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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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救援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5.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1)指挥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

(3)成员:由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指挥部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发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命令。

(4)决定应急救援工作的终止。

3.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1)食品安全部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和鉴定工作。

(2)医疗救治部门:负责伤员的救治工作。

(3)宣传部门:负责事故信息的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4)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保障工作。

五、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1)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数、事故原因、伤亡情况等。

2.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响应:涉及大量人员伤亡或严重后果。

(2)二级响应:涉及较多人员伤亡或较大后果。

(3)三级响应:涉及少量人员伤亡或一般后果。

(4)四级响应:涉及个别人员伤亡或轻微后果。

3. 应急处置(1)现场处置:事发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医疗救治: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调查取证:食品安全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食物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食物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整改措施落实等工作。

(3)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封控、人员疏散、救治伤员等工作。

(4)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和供应工作。

(5)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立即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 启动预案: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各工作组开展工作。

3. 现场处置: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封控、人员疏散、救治伤员等工作,确保事故现场安全。

4.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整改措施落实等工作。

5. 物资保障: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和供应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6. 信息发布: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7. 整改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整改措施后,事发单位应立即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各工作组应配备充足的人员,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2. 资金保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需求,确保应急物资采购、调配和供应。

3.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4. 技术保障:加强应急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预案实施与监督1. 本预案由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7篇)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7篇)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7篇)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精选篇1)一、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一)综合协调组(二)事故调查组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调查、现场处置和原因分析,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

监督、指导事发单位迅速控制事态,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三)现场维稳组职责:负责深入现场,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指挥部,做好患者亲属安抚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

(四)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组职责: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协调媒体采访,跟踪网络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视情况筹办新闻发布会。

(五)专家咨询和应急检测协调组职责:抽调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协调市内检测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开展应急检测,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六)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通信、交通工具、资金、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七)处置督导组职责:负责督导落实各工作组职能职责,对违反处置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或查处。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响应酒博会期间,各区县局和各科室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立即上报市局值班室。

经核实属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区县政府处置,市局进行指导;属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局核实后,报市政府并开展处置。

三、事故处置(一)控制问题食品。

事故调查组对事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

(二)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共5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共5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共5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共5篇)第1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餐厅食品安全事故主要是指前来餐厅就餐过程中发生的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将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况。

1.预案目的能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我餐厅突发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危害,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餐厅在社会的形象。

2.编制原则以人为本。

本着抢险先救人的原则,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高效及时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果断科学排险,消除事故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

3.处置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卫生小组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

餐厅由主要负责人长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及时向单位法人报告情况,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协助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并做好事件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

具体步骤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潜在危险.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善后处理主要任务是做好事故受伤害人员的赔付及家属安抚工作。

5.事故通报与调查报告事故处置过程中,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勘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的有关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

事故处置完毕后,尽快写出事故的调查报告,及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报送相关部门。

土大力常州店年1月第2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瓦房店市东岗辽核希望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秩序。

甘肃食品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甘肃食品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甘肃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的可能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疾病传播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责任明确、反应迅速、处理得当、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四条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协同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事故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防与监测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经营食品。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自查,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

第九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分析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评估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者食品污染事件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一)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二)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和来源;(三)防止食品安全事故扩大或者再次发生;(四)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受到伤害的人员。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5篇)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5篇)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5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5篇)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

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小组成员职责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甘肃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甘肃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甘肃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目录1 总则 3 1.1 编制目的 3 1.2 编制依据3 1.3 事件分级 3 1.4 适用范围 41.5 工作原则 42 组织体系及职责 5 2.1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5 2.2 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6 2.3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专家组及职责 62.4 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职责 63 监测、预警与报告10 3.1 监测10 3.2 预警103.3 报告104 应急响应和终止11 4.1 应急响应114.2 响应的终止125 现场调查处理13 5.1 现场调查处理原则13 5.2 现场调查处理程序13 5.3 现场调查处理有关要求145.4 信息通报176 善后处理17 6.1 应急处理工作评估17 6.2 资料收集整理18 6.3 责任追究186.4 表彰187 保障措施18 7.1 技术保障19 7.2 物资保障19 7.3 经费保障197.4 宣传教育198 附则20甘肃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试行)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规范和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抢救中毒病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3事件分级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中毒人员在100人以内,死亡1-9例。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饮食【发文字号】甘食药监食[2012]395号【发布部门】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2.09.13【实施日期】2012.09.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甘食药监食〔2012〕395号)各市、自治州及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甘肃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已经省局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9月13日甘肃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1.1 制定目的为健全完善甘肃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有效防控事态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 制定依据本预案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1.3 事故分级本预案按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州)行政区域的;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05]61号【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发布日期】2005.05.20【实施日期】2005.05.2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修订)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6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之一,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食品(食物)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第三条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甘肃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甘食药监发[2015]421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12.24
【实施日期】2015.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发〔2015〕421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东风场区工商局:
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加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提升我省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对防范能力,现就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贯彻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是应。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一一、目的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1、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成员: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组长:队员:3、防疫应急小组:组长:杨洪伟副组长:成员:4、后勤保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二一、食品退市制度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3、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秴食品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食物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食物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预防和及时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2.1.1 指挥长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负责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

2.1.2 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

2.1.3 成员由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教育、农业、商务、市场监管、宣传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卫生部门,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2.2.1 主任由卫生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2.2 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2.3 成员由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教育、农业、商务、市场监管、宣传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2.3 应急专家组由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农业、商务、市场监管、宣传等部门专家组成,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2.4 应急处置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规模,成立若干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事故的具体处置工作。

2.4.1 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采样、封存、消毒等工作。

2.4.2 调查评估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评估、报告等工作。

2.4.3 医疗救治组负责事故患者的救治、转运等工作。

2.4.4 信息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

2.4.5 维稳组负责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群众安抚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3.1 事故报告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疑似原因等。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

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1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食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新街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下:一、总则(一)目的建立健全我镇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镇政府统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4、依靠科学,处置有力。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果断处置,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管理、加工、包装、流通、储存、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可能对社会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根据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需要和形势需要,设立新街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职能小组。

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救援、排险等应急处置工作。

甘肃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甘肃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甘肃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前言为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甘肃省政府制定了《甘肃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旨在规范和指导甘肃省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预案适用于甘肃省范围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积极组织应对,力求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包括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配套文件三个层面,构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

(一)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了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和处理、提高应对能力的保障机制。

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应对行为,提高危机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二)专项预案专项预案是指针对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按照专门程序制订的预案。

专项预案根据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对预案内容、预案流程、应急措施等作出了专门规定。

(三)配套文件配套文件是指为了配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对具体事项、具体要求进行规定的文件。

配套文件通常是对现有法规政策的具体化、细化和补充,是对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的细化和实施。

三、应急预案内容(一)组织机构和职责1. 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1)组成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指挥,各市(地)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

(2)职责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和指挥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

2. 应急救援组织(1)组成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应急救援组织,包括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援队伍、后勤保障队伍等。

(2)职责应急救援组织负责应急抢险、救援和医疗救护工作,对受害群众进行救助和治疗,维护社会稳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1•【字号】甘政办发[2013]194号•【施行日期】201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9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5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05〕61号)同时废止。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2 组织指挥体系3 监测与报告3.1 监测预警3.2 信息报告3.3 事故评估4 应急响应4.1 响应级别4.2 响应程序4.3 响应措施4.4 响应终止4.5 新闻发布5 应急保障5.1 人员及技术保障5.2 物资与经费保障5.3 社会动员保障5.4 宣教培训5.5 应急演练6 后期处置6.1 恢复秩序6.2 分析报告7 附则7.1 奖惩7.2 预案管理7.3 名词术语7.4 预案解释7.5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降低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甘肃食品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甘肃食品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甘肃食品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甘肃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甘肃省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管理。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定义与分类1. 食品安全事故指因食品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食品标签标识不准确等原因,导致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危害的事件。

2. 食品安全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省食品安全事故的监督管理工作。

2.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事故处理责任。

四、预防与报告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事故处理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评估事故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

六、信息发布与通报1.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及时、准确、透明的原则。

2. 事故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定期向公众通报事故处理进展和结果。

七、事故责任追究1.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八、事故应急演练与培训1.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理培训,增强其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食品安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安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级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医疗机构等,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机制。

2.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应对。

3. 依法依规,科学处置。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 信息公开,透明公开。

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事故分级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多个省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或严重社会影响。

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一个省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严重社会影响。

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一个地市,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一定社会影响。

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一个县(市、区),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轻微社会影响。

五、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2. 启动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 调查处理。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 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5. 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事故受害者权益。

六、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处理。

对事故原因、责任追究等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副组长:组员:二、应急处置程序(一)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联系电话:)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条事故处臵原则(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臵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三)科学评估,依法处臵。

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四)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臵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臵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臵工作。

第五条成立甘肃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食全事故危害,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

一、本方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

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

三、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四、本企业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并立即启动本企业的应急处置方案。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必须及时准确,食品销售者如发现其销售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五、报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病患人数等基本情况(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六、保护现场,保存样品。

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事发现场;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应当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七、负责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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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条事故处臵原则(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臵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三)科学评估,依法处臵。

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四)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臵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臵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臵工作。

第五条成立甘肃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主管副省长任总指挥,省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和省卫生厅厅长任副总指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民委、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粮食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铁路局、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省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臵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臵工作报告;应急处臵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省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省食安委会办公室)。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省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臵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臵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省政府、省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臵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臵。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职责省卫生厅负责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及其相关信息收集、监测和报告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和演练;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众卫生防护工作,进行健康教育。

省教育厅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就餐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等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负责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省监察厅负责对公职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臵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

加强对新闻媒体、网站发布相关信息的管理,及时组织网上舆论的正确引导,避免网上不良信息散布蔓延。

省农牧厅负责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动物疫病、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处理等工作。

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对畜禽屠宰加工环节、酒类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省工商局负责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依法开展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经营行为的调查处理,及时防控流通环节有毒有害食品的流通等工作。

省质监局负责依法开展生产加工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依法开展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生产加工行为的调查处理。

省粮食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重大粮油食品安全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检验和事件原因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的需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工作组设臵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臵需要,省应急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各工作组在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一)事故调查组。

由省卫生厅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省公安厅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

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臵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二)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三)医疗救治组。

由省卫生厅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四)检测评估组。

由省卫生厅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

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维护稳定组。

由省公安厅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六)新闻宣传组。

由省委宣传部牵头,会同省政府新闻办、省卫生厅等部门组织事故处臵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七)专家组。

省应急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臵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臵。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臵相关工作。

第三章应急保障第九条信息保障。

省卫生厅会同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省卫生厅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第十条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第十一条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臵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臵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臵等技术研发和应用,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提供技术保障。

第十二条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各级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处臵、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第十三条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臵,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

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臵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宣教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四章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第十五条省级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依据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第十七条事故报告(一)事故信息来源。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国家或其他省市通报我省信息。

(二)报告主体和时限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

6.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省卫生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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