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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2.17•【文号】工商市字〔2014〕223号•【施行日期】2014.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工商市字〔2014〕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合同、重信用”的要求,在总结近年来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守重”企业公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公示标准、明确努力方向,通过对市场主体合同信用行为的正向激励,探索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守重”企业公示活动遵循下列原则:1.自愿申报。

是否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由企业自主决定、自愿报名参加,企业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公示机关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公正公开。

对企业的评价由“守重”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依据企业填报信息测评形成,公示机关不搞评比达标。

公示活动的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各企业之间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

3.动态监管。

对公示企业的合同信用监管通过抽查等多种方式实施,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7.16•【字号】黑工商发[2012]182号•【施行日期】201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黑工商发〔2012〕182号)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管工作,维护直销市场秩序,省局研究制定了《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工商系统直销监管工作,促进建立规范有序的直销市场秩序,依据《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直销监管工作的通知》(办字〔2006〕49号)和《关于加强直销监管工作意见》(工商直字〔2007〕263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直销监管实行辖区管理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类直销市场主体准入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范的监管范围包括在我省设立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及直销企业所设立的其它经营主体(包括经销商、非直销经营网点等)所进行的直销行为、经营行为及其他直接相关行为;也包括区域直销的企业和正在申请直销许可证照的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自办店铺、加盟店铺(经销商、专卖店)等。

第四条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建立相应的直销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直销监管工作制度。

第五条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直销企业、直销员、服务网点及其直销活动实行全省统一监管、分级负责。

市(地)、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直销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直销申请人依法办理直销经营许可和注册登记手续、监督直销企业依法设立服务网点并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监督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法招募、培训直销员及计酬制度、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依法开展推销、宣传等直销活动;监督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等经营服务主体在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合同监管工作小结[5篇范例]

合同监管工作小结[5篇范例]

合同监管工作小结[5篇范例]第一篇:合同监管工作小结昭通市永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监管工作情况信用与合同是经济发展的基石。

近年来,永善县工商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把强化合同监管服务职能摆到推动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位置来谋划、来推进,牢牢抓住“助企”与“兴农”两个主题,深化工作创新,增强工作实效,赢得了政府满意、企业信任、群众支持。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以创新的思维抓推进,全力做好助企融资工作服务助企。

我们立足职能,积极为银企合作牵线搭桥、添油助力。

及时将“信用等级高、股权结构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推荐给银行。

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中心,采取上门服务等措施,高效快捷地办理有关登记,有效促进了银企对接。

针对企业实际和银行需求,我们积极推广“动产抵押”、第三方监管等方式,实行合同备案管理,有效方便了广大企业。

近年来,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份,抵押物价值万元,主债权金额万元。

二、以科学的方法抓落实,全面推广“订单农业”发展模式服务“三农”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们以替政府分忧、促农民增收为宗旨,立足永善农产品特色的实际,大力实施“合同助农”工程,推动“订单农业”发展。

突出抓了“四多”:一是多主体培育“订单农业”意识。

积极建言献策,提高农民对“订单农业”发展的认识程度。

去年,我局专门组成工作组,到农村田边地角对农民开展合同法规的学习,对推进“订单农业”发展做了一定的工作,提高了对这项工作的推动力。

加大对涉农主体的宣传、指导力度。

面向广大农民宣传“订单农业”的好处、签约的基本常识等,提高了农民的订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多类型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

做到了“两个围绕”,即围绕特色抓推广。

我县主要围绕花椒、魔芋、天麻、红糖、竹笋、核桃等六大农业特色产业,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满足农业生产主体的需求。

围绕重点抓推广。

粮食、种子、化肥购销是否顺畅、质量是否安全,关系农民根本利益、农业生产安全,牵动着政府和农民的心。

项目监督合同管理措施及程序

项目监督合同管理措施及程序

项目监督合同管理措施及程序
1. 合同管理措施
- 项目监督合同的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
- 确认合同范围:对合同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确保确定了项目监督的具体范围。

- 建立合同档案:将项目监督合同及相关文件整理归档,方便日后查阅。

- 合同变更管理:对于合同变更,应及时进行评估,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 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监督人员应始终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执行工作。

- 监督合同履约:监督人员应密切关注合同履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 缺陷管理:对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并跟踪解决。

2. 合同管理程序
- 项目监督合同的管理程序如下:
- 合同签订:双方确认合同内容,并进行签署和盖章。

- 合同备案:将合同备案于合同管理系统,并分发给相关人员。

- 监督人员安排:确定项目监督的具体人员,并分配相应的工
作任务。

- 监督执行:监督人员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执行项目监督工作。

- 合同评估:定期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
改进措施。

- 结算与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完成最终结算,并进行项目验收。

以上为项目监督合同管理的措施和程序,以确保项目合同的有
效管理和履约。

青岛市工商局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局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局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工商局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市局在广泛集中各业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九日关于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建立行政指导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工商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市局年度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谋划工作的要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工商机关的法定职权,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全面建设法治工商、服务型工商。

工作目标是:积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梳理工商监管职责和法律依据,明确行政指导工作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指导工作长效机制,使行政指导全面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中,成为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和监管人员的自觉行动,实现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

二、推进方式和工作分工行政指导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采取“分工协作,重点突破,统一铺开”的方式进行。

由市局法制处会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各分(市)局分别针对不同的监管领域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1.01•【字号】鄂工商文[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鄂工商文〔2014〕1号)各市、州、县工商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职能作用,按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现就全省工商系统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工商职能转变1.强化市场意识和服务理念,更加有效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准确把握政府“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的主要职责和作用,加快推进工商职能转变。

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统筹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以适应“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为导向,改革市场监管体系。

切实把该放的放到位、该改的改到位、该管的管到位,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五个湖北”建设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2.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全面清理全省工商系统规范性文件,凡不适应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不适应“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求、不适应“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要求的规定和作法一律废止,制定完善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制度规定,坚持法无禁止市场主体可以正当经营、法无明令不越位监管,切实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

合同监督方案范文

合同监督方案范文

合同监督方案范文合同监督是指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通过一定的监督机制来确保合同各方遵守合同条款,实现合同的目标。

合同监督方案是为了有效监督合同的执行过程,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避免合同风险,保障合同项目的顺利完成。

下面将介绍一个完善的合同监督方案,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一、确定监督责任人在合同监督方案中,首先需要确定监督责任人。

监督责任人是指负责监督合同执行情况的相关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

监督责任人需要具备专业的合同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做到客观公正,确保合同执行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监督目标和内容在合同监督方案中,需要明确监督的目标和内容。

监督的目标是确保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合作,达到合同规定的目标。

监督的内容包括合同执行情况的审查、合同履行进度的监控、合同成本的控制等方面。

通过明确监督目标和内容,可以有效地完成合同监督工作,保障合同的执行质量。

三、建立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是合同监督方案的核心内容。

监督机制包括监督程序、监督方法和监督频次等方面。

监督程序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监督工作,确保监督的有效进行。

监督方法是指采取何种方法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现场检查、数据分析、文书审查等。

监督频次是指监督的时间节点和频率,要根据合同情况进行灵活安排。

四、建立监督报告制度监督报告制度是合同监督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督责任人需要及时向合同双方提交监督报告,汇报合同执行情况,提出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监督报告要客观公正,准确全面,便于合同双方及时了解合同执行情况,做出合理决策,确保合同项目的顺利完成。

五、建立监督奖惩机制在合同监督方案中,还需要建立监督奖惩机制。

监督奖惩机制是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激励和惩罚,以促使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责任。

监督奖惩机制可以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定,给予合作方适当的奖励或处罚,以调动其积极性,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2.29•【字号】京工商发[2012]21号•【施行日期】2012.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京工商发〔2012〕21号)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大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为贯彻2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的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3号)的部署安排,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工商局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北京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2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的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3号)的部署安排,我局决定于2012年2月至9月集中开展为期8个月的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查处一批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案件,推动消费领域相关行业健全、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规范行业合同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合同秩序,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市局成立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黄晓文副局长任组长,合同处、消保处、法制处、监察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市消协为成员单位。

合同监管条例

合同监管条例

合体监管条例第一条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合同指导服务、监督合同格式条款和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格式条款,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单据等内容符合合同要约规定和前款规定的,视为格式条款。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合同监督和服务职责,尊重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合同信用制度建设,倡导合同当事人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社会信用意识。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并依法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鼓励合同当事人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当报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的格式条款进行监督,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格式条款监督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格式条款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格式条款提供方(以下简称提供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依法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十条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提供方下列责任的内容:(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或者保修责任;(四) 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工商银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

工商银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

工商银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工商银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工具引言在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的规模日益庞大,伴随而来的是复杂的交易过程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和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工商银行与相关各方共同探索出一种重要的工具——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

本文将深入介绍这一协议的内容、作用和优势,并分享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一、协议内容工商银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是指工商银行作为第三方托管,对买卖双方的资金进行监管和管理的协议。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托管:工商银行作为第三方,接收买家支付的购房资金,并与卖家达成一致后,将资金划拨给卖家。

这种托管方式有效地解决了买卖双方因资金问题引发的信任危机。

2. 资金安全:工商银行对资金进行专门账户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挪用或冻结。

工商银行还会对买卖双方进行资格审查,杜绝非法交易和证券性交易的风险。

3. 信息披露:工商银行会通过相关平台向公众披露买卖双方的交易信息,包括买卖合同、资金流动情况等。

这为监管部门、社会公众以及其他交易参与方提供了更多的信息,保障了交易的透明度。

二、协议的作用工商银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在二手房交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 保障交易安全:通过资金的托管和安全管理,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减少合同风险和交易纠纷的发生。

卖家可以更放心地交付房屋,买家也能更有保障地支付购房款。

2. 提高交易透明度:通过信息披露,使得交易的各个环节更加透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公众可以了解到买卖双方的交易情况,监管部门也能更及时地了解市场动态,有助于调控房地产市场。

3. 强化风险防控:工商银行对买卖双方进行资格审查,杜绝非法交易和证券性交易的风险。

及时发现和拦截不法分子,保护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三、协议的优势工商银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相比传统的交易方式具有明显的优势:1. 保障权益:卖家可以放心地将房屋交给工商银行进行监管,而不用担心买家违约或支付不及时的问题。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实施指导意见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实施指导意见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实施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12.07•【字号】鄂工商市[2011]276号•【施行日期】2011.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实施指导意见(鄂工商市〔2011〕276号)各市、州、县工商局: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4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0〕120号),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全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以下简称“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保护网络商品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网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跨越式发展大局,现提出如下实施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重大意义网络商品交易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是新型交易和流通方式。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商品交易快速发展,网络化生产经营方式初步形成,网络消费正在成为我国市场上重要的消费形态,网络商品交易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由于网上购物属于非现场购物,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产品、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网络欺诈、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和不讲诚信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正常的网络经营秩序,阻碍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监管网络商品交易是国务院赋予工商部门的新职责。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办法》,为工商部门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提供了执法依据,抓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既是工商部门履职的需要,也是工商部门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力度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经营秩序,促进全省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模板范文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模板范文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模板范文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是指针对合同管理的一套完整的管理计划和操作流程。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为你介绍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的模板范文。

首先,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的模板范文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引言,介绍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的编制目的、范围和依据,以及相关术语和定义。

2. 管理目标,阐述合同信息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明确管理方案的实施意义和预期效果。

3. 组织架构,描述合同信息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包括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层级。

4. 流程管理,详细阐述合同信息管理的具体流程,包括合同的申请、审批、签订、履行和变更等环节,以及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规范。

5. 信息系统,介绍合同信息管理所采用的信息系统或软件平台,包括系统功能、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6. 监督评估,说明对合同信息管理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考核指标、评估周期和责任部门。

7. 文件管理,规定合同信息管理相关文件的归档、备份和销毁
程序,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8. 其他条款,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包括合同管理的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培训计划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在编写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的模板范文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具体的调整和补充,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同时,合同
信息管理方案的模板范文也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章
制度的要求,确保合同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4.10•【字号】•【施行日期】2012.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太原高新区、经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监管职能作用,进一步遏制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2]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系统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总局甘霖副局长讲话精神,坚持“教育先导、惩防并举、维护权益、服务发展”的原则,在2011年整治格式合同打击霸王条款专项执法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引深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开展(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通过专项行动,初步达到在全省范围内“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备案一类合同、规范一个行业”,有效遏制格式条款违法行为的目的,使市场交易秩序得到规范、消费环境得到净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得到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以卓有成效的监管服务我省转型跨越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王振宇副局长担任,合同信用处、法制处、市场处、消保处、消费者协会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同与信用监管处。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设立专门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本辖区专项行动。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以信用监督管理为手段,以市场主体抽查为主要方法,加强政府部门联动响应,实现社会协同治理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江苏省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警示制度》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黑名单管理制度》是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公司的分支机构、常驻代表机构和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市场主体履行登记注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并将相关信息予以记录和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市场主体监督管理遵循分级登记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归集第五条信息归集包括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关信用信息归集,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谁实施、谁记录的原则,收集、记录和维护。

第六条市场主体信息包括书式档案和机读信息两个部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关信用信息为机读信息。

第七条市场主体信息书式档案包含以下内容:(一)市场主体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登记时依法提交的材料;(二)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送的纸质材料;(三)市场主体被列入或者移出经营异常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材料;(四)市场主体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著名、知名商标等褒奖的证书(或者公示证明、文件)复印件;(五)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警示管理审批表等材料;(六)检查表等其他监督检查材料;(七)其他相关部门移交或者抄送的材料。

工商系统合同监管实施方案(3篇)

工商系统合同监管实施方案(3篇)

工商系统合同监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基层工商分局(所)合同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夯实基层合同监管基础,推进基层合同监管示范工商分局(所)创建,促进基层工商分局(所)合同监管工作上水平___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市__关于加强基层工商分局(所)建设的要求,实现合同监管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指导合同履行,监督合同行为,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通过明确专兼职合同监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努力做到合同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到位,监管履职到位,创新谋划到位,使得基层合同监管工作基础更加牢固,服务发展措施更加扎实,长效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基层合同监管示范工商分局(所)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

(二)___实施阶段: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各地要结合辖区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做到定片区、定对象、定责任、定绩效。

对创建期间,符合《基层合同监管工作示范分局(所)创建标准》,合同监管工作突出的单位,要在___月___日前上报市局。

(三)总结表彰阶段: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基层合同监管工作示范分局(所),市局将成立检查验收小组,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考核验收合格的单位,将予以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___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基层合同监管示范工商分局(所)是增强基层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需要。

要以强化基层建设为核心要求,切实加强___领导,力争基层规范化建设实现新提高。

要建立以分局分管领导负总责的合同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基层工商分局(所)长和专管人员组成的管理体制。

(二)严格创建标准,提高工作效能。

各地要严格对照创建工作标准,明确工作任务、细化目标责任,切实提高创建效能。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1.27•【字号】成工商办[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正文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工商办〔2011〕13号)各局、分局,各相关处室:为顺利完成我市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任务,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研究制定了《成都市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各区(市)县局和市局执法局、计财处、注册分局、信息处、监察处、市场处、法制处、消保处、商标分局、信息中心、信用中心等相关处室抓好落实。

(联系人:邹峰XXX;电话:85394408 , 85394414)附件:1.成都市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2.项目组织领导结构图(略)3.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人员4.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各阶段工作任务表5.成都市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目录(略)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附件1成都市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市领导关于建设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工作批示和指示精神,依据《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5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和《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第146号令,以下简称《规定》),为完成我市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任务,根据《成都市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采购项目》(成都市政采招〔2010〕20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重点突破、逐步完善、监管互动、服务民众”的建设指导思想,按照建设和完善“一网一平台四库”(即全市一个信用信息门户网站;一个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和政府四大信用数据库)的总体思路,以我局“金信工程”成都工商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为支撑,依托我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整合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34家市级成员单位(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单位)的信用数据,在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嵌入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诚信成都”建设和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2024年工商系统顺序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2024年工商系统顺序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2024年工商系统顺序治理行动方案范文____年工商系统顺序治理行动方案摘要:工商系统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工商系统中存在着顺序混乱、监管不力等问题,需要进行顺序治理。

本文从提高工商系统监管效能、完善工商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的违法处罚力度等方面,提出了____年工商系统顺序治理的行动方案。

一、引言工商系统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企业进行注册、监管和管理等工作。

工商系统的规范运行对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工商系统中存在着顺序混乱、监管不力等问题,给企业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也影响了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因此,有必要制定____年工商系统顺序治理的行动方案,以改进当前工商系统的运行状态,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工商管理制度的完善,加强对企业的违法处罚力度,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提高工商系统监管效能1.加强内部机构建设(1)完善人员配备:优化工商系统内部人员结构,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加强对工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2)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工商系统业务流程,减少繁琐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工作流程的自动化和网络化,提高数据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2.加强对企业的监管(1)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库: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收集、整理和发布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便于对企业进行监管。

加强对企业信用的评估和分类管理,推动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2)加强对关键行业的监管:重点关注对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关键行业,加强对其的监管力度。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环境污染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予以取缔或关闭。

三、完善工商管理制度1.强化对企业的准入和退出管理(1)加强对企业注册登记的审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查企业的申请材料,确保企业注册登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8.25•【字号】青工商市[2011]143号•【施行日期】201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工商市〔2011〕143号)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省局各处室: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省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办法》提出的要求,按照“先搭架子、先行试点、分步实施、逐步到位、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监管工作方针,通过抓好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培训、技术设备配置、监管经费保障和协调机制五个关键环节,稳步开展建立经营主体信息库、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打击违法经营活动、保护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四项重点工作,确保全面履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构建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

二、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一)监管对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办法》规定,对全省范围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主体进行监管。

具体包括:1、网络商品经营者:指通过网络销售商品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

2、网络服务经营者:指通过网络提供有关经营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

(二)监管内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内容主要是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监管、网络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网络经营行为监管、网络消费维权等。

1、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监管网上交易是在交易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

因此保障交易安全、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的首要任务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

山东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合同指导服务、监督合同格式条款和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热门城市:天水律师亳州律师洛阳律师福建律师新乡律师东营律师铜仁律师娄底律师阜新律师柳州律师合同的签订和正确履行是保证交易双方完成经济活动,赚取利润的基石。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合同本身存在缺陷,或者外部监管不力,合同最终只能部分履行或者完全无法履行的案例比比皆是。

对此,山东省就制定了对于合同监管的▲山东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

▲山东省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监督管理,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相互之间订立和履行经济合同,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

其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经济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管理和推行经济合同统一文本;鉴证经济合同;登记企业财产抵押合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工作;指导有关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经济合同管理;指导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协会的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经济合同管理,组织经济合同管理岗位资格培训;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本系统、本部门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四条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经济合同的管理,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依法订立和履行经济合同,重合同、守信用。

第五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虽属即时清结的,但批量、交易金额较大或者当时难以监测产品内在质量的交易,也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有关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一年来,按照省局合同管理工作部署,围绕市局“1234”五年总体目标,“三步走”阶段性目标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树立“以人为本,争优创新”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强化职能、服务经济、信用建设、行政监管四个主题抓落实,合同监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合同监管六深入”活动,夯实合同管理工作基础。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全面加强合同监管的基础,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经营秩序,制止各类合同违法行为,完成合同监管任务的需要。

市局专门组织了“合同专管员”培训学习班三期,全局共有151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从合同监管职能着眼,分别讲解了合同欺诈、虚构主体及拍卖活动中串标等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结合日常合同监管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为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我局把开展“合同监管六深入”活动列入重点工作,以合同监管“六个一”为载体,(农村工商所要力争查办一件涉农欺诈案件、审查一份涉农合同、调解一起涉农合同纠纷、帮扶一户涉农企业、到乡村宣讲一次法律知识、撰写一篇涉农调研文章)开展“合同监管六深入”活动,(合同监管要深入:企业、商场、市场、现场、社区、乡村)。

各县(区)工商局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创建1个合同监管强基示范所,全面加强工商所合同监管职能,力争在3至5年内夯实合同管理基础。

三、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今年来,我局以营造诚实信用的经营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为目标,开展了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促信用发展专项执法行动。

并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的优势,及时发布近期所查办的典型合同案件。

同时,严格按照“三坚持、两务必、一达到”的工作思路加大合同监管力度,“三坚持”就是坚持处罚和宣传教育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抓大放小强有力的原则,坚持不求数量、只讲质量,有案必结,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力的案件原则;“两务必”就是务必保证办案过程中的程序合法,务必保证办案人员的廉洁高效;“一达到”就是争取达到在本年末锤炼出一支办大要案件、敢打大仗硬仗的、有素质、高水平的工商合同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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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合同监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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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基层工商分局(所)合同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夯实基层合同监管基础,推进基层合同监管示范工商分局(所)创建,促进基层工商分局(所)合同监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市局关于加强基层工商分局(所)建设的要求,实现合同监管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指导合同履行,监督合同行为,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明确专兼职合同监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努力做到合同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到位,监管履职到位,创新谋划到位,使得基层合同监管工作基础更加牢固,服务发展措施更加扎实,长效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6日至7月31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基层合同监管示范工商分局(所)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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