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模式解困城市建设融资难题
BT融资模式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的运用
收的风险。
2 . 加 快 BT 模 式 政 策 和 法 律 环 境 建 设 。 重 点 是 对 理
BT 项 目 决 策 的 程 序 和 决 策 失 误 的 问 责 制 度 的 确 立 ,
项目投资和施工过程的监控等方面做出明晰的规 财 定 ,以 有 效 减 少 操 作 过 程 中 的 随 意 性 ,使 得 BT 模 式 窗
(作 者 单 位 :抚 州 市 财 政 局 国 库 支 付 中 心)
AUDITING AND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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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实 施 BT 模 式 的 合 作 方 法 为了缓解建设期财政资金压力,在政府投资建 设 项 目 领 域 适 时 引 入 BT 模 式 ,即 : 1 . 项 目 采 用 以 企 业 等 社 会 资 金 投 资 建 设 、资 金 分 期支付的合作形式来实施政府项目工程建设。 2 . 政 府 委 托 授 权 相 关 部 门 作 为 项 目 业 主 ,并 提 供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由 项 目 业 主 通 过 法 定 程 序 ,以 公 开 招 标方式选择投资人,由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进行投 资建设。 3 . 项 目 公 司 作 为 项 目 总 承 包 业 主 ,按 项 目 业 主 经 政 府 批 准 的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投 资 规 模 、工 程 造 价 、控 制投资回报等要求,由项目公司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选 择 施 工 单 位 ,投 资 参 与 政 府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 4 . 在 项 目 建 成 后 ,经 过 法 定 的 验 收 程 序 ,如 满 足 特许协议约定的建设要求,项目投资者则按约定程 序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或所属机构,由政府进行分期 付款给承建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为了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虽然有继续加快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入的 愿望,但是资金的短缺问题目前就像是一个无法突 破的瓶颈,普遍制约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进 程。如果不能尽快找到行之有效的融资方式和融资 渠道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的持续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BT 产业投资基金”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中的实务运用剖析
中国经济的高速持续增长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国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加,由政府主导、以财政支持、以银行信贷为主的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已面临日益严峻的压力和挑战,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BT、BOT、产业投资基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出现并不断衍生创新,为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提供了新方向和新思路。
一、BT 建设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一BT建设模式特征。
近年来BT建设模式愈发广泛地应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例如北京地铁奥运支线工程、深圳地铁五号线工程、佛山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BT建设模式是由政府或其授权单位作为BT项目发起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由该投资人根据招投标要求组建项目公司承担投资、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后移交并向BT项目发起人分期收回对价的一种项目融资建设模式。
每个项目中BT 建设模式具体运作不尽相同,但它们具备一些共同优点和特征。
一是有效缓解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财政压力;二是市场化运作方式有助于提升建设效率;三是合同法律关系复杂,考验业主协调能力。
(二BT模式潜在投资建设风险。
由于BT建设模式下的项目具有投资额巨大、技术复杂、建设和资金回收时间较长等特点,致使项目运作过程中带有一定的经济技术风险。
众多专家和学者对BT建设模式风险识别分类和风险防范做出系列专题研究,周磊和周正康对BT建设模式项目运营中风险进行了分析,按照风险分摊原则提出了预防和控制措施。
王耀辉和马荣国在构建BT项目融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提出模糊综合评价分析模型法以衡量BT项目融资风险。
作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基础设施BT+产业基金模式的发起人,基于BT项目发起人或业主的视角更为关注BT项目投资人的投资能力和工程管理能力风险。
在大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仅仅依靠BT项目投资人自有资金难以保障项目如期建设的巨额资金投入,BT项目投资人往往通过银行贷款等再融资推进项目建设,项目投资人的再融资能力成为项目成败的关键影响因素,融资能力不足不仅会导致项目投资人资金链紧张,甚至会导致BT建设项目搁置并抑制项目公益性社会效益的发挥。
BT项目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省上尽快出台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规范性文件doc
BT模式在实行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建议省上尽快出台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规范性文件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路交通建设的迅猛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对一些公益项目项目,采用“企业投资建设—建成移交政府—政府分期回购”的BT运作方式来进行项目投资建设,有效缓解基础设施需求紧张与政府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使得很多地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得以提前实施。
由于该模式在我国运用的时间不长,经验不多,配套的政策、管理标准等不完善,BT模式在实行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适用范围不明,审批权限不清,合同双方基本权利义务不确定,规避招标或不按规定招标,部分项目打着BT旗号搞施工方垫资建设,甚至个别业主为承包方贷款进行担保,对BT模式的管理不明确等,增加了BT项目在融资投资、建设监管、项目移交等方面的风险。
当前如何从已实施项目中总结BT项目管理经验,提升BT项目管理水平,是政府部门当前应当探索的问题。
目前,一些省、市先后出台了有关BT项目管理方面的政策,增强了工作的规范性、操作性。
建议我省参照各地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和下发加强和规范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为我省各级政府投资项目采用BT模式提供了政策依据,使BT项目实施运作更加规范,降低BT投资项目风险。
一、严格BT项目适用的范围和条件。
要求采用BT模式应量力而行,项目必须符合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属于政府应该承担的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公益事业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5000万元以上,并在项目建成后的3年左右完成回购。
二、健全BT项目实施的决策审批程序。
需采取采用BT模式的项目,先由项目业主在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单独编制BT 实施方案,向市、县(区)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申报。
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组成BT联审机构,对BT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提交当地政府讨论审议,通过后才可以组织实施。
对投资规模超过一定规定数额的,由上一级政府审批。
目业主要严格按审批的BT模式建设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
浅析BT融资模式在实践中存在问题和建议毕业论文
浅析BT融资模式在实践中存在问题和建议毕业论文BT融资模式,即建设-转让模式,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向社会资本引入建设项目的方式,将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运营和资本回报。
近年来,BT融资模式在中国大量应用于教育、医疗、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旨在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和提高项目效率。
然而,在实践中,BT融资模式也遭遇了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包括以下几点。
一、融资成本高BT融资模式的最大问题在于融资成本高,且对投资人回款周期较长。
在建设-转让的过程中,社会资本往往需要负担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成本,包括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这类成本一般较高。
同时,政府向社会资本支付转让费用时,也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手续费等费用。
此外,BT融资模式的回报周期相对较长,一般需要数年,甚至更长时间,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运营风险。
二、政策缺失BT融资模式的实践存在政策缺失的问题。
在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很难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同时,在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政府、社会资本、用户等各方面因素的协调、监管等问题也需要得到解决,因此,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应该及时跟上。
三、风险难以承担BT融资模式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社会资本对风险的承担能力。
在大多数情况下,社会资本对风险承担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社会资本在投资项目时需要对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能力做出更为精细的分析和评估。
四、不同部门间的协作问题在实践中,BT融资模式的成功也往往取决于不同部门之间的良好协作。
在项目建设-运营-维护过程中,各部门需要密切协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部门之间的协作存在问题,导致项目进度延迟、成本增加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为实现BT融资模式的顺利实现,需要采取以下建议。
一、加强政策支持政府需要加强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以提高投资者对BT项目的信心和信誉度,同时增加上市公司对BT项目的关注和投资。
当前我国BT项目融资的主要模式及风险控制
试论当前我国BT项目融资的主要模式及风险控制摘要:近年来bt模式已经成为国际项目中较为流行的投融资模式。
对于我国来说,bt模式一方面可以缓解我国很多地方政府投资能力和借贷能力的压力,另一方面也能够加速民间资本的流动。
本文将在阐述当前我国bt项目融资的三个主要模式的基础上,提出防范融资风险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bt模式项目融资风险控制bt模式(建设一移交),即通过特许经营协议,政府将社会资金引入到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bt协议将项目赎回。
一方面,该模式可以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压力,解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短缺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为民间资金创造投资机会,有利于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目前,在我国很多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整体环境下,bt模式得到了广泛应用并起到了很多积极的效果,但是由于客观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所以也存在诸多风险。
本文将在目前我国bt项目融资的主要模式总结归纳的基础上,提出一些项目风险管理的建议和思考。
一、目前我国bt项目融资的主要模式本文在文献查阅和实践调研的基础上,发现目前我国的市政工程bt项目还没有形成相对成熟化、系统化、权威化的运作模式。
通常来说,我国各个地方政府往往根据当地自身的经济发展基础和项目特点,来决定选择具体的bt融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单一投融资bt模式及特点该模式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确定bt项目的投资人,然后由bt项目投资人通过成立项目公司的方式进行融资。
通常由bt项目发起人和投资人共同协调委托专门的监理公司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其特点是:对投资人的融资能力要求较高,而对其项目管理和施工能力等方面没有较高的要求;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主要是因为项目公司分别要与负责项目管理、设计施工和采购设备等具体工作的单位签订合同;协调工作量较大,主要是因为项目公司不参与项目具体的设计施工环节,将容易导致与具体的施工管理脱节,需要对各个单位进行协调。
(二)投融资+项目管理bt模式及特点区别与单一投融资bt模式,该模式下的项目公司还负责项目具体的融资、设计施工建设管理,比如需要负责办理项目建设的审批手续;需要参与施工建设工作的各单位协调和管理。
对城市建设BT模式的几点思考
对城市建设BT模式的几点思考
一、传统城市建设的BT模式
城市建设BT模式,通俗的说就是按揭工程,即政府作为项目业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一般为非营利性基础设施)作为商品投放到建筑市场中,由投资建设方直接进行投资和施工建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政府再按约定价格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或其他约定的方式支付所有投资进行回购。
这一模式通过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有效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矛盾。
二、传统BT模式弊端
目前BT模式中政府回购项目还是主要以资金分期付款回购为主,这样虽然能缓解政府财政的燃眉之急,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缺口。
且一般回购期都比较长,政府将持续面临还款的资金压力,也会造成项目投资方的担忧。
三、城市建设BT模式新思路
城市建设BT模式中政府应改变以往以资金回购为主的方式,利用政府现有土地资源,以城市建设用地置换项目的方式来解决政府财政瓶颈。
BT项目可以通过规划新农村建设,集约利用村庄改造释放出的土地,再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转移到城市建设用地,挂牌后用城市建设用地回购工程项目。
这样既解决了政府城市建设的资金缺口问题,还能为投资方最大限度的缩短工程项目回购期。
同时,应加大人口集中、土地集中力度,加大城市危旧片区改造,加大对农村违建监管,引导农村人口流入城市,鼓励支持农民在城市买房。
BT项目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BT项目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BT项目作为利用非政府资本进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模式,能有效缓解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紧张与政府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
由于该模式在我国运用的时间较短,相关的经验积累较少,导致在具体实施中仍存在管理和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一是BT项目不经规范招商。
BT项目都是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是真正的业主,项目建成后,政府最终要用国有资金将其购回,因此,BT项目须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公开招商选择。
审计发现,部分地区的BT项目均由政府与承包商单独接洽,以协商方式确定建设单位和投资方,弊端很多。
二是随意确定回购价格,增大政府回购成本。
根据惯例,BT项目回购价中含有预计利润。
审计发现有的BT项目回购价没有经过细致测算和回购设计,回购价格的确定随意性较大,加上没有公开竞争,增加了政府回购成本。
三是领导责任难界定,财政预期压力较大。
BT项目从签订协议到建设、回购周期较长,领导决策在前、回购在后,审计发现有些领导换任时正是BT项目全面进入回购期,财政每年要给付大量的资金,财政未来负债增大,领导经济责任难以界定,也给预期财政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
四是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在BT项目中,虽然政府有规定要督促和协助投资方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申请政府质量监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
但审计发现,政府往往将该项目全权委托给投资单位管理,极易导致投资单位和设计、施工等单位形成利益共同体,造成项目成本过高,也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
在近期举办的BT融资项目评价专题会议上,江苏现代资产管理顾问公司的专家明确建议:一要强化政府对BT项目的监督。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重视和加强BT项目融资的管理,将BT融资纳入规范化、政府采购范围,公开择优确定建筑商;科学合理确认回购价格,减轻政府回购成本。
二要建立BT应对风险机制,确定风险种类,拟定相应的风险回避对策。
如财政在BT项目建设时就应有目的地安排回购资金,避免因政府负债过多或回购资金量准备不足影响回购。
BT项目面临的问题
BT面临从困境中转折BT是迎来了春天,还是到了“秋后算账”?怎样使BT模式在基础设施中大放异彩呢?BT模式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出现是近十来年的事,但是由于其独特的魅力,一直被作为政府和企业合作双赢的典型模式被热情追捧而发展迅猛,在这种持续的激情推动下,BT模式的作用往往被放大、再放大。
2008年下半年始,国家新增四万亿基础设施投资拉动经济复苏以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也拉开了BT模式又一轮迅猛发展的大幕;另一方面,BT模式经过十余年的实践与发展,很多问题在近几年也是集中暴露出来亟待解决。
BT模式发展激情过后遭遇困境由于城市经济发展和企业业务拓展的需求与压力,政府与企业双方对BT模式的热情持续高涨,BT模式目前可以说正处于“供需两旺”的态势中;但是立法的缺失和操作不规范等给BT模式所带来的先天性不足一直存在,这一点众所周知,一些问题已经在发展和实践中得以解决,而一些问题会在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暴露甚至爆发出来;尤其是,全球和我国经济、金融等环境不确定性日益增加,BT模式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和背景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实际运作中,许多BT项目从前期到回购的各阶段都不同程度出现了很多问题。
因此,可以说,发展到今天BT模式到了一个关键性“路口”,如果不能冷静思考,谨慎应对,BT模式的发展可能会走入一个极大的困境之中。
投资体制改革、经济发展、企业实力提升使BT模式有更广阔的市场前景。
我国市场化经济的深入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每年8%左右的高水平;即使在遭遇全球金融危机的时候,国家为了拉动需求缓解危机,随即出台了数万亿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从而使我国基础设施的投资不减反增。
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带来对交通、水务、电力、城市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迫切需求,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工数量也逐年增加。
这几年各地政府的财力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但是一个客观事实是,财力提升的幅度远低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增加的幅度,也就是说单一依靠政府的财政力量,更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
建设工程项目bt融资方案
建设工程项目bt融资方案介绍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融资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bt(Build Transfer)模式是一种常见的建设工程项目融资方式,也是一种公私合作的模式。
本文档将介绍建设工程项目bt融资方案的概念、特点以及具体实施步骤。
什么是bt融资模式?bt融资模式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权委托给专业运营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并以这部分权益作为融资的主要来源。
在融资期限结束后,建设单位再次接管工程项目。
这种模式的融资主要依赖于专业运营公司的资金实力和项目盈利能力。
bt融资模式的特点1.公私合作:bt模式是建设单位与专业运营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通过双方的合作,既能够解决建设单位的融资问题,又能够由运营公司提供专业的管理和运营服务。
2.分散风险:在bt模式中,建设单位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权委托给运营公司,降低了建设单位的风险承担,由专业运营公司来承担项目的运营风险。
3.长期运营:bt模式通常需要建设单位将项目的运营权委托给运营公司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可以是数十年甚至更长,从而确保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
4.可持续发展:通过引入专业的运营公司,bt模式可以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bt融资模式的实施步骤1.项目准备阶段:–确定项目的类型和规模,并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盈利能力。
–确定运营公司的选择标准,并进行招标或竞争性谈判。
–确定建设单位和运营公司的合作方式和合同条款。
2.资金筹集阶段:–运营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项目所需的资金。
–建设单位与运营公司签订融资协议,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式和还款方式。
3.建设阶段:–运营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监理,并按时完成工期。
–建设单位支付项目的建设款项,并与运营公司进行结算。
4.运营阶段:–运营公司接管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运营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市场开发和营销活动。
政府引入BT融资方式建设利弊分析
政府引入BT融资方式建设利弊一、BT融资模式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紧锣密鼓的地方融资平台清理,使得一些地方政府的公建项目、房地产商的开发项目陷入了资金链紧张的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另类的融资模式——BT(Build-Transfer)在国内开始推广。
BT即建设-转让/移交,是项目工程投资方和建筑单位之间的一种合作模式,项目资金筹措和建设都由建筑商“一条龙”承担,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再由投资方整体“赎回”(即回购)。
二、从BT融资者角度看待BT模式优点一些人认为BT融资模式有如下优点:①BT模式资金保障,对于公共项目来说,采用BT方式运作,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能够保证项目投入资金的安全,只要项目未来收益有保证,融资贷款协议签署后,在建设期项目基本上没有资金风险。
②BT模式,BT模式的收益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BT投资主体通过BT投资为剩余资本找到了投资途径,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其次,金融机构通过为BT项目融资贷款,分享了项目收益,能够获得稳定的融资贷款利息;最后BT项目顺利建成移交给当地政府(或政府下属公司),可为当地政府和人民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BT模式能够发挥大型建筑企业在融资和施工管理方面的优势,采用BT模式建设大型项目,工程量集中、投资大,能够充分发挥大型建筑企业资信好、信誉高、易融资及善于组织大型工程施工的优势。
大型建筑企业通过BT模式融资建设项目,可增加在BT融资和施工方面的业绩,为其提高企业资质和今后打入国际融资建筑市场积累经验。
④BT模式可以快速回收资金,基本建设项目特点之一是资金占用大,建设期和资金回收过程长,银行贷款回收慢,投资商的投资积极性和商业银行的贷款积极性不高。
而采用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未来具有固定收益的项目,可以发挥投资商的投资积极性和项目融资的主动性,缩短项目的建设期,保证项目尽快建成、移交,能够尽快见到效益。
其实,这此特点也反应出了BT模式运行方式中的弊端。
如何应对市政工程BT项目建设[论文]
如何应对市政工程BT项目建设摘要: bt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方式,具有有限追索和表外融资的特点。
该融资模式有许多优点。
能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加快发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
能减少资本金支出,实现“小投入做大项目”。
因此该模式也逐渐为大中型项目融资的主要流行方式。
关健词:市政工程 bt项目应对措施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开放度日益提高,大量的外来企业来我国创业,带来了落后的基础设施与投资环境的矛盾,而要改善投资环境最显著的路、桥等基础设施建设,而路、桥建设巨大的资金投人成为巨大的障碍。
一、施工企业参与bt项目的方式施工企业作为项目投资人参与bt项目(以下称“投资方式”)。
在这种方式中,施工企业就不仅仅承担施工的角色,更作为整个项目的投资者和组织者,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负责。
这对施工企业来讲不仅要求对工作内容有新的认识,更需要实现角色的巨大转变,需要由单纯的施工人变成总承包人,变成投资人,特别是bt项目更变成“业主”。
进行bt项目建设必须树立风险意识,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风险,因此,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
必须树立全过程风险控制意识。
1.在投标阶段,施工企业在进行投标前的调查和现场考察时就必须认真,做到心中有数,从而避免风险。
2.在合同阶段,我们可以通过合同谈判,将对我们不利的因素放人特殊条款中,如遇地质风险,准许设计变更和索赔。
3.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控制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精心安排,科学施工,加强对质量、工期、成本管理控制,通过管理产生效益。
避免合同纠纷,防范风险。
4.科学索赔,转移风险。
“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讲的就是索赔的重要性。
索赔是合同赋予施工企业的权力,在买方市场中,施工企业生存空间受压缩的情况下,科学的索赔就成为施工企业赢得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武器。
5.在完工阶段,及时结算,积极回款,避免风险。
BT项目融资模式简介
contents
目录
• bt项目融资模式概述 • bt项目融资模式的运作方式 • bt项目融资模式的优势与风险 • bt项目融资模式的案例分析 • bt项目融资模式的前景展望
01
bt项目融资模式概述
bt模式的定义
定义
BT模式(Build-Transfer)是一种项目融资模式,指政府通过与私人部门签订合同,由私人部门负责建设特定的基础设施 项目,并在完工后将其移交给政府,再由政府以一定的价格购买。
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 推进,BT项目融资模式的市场规模将持续扩 大。
投资主体多元化
未来BT项目融资模式的投资主体将更加多元化,包 括更多的大型企业、私募基金和外资机构等。
融资渠道多样化
BT项目融资模式的融资渠道将更加多样化, 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多 种方式。
案例二:某高速公路bt项目
总结词
复杂建设环境
详细描述
某高速公路bt项目位于山区,地形复杂,建设难度大。通过采用bt项目融资模式,成功吸引了私人投 资者参与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与私人投资者密切合作,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按期完成了 高速公路的建设,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案例三:某污水处理厂bt项目
bt模式在未来的应用前景
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BT项目融资模式将继续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 挥重要作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公共服务领域
BT项目融资模式也将逐渐应用于公共服务领域, 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区域开发领域
BT项目融资模式将有助于推动区域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bt模式的政策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
BT模式解困城市建设融资难题
称 为 回购 模 式 ,即政府 把 城市 基础 设 施 、公 用事 业 项 目的投 资 建设 任务 交 给 社会资 本 ,在社 会资本完 成建设后 , 再 由政 府 出资 分 期付 款和 利用 补偿 措 施 等方 式完成对 项 目的收购 。 从法 律 关 系来 说 ,采用 B T模 式 建 设 的 项 目,所有 权 是政 府或 政府 所
新 的 刈 Leabharlann 形 式 ,煺 项 目 融 资 、 建 、 管 理 的 优 化 俞 模 式 , 既 为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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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的投 资途 径 和 领域 , 因此 ,我 f 期待 今 JB 『 j  ̄ T - 悭 式 对 加快 首部 城 市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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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模式解 困 T 城 市建设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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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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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全 过 程 。 从 此 意 义 上 讲 ,B T模 式 也
推进BT融资建设模式
推进BT融资建设模式的思考摘要:采用bt模式建设政府投资项目,是地方政府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的有效方式。
本文分析了开展bt模式的现实意义;通过案例分析,总结可借鉴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指出现阶段bt项目推进中存在规模过大可能导致政府信用风险、资金成本控制难、项目监管复杂等问题;提出控制bt项目规模、加强资金成本控制、部门加强协调监督等对策措施,以利于bt模式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经济管理 bt模式bt融资建设模式(简称bt模式)是“建设-移交”的简称,通常是指政府部门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投资人,由投资人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政府部门回购,并向投资人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融资建设方式。
我国现阶段处于城市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投资量大,完全靠政府现有财力投资难以满足需求。
在当前规范透明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形势下,采用bt模式建设政府投资项目,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的有效方式。
一、开展bt模式的现实意义(一)缓解融资压力为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国务院及银监会近年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实现降旧控新的目标,同时明确平台管理类的新增贷款投向,如土地储备类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以项目融资为主要资金来源实现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这种发展模式难以为继。
在现有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以支撑大规模基本建设的情况下,急需建设但暂时存在资金缺口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不得不推迟建设。
通过推行bt模式,项目业主只需投入少量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工程主体由社会资金代建,建成后交付政府指定部门使用,“提前消费,分期回购”,是地方政府在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缓解资金压力的有效方式。
(二)实施专业化管理bt模式将项目建设职能从政府手中分离出来交由专业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实现建设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提高了建设效率。
项目资金由社会投资者提供,则可进一步推进政府代建制的实施,简化了政府建设管理机构,提高了建设效率,有利于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
浅谈工程市政项目融资的BT模式
浅谈工程市政项目融资的BT模式1.1概念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1.2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
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
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年20号),明确规定“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权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此政策背景可谓是BT模式获得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1.3发展BT模式的意义BT模式的作用显而易见,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第一,通过BT,使未来的财政性收入即期化,扩大内需,拉动地方经济增长;而通过吸引社会资本的加入,引导了民间资本的合理投向,提高了资本利用效率;第二,BT模式能缓解当地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暂时短缺,因为政府项目的公共品特性以及资金需求量大、回收期长等特点,使得必须由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必然出现财政资金供应的暂时缺口,而BT模式的分期回购正是弥补财政资金供给缺口的有效方式;第三,政府强大的资信能力,为投资者、金融机构、工程承包公司等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收益预期;第四,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分散风险,BT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引入社会资本,多方共同承担风险,获取收益。
BT模式支持山西省脱贫攻坚的研究
BT模式支持山西省脱贫攻坚的研究BT模式是指政府将项目开展和资金募集分开,由社会各界投资者以实现回报为目的,组成投资社团或融资平台,向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融资,以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营。
在山西省脱贫攻坚中,BT模式可以有效地解决脱贫攻坚项目的融资难题,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目标。
首先,BT模式可以减轻政府融资压力。
山西省脱贫攻坚是一个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的大型民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政府单一融资难以满足需求,往往需要通过举债等方式来筹措资金,不仅会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还会增加债务压力。
而BT模式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分散资金压力,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和债务风险。
其次,BT模式可以提高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效率。
由于脱贫攻坚项目长期性和复杂性,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来实现。
而政府单一的项目建设往往无法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而以市场化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可以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率。
此外,定义明确的合作模式和权益分配安排,让各方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相互配合,逐步形成优化的业务流程,提高了项目建设的效率。
最后,BT模式可以促进脱贫攻坚项目的运营和管理水平提高。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社会资本可以为脱贫攻坚项目提供更灵活的管理和运营方式。
社会资本参与项目,使得项目的风险和收益相互关联,能够更好的发挥市场化的机制来提升项目的管理和运营水平。
同时,社会资本能够为项目提供重要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并且可以带来更多的国际化管理理念,更好的适应世界发展的历程。
以上,BT模式可以有效地应用于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域,使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更加高效、有效、灵活。
同时在BT模式中,政府的作用将变为提供基础设施和建设资金、管理机制和规则的引导,而市场则根据市场需求和运营效能投资。
这样一来,BT模式不仅可以为山西省脱贫攻坚工程提供资金保障,还能带来飞速的经济增长,应该将其视为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BT融资模式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存在问题与思考
BT融资模式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存在问题与思考摘要:随着政府财力与增长的基础项目建设矛盾越来越突出,采用融资进行项目建设已经成为一种常态,PPP、BOT、BT等融资形式也随即应运而生,较好的缓解了地方政府短期的资金压力。
但由于是新型融资形式,随之配套的制度、管理办法等未及时有效的出台,也给地方政府对于资金监管、项目建设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引起共同的关注。
关键词:BT融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问题分析“BT”即英文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即意为“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建设非营利性公益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它在解决政府资金短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改善基础条件以及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一段时间内成为地方政府非常热衷的融资手段。
桐庐县从2010年初开始引入第一个BT项目开始,截止到2017年底,累计实施了十多个BT融资建设的项目,实际投资额约20亿元,引进了一批大型国有或者民营投资管理集团参与到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来。
随着BT热浪来袭,极大地缓解了地方财政短时的压力,提高了项目运作的时限,把短期无法上马的项目迅速的变为立即可以开工建设的项目。
但是由于 BT 模式在我国引入时间较短,各方面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所以在 BT 模式的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BT项目存在的问题(一)投资人确定不透明。
从目前已实施BT项目来看,投资人确定基本都是以招商名义进行前期意向性洽谈后,通过直接确定或者“过场式”的邀请招标方式来确定投资人,仅有的一个通过公开招标来确定投资人也通过设置种种限制性条件后,确保了前期已达成初步意向的投资人中标。
政府对于BT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缺少了竞价的环节,显然对项目成本控制是存在不利的因素,同时还可能存在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的嫌疑、造成腐败滋生。
(二)承包人选择未招标。
在十个已实施的BT项目中除富春江拆迁安置小区的投资人利用县公开交易平台进行公开选择承包人外,其余项目均由投资人自行确定承包人。
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运用研究的开题报告
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运用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加强,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融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目前我国财政体制的不完善和银行贷款的限制,地方政府在融资渠道方面的选择十分有限,而且不少地方政府财务状况艰难,无法承受高额的借款利息。
在这种情况下,基于BT模式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逐渐成为广大地方政府关注的焦点,并逐步应用于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
BT模式,即建设-转让模式,是指政府与企业签署建设合同,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政府以价格适当的条件将项目转移给企业,由企业负责项目的经营管理和投资回报。
在此模式下,地方政府既可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问题,同时也可以缓解债务负担压力,获得长期的运营收益。
然而,虽然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面具有潜在的优势,但是目前尚缺乏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因此,有必要对该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运用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为推进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和支持。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运用,具体目的包括:1. 分析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面的适用性和优势。
2. 探究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具体运用方式和实施路径。
3. 研究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三、研究内容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 BT模式概述:详细介绍BT模式的定义、特点和应用领域。
2. 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现状分析:分析我国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3. 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运用案例研究:选择一定数量和类型的BT模式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案例研究,分析项目运作的效果与成本、政策衔接的问题等。
4. 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运用方案设计:根据案例研究数据,分析BT模式在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具体运用方式和实施路径,研究运作方案、投融资结构设计方案以及政策推进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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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模式解困城市建设融资难题随着国家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转为稳健,流动性持续收紧,以及去年以来开始清理和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范管理,使得各地政府项目融资难度加大,但是城市建设任务和力度仍然持续加大,政府公益性项目遭遇空前融资难题。
为此,本文拟从BT模式的概念出发,深入分析政府BT模式运作的法律风险与问题,研究提出完善BT模式运作的对策建议,以期有助于破解我市城市建设融资难题,保证政府BT模式融资的规范运作。
(此段将来抽做文前语用)BT模式的概念及其法律属性BT模式是从BOT模式转化发展来的新型投融资模式。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转让)的缩写。
中文的狭义解释是建设-移交,广义解释代表一个完整的投资建设过程,即项目的融资、建设、移交全过程。
从此意义上讲,BT模式也称为回购模式,即政府把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任务交给社会资本,在社会资本完成建设后,再由政府出资分期付款和利用补偿措施等方式完成对项目的收购。
从法律关系来说,采用BT模式建设的项目,所有权是政府或政府所属的公司的;政府将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特许权转让投资方;投资方是依法注册的国有建筑企业或私人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的未来收益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
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授权所属公司对项目进行立项以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委托咨询中介公司对项目进行BT招标;与中标人(投资建设方)签订BT合同;中标人组建BT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行使业主职能,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
项目建成竣工后,按照BT合同,投资方将完工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或所属的公司)。
政府(或所属的公司)按约定总价(或完工后评估总价)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政府及管理部门在BT项目投资建设全过程中行使监管、指导职能,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成、移交。
BT模式的主要特点及优势BT模式作为一种新的政府融资运作方式进入市场,其特点是集投资、融资、项目建设与政府特许、政府采购等行为于一体,较好地体现了资本、技术、管理、市场以及政策等资源的有效整合。
主要具有以下积极作用和优势:一是BT模式有助于缓解政府城市建设资金压力。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日益增大,然而城市财政收入有限。
从上述BT模式概念分析可以看出,政府利用BT模式融资,既可解决了当期政府财政的燃眉之急,尽量减少项目对财政预算的影响,又可以引导和吸纳社会资金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流动,缓解基础设施不足与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
且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可集中资金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整个社会有意义的非经营性项目进行投资,如教育、卫生、养老等事业项目,从而全面促进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BT模式有助于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过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资金或以财政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政府担保向银行贷款,相应地也增加了政府债务。
政府利用BT模式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前期政府投入较少的财政性资金,主要资金来源于社会资本,是一种务实的控制债务规模又能引导内需,扩大消费的渠道。
这种市场化运作方式,既可避免政府承担银行贷款债务,又可利用社会资金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同时企业可采用多元化融资组合模式,分散企业债务风险,从而实现风险和收益在政府、投资方、银行之间公平分担与共享。
各方能够发挥各自优势和主观能动性,以追求安全合理的利润和社会效益,相应也提高了各方对项目抗金融风险、债务风险的分析、识别、评价及转移能力。
从这个意义而言,BT模式也有助于防范全社会金融风险。
三是BT模式有助于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BT模式既是一种投融资方式的创新,也是一种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的创新。
从政府来说,BT模式通过市场化竞争选择融资和建设实力较强的企业,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从而有利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结构,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效率。
同时对投资方来说,投资方可以按照政府的规划投资,减少投资的盲目性,通过项目建设使资本增值,从而使投资方有内在驱动力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四是BT模式有助于控制基础设施项目成本。
BT模式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通过招标选择的投资建设方既要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又要有较强的施工能力,换言之,中标企业应当既是投资者又是施工者,一般是施工总承包企业。
这样使投资商追求的投资利润和建筑商谋求的施工利润在一个企业内部或投标联合体内部进行博弈,形成有机统一的合理利润,因此,投资建设方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一定会想方设法从融资成本和工程建设成本两方面降低项目成本,政府也可以通过合同机制锁定工程造价和工期,从而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成本。
当前政府BT模式的主要法律风险和问题政府采用BT模式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作为一种新的投融资模式,还是一种处于不断探索的新生事物。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政府法律风险。
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BT模式法律制度依据相对缺乏。
当前我国关于BT模式的法律制度很不健全,从项目提出到签订相关合同文本,项目主体与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BT项目在建设期间的权属,再到招标、融资、建设、移交、回购等环节等方面都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和规范。
在国家层面,建设部虽然2003年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BT工程建设模式的法律地位,但也再没有新出台有关规定。
2005年,我市出台了《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两种特许经营方式:一是政府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在一定期限内授予投资者建设、运营,届满无偿移交给政府,即BOT模式;二是政府将建好的公共基础设施在一定期限内授予给投资者经营,届满无偿移交给政府,即TOT模式。
同时规定还可以采用“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其他方式”。
笔者理解这实际上给政府BT模式留下了空间。
但是,由于其他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仍然缺乏,BT项目在实践运作中仍有不少障碍。
至今我市除了在地铁奥运支线、亦庄线探索BT建设模式之外,还没有其他新的BT项目。
二是BT模式政府对投资建设方监控难度增大。
在BT模式中,法律关系较一般项目复杂,政府监管的难度较大。
特别是在融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往往受制于投资建设方。
如有些项目通过招标选定了BT投资方,但投资方迟迟未按合同约定融入其建设资金,致使BT合同被迫终止而业主不得不重新选择招标,造成延误项目建设时期。
此外,法律虽有规定要求投资建设方应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同时依法接受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
但是有些BT投资方融资能力不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采用层层分包、变相带资承包等方式,把资金压力转嫁到分包商、材料供应商头上,让他们垫资建设,造成很多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施工进度等方面的问题,甚至给工程质量埋下隐患。
三是回购制度不明确可能造成回购障碍、双重纳税等问题。
在BT模式下,政府与投资方一般会设定一次性回购或者分期回购的方式。
因当前我国有关回购程序及税收等制度不明确,可能会造成回购障碍、双重纳税等问题,从而降低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利于BT模式的推广应用。
如有些地方将回购行为视同资产转让行为,那么按照现行税法,项目建设方需要缴纳资产转让的营业税金。
由于在施工环节,建设方已经缴纳了建筑营业税,如果再缴纳转让资产的营业税金,这意味着双重纳税,无疑将加大项目的运作成本。
而且投资建设方实际上并不能拥有项目资产的产权,也难以凭这些资产再融资。
当然如果让投资方办理产权的话,则可能增加回购复杂程度。
因此,笔者认为: BT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政府业主实际上是一种资产交付使用的行为,不存在资产转让或买卖的问题,政府业主向投资建设方支付的项目回购款在法律性质上也是延期支付的工程款。
换言之,政府只是在BT项目建设期间将项目所有权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交付投资建设方管理和控制,投资建设方无须也不能办理相关资产的产权。
完善政府BT模式的对策建议(一)加快法律制度建设步伐,建立健全BT模式监管体制目前国内没有专门的BT模式的法律法规,本市也缺乏配套法律制度,给BT 项目实施造成一定难度。
如BT项目资产到底属于业主还是项目建设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是否必须成立BT项目公司,以及回购制度和相关税收政策等问题亟需明确和规范。
此外,BT项目在融资建设过程中涉及发改委、建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如果投资方是国有企业,还可能涉及到国资委和审计部门对企业投资的财务活动实施监管,到底应该哪个部门负责监管还是建立一种综合监管体制,都需要通过制定法规性文件予以明确。
因此,建议我市应加快BT模式法律制度建设步伐,尽早出台专门的法规规定,保证BT项目的实施更加规范,有章可循,以便更大范围推广使用BT融资建设方式。
(二)组建BT项目管理公司,政府授权代行业主权利义务BT项目一般都是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最终要用国有资金进行回购,因而政府是项目的真正业主。
但是政府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机关,不便与建筑商形成民事合同关系。
因此,政府最好组建BT项目管理公司,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公司,授权其代表政府行使项目主体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由BT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主体对全市所有BT项目实施统一管理,这样既可避免政府直接面对市场主体的民事法律风险,又可以分散政府行业部门的城市建设管理压力,有利于防范城市建设管理的贪腐风险。
(三)严格执行招标制,加强BT项目招投标过程监管BT项目的最终回购资金是国有资金性质,因此应当严格执行招标制度,政府监管部门要对BT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管。
从各地实践看,BT项目招标需把握好三点:一是BT项目招标宜采用资格预审。
因为BT项目的投资比较大,对公众利益、安全影响比较大,需要综合考察投资建设方的投融资能力和施工能力,因此,最好在资格预审时严格考察建筑商的财务状况、资信等级、银行授信额度及融资渠道、合同履约能力、市场行为等,必要时还需实地考察。
二是施工总承包能力和融资能力均应作为评标关键因素。
因为BT项目的建筑商不仅是建设方,更是投资方。
而且融资能力是保证BT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三是投标人应同时对融资费用和工程费用进行报价形成有效竞争。
BT项目招标是一种融资能力和施工能力的综合招标,不宜只竞争融资费用或工程费用的单方面,否则可能会造成政府对BT项目总投资结算的失控,增加项目回购成本。
(四)设定合理的回购期和担保方式,尽量减少政府法律风险回购期和政府担保方式既是投资方考察投资的关键因素,也是政府应当关注的重点。
如一次性回购或回购期过短,政府资金压力只是短期缓解,并不能发挥出BT模式的最大优势;回购期过长,则可能会造成政府回购成本过高。
政府担保方式也是政府BT项目运作中主要法律风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