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巧克力及巧
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型→
冷却→挑选→包装
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
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
出料→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还原糖控制。
2.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成品包装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生物
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 引言
糖果生产许可证是指糖果生产企业获得的合法经营许可证书,用于证明其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生产和销售糖果的资格。为确保糖果生产企业能够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糖果生产,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糖果生产许可证申请进行审查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制定糖果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明确审查的内容、流程和要求,
以确保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 审查内容
审查内容即对糖果生产企业在申请糖果生产许可证时需要提供的各项文件和资
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2.1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查人员应核对糖果生产企业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申请材料包
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车间设计图纸、生产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标识和包装等。
2.2 生产设备和环境
审查人员应对糖果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
相关的生产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生产设备的适用性、设备运行状况、生产车间的卫生条件和通风设施等。
2.3 质量管理体系
审查人员应对糖果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包括企业是否建立了完
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有质量管理人员和实验室设施,以及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
2.4 原辅材料的供应和使用
审查人员应对糖果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和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原辅材料供应商是否具备合法的证照和资质,原辅材料的采购、检验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5 产品标识和包装
审查人员应对糖果生产企业的产品标识和包装进行评估,确保产品的标识和包
最新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最新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最新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生活那么不容易,没有糖果怎么来个历苦思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最新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核心提示: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来自(《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代替《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的原《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来自《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4年12月23日国质检监〔2004〕557号)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浅析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浅析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那么
一、发证产品范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治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要紧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差不多生产流程及关键操纵环节
〔一〕差不多生产流程。
1. 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型→冷却→选择→包装
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
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出料→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关键操纵环节。
1.还原糖操纵。
2.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操纵。
3.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操纵。
4.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成品包装操纵。
〔三〕容易显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胶基糖果:〔1〕预热搅拌设备;〔2〕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2.压片糖果:〔3〕混合搅拌设备;〔2〕压片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3.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1〕化糖设备;〔2〕熬煮设备;〔3〕冷却设备;〔4〕充气设备〔充气糖果必备〕;〔5〕成型设备;〔6〕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
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出料→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还原糖控制。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成品包装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胶基糖果:(1)预热搅拌设备;(2)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2.压片糖果:(3)混合搅拌设备;(2)压片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3.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1)化糖设备;(2)熬煮设备;(3)冷却设备;(4)充气设备(充气糖果必备);(5)成型设备;(6)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四、产品相关标准
糖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糖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
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下文是糖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欢迎阅读!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型→冷却→
挑选→包装
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
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出料→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还原糖控制。
2.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成品包装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生物指
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胶基糖果:(1)预热搅拌设备;(2)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2.压片糖果:(3)混合搅拌设备;(2)压片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首先,针对糖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进行审查。审查细则应明确规定,糖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和技术实力,拥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设备和工厂场地,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还要对企业的生产历史、从业人员的资质、质量控制体系等进行审查,确保企业具备稳定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质量。
其次,对糖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审查。审查细则应规定糖生产企业必须合法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确保其符合卫生、环保和节能等要求。对工艺的审查应从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流程、加工方式等方面进行,特别是对制糖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品和辅助设备等进行严格审查,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此外,审查细则还应对糖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审查。质量控制体系是保证糖产品质量稳定的重要环节,审查细则应规定糖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从原料检测、生产过程控制到产品检验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同时,细则还需要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和质检设备等进行审查,确保能够准确有效地进行质量控制。
最后,审查细则还应规定糖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机制。这包括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抽查,以及相关部门的定期检查和抽检等。审查细则应对监管机制进行具体规定,包括监管部门的权责,监督检查的频次和方式,以及对违规企业的处罚措施等。同时,细则还应规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主动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和整改等。
综上所述,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制定对保障糖制品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细则应从企业资质、生产工艺和设备、质量控制体系以及
日常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规定,确保审查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只有严格执行审查细则,才能有效提升糖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
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出料→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还原糖控制。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成品包装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胶基糖果:(1)预热搅拌设备;(2)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2.压片糖果:(3)混合搅拌设备;(2)压片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3.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1)化糖设备;(2)熬煮设备;(3)冷却设备;(4)充气设备(充气糖果必备);(5)成型设备;(6)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四、产品相关标准
130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来自(《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代替《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的原《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
证审查细则》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来自《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4年12月23日国质检监
〔2004〕557号)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
甜味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出料→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引言
糖果制品是一种受欢迎的零食,在市场上有着广泛的消费群体。为了确保糖果制品生产和销售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对糖果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许可证审查。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的细则。
二、许可证申请
1.企业在申请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之前,需要先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建立生产厂房、购置设备、制定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等。
2.申请企业需要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许可证申请材料,包
括以下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
–生产场所的规划图和平面布局图;
–生产设备清单和设备购置合同;
–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
–员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原材料采购渠道和质量保证措施;
–产品包装和标签设计;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和抽样
检验。申请企业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4.审查期间,专家将对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等进
行检查,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和标准的要求。
三、许可证审查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申请企业的材料和现场审查结果进行综合
评估,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定是否发放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
2.审查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生产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生产工艺是否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完善并能有效运作;
–企业员工是否具备相关的培训和操作技能;
–原材料的采购渠道是否可靠,并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0303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版)
《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产品是指以甘蔗、甜菜或原糖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煮炼结晶等工序加工制成的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以及经进一步加工而成的冰糖(单晶冰体糖、多晶体冰糖)、方糖、冰片糖等。糖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产品品种,即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糖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3。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原料→糖汁提取→糖汁清净(原料糖溶解)→糖汁加热与蒸发→蔗糖浓缩结晶成糖→(加入还原糖)→干燥→包装
2.成品糖→均匀→包装
各流程要求满足企业的具体生产品种、原料、工艺情况的需要。
(二)关键控制环节。
糖汁清净、蔗糖浓缩结晶成糖。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成品糖色值偏高。
2. 成品中不溶于水杂质含量超标。
3. 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当有制糖原料贮存场所、生产辅料库、成品库,生产用厂房
能满足糖汁提取、清净剂制取、糖汁清净、糖汁蒸发、蔗糖结晶分离、成糖干燥、包装以及成糖再加工、排放物处理的工艺要求。企业应按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将原料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成品包装和检验、成品贮存等工序分开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防止变质和受到腐败微生物及有毒有害物的污染。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
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出料→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和检验室。
13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详解
13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详解
前言
糖果制品是一种以糖为主要原料,并经过加工制成的食品。糖果制品的品种繁多,而其生产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是指国家为了依法管理糖果制品生产而实行的证照制度。糖果制品生产企业需要依据《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批准。
本文将对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流程、申请材料及审查细则进行详解。
一、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流程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流程如下:
1.申请:糖果制品生产企业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
证。
2.受理: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
书。
3.审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企业的生产场所、设备、流
程、人员、质量控制制度等进行审查。
4.抽检: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企业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检。
5.处理:根据审查和抽检情况,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是否批
准申请。批准可颁发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否则书面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二、申请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的材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3.生产场所的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4.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关设施证明文件;
5.员工名册、健康证等证明文件;
6.产品配方、工艺流程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文件。
三、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在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细则:
1. 生产场所
糖果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应有独立的、封闭的、清洁的生产区域,同时应具备通风、排水、照明、消毒等设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
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
(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型→冷却→
挑选→包装
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
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出料
→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还原糖控制。
2.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成品包装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版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
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出料→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还原糖控制。
2.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成品包装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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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
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出料→成型→包装
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返砂或发烊。
2.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乳脂糖产品蛋白质、脂肪不合格。
4.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加入了奶制品,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胶基糖果:(1)预热搅拌设备;(2)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2.压片糖果:(3)混合搅拌设备;(2)压片成型设备;(3)包装设备。
3.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1)化糖设备;(2)熬煮设备;(3)冷却设备;(4)充气设备(充气糖果必备);(5)成型设备;(6)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1-2003《糖果卫生标准》;GB 17399-2003《胶基糖卫生标准》;SB 10018-2001《硬质糖果》;SB 10019-2001《硬质夹心糖果》;SB 10020-2001《乳脂糖果》;SB 10021-2001《凝胶糖果》;SB 10022-2001《抛光糖果》;SB 10023-2001《胶基糖果》;SB 10104-2001《充气糖果》;SB 10347-2001《压片糖果》;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糖果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二)分析天平(0.1mg);(三)真空烘箱;(四)滴定装置;(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杀菌锅;(七)微生物培养箱;(八)干燥箱。
七、检验项目
糖果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糖果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注:1.致病菌指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2.标签要求:单件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还应注明产品的类型。配料中原果汁含量低于2.5%的产品,不得标为果汁XX糖果;含水果固形物的产品可标为水果XX糖果。
八、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产品品种,随机抽取1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如有乳脂糖果产品,
需增加抽取该类产品。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50kg,随机抽取2kg(不少于30个最小包装),样品分成2份,每份样品为1kg, 1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