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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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应用中注意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应用中注意问题

地质可靠程度
③勘探、详查、普查各阶段圈定估算的 (333);勘探、详查圈定估算的(332) 的地质可靠程度,在开采技术条件、矿石 技术加工选冶性能方面具有质的不同。 ④表2中列出的误差或精度尽管依据不同,但 衡量地质可靠程度的标准基本一致。探明 的资源储量误差<20%;控制的资源储量 误差<40~50%。
86煤炭地质勘探规范
A
B
C
D
92分类
金属非金属
A
B
C
D
E
UNFC 、JORC 43-101、CRISCO 美国分类 99分类 加拿大金矿 评价指南 (1992)
Measured
Indicated
Inferred
探明的 Measured Class Ⅰ ClassⅡ
控制的 Indicated推断的Inferred ClassⅠ ClassⅡ
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应用中 注意的问题
徐金芳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现行标准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总则》(GB/T13908-2002) 及17个分矿种规范 国土资发[2006]166号: 国土资发[2007]26号 国土资发[2007]40号 国土资发[2007]68号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1号
UNFC(1997)
Detailed exploration Proved mineral reserve (111) Feasibility mineral resource (211) Probable mineral reserve (121) (122) General exploration
UNFC(2009)G轴的定义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工作有关规定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工作有关规定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工作有关规定为了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管理,明确工作程序,规范行文要求,保证各项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矿产资源储量(不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规定:一、申报1、申报时间凡需要评审矿产资源储量的单位或企业,须提前20日向有关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申报,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评审机构自收齐送审材料之日起15日内应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报单位。

2、申报材料(1)矿产资源储量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一),一式2份,其中1份由评审机构留存,1份由评审机构转交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2)有效勘查(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承担勘查工作的勘查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其中1份由评审机构留存,1份由评审机构转交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3)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对提交送审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二),一式2份,其中1份由评审机构留存,1份由评审机构转交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4)正式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包括附图、附表、附件)3-8份。

经评审后,评审机构可保留一份经修改的储量报告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密,其余报告返回申报单位;(5)《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其他材料;3、申报复核评审机构收齐申报材料并经审查后,应将申报材料第(1)、(2)、(3)项以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1 份连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申报审查表(格式见附件三),报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复核。

评审机构应根据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复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申报单位。

符合受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评审机构应与申报单位签订评审合同(格式见附件四)。

二、评审1、评审分工在评审机构尚未成为企业性质的中介机构之前,评审工作遵照如下分工原则:属于国土资源部认定的矿产资源储量,放射性矿产由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放射性矿产专业办公室组织评审;其余的由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评审。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的储量评审是矿产资源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确保矿产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和监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制定《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办法》。

一、总则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为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供依据和保障。

二、评审机构的组织和职责1. 评审机构的组织建立专门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地质学家、矿产工程师、经济学家等相关专业人员,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2. 评审机构的职责(1)负责进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

(2)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交评审结果和建议。

三、评审程序和要求1. 评审程序(1)申请评审:矿产资源开发单位向评审机构提出评审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资料审查:评审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现场勘察:评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察和采样,以获取真实可靠的数据。

(4)数据处理:评审机构基于勘察和采样结果,进行数据处理和计算储量。

(5)评审报告:评审机构编制评审报告,汇总评审结果和建议。

(6)报告审核:评审机构内部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和复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

(7)报告提交:评审机构将评审报告提交给申请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

2. 评审要求(1)评审工作要坚持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和建议必须合理、准确、可靠,有科学依据。

(3)评审报告必须表述清晰,内容详实,将评审结果和建议明确传达给申请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

四、评审结果的监督和管理1. 监督机制(1)政府部门建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的监督机制,对评审结果进行核查和抽查。

(2)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可以通过监督举报渠道对评审结果进行监督和投诉。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2.20•【文号】国土资发[2012]34号•【施行日期】2012.0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国土资源部机关各司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产资源信息宣传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19号)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相关规定,现就规范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加强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是矿产勘查和矿产开采领域最重要的基础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很大,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自1999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产资源信息宣传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19号)发布以来,矿产资源储量综合信息发布逐步规范,但矿产勘查项目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管理薄弱,尤其是新发现的矿产地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工作不够规范。

近年来,部分单位或个人随意公开未经依法评审备案的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特别是少数夸大甚至虚假的信息,并经媒体广泛传播,已给社会带来了较大负面影响。

为解决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是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

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建立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制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严格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管理。

二、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主动发布的管理制度。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作者:国土资源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来源: 日期:1999.07.15第一条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发展,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确保矿产资源储量合理、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提交评审、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的矿产资源储量,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矿产资源储量,是指经过矿产资源勘查和可行性评价工作所获得的矿产资源蕴藏量的总称。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是指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及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的各类勘查报告、闭坑地质报告以及矿产勘查和矿山生产、水源地建设阶段用于筹资、融资、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过程中说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认定实行统一管理。

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管理机构。

国土资源部负责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工作并负责认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以及管理矿床工业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工作并负责认定。

第五条下列矿产资源储量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认定:(一)申请供矿山建设设计使用的采矿权或取水许可证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二)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在转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时应核实的矿产资源储量;(三)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日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方式筹资、融资时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四)停办或关闭矿山时提交的尚未采尽的和注销的矿产资源储量;(五)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储量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评审认定的矿产资源储量;(六)国土资源部认为应予评审、认定的其他情形的矿产资源储量。

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人员名
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4.04.23
•【文号】自然资源部公告2024年第18号
•【施行日期】2024.04.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自然资源部公告
2024年第18号
关于公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的公告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遴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的公告》(2023年第62号)要求,我部已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遴选工作,现将入库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自然资源部
2024年4月23日附件: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有关要求-杨强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有关要求-杨强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有关要求
(三)综合工业品位制定要求 1. 基本原则和方法 ——充分考虑矿床的成因类型,矿体的形态、产 状、规模、矿石结构构造,有用、有益、有害组 分的赋存状态、分布规律等。 ——充分考虑国家资源政策、市场需求及发展趋 势、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矿山开采方式、矿石加 工选冶性能、外部建设条件、3-5年的矿产品平均 价格和经济效益,经过多方案比较,制定合理的 综合工业品位。ຫໍສະໝຸດ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有关要求
2. 制定综合工业品位的前提 ——已查明或基本查明矿石的矿物成分、结构构造, 有用组分的赋存状态、含量及其变化规律。 ——已按照不同地质勘查阶段的要求,通过矿石加 工选冶试验查明了有用组分的回收方式、富集途 径,确定了主组分和共伴生组分;对于可供矿山 建设设计利用的,已确定了工业回收利用的工艺 流程、产品方案及产品数质量。 —— 已取得参与综合工业品位计算的各种组分的技 术经济参数。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有关要求
(五)矿石加工选冶试验研究程度总体偏低 1.部分从事选冶试验工作的单位不具备地质实验 测试资质。 2.相当部分试验研究成果未组织验收。 3.部分选冶试验样品代表性未达要求。 4.工艺矿物学研究相对薄弱。 5.共伴生矿产利用研究亟待强化。 6.选冶试验内容及成果尚待充实。 7.技术经济评价尚待规范。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有关要求
2. 矿石加工选冶试验研究 主要是研究共伴生组分综合回收利用的技术可 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呈独立矿物形式存在的共伴生组分,通过矿石 加工选冶试验研究,查证其分离、富集、制备得到合 格产品的可能性。 呈分散状态存在的共伴生组分,通过矿石加工 选冶试验研究,了解其富集规律和回收利用的途径。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有关要求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规定解读(国土资源部文件)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规定解读(国土资源部文件)
2. 5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原则 上没有工程间距要求,达刭《总则》规定的稀疏 工程控制即可。在普查阶段,分布面积较大的层 状矿床,可采用2-3倍控制的工程间距(视矿床 稳定程度)估算333,以便区别334。
2. 6 内蕴经济资源量包括331、332和333, 因未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或开采,经济意义不 明,界于经济的到次边际经济的之间,下列情形 属于此类: 2. 6. 1 完成地质勘查工作,只进行概略研 究的; 2. 6. 2 基础储量以外用一般工业指标估算 的; 2. 6. 3 因矿层薄、矿体小、开采难度大或 开采成本高,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分析或矿山 设计未予利用的; 2.6. 4 矿山关闭后残留的矿产资源;
3.特别处理 3.1 经勘探及可行性研究表明矿产项目是经 济的,及在建、正常生产矿山,按编码原则,控 制的基础储量应为112b,储量为112,实际分类时 归类为122b和122。同理2M12、2S12归类为2M22、 2S22。(错。注:这种情况实际不存在出现了就是勘探) 3.2 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相关储量报告 可直接采用代码表示资源储量类型。 3.3 资源储量类型应与勘查阶段和相应勘查 研究程度一致,同时满足地质控制程度和其他勘 查研究程度。资源储量类型不仅与地质工程控制 程度有关,还与地质研究程度、开采技术条件查 明程度、可选冶性能研究程度及工艺利用研究程 度等因素有关,特别是与涉及安全生产的开采
三、探矿权人应在新标准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矿产勘查工作程度和要求,并在勘查合同或委托书中加以 明确。 在矿床(井田)勘探工作进行前,应根据巳有地质勘 查成果,由矿山设计部门提出先期开采地段(或首采区、 第下水平)范围,先期开采地段要有保障一定服务年限的 资源量,主要由探明的、控制的资源量组成。 四、申请设立采矿权(含划定矿区范围),大中型煤 矿应达到勘探程度;非煤矿山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 单矿床应达到详查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矿产勘查开采 分类目录》中第三类矿产除外)。已设采矿权的生产矿山 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申请在其深部和外围区域扩大开采的, 扩大区范围内资源勘查程度原则上应达刭详查。 五、如详查、勘探工作是依据(预)可行性研究开展 的,可不进行单独的矿床经济技术评价。

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二○一九年四月目录一、工作简况 (1)(一)任务来源 (1)(二)起草单位 (1)(三)主要起草人及所做的工作 (1)(四)主要工作过程 (1)二、修订原则及主要内容 (4)(一)修订原则 (4)(二)修订依据及主要修订 (5)三、采用国标、国内和先进性标准的程度 (14)四、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标的关系 (15)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 (15)六、作为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15)七、贯彻标准的要求和建议措施 (15)八、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15)九、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15)《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修订研究”是“国家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项目”之子项目“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制修订研究”的课题之一,课题编号:CB2017-4-12,工作起止时间:2017年—2018年,课题负责人为张云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课题经费67万元。

研究成果为提交《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送审稿)、《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编制说明和《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修订研究报告。

(二)起草单位本规范由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三)主要起草人及所做的工作本标准由长期从事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起草,主要起草人为张云蛟、曾晓建、雷存友、黄中敏、黄贺、万昌林、谢春华、张彦伟、陈正钱、张涛、王定生、余浔、朱志成、程群喜、吴德新、舒顺平、俞寒飞、张敏、汪邦勤、易先奎、黄美俊、董晨、闵道勇、司志伟。

张云蛟:《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修订研究项目负责人,本规范修订主要执笔人。

负责主题课题研究,组织课题设计、调研、研讨及征求意见工作,主笔起草本规范、编制说明及研究报告。

曾晓建、雷存友、黄中敏、黄贺、万昌林、谢春华、张彦伟、陈正钱、张涛、王定生、余浔、朱志成、程群喜、吴德新、舒顺平:主要研究人员,全程参与了规范调研、研讨和起草,对规范修订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关于召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会的公告-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关于召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会的公告-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关于召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
会的公告
正文:
----------------------------------------------------------------------------------------------------------------------------------------------------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关于召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会的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号)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召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评审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名称
(一)湖北省钟祥市胡集矿区鹰子嘴矿段磷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12年8月底)
(二)湖北省阳新县真仙垴矿区西矿段溶剂用石灰岩矿详查报告
(三)湖北省嘉鱼县铜山矿区陈家湾矿段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13年5月底)
(四)湖北省大悟县大坡顶矿区金矿详查报告
(五)湖北省郧西县桥儿沟矿区铁矿详查报告
(六)湖北省鄂州市程潮矿区细王冲矿段铁矿详查报告
(七)湖北省黄石市陆顺矿区铁铜钼矿详查报告
二、会议时间
2013年10月23日下午13.00-18.00
三、会议地点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九楼3号会议室
四、欢迎各有矿业权人、上述报告涉及矿区的所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若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会议议程的,另行通知。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2013年10月21日
——结束——。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5.19•【文号】自然资办发〔2020〕26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现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法律要求、履行矿产资源所有者职责,依申请对申请人申报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审查确认,纳入国家矿产资源实物账户,作为国家管理矿产资源重要依据的行政行为。

二、探矿权转采矿权、采矿权变更矿种或范围,油气矿产在探采期间探明地质储量、其他矿产在采矿期间累计查明矿产资源量发生重大变化(变化量超过30%或达到中型规模以上的),以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应当编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申请评审备案。

申请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是指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及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的各类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等。

三、凡申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矿业权人,应在勘查或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请(附件1)、矿产资源储量信息表(附件2)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凡申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建设单位,应提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请、矿产资源储量信息表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四、自然资源部负责本级已颁发勘查或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其他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矿产储量评估师,矿产储量评估师注册

矿产储量评估师,矿产储量评估师注册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矿产储量评估师,矿产储量评估师注册
一、矿产储量评估师考核对象
取得首批及增补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二、考核注册机关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矿产储量评估师考核注册机关。

首批及增补评估师原则上在原注册机关注册。

三、考核注册分工
各省(区、市)评审机构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内的评估师考核材料,经初步考核后,报省(区、市)考核注册机关。

目前没有成立评审机构的,评估师将考核材料直接提交考核注册机关。

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到其他省(区、市)的评估师,经原注册机关和所在地考核注册机关同意,可以在所在地考核注册机关注册。

油气储量评审办公室和放射性储量评审中心分别负责接收油气、放射性矿产专业评估师的考核材料,经初步考核后,报国土资源部。

部评审中心和中矿联咨询中心负责接收上述人员以外评估师的考核材料,经初步考核后,报国土资源部。

四、考核注册程序
(一)需注册的评估师需要填写《矿产储量评估师考核注册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二)评估师根据考核要求,将填写后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有关评审机构,一式二份。

(三)评审机构对评估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合格性检查,对受聘参与评审工作的评估师按《申请表》标准给予评分,提出初步的考核意见后,报相应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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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有关要求
一、申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提供材料要求
(一)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申报表(2份);
(二)申报单位对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2份);
(三)报告编写单位对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2份);
(四)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范围、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矿业权设置方案、整合方案等)复印件(2份);
(五)勘查许可范围(采矿许可范围、划定矿区范围或矿业权设置范围、整合范围等)与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叠合图(2份);
(六)报告编写单位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2份);
(七)负责坐标转换单位的测绘资质复印件(2份);
(八)矿产资源储量文字报告及附图、附表、附件,包括电子版和纸介质两类。

电子版1套(不含地形地质图等涉密资料,用MAPGIS成图的,应提供字库和系统库),纸介质最低数量要求见下表:
提交送审报告资料的基本数量要求
(九)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工业指标论证报告(对工业指标进行论证的提供)(2份);
(十)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先期开采地段说明(煤炭勘探报告、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或采矿许可证依据的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提供)(2份);
(十一)最近一次报告的备案证明(审批、认定文件)(2份);
(十二)非正在生产矿山提交基础储量的,应提供(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发利用方案),若经审查、核准,还应提供审查、核准文件(1份);
(十三)上市融资证明材料(以上市融资为评审目的的报告提供),包括董事会决议、证券公司证明、上市主体向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关于认可×××报告评审结果的函”、“关于同意上市主体将我公司×××矿业权纳入上市融资资产的函”(上市主体非矿业权人时提供)、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上市的证明(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占有股份的提供)(各2份);
(十四)根据具体报告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有关材料格式要求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申报表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申报单位印章年月日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申报表填写说明
报告申报单位: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全称。

通信地址: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单位所在地详细通信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评审联系人,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或沟通。

报告编写单位:报告编写单位名称全称(若报告申报单位与编写单位是同一单位,可不填该项)。

通信地址:报告编写单位所在地详细通信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报告编写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评审联系人,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或沟通。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名称:应与申报评审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名称一致。

评审矿种:填主矿产。

评审目的:根据评审的目的,分别填写登记统计、上市融资、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申请采矿许可证、申请采矿权延续、矿业权出让、矿业权转让等。

利用情况:按照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利用情况,分别填写基建、开采、停采、闭坑、未用、不详。

报告类型:根据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类型,分别填写勘查、核实、闭坑。

资源储量规模:依据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总量规模,填写大型、中型或小型。

生产规模:根据生产矿山或拟建矿山的生产规模,填写大型、中型或小型。

(未做可研或预可研的可不填)
勘查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项目(国拨地勘费)、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筹集资金项目、地方财政拨款项目、其它资金(对外合作、成果有偿使用等项目)、社会资金(开拓地质市场、吸收行业外资金等项目)。

勘查工作程度:根据地质勘查的工作程度,填写、预查、普查、详查、勘探。

申报单位所属系统:按申报单位所属系统,填写地矿、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核工业、有色、武警黄金、矿山、石油天然气、其它。

探矿权或采矿权有效期限:填写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初审单位:指探矿权或采矿权人的主管单位。

无主管单位的,可不填写。

主要矿产:填主矿产和共生矿产。

工业指标情况:指采用工业指标依据及工业指标的内容。

矿产资源储量:填写本次申报评审的保有资源储量总量和各类别资源储量的数量,包括矿石量、金属量(或元素量、矿物量等)。

(矿业权人承诺书)
承诺书
承诺下列提交资料真实、客观、完整,无伪造、编造、变造、篡改等虚假内容:
1、《》(包括附图、附
表及附件)的内容,及其中涉及的原始勘查资料和基础数据等;
2、许可证(证号:)
复印件;
3、许可证范围与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的叠合图(包括矿产资
源储量估算范围拐点坐标);
4、评审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与评审工作有关的其它资料。

自愿承担由上述送审资料失实产生的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章:(矿业权人印章)
年月日
(报告编制单位承诺书)
承诺书
承诺下列提交资料真实、客观、完整,无伪造、编造、变造、篡改等虚假内容:
1、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证号:)复印件;
2、《》(包括附图、附
表及附件)的内容,及其中涉及的原始勘查资料和基础数据等;
3、许可证范围与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的叠合图(包括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拐点坐标);
4、评审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与评审工作有关的其它资料。

自愿承担由上述送审资料失实产生的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章:(报告编写单位印章)
年月日
矿业权范围与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叠合图
说明:1.矿业权范围包括勘查许可范围、采矿许可范围、划定矿区范围等,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该图目的是为了考察资源储量估算范围是否在矿业权范围内,反映资源储量实际赋存范围,
为评审意见书的内容。

由于评审意见书印刷为黑白色,为清晰反映有关内容,增加可读性,
应用不同方向的线条等易于在黑白图上区分的标志反映不同的范围;图上应避免增加与反
映的内容无关的内容;涉及扣除范围等“天窗”时,还需增加必要的剖面图。

3.本图为示意图,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本次报告与最近一次报告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关系图
说明:该图为评审意见书的内容,由于评审意见书印刷为黑白色,为清晰反映有关内容,增加可读性,应用不同方向的
线条等易于在黑白图上区分的标志反映不同的范围;图上应避免增加与反映的内容无关的内容;本图为示意图,
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本次报告与最近一次报告矿业权范围重叠区资源储量变化对比表(红字处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本次报告保有资源储量分别为各重叠区最近一次报告保资源储量、变化量、本次报告保有资源储量的合计。

扣减关系:本次报告提交后,相应最近一次报告应扣除重叠区内最近一次报告保资源储量;本次新增资源储量=本次评审通过的保有资源储量+合计栏动用量-合计栏本次矿业权范围内最近一次报告保资源储量。

$$$$$$$$$$$$$$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关于认可×××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评审结果的函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本公司为企业发展和在证券市场融资的需要,拟购
买×××矿000%的股权,为此,按照证券管理的有关规定,需要对该矿的采矿权进行评估,并先进行资源储量
评审。

×××矿的采矿权属于######有限公司,根据矿产
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有关要求,由采矿权人提交《×××
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本公司同意该报告由######有
限公司提交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并
认可其评审结果。

年月日
$$$$$$$$$$$$$$$$$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矿业公司资源储量
评审备案证明事项的函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
(简述矿业公司概况及上市理由)×××矿业公司为企业发展和在证券市场融资的需要,拟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

本证券公司受聘担任×××矿业公司境内发行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目前,×××矿业公司申请境内发行上市的各项准备已基本就绪。

根据×××矿业公司发行上市准备工作的需要,尚需要×××矿业公司提交《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文件。

本证券公司为切实履行保荐人职责,积极推动×××矿业公司境内发行上市工作,特此证明×××矿业公司上市进程,并恳请贵司给予大力支持。

$$证券有限公司
年月日
报告修改情况对照表
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情况说明书
三、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修改后应提交的资料
1.修改后的文字报告(加盖矿业权人、报告编写单位公章)(2份);
2.包括报告文字、附图、附表、附件的光盘(1张,应为不可擦写光盘,附图可以是Autocad、MAPGIS、JPEG 文件,若为MAPGIS文件,应带字库和系统库);
3.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正式稿纸介质一式6份,待审定稿,提供导出库的电子文档和6份签字、盖章后的封面);
4.报告修改情况对照表(2份,加盖报告编制单位公章);
5.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情况说明书(2份);
6.根据评审备案的要求,评审中心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材料。

除上述外,申报材料若有不符合要求的,修改完善后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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