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论述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存与废

合集下载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能会同时存在,这就是所谓的“竞合”。

本文将详细探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概念、适合条件、法律后果以及相关案例。

一、概念解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标准时,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主要特点是基于合同关系,即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且违反了合同约定。

侵权责任是指当一方在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为了损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的主要特点是基于侵权行为,即当事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一方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竞合的适合条件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适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同一行为同时构成违约和侵权:当一方的行为同时违反了合同约定并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时,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就会同时存在。

例如,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建造合同,约定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

然而,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导致甲方遭受了经济损失。

此时,乙方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还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因此乙方将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2. 违约行为导致了侵权损失:当一方的违约行为直接导致了他人的侵权损失时,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也会竞合。

例如,甲方与乙方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供应特定商品。

然而,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商品,导致甲方失去了与第三方签订的销售合同,遭受了经济损失。

此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直接导致了甲方的侵权损失,因此乙方将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三、法律后果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法律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赔偿金额。

普通来说,竞合责任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分离承担: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根据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性质、关联性以及造成的损失程度来判断责任的承担方式。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能会认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应分离承担,即分别判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并分别计算相应的赔偿金额。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在商业合同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两个常见的法律概念。

在实际操作中,这两种责任往往会同时存在,产生竞合关系。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现象。

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1.1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2 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给他人造成伤害,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3 违约责任主要涉及合同关系,侵权责任则主要涉及民事责任。

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原因2.1 合同中的义务与法律规定的义务之间存在差异,导致当事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2.2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可能影响侵权责任的认定,使得当事人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之间产生竞合。

2.3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同时触犯合同法和侵权法,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同时产生。

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解决方法3.1 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确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主次关系,避免责任重复。

3.2 可以通过商议、调解等方式解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达成和解。

3.3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责任限制,以减少竞合风险。

四、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案例分析4.1 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未按约定交货,导致公司损失,公司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4.2 某房产开辟商在施工过程中因疏忽导致邻居房屋受损,邻居要求开辟商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4.3 某餐厅因食物过期导致客人中毒,客人要求餐厅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五、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对法律实践的启示5.1 法律实践中应当充分考虑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关系,避免责任重复或者遗漏。

5.2 法律规范应当更加细化和明确,以便当事人能够清晰了解自己的责任和权利。

5.3 法律制度应当不断完善,以适应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复杂情况,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现象在商业合同中时常浮现,需要当事人和法律实践者充分认识到这一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以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摘要:违约责任与侵权着人之竞合问题,至今尚无定论。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同一当事人之间,行为人的同一违约行为同时符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共同要件,导致两种责任共生的现象。

结合我国立法现状与司法实践,本问就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理论背景、各国及中国关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立法模式、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处置及其完善等几方面做出了理论阐述。

1.问题的提出案例1、1999年3月29日,原告的亲属梁水等4人租乘珠海市柏宁集团客货运输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柏宁分公司)C27158号出租车前往珠海西区小林镇。

行驶途中,该车与一辆施工车发生碰撞,致4名乘客及司机当场死亡。

案发后,施工车司机钟长录被拘留。

经勘察取证,交警大队认定:本次事故,钟长录应负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李德远应负次要责任。

原告以出租车所属的柏宁分公司及其上级单位珠海市交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宁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令:被告作为出租车的车主及经营者应支付原告各种赔偿费593689.4元。

案例2、1999年7月21日晚,高龙使用自家刚买的“天乐”牌电热淋浴器洗澡时,遭电击而死亡。

“天乐”牌电热淋浴器是兴兴电器厂生产的产品。

高龙之母吕秀英说:她是从本厂职工孙兆德开的门市部买的。

1999年7月18日,孙兆德以180元的价格从崔玉会开办的厨具总汇站买进了一台“天乐”热水器,又以210元的价格卖给了吕秀英,并为其安装调试,惨剧就在安装调试完工后高家第一次使用时发生了。

经法医尸检证明,高龙的确系电击致死,市技术监督局也受省技术监督局委派,组成专家组检测了兴兴电器厂生产的这台电热淋浴器,结论为“该台淋浴器不符合兴兴电器厂‘贮水式电热淋浴器使用说明书’第三条‘性能及特点’中第3项规定,截止阀不能自动关闭。

不符合GB4706.12-95中第8条的要求,结构不合理,水电隔离不好。

该台电热淋浴器不合格”。

至此,劣质电热淋浴器致高龙死亡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不同的情况下产生并具有不同的法律效果。

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可能会同时存在,这就是所谓的"竞合"关系。

本文将详细解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含义、适合范围、法律效果以及相关案例分析。

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含义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或者不彻底履行合同义务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当一方在法律上违反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另一方遭受了损失或者伤害时,根据侵权法的规定,侵权方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当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同时违反了合同义务和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时,就会浮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受伤害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追究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或者同时追究两者的责任。

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适合范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适合于合同法和侵权法所管辖的各类民事纠纷中。

在合同关系中,一方未履行或者不彻底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又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就可能浮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

例如,甲方在建造工程合同中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并且还损坏了乙方的财产,这时乙方可以同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效果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伤害方可以选择追究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或者同时追究两者的责任。

具体的法律效果如下:1. 追究违约责任:受伤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追究主要基于合同法的规定,目的是保护合同的有效履行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追究侵权责任:受伤害方可以要求侵权方赔偿损失、承担修复义务或者其他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追究主要基于侵权法的规定,目的是保护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3. 同时追究两者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受伤害方可以同时追究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违约与侵权竞合例子

违约与侵权竞合例子

违约与侵权竞合例子
违约与侵权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但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能会发生竞合关系。

下面是一个例子来说明违约与侵权竞合的情况。

假设有一个公司与一家供应商签订了一个合同,约定供应商每月向该公司提供一定数量的原材料。

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和数量提供原材料,他们将被视为违约,并需要支付违约金。

然而,由于供应商在一个月内未能按时交付原材料,这不仅造成了公司无法按时生产产品,还导致公司遭受了商业损失。

此时,公司可能会认为供应商的违约行为也构成了侵权,并可能要求供应商支付额外的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主张两种权利:违约索赔和侵权索赔。

违约索赔是基于合同条款,公司可以要求供应商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而侵权索赔则是基于侵权行为,公司可以要求供应商支付额外的赔偿,以弥补由于供应商的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商业损失。

在这个例子中,违约和侵权是竞合关系。

公司可以选择追求违约索赔或侵权索赔,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如果公司成功地证明供应商的违约行为同时也构成了侵权,那么公司可能会获得更大的赔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违约和侵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概念,其要件和证明标准也有所不同。

在追求违约索赔或侵权索赔时,公司需要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总体而言,违约与侵权竞合的情况在法律实践中并不罕见。

它提醒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考虑到各种可能的违约和侵权风险,并采取适当的合同条款和预防措施来保护自身权益。

浅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

浅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

浅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摘要: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是两者对立与同一的结果,而各国对责任竞合的处理主要有三种方式,但各有利弊。

在此基础上。

文针对我国现行法的有关规定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和完善。

从民法看,竞合是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权利的产生,并使这些权利产生冲突的现象。

具体到本文所要论述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某一违法行为同时具有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并存的现象。

由于权利和义务是相伴而生的,因而,相对于权利人也就是行为的受害人而言,则产生双重请求权。

其实这只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允许当事人选择请求权以及该如何更有效更公平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一、责任竞合的产生原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两种责任的对立与同一。

责任竞合现象是伴随合同法与侵权法的独立而产生的,它的存在体现了违法行为的复杂性和多重性,又反映了合同法和侵权法相互独立又相互渗透的状况。

作为两种基本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最初是不区分的,违反契约和侵犯他人权利同为不法行为,应受到处罚。

直到盖尤斯在《法学阶梯》中对二者的分离予以确认。

两种责任的同一性主要表现在,侵权责任为违反权利不可侵害义务所生责任,违约责任则是违反合同义务所生责任,两者均为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均以故意或过失为发生责任之要件;违约行为究其本质属侵害债权,与侵权行为无实质差别。

正是由于两种责任的同一性,在现实生活中一种违法行为常具有两种性质,同时符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合同当事人的违约同时侵犯法律规定的强行性义务,如保护、照顾、通知、忠诚等附随义务或其他不作为义务。

而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义务的同时又违反了合同担保义务。

如出售有瑕疵的产品致人伤害。

第二,在某些情况下,侵权行为直接构成违约的原因,即所谓侵权性违约行为。

如保管人以保管合同占有对方财产并非法使用,造成财产毁灭损失。

违约与侵权竞合例子[001]

违约与侵权竞合例子[001]

违约与侵权竞合例子
违约与侵权竞合是指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同时又侵害了另一方的
合法权益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必须同时考虑追究违约责任
和侵权责任,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权益。

以下是一则生动的例子:
小张租住了一套公寓,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为2000元。

但是,由于小张经济状况不佳,他在某一个月的租金未能按
时付清。

而在同一个月,公寓楼的电梯突然坏了,由于维修公司的故
障造成,小张的邻居小胡不慎摔伤。

在这种情况下,小张违反了租赁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是,尽管小张的爱护义务未受到损害,但由于维修公司的故障,小
胡受到了损害,小张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如果小张只追究违约责任,而不考虑侵权责任,他可能会面临房
东的逼迫催债,以及小胡的索赔。

如果小张只考虑侵权责任,而不追
究违约责任,他可能会面临房东对他的逐出租赁房屋的要求。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小张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既要积极履行租赁
合同,也要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他可以和房东商量,暂时不能
付清租金的原因,并策划出付清租金的方案。

同时,他也可以与小胡
达成和解,并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在这个例子中,追究违约与侵权责任是竞合的。

受害方需要同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

这也告诉我们,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应该从多个角度考虑问题,不要仅仅从一个角度出发,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精品推荐责任的责任竞合违约责任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精品推荐责任的责任竞合违约责任
要重一些,也是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以上两种观点虽然都有其合理性的方面,但也有存在某些缺陷的地方。因
此,要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现象进行深入研究,在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
请求权利的前提下,正确地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更好地保护双方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在审判实践中,可以采取下列做法:
成要件,当事人只能从中选择一种责任提出请求。一般来说,当事人选择哪种
责任形式对自己最有利,需要进行比较,下面就两种责任形式的法律特征进行
比较。
1、归责原则与法律依据的不同。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
任原则,对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或公平责任原则,实际
上是采用多重归责原则。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
财产造成损害,应按侵权处理不能按违约处理,因为违约责任不能对受害人所
受到的人身伤亡及精神损害提供补偿。
4、双方当事人没有合同关系,虽然不法行为没有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亡和
精神损害,但由于双方没有合同关系,故不能按违约处理,只能按侵权处理。
总之,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都以赔偿损失为内容,因此受害方不能双重请
按照《民事诉设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是针
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即当事人诉请什么,人民法院就审理什么。受
害人如何选择诉因至关重要,选择不同,会带来截然不同的利益效果。对当事
人来说,当然愿意选择对本人最有利的诉因,同时又符合《民事诉讼法》与
《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对如何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
3、诉讼管辖与当事人的不同。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
履行地法院管辖,因其属于任意法调整范围,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侵权行为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引言概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况。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能会发生竞合关系,即同一行为可能同时构成违约和侵权。

本文将探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况,以及其相关的法律原则和案例。

一、违约责任的竞合情况1.1 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 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包括损害赔偿、违约金和履行义务等。

1.2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种责任形式,适用于合同关系。

- 侵权责任是民事法中的一种责任形式,适用于非合同关系。

1.3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同一行为可能同时构成违约和侵权。

- 当违约行为同时构成侵权时,受损方可以选择追究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或者同时追究两者。

二、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况2.1 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 侵权责任是指当一方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包括损害赔偿、禁止性责任和过错责任等。

2.2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侵权责任适用于非合同关系,主要针对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 违约责任适用于合同关系,主要针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3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同一行为可能同时构成侵权和违约。

- 当侵权行为同时构成违约时,受害方可以选择追究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或者同时追究两者。

三、法律原则与案例分析3.1 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指出,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况下,应选择对受害方损失补偿较高、成本较低的责任形式。

3.2 损害赔偿原则- 损害赔偿原则指出,无论是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受害方都有权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

3.3 典型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况,以及法律如何处理这些情况。

四、解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方法4.1 合同约定- 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以及各自的责任承担方式。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法律领域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指的是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伤害时,同时涉及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概念、适合条件、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案例。

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概念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则是指当一方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当违约行为同时构成侵权行为时,就会浮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

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适合条件1. 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即违约行为直接导致了侵权行为的发生。

2. 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分别属于合同法和侵权法的管辖范围。

3.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不彻底相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的承担方式。

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规定1. 合同法规定了违约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如违约金、伤害赔偿等。

2. 侵权法规定了侵权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如赔偿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等。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一方的违约行为同时构成为了侵权行为时,受伤害方可以选择追究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四、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案例分析1. 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合同,约定供应商按时交付货物。

然而,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完成生产任务,造成为了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选择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2. 某租户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户在租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然而,租户在居住期间擅自拆除了墙体,导致房屋结构发生变化,给房东造成为了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选择追究租户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五、总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一种复杂的法律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确定责任的承担方式。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而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受损方可以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本文将从概念、适用条件、举例和法律规定等方面详细介绍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一、概念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标准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当一方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后果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都是法律对违法行为的一种约束和制裁方式。

二、适用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当一方的违约行为同时构成了侵权行为,受损方可以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具体适用条件如下:1. 违约行为同时具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违约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构成侵权行为的要件,如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

2. 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约行为必须是导致侵权行为的直接原因,即违约行为是侵权行为发生的必要条件。

3. 受损方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请求不冲突:受损方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请求不能相互排斥,即受损方可以在同一诉讼中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三、举例为了更好地理解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以下举例说明:某公司与甲方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在特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商品。

然而,由于某公司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向客户交付商品,从而遭受了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可以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具体来说,甲方可以主张某公司的违约行为构成了侵权行为,即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了甲方的经济损失,因此某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四、法律规定在我国《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中,对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原则和司法实践,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判断是否适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在判决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和责任承担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相应的责任。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一、引言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民事法律领域中常见的两种责任形式。

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侵权责任是指当一方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能同时存在,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关系。

本文将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进行简论,分析其特点、适用条件以及应对措施。

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特点1. 双重责任: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况下,当一方违约时,既要承担违约责任,又要承担侵权责任。

这意味着违约方需要同时承担两种责任形式所衍生的法律后果。

2. 责任重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导致责任的重叠,即同一行为可能同时构成违约和侵权,从而使违约方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3. 各自适用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规定和适用条件。

违约责任主要适用于合同关系,而侵权责任则适用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竞合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相关法律规定。

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的适用条件1. 合同关系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必须基于合同关系的存在。

只有在合同关系中,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才能构成违约责任,同时也可能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从而引发侵权责任。

2. 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同一行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要求同一行为同时构成违约和侵权。

例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付货物,这既构成了违约责任,也构成了侵权责任。

3. 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要求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即违约行为导致了侵权行为的发生,违约方应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四、处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1. 合同解释原则:在处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时,应首先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解释。

合同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对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界定具有重要意义。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在合同关系中,一方当事人既存在违约行为,又存在侵权行为,从而导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受损害方可以选择追究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或者同时追究两者的责任。

一、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对方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主要特点是合同关系的存在,即违约行为是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

在违约责任方面,我们可以以租赁合同为例进行说明。

假设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某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约定乙方按时支付租金。

然而,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收到租金,造成了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可以选择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二、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行为上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的主要特点是基于不法行为产生的,与合同关系无直接关系。

以交通事故为例,假设甲方驾驶车辆时违反交通规则,与乙方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乙方车辆损坏以及乙方身体受伤。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选择追究甲方的侵权责任,要求甲方承担修理费用和医疗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当事人存在同时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时,受损害方可以选择追究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或者选择追究其中一种责任。

继续以上述租赁合同为例,假设在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甲方在乙方租赁的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导致该房屋被查封,无法继续出租。

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存在违约行为(未按时支付租金)和侵权行为(非法活动),乙方可以选择同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损害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追究责任的方式。

如果受损害方选择追究违约责任,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并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在一项合同关系中,当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而导致了伤害时,对方可以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而侵权责任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可能同时存在,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竞合的处理。

一、违约责任的要件和效果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伤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要件包括合同的成立、违约行为、伤害和因果关系。

当违约责任成立时,受伤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

二、侵权责任的要件和效果侵权责任是指当一方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导致对方遭受了伤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的要件包括侵权行为、伤害和因果关系。

当侵权责任成立时,受伤害方可以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可能同时存在。

例如,当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了合同约定,并且导致了对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受伤害方可以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害方可以选择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同时也可以追究侵权方的侵权责任,要求其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四、竞合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在处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关系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单一追偿原则:受伤害方可以选择主张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但不能重复追偿。

2. 优先追偿原则: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存在时,受伤害方可以优先追偿违约责任,然后再追偿侵权责任。

3. 不得重复赔偿原则: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存在时,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损失进行合理计算,避免重复赔偿。

在具体处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方法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一种方法是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分开处理,分别追究违约方和侵权方的责任。

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一、引言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民事法律领域中常见的两种责任形式。

违约责任主要适用于合同关系中当事人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而侵权责任则适用于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能同时存在,这就构成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关系。

本文将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进行分析,并探讨在竞合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原则。

二、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概念及特点1.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对方权益受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特点包括:(1)基于合同关系:违约责任是合同法的一种特殊责任形式,只适用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主体自由: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合同并自愿承担责任的结果。

(3)预见性: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约定,当事人可以预见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

2. 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行为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导致他人受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的特点包括:(1)基于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是基于法律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规制,适用范围更广泛。

(2)客观性:侵权责任是基于行为人的过错或无过错原则来确定责任。

(3)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损害赔偿来恢复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形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能同时存在,构成竞合关系。

例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违反了合同约定,并且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这时就会涉及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竞合情形下,当事人可以面临以下几种责任划分的情况:1.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互不干扰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关联,且可以独立界定责任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以分别适用,互不干扰。

例如,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时支付货款,同时也因未采取合理措施导致货物损坏,乙方可以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标题: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引言概述:在商业活动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形式。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有时会同时存在,导致责任的竞合。

本文将探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及其解决方法。

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1.1 违约责任的主体-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 违约责任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即合同的缔约方。

1.2 侵权责任的主体- 侵权责任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导致损害后果的责任。

- 侵权责任的主体是侵权行为人,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主体。

1.3 区分标准- 区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主要标准是行为的性质。

违约责任是因合同关系而产生的责任,而侵权责任是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责任。

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况2.1 合同中的侵权行为- 当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侵害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就会出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况。

- 例如,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被泄露给第三方,导致第三方权益受损,此时既存在违约责任又存在侵权责任。

2.2 违约行为导致的侵权- 合同当事人在违约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 例如,承包商未按时交付工程造成业主损失,此时既存在违约责任又存在侵权责任。

2.3 合同解除后的侵权行为- 当合同因违约被解除后,一方继续进行侵权行为,就会出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况。

- 例如,解除建筑合同后,承包商继续占用业主土地,构成侵权行为,此时既存在违约责任又存在侵权责任。

三、解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方法3.1 确定责任归属- 针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首先需要确定责任的归属。

- 可以通过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司法解释来确定责任的主体。

3.2 综合考虑损失赔偿- 在确定责任归属后,需要综合考虑损失的具体情况,确定赔偿的方式和金额。

- 可以根据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对损失的影响程度来确定赔偿的比例。

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一、引言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民事法律中常见的两种责任形式。

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能同时存在,即构成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关系。

本文将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概念、特点及其竞合关系进行详细分析。

二、违约责任的概念与特点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特点如下:1. 合同关系:违约责任是在合同关系下产生的,即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2. 违约行为:违约责任是由违约行为引发的,例如未按时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等。

3. 效果:违约责任主要是要求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恢复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三、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点侵权责任是指当一方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特点如下:1. 法律关系:侵权责任是在法律关系下产生的,即违反了法律规定。

2. 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发的,例如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

3. 效果:侵权责任主要是要求侵权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关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关系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当一方既存在违约行为又存在侵权行为时,受害方可以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合关系的特点如下:1. 独立性: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两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其产生的法律依据和要求不同。

2. 可选择性:受害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主张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或同时主张两者。

3. 赔偿限额:根据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赔偿限额可能存在差异。

五、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关系,以下是一个案例分析: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合同,规定供应商应按时交付货物。

然而,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完成生产任务,造成了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简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一、引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是民事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责任制度。

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能会同时存在,这就涉及到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进行简论。

二、理论探讨1.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当一方通过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1)主体不同:违约责任是合同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而侵权责任是在民事关系中的一方侵害了他人权益的责任关系。

(2)构成要件不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合同关系、违约行为和损害后果,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和过错。

3.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形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与侵权行为同时存在;(2)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同时发生,但彼此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3)违约行为导致了侵权行为的发生。

4.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解决原则(1)优先原则: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存在时,应优先适用违约责任原则。

这是因为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合同一旦成立,各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补充原则:当违约责任无法完全弥补损害时,可以适用侵权责任进行补充。

这是因为侵权责任具有更大的赔偿范围和更高的赔偿标准,可以更好地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三、实践分析1. 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与侵权行为同时存在的竞合情形例如,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乙方应按时完成工程,并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乙方的工人因违反安全规定导致意外事故,造成了第三方的人身伤害。

此时,甲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

2. 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同时发生但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竞合情形例如,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乙方应按照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货物。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伤害时,既可以承担违约责任,又可以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害方可以选择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或者同时追究两者的责任。

一、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义务、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

1.履行义务在合同中,各方约定了相互的权利和义务。

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就构成为了违约行为。

在违约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伤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

例如,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乙方在一定时间内交付房屋并支付购房款项。

但是乙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这就构成为了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即交付房屋并支付购房款项。

2.赔偿损失当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受伤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内容包括实际损失和利益损失两部份。

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例如因未按时交付而导致的租金损失、利润损失等。

利益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导致的间接经济损失,例如因未按时交付而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信誉受损等。

在违约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伤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在合同中,各方可以约定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主要作用是约束合同各方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通过要求支付违约金来强迫其履行合同义务。

二、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当一方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伤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赔偿损失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等。

1.赔偿损失侵权责任的核心是赔偿损失。

当一方的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举例论述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存与废高景中央民族大学摘要: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时候,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

我国立法规定受损害人可以选择主张其中一种权利,同时另一种权利也随之消灭。

我认为,当两者发生竞合的时候,出于对受损害人的保护,法律应该有条件的承认受损害人可以主张两种权利,且这个条件应该是以受损害人的利益得到充分补偿为限。

只要受损害人的利益的到充分补偿,那么其可以主张的权利也就得达到了上限。

关键词: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竞合一、案例甲与乙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卖给乙一件价值一万元的电器,交付之后,由于电器本身质量不合格而导致爆炸,致使乙重伤,花去三万元的医疗费,同时乙也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失。

之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责任。

以上案例中,乙遭受的利益损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因甲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造成的损失(姑且称履行利益损失);另一种是因爆炸致使乙重伤和精神受到损害的损失,即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失。

可见在此案例中,履行利益损失是因为甲违反合同约定而造成的损失;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失是因为甲提供的电器爆炸侵害到了乙的人身权利而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损失中,甲需要承担的责任在民法体系中称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同一个行为产生此两种责任,即产生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可见,我国《合同法》对于此种问题的处理为:乙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或者违约之诉,二者择其一。

但是,如果乙只是择一进行诉讼,且只能满足一方面的利益,乙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相反,如果乙既提起侵权之诉,又提起违约之诉,那么乙就产生了双重请求权,这显然是不利于对侵权人甲的保护的。

此时,如何处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存在的问题,就成了我们要解决的问题。

二、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概述民法里面的责任竞合是指民事主体实施某一民事违法行为导致多种民事责任方式的发生,但是受害人仅能实现一项请求权。

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是指一个违约行为,在产生违约责任的同时,又导致侵权责任的发生,学说上将此种现象称之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2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产生竞合的条件有两个3,一方面,双方必须建立了合同关系,没有合同,就不可能产生违约责任,责任竞合就无从谈起。

另一方面,必须有加害行为和损害结果,同时还必须有过错要件,没有这几个要件,不可能构成侵权责任。

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1陈小君:《合同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7月版,第324页。

2朱广新:《合同法总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49页。

3郑云瑞:《合同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版,第226页。

不法行为人实施一定违法行为之后,该行为既符合违约责任的特征,,又符合违约责任的特征,如果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没有任何差异的话,那么依照《合同法》122条规定,受害人从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中选择一种让对方承担,对受害人的利益将不会产生差别,事实上,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存在着重大区别,如果受害人选择不同的请求权,将会对其利益产生不同的影响。

所以讨论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对解决问题十分必要,经过查阅,主要有以下区别4:第一、归责原则不同。

侵权责任主要采取过错责任;违约责任主要采取严格责任。

第二、免责事由不同。

侵权责任中的免责事由都是法定事由;违约责任中的免责事由除了法定事由之外,还可以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事由。

第三、责任形式不同。

侵权责任包括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后者又包括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非财产形式;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包括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因此,若受害人向相对人主张修理、重作、更换或者继续履行,或者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订金责任等,只能适用合同责任。

第四、损害赔偿范围不同。

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的赔偿等,并且违约损害赔偿要受可预见性规则的限制;而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则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诉讼时效不同。

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违约责任则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第六、法院管辖不同。

侵权责任主要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管辖;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四、对责任竞合的解决(一)三种基本理论1、法条竞合说,也称为法规竞合说。

该理论认为,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都是侵害他人权利的不法行为,两者在性质上是相同的。

违约行为是侵权行为的特别形态,它们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因此,当同出竞合时“当事人只有一个请求权,即违约责任请求权,并不发生请求权的竞合问题。

”法条竞合说的优点在于确定法律适用的单一性,避免了双重请求权的存在。

缺陷在于:(1)忽视了二者之间的明显差别。

(2)侵权行为法与合同法是相对独立且地位平等的法律,两者不存在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3)不利于对受害人的保护。

2、请求权竞合说。

它认为,民事责任竞合本质上是诉讼请求权的竞合;一项民事违法行为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形式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时,不同的责任规则体系均对其具有适用力;受害人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则可取得两个以上独立的诉讼请求权,既可以选择行使其中某一请求权,也可以交叉援引法律,还可以自由转让或处分其中某些请求权;但无论在何种条件下,受害人的某一请求权得以实现时,其他的请求权也归于消灭。

3、请求权规范竞合说。

该说认为债务人基于违约或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仅是一个义务,故一个事实同时符合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两个要件时,仅产生一4陈小君:《合同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7月版,第325页。

个请求权。

(二)三种立法模式1、禁止竞合模式。

以法国民法为代表,法国民法认为,只有在没有合同关系存在时才产生侵权责任,在违约场合只能寻求合同补救方法。

2、允许竞合模式。

以德国民法为代表。

在发生责任竞合时,当事人可基于违约责任提起诉讼,也可基于侵权提起诉讼,一个请求权行使后另一个请求权立即归于消灭,不能同时实现两个请求权。

3、有限制的选择诉讼模式。

以英国为代表。

英国法认为,解决责任竞合的制度只是诉讼制度,它主要涉及诉讼形式的选择权,而不涉及实体法上的请求权的竞合问题。

(三)我国法的选择我国法承认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如《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即当事人可以依照自由意志选择请求权行使。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放任当事人而不作任何限制。

对此,我国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编著的《合同法解释与适用》一书列明了一些可认为不成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五种情况:第一、因不法行为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的,当事人人之间虽然存在着合同关系,也应按侵权责任而不能按合同责任处理。

第二、当事人之间事先并不存在着合同关系,虽然不法行为人并未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也不能按违约责任而只能按侵权责任处理。

第三、,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事先通过合同特别约定,双方仅承担合同责任而不承担侵权责任,则原则上应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一方不得行使侵权行为的请求权。

但是如果在合同关系形成以后,一方基于故意和重大过失使另一方遭受人身伤害或死亡,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如果法律特别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应减轻当事人的注意义务和责任时,则应依据法律的规定合理地确定责任。

第五、如合同存在免责条款的,这些免责条款合法有效的,则不能因为当事人免除了违约责任而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五、我国立法的缺陷一方面,我国立法规定受害人选择主张一种权利之后,另一种就归于消灭。

我觉得这种立法模式不利于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之前说过,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存在不同,承担责任的形式和损害赔偿的范围也不同,如果受损害人只能主张一种权利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其受损害的的利益因只能主张一种权利而不能得到完全补偿;另一方面,我国立法选择赋予受损害人可以自由选择对方承担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的权利,那么在选择让对方承担责任的时候,就造成了对方义务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就会造成双方在确定责任时都尽最大可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这样使得双方在责任选择的确定阶段就会产生很大的分歧,显然这会白白的浪费掉许多人力物力。

六、我的观点我认为,既然民法对于损害赔偿的态度是填平即可,那么当面对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存在的问题时,我们也要从充分补偿受损害人利益的方面考虑。

因此,我认为在不违反司法解释规定的不成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五种情况的前提下,法律应明确承认受损害人的两种请求权可以有条件地并存,即受损害人自由选择了一种请求权以后,不论其请求最终是否实现,另一请求权并不因此当然消灭,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通过一种请求权的行使和实现,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可以充分地得到救济和补偿,则另一请求消灭;如果受损害人选择的一种请求权全部得以实现但仍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害后果,应当允许再部分行使另一种请求权,直至其所受损害得到全部补偿为止。

另一方面,出于对造成损害人的保护,法律应该明确规定,受损害人主张权利应以其利益得到完全补偿为限。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回到刚刚开始的例子,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那么乙可以得到的补偿就只有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即电器本身所值的一万元。

在此状态下,乙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作为补充,从而得到三万元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害补偿。

由此,乙的所有损失均得到了补偿,而甲也只是刚刚尽到了充分补偿乙的损失的义务,并没有加重甲的负担。

另外一方面,假设乙向法院提起了侵权之诉,那么乙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精神损害都将得到补偿,此时,乙的所有损失均补偿到位,其可以主张的权利已经达到了上限,出于对甲的利益保护,一切主张权利的行为也应该就此止步。

参考文献陈小君:《合同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7月版。

朱广新:《合同法总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郑云瑞:《合同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