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最新养老、健康产业政策
2013年以来我国最新十大养老政策
我国最新十大养老政策
对于养老事业、养老行业、养老产业、养老企业来说,2013年被称为“养老元年”。国家、地方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相关的配套政策支持。中国养老咨询团队在2013年年末为大家奉上养老政策的饕餮盛宴,汇编整理了关注度最高的十个文件,为大家学习研究养老政策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NO.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版
文件号:主席令第七十二号时间:2013.7.1
主要内容:新法的内容由原来的50条扩展到了85条,变化主要表现在明确了应对老龄化的战略定位,将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设立为老年节,对家庭养老做重新定位,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更加注重对老年人的日常服务,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优待水平,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保障老年人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
上榜理由:从法律高度对养老行业产生影响。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NO.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文件号:民政部令第48号时间:2013.7.1
主要内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为开办养老机构设立了门槛,包括床位数在10张以上,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等。
上榜理由:明确了养老机构的准入门槛。
发布单位:民政部
NO.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文件号:民政部令第49号时间:2013.7.1
主要内容:《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内部检查、监督管理做了规定。按照管理办法,养老机构应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中国养老相关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2013年9月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到2020年,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2013年9月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1)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2)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3)积极开发养老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
2016年6月
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2016年10月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推进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2016年11月
关于确定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
确定北京市丰台区等26个市(区)作为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2016年11月
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模式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财税103号文解析
唤醒民众意识,建立养老保障
通过税收调节,强化公平原则 支持年金发展,弱化社保依赖
钱
领到 钱
民众
政策意义 政策要点
泰康提示
6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组成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规定我国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 工个人共同缴纳。 缴费通过投资运作与分配获得的投资收益形成个人企业年金账户累计。
21
如您或您的企业想获得更多关于养老保障相关信息 ,可联系泰康养老当地服务人员,或关注我司发布 的期刊
养老金管理中心
2013年12月
1
政策意义 政策要点
泰康提示
2
养老保障体系改革路径
政府 部门 财政转移支付: 准确定位转移支付对于社会 保障的方向、力度、目标 政府 部门 社保基金管理: 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基 金,保障基金资产保值、增 值 市场 主体 享用政策红利: 税收优惠政策撬动资金积累 杠杆效应,提升企业及个人 建立保障基金意识及意愿 民众 肯存 多赚 钱 管好 钱 肯花 钱 花对 钱 市场 主体 构建二三支柱: 专业化机构为主体,为多层 次保障体系提供政策宣传、 产品设计、资金管理等服务 民众 个人年金账户: 做实社保个人账户,并形成 个人多层次养老保障资金的 长期积累 腾出 钱 政府 部门 税收优惠政策: 减免 / 延迟部分当期税收, 实质性利好激发市场动力 财政预算管理: 由税收收支平衡倒轧支出转 向支出预算和推进政策
201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背景介绍
2013年,中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中国
政府决定对养老金进行调整。本文将介绍201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影响。
养老金调整方案
调整幅度
根据201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养老金将增加个人账户和基本养老金两大部分。具体调整幅度如下: - 基本养老金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上调。 - 个人账户养老金将
根据个人缴费情况和账户余额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
养老金的调整方法分为两种: 1. 利用机制调整: - 依据参保职工基本养老金基
础上应付养老保险基金决算和风险综合评级。 - 制定调整权数和技术调整指标,确
定个人账户养老金。 2. 政策调整: - 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作
为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的标准,对个人账户养老金进行调整。 - 进行初评,根
据调整基金决定和基金收益将养老金进行分配。
调整的影响
201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实施,对各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 对老年人而言,提高了养老金水平,改善了生活质量。 2. 对经济发展而言,增加了消费能力,推动了经济增长。 3. 对社会稳定而言,减少了老年人的负担,提升了社会和谐。
总结
201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通过提高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来改善老年人
的生活水平。调整幅度依据个人缴费情况和账户余额进行调整,采用机制调整和政策调整相结合的方法。这一方案带来积极的影响,促进了老年人的福祉和社会的稳定。
2013最新养老政策解读
一是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意见》要求各地公办 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 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 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 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二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意见》提出要将 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适时提高五 保供养标准,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功能,使农村五保老人 老有所养。 三是完善公共财政补贴支持政策。《意见》提出要加快 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认真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 定,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 此外,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意见》提出要根据经 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进 一步完善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 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Fra Baidu bibliotek
分析
• 1.政府作为我国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作为与 广大人民群众关系最贴切的机关,应本着对人民 负责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而 政府在开出多条养老之路的同时主导基本养老, 在考虑到社会养老也兼顾考虑到市场经济的发展。 • 2.随着经济发展、受早期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 响,养老更是“重头戏”。养老不仅要满足老人 的一些基本生活的要求,也要考虑老人的精神娱 乐。关键问题养老是一个社会责任,是需要有一 套健全的体制保障。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13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
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
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
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2013年养老保险新政策发布内容介绍
大家都比较关注2013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的发布,最近不断有朋友来电咨询,看新政策都包含哪些内容,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随着2013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的发布,养老这个关键词无疑又成为人们热搜的关键词。在当今老龄化加剧的年代,如何更好的养老,关注老年人的生活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小编自然也要紧跟时代的潮流,今天,小编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养老保险的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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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项保险,泰康还贴心的设置了专款专用,即是这笔钱将会用于传承,养老的资金购买保险,这笔钱所带来的一切亲戚和朋友都无法借走。真正的保护了广大投保人的权益。它的重疾豁免的特点,使被保险人就算患了重疾,也可以由泰康继续缴纳保费,并不会让您的养老计划意外中断,可以让您的养老金持续增值。而它的大病服务,可以让被保险人就算是患了肿瘤,也不再需要托关系找医院,等床位。因为泰康会为被保险人安排专家会诊等服务,为您解决多种烦恼。
养老政策
国家政策
近年来,面对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的严峻形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2013年】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3〕54号,2013年12月30日)
◆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3〕23号,2013年12月27日)
◆民政部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369号,2013年12月13日)
◆民政部关于建立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的意见(民发〔2013〕207号,2013年12月13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2013年9月28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2013年9月6日)
◆民政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27号,2013年7月30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236号,2013年7月19日)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2013年6月28日)
◆养老机构设立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2013年6月28日)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3〕56号,2013年4月28日)
◆商务部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机构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资函〔2013〕67号,2013年2月17日)
2013养老产业发展元年
2013养老产业发展元年?
2012年12月27日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2012年12月22日的太阳照常升起,证实玛雅人的“末日说”只不过是本世纪迄今为止最令人不安的玩笑。
于是,我们有了时间去回顾,有了时间去感谢,也有了时间去展望。
对于中国的养老产业而言,尽管自1999年开始,我国就经历了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过程。但与老龄化进程的迅猛程度相比,中国养老产业的发展却相对落后。直到2009年底,政府才开始从战略层面制定养老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划。
更彻底地说,尽管老龄化来势凶猛,但在此之前养老是否已经形成产业,仍值得商榷。此前,解决养老问题更多地是与“福利”挂钩,尽管也有已经运行数年的民营养老机构,但这些养老机构大多注册为“民营非营利机构”,仍脱不了“福利”的影子,未能形成可供借鉴的商业模式。
也正如此,尽管两年以来养老行业热闹非常,但仍然是观望者多,进入者少,或者说很多进入者只不过是打着养老的旗号,并因此遭受了很多的质疑。而这就涉及如何理解养老产业的性质这个最根本的问题。
从国际上看,随着老龄化的加剧,与老年人口相关的医疗、照护等方面的支出对于各国的财政而言都是严峻的挑战。也正因如此,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他的上一个任期就力主进行医疗改革,而在他连任成功以后,这对于他而言依然是巨大的挑战。
而在日本,实施了十余年的介护保险制度正在因为经济危机而濒临破产,在介护保险支持下发展起来的日本养老设施,在“后介护保险”时代的走向令人瞩目。
回到中国,养老产业刚刚起步,老年人的医疗、照护等方面的需求对于新一届政府而言同样是严峻的挑战。财政支出不可能完全解决这一系列问题,这就给社会资本的介入开了一道口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养老问题的解决应该从两个方面去界定,让“福利的归政府,市场的靠商业”。
2013养老新规
2013养老新规
第一篇:2013养老新规
2013年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1、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
(1)缴费规定:企业(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个人缴费工资的8%)
(2)统筹基金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帐号的存储额用于职工养老,不得预支;但是可转移、继承。
(3)计发办法
26号文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构成。
38号文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满一年发1%;个人帐户养老金以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计发月数。
特殊规定:
A 26号文实施前退休的,按国家原有规定发养老金,同时执行调整。
B 26号文实施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38号文件的新要求
(1)扩大覆盖范围所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发放。
(2)做实个人账户继续抓好东三省的做实试点;抓紧做好其他地区扩大做实试点的具体方案。
(3)建立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水平,不断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2010年企业职工人均养老金超过1200。
(4)提高统筹层次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尽快提高层次实现省级
统筹。
(5)发展企业年金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建立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管理和运营。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
新农保制度的创新有两个方面:
社保2013年新政策
北京:养老金等六项社保待遇2013年1月1日起上调
2012-12-27 15:13千龙网【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经北京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人力社保局集中发布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将惠及299.7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上调
本市拟于2013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标准。具体调整方案待报国家人力社保部、财政部批准后向社会发布。本次调整将继续以缴费年限为基础,适度向退休时间早、退休年龄大、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群倾斜。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为390元
自2010年起,本市建立了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其他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同步调整。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2.5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57.5元调整为39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77.5元调整为310元,增幅分别为9.1%和11.7%。
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为30.8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为55万人,需增加资金3.35亿元。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承担。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293元
2013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标准是: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2799元调整为3092元,增加293元,增幅10.5%。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26元调整为1776元,增加150元,增幅9.2%。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674元,按201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
养老服务政策汇编-2013-2015
【201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标准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2015年1月19日〕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2015年2月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标准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2015年1月19日〕
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计生卫生委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2015年1月13日〕
【2014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等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18号,2014年12月30日〕
商务部民政部《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公告〔2014年第81号,2014年11月24日〕
商务部《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急商服贸函〔2014〕899号,2014年11月14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2014年11月1日〕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325 号,2014 年10 月30 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2014年9月12日〕
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发〔2014〕105号,2014年8月26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3)(35号文)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国情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则。
深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013年退休人员涨工资1月1日起调整
2013年退休人员涨工资1月1日起调整
导读:从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日前从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明年有望涨工
资,有关退休工人涨工资的问题,据有关透露,是从2013年3月份涨工资,
退休职工一年工龄60元涨到100元。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调整的水平,按照当地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
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调整时,将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继续向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倾斜。具体实施方案将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
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已就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明年春节前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拿
到调整后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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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国情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则。
深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保障基本。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
注重统筹发展。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实行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
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服务能力大幅增强。
——产业规模显著扩大。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全国机构养老、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提供100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涌现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知名品牌。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行业标准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显著增强,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养老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
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综合发挥多种设施作用。各地要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要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养老服务。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设施都要向老年人开放。
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各地区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加快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
(二)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通过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要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
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
发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社区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并发挥群众组织和个人积极性。鼓励专业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
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三)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各地要根据城乡规划布局要求,统筹考虑建设各类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行政许可和登记机关要核定其经营和活动范围,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各地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要实用适用,避免铺张豪华。
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要开展服务项目和设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
健全服务网络。要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适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功能,使农村五保老人老有所养。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支持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党建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学校等要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组织与老年人相关的活动。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作用,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解决周围老年人实际生活困难。
拓宽资金渠道。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的要求。鼓励城市资金、资产和资源投向农村养老服务。各级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应重点向农村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