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荣获2017年度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第一名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省级项目技术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省级项目技术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12.07•【文号】•【施行日期】2019.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省级项目技术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省级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依据《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管理办法》(水资源〔2017〕103号)和《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6-2018年)》(水财务〔2016〕168号),为做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实施的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的技术评估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省级项目技术评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19年12月7日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省级项目技术评估工作方案水利部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实施的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以下简称省级项目)开展技术评估,是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省级项目验收和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终验的必要条件。
目前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已基本完成,为做好省级项目技术评估工作,对省级项目建设目标实现、建设任务完成、系统应用以及运行维护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加快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终验进程,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估对象根据水利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6-2018年)》(水财务〔2016〕168号)规定,本次技术评估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实施的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附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根据中发〔2017〕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落实省级人民政府改革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评价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二、评价内容与指标按照《意见》明确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评价内容分为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有关指标的分值和评价标准将根据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工作评价着重对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共设置6项细化评价指标;任务评价围绕改革实施范围及夯实改革基础、水价形成机制和奖补机制等改革重点任务进行评价,共设置14项细化评价指标。
具体评价指标详见附表。
三、评价方法与程序(一)评价方法。
评价工作采取自评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二)评价程序。
评价采取以下步骤:1.各省自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照本办法设置的评价指标,总结评价期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于次年1月15日前将自评结果和评价依据(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以下简称“四部门”)2.初步评议。
四部门结合日常督导检查情况,对自评结果进行初步评议。
3.抽查评价。
四部门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抽查省份,并组成工作组进行实地评价。
4.综合评定。
四部门对初评结果和抽查评价结果进行审议,对照评价指标打分并确定等级。
5.发文公布。
评价结果于次年3月底前由四部门联合发文公布。
(三)评价等次确定。
本评价采用标准分制(标准分=实际得分÷各省最高分×100),满分为100分。
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6.12.15•【字号】川财农〔2016〕227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6〕227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水利局:为加强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及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财政厅、水利厅制定了《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2016年12月15日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水利改革发展,依据《预算法》和《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水利发展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资金。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省级财政资金为实行定向财力管理模式的资金。
水利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
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的水利发展资金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水利发展资金由财政厅会同水利厅负责管理。
财政厅主要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审核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水利厅负责组织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和工作清单建议方案,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2017)
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一条为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有效保护水资源,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下统称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保护和管理要求的水域。
第三条对水功能区实行保护和监督管理,应当根据其功能定位和分级分类要求,统筹水量、水质、水生态,严格管理和控制涉水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第四条国家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和水功能区开发强度限制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对其水量水质产生重大影响的开发行为,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和水生态安全,维护水域功能和生态服务功能。
第五条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功能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流域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并对含有省界断面的水功能区(包括省界缓冲区)以及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水库的水功能区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水功能区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管理权限监督管理。
第六条水功能区的划定应当协调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的关系,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的程序和水功能区划有关标准。
水功能区分为一级区和二级区。
一级水功能区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主要协调地区间用水关系,长远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包括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和开发利用区。
河长制题库完整
1.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容。
A. 河湖管理保护B. 水资源保护C. 水污染防治D. 生态文明建设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
A. 河长B. 区域全部河湖C. 区域主要河湖D. 河长及河长办主任3.()流经各省(区、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A. 大江大河、跨境河流B. 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C. 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D. 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4.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化建设,依法清理()。
A. 建筑B. 排污口C. 建筑和排污口D.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筑和排污口5.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
A. 部际协调B. 部际沟通C. 部际联席会议D. 部际协商6.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A. 制度措施到位B. 制度建设到位C. 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D. 政策措施到位7.各级河长负责对()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A. 相关部门B. 下级河长C. 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D. 分管部门8.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等水源涵养空间。
A. 河湖B. 湿地C. 自然河湖、湿地9.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的重要举措。
A. 治理保护河湖B.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C. 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D.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10.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A. 政府行政领导B. 部门C. 河长D. 党政领导11.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积极落实( )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广安市水务局团委向广安希望小学赠送《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小学读本》
审、 工 程 规划 、 招 标 投标 、 施 工 许 可、 联合 验 收等 9个 阶段 。水 土保
合 水 县 水 土 " W r 持倡议 ,
带 领在 家 的所 有 县委 、 县政 府 班 子 持 方案 是 核 准 备 案 或 者 可 行 性 研 领 导 和 主 战 场 所 在 乡 镇 的党 委 书 究 阶段 的必 备 程序 ; 设 计 文 件 向县 记、 乡镇 长 积极参 与 了此项 活动 。
要求 , 石城 县快 马加 鞭 , 在“ 百 日大 核准 备案 、 方案 审定 、 设计 联 审 、 工 会 战” 开展得如火如荼 的时候 , 县 程规 划 、 招标 投 标 、 施 工许 可 、 联 合 委、 县政府 向全 县 干部 职 工 发 出倡 验收 等 7个 阶段 ; 政 府投 资 项 目审
织千 名 干 部 分 赴 全 县 水 土保 持 重
点建 设 工 程 七 大 主 战场 参 加 义 务 劳动 , 力促 国家水 土保 持 重 点建 设
工程 琴 江 河 项 目区 治 理 任 务 按 时
建 设 项 目水 土
保 持 管 理
广 安 " r l : r 水 务 局 团 - 3 ' - g
建 设 任 务 和 治 理 资 金 投 入 双 达 计 联 审 、 工程 规 划 、 招标 投 标 、 施 工 保 持科普 教育 小学读 本 》 1 0 0 0本 。
9 0 % 以上 , 2 0 1 3年 1月份 全 面完 成 许 可 、 预售许可 、 竣 工 验 收 等 8个 ( 2 0 0 8 -2 0 1 2年 ) 治 理 规 划 任 务 的 阶段 ; 企业 投 资项 目审 批 流程 包 括 读 本》, 旨在增 强 学 生 的水 土 保 持
2017-2020年度河南省实行
2017-2020年度河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省政府对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行政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二、考核组织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厅、国土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统计局等部门组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各地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考核,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设置创新奖励及其他加分事项、“一票否决”事项、扣分项。
评分方法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2、3,其中,附件1、附件2、附件3,适用于2017-2020年度考核总体要求。
年度考核技术支撑材料要求中的项目分值及赋分细则,根据年度工作实际及进度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4为2017年度考核技术支撑材料要求。
(一)目标完成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考核6项指标: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
(二)制度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河长制度,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论证制度,水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制度,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度,水价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功能区划及相关管理制度,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等9项制度建设情况。
(三)措施落实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节水优先、水资源保护、监督与管理、基础能力等4类措施落实情况。
(四)其他情况其他情况包括创新奖励及其他加分事项、“一票否决”事项、扣分项。
四、考核程序(一)发布考核通知考核期内每年1-2月份发布年度考核工作通知,明确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二)市县级政府自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行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每年2月底前报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并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广安水功能区划通过审查
•78 •信息之窗水攻,k 5备源2017年第3期良比例为78. 3%,较年度目标提高1. 6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控制在6.7%以内;新安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继续保持 100%。
(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李奔月、夏薇薇)九江水文受委托承办首个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受江西省九江市水利局委托,从今 年起,由九江市水文局承办辖区内的水 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评 审,双方签订了协议。
4月1日,市水文 局首次组织了《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 公司二期年产16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 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评审,并取 得圆满成功,得到市水利局及相关单位 和个人的一致好评。
(九江市水文局代银萍)九江水文开展县级水资源月报编制为更好地服务水资源管理,探索开 展河长制水文服务,江西省九江市水文 局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县级水资源月报 编制工作。
5月11日,《瑞昌市水资源月 报》顺利通过审查,并以瑞昌市水利局、瑞昌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名义正式刊印 发布。
“月报”分概述、水文监测信息、蓄 水动态、取用水信息、水资源质量五大部 分,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月瑞昌市境内主 要河流湖泊的水资源状况。
(九江市水文局郎锋祥)郑州传项戀斤郑水政水麵5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水务局对 新郑市水政水资源相关工作进行专项检 查。
座谈会上,检查组对计划用水管理 工作、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洗浴行业及 建筑工地取用水情况、入河排污口登记 排查情况、地下水压采工作、河湖专项执 法工作、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水 资源费改税前期基础工作开展情况等重 点工作逐一进行询问,对工作不力的原 因进行深入分析和政策答疑。
(新郑市水务局张浩洋、高彩风、刘占玉)广安水功能区划通过审查5月9日,四川省广安市水务局组织 召开《广安市水功能区划》审查会。
专家 组一致认为《区划报告》较科学合理地划 分了广安市主要水域的水功能一级区和 二级区,主要技术路线基本符合《水功能 区划分标准》要求,区划成果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的 水域水质保护目标合理可行,同意修改 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7•【字号】广安府办函[2017]94号•【施行日期】2017.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7]9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7日广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为切实加强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根据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第2次视频会议和省饮用水源地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整改工作督导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6〕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2017年8月底前,市级渠江西来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广安经开区范围内环境问题完成整改,并达到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二)2017年底前,市级渠江西来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协兴园区范围内环境问题完成整改,并达到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三)2018年底前,全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完成整改,并达到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二、主要问题及整改时限(一)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1. 广安经开区渠江西来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主要问题:渠江西来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广安经开区范围内存在与保护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安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安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6•【字号】广安府办函[2017]103号•【施行日期】2017.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安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7]10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广安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五届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6日广安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6〕37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46号)精神,进一步控制水资源消耗,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
各区域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管控,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9.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15年降低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3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健全指标体系。
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
健全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各区市县(园区)要在每年年初完成所辖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有序推进本行政区内跨区市县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县、乡镇行政区、流域、水源,落实到农业、工业、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等方面,落实到灌区、用水单位和用水户。
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
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9.30•【字号】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已由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9月2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9月30日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8月23日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明确供水企业及其他社会主体的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安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集中式饮用水,是指从水源地集中取水,经供水企业统一净化和消毒后,进入输水管网送至用户且日供水规模达到一百立方米或者供水人口一千人以上的饮用水。
集中式饮用水安全包括水质安全和水量安全。
水质安全是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相关卫生标准;水量安全是指集中式饮用水水量能够持续、稳定满足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生产和输送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集中式饮用水管理应当遵循保障安全、生活用水优先、城乡一体化、从源头到用户全过程严格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应城市总体规划,建立运行和维护长效机制,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12•【字号】广安府发〔2017〕8号•【施行日期】2017.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广安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经五届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12日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第三章工作重点第四章保障措施广安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广安的关键期。
为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美丽广安”的总体目标,根据《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共广安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广安的决定》等要求,科学编制《广安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我市“十三五”期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指导性重要依据和行动纲领。
第一章规划背景“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站在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改善环境质量、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作为推进绿色发展构建美丽广安的重要内容,坚持走转型发展、科学发展之路,以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市污染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成效(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7•【字号】黔南府办函〔2017〕89号•【施行日期】2017.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黔南府办函〔2017〕8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按州政府要求,州水务局会同州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于2017年6月对各县(市、开发区)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基本建立了相应工作体系,落实了有关工作措施,全州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新格局,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2016年,全州用水总量11.29亿立方米,比目标值少1.82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9.7%,超目标值3.3个百分点;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6.8%,超目标值0.2个百分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457,超目标值0.005;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高于考核目标值90.9%。
水资源“三条红线”年度考核目标全面完成。
二、考核结果根据各县(市)上报的考核材料和现场检查情况,州考核办(州水务局)汇同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12个县(市)2016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如下:12个县(市)考核等级均为良好及以上,其中龙里、荔波、福泉、贵定、都匀(含都匀经济开发区)、长顺、瓮安、平塘、罗甸9个县(市)为优秀,三都、独山、惠水3个县为良好。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全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8〕39号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全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全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8〕39号广安区、岳池县人民政府,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广安市全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已经五届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8日广安市全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民水库库区及其支流流域全民水库集水面积范围。
第三条全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依法保护、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全民水库饮用水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成立广安市全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对全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考核和督查,研究和处理重大事项。
广安区、岳池县人民政府,协兴园区管委会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区域划分:全民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包括大坝至高粱岩由广安全民水库管理局负责管理;高粱岩至双河口2号界碑(红色村)水域由协兴园区管委会负责管理;双河口2号界碑以上段水域由岳池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彭家乡水域由广安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2017年四川省水资源公报
2017年四川省水资源公报说明:《四川省水资源公报2017》中多年平均值统一采用1956~2000年系列平均值。
综述2017年,全省平均降水量941.35mm,折合降水总量4558.49亿m3,比多年平均减少3.81%,比2016年增加2.18%,属平水年。
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466亿m3,地下水资源量607.54亿m3,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1.15亿m3,水资源总量为2467.15亿m3,比多年平均减少5.67%。
全省51座大型水库、181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比年初增加1.72亿m3。
全省总供水量和总用水量均为268.40亿m3。
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254.60亿m3,占94.9%;地下水源供水量11.83亿m3,占4.4%;其他水源供水量1.97亿m3,占0.7%。
生活用水50.81亿m3,占18.9%;工业用水51.37亿m3,占19.1%;农业用水160.42亿m3,占59.8%;人工生态环境补水5.80亿m3,占2.2%。
全省用水消耗总量141.02亿m3,耗水率52.5%。
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324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73.0m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44.6m3,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467。
全省水质评价河长9258km,Ⅰ~Ⅲ类河长比例为90.2%,与2016年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
评价水库150座,Ⅰ~Ⅲ类水质水库比例为57.3%,其中64.0%水库处于富营养状态。
评价水功能区327个,达标率为74.0%。
一、水资源量(一)降水量图1 2017年水资源二级区降水量与多年平均比较图2 2017年行政区降水量与多年平均对照情况(二)地表水资源量图3 2017年水资源二级区天然年径流深与多年平均比较乐山市811.45-14.22-12.04凉山州587.32-20.83-11.47图4 2017年行政区天然年径流深与多年平均对照情况2017年,从省外流入我省境内的水量1356.59亿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