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浙江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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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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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保险基本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实施的工伤保险标准如下:

1. 工伤医疗费用:

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100%。

2. 工伤医疗期:

北京市工伤医疗期为伤工伤员经工伤认定为工伤后,自伤工伤日起,在医疗机构治疗、住院期间为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3. 工伤伤残津贴:

按照工伤程度划分为一级至十级,由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不同级别的工伤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伤残津贴的发放期限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最低为3年,最高不超过10年。

二、浙江省工伤保险金具体标准

1. 工伤医疗费用

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项目和金额,浙江省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如下:

医疗项目支付比例 -

: : -

治疗费 100% -

住院伙食费 100% -

住院伙食补助费 100% -

护理费 100% -

康复费 100% -

辅助器具费 100% -

交通费 100% -

2. 工伤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程度不同,浙江省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如下:

伤残等级津贴标准 -

:-:--

一级 270元/月 -

二级 300元/月 -

三级 330元/月 -

四级 360元/月 -

五级 390元/月 -

六级 420元/月 -

七级 450元/月 -

八级 480元/月 -

九级 510元/月 -

十级 540元/月 -

注:工伤伤残津贴的发放期限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最低为3年,最高不超过10年。

浙江义乌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浙江义乌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浙江义乌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一、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义乌地区制定了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旨在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公正的工伤赔偿。

二、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细化

1. 工伤等级分类

工伤被分为十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和十级。等级越高,赔偿金额越高。

2. 赔偿标准

2.1 一级工伤

一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功能丧失或者器官损伤,但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或者适应其他工作的情况。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60倍。

2.2 二级工伤

二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功能丧失或者器官损伤,仅能从事轻度适应性的工作的情况。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55倍。

2.3 三级工伤

三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功能丧失或者器官损伤,只能从事适应性较差的工作的情况。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50倍。

2.4 四级工伤

四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功能丧失或者器官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其他工作的情况。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45倍。

2.5 五级工伤

五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永久性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

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40倍。

2.6 六级工伤

六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结构的明显变形或者功能障碍,但不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35倍。

2.7 七级工伤

七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结构的明显变形或者功能障碍,轻度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30倍。

2.8 八级工伤

八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结构的明显变形或者功能障碍,中度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赔偿金额为工伤当月平均工资的25倍。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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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一、总则

工伤保险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提供相应的赔偿,并鼓励雇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工伤保险法和相关规定,浙江省制定了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标准

1. 事故类工伤认定标准

- 意外事故导致劳动者受伤或患病,属于工伤,包括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等。

- 突发疾病导致劳动者短期内超过72小时的医疗期或导致劳动者死亡,认定为工伤。

- 因劳动者执行工作所引起的岗位病,经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

2. 职业病认定标准

- 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接触或者长期接触有害物质导致职业病的,属于工伤。

- 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患病,与工作条件有因果关系,经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职业病。

三、工伤赔偿标准

1. 医疗费赔偿标准

- 工伤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执行,具体费用由工伤职工就医后,由本单位与医院双方共同承担。

- 工伤职工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分为特殊工种、非特殊工种,特定病种等进行相应的分类管理。

2. 残疾赔偿标准

- 工伤职工残疾赔偿金根据工伤等级和工龄确定,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度伤残津贴。

- 工伤等级分为一级至十级,根据伤残程度和工伤职工原工资的比例确定。

3. 丧葬费赔偿标准

-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丧葬费。

四、附件

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 浙江省工伤认定办法

- 浙江省工伤赔偿计算规则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

2022年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22年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22年浙江省最新⼯伤赔偿标准

浙江⼯伤赔偿⼀级⾄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等。职⼯发⽣⼯伤事故后,其主要可以享受两⼤块待遇:职⼯因伤需要暂停⼯作接受治疗的,在停⼯留薪期内原⼯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付在⼯伤职⼯停⼯留薪期内,⽤⼈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劳动、⼈事关系。本⽂店铺⼩编结合实际为您介绍浙江省最新⼯伤赔偿标准,欢迎⼤家阅读了解。

⼀、⼀级⾄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

1、⼀级伤残补助⾦=本⼈⼯资×27个⽉

2、⼆级伤残补助⾦=本⼈⼯资×25个⽉

3、三级伤残补助⾦=本⼈⼯资×23个⽉

4、四级伤残补助⾦=本⼈⼯资×21个⽉

按⽉享受伤残津贴(按⽉⽀付)

1、⼀级伤残津贴=本⼈⼯资×90%

2、⼆级伤残津贴=本⼈⼯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

1、五级伤残补助⾦=本⼈⼯资×18个⽉

2、六级伤残补助⾦=本⼈⼯资×16个⽉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资×60%

(注:难以安排⼯作的⼯伤职⼯由⽤⼈单位按照⽉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单位补⾜差额)

三、七级⾄⼗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

1、七级伤残=本⼈⼯资×13个⽉

2、⼋级伤残=本⼈⼯资×11个⽉

3、九级伤残=本⼈⼯资×9个⽉

4、⼗级伤残=本⼈⼯资×7个⽉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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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范围和目的

1.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浙江省工作的劳动者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发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下的赔偿标准。

1.2 目的

本标准旨在明确浙江省工伤赔偿的金额及赔偿事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认定标准

2.1 工伤认定程序

2.1.1 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给有关部门。

2.1.2 有关部门将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并评估劳动者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2.1.3 工伤认定结果将由有关部门出具认定书,并通知劳动者及用人单位。

2.2 工伤认定条件

2.2.1 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符合国家有关工伤认定标准。

2.2.2 劳动者因长期从事特定职业而患上的职业病,经医疗鉴定符合国家有关工伤认定标准。

第三章工伤赔偿项目

3.1 医疗费用

3.1.1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用、检查费用、康复费用等必要的医疗费用。

3.1.2 医疗费用应根据劳动者所在地医保支付比例进行结算。

3.2 工伤津贴

3.2.1 工伤津贴为劳动者因工作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经济补偿。

3.2.2 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每月支付80%的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省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2.3 工伤津贴的支付期限为劳动者恢复劳动能力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3 伤残补助金

3.3.1 伤残补助金为劳动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3.3.2 伤残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劳动者残疾程度及所在地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而定。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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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时间:2023年6月12日

一、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1. 普通工伤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标准:

(1) 伤残程度为十级或者九级的,赔偿金为15年工资总额;

(2) 伤残程度为八、七级的,赔偿金为14年工资总额;

(3) 伤残程度为六、五级的,赔偿金为13年工资总额;

(4) 伤残程度为四、三级的,赔偿金为12年工资总额;

(5) 伤残程度为二、一级的,赔偿金为11年工资总额。

2. 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1) 在职工人因工死亡,其家属可获得以下赔偿金:

(a) 由该职工生前每月工资平均值确定计算的抚恤金,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倍,不高于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的50倍;

(b) 丧葬费,国家规定为5000元。

(2) 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工伤致死事故的赔偿标准,按照人身伤害的伤残程度和赔偿金标准的规定执行。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1. 因职工工伤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金的,依法加倍支付欠缴的部份。

3. 未及时进行申报、登记或者隐瞒工伤事故的,依法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其他规定

1. 确认工伤的范围和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 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执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 本标准自2023年6月12日起施行。

总结:

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的、保障职工在工作期间因病或者意外受伤或者患病所致失业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浙江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

浙江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

浙江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

伤残⼀⽅⾯会给⽇常的⽣活带来不便,⼯作上和精神上所需要⾯临的巨⼤困难,另⼀⽅⾯,对于家庭来说,经济⽅⾯也需要承受部分压⼒。清楚相关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能给我们带来⼀定的帮助。今天,店铺⼩编就带⼤家⼀起了解⼀下浙江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

⼀、浙江省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

浙江省⼯伤⼗级享有7个⽉本⼈⼯资⼀次性伤残补助⾦,解除或终⽌合同按浙江省上年度职⼯⽉平均⼯资有⼀次性⼯伤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各2个⽉。

根据《⼯伤保险条例》第三⼗条、三⼗三条、三⼗七条、六⼗⼆条、六⼗四条和《浙江省⼯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浙江省⼯伤职⼯鉴定为⼗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伤所需费⽤符合⼯伤保险诊疗项⽬⽬录、⼯伤保险药品⽬录、⼯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伤保险基⾦⽀付;

2、由⼯伤保险基⾦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付住院伙⾷补助费;

3、经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由⼯伤保险基⾦按规定标准⽀付;

4、暂停⼯作接受⼯伤医疗的,在停⼯留薪期内,原⼯资(受伤前12个⽉的平均⽉⼯资计算,包括计时⼯资或者计件⼯资、奖⾦、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付;

5、住院期间⽣活不能⾃理阶段护理由⽤⼈单位负责;

6、从⼯伤保险基⾦⽀付7个⽉本⼈⼯资⼀次性伤残补助⾦;

7、由⼯伤保险基⾦⽀付劳动能⼒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按照浙江省上年度职⼯⽉平均⼯资,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2个⽉,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2个⽉。

⽤⼈单位没有参加⼯伤保险的,由⽤⼈单位⽀付所有费⽤。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工伤保险待遇

项 目

标 准基 数支 付 渠 道

挂号费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

标准医疗费工伤保险诊疗项目

目录药 费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按照标准报销工伤保险基金

交通食宿费因工出差标准按标准报销

医疗待遇

住院伙食补助费

因工出差伙食补助

标准70%用人单位辅助器具费国家规定的标准按标准报销工伤保险基金

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不 变

医疗康复待遇

停 及工 康留 复薪 待期 遇内生活不能自理的护 理 待 遇按实际需要

用 人 单 位

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经 一劳 次动 性能 伤力 残鉴 补定 助金

十级6个月

本人工资一级

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工伤保险基金

五级70%伤 津残 贴

六级60%

工伤职工享受

的伤残津贴调

整办法,按照

基本养老金调

整的办法执行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低于

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

(难以安排工作的)

生活完全不能

自理50%生活大部不能

自理40%伤

生 护理活 费

生活部分不能

自理

30%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丧 葬 补 助 金6个月同 上死供 养 亲 属 抚 恤 金

配偶每月40%

本人工资(抚恤

工伤保险基金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金总额不得超过

死亡职工生前的

本人工资)

一 次 性 工 亡 补 助 金

60个月用 人 单 位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亡待

一至四级工伤

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供 养 亲 属 抚 恤 金

配偶每月40%其他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再加10%本 人 工 资

浙江省工伤抚恤金标准

浙江省工伤抚恤金标准

浙江省工伤抚恤金标准

浙江省工伤抚恤金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政策规定,为受到工伤的职工提供相应的抚恤金,以帮助他们应对因工伤所带来的经济困难。工伤抚恤金的标准是根据受伤职工的工资、伤残程度等因素来确定的。以下是浙江省工伤抚恤金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一、工伤抚恤金的计算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抚恤金的计算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伤职工的工资水平,二是伤残程度。工资水平是指工伤职工在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伤残程度则是根据医疗鉴定来确定的。根据这两个因素,可以计算出工伤抚恤金的具体数额。

二、工伤抚恤金的发放方式

工伤抚恤金的发放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发放,另一种是按月发放。对于工伤造成的轻伤,一般会采取一次性发放的方式;而对于造成的重伤或伤残,一般会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工伤抚恤金的发放方式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三、工伤抚恤金的调整

工伤抚恤金的标准会根据国家和省级政策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般来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伤抚恤

金的标准也会适时进行调整。因此,受伤职工可以根据最新的政策

规定来获取相应的抚恤金标准。

四、工伤抚恤金的申领流程

工伤抚恤金的申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工伤职工需

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进行医疗鉴定;其次是根据医

疗鉴定结果,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后是根据工伤认定

结果,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抚恤金申领申请。在整个申领

流程中,工伤职工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鉴定材料和申请表格等。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3.12.20

•【字号】浙人社发〔2023〕65号

•【施行日期】2024.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伤保险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

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浙人社发〔2023〕65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增强基金持续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进工伤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62号)规定,现就统一全省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住院进行治疗和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三十五的标准,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确定。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每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统一为按照浙江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二档的百分之三十五除以30日确定,计算到元,元以下见分进元。

二、关于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本市、县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者康复的,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应统一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规定确定,往返途中各限支付一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3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3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3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3.07.14

•【字号】浙人社发〔2023〕31号

•【施行日期】2023.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伤保险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3

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浙人社发〔2023〕31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2023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通知如下:

一、伤残津贴调整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全省2022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

(二)调整水平。按照每人每月198元的标准增加伤残津贴。

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调整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全省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享受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调整水平。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2元。调整后,如因工死亡人员有多名供养亲属的,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三、其他待遇调整

已经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以及工伤退休人员,按照2023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如增加的额度低于每月198元的,按198元的额度补足差额。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一、引言

工伤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工者支付因工致残、工亡或者者工伤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工资和相关费用的一项制度。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浙江省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伤赔偿标准,以确保受伤工人得到合理的赔偿。

二、工伤赔偿范围

浙江省的工伤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用、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工伤者在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都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2. 工亡津贴金

工亡津贴金是指工伤事故导致工人死亡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受害者家属的一定金额。浙江省规定了具体的津贴金额以及申请条件。

3. 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指因工致残的工人在伤残程度评定后,根据相应的伤残等级和工资标准获得的一定金额。

4. 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是指因工致残的工人需要请人照应生活起居而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5. 就业津贴金

就业津贴金是指因工致残的工人重新就业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津贴金,以其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6. 丧葬津贴金

丧葬津贴金是指工人因工死亡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受害者家属的一定金额,用于丧葬相关费用。

三、工伤赔偿计算方法

浙江省对于工伤赔偿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根据工人的工龄、工资标准和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1. 工人工龄补偿系数

工人的工龄是根据其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工时数每满一年增加0.5个点,计算的最高工龄为40年。

2. 工伤赔偿金计算公式

工伤赔偿金=基本赔偿金×伤残等级补偿系数×工人工龄补偿系数

四、附件

浙江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浙江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一、

医疗康复待遇

护理费

二、伤残待遇

停工留薪期内及康复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 津贴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不能自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五级(保留劳动关系)六级(同上)八级九级十级五级六级七级二级三级四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一级停工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12个月,情况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伤残

治疗期间不能自理 的

理待遇

交通、食宿费须经医疗

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

待遇

医疗费药 费挂号费医疗住院费浙江省工伤待遇一

(根据2011年工伤保险条

工伤保险待遇

项 目 准

工伤保险待遇 三、

遇护理费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停工留薪内因工

伤死亡的,可以享受全部工亡待遇)

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共五代。

人不到18周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劳动能力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项目

丧 葬 补 助 金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

提出解释劳动合同的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

提出解释劳动合同的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五、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照发三个月工资,第四个月起停发。按月向其供养亲属支付金的50%因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下落

不明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享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五级六级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就业、医疗补

助金

六级

四、

五级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后死亡待遇(停工留薪内因工

伤死亡的,可以享受全部工亡待遇)

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

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

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

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将工伤伤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赔付标准。以下是具体的赔付标准:

1.一级工伤:本人工资的90% × 27个月(或本人工资的100% × 24

个月)。

2.二级工伤:本人工资的85% × 25个月(或本人工资的90% × 22

个月)。

3.三级工伤:本人工资的80% × 23个月(或本人工资的85% × 20

个月)。

4.四级工伤:本人工资的75% × 21个月(或本人工资的80% × 18

个月)。

5.五级工伤:本人工资的70% × 18个月(或本人工资的75% × 16

个月)。

6.六级工伤:本人工资的60% × 16个月(或本人工资的65% × 14

个月)。

7.七级工伤:本人工资的50% × 13个月(或本人工资的55% × 12

个月)。

8.八级工伤:本人工资的40% × 11个月(或本人工资的45% × 10

个月)。

9.九级工伤:本人工资的30% × 9个月(或本人工资的35% × 8

个月)。

10.十级工伤:本人工资的20% × 7个月(或本人工资的25% × 6

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赔付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赔付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在处理工伤赔偿时,应按照当地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新浙江省工伤待遇一览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最新浙江省工伤待遇一览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最新浙江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侯二朋律师按照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从头整理了浙江省工伤待遇一览表。此表能够适用于所有2011年1月1日以后作出工伤认定的案件。侯律师将按照省政府新制定的相关文件继续对此表进行晚上。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令第586号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

工伤赔偿是指企业对职工因工作导致的伤害,在法律和相关政

策规定下,给予一定的赔偿金或其他待遇的制度。浙江省作为中国

发展迅速的地区之一,对工伤赔偿标准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本文将

介绍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以提供参考和了解。

1. 工伤赔偿的概述

工伤赔偿制度是保障职工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由《劳

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规定。工伤赔偿包括医

疗费、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亡保险金、再就业补助金等多个方面。不同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可能有所差异,下面将重点介绍浙江省的

情况。

2.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2.1 医疗费

浙江省对职工因工受伤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

职工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100%。具

体费用是按照当地医疗服务价格和工伤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费

用标准来执行的。

2.2 伤残赔偿金

浙江省对不同等级的伤残赔偿金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具体标准

如下:

一级伤残:按照职工月工资的60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进行计算,并在计算结果基础上加发5000元的抚恤金。

二级伤残:按照职工月工资的50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进行计算,并在计算结果基础上加发4000元的抚恤金。

三级伤残:按照职工月工资的40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进行计算,并在计算结果基础上加发3000元的抚恤金。

四级伤残:按照职工月工资的30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进行计算,并在计算结果基础上加发2000元的抚恤金。

五级伤残及以下:按照职工月工资的20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进行计算,并在计算结果基础上加发1000元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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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浙江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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