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
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办补正申请材料告知书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申办人签收,一份由告知单位存档。
12
《营业执照》(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
13
《税务登记证》(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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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生育医疗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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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级证明材料及核定床位数证明材料(住院医疗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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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员参保证明
17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非法人办理申请时提供)
18
其他
告知单位(盖章)
年月日
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申办补正申请材料告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申请办理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经审查,所交材料尚不齐全,现将所交材料全部退回。请补充以下打“√”的项目资料后,于月日前重新办理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你单位的申请:
序号
材 料 名 称
补充材料
1
《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表》
2
《执业医师登记表》
3
《工作人员花名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6
《广东省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
7《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来自构代码证》副本8《法定代表人证书》
9
法定代表人公民身份证
10
《医疗卫生机构年报表》(近半年)
11
医疗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佛山市顺德区职工生育保险业务须知
一、政策背景1.1 顺德区职工生育保险是由政府出资、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1.2 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有助于促进人口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国家人口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途径。
二、参保对象和条件2.1 参保对象:顺德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在岗职工。
2.2 参保条件:芳龄在育龄期内的女职工,男职工的配偶。
三、参保流程3.1 单位组织参保: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并与职工签订生育保险合同。
3.2 个人申报参保:未在单位参保的女职工可以主动向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
四、缴费标准和方式4.1 缴费标准: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地方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具体灵活执行。
4.2 缴费方式:一般由用人单位代抠代缴,也可以由个人自行缴纳。
五、权益和待遇5.1 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女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待遇的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5.2 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和流程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
六、停缴和退保6.1 停缴情形:职工在参保期间转岗或离职的,应当及时通知原用人单位停缴生育保险费。
6.2 退保手续:参保职工因各种原因需要退保的,须向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进行手续办理。
七、保险管理7.1 经办机构:顺德区职工生育保险的具体管理由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
7.2 监督机制:生育保险的收费和待遇发放等实施过程将受到政府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处罚和申诉8.1 失实申报处罚:对于故意虚报、谎报生育情况的个人或单位,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8.2 申诉途径:职工对生育保险待遇的申报、发放等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诉,要求重新核定。
以上为顺德区职工生育保险的相关业务须知,希望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能够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参保、及时缴费,享受应有的权益和待遇。
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医院)
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同意授权佛山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查询本人与办理生育/医疗保险业务相关信息,承诺所述情况真实合法,如有伪造材料或以任何方式骗取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退回已领待遇,且同意佛山市社保经办机构将本人虚假行为上报和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附件1:
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医院)
参保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1、申办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本人户籍地为省市,承诺本孕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已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本孕次为第胎,准生证号/登记号为,本孕次预产期为年月日,选定产前检查医疗机构为
医院。
□2、申领妊娠并发症、合并症、流产或引产住院医疗待遇: 本人户籍地为省市,承诺本孕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已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本孕次为第胎,准生证号/登记号为。
请确认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并手工抄录:“本人已阅知本栏内容,承诺所填内容与事实相符,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虚假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抄录处:
参保人/代办人签名(指模):
代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办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注:1、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身份证件号码处填写护照证明或通行证编号。
2、准生证号/登记号为非必填项。
佛山市单位申领生育津贴申报表(2020年新版)
附
件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休假天数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休假天数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休假天数顺产休假天数难产休假天数生育婴儿数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天数4、
用备注:
1、如分娩时同时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须分开两条记录填写。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但流产的,填写“分娩(流产)日期”;因计划生育政策外怀孕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填写“计划生育手术日期”。
3、“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休假天数”按医疗机构建议的休假天数为准,如实际休假天数少于医疗机构建议的休假天数,则按实际休假天数核发待遇。
序号身份证件号码姓名
分娩(流产)日期计划生育手术日期备注:准生证号/登记号、计划生育手术名称生育申报信息
佛山市单位申领生育津贴申报表
申报单位(单位盖章): 单位编号: 开户名:
单位开户银行: 单位银行账号: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声明:本单位承诺申领分娩或流产生育津贴的职工,本孕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已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且职工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本单位已按规定发放假期工资。
本单位对提供的对公账户信息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为保障职工生育医疗待遇,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怀孕后,应持相关资料尽早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一、办理条件:1、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足额缴费状态。
3、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就医确认手续及办理地点:1、生育保险市内就医确认申请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参保职工选定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医院)》到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2、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确认申请符合申请在异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准备在异地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并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1)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职工提供《佛山市职工长期派驻异地工作证明》;(2)长期居住异地的职工提供长期居住市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职工的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常住地居住证、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选其一;或结婚证以及参保职工配偶的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选其一。
3、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申请参保人申办“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业务的(包括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认生效日期、预产期、准生证号/登记号、联系电话等),需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变更申请表》。
办理预产期修改的,还需提供围产期表等可证明预产期的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就医确认生效日期修改的,还需提供证明入院日期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属于变更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的,变更后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额度为产前检查的定额减去在原选定医院已报销的额度。
若职工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的生育医疗费已超出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结算额度的,不予办理变更手续。
三、办理时限对于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备的,现场办结。
佛山生育险报销标准
佛山生育险报销标准佛山市生育保险是指在佛山市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于支付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保险金等。
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是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合理的医疗保障和经济支持,保障其生育权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佛山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一、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 佛山市生育保险对于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有一定的报销标准。
具体而言,包括孕期检查、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剖宫产手术费用、新生儿的医疗费用等均可在一定范围内报销。
2. 孕期检查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具体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孕期保健、血常规、尿常规等。
3. 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具体费用包括分娩用品费、分娩床位费、分娩护理费等。
4. 剖宫产手术费用报销比例为90%,具体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手术床位费等。
5. 新生儿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具体费用包括新生儿护理费、新生儿检查费、新生儿疫苗接种费等。
二、生育津贴标准。
1. 佛山市生育保险对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月500元,连续发放8个月。
2. 生育津贴的发放对象为符合佛山市生育保险规定的职工,包括本市户籍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配偶、在本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其他职工等。
三、一次性生育保险金标准。
1. 佛山市生育保险对于职工生育期间的一次性生育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次4000元。
2. 一次性生育保险金的发放对象为符合佛山市生育保险规定的职工,包括本市户籍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配偶、在本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其他职工等。
总之,佛山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合理的医疗保障和经济支持,保障其生育权益。
希望本文介绍的内容能够对职工了解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有所帮助。
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
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同意授权佛山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查询本人与办理生育/医疗保险业务相关信息,承诺所述情况真实合法,如有伪造材料或以任何方式骗取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退回已领待遇,且同意佛山市社保经办机构将本人虚假行为上报和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申办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确认的需填写以下内容
本孕次预产期为年月日,属于□长期派驻异地工作□长期居住异地人员,选定异地产前检查城市为省市。
申领生育/医疗待遇的需填写以下内容
发生费用
情况
属于□产前检查 □妊娠并发症、合并症住院□顺产 □剖宫产 □政策内流产/引产,分娩或流产日期为年月日,共个胎儿。
就诊医院
就诊时间
附件2
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
参保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申办业务
类型
□1.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确认
□2.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
□3.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在佛山市内非定点/市内非选定/市外医疗机构分娩或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
□4.已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
请确认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并手工抄录:“本人已阅知本栏内容,承诺所填内容与事实相符,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虚假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抄录处:
参保人/代办人签名(指模):
代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办人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注:1.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身份证件号码处填写护照证明或通行证编号。
2.夫妻双方均为外国籍/港澳台籍人员在境内生育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相关手续的,需提供结婚证明,无需填写“计生情况承诺”一栏。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经办规程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经办规程一、申请条件:1. 职工个人,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的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未领取退休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2. 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申请材料:1. 个人身份证明,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 婚姻证明,结婚证或者其他有效的婚姻证明文件。
3. 生育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请流程:1. 职工申请,职工在生育后,向所在单位提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单位审核,单位对职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材料上报,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给佛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 经办机构审核,佛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职工的参保情况。
5. 待遇发放,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向职工发放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四、待遇标准:1. 生育津贴,根据职工的工资和缴费年限确定,一般为基本工资的80%至100%。
2.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根据职工的实际产前检查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
3. 分娩费用报销,根据职工的实际分娩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
4. 丧葬补助金,根据职工的实际丧葬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五、注意事项:1. 申请时限,职工需在生育后的一定时限内提出申请,逾期将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 材料准备,职工在申请前应准备齐全相关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相关政策变动,随着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动,职工需及时关注最新政策。
综上所述,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经办规程是为了规范职工生育保险的申请和发放而制定的具体操作规定。
职工在申请时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并准备齐全相关申请材料,经过单位和经办机构的审核后,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同时,职工需注意申请时限和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动。
以上就是关于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经办规程的全面解答。
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转院备案表
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转院备案表
备注:1、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将转诊(院)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后,持本表以及身份证、病历等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社保机构申请办理核准手续,社保机构核准后方生效,有效期为一个月(自核准之日起计算),逾期失效后仍需转诊(院)的,须重新申请办理。
2、急、危、重病患者可先行转院,并委托他人在自入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参保所在社保机构补办转诊(院)核准手续。
3、如转入医院已实现联网结算,须在医院现场即时结算医疗费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即时结算,先由医院挂账处理,待问题解决后再予结算);如转入医院未实现联网结算,参保人或代办人到参保所在社保机构申请零星报销(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时限为出院后3个月内,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时限为分娩后12个月内)。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范表)
一、封面就医确认凭证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制二、第二页就医须知1、《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是参保职工在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和记账的凭证,就医时请主动向医疗机构出示此证。
2、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将由医疗机构记账,其余费用由个人自费;医疗终结时,请在凭证上填写意见并签名后交回选定医疗机构。
3、在生育医疗期内,若用人单位欠费或停缴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定点医疗机构将不予记账。
用人单位补足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滞纳金后,补缴次月起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定点医疗机构给予记账。
4、凭证一经办妥,原则上不予变更。
如因个人原因重新选定医疗机构的,由参保职工自付在原选定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凭医疗机构已结算单据、本人申请(须加盖单位意见及盖公章)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5、选定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或选定异地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及分娩的,其妊娠合并症、并发症住院的医疗机构必须与选定分娩的医疗机构一致;选定市内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异地医疗机构分娩的或者选定异地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市内医疗机构分娩的,其妊娠合并症、并发症住院的医疗机构必须与选定的产前检查医疗机构一致。
三、第三页单位编号:身份证件号码:相片姓名:发证日期:年月日申请项目:产前检查:分娩:其他:预产期:办理时孕周:市内产前检查医院:市内分娩(流产)医院:异地产前检查医院:异地分娩(流产)医院:发证机构:凭证编号:(此页由发证机构填写,盖章有效)四、第四页序号产前检查日期妊娠周数检查项目被检查人签名五、第五页1、住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住院号:出院诊断:医疗总费用:记账金额:填写日期:年月日医院盖章:参保职工签名:2、住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住院号:出院诊断:医疗总费用:记账金额:填写日期:年月日医院盖章:参保职工签名:3、住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住院号:出院诊断:产/术式:医疗总费用:记账金额:填写日期:年月日医院盖章:参保职工签名:六、第六页持证说明1、此证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她人或涂改。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须知》1
佛保山险市须职知工生育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编印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须知一、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简介(一)缴费标准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9%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最高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其职工从参保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2、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并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其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生育保险待遇1、生育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1)床位费:按不高于45元/日纳入。
(2)药品范围: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执行,《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费不纳入。
(3)检查、治疗及其他费用标准:按《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管理暂行办法》(佛人社〔2013〕13号)执行。
2、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2)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或者按规定应当由人口计生部门支付(或免费)项目发生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4)在境外(含港、澳、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3、生育津贴: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标准低于女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50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5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2日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参加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在单位所在地参加生育保险。
中直驻佛山单位、省属单位及其职工,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在本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地参加生育保险。
第四条市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生育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登记、生育保险费用核定、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生育保险事务,负责提供生育保险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
3、请慎重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予以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 变更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
姓名
年龄
证件号码
电话
申请项目(请在以下相应项目打勾)
产前检查
分娩
其他
预产期
办理时怀孕周数
是否异地产前Biblioteka 查产前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异地分娩
分娩医疗机构
享受待遇人员签名: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以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就医确认凭证编号
办证时间
经办人
复核人
说明: 1.此表一式2份, 由参保职工填写, 申办人携带此表及所要求的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佛山生育津贴申请表未就业配偶信息
佛山生育津贴申请表未就业配偶信息
摘要:
1.佛山生育津贴申请
2.申请表中未就业配偶信息的要求
3.未就业配偶信息的填写规范
4.注意事项
正文:
佛山生育津贴申请需要填写一系列相关信息,其中就包括未就业配偶的信息。
在填写佛山生育津贴申请表时,未就业配偶的信息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这关系到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及申请的具体金额。
首先,申请表中要求填写的未就业配偶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与申请人的关系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的填写要求准确无误,以便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其次,在填写未就业配偶信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规范:首先,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应真实有效;其次,与申请人的关系应明确填写,如夫妻、子女等;最后,未就业配偶的就业状态应明确标注为“未就业”。
在填写佛山生育津贴申请表中未就业配偶信息时,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首先,未就业配偶的定义是指在申请时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员;其次,如果未就业配偶有其他收入来源,如投资、分红等,也需要进行说明;最后,在填写未就业配偶信息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免影响申请结果。
佛山异地生育备案办理流程
佛山异地生育备案办理流程The process for handling the off-site maternity record in Foshan is as follows:1. Log on to the official website of Foshan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select "Personal Services" - "Social Insurance" - "Maternity Insurance".2. Click on "Off-site Maternity Record", fill in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and submit the application.3. After the system review is passed, print the "Foshan City Employee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Off-site Medical Treatment Record Form".4. Bring the relevant materials to the social security agency at the place of insurance for the record formalities.5. After the social security agency's review is passed, you can receive medical treatment in different places.6. After the end of the off-site medical treatment, bring the relevant materials to the social security agency at the place of insurance for the reimbursement procedures.The required materials include:1. "Foshan City Employee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Off-site Medical Treatment Record Form".2. Original and copy of ID card.3. Original and copy of Social Security Card.4. Diagnosis certificate, hospitalization certificate and other relevant materials issued by medical institutions.佛山异地生育备案办理流程如下:1. 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个人服务”-“社会保险”-“生育保险”。
佛山禅城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办理指南
佛⼭禅城⽣育保险就医确认⼿续办理指南对于佛⼭禅城⽣育保险就医确认⼿续办理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单位已经按时⾜额缴纳⽣育保险费的,其符合国家政策的参保职⼯从参保缴费次⽉1⽇起享受⽣育保险待遇,从停⽌缴费⽉的次⽉1⽇起停⽌享受⽣育保险待遇。
举例:参保⼈2⽉到5⽉是正常缴费的,享受⽣育待遇的时间是3⽉到6⽉。
若6⽉停保,则7⽉开始不能享受⽣育待遇;若6⽉⽋费,则7⽉开始不能享受⽣育待遇,7⽉开始⾜额缴费并补缴6⽉的保险费也只能从8⽉开始享受。
⼀、累计参加⽣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职⼯(满1年是指须在满12个⽉后第13个⽉才能办理),应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妊娠的),选定⼀家市内⽣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填写《佛⼭市职⼯⽣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备齐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办理就医确认⼿续:(⼀)注明预产期的医院诊断妊娠的证明。
(⼆)享受待遇⼈员的社会保障卡或⾝份证。
(港澳台的请提供社保系统登记的有效证件。
)(三)本市出具的符合计划⽣育规定的证明。
备注:⾮本市计⽣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育政策的证明,需到本市现居住地或男⽅本市户籍地镇(街道)计⽣部门办理计⽣证明的确认⼿续。
现居住地不在本市的,需到参保职⼯单位所在地镇(街道)计⽣部门办理计⽣证明的确认⼿续。
参保⼈如果在本地有补缴的参保年限,其中有补缴⽣育保险的年限,就会累计⽣育保险的年限。
定点医疗机构经办⼈员确认资料齐备后,经核对⽆误的,打印《佛⼭市职⼯⽣育保险就医确认单(以下简称《就医确认单)给参保职⼯;资料不齐或有误的,需告知参保职⼯需补正的资料。
⼆、符合申请在异地享受⽣育保险待遇的职⼯,累计参加⽣育保险满1年(满1年是指须在满12个⽉后第13个⽉才能办理),准备在异地进⾏产前检查的,应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妊娠的),除提供第⼀点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长期派驻异地的职⼯提供《佛⼭市单位长期派职⼯驻异地⼯作证明(⼆)长期居住异地的职⼯提供证明长期居住在市外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保⼈常住地户⼝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常住地居住证、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选其⼀)。
佛山生育津贴报销要哪些申请材料
佛⼭⽣育津贴报销要哪些申请材料佛⼭⽣育津贴需要符合国家计划⽣育,并且享受⽣育保险待遇,期间⽣育保险缴费满12个⽉的参保职⼯才能报销。
佛⼭⽣育津贴报销流程有哪些?申请材料有哪些?其条件有哪些?本⽂将为⼤家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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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育津贴需要符合国家计划⽣育,并且享受⽣育保险待遇,期间⽣育保险缴费满12个⽉的参保职⼯才能报销。
佛⼭⽣育津贴报销流程有哪些?申请材料有哪些?其条件有哪些?本⽂将为⼤家详细介绍。
佛⼭⽣育津贴报销条件符合国家计划⽣育政策,且享受⽣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并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的⼥性参保职⼯。
佛⼭⽣育津贴报销申请材料1.享受待遇⼈员的⾝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2.《佛⼭市职⼯⽣育津贴申报表》(必选)3.计划⽣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我市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4.参保单位的银⾏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必选)5.参保单位已按规定向参保职⼯发放全额⽣育假期⼯资的凭证;(必选)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实施计划⽣育⼿术的须明确⼿术名称);(必选)7.婴⼉出⽣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8.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9.其他材料,如婴⼉出⽣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佛⼭⽣育津贴报销流程窗⼝受理→⼯作⼈员初审、复核→社保分局主管领导审批→窗⼝办结。
佛⼭⽣育津贴报销标准1.⼥职⼯妊娠7个⽉(含7个⽉)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7个⽉早产的,享受3个⽉的⽣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术的,增加半个⽉的⽣育津贴;2.多胞胎⽣育的,每多⽣⼀个婴⼉,增加半个⽉的⽣育津贴;3.妊娠3个⽉(含3个⽉)以上、7个⽉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的⽣育津贴;4.妊娠3个⽉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的⽣育津贴。
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佛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法人代表
所有制形式机构类别
医院等级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执业许可证号
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卫生技术人员构成
总人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医生
护士
医技人员
其他人员合计
科室设置及病床数科室
核定床位
数
科室
核定床位
数
科室
核定床位
数
申请内容医疗保险:□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及门诊慢性病种、□家庭病床、□仅限刷社会保障卡的专科门诊;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分娩(流产)住院。
(申请单位印章)
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
填写说明
本表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纸打印,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
二、“申请内容”栏由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意向。
三、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时,请附以“材料清单”列示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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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
说明:1、此表一式2份,由参保职工填写,申办人携带此表及所要求的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2、异地产前检查仅限长期驻异地工作(超过180天)的参保职工。
3、请慎重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予以变更。
确实需要变更的,变更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 姓名 年龄
证件号码
电话
申请项目(请在以下相应项目打勾) 产前检查 分娩
其他
预产期
办理时怀孕周数
是否异地
产前检查
产前检查医疗机构
是否异地
分娩
分娩医疗机构
享受待遇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就医确认凭证编号
办证时间 经办人
复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