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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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2018年修订)

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2018年修订)

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20•【字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施行日期】2018.01.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2009年3月1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18年1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资源管理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第四章植被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五章开发建设管理第六章农村环境保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渭河流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渭河流域内的生产、建设、生活以及进行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其他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渭河流域系指向渭河干流汇水的区域。

第三条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统一规划、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综合治理、加强法治、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渭河流域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水、林业、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省渭河流域管理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水、林业、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应当明确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继续做好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0]141号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继续做好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0]141号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继续做好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继续做好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0]141号)各设区市规划局(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根据省政府《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纲要》精神,我省从2009年启动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已完成了24个县的规划编制任务。

按照2011年完成全省83个县(市)的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的要求,今年全省70%的县应完成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请组织力量,指派专人负责,加强督促和指导,继续做好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的各项工作。

一、加快规划的编制进度。

编制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是落实《陕西省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纲要》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市要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对列入今年计划的县,要制定具体时间任务表,确保年底顺利完成编制任务;对没有列入今年计划的县,鼓励其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规划的技术指导。

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作为指导城乡统筹发展的专项规划,也是镇(乡)、村规划的依据,各市应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指导。

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综合布局城乡发展空间和基础设施,制定空间管制措施,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突出地方特色。

三、严格审批程序。

各市应按照《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陕西省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组织好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的审批工作,及时报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并于规划批准后三十日内备案。

四、按时报送完成情况。

各市要逐月掌握规划编制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双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省厅报送完成情况。

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

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

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一、引言流域是一个自然地理单位,指的是一片地区内的所有水域和流域。

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是指对特定地区的流域进行全面的规划,包括水资源、土地利用、生态环境、防洪和排涝等方面的统一规划。

本文将对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进行详细分析和阐述。

二、流域概况1. 流域位置本规划工程方案涉及的流域位于某省某市北部,总面积约为XXXX平方公里。

2. 地形地势该流域地势起伏较大,包括高山、丘陵、平原等地貌。

3. 水文气候该流域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降水量较丰富,气候湿润。

4. 社会经济背景流域内有几个中小城市和乡镇,人口密集,经济发展较为活跃,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比较发达。

三、问题分析1. 水资源利用问题由于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该流域的水资源相对充沛,但存在部分地区水资源利用不合理,造成浪费和污染。

2. 土地利用问题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利用不合理、泥沙淤积以及湿地和森林面积减少等问题日益严重。

3. 生态环境问题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该流域的生态环境逐渐恶化,部分地区出现了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等问题。

4. 防洪排涝问题由于地势起伏大,该流域的部分地区存在防洪排涝难题,一些城镇和农田陷入水患。

四、规划目标1. 水资源利用优化通过科学合理的水资源规划,实现水资源多元化利用和节约,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2. 土地利用合理化通过土地整治和规划,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保护湿地和森林生态系统。

3. 生态环境保护通过生态环境恢复和保护工程,实现生态环境的良好保护和持续发展。

4. 防洪排涝安全通过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保护城镇和农田不受水患影响,提高流域内的防洪排涝安全系数。

五、规划内容1. 水资源利用优化(1)修建水库,对水资源进行调剂储备。

(2)发挥水面灌溉、水力发电等综合效益。

(3)优化农田灌溉系统,提高灌溉效率。

2. 土地利用合理化(1)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土地开发和保护区域。

(2)加大森林、湿地保护力度,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8•【字号】陕政办发[2009]72号•【施行日期】2009.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7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六月八日陕西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省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按规划制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省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省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陕西省水资源保护规划

陕西省水资源保护规划

陕西水资源综合规划专题四项目编号:SZG—04陕西省水资源保护规划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二○○六年十月•西安目录1 总论 (1)1.1目的和意义 (1)1.2规划依据和标准 (2)1.3规划原则 (3)1.4规划范围 (4)1.5规划水平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规划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2024)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2024)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202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30•【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25号•【施行日期】2024.05.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水利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二十五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决定》《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4年5月30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5月30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2024年5月3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一、在第二条“人工水道”后增加“行洪区”。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三门峡库区管理机构受国家流域管理机构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在三门峡库区范围内履行管理职责。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本省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体系。

各级河湖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领导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重大问题。

”四、将第七条改为第六条,其中的“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

五、将第八条改为第七条,将“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修改为“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河湖管理权限组织编制,征求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水利厅

所获荣誉
所获荣誉
2020年1月7日,荣获2019年水利行业节水机关。
谢谢观看
3陕西省水利发展调查与引汉济渭工程协调中心承担陕西水利发展情况调查工作,陕西水利发展规划及重点 工程运行情况调查工作;承担引嘉入汉工程前期工作;承担秦岭北麓水生态开发保护和环境建设前期工作;协助、 指导做好引汉济渭工程移民安置和施工环境保障工作。
区县单位
区县单位
1西安市水务局 2宝鸡市水利局 3咸阳市水利局 4铜川市水务局 5渭南市水务局 6商洛市水利局 7榆林市水利局 8汉中市水利局 9延安市水务局 10安康市水利局 11杨凌示范区水务局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省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 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 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领导分工
厅属单位
厅属单位
1陕西省水土保持和移民工作中心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承担全省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 和后期扶持规划、计划、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拟订水土保持、水库移民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 持科学研究、实验示范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保持规划、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承担 省级水土保持和水库移民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参与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的 调查处理,为水土保持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行政执法提供支持;为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小型水库后期扶助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大中型新建水库移民人口核查;完成省水利厅 交办的其他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9•【字号】陕政办发[2007]154号•【施行日期】2007.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5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关于开展全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省水利厅)流域综合规划是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是政府规范流域水事活动、实施流域管理与水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日益突出,对全省各流域水事活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流域经济社会活动中的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依法加强水事活动管理,保障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44号)精神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我省开展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流域综合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治水、依法管水,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护河流健康为主线,对我省行政区域内主要江河流域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进行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规划和部署,着力提高流域综合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管理能力,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流域综合规划》课件

《流域综合规划》课件

保护生态环境
流域综合规划注重水资源的保 护和生态环境的修复,有利于 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 性。
应对气候变化
流域综合规划能够提高流域应 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减轻洪涝 灾害、干旱等自然灾害对经济
社会的影响。
流域综合规划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流域综合规划起源于20世纪初,随着水资源短缺和水环 境问题的加剧,各国开始重视流域综合规划工作。
水域分类
根据水域的特点和功能,将其划分为 不同的类型,如饮用水水源地、水产 养殖区、航道等。
区划原则
遵循生态优先、科学合理、可持续发 展的原则进行水域功能区划。
区划方法
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水 域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确定其功能 和保护要求。
区划管理
建立水域功能区划管理制度,明确各 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域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
规划内容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环境 保护、防洪减灾、水能资源开发等方面
,旨在实现流域的全面协调发展。
太湖流域综合规划的实施,有力地推动 了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为中国的水资源管理和流域发展提供了
重要的指导和支撑。
海河流域综合规划
海河流域综合规划是中国水资源管理和流域发展的重要规划之一,旨在促进流域的可持续发 展和生态保护。
评估目的
对流域综合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价,为规划调整提供依据。
评估内容
评估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水环境质量、水生态状况、防洪减灾能力、水资 源管理能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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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与流程
评估方法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包括 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调查、模型模 拟等。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9.05•【字号】陕政办发[2000]106号•【施行日期】2000.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10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00年9月5日陕西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委[2000]74号),陕西省水利厅是主管水行政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1、水电建设方面的政府职能,交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在宜林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政府职能。

交给省林业厅承担。

(二)划入的职能1、原地质矿产厅承担的地下水行政管理职能,交给水利厅承担。

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只办理取水许可证,不再办理采矿许可证。

2、原由建设厅承担的指导城市防洪职能、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职能,交给水利厅承担。

(三)转变的职能1、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监测江河湖库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有关数据和情况应通报省环保局。

2、组织指导全省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水利厅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全省水利、防洪、渔业等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编制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审批全省水土保持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地方性水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

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试行)的通知(水保生函[2010]22号)附件: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试行)本提纲针对以县为单位,按项目区进行编制的实施方案。

包括多个项目区时,实施方案可由多个项目区汇总而成。

具体设计应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原则上按图斑进行逐一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1 综合说明按第二至第十一章的编写顺序,每一章为一节,总结各章的主要内容及结论。

1.1 项目背景阐述项目前期规划基本情况,以及批复情况,说明任务来源、工程建设必要性和实施方案编制过程。

1.2 项目区选择及概况简要说明选定的项目区及涉及小流域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概况、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土地利用情况、社会经济情况等。

1.3 建设任务、目标与规模简述项目建设的任务,确定的目标和综合治理规模。

1.4 总体布置与措施设计简述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单项工程总体布置,措施设计原则、要点,以及各项措施数量。

1.5 施工组织设计简要说明小流域综合治理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条件、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施工布置及施工进度安排。

1.6 水土保持监测简要说明监测点布置、监测内容、监测时段、监测方法等。

1.7 技术支持简要说明技术支持的有关内容和组织实施方案。

1.8 工程管理简要说明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的设计内容。

1.9 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明确投资概算价格水平年,简要说明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禁治理等措施的费用、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总投资以及资金筹措情况。

1.10 效益分析简述项目区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结果。

附图与附表附图1 项目区及小流域地理位置图。

附表1 工程建设特性表。

2 项目背景及设计依据2.1 项目背景简述项目来源,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县域)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技术条件、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等。

概述与项目有关的区域综合规划、江河流域(河段)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成果及与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相关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情况。

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2018修正)

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2018修正)

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2018修正)【发文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3号【发布部门】陕西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5.31【实施日期】2018.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2012年11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5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十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管理第三章水资源管理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五章防洪管理第六章河道管理第七章生态建设和保护第八章管理监督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渭河流域水利管理,合理利用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防治渭河流域水污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洪、河道管理、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渭河流域,是指本省境内渭河及其支流和渭河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范围。

第三条渭河流域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

渭河流域实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渭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区域协作机制,加强渭河流域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将水利、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对渭河及其支流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洪、河道管理、生态建设和保护负总责。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渭河及其支流的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洪、河道管理、生态建设和保护负责,并列入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1.26•【字号】陕发改区域〔2020〕1648号•【施行日期】2020.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申报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创新发展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通知要求,请在前期项目储备基础上,抓紧编制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范围黄河流域和汉江、丹江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须从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项目代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通过重大项目库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二、申报项目类型黄河流域支持项目类型: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以及推进水环境治理的其他工程。

汉江、丹江流域支持项目类型:城镇污水处理、城镇垃圾处理工程,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以及推进水环境治理的其他工程。

河湖连通、河道疏浚、河堤河坝等水利工程,以及景观绿化、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不属于支持范围。

三、申报条件1.各项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项目已取得可研或初设批复、土地审批、环评批复、选址规划许可等手续,可于2021年6月底前正式开工建设;2.建设内容符合支持范围,主要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以水环境治理为主的工程项目;3.项目规划设计以及采用技术工艺科学合理,项目要结合实际需求进行规划设计和选用技术工艺;4.地方配套资金到位。

为避免项目资金影响建设进度,地方必须先落实项目配套资金。

对于新开工项目,资金到位率要达到15%以上;对于续建项目,资金到位率要比上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进度高10%以上;5.项目要建立法人责任制,法人明确,且必须为公司性质,不能为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6.对于已安排过重点流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上年度投资计划必须已基本执行完毕,且未完工才可申报;7.对于PPP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必须作为政府出资部分,要确保国有权益明晰,申请资金不得超出政府出资范围,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结束并已经开工建设。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0•【字号】陕政发[2007]72号•【施行日期】2007.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7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精神,做好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区域政策等,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出现了国土空间开发结构失衡、区域发展不协调、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和问题。

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关系我省国土开发全局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

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确定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坚持以人为本谋发展的根本要求。

我省区域发展不协调主要表现为地区间人均生产总值、人均财力差距过大,核心问题是不同地区的人民生活水平和享有的公共服务差距过大。

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要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定位于人,而不是单纯的扩大落后地区的生产总值。

既要支持落后地区发展经济,也要促进超载人口有序转移,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既要支持发达地区进一步发展,也要相应地吸纳落后地区的人口,从而缩小地区间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的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陕西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

陕西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

附件二陕西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大纲陕西省水利厅二○○七年十二月目录1 任务依据 (1)2 陕西省基本情况 (1)2.1 河流水系及社会经济 (1)2.2 我省流域规划工作情况 (4)3 规划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 (5)4 规划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 (5)4.1 规划总体思路 (5)4.2 规划总技术路线 (6)5 规划水平年及范围 (6)5.1 规划水平年 (6)5.2 规划范围 (6)6 工作内容 (7)6.1基本资料收集与整理及流域规划存在的问题 (7)6.2配合两委的工作 (9)6.3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分析 (9)6.4 总体规划 (10)6.5 水资源评价及配置 (11)6.6 防洪规划 (11)6.7 治涝规划 (12)6.8 供水规划 (12)6.9 灌溉规划 (15)6.10 水力发电规划 (16)6.11 跨流域调水 (17)6.12 航运规划 (17)6.13 水资源保护规划 (18)6.14 水土保持规划 (21)6.15 渔业发展规划 (22)6.16 水利旅游规划 (24)6.17 环境影响评价 (25)6.18 流域水利管理 (28)6.19 投资框算与实施效果 (29)6.20 近期工程实施意见 (29)7 规划主要成果 (30)7.1主报告 (30)7.2附件:必要的专题报告 (30)7.3图册:XX流域综合规划图册 (30)1 任务依据2007年1月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新一轮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长江、黄河等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

2007年7月9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流域机构及各省水利(水务)局全面启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8月26日和9月16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分别在武汉和郑州召开了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及省际协商会议,对各省区提出了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具体任务要求。

流域综合规划

流域综合规划

一、规划修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30年来 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 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 新问题, 新问题,作为指导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管理的 纲领性文件, 纲领性文件,流域综合规划所面临的外部环境 和规划对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和规划对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流域综合规划 相对滞后,必须及时修编, 相对滞后,必须及时修编,才能应对各个方面 的变化,才能保障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的变化,才能保障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修编的总体思路和安排
总体思路
以人水和谐为重点 以促进流域可持续发展为本质要求 着重研究提出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水 着重研究提出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 生态与环境保护的限制条件和控制性指标 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管理, 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管理,着重合理 界定河流(河段)的功能定位,规范流域空间 界定河流(河段)的功能定位, 开发秩序
一、规划修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流域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
河流水质严重恶化。 河流水质严重恶化。 流域的下垫面发生了重大变化。 流域的下垫面发生了重大变化。 部分流域降水和水资源的转换规律发生 变化,在北方地区尤其突出。 变化,在北方地区尤其突出。 流域的生态与环境普遍恶化。 流域的生态与环境普遍恶化。
二、规划修编的总体思路和安排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 , 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治水、 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治水、依 法管水,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法管水,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 维护河流健康为主线,对我国主要江河流域的治理、 处、维护河流健康为主线,对我国主要江河流域的治理、开 发和保护进行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规划和部署, 发和保护进行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规划和部署,着力 提高流域综合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 提高流域综合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水资 源综合利用和综合管理能力,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源综合利用和综合管理能力,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 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 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 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规划

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规划

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规划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规划第一章汉江治理基本情况汉江, 是长江最大支流,发源于陕西宁强嶓冢山,经汉中、安康,于秦岭巴山之间穿行约650公里,在白河出陕,由武汉汇入长江。

汉江与长江、黄河、淮河并称“江河淮汉”,是中华民族的伟大母亲河。

汉江流域在我省境内年均水资源总量多达238亿立方米,比我省黄河流域年均水资源总量多51%。

汉江以其丰沛的水量和优良的水质,已成为国家和省内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水源地,沿江地区更是陕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地带。

多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汉江综合治理工作,贯彻中央治水方针,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组织和带领沿江各级政府、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地开展了以防洪工程、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等为重点的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截止“十一五”末,累计新修加固堤防2255公里,发展有效灌溉面积184.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6万平方公里,建设洋县卡房水库、南郑云河水库、勉县娘娘滩水库、西乡小峡引水工程等一批省市重点水源工程,新增蓄水能力5212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41.8万亩。

解决了37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小水电装机58万千瓦,新增水产品能力3.3万吨,有力支撑和保障了区域社会经济协调持续发展。

总结汉江治理工作,有五条基本经验:一是坚持求真务实,科学规划是搞好汉江治理的前提条件。

二是坚持防洪优先,综合整治是确保汉江安澜的根本措施。

三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水和谐是维系汉江健康生命的重要途径。

四是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是推进汉江治理的有效方法。

五是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是保障汉江治理顺利开展的关键。

第二章开展汉江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尽管近年来汉江流域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西部强省的要求相比,汉江综合治理还亟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解决汉江防洪突出薄弱问题的紧迫需要。

由于两山环峙的地理地形及多暴雨的气候特点,汉江流域洪涝灾害频繁发生,沿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防洪问题仍然是汉江流域乃至全省人民的心腹之患。

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7.07.09•【文号】水规计[2007]256号•【施行日期】2007.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07〕256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2007年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7]44号文件转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

现将《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工作意见》,进一步增强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现有的长江、黄河等流域综合规划在指导流域综合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这些规划的编制距今已近20年,规划的近期水平年已到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尤其是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规划所采用的基本资料、规划思路和内容都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形势的需要。

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对于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的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行为,保障流域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工作意见》,充分认识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紧抓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二、深刻理解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基本要求,把握好规划修编的重点和方向。

本次修编的流域综合规划应是促进流域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最基本的是要满足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

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

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1. 引言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是一种综合考虑流域内水资源、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的规划工程,旨在优化流域内资源的配置、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

本文将介绍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2. 主要内容2.1 流域概况在撰写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之前,首先需要对流域进行概况的介绍。

包括流域的地理位置、流域面积、主要河流和水系等。

通过对流域的概况了解,有助于后续规划工作的进行。

2.2 目标设定制定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的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

根据流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设定合适的目标,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环境的改善、土地利用的优化等。

目标的设定应该具有可行性和可量化性。

2.3 资源调查和评价资源调查和评价是流域综合规划的基础工作。

通过调查和评价,可以获取流域内的水资源、土地利用状况、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详细信息。

评价结果将为后续规划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4 发展模拟和预测在制定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过程中,需要进行发展模拟和预测。

通过建立适当的模型和假设,对流域未来的发展进行模拟和预测,可以评估方案的可行性和解决方案的效果。

2.5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措施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是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该部分中,需要制定合理的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措施,包括水资源利用的限制性措施、水资源保护的技术措施和科学管理方法等。

2.6 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是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流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合适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策略,包括生态系统保护区的划定、植被恢复和生态系统修复等。

2.7 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是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的关键内容之一。

在该部分中,需要制定合理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发展战略和土地利用方式等。

2.8 实施和管理措施制定流域综合规划工程方案之后,还需要明确实施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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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陕西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大纲陕西省水利厅二○○七年十二月目录1 任务依据 (1)2 陕西省基本情况 (1)2.1 河流水系及社会经济 (1)2.2 我省流域规划工作情况 (4)3 规划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 (5)4 规划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 (5)4.1 规划总体思路 (5)4.2 规划总技术路线 (6)5 规划水平年及范围 (6)5.1 规划水平年 (6)5.2 规划范围 (6)6 工作内容 (7)6.1基本资料收集与整理及流域规划存在的问题 (7)6.2配合两委的工作 (9)6.3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分析 (9)6.4 总体规划 (10)6.5 水资源评价及配置 (11)6.6 防洪规划 (11)6.7 治涝规划 (12)6.8 供水规划 (12)6.9 灌溉规划 (15)6.10 水力发电规划 (16)6.11 跨流域调水 (17)6.12 航运规划 (17)6.13 水资源保护规划 (18)6.14 水土保持规划 (21)6.15 渔业发展规划 (22)6.16 水利旅游规划 (24)6.17 环境影响评价 (25)6.18 流域水利管理 (28)6.19 投资框算与实施效果 (29)6.20 近期工程实施意见 (29)7 规划主要成果 (30)7.1主报告 (30)7.2附件:必要的专题报告 (30)7.3图册:XX流域综合规划图册 (30)1 任务依据2007年1月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新一轮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长江、黄河等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

2007年7月9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流域机构及各省水利(水务)局全面启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8月26日和9月16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分别在武汉和郑州召开了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及省际协商会议,对各省区提出了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具体任务要求。

我省根据流域机构提出的任务要求,结合我省流域开发利用实际,确定对我省的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黄河干流陕西段、黄河和长江的41条重要一级、二级及三级支流开展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44号)、《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工作大纲》、《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大纲》、《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省区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省区工作意见的通知》及《陕西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任务书》等,编制《陕西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大纲》。

2 基本情况2.1 流域及社会经济概况陕西省位于东经105°29ˊ~111°15ˊ,北纬31°42ˊ~39°35ˊ之间,与山西、河南、湖北、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等七省(区)相邻。

其中北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西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为邻,南部以米仓山、大巴山与重庆市、四川省为界,东南与湖北、河南省相连,东部隔黄河与山西省相望。

全省总土地面积20.56万km2,占全国总土地面积的2.1%。

以秦岭为界,全省分属黄河、长江两大流域。

秦岭以北为黄河流域,总面积13.33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64.8%;秦岭以南为长江流域,总面积7.23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35.2%。

在黄河流域内,有4045km2的内流水系,分布于定边、靖边、榆林、神木北部的风沙草滩区。

黄河自河口镇至潼关沿我省东界而下,境内直接入黄的主要支流有皇甫川、清水川、孤山川、石马川、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无定河、清涧河、延河、云岩河、仕望河、涺水、渭河和伊洛河等。

渭河是黄河最大支流,发源于甘肃省鸟鼠山,自宝鸡峡进入我省,横贯我省关中平原,在潼关注入黄河;左岸支流主要有金陵河、千河、漆水河、泾河、石川河、洛河,均发源于黄土丘陵和黄土高原区,特点是源远流长,河床比降较小,含沙量较大;渭河右岸支流众多,均发源于秦岭北麓,主要有清姜河、石头河、霸王河、黑河、涝河、沣河、灞河、尤河等,其特点是源短流急,谷狭坡陡,含沙量小,出峪后河床比降减缓。

黄河的其它一级支流,水系一般呈树状分布,中上游河谷开阔,下游河口处狭小,河床比降大,洪水暴涨暴落,洪枯流量相差悬殊,水土流失严重,河流含沙量大。

我省秦岭南侧为长江主要支流嘉陵江和汉江的上游。

嘉陵江发源于凤县,流经甘肃后又进入我省,于宁强县庙子岭流入四川省。

汉江发源于我省宁强县蟠冢山,自西向东流经秦岭与巴山之间,于白河县城以东流入湖北省境。

汉江北岸支流众多,自西向东主要有沮水、褒河、湑水河、酉水河、子午河、池河、月河、旬河、金钱河及丹江等;南岸较大支流自西向东主要有玉带河、漾家河、濂水河、冷水河、牧马河、任河、洞河、岚河、坝河以及南江河(堵河)等。

汉江流域水量丰沛,径流变化相对较小,洪水一般持续时间较长;上游区河流湍急,多峡谷瀑布,水力资源丰富,含沙量小,水质良好。

全省流域面积100km2以上的河流共有583条(含内陆河4条),流域面积1000km2以上的河流有68条(含内陆河2条)。

黄河流域100km2以上的河流共有362条(含内陆河4条),1000km2以上的河流有44条(含内陆河2条);长江流域100km2以上的河流共有221条,1000km2以上的河流有24条。

全省辖十市一区。

2005年总人口372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85万人。

国民生产总值3674.75亿元,人均生产9844元。

关中是全省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区内土壤肥沃,地势平坦,气候适宜,灌溉条件优越,改革开放以来,一个以西安为中心,东联西进、南北拓展的开放开发格局已经形成,机械、电子、纺织、化工、电力、航空、高科技等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得到了迅速发展,并随着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建成,将辐射带动了全省乃至西北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

陕北拥有世界注目的矿产资源和畜牧业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及重化工基地之一,目前已探明的煤炭储藏量为1660亿t,占全国累计探明储藏量的13.9%;天然气远景储藏量4万亿m3,占全国的10%以上;绥德、米脂一带的特大型盐矿,预测储量8000亿t,占全国盐矿资源总量的15%。

丰富的煤、气、油、盐等矿产资源为该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矿产资源开发潜力巨大。

陕南的汉中、安康、商丹盆地具有更优越的自然条件,农作物一年两熟,素称陕西的鱼米之乡;工业以机械、电力为主。

除此之外,秦巴山地的亚热带经济林木和山货特产在西北地区占有重要的地位。

约有80%的水力资源尚待开发。

2.2规划概况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先后完成了《陕西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陕西省水中长期供求计划》、《陕西省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陕西省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规划》、《21世纪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陕西省水功能区划》、《渭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陕西省榆林能源化工基地供水水源规划》、《陕西省水力资源复查》、《陕西省城饮水水源安全保障规划》、《陕西省防洪规划》、《陕西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陕西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陕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规划》、《泾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洛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多项省、市级专业规划及专项规划。

目前,正在开展的规划有陕西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陕西省小水电规划、陕西省设区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

这些规划成果为本次开展流域综合规划奠基了一定的基础。

但以上规划只是区域或流域的专项规划和专业规划,我省还没有开展过流域综合规划工作,由于这些规划的背景和完成的时间不同,还需对其进行复核、补充、修改。

3 规划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3.1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道管理条例》、《采砂管理条例》、《水利产业政策》、《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程》(SL201-97)等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3)《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工作大纲》和《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大纲》3.2参考资料(1)《陕西省水资源综合规划》(2)《陕西省水功能区划》(2004.9)(3)《陕西省沿渭(河)主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及保护方案》(4)《陕西省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5)《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4 规划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4.1 规划总体思路根据我省流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资源水利的指导思想,把维护河流健康、促进流域协调发展作为各河流综合规划的主线,科学制定以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生态与环境保护、流域水利管理四大体系为核心的规划方案。

促进流域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4.2 规划总技术路线规划主要技术路线:调查研究——>编制规划工作大纲——>综合规划——>征求意见——>规划评审等。

5 规划水平年及范围5.1 规划水平年根据《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工作大纲》、《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大纲》规定,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以近期水平年为重点。

有关基准年和规划水平年发展指标按照2005年价格水平和2000年可比价同时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

投资匡算以2005年价格水平为准。

5.2 规划范围根据我省主要河流的流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实际,结合流域机构提出的任务要求,确定全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范围为:①流域面积在1000 km2以上的黄河、长江一级支流,②流域面积在1000 km2以上、流域内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现状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高的黄河、长江二级或三级支流,③流域面积在1000 km2以下,流域开发利用对当地社会经济影响较大的黄河、长江二级或三级支流。

遵照以上原则,确定对我省的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黄河干流陕西段、黄河和长江的41条重要一级、二级及三级支流开展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1)黄河流域开展我省黄河流域,黄河干流陕西段,渭河、伊洛河、黄甫川、窟野河、无定河等5条河流省内部分,孤山川、秃尾河、佳芦河、清涧河、延河、云岩河、仕望河、涺水等8条黄河一级支流,以及泾河、北洛河、马莲河、马栏河、漆水河、石川河、榆溪河、灞河(含浐河)、沣河、黑河、涝峪河,千河等12条黄河二级及三级支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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