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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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卫生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卫生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卫生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1.引言卫生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是为了加强卫生院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提高卫生院应对传染病的能力和效率,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卫生院在传染病登记报告方面的工作。

2.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卫生院全面、及时、准确地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为疫情监测、应对和防控提供有效数据支持。

3.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卫生机构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传染病病例,应当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报告对象和范围4.1 报告对象卫生院所有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负责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

4.2 报告范围所有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例应当及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疾病:肺结核、艾滋病、肝炎、流行性感冒等。

5.报告流程5.1 发现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例后,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报告。

5.2 相关管理人员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启动传染病监测和控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6.报告信息内容6.1 基本信息报告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6.2 疾病信息报告应包括疾病名称、病程、传染途径、症状、处理措施等疾病相关信息。

6.3 接触者信息报告应包括疾病患者的接触者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7.报告周期和方式7.1 报告周期传染病病例应当在发现后立即报告,确诊后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报告。

7.2 报告方式报告可以通过方式、邮件或在线平台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应根据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进行。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关于传染病的相关法律法规。

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一) 中心主任是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机构疫情报告及检查等工作。

(二) 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按规定的时限内报告。

(三) 发现鼠疫、霍乱、艾滋病和肺炭疸等重要的传染病或暴发疫情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疾控部门报告。

(三) 一个人,同时发生两种传染病时,须分别填写两张卡,14 岁以下儿童请填写家长姓名。

(四) 报告病毒性肝炎、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和乙脑的病例须填写预防接种史。

(五) 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六) 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请按卡片正面各栏目填写清楚,门诊病例确诊当日填写、住院病人出院当日填写,过期无卡片者为漏报,各栏目填写不清者为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合格。

(七) 镇卫生院防保科负责中心传染病登记报告的检查和指导,并对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实行一体化管理的中心由镇卫生院防保科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

(八) 每月检查一次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1、每个诊室、病房必须配有传染病登记簿及传染病报告卡。

2、发现患有传染病的病人要及时报告,由首诊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记录在传染病登
记簿上,若入院、转院、转科治疗的传染病人,应在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标志,避免重报。

3、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时限,甲类在二小时内报告;乙类、丙类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

4、列入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是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人禽流感、脊髓灰质炎、
肺炭疽。

5、保健科当接到各科室送来的报告卡时,应将传染病情况登记在传染病登记薄内,并按报卡时
限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报告卡。

6、保健科每旬核实各科的报告卡情况,发现未报病例及时补报,每旬10日前统计传染病报告表
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保健科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临床科室进行传染病查漏检查,对漏报的首诊医生按有关规定处
理。

8、当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
致病性人禽流感、艾滋病、肺炭疽、麻疹、小儿麻痹、白喉、流脑的病人、病源携带者,疑似病人或当地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例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立即以最快速度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院领导,并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登记簿。

9、传染病管理具体工作由预防保健科负责。

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公共场所、工矿企业、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等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传染病登记报告职责1. 医疗机构:负责传染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报告工作。

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分析预测、预防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等工作。

3. 采供血机构:负责血液及其制品的采集、供应和传染病病原体的检测、报告工作。

4. 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学生、儿童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预防控制工作。

5. 公共场所、工矿企业、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等:负责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疫情。

四、传染病登记报告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

2. 传染病诊断信息:疾病名称、诊断时间、诊断依据等。

3. 传染病接触者信息:接触者姓名、关系、接触时间、接触地点等。

4. 疫情相关信息:疫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数、疫情发展趋势等。

五、传染病登记报告流程1. 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时,医疗机构应立即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 医疗机构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上传至全国传染病信息管理系统。

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疫情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通报相关单位。

5.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对传染病疫情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建议。

六、传染病登记报告时限1.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患者或疑似患者,应立即报告。

2. 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丙类传染病患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卫生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制度

卫生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制度

卫生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手册》医务人员人手一册,每年举行《传染病防治法》知识考试一次。

二、临床各科室,发现传染病人和疑诊传染病人必须立即填报传染病报告卡,要求按卡片内容逐项详细填写;书写工整、无涂改,以病人户口填报详细地址,不得漏项,及时、准确、完整。

三、已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的疑似病人,诊断明确后须及时在原报告卡上予以变更诊断。

变更方法:在原报告病名后划叉,填报变更诊断。

四、门诊各诊断室、住院部各科建立疫情报告卡登记本。

专人负责,固定存放,以便医院疫情管理人员收卡时按报卡人姓名核对签名,以备今后追究责任。

五、门诊各科室必须作好就诊病人登记,登记日志上应包括:病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复诊、医师签名、时间等基本项目。

门诊日志由医务科保管,不得丢失。

六、慢病报告率100%。

死亡报告率100%。

农药中毒报告率100%。

七、公共卫生所疫情管理人员必须每日到各科室收取报告卡,及时登记、核对,并进行网报。

八、疫情管理人员每月28号前完成传染病疫情自查工作,汇总数据报县疾控中心。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是指对各类传染病的发生、流行情况进行登记和报告的管理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掌握传染病的疫情动态,为疫情的预防和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对象:包括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

2. 登记报告的内容: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疾病的诊断与分类、发病和死亡情况、传染源的监测和追踪等。

3. 登记报告的方式:可以通过电子系统、纸质表格等方式进行登记报告,同时需要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 报告的时间要求:传染病登记报告应当及时进行,一般要求在发现病例后的24小时内上报。

5. 报告的要求:传染病登记报告应当准确、完整,包括实时掌握传染病的疫情动态,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6. 报告的管理与监督: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的登记报告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对报告的审核、统计分析、信息公开等。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及时了解传染病的发病
情况和流行趋势,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依据,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的蔓延。

同时,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也有助于加强疾病监测和预警能力,提高疫情应对的效率和效果。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2篇)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2篇)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是指规定在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单位必须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的制度。

它主要包括以下要点:1. 报告范围:规定了需要报告的传染病种类和病例类型,通常包括病种名称、疫情情况、病例属性、患者基本信息等内容。

2. 报告程序:明确了传染病登记报告的程序和流程,包括病例发现和诊断、报告时间要求、报告方式、接收报告的机构和人员等。

3. 报告责任:明确了每个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报告责任,例如责任单位、报告要求和报告时限等,以确保疫情信息及时上报。

4. 数据管理:规定了传染病登记报告数据的收集、存储和管理方式,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报告追踪:建立了相关机构对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追踪和监测的机制,以及相关措施和方法。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目的是迅速发现和报告传染病疫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疫情控制和防治。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公众健康,预防传染病的扩散。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二)为了有效防控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范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掌握传染病的发生、传播情况,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的所有传染病疫情的统计与报告工作。

第三条传染病登记报告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流行情况,为公众提供有关预防、控制、治疗等方面的信息和指导。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卫生部及其各级卫生机构。

第二章传染病登记报告的范围和义务第五条医疗机构、医生、医药机构、法律机构、学校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进行登记报告。

第六条传染病登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症状、疾病的流行情况、治疗情况以及相关控制和预防工作等。

第七条传染病登记报告的时间要求必须遵守国家的规定,及时报告,不能拖延。

第三章传染病登记报告的程序和责任第八条传染病登记报告的程序包括以下环节:发现病例、确诊病例、登记报告、统计分析、预防控制等。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是一种公共卫生管理措施,用于监测、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传播。

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在发现或初步怀疑某种传染病病例时,必须及时向相关卫生部门报告。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及时了解传染病的流行状况,帮助卫生部门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传染病的传播和暴发。

它还能够提供数据支持,用于指导公共卫生政策的制定和优化。

在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中,医疗机构和其他单位需要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以下信息:
1. 病例的基本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等个人信息;
2. 病例的诊断信息:包括疾病名称、诊断结果等;
3. 病例的流行情况:包括病例的传播途径、可能的感染源等;
4. 相关的检测和治疗情况:包括用于诊断和治疗的检测方法和药物。

这些信息将被卫生部门用于及时监测传染病的传播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干预和控制。

此外,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促进公共卫生安全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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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登记与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与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与报告制度传染病登记与报告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1、各医疗机构为责任疫情报告单位,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各医疗机构为责任疫情报告单位,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2、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3、医疗保健人员遇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有医嘱。

、医疗保健人员遇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有医嘱。

4、医务人员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填写订正卡;定期核查门诊日志,确保每位就诊病人信息的完整,对核查出的漏报、误报病例应及时补报和订正;病人出院时,如果与入院诊断病名不符,住院医生需及时填写传染病订正卡。

、医务人员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填写订正卡;定期核查门诊日志,确保每位就诊病人信息的完整,对核查出的漏报、误报病例应及时补报和订正;病人出院时,如果与入院诊断病名不符,住院医1/ 12生需及时填写传染病订正卡。

5、化验室人员遇有传染病阳性结果时,应有疫情报告提示制,并将报告单交经治医生处理(确诊或排除)。

、化验室人员遇有传染病阳性结果时,应有疫情报告提示制,并将报告单交经治医生处理(确诊或排除)。

6、放射科和化验室对结核病或其他传染病检查结果应专册登记。

、放射科和化验室对结核病或其他传染病检查结果应专册登记。

7 、报告的时限、方式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化验室传染病阳性结果管理制度 1、各医疗单位的检验室对法定传染病的阳性检验结果除在原始簿中登记外,还必须登记到法定传染病阳性检验结果登记簿中。

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送检医生、结果、诊断病名、疫情报告等。

卫生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卫生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卫生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卫生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1. 导言在卫生院的日常工作中,及时、准确地进行传染病登记报告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传染病登记报告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特编写本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卫生院传染病登记报告的流程,明确报告的内容和要求,提高疫情监测和防控的效率和准确性。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临床科室、检验科、药房等相关工作人员。

4. 主要职责4.1 卫生院院长负责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4.2 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进行传染病登记报告,并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3 检验科负责将检测到的疑似传染病患者结果及时报告给医务人员。

4.4 药房负责上报因特殊传染病需配药的药品统计。

5. 传染病登记报告的程序和要求5.1 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后,医务人员应立即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登记报告。

5.2 登记报告表格应包含如下信息: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等)、病例类型、病例分类、就诊科室、病例诊断、就诊时间等。

5.3 登记报告表格应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上报,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4 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新登记报告表格,将患者的治疗情况、转归情况等信息进行补充。

6. 信息共享与保密6.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院应确保传染病登记报告信息的保密性。

6.2 卫生院内部可以共享传染病登记报告信息,但必须严格控制信息的传播范围和权限,防止泄露。

6.3 卫生院可将传染病登记报告信息提供给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以便及时掌握疫情情况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附件:传染病登记报告表格(示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 《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的法规,用于规范和管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2. 《医院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的法规,用于规范和管理医院的日常运作和服务质量。

3.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用于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制定此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遵循谁接诊,谁报告的原则。

2、报告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或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或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3、临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要求上报的传染病后,应立即询问患者,在登记本上详细登记要求上报的各项内容,做到字迹清楚,并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传染病报告卡,送交本单位网络直报人员。

4、网络直报人员在审核传染病卡片(有无逻辑错误、填卡是否正确和完整)后,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1.医务科设专(兼)职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 随时掌握传染病发病动态。

2.门诊、病房、医务人员, 凡发现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时, 必须按传染病卡片要求逐项填写清楚记入门诊日志和病历档案, 严防漏登漏报。

3、医务科传染病登记资料必须保存五年以上, 并每年装订成册, 以防备查。

4、凡发现甲类传染病时, 应立即报告门诊部主任或科室领导, 及时与医务科联系, 请示领导赶赴现场, 确认后, 由医务科疫管员口头或电话报告市县区卫生主管部门, 传染病卡片必须在6小时内报出, 乙类传染病在12小时, 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由医务科疫管人员登记入册后, 报送县卫生防疫站。

5、疫管人员和医务工作者, 对传染病登记、报告应严肃认真, 一丝不苟, 任何人不得隐瞒谎报, 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一旦发现, 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的登记报告管理,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保障公众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本制度执行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登记报告的内容1.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传染病名称、发病日期、发病人数、病例分类(确诊、疑似、密切接触者等)、发病地点、接受治疗情况等。

2.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根据传染病的流行情况,及时调整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的内容,确保报告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登记报告的时限1. 医疗机构应在发现传染病病例后的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进行登记报告,并及时报告至上级卫生健康部门。

2.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按照相关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及时发布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的时限。

五、登记报告的方式1. 传染病疫情的登记报告可以通过纸质报告、电子报告等方式进行。

2.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提供方便、快捷的报告方式,确保登记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登记报告的审核与反馈1.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对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对于错误或不完整的登记报告,应及时反馈给报告单位,并要求其进行修改和补充。

七、报告信息的保密1. 登记报告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及相关单位应严格保密,未经相关人员授权,不得泄露报告信息。

2.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及相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告信息的安全性。

八、违规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故意隐瞒、虚报或篡改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的行为,应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举报,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理。

九、监督与检查1.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等方式监督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的执行情况。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以上为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希望能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加强传染病疫情的登记报告管理起到帮助和指导作用。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背景传染病是指某一种或多种病原体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感染到人体,引发疾病并具有传播能力的疾病。

传染病的爆发和传播对社会和公共卫生安全产生重大威胁,为了及时掌握和有效应对传染病疫情,建立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传染病疫情的登记和报告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提高抗击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国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所有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卫生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

四、主体责任1. 医疗机构负责传染病疫情的及时登记和报告工作,并保证报告信息的准确性,确保报告的及时性。

2. 疾控机构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发布疫情信息。

3. 卫生部门负责对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进行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指导。

4. 相关单位负责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卫生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五、工作流程1. 医疗机构应立即对发现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登记,包括病例基本信息、诊断情况、治疗情况等。

2. 医疗机构应及时将登记信息报送给所在地的疾控机构,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3. 疾控机构接收到医疗机构上报的登记信息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和整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 卫生部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后,应及时进行核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警措施和应对策略。

5. 卫生部门应将传染病疫情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保持信息透明度,指导公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信息共享与保密1.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信息属于国家保密范围,未经授权不得向外传播。

2. 疾控机构和卫生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疫情信息,以便协同应对传染病疫情。

3. 医疗机构应妥善保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的纸质和电子档案,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七、监督与考核1. 卫生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卫生部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是指针对传染病的监测、控制和防治工作,建立起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发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时,必须及时进行登记和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控制和防治措施,降低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传染病的定义和分类:明确了哪些疾病被视为传染病,将传染病分为不同的类别,根据其传播途径和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处理和防治措施。

2. 传染病的登记:要求医疗机构将发现的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病情、就诊时间和就诊医院等。

3. 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医生在发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后,必须及时向相关卫生部门进行报告,以便卫生部门能够及时采取控制和防治措施。

报告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病情情况、传染途径、预防控制措施等。

4. 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对传染病的发病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包括隔离治疗、追踪接触者、加强卫生宣教等。

5. 信息的共享和保密:确保传染病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同时保障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以便更好地进行控制和防治工作。

通过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制度,可以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及时发现传染病的疫情,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保护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也为传染病研究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来源。

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3篇)

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3篇)

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1、认真贯彻落实《____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发》,积极预防、控制和消灭急性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传染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师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转诊工作,同时填写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及其它传染病监测报告资料、并立即将传染病报告卡报送公共卫生科。

3、发现____和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____中的肺____、脊髓灰质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及时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最迟不超过____小时,发现乙类传染病时应于____小时内报告,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应于____小时内报告。

4、各病区设疫情报告监督员,负责本病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并督促病区医务人员登记、报告传染病。

5、医务人员严格按照《____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说明填写。

6、检验科、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按照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将信息反馈至开单医生,并及时记录传染病登记本。

7、公共卫生科网报人员接到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保存____年。

8、公共卫生科定期对各科室传染病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门诊日志进行检查,并就检验科、放射科、ct室及磁共振室的传染病登记本与临床科室上报传染病进行核对,查看漏报情况,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小组。

9、公共卫生科负责疫情报告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10、公共卫生科定期做好传染病的月报工作。

11、对于不认真执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的疫情报告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经济处罚。

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2)是指医院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对于发现的传染病病例进行及时上报和登记记录的一项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制度

邝氏制度设计工作室
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制度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

各科医生均为法定报告人,按传染病诊断标准诊断为传染病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按首诊(首发现)医生负责制原则,首诊(首发现)医生必须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完整、不漏项,字迹工整),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并及时报送保健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保健科。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保健科。

4、保健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保健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24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保健科,同时疾控机构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保健科,保健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11、各科室及每位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严格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执行,遵守传染病管理制度。

如有漏报或迟报传染病一例,扣50元。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规定做好疫情报告、传染病登记、网络信息直报工作。

二、临床医生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爱滋病、禽流感、肺炭疽、SARS病人或疑似病人要立即上报医护部,由医护部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同时做好消毒隔离。

三、接诊到乙类传染病病人时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及时转诊、并及时填写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必须及时交到医护部。

四、传染病疑似病人经确诊和排除后24小时内应向主管疫情报告机关做疫情订正。

五、发现传染病流行或重要疫情时,在迅速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的同时,应立即报告院部,并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流行病学调查,认真填写门诊日志。

六、带教医生有责任告知实习生传染病的报告程序、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及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要求、法定传染病登记本的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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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一、传染病登记和初次报告责任报告人在接诊所有就诊病人时,必须在登记本中做好记录,做到与挂号和处方签相符。

初次接诊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必须在传染病登记本中做好记录,笔迹清楚,不缺项。

同时立即按填卡要求填写完整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

责任报告人在做出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病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同年内多次接诊的该类病例(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则可不再进行报告。

发现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不进行网络直报,但需进行登记,以周为单位报告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订正报告责任报告人发现已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因该传染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订正前报告病名)。

三、报告病种及时限(一)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二)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三)遇以下情况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或院感控制科):1、甲类传染病的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鼠疫、霍乱;2、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3、检诊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狂犬病、脊髓灰质炎(包括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炭疽、流行性脑膜炎、艾滋病、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白喉、百日咳、15岁以下新报告的乙型肝炎、急性血吸虫病、疟疾、其它当地新发或少见急性传染病;4、不明原因肺炎、突发原因不明传染病、传染病聚集性发病。

罗江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制度1、必须有1~2名人员专门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上岗前必须接受辖区疾控中心的专门培训。

2、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诊断后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和其他监测疾病在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收到订正卡片后,立即上网完成订正工作。

3、直报人员录入卡片前,必须先检查卡片有关项目是否填写完整,是否有逻辑错误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录入。

4、传染病报卡计算机要求为专用计算机,安装杀毒软件,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操作和网络运行正常。

网络直报员登陆用户密码必须专人保管,每月更改一次,不得放臵或张贴于明显位臵。

5、每月将卡片导出保存到电脑内,做好电子数据备份和保密。

6、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络直报时,立即将卡片内容电话或传真报告所在辖区疾控中心。

7、无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收到报告卡后,按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的要求(详见本制度第2点)将卡片内容电话或传真报告所在辖区疾控中心,随后将卡片送至辖区疾控中心保存。

罗江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自查奖惩制度一、预防保健科(或院感控制科)每月组织开展全院传染病报告登记情况的自查,备自查登记本,记录自查结果,对自查结果应有双方签字,以便奖惩和检查。

自查内容包括:1、各门诊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检验科登记本是否齐全,登记记录是否完整,字迹是否清楚。

传染病报告卡是否填写完整、及时。

2、门诊登记本记录与挂号、处方数是否相符。

3、门诊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与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内容是否相符,是否有漏报。

二、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每月自查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和成绩分别给予惩罚与奖励。

(具体细则由各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制定,下表仅供参考)表罗江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登记奖惩标准罗江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培训制度1、预防保健科(院感控制科)按要求派员参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报告方面培训,做好学习记录。

2、预防保健科(院感控制科)要每年至少1次对全院医生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传染病报告登记要求、传染病诊疗知识等,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要求全院医生传染病报告登记方面的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

遇疾控中心下发新的规范或新的要求是,及时补充开展全员培训。

3、所有新入院医生、实习医生、进修医生上岗前,必须接受传染病登记报告方面的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罗江县医疗卫生机构预防保健科(院感控制科)传染病管理岗位职责1、预防保健科(或院感控制科)为本单位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主管科室,必须指定1~2人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安排。

2、为所有可能诊疗传染病病人的门诊、急诊科室备门诊登记本、门诊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卡片;住院部备住院病人登记本,与传染病诊治有关的科室住院部备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卡片;检验科和放射科备检验/检查结果登记本;预防保健科(或院感控制科)备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院内自查登记本。

3、传染病卡片收发管理:每日(包括节假日)至少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补充各科室的传染病卡片。

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妥善保存三年。

4、传染病登记: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检查有无错项、漏项等,并与门诊或住院传染病登记本核对,在保健科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5、传染病报告:按照网络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做好网络直报工作。

遇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罕见疾病、新发疾病及其它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需立即电话告知院领导和所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传染病订正:每月5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传染病报告登记自查:按照自查奖惩制度的要求,每月一次组织开展全院传染病报告登记情况的自查,做好自查记录,及时报告院领导,按规定实行奖惩。

8、传染病培训:按照传染病管理培训制度的要求,做好培训工作,保存培训通知、签到本、讲义、培训效果评估等记录。

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监测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一、卡片审核、查重、订正制度1、每日(包括节假日)上午、下午登陆系统对卡片进行审核确认。

审核内容包括卡片填写的完整性、有无逻辑错误、学生发病是否填写学校及班级名称、14岁以下儿童是否填写家长姓名、艾滋病/HIV卡片是否填写确诊单位、死亡病例报告等。

2、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罕见疾病、新发疾病、传染病聚集性发病疫情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及其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进一步核实的信息为重点审核内容,应现场核实,谨慎审卡。

3、以上重点审核内容必须在2小时内予以网络审核确认,其他传染病报告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

4、每日(包括节假日)对网络报告的重卡,按《指南》要求的原则(可以适当放宽查重条件)进行查重和删除。

5、每月5日前初追踪上月网络报告的疑似病例卡片,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及时作出订正诊断。

二、卡片代报工作制度1、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直报单位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告卡片时,立即向辖区疾控中心电话或传真报告卡片。

2、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登陆网络进行代报。

三、传染病疫情动态监测搜索制度1、传染病聚集性发病监测搜索:每日将一周的当前重点预防传染病分病种卡片导出,利用EXCEL的筛选等功能,检索是否出现同一地区或单位(学校)集中发病的趋势。

一旦发现,立即报告分管领导,采取相应措施。

2、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等传染病监测搜索:每日浏览是否有甲类及按甲类管理传染病、检诊疾病、不明原因肺炎等,一旦发现,立即与报告医院联系,排除误错报因素后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对于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规定报告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立即电话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根据上述规范的要求及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中进行网络直报。

五、传染病疫情信息分析制度每月对辖区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汇总分析,是否进行周分析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年终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完成年终疫情数据的订正后,完成年度疫情分析。

月分析要求每月10日前完成并网络发布(遇节假日顺延),年分析次年1月20日前完成并网络发布。

六、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技术指导制度1、常规技术指导: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对网络报告卡片进行审核,如发现卡片填写错误等问题,及时与报告医院沟通联系,做好技术指导。

同时日常负责辖区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问题的咨询和解释。

2、定期技术指导:对辖区医疗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技术培训,如遇上级临时要求或医疗机构疫情管理人员变动,要及时补充开展培训。

3、至少每半年1次对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漏报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医院反馈,并做好复查。

同时将检查情况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执法监督所通报。

七、数据备份与系统维护管理制度(一)电子数据备份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网络报告数据导出至电脑专用文件夹中保存。

每月备份电子数据包括:本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卡片、外地医疗机构报本地卡片、三间分布原始统计报表、月分析报告。

年终完成数据订正报告后,需导出订正电子数据保存:年度本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卡片、年度外地医疗机构报本地卡片、年度三间分布订正统计报表、分月三间分布订正统计报表、年度分析报告。

以上电子数据数据,每年刻录光盘永久保存。

(二)档案数据备份档案数据分月及按年度备份。

每月备份档案数据包括:按地区分布原始统计报表、疫情分析报表、月分析报告。

年终完成数据订正报告后,年度备份档案数据包括:年度三间分布订正统计报表、分月三间分布订正统计报表、年度分析报告。

(三)系统维护制度1、人员配备:至少配备两名人员专门从事网络直报工作,负责信息管理和网络直报系统的硬件与网络维护。

2、硬件配臵:必须配备用于疫情专报的计算机、打印机、UPS电源和用于数据备份的光盘刻录机等,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3、用户维护:系统管理员负责各级用户的新建、修改、删除等维护工作,并做好对各专病管理用户的建立和授权工作。

疫情管理人员变动要及时交接好有关工作,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登记备案。

4、地区编码维护:遇辖区直报单位和乡镇区划的变更,疫情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在年底前核实后上报市疾控中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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