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隶属机关之间存在上下级关系
现代公文的行文关系
现代公文的行文关系导读:一、行文关系行文单位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决定着行文关系,行文关系是行文时发文与收文单位之间关系的反映,主要有四种形式:(一) 上下级关系上下级关系,即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也是一种隶属关系,不过它是指同一系统中的具有直接垂直关系的上下级机关、部门、单位之间存在的隶属关系,如国务院与国务院各部委、县政府与乡镇政府。
(二)隶属关系隶属关系,不论级别大小都在同一系统内,既包括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上下级关系),又包括领导与间接被领导的关系。
这里主要强调后一种关系。
如某乡镇政府可以说是隶属于国务院或所在省政府,而与非所在地的省政府就不是隶属关系。
(三)平级关系平级关系,是指同一组织系统内级别相当的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如省委所属各部委与省人民政府所属各厅局之间的关系。
(四)非隶属关系非隶属关系,是指非同一组织系统内的`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如,此省政府与彼省政府、某省党委与某县政府之间的关系。
二、行文方向行文方向是行文关系的反映,是指公文运转与传送的方向。
一般分为上行、下行和平行三种。
上行,是指公文向其制发机关的上级机关运行。
如某一机关要向其上级机关请示问题和报告工作,就必须使用上行的行文方向,运用请示和报告文种。
下行,是指公文向其制发机关的下级机关运行。
如某一机关要实现对其下级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职权,就必须使用下行的行文方向,运用命令(令)、批示、决定等文种。
平行,是指公文向其制发机关的同级或不相隶属的机关运行。
这类机关之间为了协商工作或进行合作,其发文就必须使用平行的行文方向,运用函,或通知、议案等文种。
还有一类公文,其运转与传送既可上行,又可下行,还可平行,如意见、会议纪要等文种,这种行文方向可称为“通行”或“泛行”。
三、行文方式行文方式,是指行文的方法和形式。
根据行文方向和实际工作需要,可以把行文方式分为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直达行文、直接行文、单独行文、联合行文。
事业单位招聘考点强化练习《公文写作与处理》(2023年版)_5
事业单位招聘考点强化练习《公文写作与处理》 (2023 年最新版)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练习:1、单选题公文写作的材料大致可分为事实材料和理论材料,下列不属于事实材料的是_____。
A : 人物B : 事件C : 细节D : 报刊社论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公文写作的材料,可分为事实材料和理论材料两类。
事实材料包括人物、事件、工作情况、现象、细节、数据图表等;理论材料包括经典著作、领导讲话文稿、文件、报刊重要社论及重要理论文章等。
故本题答案选D。
2、单选题向无隶属关系的单位答复问题时使用_____。
A : 批复B : 通报C : 通知D : 函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系统解析: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故本题答案选 D。
3、多选题下列使用通报行文的有_____。
A : 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B : 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C : 表彰先进,批评错误D : 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参考答案: C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D系统解析:通报是法定公文的一种,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4、单选题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文种是_____。
A : 命令(令)B : 决定C : 通知D : 指系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故本题答案选 A。
5、单选题公文的作者是指_____。
A : 签发人B : 审核人C : 发文机关D : 撰写人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实用写作》网络课程习题
第一章实用写作概述& 1.1一.选择题1. 计划、总结、调查报告、工作研究、述职报告、提案、领导讲话稿、演讲词、解说词、典型材料等属于(机关日常事务类)实用文体。
二.填空题1.、实用写作的根本目的是实用,因事成文,其价值就在于实际的应用。
三.判断题:(正确:T;错误:F)1. 实用文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实践活动产物,是人们处理生活事务及其进行社会交际的结果,同时也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T)四.名词解释与简答题1.怎样理解实用写作的概念。
实用写作就是实用性文章的写作,是运用书面语言和图表符号为制作有实用价值的文字或文章而进行的一种写作活动,是行为主体为处理事务和交际需要而形成并使用的具有约定俗成体的普偏通行的使用性文体。
1、实用文使用者是行为主体。
2、目的是为处理各类事务和进行人际交际,是交际工具。
3、具约定俗成体裁形式,有普遍通行性。
4、重在实用。
五.论述与分析题1. 请阐释实用写作的特征。
【答案】⑴文体的实用性实用性也称应用性,是区别于其他文章最本质特点。
实用写作与文学写作的差异A、反映客观事物写作不同,文学写作是艺术家的想像、概括、虚构过程而形成的,是艺术的真实性,来源于现实也超越于现实;实用写作必须真实不得虚构;B、文学写作以塑造典型、概括和虚构反映本质;实用写作是客观存在的真实;C、实用文写作事实是真实的,不是虚无的,其时间、地点、人物、引证、数据必须准确真实;D、写作特点不同,文学写作经过艺术加工;而实用写作要求简洁、平白、委婉⑵体式的规范性程式性:这是实用文形成过程和文面形式上的特点,都有一定规范的处理程序。
而实用文由于是重实用,因而格式性、规范性才能使之普遍通行,容易掌握,方便利用,提高应用效果。
⑶表述的简洁性简约性:这是实用文概念在语言文字运用上的特点。
语言上的准确、质朴、平白、典雅、委婉、礼貌、适用性等。
⑷写作的时效性它在一定时间内效用,一旦事务处理完毕以后,就失去效用。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发文机关把公文发给受文机关阅读办理成为行文。
为了加强对档数量和传递过程的控制,提高传递的效率和准确度,国家有关部门及行文方向、行文方式的有关规定,即行文规则。
一、根据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行文我国的机关部门工作关系主要有四类。
(一)隶属关系隶属关系指同一组织系统中的上下级机关间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二)业务指导关系业务指导关系是指同一专业系统中上级业务部门与下级业务部门之间的指导关系。
(三)平行关系平行关系是指同一组织系统中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
(四)不相隶属关系非同一组织系统任何机关之间都属于不相隶属关系。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决定着公文应使用的文种、行文方向等。
处于领导、指导地位的上级机关可以向被领导、被指导的下级机关主送下行文;被领导、被指导的下级机关向上级领导、指导机关主送上行文;具有平行关系或其他不相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相互主送平行文。
二、选择适宜的行文方式行文方式指机关之间公文传递的形式,分为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直达行文、直接行文等。
(一)逐级行文具有隶属或业务指导关系的机关之间应基本采取逐级行文的方式。
即上级机关向所属的下一级机关行文(下行文)或下级机关向直接所属的上一级机关行文(上行文)。
逐级行文是为了维护和体现正常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下行文中的逐级行文可以使下级在领会档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再下达贯彻执行。
(二)多级行文在必要的情况下,同时向若干层级的上级机关或下级机关制发公文,包括直达基层组织和向人民群众公布。
上行文中的多级行文方式只有在少数有特殊需要的情况下采用,一般是问题比较重大,需要同时上报上级和更高级别的领导机关。
下行文中的多级行文可以提高公文传递的效率,节省公文转发的时间,如国务院的档同时发至县团级以上的各级机关。
(三)越级行文越级行文指下级机关在特殊情况下,越过直接上级向更高一级的领导机关行文。
上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行文,除非在极特殊情况下:(1)由于情况特殊紧急,如逐级上报下达会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2)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机关而问题长期未予解决;(3)由上级机关交办并指定直接越级上报的具体事项;(4)出现需要直接询问、答复或联系不涉及被越过的机关职权范围的具体事项;(5)需要检举、控告直接上级机关等。
《领导干部交流回避制度》
《领导干部交流回避制度》第一条为了培养锻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推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交流是指领导干部按照组织决定,在县、市(工、行委)之间、部门之间、上下级机关之间、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之间进行的调动或者挂职锻炼。
第三条干部交流工作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培养锻炼干部与改善领导班子结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以下人员为重点交流对象:(一)县、市、工、行委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二)州级部门领导成员,州级有关部门重要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州级部门内设机构中人事、财务及其他需要交流的科室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干部交流的主要类型:(一)培养型交流1、拟提拔担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但没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必须有计划地交流到基层工作两年以上。
2、拟提拔担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但没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的干部,在同级职位之间进行交流。
3、州级部门和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到艰苦地区、关键岗位任职或者挂职锻炼。
(二)回避型交流1、县、市(工、行委)党政领导班子正职,以及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正职,一般不得由本地籍或本地出生、生长的干部担任。
已在其原籍、出生地、生长地所在县、市(工、行委)任职满一届的党政领导班子和上述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必须易地或者在部门之间交流。
2、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等亲属关系,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里任职,或者在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职务的,其中一方必须交流。
(三)任职期满交流1、县、市(工、行委)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xx年的,必须交流。
地方政府学题库
地方政府学题库1.()表现为一种有效率的......公共服务体系。
行政意义上的治理( )是自治......。
地方议决机关2.()不是地方行政机关产生的主要方式。
聘任制3.()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核心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4.()是逐步推行行政首长直选......的前提要件。
严格界分政务类公务员与事务类公务员5.()应当是党的干部制度成功与否的最终裁决者......监督群体。
人民群众6.()在动员和整合人力资源方面......利他精神所获得的信任。
非营利组织7.“3E”评价法中的效益性指标反映所获得的工作......对比关系。
F。
8.“格勒诺布尔”模式强调政府应该加强与公民社会对话......建立合作网络。
T9.“重归公益”的新发展趋向......表现主要体现在()促使......、推进......、出现民营化......10.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公共服务供......之一。
F。
11.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使得财政收入流向( )。
上级政府、中央政府12.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西方发达国家行政职能扩大表现在:()向行政机......司法权13.2000年颁布的《立法法》进而对地方性法规......系统的规范。
T14.20世纪80年代以来,()形式在西方国家......趋势。
直接民主15.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各国政府再造方......之间合作管理的重要原因。
T。
16.20世纪后半叶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趋势是:()减少行政层级,增加管理幅度17.360度考评法,其特点是( )。
评价维度多元化18.按地方政府的设置科目的分类的地方政府,可分为()。
全选19.按地方政府的设置目的分类的地方政府,可分为全选20.按地方制度分类,地方政府可分为:行政体......、自治体......、混合体......21.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香港政府属于()自治体地方政府、特殊型地方政府22.按照地方政府制度分类,下列地方政府属于混合体地方政府的是:()北京市政府23.按照地方政府制度分类......行政体地方政府的是:()清朝地方政府24.按照地方政府制度分类......自治体地方政府的是:()德国市政府25.按照规定,中国乡级政府是由()机关按照法律规定批准设立的。
国家公务员——简述公务员管理的原则
简述公务员管理的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4)分类管理的原则;(5)法治的原则。
试论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1)促进公务员的培养锻炼;2)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交流,有利于公务员开阔视野,丰富阅历,交流信息,增长才干,避免因长期在某一岗位任职而出现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现象;3)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
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涵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十九条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第七十一条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
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第七十二条法律对公务员回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试论建立交流制度的意义实行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基本目的,就是培养、锻炼国家公务员,推进廉政建设的发展,增长国家公务员的才干,从而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⑴有利于发挥个人特长和潜能。
现代公共人事管理和实施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共同宗旨,就是将每一个国家公务员都调配到最适合发挥其特长的职位上,使其聪明才智、潜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使每个职位都能找到最合适的人选。
公文行文规则
公文行文规则定义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作用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
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
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有如下几种类型: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
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间。
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
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之间。
分类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上行文和下行文主要存在于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工作关系类型中,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下行文:正好相反,是上级机关向下级发送的公文,如批复、指示等。
平行文:存在于以上第三类和第四类关系类型中,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发送公文都是平行文,如函等。
规则正常有效的行文应当遵循以下普遍适用的基本规则:行文规则这条规则要明确两点:一是按机关隶属关系行文。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作指示、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的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提出请示,上级机关对请示事项应予研究答复。
除了这一层关系外,在我们国家现行管理体制中,还形成了一种各业务部门上下垂直的条条关系,其中有些部门属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大部分和上级业务部门之间虽然不属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业务上的确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就形成了直接的上下行文关系。
公文的 行文关系
公文的行文关系1、行文关系的确定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
(1)行政上下级关系直接的上下级关系是指同一组织系统中具有领导和被领导的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如国务院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关系、国务院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之间的关系。
(2)业务上下级关系业务上下级关系是指同一组织系统中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
这种关系实际上是业务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如国家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之间;省财政厅与各市财政局之间。
(3)相同级别关系相同级别关系是指同一组织系统中机关级别相同的各个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如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之间的关系;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关系。
相同的各个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级关系。
(4)不相隶属关系不相隶属关系是指非同一组织系统的、不相隶属的、没有领导和被领导的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这种关系可以是上下级,也可以是平级的,如:国务院办公厅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之间的关系;省财政厅与大学(地级大学)、省教育厅与省委宣传部之间的关系。
2、根据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各级机关之间的行文关系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和普行文四个方向。
(1)上行文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
确定其行文关系应注意:①向直属上级行文,不可越级行文上行文的主送机关必须是直属上级机关。
如市人民政府(不包括县级市)的直属上级机关是省人民政府。
在一般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只能向省人民政府行文,如无特殊情况,不可以越过省人民政府而直接向国务院行文。
如果情况特殊,需要越级行文,则必须抄送省人民政府。
②准确选定文种,不可错用文种向上级机关行文的文种有“请示”、“报告”、“议案”和“函”。
“请示”、“报告”用于向直属上级机关行文;“议案”则用于人民政府向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函”一般用于向不相隶属的上级机关行文。
公文写作与处理-公文的行为规范(二)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公文写作与处理-公文的行为规范(二)(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判断说明题1.行文规范就是关于行文关系、行文方向与方式的规定。
SSS_JUDGEMENT正确错误分值: 1答案:错误[解析] 按照一定的规定或准则来维护机关之间的行文秩序称为行文规范。
公文行文规范的内容包括行文关系、行文方向与方式以及行文规则三个方面。
2.行文关系是根据机关级别确定的文件授受关系。
SSS_JUDGEMENT正确错误分值: 1答案:错误[解析] 行文关系是根据机关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所确定的机关之间的文件授受关系,与机关级别高低没有必然联系。
3.隶属关系就是指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
SSS_JUDGEMENT正确错误分值: 1答案:错误[解析] 隶属关系就是指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4.逐级行文按行文方向分为逐级上行文和逐级下行文。
SSS_JUDGEMENT正确错误分值: 1答案:错误[解析] 逐级下行文,就是指采取逐级下达或者只对直属下级机关下达的一种行文方式。
逐级上行文就是指下级机关直接向所属上级领导机关的一种行文方式。
但是逐级下行文和逐级上行文分别正对下行文和上行文的分类,理论上并不存在逐级行文这一概念也不存在这样的分类。
5.省政府行文给市政府属于多级下行文。
SSS_JUDGEMENT正确错误分值: 1答案:错误[解析] 二者是直接上下级之间行文,应属于逐级下行文。
6.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的关系是不相隶属关系,其行文不能采用平行文方式。
SSS_JUDGEMENT正确错误分值: 1答案:错误[解析] 行文方式的选择建立在机关关系的基础上,按《办法》、《条例》的有关规定,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发生公文往来,应使用平行文。
7.直达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下行文就是发到基层工会组织和群众的行文。
SSS_JUDGEMENT正确错误分值: 1答案:错误[解析] 直达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下行文是指党政领导机关直接发到最基层的党政组织或者直接传达到人民群众的一种行文方式。
公务员回避制度
公务员回避制度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1任职回避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1〕任职回避亲属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回避职务①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③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变通执行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地域回避我国《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2〕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
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
〔3〕适用地域回避的情形包括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担任领导职务较长时间。
地域回避主要规对象为原籍任职。
3公务回避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这一规定明确,对拟进入机关的人员和拟调整的人员应当严格审查把关,防止形成回避关系。
应用写作(6)公文形文制度
国务院(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中央直属各部、委、办 省直各厅、局 厅属处室
科
部属司、局 处、室
○
地市直属各处局
乡镇人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市直属各科局 科室 村民大会 村委会居委会 股室 ○
○
隶属关系是指本级机关在其组织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及其与上下机关之间的关系。 上级领导机关与下被领导机关之间——块块关系 上级业务部门与下级业务部门之间——条条关系
提问: 某市要召开全市成人教育工作会议, 应该由哪个发文机关向哪个上级机关请示? 为什么? 。
三、逐级行文原则:
“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逐级行文:一般情况应逐级行文, 越级行文:只有特殊情况才可越级直接行文。
为什么不能越级行文???
《办法》规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 报告”,表明有些情况是可以越级向上行 文的。
注意:越级向上行文,除检举揭发外,应抄 送其直接上级机关。
2.为什么 “请示”要一文一事?? 总之——方便行文 方便办文 方便存档
3.“请示”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例如:有个单位关于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的请
示,主送给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 认为这是人民政府管的事,且人民政府也已收文, 自己就不办也不转;人民政府认为人大常委会放 在前,自己不便办理。结果两个机关都没办复。 后来那个单位只好再写一份请示,只向人民政府 行文,问题才得到解决。
6.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按照《办法》规定,上级 对下级的报告不作批复。夹带请 示事项,只会造成公文处理的混 乱。
五、主、抄送原则:
(针对公文运转,要求按正常程序报送公文)
关于“主送” 一般根据公文的内容及发文、收文机关的隶属关系及职权范围确定主 送机关。做到以下规范: 1)上行文坚持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时采用抄送。 2)受双层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针对具体公务活动的职权归属写明一个主送, 另一个作抄送 3)除上级机关负责人交代外,不得主送领导个人 关于“抄送”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规定。
一、任职回避的概念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由于亲情具有高度人身依附性等特点,决定了亲情与公务执行中所要求的严肃、认真、公正、依法等基本要素存在一定的冲突。
职务关系的回避,主要目的在于将工作关系与亲属关系相分开,以使公务员之间形成比较和谐单纯的工作关系。
二、任职回避中的亲属关系婚姻法意义上的亲属是指由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特定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亲属分为三类:配偶、血亲和姻亲。
血亲是指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
血亲可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
上溯至父母、祖父母,下至子女、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
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与侄子女之间皆为旁系血亲。
姻亲是指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之间因婚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
姻亲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及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公务员之间最理想的状态是没有任何亲属关系,这样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务员在人事选拔、执行公务等方面排除亲情干扰,秉公执法,不偏不倚。
但是,实际生活中,婚姻法意义上的亲属范围非常广泛,一味强调排除任何亲属关系有时很难做到,也没有必要。
因此,在任职回避中,对亲属关系作了一定的范围界定,对于足以产生实际影响的亲属关系的,必须执行职务回避。
根据本条规定,职务回避中的亲属包括四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公文格式和行文规则
公文格式和行文规则一、公文文面格式公文文面格式是指公文中各要素各组成部分的搭配、排列和标识规则,包括版面安排、字体型号、各要素的标识排序等;党政机关通用公文的文面格式由版头报头、份号、密级、保密期限、发密公文,不标注份号;绝密、机密、秘密电报均属密码电报,均应按密码电报的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三密级与保密期限公文中的密级包括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3个等级;商业秘密分为商业机密、商业秘密2个等级;密级用3号黑体字标注;党的机关的公文密级标注在份号下方,两字之间空1字;行政机关的公文密级标注在公文首页右上角;如需同时标注秘密等级与保密期限,党政机关的公文都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注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中间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发文字号一经确定,应长期固定使用;二是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三是用特定版头印制的公文的发文字号,行政机关的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于版头发文机关标识下空1行红色横隔线之上;下行文、平行文的居中标注;上行文的标注于左侧,与右侧的“签发人”对称,左右两边各空1字排印;六签发人上行文应标注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3字加全角冒号与签发人体字,居中排印;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联合行文时各联署机关名称排序,主办机关的名称排在前面,其余依次排列;二是在有双文种的公文又叫复合性公文中应简化标题;三是标题中一般不用除书名号以外的标点符号;八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回行时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之后用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机关之上;在党政机关常用的公文中,只有通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体字排印,第二级用楷体字排印;有多级小标题的,第一级用小标宋体排印,第二级用黑体字排印,第三级用楷体字排印,第四级用仿宋体字排印;法规性公文的编、章、节的序号及标题居中排印,占两行;非法规性公文的小标题的第一行与正文的每一个自然段的第一行左边空两个字排印,行距相同;独立成段的小标题,末尾无标点符号;小标题之后接着排印正文的,末尾有句号;十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排印附件名称;附件名称与正文空1行,左侧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附件”2字,后面标全角冒,,决定等,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应当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简写;单一机关行文,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4行、右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联合行文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个字排印;公文经领导人签发后因故不能及时发文时,成文日期可请示签发人重新确定,或由办文者提出意见报领导确定;十三印章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均应加盖发文机关的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加盖印章时,要做到端正、清晰,上沿不压正文,下沿在成文日期之,十四主题词“主题词”三个字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注,后标全角冒号;主题词用3号小标宋体字;一篇公文最多不超过5个主题词;每个词目之间空1行,一行排不完的另起一行与第一行主题词的第一个字对齐排印;十五抄送机关在印制版记上方,主题词下方,并用横线与主题词和印制版记隔开,抄送机关按机关大小和排列习惯依次进行排列,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名称对齐;用3号仿宋体字,左空1字排印;抄送机关名称之间用顿号隔开,末尾用句号;,用,,二、行文关系公文的行文关系主要有6种关系:1.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指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之间的公文往来关系;即具有直接领导关系的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不包括间接的领导关系;2.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指没有隶属关系但有业务指导关系的机关、单位、部门之间的公文往来关系;上下级机关之间用下行文文种,平行机关之间用函行文;3.综合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包括归口管理与被归口管理的关系;4.属地管理中统一管理与被统一管理的关系;5.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6.平行机关之间的协作关系和业务上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报告”;三、行文方式和规则行文方式分为下行文、上行文和平行文三种方式;在处理行文关系上,党政机关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2.党委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的相关部门行文;党委、政府的各部门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分别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发布指导性、批复性、规范性、周知性等公文,但无权发布指挥党;5.同级党的机关、党的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之间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的条件是:级别相同、共同管理的事项或有关事项,但不宜过多,凡属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则不需与党委联合行文;6.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不得在非请示中夹带请示事项;其他机关需要周知和支持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告只能供上级机关阅知,无需批复;请示上级机关批转本部门的公文,应当同时报送批转通知及被批转公文如报告、意见、方案等的代拟稿;2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3请示事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时,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经过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在请示中写明;4除特殊情况外,请示应当送上级机关的办公厅室按规定程序处级呈报机关;不符合行文规则的上报公文主要指不符合行文规则的请示、报告和代拟稿等;8公开发布的公文一般不再印发;。
党政公文标题的撰写
党政公文标题的撰写作者:王华来源:《办公室业务》2013年第03期标题是党政公文所有组成项目中最精华的要素,是它的“眉眼”和“窗口”。
标题最能体现行文主旨和行文关系,最能体现公文内容和文种使用,最能体现语法、修辞和逻辑等多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技巧。
因此,要撰写好党政公文,必须撰写好标题。
这是文秘人员写作的基本功,也是办公室人员业务素质的表现。
一、标题的组成要素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发文机关名称就是公文制发的机关,是公文的作者和责任者。
发文机关名称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两个以上的单位联合行文时应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在前面。
“事由”即公文的主要内容。
撰写事由时要用较少的文字把公文的内容概括出来,尽量避免事由中的动词同文种在文字和词义上的重复,同时应注意词语的正确搭配,避免出现语病。
文种即文件的种类。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公文文种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等15种。
在三个要素的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之间一般应加介词“关于”,在事由和文种之间应加结构助词“的”。
例如:《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江津合川永川南川四个县级市撤市设区的请示》《××学校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
二、标题组成要素的省略完整规范的公文标题一般应具备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要素”,以标明由谁发文、为什么发文和用什么文种发文。
在特殊情况下可省略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或事由,但文种不能省略。
(一)发文机关名称的省略。
当有文件版头且有3个以上发文机关联合发文时,可以省略发文机关名称,标题中只有事由和文种两个要素。
涉及重大决策和事项的下行文,即使已有文件版头,也不得省略发文机关名称;没有版头的下行文、上行文均不得省略发文机关名称。
深入研讨公文的行文方向———兼与张维功同志商榷
拜读张维功同志发表在《秘书之友》2015年第12期《公文文种行文方向的界定》一文(以下简称《界定》),感到文章虽然是“老问题又重新提起”,却因与学界观点相左而有深入研讨之必要。
本文侧重从“公文按行文方向如何分类”和“现行公文文种如何归类”这两个方面谈些拙见,与张维功同志商榷,并与学界同人切磋交流。
一、公文按行文方向如何分类按行文方向分类的公文当属可编排发文字号而独立行文的狭义法定公文(也可称作“狭义公文”),不能独立行文的公文自然不在此列。
笔者在2008年发表的《公文分类难点疑点盲点探讨与思考》一文中曾提出:长期以来,狭义公文一直被分成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类,公报、公告、通告均被列为下行文。
传统的“三分法”也受到过挑战,有学者曾提出增加“泛行文”,称作“四分法”。
对“四分法”,学界有的赞同,有的不赞同或不完全赞同。
而公文著作大都将公文分作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类,仅个别著作将公文分作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泛行文四类。
为解决现存的矛盾和问题,理顺逻辑关系,笔者曾提出实行“两次分类法”,即第一次将公文分作单行文和泛行文;第二次将单行文分作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将泛行文分作特定受文对象行文和非特定受文对象行文。
譹訛《界定》一文中提出了“将具有多向行文的文种归为泛行文(或通行文),不符合形式逻辑的科学原则”的观点,并作了这样的阐述:“四分法违背了逻辑学的分类原则。
泛行文,意味着含有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三种方向,存在子项兼容的问题。
三分法,已穷尽了按行文方向划分文种的外延,再划出一个泛行文类来,就出现了子项之和大于集合整体外延的问题。
划分标准上,泛行文是基于性质划分的,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层级按行文方向和性质划分的多元标准问题。
”对此,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很明显,泛行文也是基于行文方向划分的,说“三分法已穷尽了按行文方向划分文种的外延”不符合实际。
在行文工作中,行文关系决定行文方向。
行文方向指公文运行的方向,具体来讲是机关按照一定的行文关系向不同层级机关行文时所形成的公文运行的方向。
领导干部 回避制度
领导干部回避制度一、关于任职回避中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法律意义上的直系血亲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另一种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称之为法律拟制血亲, 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主要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近姻亲关系。
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二、关于任职回避的职位范围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 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比如,某部某司正副司长与本司正副处长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某部的司长和副司长,在同一领导班子领导下,即使不在同一司工作,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也需要回避。
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在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领导职务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如果有亲属关系的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在同一个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很难进行监督和管理,即使秉公办事,也难免遭受周围人员的猜疑,对工作开展十分不利。
三、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方式,经营企业或者举办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该领导干部不得在上述企业或者单位的行业监管或者业务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隶属关系是什么意思
隶属关系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隶属关系
隶属关系是指在类目表中下位类一定要带有上位类的属性,上位类一定能包含它所属的各级下位类。
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属种关系,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员工(以下统称职工).因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不争的事实.所谓“隶属关系”是指在同一法律体系内同时存在有两种法律规范,而其中一种法律规范优越于另一种法律规范并且由优越的一方来规定对方的适用条件及效力范围.属人管辖指对一定人(或组织)的管辖,在内部行政中指对下级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管辖,行政管理学中通常称为“隶属关系”.这里的隶属关系是指行政上下级关系.其他利害关系是指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之间存在的可能直接影响监理单位〔作公正性的经济或其他利益关系).隶属关系包括:(1)上级领导机关与下级领导机关之间,即块块关系;(2)上级业务部门与下级业务部门之间,即条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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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隶属机关之间存在上下级关系,可以用令、通知、报告等文种行文,用于安排部署工作或请示汇报工作用。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如有业务往来,需用函、邀请信等文种行文,以示商讨的态度,或者联合开展工作。
如没有隶属关系,不同机关在同一文件中出现或是开展工作时,要特别慎重,不然就会闹笑话,还会造成工作难以协调的局面。
其他回答共1条
2010-6-22 21:38 有风7|三级
同一系统上下级之间,是相互隶属的关系;
不同系统的机关、部门之间,是不相隶属的关系。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间行文的法定文种
编者按:类似褚孔富同志的来信我们曾收到过几封。
据了解,褚孔富同志遇到的问题是个比较普遍的问题。
为满足褚孔富和有关同志的要求,今特请我国文秘学家——中国高教秘书学会理事、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郑崇田编审为褚孔富同志回了信,并予发表,兼供有同类问题的朋友参考。
根据大家的要求,我们将把这个新栏目继续办下去,并努力把她办好,以交流信息、传播知识、提高认识、促进工作;更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并相信也一定会得到大家的支持。
褚孔富同志:
您好!您给《应用写作》编辑部的来信已阅,谢谢您对编辑部的信任。
现就您提出的问题谈点个人意见,供参考。
首先应该肯定的是,您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修订并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关于“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或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的规定,向市国税局行《关于要求财产损失在营业外列支的函》,文种的运用是正确的(但标题不够规范)。
因为您金融行业与税务系统,是平行机关,而没有隶属关系,不能用“请示”或“批复”,只“适”于用“函”,包括“请求”或“答复”有关问题。
关于您信中提到的市国税局给您单位退文(“函”),并认为用函文种太随便,不尊重他们,不同意批准等,都是不妥的,是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相背离的。
这类问题,前几年在个别单位也曾出现过,但现在早已是不成问题的问题了。
在实际工作中之所以会出现上述问题,大家分析,主要有以下两个
原因:一是各办公厅(室)等有关公文管理机构对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宣传得不够,致使有的同志对“函”的用法没能很好理解;二是在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下,有些管人、管钱、管物等部门的同志经常有“老大”思想,不能平等待人所致。
尽管目前还有些同志对“函”的用法不完全理解,但是我们也不能迁就错误而误用“请示”等文种来代替。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这是个原则。
至于您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该怎么做”?我看是否可以再进一步沟通一下?首先,拿着被退回的文件(“函”)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再去做一次说明;如不行,则可到其办公部门做一下说明,一般来说办公部门是会支持您,并协助您去沟通的;如他们也不通,您则可到市政府办公厅求助他们协助沟通一下,定会迅速得到妥善办理的。
也许这个问题您早已得到妥善办理了。
不过,这也确实提了个醒儿:各公文管理机构——办公厅(室),都应进一步做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宣传工作,并切实加强公文写作的业务指导。
同时,所有文秘人员也都应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学习,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以上,仅是个人不成熟的意见,不当之处请批评。
以下与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之间具有不相隶属关系的机关是
A:成都市人事局;B:绵阳市人民政府;c:四川省财政厅;D:成都市人民政府
你这个问题问得乱。
首先是行政区管管辖不相隶属。
成都市与绵阳市没有行政区上的隶属关系;其次是部门隶属关系。
不同部门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所以A、B与成都市财政局不存在隶属关系
A\B
你这个问题问得乱。
首先是行政区管管辖不相隶属。
成都市与绵阳市没有行政区上的隶属关系;其次是部门隶属关系。
不同部门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所以A、B与成都市财政局不存在隶属关系
试论公文的行文关系及其规范
公文行文关系的规范问题,是规范发文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公文处理中,违反行文关系的错误时有发生;理论研究中,违反行文关系的阐释屡见不鲜。
这理应引起公文学界高度重视。
为促进公文规范化,本文特对公文行文关系及其规范问题作一研讨。
一、行文关系的含义及种类行文关系是各级机关乃至各单位相互之间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体现。
这种关系,或者是组织上领导与被领导或业务上指导与被指导的上下级关系(前者纯属于隶属关系,后者相当于隶属关系),或者是同等级别或不同等级别的非隶属关系(也称作“不相隶属关系”)。
笼统地讲,行文关系分为隶属关系和非隶属关系两大类别。
具体来说,行文关系包括以下五种:一是同一系统中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如国务院和各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和所属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所属区(县)人民政府,等等。
二是某级机关与本机关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如国务院和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省人民政府和所属各部门,市人民政府和所属各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和所属各部门,等等。
三是同一系统中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与下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指导和被指导关.....
举例说明公文的行文关系。
(第三章第三节)
答:公文的行文关系是根据组织系统、公文法定作者的职权范围与行文单位间的隶属关系确立的发文单位与受文单位之间的关系。
公文行文关系是行文规则的基础,必须先弄清楚,根据单位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看,单位之间的关系有五种:
(一)直接隶属关系。
直接上一级机关与直接的下一级机关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如省、自治区与国务院之间,便是这种关系。
(二)间接关系。
处于同一垂直系统的,但又不是上下直接相邻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如省人民政府与市下属的县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便是。
(三)业务指导关系。
指各业务系统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下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如国务院的职能部门中国家财政部与省人民政府的省财政厅之间的关系便是。
(四)平行关系。
指处于同一系统内的同级机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如省人民政府内厅、局、委等的关系,即财政厅、新闻局、公安厅、农业厅等单位之间的关系便是。
(五)不相隶属关系。
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的关系统称为不相隶属关系。
如国务院农业部直属的某高校和教育部直属的某高校之间的关系便是。
答:(1)行文关系,是各级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体现。
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一般可分为同一系统上下级之间的相互隶属关系,同一系统的平级机关之间以及同一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平行关系,不同系统的机关、部门之间不相隶属关系。
行文关系是根据行文单位各处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的。
(2)建立正确的行文关系,遵守必要的行文规则,有助于机关、部门、单位维护正常的领导和管理,避免行文混乱,防止“公文旅行”,克服文牍主义,提高工
作效率。
一定的行文关系,规定和约束了公文按照一定的方向运行,通称为行文方向。
行文方向是行文关系的反映。
行文方向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
在具体行文中,根据组织关系和工作需要,可以采取逐级、多级、越级、直达、直接等不同的行文方式。
(3)遵照以下规则:按照职权范围行文、按隶属关系行文、一般应当逐级行文等。
(4)行文其他注意事项:主送与抄送应准确得当;一般应一文一事;准确把握联合行文规定、公布公文如不另行文,应在公布时注明。
======================================
隶属关系包括:(1)上级领导机关与下级领导机关之间,即块块关系;(2)上级业务部门与下级业务部门之间,即条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