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浙江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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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金华工伤赔偿标准最新规定

2023年浙江金华工伤赔偿标准最新规定

2023年浙江金华工伤赔偿标准最新规定2023年浙江金华工伤赔偿标准最新规定一、引言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岗位所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浙江金华市制定了2023年的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以确保工伤赔偿的公正和合理。

二、工伤认定和赔偿流程1. 工伤认定流程(1) 劳动者应即将报告事故,并寻求紧急救援。

(2) 劳动者或者其家属应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事故经过、证人证言等。

(3)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并出具工伤认定书。

(4) 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不允许认定结果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2. 工伤赔偿流程(1) 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金、一次性伤残津贴金、死亡津贴金、丧葬费等。

(2) 劳动者应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如医疗费用明细、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等。

(3) 社会保险机构应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和相关材料,计算工伤赔偿金额。

(4) 工伤赔偿金应及时支付给受益人。

三、2023年工伤赔偿标准1. 医疗费用(1) 工伤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支付,包括住院费、手术费、检查费等。

(2) 工伤医疗费用应当符合相关医保政策的规定。

2. 伤残津贴金(1) 根据伤残程度,从一级到十级分别确定不同的伤残津贴金金额。

(2) 伤残津贴金按月支付,并根据劳动者工资指数进行相应调整。

3. 一次性伤残津贴金(1) 对于已经确认残疾的劳动者,根据伤残程度一次性支付相应伤残津贴金。

(2) 一次性伤残津贴金金额根据伤残程度确定,并根据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进行相应调整。

4. 死亡津贴金(1) 对于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应支付死亡津贴金给其合法受益人。

(2) 死亡津贴金金额根据劳动者工资指数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进行相应调整。

5. 丧葬费(1) 对于因工死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丧葬费。

(2) 丧葬费的支付标准应符合《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浙江义乌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浙江义乌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浙江义乌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一、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义乌地区制定了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旨在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公正的工伤赔偿。

二、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细化1. 工伤等级分类工伤被分为十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和十级。

等级越高,赔偿金额越高。

2. 赔偿标准2.1 一级工伤一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功能丧失或者器官损伤,但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或者适应其他工作的情况。

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60倍。

2.2 二级工伤二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功能丧失或者器官损伤,仅能从事轻度适应性的工作的情况。

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55倍。

2.3 三级工伤三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功能丧失或者器官损伤,只能从事适应性较差的工作的情况。

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50倍。

2.4 四级工伤四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功能丧失或者器官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其他工作的情况。

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45倍。

2.5 五级工伤五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永久性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

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40倍。

2.6 六级工伤六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结构的明显变形或者功能障碍,但不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

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35倍。

2.7 七级工伤七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结构的明显变形或者功能障碍,轻度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

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30倍。

2.8 八级工伤八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结构的明显变形或者功能障碍,中度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

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25倍。

2.9 九级工伤九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结构的明显变形或者功能障碍,重度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

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20倍。

2.10 十级工伤十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结构的明显变形或者功能丧失,彻底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

2022年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22年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22年浙江省最新⼯伤赔偿标准浙江⼯伤赔偿⼀级⾄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等。

职⼯发⽣⼯伤事故后,其主要可以享受两⼤块待遇:职⼯因伤需要暂停⼯作接受治疗的,在停⼯留薪期内原⼯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付在⼯伤职⼯停⼯留薪期内,⽤⼈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劳动、⼈事关系。

本⽂店铺⼩编结合实际为您介绍浙江省最新⼯伤赔偿标准,欢迎⼤家阅读了解。

⼀、⼀级⾄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1、⼀级伤残补助⾦=本⼈⼯资×27个⽉2、⼆级伤残补助⾦=本⼈⼯资×25个⽉3、三级伤残补助⾦=本⼈⼯资×23个⽉4、四级伤残补助⾦=本⼈⼯资×21个⽉按⽉享受伤残津贴(按⽉⽀付)1、⼀级伤残津贴=本⼈⼯资×90%2、⼆级伤残津贴=本⼈⼯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1、五级伤残补助⾦=本⼈⼯资×18个⽉2、六级伤残补助⾦=本⼈⼯资×16个⽉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资×60%(注:难以安排⼯作的⼯伤职⼯由⽤⼈单位按照⽉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单位补⾜差额)三、七级⾄⼗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1、七级伤残=本⼈⼯资×13个⽉2、⼋级伤残=本⼈⼯资×11个⽉3、九级伤残=本⼈⼯资×9个⽉4、⼗级伤残=本⼈⼯资×7个⽉劳动合同期满终⽌,或者职⼯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三、⼯伤索赔的赔偿项⽬有哪些情况1、造成⼀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补助费、⽣活护理费、⼯伤期间的⼯资、交通⾷宿费。

最新浙江省工伤待遇一览表(根据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最新浙江省工伤待遇一览表(根据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五级
18个月
六级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8个月
十级
7个月
伤残津贴
一级
90%
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执行
本人缴费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不变
用人单位
治疗期间不能自理的
护理待遇
按实际需要
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补助金
一级
27个月
本人缴费工资。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五级
18个月
六级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伤残津贴
一级
90%
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执行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六级
25个月
七级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释劳动合同的
10个月
八级
7个月
九级
4个月
十级
2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五级
30个月
用人单位支付
浙政发[2003]52号
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②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一、总则工伤保险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提供相应的赔偿,并鼓励雇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根据工伤保险法和相关规定,浙江省制定了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标准1. 事故类工伤认定标准- 意外事故导致劳动者受伤或患病,属于工伤,包括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等。

- 突发疾病导致劳动者短期内超过72小时的医疗期或导致劳动者死亡,认定为工伤。

- 因劳动者执行工作所引起的岗位病,经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

2. 职业病认定标准- 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接触或者长期接触有害物质导致职业病的,属于工伤。

- 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患病,与工作条件有因果关系,经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职业病。

三、工伤赔偿标准1. 医疗费赔偿标准- 工伤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执行,具体费用由工伤职工就医后,由本单位与医院双方共同承担。

- 工伤职工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分为特殊工种、非特殊工种,特定病种等进行相应的分类管理。

2. 残疾赔偿标准- 工伤职工残疾赔偿金根据工伤等级和工龄确定,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度伤残津贴。

- 工伤等级分为一级至十级,根据伤残程度和工伤职工原工资的比例确定。

3. 丧葬费赔偿标准-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丧葬费。

四、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浙江省工伤认定办法- 浙江省工伤赔偿计算规则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保险法: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提供相应的赔偿和保障。

2.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行鉴定的组织。

3. 职业病:由于工作岗位上的特殊职业因素导致劳动者患上的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的疾病。

湖州工伤十级赔偿表

湖州工伤十级赔偿表

湖州工伤十级赔偿表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包括职业病和工伤。

湖州工伤十级赔偿表是根据工伤等级确定的赔偿标准,对于受到工伤的职工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湖州工伤十级赔偿表的具体内容。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湖州工伤十级赔偿表的等级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等级分为十级,分别是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伤三级、轻伤四级、轻伤五级、轻伤六级、轻伤七级、轻伤八级、轻伤九级和重伤十级。

不同的工伤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接下来我们将逐一介绍每个等级的赔偿标准。

轻伤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数的30倍。

轻伤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数的35倍。

轻伤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数的40倍。

轻伤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数的45倍。

轻伤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数的50倍。

轻伤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数的55倍。

轻伤七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数的60倍。

轻伤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数的65倍。

轻伤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数的70倍。

重伤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数的80倍。

以上是湖州工伤十级赔偿表的具体内容,根据不同的工伤等级,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对于受到工伤的职工来说,了解这些赔偿标准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在获得公正赔偿的同时,也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湖州工伤十级赔偿表是对工伤等级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并且给出了相应的赔偿标准,对于受到工伤的职工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希望所有的职工都能够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保护,避免发生工伤事故。

同时,也希望用人单位能够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1到10级工伤赔偿表

1到10级工伤赔偿表

1到10级工伤赔偿表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功能障碍或者器官损伤,并且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由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程度的不同,赔偿标准划分为十级。

下面是1到10级工伤赔偿表:1级工伤: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住院生活补助费用,根据医疗费用实际支出支付,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倍。

2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倍。

3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90倍。

4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20倍。

5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50倍。

6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80倍。

7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10倍。

8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40倍。

9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70倍。

10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倍。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是根据实际情况所制定的赔偿标准,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高于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赔偿标准仍然以平均工资为基准进行计算。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请求,如果工伤事故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的,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工伤赔偿的具体计算还要考虑伤残程度、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计算。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表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表包含以下内容:一、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产生的伤残等级和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伤残等级根据劳动者工伤的程度,将工伤分为十级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是根据工伤职工医学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确定的。

三、亲属抚恤金标准1. 单位推定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其亲属抚恤金标准按照次序分别为:a. 配偶:月工资收入的60%;b. 子女:每人月工资收入的20%;c. 父母:每人月工资收入的15%;d. 单身职工的兄、弟、姐、妹:每人月工资收入的15%;e. 父、母同时丧失工作能力的,每人月工资收入的15%。

2. 单位推定重度残疾的工伤职工,其亲属抚恤金标准按照次序分别为:a. 配偶:月工资收入的40%;b. 子女:每人月工资收入的15%;c. 父母:每人月工资收入的10%;d. 单身职工的兄、弟、姐、妹:每人月工资收入的10%;e. 父、母同时丧失工作能力的,每人月工资收入的10%。

四、丧葬补助金标准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其死亡前一年度省本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月数。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负伤程度,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从二万元到三万元不等。

六、其他具体标准其他具体标准包括:工伤职工照料费、儿童抚养费、以及保留岗位费等。

七、特殊情况处理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工伤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但不得低于国家和省级的最低标准。

以上就是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表的主要内容,根据劳动者工伤的伤残等级和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进行赔偿。

具体的标准可能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保障工伤职工和其亲属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

浙江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

浙江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伤残⼀⽅⾯会给⽇常的⽣活带来不便,⼯作上和精神上所需要⾯临的巨⼤困难,另⼀⽅⾯,对于家庭来说,经济⽅⾯也需要承受部分压⼒。

清楚相关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能给我们带来⼀定的帮助。

今天,店铺⼩编就带⼤家⼀起了解⼀下浙江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

⼀、浙江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浙江省⼯伤⼗级享有7个⽉本⼈⼯资⼀次性伤残补助⾦,解除或终⽌合同按浙江省上年度职⼯⽉平均⼯资有⼀次性⼯伤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各2个⽉。

根据《⼯伤保险条例》第三⼗条、三⼗三条、三⼗七条、六⼗⼆条、六⼗四条和《浙江省⼯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浙江省⼯伤职⼯鉴定为⼗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伤所需费⽤符合⼯伤保险诊疗项⽬⽬录、⼯伤保险药品⽬录、⼯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伤保险基⾦⽀付;2、由⼯伤保险基⾦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付住院伙⾷补助费;3、经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由⼯伤保险基⾦按规定标准⽀付;4、暂停⼯作接受⼯伤医疗的,在停⼯留薪期内,原⼯资(受伤前12个⽉的平均⽉⼯资计算,包括计时⼯资或者计件⼯资、奖⾦、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付;5、住院期间⽣活不能⾃理阶段护理由⽤⼈单位负责;6、从⼯伤保险基⾦⽀付7个⽉本⼈⼯资⼀次性伤残补助⾦;7、由⼯伤保险基⾦⽀付劳动能⼒鉴定费;8、劳动解除或者终⽌,按照浙江省上年度职⼯⽉平均⼯资,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2个⽉,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2个⽉。

⽤⼈单位没有参加⼯伤保险的,由⽤⼈单位⽀付所有费⽤。

本⼈⼯资,是指⼯伤职⼯因⼯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平均⽉缴费⼯资。

本⼈⼯资⾼于统筹地区职⼯平均⼯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平均⼯资的300%计算;本⼈⼯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平均⼯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平均⼯资的60%计算。

⼆、法律法规《⼯伤保险条例》第三⼗七条职⼯因⼯致残被鉴定为七级⾄⼗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伤保险基⾦按伤残等级⽀付⼀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的本⼈⼯资,⼋级伤残为11个⽉的本⼈⼯资,九级伤残为9个⽉的本⼈⼯资,⼗级伤残为7个⽉的本⼈⼯资;(⼆)劳动、聘⽤合同期满终⽌,或者职⼯本⼈提出解除劳动、聘⽤合同的,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修订时间:2023年6月12日一、人身伤害赔偿标准1. 普通工伤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标准:(1) 伤残程度为十级或者九级的,赔偿金为15年工资总额;(2) 伤残程度为八、七级的,赔偿金为14年工资总额;(3) 伤残程度为六、五级的,赔偿金为13年工资总额;(4) 伤残程度为四、三级的,赔偿金为12年工资总额;(5) 伤残程度为二、一级的,赔偿金为11年工资总额。

2. 因工死亡赔偿标准:(1) 在职工人因工死亡,其家属可获得以下赔偿金:(a) 由该职工生前每月工资平均值确定计算的抚恤金,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倍,不高于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的50倍;(b) 丧葬费,国家规定为5000元。

(2) 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工伤致死事故的赔偿标准,按照人身伤害的伤残程度和赔偿金标准的规定执行。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1. 因职工工伤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金的,依法加倍支付欠缴的部份。

3. 未及时进行申报、登记或者隐瞒工伤事故的,依法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其他规定1. 确认工伤的范围和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 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执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 本标准自2023年6月12日起施行。

总结: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的、保障职工在工作期间因病或者意外受伤或者患病所致失业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伤残程度:指因工作事故导致职工身体或者心理受到损伤的程度,普通以十级评定,评定越高,赔偿金额越高。

抚恤金:是指用于补偿受害者或者其家属死亡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通常是由支付方按照受害者的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计算出来的。

2.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工伤保险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为了保障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职业病等职工权益的一项行政法规。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第一章范围和目的1.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浙江省工作的劳动者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发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下的赔偿标准。

1.2 目的本标准旨在明确浙江省工伤赔偿的金额及赔偿事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认定标准2.1 工伤认定程序2.1.1 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给有关部门。

2.1.2 有关部门将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并评估劳动者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2.1.3 工伤认定结果将由有关部门出具认定书,并通知劳动者及用人单位。

2.2 工伤认定条件2.2.1 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符合国家有关工伤认定标准。

2.2.2 劳动者因长期从事特定职业而患上的职业病,经医疗鉴定符合国家有关工伤认定标准。

第三章工伤赔偿项目3.1 医疗费用3.1.1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用、检查费用、康复费用等必要的医疗费用。

3.1.2 医疗费用应根据劳动者所在地医保支付比例进行结算。

3.2 工伤津贴3.2.1 工伤津贴为劳动者因工作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经济补偿。

3.2.2 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每月支付80%的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省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2.3 工伤津贴的支付期限为劳动者恢复劳动能力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3 伤残补助金3.3.1 伤残补助金为劳动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3.3.2 伤残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劳动者残疾程度及所在地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而定。

3.4 生活护理费3.4.1 劳动者因工伤致使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可申请生活护理费。

3.4.2 生活护理费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及所在地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而定。

3.5 死亡补助金和丧葬费3.5.1 劳动者因工伤不幸死亡,其家属可获得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和丧葬费。

3.5.2 死亡补助金和丧葬费的标准根据劳动者所在地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而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2.20•【字号】浙人社发〔2023〕65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65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全面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增强基金持续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进工伤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62号)规定,现就统一全省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住院进行治疗和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三十五的标准,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确定。

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每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统一为按照浙江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二档的百分之三十五除以30日确定,计算到元,元以下见分进元。

二、关于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本市、县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者康复的,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应统一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规定确定,往返途中各限支付一日。

三、关于伤残津贴与基本养老待遇的衔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引言工伤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工者支付因工致残、工亡或者者工伤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工资和相关费用的一项制度。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浙江省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伤赔偿标准,以确保受伤工人得到合理的赔偿。

二、工伤赔偿范围浙江省的工伤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用、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

工伤者在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都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2. 工亡津贴金工亡津贴金是指工伤事故导致工人死亡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受害者家属的一定金额。

浙江省规定了具体的津贴金额以及申请条件。

3. 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指因工致残的工人在伤残程度评定后,根据相应的伤残等级和工资标准获得的一定金额。

4.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是指因工致残的工人需要请人照应生活起居而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5. 就业津贴金就业津贴金是指因工致残的工人重新就业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津贴金,以其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6. 丧葬津贴金丧葬津贴金是指工人因工死亡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受害者家属的一定金额,用于丧葬相关费用。

三、工伤赔偿计算方法浙江省对于工伤赔偿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根据工人的工龄、工资标准和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1. 工人工龄补偿系数工人的工龄是根据其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工时数每满一年增加0.5个点,计算的最高工龄为40年。

2. 工伤赔偿金计算公式工伤赔偿金=基本赔偿金×伤残等级补偿系数×工人工龄补偿系数四、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表该表格详细列出了工伤赔偿的各个项目以及相应的赔偿金额和计算方法。

2. 工伤赔偿申请表申请工伤赔偿时需要填写的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伤事故经过、医疗收据等。

3. 工伤认定凭证复印件用于证明工伤事故发生的凭证复印件,包括工伤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等。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 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是由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对工伤事故进行认定的证明文件。

浙江省工伤保险计算方法

浙江省工伤保险计算方法

浙江省工伤保险计算方法浙江省工伤保险计算方法一、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三、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四、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五、停工留薪期工资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六、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60元/天,住院期间至出院后定残前(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60/天(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45/天(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30/天七、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4个月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2个月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三)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浙江省工伤保险一览表(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基数法律依据支付渠道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待遇挂号费按照标准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工伤保险基金住院费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费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交通食宿费因工出差标准按标准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用人单位住院伙食补助费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停及工康留复薪待期遇内辅助器具费国家规定的标准按标准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工伤保险基金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1款用人单位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待遇按实<<工际需要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伤残待遇-经一劳次动性能伤力残鉴补定助金一级24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1项工伤保险基金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11项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1项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伤津残贴一级90% 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执行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2项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级70%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项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六级60%生护理活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第2款项工伤保险基金生活大部不能自理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6个月同上<<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1项工伤保险基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配偶每月40% 本人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2项其他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再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至60个月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3项用人单位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6个月工伤保险基金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再加10%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2款\第3款工一伤次职性工工与伤用医人疗单补位助解金除和或伤终残止就劳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30个月浙政发[2003]52号①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一、工伤保险基本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实施的工伤保险标准如下:1. 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100%。

2. 工伤医疗期:北京市工伤医疗期为伤工伤员经工伤认定为工伤后,自伤工伤日起,在医疗机构治疗、住院期间为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3. 工伤伤残津贴:按照工伤程度划分为一级至十级,由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不同级别的工伤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伤残津贴的发放期限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最低为3年,最高不超过10年。

二、浙江省工伤保险金具体标准1. 工伤医疗费用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项目和金额,浙江省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如下:医疗项目支付比例 -: : -治疗费 100% -住院伙食费 100% -住院伙食补助费 100% -护理费 100% -康复费 100% -辅助器具费 100% -交通费 100% -2. 工伤伤残津贴根据工伤程度不同,浙江省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如下:伤残等级津贴标准 -:-:--一级 270元/月 -二级 300元/月 -三级 330元/月 -四级 360元/月 -五级 390元/月 -六级 420元/月 -七级 450元/月 -八级 480元/月 -九级 510元/月 -十级 540元/月 -注:工伤伤残津贴的发放期限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最低为3年,最高不超过10年。

以上为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的内容。

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可能会因个案情况而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绍兴工伤赔偿标准表格

绍兴工伤赔偿标准表格

绍兴工伤赔偿标准表格绍兴市工伤赔偿标准表格(以2019年数据为例)序号损伤部位赔偿项目赔偿比例(以月工资为基数)1. 死亡丧葬费、丧失劳动能力60%-100%2. 伤残身体伤残、丧失劳动能力40%-100%3. 重伤病伤病津贴 100%-300%4. 一级传染病丧失劳动能力、守护津贴40%-100%5. 轻伤病伤病津贴 30%-60%6. 轻微伤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30%-100%7. 突发事件抢救费、安置费等30%-100%注: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赔偿标准以当地相关法规为准。

绍兴市工伤赔偿标准细则1. 死亡赔偿标准1.1 丧葬费:根据实际家庭情况和丧葬费用,最高不超过被保险人身故前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

1.2 丧失劳动能力:根据被保险人的工资标准和伤残程度,按照40%至100%的比例赔偿。

2. 伤残赔偿标准2.1 身体伤残: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和相关标准,按照40%至100%的比例赔偿。

2.2 丧失劳动能力:根据被保险人的失能等级和工资标准,按照40%至100%的比例赔偿。

3. 重伤病赔偿标准3.1 伤病津贴:根据被保险人的伤病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按照100%至300%的比例赔偿。

4. 一级传染病赔偿标准4.1 丧失劳动能力:根据被保险人的失能等级和工资标准,按照40%至100%的比例赔偿。

4.2 守护津贴:根据被保险人的家庭情况和实际需要,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5. 轻伤病赔偿标准5.1 伤病津贴:根据被保险人的伤病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按照30%至60%的比例赔偿。

6. 轻微伤赔偿标准6.1 医疗费:根据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和实际需要,按照30%至100%的比例赔偿。

6.2 误工费:根据被保险人因伤病未能正常工作所受的经济损失,按照相关标准赔偿。

6.3 交通费:根据被保险人因伤病就医所需的交通费用,按照实际情况赔偿。

7. 突发事件赔偿标准7.1 抢救费用:根据被保险人因突发事件需要的抢救费用进行赔偿。

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所引起的劳动者的身体损害。

对于工伤事故中导致劳动者死亡的情况,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浙江省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并对其相关内容进行扩展和讨论。

一、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基本情况根据浙江省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丧葬费、死亡补助金、抚恤金和供养亲属生活费。

1. 丧葬费根据浙江省的规定,工伤死亡的劳动者家庭可以获得一定的丧葬费,用于支付劳动者的丧葬仪式和相关费用。

具体数额根据工伤事故的性质和劳动者的身份有所不同,一般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

2. 死亡补助金死亡补助金是指用于帮助工伤死亡劳动者的家庭度过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经济困难时期的一笔经济补助。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死亡补助金为逝者生前预计下一个年费收入的十二倍。

3. 抚恤金抚恤金是指用于帮助工伤死亡劳动者的家庭度过难关的一笔经济救助金。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抚恤金会根据工伤事故的性质、劳动者的年龄和受扶养人的数量等因素进行计算,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4. 供养亲属生活费供养亲属生活费是指为劳动者家庭提供必要生活所需的一笔经济补贴。

具体数额根据工伤死亡劳动者的家庭成员情况和经济实力等因素进行计算,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

二、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意义与影响工伤事故的发生对劳动者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经济负担,而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和安慰。

首先,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制定使得受害者及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丧葬费、死亡补助金、抚恤金和供养亲属生活费的发放,可以帮助受害者及其家属度过经济困难时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其次,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工伤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和管理的不善有关,通过对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规定和实施,可以迫使雇主和相关部门加强对工作环境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海宁工伤的赔偿标准

海宁工伤的赔偿标准

海宁工伤的赔偿标准海宁工伤的赔偿标准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工伤事故屡见不鲜。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

海宁是中国浙江省的一个县级市,也制定了自己的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主要由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省级及市级的规定构成。

按照相关法规,海宁市工伤赔偿标准如下:一、工伤赔偿项目海宁市的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职工死亡补助和营养补助。

1. 医疗费医疗费指劳动者就医的各项费用,包括住院费、药费、手术费等。

根据不同工伤程度和医疗机构的定点等级,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2. 伤残补助伤残补助是对因工作造成的职工伤残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根据职工的伤残程度,海宁市规定了相应的伤残等级和相对应的补助金额。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根据职工的月工资计算,向伤残职工支付相应的年伤残补助金。

伤残职工每年初按相关计算公式计算,每月分12等份拨付。

- 二级伤残:在一级伤残基础上增加30%的伤残等级补助金。

- 三级伤残:在二级伤残基础上增加20%的伤残等级补助金。

- 四级伤残:在三级伤残基础上增加15%的伤残等级补助金。

- 五级伤残及以下:在四级伤残基础上再增加10%的伤残等级补助金。

3. 职工死亡补助职工死亡补助是对因工作造成死亡的职工家属进行的经济补偿。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按照职工的月工资计算,向死亡职工的五位亲属按照一定比例支付补助金。

- 被抚养人员:向被抚养人支付职工去世前的月工资总和的30%。

- 丧葬费:向职工的配偶或子女支付固定的丧葬费。

4. 营养补助对因工作致残的职工,在伤残等级评定后连续12个月内,按一定比例支付营养费。

二、工伤赔偿依据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的要求,工伤赔偿的依据主要包括工资待遇、伤残程度和赔偿比例。

1.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是工伤赔偿的主要依据之一,具体包括月工资和实际工作时间。

海宁市规定,月工资按照职工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计算。

2. 伤残程度伤残程度是工伤赔偿中的重要因素之一,通常由医疗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组进行评定。

浙江工伤9级工伤赔偿

浙江工伤9级工伤赔偿

浙江工伤9级工伤赔偿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或患病而导致的身体损伤或功能障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工伤分为九级,其中9级工伤是指工人因工作原因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定标准。

对于浙江地区的9级工伤工人来说,他们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浙江工伤9级工伤赔偿的相关政策和流程。

首先,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对于9级工伤的职工,其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定期抚恤金和医疗补助。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伤残等级越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越多。

定期抚恤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后,每月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抚恤金。

医疗补助是指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次,对于9级工伤的职工,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申请材料。

工伤职工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工伤鉴定书、伤残鉴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

申请材料包括工伤保险申请表、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等。

在提交完整的证明材料和申请材料后,工伤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

最后,对于浙江地区的9级工伤工人来说,他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工伤赔偿:首先,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其次,工伤职工也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来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

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对工伤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答复。

最后,工伤职工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维权诉讼。

总之,对于浙江地区的9级工伤工人来说,他们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是在申请和享受工伤待遇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申请材料,并且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获得帮助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对浙江工伤9级工伤赔偿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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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国家规定的目录标准
按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停工接伤医疗的
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
不 变
用人单位
治疗期间不能自理的
护理待遇
按实际需要
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 补助金
一级
27个月
本人缴费工资。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五级
18个月
六级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8个月
十级
7个月
伤残津贴
一级
90%
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执行
本人缴费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国家规定的目录标准
按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停工接伤医疗的
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
不 变
用人单位
治疗期间不能自理的
护理待遇
按实际需要
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 补助金
配偶每月40%
本人缴费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倍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伤保险基金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停工留薪内因工伤死亡的,可以享受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基金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
非法用人单位伤亡人员赔偿
医疗康复待遇
同上工伤待遇
不低于工伤待遇;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
伤残的一次性赔偿
一级16倍;二级14倍;三级12倍;四级10倍;五级8倍;六级6倍;七级4倍;八级3倍;九级2倍;十级1倍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级(保留劳动关系)
70%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六级(同上)
60%
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0%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生活大部不能自理
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0%




丧 葬 补 助 金
6个月
同上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共五代。男60岁,女55岁,未成年人不到18周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劳动能力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死亡的一次性赔偿
20倍
工伤保险待遇
项 目
标 准
基 数
支付渠道
医疗康复待遇
医疗
待遇
挂号费
按照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费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药 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交通、食宿费
须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按统筹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住院伙食补助费
停工留薪期内及康复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六级
25个月
七级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释劳动合同的
10个月
八级
7个月
九级
4个月
十级
2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五级
30个月
用人单位支付
浙政发[2003]52号
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②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③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
六级
25个月
七级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释劳动合同的
10个月
八级
7个月
九级
4个月
十级
2个月
因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下落不明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照发三个月工资,第四个月起停发。按月向其供养亲属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级(保留劳动关系)
70%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六级(同上)
60%
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0%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生活大部不能自理
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0%




丧 葬 补 助 金
6个月
同上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共五代。男60岁,女55岁,未成年人不到18周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劳动能力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配偶每月40%
本人缴费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倍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伤保险基金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停工留薪内因工伤死亡的,可以享受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六级
25个月
七级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释劳动合同的
10个月
八级
7个月
九级
4个月
十级
2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五级
30个月
用人单位支付
浙政发[2003]52号
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②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级
27个月
本人缴费工资。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五级
18个月
六级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8个月
十级
7个月
伤残津贴
一级
90%
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执行
本人缴费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③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
六级
25个月
七级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释劳动合同的
10个月
八级
7个月
九级
4个月
十级
2个月
因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下落不明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照发三个月工资,第四个月起停发。按月向其供养亲属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死亡的一次性赔偿
20倍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本人缴费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就业、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五级
30个月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本人缴费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就业、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五级
30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
非法用人单位伤亡人员赔偿
医疗康复待遇
同上工伤待遇
不低于工伤待遇;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
伤残的一次性赔偿
一级16倍;二级14倍;三级12倍;四级10倍;五级8倍;六级6倍;七级4倍;八级3倍;九级2倍;十级1倍
最新浙江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工伤保险待遇
项 目
标 准
基 数
支付渠道
医疗康复待遇
医疗
待遇
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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