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基地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对农产品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我们决定在某地打造一个现代化的农业基地。
二、项目目标。
1. 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满足市场需求;2. 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3. 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4. 推动农村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产业升级。
三、项目内容。
1. 土地选址,选择土地资源丰富、水源充足、气候适宜的地段,确保农作物种植的基础条件;2. 设施建设,建设现代化的温室大棚、灌溉设施、农业机械化设备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率;3. 种植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气候条件,科学合理地制定种植规划,确保农产品产量和质量;4. 技术支持,引进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生产水平;5. 市场销售,与各大超市、批发市场等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四、项目实施步骤。
1. 确定项目计划和预算,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2. 土地选址和规划,进行土地的清理和准备工作;3. 设施建设,包括温室大棚、灌溉设施等的建设和调试;4. 种植和管理,根据种植规划进行农作物的种植和管理;5. 市场销售,建立销售渠道,确保农产品的销售。
五、项目效益。
1. 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得到提高,满足市场需求;2. 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3. 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4. 推动农村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产业升级。
六、项目风险。
1. 天气因素,自然灾害对农作物的影响;2. 市场因素,市场需求的变化对销售产生影响;3. 技术因素,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不足对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产生影响。
七、项目保障。
1. 建立健全的保障措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2. 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3. 建立健全的管理团队,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八、项目总结。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当地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贡献。
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园)项目整体建设方案
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园)项目整体建设方案一、项目概况二、项目目标1.提高农产品质量:引进现代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提升农产品品质和营养价值,满足市场需求。
2.提高农产品产量:优化土地利用,提高作物种植密度和机械化程度,增加农产品产量。
3.降低生产成本:引进节能环保的农业设施和农机具,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
4.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设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5.完善农业产业链:建立农产品种植、加工、仓储和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
三、项目规划1.地理位置选择:基地选择土地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的地区,便于农产品的输出和市场的覆盖。
2.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现代化农业生产设施,包括大棚、温室、田间管理配套设施、灌溉系统等。
3.农产品种植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资源优势,选择适宜种植的农产品,合理进行布局和轮作。
4.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引进国内外先进农业科技,建立农产品品种改良和技术创新的研发中心。
5.农产品加工和仓储设施建设:根据农产品产量和市场需求,建设适宜的加工和仓储设施,提高产品附加值。
6.销售渠道规划:建立农产品销售网络,与超市、酒店、餐饮等商业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农产品的高效销售。
四、项目实施1.投资筹措: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银行贷款,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现项目资金的筹措。
2.建设标准执行:按照现代化农业园区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3.引进专业人才:组建具备农业和管理专业知识的团队,进行项目的管理和运营。
4.市场推广:通过宣传和推广活动,提升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和合作伙伴。
五、项目效益1.经济效益:农业产业园将带动农业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增加当地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
2.社会效益:提供就业机会,减少农民转移就业的压力,改善农村就业环境和生活条件。
3.农产品质量提升:通过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科技支持,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声誉。
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
附件: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支持建设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精神,促进有机农业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良性循环,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平衡,并经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简称农业部绿办)审核认定的生产单元(指基地生产区域内所涉及的有机生产企业)或者生产单元组合。
第三条 农业部绿办负责全国基地创建的统筹规划、实地考查及最终认定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绿办初审意见的审批工作,各省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绿办)负责辖区内基地创建申请材料的初审、实地核查的组织与实施及基地创建后的日常监督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四条 基地应选择在农业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远离城镇、工厂、交通干线。
基地应相对独立,自然隔离良好或在周边设立保护隔离带。
可能受到污染的基地应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测应由农业部认定的监测机构完成,环境质量应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应成立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的基地创建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基地创建的总体规划、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 应在基地创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基地创建办公室(简称基地办),作为基地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七条 基地单元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基地创建第一责任人,负责基地创建方案的具体落实工作。
第八条 基地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一)基地办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基地创建目标、实施计划及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制定生产区域内的质量管理手册、有机生产操作规程、生产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并将相关技术文件发放至各基地生产单元。
(二)基地办应指定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日常生产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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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黑龙江省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和农庄(场)
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动黑龙江省有机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黑农厅规〔2020〕4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全省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和农庄(场)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有机基地)和农庄(场)是指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按照GB/T19630-2019《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生产,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良性循环,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平衡,并经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审核认定的生产单元(指基地生产区域内所涉及的有机生产企业)或者生产单元组合。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
受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委托负责全省有机基地和农庄(场)建设的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地)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有机基地和农庄(场)的协调指导和初审工作,县(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申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有机基地申报主体为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机农庄(场)申报主体为已获证的有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按照自愿原则择优申报。
第五条有机基地和农庄(场)申报主体为基地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基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申报条件
有机基地和农庄(场)应选择农业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远离工矿企业、交通干线。
基地应相对独立,自然隔离良好或在周边设立保护隔离带,环境质量符合《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相关规定。
(一)有机基地应相对集中,至少有60%的区域获得合法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并具有一定规模。
其中,大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亩,蔬菜、水果种植面积不少于200亩,食用菌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或200万袋,水产养殖面积不少于5万亩,放牧养殖面积不少于5万亩,其它基
地面积不少于5万亩。
基地所在区域三年内必须获得有机认证。
(二)有机农庄(场)基地应相对集中,并获得合法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并具有一定规模。
其中,大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蔬菜、水果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食用菌基地面积不少于100亩或100万袋,水产养殖面积不少于1万亩,放牧养殖面积不少于1万亩,其它基地面积不少于1万亩。
第七条申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二)GB/T19630-2019《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
(三)黑龙江省有机农业示范基地认定评分标准(见附表1);
(四)黑龙江省有机农庄(场)认定评分标准(见附表2);
(五)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申报程序
(一)申请
有机基地申报主体向所在市(地)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黑龙江省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并附报有关资料。
有机农庄(场)申报主体向县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黑龙江省有机农庄(场)创建申请书》并附报有关资料,审核合格后,报市(地)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初审。
(二)初审
市(地)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收到有机基地和农庄(场)书面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初审,并把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省中心。
(三)现场核查
1、省中心依据有机基地和农庄(场)的基本情况、特点,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现场核查组,可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
2、现场核查采取单项评分、综合评估方法,核查组填写《黑龙江省有机农业示范基地考核评估表》,总分100分,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含)以下为不合格。
3、核查工作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
具体程序为:
(1)听取汇报。
汇报以会议形式进行,申报主体负责人汇报基地或农庄(场)创建基本情况、做法与经验、成效与不足、今后发展目标和方向等。
(2)资料审查。
专家组成员对有机基地和农庄(场)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生产记录及建设成果统计资料等进行审查。
(3)现场核查。
随机抽取基地地块,实地考查基地创建有关内容。
(4)现场访谈。
随机访问创建申报单位管理人员、基地单元内部工作人员、生产农户和企业相关人员,了解和核查基地创建及效益情况。
(5)核查组成员充分协商,按要求逐项填写评估表并打分,以会议形式向有机基地和农庄(场)创建申请单位反馈核查情况,指出有机基地和农庄(场)创建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四)专家评审
省中心收到材料后,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有机基地和农庄(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五)颁证
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由省农业农村厅作出批复决定,颁发证书和标牌,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第四章管理体系
第九条有机基地和农庄(场)应建立完善的有机质量管理体系。
(一)申报主体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有机基地和农庄(场)建设目标、实施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制定生产
区域内有机质量管理手册、有机生产操作规程、生产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并将相关技术文件发放至各基地生产单元;
(二)申报主体应安排具有相关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作为生产过程管理责任人进行日常生产管理,指定内部检查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生产过程管理责任人和内部检查员应接受相关知识培训;
(三)申报主体应对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农户进行培训,确保有机农业体系稳定运行;
(四)有机基地和农庄(场)要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填写年度生产计划表,并统一存档。
第十条有机基地和农庄(场)应建立生产资料选用和管理体系。
(一)有机基地和农庄(场)生产资料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有关要求。
基地要推广使用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并推荐使用的有机农业生产资料(包括种子、植保产品、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生长调节剂等)(以下统称有机农业投入品),严禁购入和使用有机农业禁止使用的生产资料。
(二)有机基地和农庄(场)使用的有机农业投入品,应统一购进和供应,并在生产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三)有机基地和农庄(场)应设立专门的有机农业投入品仓库,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第十一条有机基地和农庄(场)应建立可持续生产体系。
科学布局有机农业生产核心区,建立多样化有机农业生产模式,包括有机种植基地、有机畜牧基地、有机水产养殖基地,有机加工业发展基地。
推广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技术,开展有机肥生产及合理利用,推行作物轮作和间套作、“稻鸭”“稻鱼”“鹅玉”等为主要形式的生物物种共生、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等内部资源循环利用的可持续生产模式。
第十二条有机基地和农庄(场)应建立产业化经营体系。
依托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着重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第十三条有机基地和农庄(场)应建立可追溯体系。
(一)在显著位置设立基地标识牌,标注基地名称、批准单位、建设单位及建设时间,绘制基地位置图、基地单元分布图并对基地单元统一编号。
(二)有机基地和农庄(场)指派专人负责收获(包括捕捞、屠宰等)、运输、储藏、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及时做好有机农业生产管理记录,填写记录表,如实记录有机农业日常生产管理活动,尤其是有机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
以上记录实行签名负责制,各种记录应在一个生产季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至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并至少保存5年。
(三)有机基地和农庄(场)生产的产品应单独收获、存放,避免与非有机产品混杂,严禁使用违禁物品防治储藏期病虫害。
(四)有机基地、农庄(场)生产的产品要实现可追溯,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要实行严格的召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有机基地和农庄(场)证书有效期三年,省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合格的,可以继续使用标牌和证书;监督抽查不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撤消标牌和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