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内部管理细则 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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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本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本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的组织效能,加强学生会成员间的协作和沟通,保障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是高校学生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学校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相应的职权。

第三条学生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

第四条学生会秉承团结、民主、公正、服务的原则,尊重每一位学生的权益和意愿。

第五条学生会会长是学生会的核心领导,负责对学生会工作的全面管理和领导。

第六条学生会的职能和权责由学生会章程规定,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生会的领导机构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主席团的职责第八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发展战略。

第九条主席团成员应当全面掌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主席团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一条主席团有权发表学生会的立场和意见,并代表学生会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交流与协作。

第十二条主席团对学生会工作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的责任,有权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进行纪律处分。

第三章常务理事会的职责第十三条常务理事会是学生会的日常行政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会务管理,组织学生会会议的召开和记录。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和核算,确保财务的透明和规范。

第十六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人员管理,包括招募、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十七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活动组织和外联工作,提供各类活动的支持和协助。

第四章职能部门的职责第十八条职能部门按照学生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接受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学生会部门内管理制度

学生会部门内管理制度

学生会部门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据全体学生的意愿和利益,加强和改进学生会部门内的管理,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作和服务质量,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的各个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主席团、学术部、宣传部、体育部、外联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

第三条学生会部门内管理应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生会部门内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规范管理行为,促进学生会部门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学生会部门设置和职责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的总体工作计划和发展战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处理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第六条学术部负责组织各类学术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学术竞赛、学术交流等,提升学生学术能力和素质。

第七条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新闻稿件的撰写和编辑、学生会活动的宣传、宣传材料的制作等。

第八条体育部负责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包括体育比赛、运动会、健身活动等,促进学生体育锻炼和健康生活。

第九条外联部负责与校外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包括赞助合作、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等,扩大学生会的外部影响力。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学生会的成员管理和培训,包括成员招募、培训计划、绩效考核等。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责学生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包括经费申请、报销审核、财务报表等。

第三章学生会部门内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的决议应当由主席团全体成员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由主席团主席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学生会各部门应当依据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计划和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第十四条学生会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不得违法乱纪。

第十五条学生会部门内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工作失职的人员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会部门内的纪律管理应当按照《学生会内部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进行,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管理学生会事务,维护学生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是学生会的基本法规,具有普遍适用性,适用于学生会内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学生会是全体会员的自我管理组织,会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学生会的管理原则是民主、公平、公正、透明和效率。

第五条学生会内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理、团结协作、负责任和服务会员。

第六条学生会内部管理涉及的工作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会务活动、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节学生会主席团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领导学生会全体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决策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会议等。

第二节学生会部门第十条学生会部门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单位,各部门应当按照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包括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社团部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本部门的例会和活动,并逐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第三章会务活动第一节学生会会议第十三条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最基本的决策和沟通工具。

第十四条学生会会议的召开应当符合学生会章程和本规定的规定,会议决议应当依法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会会议应当及时发布会议议程和会议纪要,确保会员对学生会工作的了解和参与。

第二节学生会活动第十六条学生会活动是学生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根据会员的需求和兴趣爱好,有针对性地策划和开展各项活动,如主题讲座、志愿者服务、文艺晚会等。

第十八条学生会活动应当注重宣传和合作,积极与校内外组织合作,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一节财务制度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安全、规范和透明。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三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三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的组织与运行,加强学会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学生会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二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学生会办公室、专项委员会和分会等组织机构。

第三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决策。

第四条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学生会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和执行决策。

第五条专项委员会是学生会的分工组织,负责学生会特定工作领域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分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负责学生会在各个院系的代表与服务工作。

第三章会员组成与权益第七条学生会的会员由全体学生会成员组成,学生会成员根据自身履职成绩与贡献程度,分为会长、副会长、部长、副部长和普通成员等不同层级。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享有参与学生会决策、参与学生会活动、参与学生会讨论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保障学生会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决策与实施第十条学生会的决策采取民主集中制,经过集体研究、讨论,通过表决或共识形成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会长是学生会的主要决策者,负责学生会的工作领导与决策。

第十二条学生会的工作计划、项目申报、预算审核等事项需经过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并报学校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学生会的方针政策、活动计划等需经过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按照学生会的决策与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组织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招聘、培训与考核办法,确保学生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和素质。

第十六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专项委员会和分会负责学生会特定工作领域和院系的工作,应按照学生会的要求和指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章纪律与处分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应严守学生会纪律,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学生会的机密和内部事宜。

学生会规章制度细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细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和运作,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激发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由学生全体成员共同组成,依据学校相关法规和制度,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三条学生会是学生的事务代表,代表学生发表意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关心学生切身利益,加强学校学生民主管理。

第四条学生会管理人员必须以全体学生的利益为重,恪尽职守,积极工作,公正执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学生会章程、法规和制度。

第五条学生会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学生会监督,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听取学生会全体成员的集体意见,执行学生会全体成员的合法决议。

第六条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部门,设立办公室维护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学生会的成立和工作应遵循学校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维护学校的声誉,为广大学生服务。

第八条学生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爱校意识,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勤奋好学和创新精神,维护学生会形象。

第九条学生会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学生会章程、法规和纪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学生会和学校的声誉。

第十条学生会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学生会和学校的联系和沟通,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一条学生会管理人员要善于学习,开拓视野,提高综合素质,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基础。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会执行。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学生会组织机构分为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团、具体部门负责人、部员。

第十四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第十五条主席团行使学生会的最高权力,召集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和重要决议,审核学生会各项权力、部门的工作。

第十六条副主席团由几位副主席和几位秘书组成,负责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主席团成员任期为一届,具体部门负责人和部员的任期根据学生会章程规定。

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的职权: 1) 代表学生会全体成员行使学生会最高权力;2) 负责召集学生会各项会议,主持会议;3) 负责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和重要决议;4) 负责审核学生会各项权力、部门的工作;5) 负责签署学生会的文件、奖励证书。

学生会制度管理制度细则

学生会制度管理制度细则

学生会制度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制度管理制度的目的学生会制度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运行,保障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学生自治和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

第二条学生会的任务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学生群体的利益,组织并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加强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学生会的组织形式学生会设置主席团和部门,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等组成,各部门由相关的副职、部长和干事组成,每个部门负责一项具体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学生会的运行机制第四条学生会的选举与职责1.学生会主席及其副职由学生全体投票产生,任期一年;2.各部门的副职、部长和干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并学生全体投票,任期一年;3.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干事要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学生会一系列的活动,维护学生权益,改善学生生活。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学期召开一次。

代表大会的职责包括审查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监督学生会的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的部门设置和职责1.学术部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2.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文艺演出、社团活动等,丰富校园文化生活;3.社团管理部门:负责社团的注册、管理和活动指导;4.组织部门:负责学生会内部事务的组织与协调;5.公关部门:负责学生会与其他组织、学院的联络与交流;6.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各类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

第三章学生会的工作流程第七条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1.学生会主席团要根据每学期的学生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2.各部门要根据学生会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部门工作计划,并按时完成。

第八条学生会内外部事务的协调1.学生会要积极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络与合作,争取学校资源的支持;2.学生会要与其他学生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各类活动。

第九条学生会的活动管理1.学生会要认真组织各类学生活动,保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2.学生会要加强对活动进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会,发挥学生会组织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学生会内部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一节学生会组织架构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部门等组成。

其中,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全面统筹、决策和指导学生会各项工作;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团开展各项事务管理工作;部门由各个部门负责人带领,分担学生会具体工作的责任。

第二节学生会成员选举学生会成员的选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每位学生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在任期届满后,可以重新参选。

第三章学生会工作规范第一节学生会会议管理1. 学生会会议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会议主席团应确保会议秩序正常。

2.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学生会会议的内容,包括讨论的议题、提出的建议和决策结果等。

3. 会议期间,成员应保持严肃和尊重,不得进行个人攻击或损害学生会形象的言行。

第二节学生会决策管理1. 学生会的决策应当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达成,并且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2. 学生会决策应坚持公正、客观、权威的原则,不得偏袒个人或部门利益。

3. 决策完成后,学生会应及时将决策结果向全体成员公示,并落实相关措施。

第四章学生会财务管理第一节学生会经费管理1. 学生会财务应设专门的经费账户进行统一管理。

2. 学生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等,必须依法合规使用。

3. 学生会应制定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合理安排经费使用,并报告学生会主席团审核。

第二节学生会财务审计1. 学生会应每学年结束后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学生会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 财务审计结果应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并公示于学生会内部。

第五章学生会工作成果评估第一节工作计划制定1. 学生会每学年开始前,应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时间节点。

2. 工作计划应经过主席团成员商议并公示,以便全体成员了解。

第二节工作成果评估1. 学生会每学期结束时,应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学生会规章管理制度

学生会规章管理制度

学生会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管理,调动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组织,其任务是服务全体学生,维护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良好关系。

第三条学生会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工作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必须经过学生会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关心同学,积极服务,创造亲和力,促进学生会事业发展。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要自觉遵守学生会的纪律、规章制度,维护学生会形象,不得有损学生会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职责与权力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是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并负责计划的执行和评估;组织学生会成员进行工作训练,提高工作能力;处理学生会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问题。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进行批评和纠正。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会议,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负责地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应主动服务同学,协助学生解决问题,传达同学的心声和期望,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纪律与惩戒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要严格遵守学生会的纪律,在公共场合严格要求自己,不得有破坏学校风纪的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要对学生会事务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学生会的机密和内部文件。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惩戒,轻者警告,重者取消其学生会成员资格。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第四章:奖励与表彰第十五条学生会将根据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和表彰,以激励学生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将根据学生会的奖励和表彰情况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如加分、奖学金、证书等。

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

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

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学生会的内部管理,保障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包括学生会主席团、部门部长及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严明纪律、开展工作,确保学生会工作的高效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当与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相适应,学生会应当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学生会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六条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所有,但需要与学校领导协商一致方可实行。

第七条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当注重职责分工、合作协调,切实发挥学生会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文体部长和其他部长。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产生,应当经过学校民主选举产生,享有同等的权利,不得有任何差别。

第十条学生会部门设置应当符合学生会工作的需要,彼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学生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分工应当明确,任职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部门成员不得私自调离岗位,必须经过主席团同意方可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学生会内部的各项活动,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当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楷模作用,做到廉洁自律,不得有违背学校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得在学生会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必须要发挥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学生会工作的高效率和稳定性。

第十七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当积极开展学生会工作,及时回应同学们的诉求,确保学生会工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整理)学生会内部管理条例.

(整理)学生会内部管理条例.

植物保护学院学生会内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成员是学院主要的学生干部,是校,院两级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为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规范学生会成员日常行为,提高学生会整体工作效率,严肃学生会纪律,特制订此学生会内部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中考核对象为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学生会内部处分级别划分为内部警告、公开检讨、批评卡、内部通报(批评卡扣1分/张,内部通报扣3分/次,其余不扣分)。

具体实施将按照以下制度标准执行,根据月末统计结果,累计三次或三次以上内部警告的学生会成员,将进行公开检讨一次。

第四条学生会内部奖励级别划分为内部表扬、表扬卡、通报表扬(表扬卡加1分/张,通报表扬加3分/次,其余不加分)。

具体实施将按照以下制度标准执行,根据月末统计结果,累计三次或三次以上表扬的学生会成员,发表扬卡一张。

第五条主席团成员负责每月记录、汇总、备案考勤情况,并作出具体处罚,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成员进行检讨之后,检讨书交至主席团备档,制度最终考核结果将与“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直接挂钩,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植物保护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第二章例会制度1、学生会主席团定期召开各部部长会议,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反馈意见,协助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并通过会议统一思想,查找、认识、解决问题,交流工作心得,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2、各部部长定期召开各班相应部门委员会议,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了解各班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反馈意见,指导协助各班开展工作。

召开会议各部必须有记录,由各部部长负责,未记录给予部长内部警告一次3、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各部必须在例会上汇报本部近期开展及即将要开展的活动的有关情况。

学生会全体例会,未能出席会议者,需至少提前一个小时向主席团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公开检讨一次,字数2000字左右(下同);迟到或早退的,需说明原因,无故迟到或早退者内部警告一次;连续两次无故迟到或早退者公开检讨一次。

学生会管理制度完整版

学生会管理制度完整版

学生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务实、创新、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由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组织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外联部等部门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指导。

第七条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由全校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九条学生会成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 维护学生会的声誉和利益。

5. 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2. 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在学生会内部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 有权要求学生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十一条学生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部门会议等。

第十二条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主持。

会议内容包括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讨论学生会重大事项等。

第十三条主席团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主持。

会议内容包括讨论学生会日常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第十四条部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各部门部长主持。

会议内容包括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讨论部门内部事务等。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中小学学生会工作管理细则

中小学学生会工作管理细则

中小学学生会工作管理细则学生会是学校校委领导下和德育处直接指导的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得力助手,是学生管理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一、指导思想:1.及时向学校反馈学生意见,提出适合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2.传达学校及学生处指示精神工作任务及要求,并进行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

3.积极主动配合学校组织好各项有益活动。

4.代表全校学生的整体利益,一切为学生服务。

二、组织结构:1.组成:学生会由广播站、卫生部、就寝纪律部、文体部组成。

2.成员:学生会主席1名;各部部长1人;成员若干3.各部人员:主要根据各部工作需要,选拔品学兼优,大胆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同学组成。

三、各部工作规范:(一)共同部分1.学校或各部门组织举行的各类重大集体活动,全体学生会成员及时到场,负责组织会场和巡查各班的组织纪律,表现优秀的班级或个人按各部部规酌情加分,一般常规活动加1-3分班分;对活动不积极参加,甚至违反、扰乱秩序者按各部部规进行扣分。

2.各部门所对应的班委会干部及部内成员,对工作认真负责,期末可加个人分2~5分或根据表现情况分批次加分(个人所加的个人分总分不超过20分);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或不坚持原则者,每次扣班分3分。

其评分结果作为优秀学生干部选拔的标准。

3.各部组织的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班分1分,缺席扣班分3分,积累请假次数三次以上的部内成员期末取消评优资格。

4.每学期末各部评选一次先进工作者,获奖者的班级可奖班分3分,并给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5.各部一月无扣分的班级或被各部门评为优秀集体的班级,每次可加10分。

6.对各部提出合理建议,并被采纳者可酌情加分,以此鼓励。

7.顶撞老师、学校工作人员、学生干部(包括执勤人员)或与同学吵架、无理取闹者可酌情扣分。

8. 各部以学校的作息时间为准,每循环为一个工作周期,在每周一,部长要负责召集本部成员开一次例会,总结上循环工作,并对本循环工作作出计划和要求。

学生会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会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会部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的各部门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体部、生活部等。

第三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长,部长由学生会全体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四条学生会各部门应当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服从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发扬团结互助、创新拼搏的精神。

第六条学生会各部门应当保持与全体会员的联系,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会员的诉求。

第七条学生会各部门应当加强与学校、社会各界的联系,为学生争取合法权益,促进校园稳定和发展。

第八条学生会各部门应当主动接受学生会监督,接受纪律检查和组织评议,确保工作公正透明。

第二章学生会办公室管理规定第九条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各部门的中心,负责协调和组织学生会的全方位工作。

第十条学生会办公室应当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和秩序,保管学生会的文件和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办公室应当做好学生会的会务工作,协助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各项会议和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会办公室应当做好会员服务工作,为会员提供咨询和帮助,及时处理会员的问题和需求。

第十三条学生会办公室应当保护学生会的机密和安全,严禁泄露学生会的内部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学生会办公室应当定期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主席团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学生会办公室应当做好绩效考核,定期评价工作成绩,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第三章组织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学生会组织部是负责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干部培养的部门,负责学生会的选举和换届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会组织部应当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干部资源,选派学生会的骨干干部。

第十八条学生会组织部应当做好学生会的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选拔优秀的学生干部。

第十九条学生会组织部应当对学生会的干部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展现学校学生的风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自治能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选出的代表组成,担负着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各项文体活动、促进学习交流等职责。

第三条学生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校园内,是学生会的办公和活动场所,由学生会主席负责管理,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任最多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学生会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正常秩序,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结构第六条学生会主席负责全面领导学生会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代表学生会出席各种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学生会设主席团、部门、班级三级组织架构。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及各部门主任组成,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部门包括活动部、宣传部、体育部、文化艺术部、学习辅导部、外联部等,每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岗位。

第九条学生会班级代表由各班级推选出,每个班级代表负责联系班级同学,宣传学生会活动,反映同学意见。

第三章学生会工作内容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报告,协调解决问题,确定下一周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如演讲比赛、篮球赛、文艺晚会等,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制作校园广播、海报、宣传单,宣传学校政策和学生会活动,提高学生参与度。

第十三条学生会体育部负责组织体育比赛,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锻炼学生的身体素质。

第十四条学生会文化艺术部负责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书法比赛、美术展览、戏剧表演等,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

第十五条学生会学习辅导部负责组织学习讲座、辅导班等,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解决学习问题。

第十六条学生会外联部负责联系协调学校、社会各方资源,筹集活动经费,拓展学生发展空间。

第四章学生会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学生会主席有权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预算,决定重大事项,对学生会全面负责。

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

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一、学生会例会制度1、学生会部长以上会议每周二中午准时于b312召开,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2、各部门内部例会由部长负责召开,每周一次在固定教室召开;3、各部部长须在部长会议上上向主席团汇报近期工作总结及短期工作计划;4、每周例会会议由主席团监督,不定期进行抽查。

二、档案管理制度1、各部门每完成一次活动后须将活动的有关事项整理成图文并茂的文档一式两份。

一份上交秘书处存档,一份由各部门自行存放,活动总结须保存电子文本;2、各部门须将学期初的工作计划,期末的工作总结上交主席团,并于秘书处存档;3、有关社团的材料上交后由社团部归类,整理好后再上交主席团,并于秘书处存档;4、秘书处负责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工作,每月,每学期上交主席团和辅导员老师。

三、请假制度1、学生会大会如不能按时到场需向主席团请假,部内例会向部长请假,得到准许才可不出席会议;2、办公室值班不能到场的同学要向本部部长请假,并由部长向秘书处说明。

四、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制度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制度。

(一)例会考核1、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两次视作缺席一次;2、请假必须提前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请假。

(二)对于工作态度的考核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政治上积极上进,能起到表率作用;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3、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完成;4、认真对待学习上的问题,严肃考风考纪,成绩争取优异;5、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纪律,保持良好的卫生。

(三)工作计划的考核1、各部部长必须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2、工作计划要体现学生会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活动安排要求具有针对性,又富有成效;(四)工作总结的考核各学期末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是学生会的基本管理文件,所有学生会成员都应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的宗旨是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作,促进学生会成员之间合作与共享,提高学生会的组织效能。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的管理第四条学生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学生会章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履行学生会的职责。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应以集体荣誉为重,遵循学生会的工作纪律,严禁个人行为损害学生会的声誉。

第六条任何学生会成员不得利用学生会的资源谋取私利,不得违反学生会的内部纪律。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服从学生会的领导和安排。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精神,加强与其他学生会成员的沟通与合作。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的管理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基本素质,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作。

第十条学生会干部应严格遵守学生会章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履行学生会干部的职责。

第十一条学生会干部应保持学生会的机密,不得将学生会的内部事务泄露给外界。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应协调与沟通学生会内部的各项工作,促进学生会的协作和共同进步。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定期向学生会全体成员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大家的监督和评议。

第四章学生会的工作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应按照学生会章程的规定进行,保证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分工和责任。

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定期组织工作总结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共同推动学校事务的发展和改进。

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定期向学生会全体成员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第五章学生会的活动管理第十九条学生会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

第二十条学生会应精心策划和组织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与质量。

学生会内部日常管理制度

学生会内部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2. 学生会下设以下部门: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学习部、生活部、社团部、纪检部、权益部、秘书部。

三、学生会成员职责1. 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主持学生会例会,协调各部门工作,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

2.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分管一个或多个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3. 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主持本部门例会,向主席汇报工作。

4. 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分管本部门的一个或多个方面,向部长汇报工作。

5. 学生会成员: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活动。

四、学生会例会制度1. 例会时间:每周一晚18:00-20:00。

2. 例会内容: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讨论学生会重大事项。

3. 例会要求:(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不得无故缺席。

(2)学生会成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3)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4)例会期间,保持会场秩序,不得喧哗、玩手机等。

五、学生会工作制度1. 学生会各部门需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报主席审批后执行。

2. 学生会各部门需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3. 学生会各部门需加强内部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 学生会各部门需定期开展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5. 学生会各部门需关注学生需求,积极为学生服务。

六、学生会考核制度1. 学生会成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2. 平时考核包括:出勤、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3. 年终考核包括:工作业绩、部门贡献、个人表现等方面。

4. 考核结果作为学生会成员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学生会纪律制度1. 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学生会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品行,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规范学生会工作,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学生会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学生会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应以“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宗旨,充分发挥学生会的自身优势,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各部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部员若干人。

第五条学生会设有以下职能部门:1.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文件的起草、分发、存档等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管理学生会财务。

2. 学习部:组织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成绩。

3. 卫生部:负责校园卫生监督和检查,提高同学们的环保意识。

4. 文艺部:组织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5. 体育部:组织体育活动,提高同学们的体质健康。

6. 实践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实践能力。

7. 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外界单位的联系与合作。

8. 纪检部:负责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六条学生会工作计划由学生会主席提出,经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报学生会主席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应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如有分歧,应及时沟通,达成共识。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表现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1. 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广泛好评的。

2. 为学生会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被采纳的。

3. 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1.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

2. 不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损害学生会形象的。

3. 利用学生会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的。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最新)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

(最新)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

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
一、招干制度
1、不得套用裙带关系,私插暗置其关系密切者,所有被招干部,均应经过口才、文笔、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能力的考察。

2、招干面试各主管(部长)在招干期间必须严肃认真、公私分明,人尽其用。

3、各部所招干事尽量避免重复使用,若有冲突,须由各部相互协商解决,工作机构运行中,务必做到短时高效。

二、工作制度
1、学生会成员必须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且品格优良、身体健康。

2、学生会各成员在出入各种场合时,应注意仪表和言行举止,不得做出有损学生会和XX职业技术学院声誉的行为,若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一定处罚。

3、部长以上学生会成员须每月递交一次工作文件,文件中需对其已开展的工作有一定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计划和建议。

4、学生会各成员不得在未经主席团和任课老师的批准下,擅自逃课或进行有违校纪、校规的行为。

5、部长以上学生会成员因一定原由自动辞职者,应向主席团或主管老师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在此之前不得玩忽职守。

6、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做出擅离职守或招入闲杂人等吵闹喧哗等损害学生会形象的事情。

三、工作程序
1.学生会各项活动、工作安排须及时向主席汇报,经批准后方可运作,不得擅自处理学生会事物,不得“先斩后奏”,否则均视为无效,以免损坏学生会整体形象及整体规划。

2.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活动计划、规划、总结等须以书面形式向各分管副主席承交,并由副主席向主席递交。

3.学生会各级机构事宜须向上一级机构请示或商议并给予统筹,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自作主张。

学生会主席团内部管理条例

学生会主席团内部管理条例

主席团工作条例共青团南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二零一一年九月审批意见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年月日年月日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主席团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素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领导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第二章主席团机构建制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由五人组成,分别为:学生会主席……………………………一名团总支学生副书记……………………一名学生会副主席…………………………三名第三章岗位责任第一条主席团职责1、统筹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重大事项做出决议;2、负责学生会的管理工作,熟悉和了解各部的工作情况,协调各部关系,组织协调学生会各部开展工作;3、定期对各部进行工作评估,决定学生会的机构设置,负责人事的安排和调整;4、主席、副主席共同履行以上职能,其中主席对日常工作负责,副主席协助主席分管各部门,抓好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当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

5、加强与其他院系学生会的工作交流与合作。

第二条主席职责1、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与主席团共同商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总结。

2、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3、负责与外系学生会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4、接受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团总支书记汇报工作情况。

5、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常委或全体成员会议。

6、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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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宗旨:服务他人,成就自我
学生会内部管理细则2010年11月
1、凡开会等各种通知由各部长、工作负责人落实,特殊情况下才随机通知。

2、每次开会要佩戴学生会卡、带笔记簿、笔,不准穿拖鞋,时间尽量在晚修第二节,凡学生会大小会议召开前须向团委老师请示,确定时间、地点、人物和内容,有人记录会议内容,签到,会议和工作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预定的地点,集中好等待安排。

3、每次会议和每项工作(特别是较随机性的工作,如布置会场、横额等),必须要严肃,不得打闹,并注意礼貌用语,由纪检部带工作量化本,必须实行事后亲自签名制度,作期末评优依据。

4、主席会每周五开,各部总结会每月尾周五开,时间为12:30或晚上放学。

各部长之间不存在阶级性,各部长汇集该部成员意见及建议(每周部长亲自整理好文字交给主席),如果某干事发现主席、部长、干事存在问题,不方便表达可以以文字形向主席或老师汇报。

5、凡工作或开会有迟到现象由主席亲自过问,有缺席现象,由团委老师过问,迟到两次,警告一次,缺席一次,警告一次,类计被主席警告三次,请自动辞职,迟到或缺席名单在学生会考勤签到部公布。

6、因在课室、宿舍、劳动或某些场合表现欠佳,被有关负责老师投诉,由主席或团委老师当面谈话和做好记录,作评优推优依据,情节严重者请自动辞职。

7、每位干部逢周一必须亲自到团委室签到、留言,和留意小黑板有关本周的工作安排和通知或对上周工作提出建议。

8、逢周一至周五全天穿校服,佩戴校卡,女生扎头发,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扎头发(特殊情况除外)。

9、如发现学校学生或学生会干部有不正当的行为或违纪行为要及时向主席、团委老师或学校各主管领导反映(可以书面反映)。

10、学生会干部作为学校干部,必须从学校大局出发,每时每刻要严格要求自己,从细微处培养礼貌形象意识,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但首先要处理好班内事务,以学习为重,不得涉及吸烟、打架、酒吧、机室等违纪事件,如有违反,作辞退处理。

11、不得涉及早恋,如有发现由主席,团委老师亲自过问,视程度处理。

12、各干部成员要响应学校和团委号召,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培养个人兴趣,展示个人专长,争取优越成绩,凡各种获奖情况,将会在团委室公开,将作评优依据。

13、不得在团委室喧闹,不得从外界带瓶到团委室取水(特殊情况除外)。

14、凭记录情况衡量工作量化,据此评“杰出贡献奖”5名,奖证书。

15、期末由全体成员民主直选“优秀学生会干部”10名,奖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16、学会小结学生会的工作,每周五各部长,主席最好能利用下午3:30后那段时间开一个简短的小结会,小结成绩与不足。

每月全体学生会同学至少集中开一次总结会,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持之以恒,坚持互相交流,及时反映问题,指出不足,及时改正。

17、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只有与人合作,才能弥补自己的不足,将事情做好。

要展示自己的特长、个性,吸收别人的长处,加以创新和改进。

我们的信念:不抛弃!不放弃!
我们的会歌:真心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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