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HYYL-2017华源牌医用酒精消毒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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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YYL-2017 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华源牌75%医用酒精消毒液

2017-06-01发布 2017-06-01实施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四年到期复审。

本标准由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常利

华源牌75%医用酒精消毒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源牌75%医用酒精消毒液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乙醇等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消毒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5981-1995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0年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3-2010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3杀菌效果

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菌。

3.4毒理指标

无毒,但有刺激性。

3.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 检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感官辨别。

4.2 理化检验:按《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执行。

4.3 微生物指标检测:按《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执行。

4.4 杀菌性能检测:按《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执行。

4.5 安全性能检测:按《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执行。

4.6 净含量检测: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5.2 抽样

随机抽取3个包装样本,每个包装6瓶,总量不少于18瓶,将所取样品表明批号、取样日期、取样者姓名等供检验用。

5.3 出厂检验

5.3.1 检验项目:3.1、3.2、3.6(出口产品按合同执行)。

5.3.2 判定规则:检验中若有3.1、3.2、3.6其中之一项指标不合格,可按本标准规定,在该批产品中二倍量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然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第3章的全部检验项目。一般情况下,二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主要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或配方调整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可对任意项提出和进行型式检验。

6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6.1 标志

产品大小包装上的标志(图案及文字)应端正、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6.2 小包装上应有下列标识:

a)产品名称及商标名称和(或)图案;

b)产品执行标准号、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产品备案凭证号;

c)产品净含量;

d)产品的主要有效成分、功效、使用说明(方法、用量、范围等)及注意

事项;

e)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f)生产者名称、地址;

g)如标识产品条形码应符合我国条形码的有关规定。

6.3 外包装箱上应注明厂名、厂址、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并有“向上”、“易碎物品”、“怕雨”等字样,包装储运图示按GB191规定执行。

7 包装、贮存、运输

7.1 本品包装为塑料瓶,无毒性。包装容器应整齐、清洁、封装严密。

7.2 本品有效期24个月。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保持场地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严防日光直射,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能接触和靠近腐蚀性或易于发霉、发潮的货物,严禁与有毒货物堆放在一起。

Q/HYYL-2017 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华源牌95%医用酒精消毒液

2017-06-01发布 2017-06-01实施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四年到期复审。

本标准由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新泰市华源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常利

华源牌95%医用酒精消毒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源牌95%医用酒精消毒液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乙醇等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消毒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5981-1995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0年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3-2010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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