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_复习资料_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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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项目九:城镇土地使用税PPT
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 6、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次月开始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以纳税人实际 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耕地 占用税。
这里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
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 . 土地所有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为土地的实 际使用人和代管人; 3 . 土地权属未确定的,为实际使用人; 4 . 土地所有权共有的,各方应以其实际使用的 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缴纳土地使用税。
免税项目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的事业单位自用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市政街
✓
某市肉制品加工企业2009年占地60000平方米,其 中办公占地5000平方米,生猪养殖基地占地28000 平方米,企业内部道路及绿化占地11000平方米。 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为0.8元。 该企业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生猪养殖基地属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免税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 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以纳税人实际 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耕地 占用税。
这里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
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 . 土地所有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为土地的实 际使用人和代管人; 3 . 土地权属未确定的,为实际使用人; 4 . 土地所有权共有的,各方应以其实际使用的 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缴纳土地使用税。
免税项目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的事业单位自用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市政街
✓
某市肉制品加工企业2009年占地60000平方米,其 中办公占地5000平方米,生猪养殖基地占地28000 平方米,企业内部道路及绿化占地11000平方米。 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为0.8元。 该企业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生猪养殖基地属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免税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 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PPT 52页)
特点
1.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2.征税 范围广;3.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蔡报纯
Page 19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
务人,是使用城市、县城、建
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纳
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事业单位、
税
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及其 义
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也是 务
城市
不包括农村
县城
三、征 税范围
建制镇
工矿区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蔡报纯
Page 22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 依据
税率
税额计算公式
土地 有幅度的 面积 定额税率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 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蔡报纯
Page 23
土地面积
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 适用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蔡报纯
Page 10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 计税 方法 依据
税率
税额计算公式
从价 房产计 计征 税余值
1.2%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 ×(1-扣除比例)×1.2%
从租 房屋 12%(个人
计征 租金
为4%)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 ×12%(个人为4%)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蔡报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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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 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
从价计征
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
房产税。
(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
套设施,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
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
【培训教材】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培训讲稿PPT
▪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可以按月、季或半 年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县(市、区)税 务部门确定。
▪ 纳税义务开始时间: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 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 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ppt课件
4
• 而且,近几年一些地区和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过快、乱占滥用土地的现象仍然严重,这与土地 保有成本过低有直接关系。为了抑制投资过热, 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中央针对当前土地管理 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出台 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通 过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加大对建设用地的税收调 节力度,提高土地使用成本,以抑制建设用地的 过度扩张。为了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完善城 镇土地使用税税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 的建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 行条例》进行了修订,并重新予以公布,规定从 2007年的1月1日起施行。
ppt课件
7
土地使用税相关税收政策
▪ 征税范围 ▪ 纳税人 ▪ 计税依据 ▪ 单位税额 ▪ 纳税期限 ▪ 纳税地点 ▪ 减免税
ppt课件
8
征税范围
▪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 (一)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 ▪ (二)非设区的市、县城、建制镇的人民政府所
在地; ▪ (三)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
ppt课件
3
• 一是税额标准太低,条例规定每平方米土地的年 税额最高只有10元,最低仅为0.2元,这个税额标 准与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极为紧缺的现状是 不相适应的,与近年来日益攀升的地价水平也是 极不相适应的,导致这个税种的调节作用没有全 面发挥。
• 二是城镇土地使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征税,造 成内外资企业用地成本的差异,不利于不同经济 类型的企业共同协调发展,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公 平竞争的原则。因此,有必要对原《城镇土地使 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 纳税义务开始时间: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 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 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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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近几年一些地区和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过快、乱占滥用土地的现象仍然严重,这与土地 保有成本过低有直接关系。为了抑制投资过热, 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中央针对当前土地管理 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出台 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通 过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加大对建设用地的税收调 节力度,提高土地使用成本,以抑制建设用地的 过度扩张。为了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完善城 镇土地使用税税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 的建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 行条例》进行了修订,并重新予以公布,规定从 2007年的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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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土地使用税相关税收政策
▪ 征税范围 ▪ 纳税人 ▪ 计税依据 ▪ 单位税额 ▪ 纳税期限 ▪ 纳税地点 ▪ 减免税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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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
▪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 (一)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 ▪ (二)非设区的市、县城、建制镇的人民政府所
在地; ▪ (三)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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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税额标准太低,条例规定每平方米土地的年 税额最高只有10元,最低仅为0.2元,这个税额标 准与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极为紧缺的现状是 不相适应的,与近年来日益攀升的地价水平也是 极不相适应的,导致这个税种的调节作用没有全 面发挥。
• 二是城镇土地使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征税,造 成内外资企业用地成本的差异,不利于不同经济 类型的企业共同协调发展,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公 平竞争的原则。因此,有必要对原《城镇土地使 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城镇土地使用税_房产_契税等课件(PPT31页)
B)房产租金收入:年租金收入*12% 例如:30000*12%
注: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住房,税率为4%
16
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 定。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 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 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
30
七、契税征收管理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 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 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申报纳税;
31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是以城市、县城、建制 镇、工矿区
1
涉外税种 作用: 1)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
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差收
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 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2
二、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 屋的原值。
17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二)从租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18
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为5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 许减除30%后余值计税,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 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27
三、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 卖的行为,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 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注: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住房,税率为4%
16
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 定。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 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 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
30
七、契税征收管理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 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 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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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是以城市、县城、建制 镇、工矿区
1
涉外税种 作用: 1)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
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差收
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 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2
二、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 屋的原值。
17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二)从租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18
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为5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 许减除30%后余值计税,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 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27
三、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 卖的行为,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 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税法》课件PPT: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 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 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的一种税。
一、 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 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 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 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 的纳税人 。
二、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仅限于在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土地。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 能源、来自通、水利设施用地和 其他用地。
五、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期限 — 按年计算, 分期缴纳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纳税地点
其中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 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 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 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具 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 (二)税率 — 幅度定额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 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四、 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 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 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 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等公共 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 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 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 的月份起,免税五至十年;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 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 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的一种税。
一、 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 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 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 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 的纳税人 。
二、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仅限于在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土地。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 能源、来自通、水利设施用地和 其他用地。
五、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期限 — 按年计算, 分期缴纳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纳税地点
其中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 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 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 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具 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 (二)税率 — 幅度定额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 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四、 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 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 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 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等公共 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 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 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 的月份起,免税五至十年;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PPT课件(适用于本专科和成考自考)
A.57500
B.62500
C.72500
D.85000
2009年度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使用面积为8000平 方米的土地,该土地上共有建筑物15000平方米, 甲企业使用其中的4/5,乙企业使用其中的1/5。 除此之外,经有关部门批准,乙企业在2009年3 月份新征用耕地6000平方米。甲乙企业共同使用 土地所处地段的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乙企业新 征土地所处地段的年税额为2元/平方米。两家企 业2009年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如何?
(三)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 税依据,以每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按适用的定额税 率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适用税额
(四)税收优惠 1、免税项目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2、减税项目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 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 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 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 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 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 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二)计税依据和税率
1.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 2.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 分级幅度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级 别 大城市 中等城市
人口(人) 50万以上 20--50万
每平方米税额(元) 1.5 --30 1.2 --24
第章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PPT课件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金=租金收入×12%
7
【例1】某企业经营用房原值为1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20%后的 余值计税。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1000×(1—20%)×1.2% = 9.6 (万元)
【例2】某公司出租房屋5间,年租金收入50 000元,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50 000×12% =6 000 (元)
重庆
上海
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上海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 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关于房产税方面,《意见》也强调,要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 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 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 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 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 仅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不论区域内土地的性质)
③ 地税按年负责征收,全额进入地方财政的收入
—按年计算,分期预交
20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内容
纳税人
①拥有土地使用 权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
②实际使用人和 代管人;
③土地使用权共 有的,共有各方 都是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率
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 矿区内属于 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 土地
大城市:
• C1l.i5c—k t3o0a元dd/mT2ext •中C等lick城t市o a:dd Text • 1C.l2ic—k 2to4元ad/dmT2ext •小C城lick市t:o add Text •0C.9li—ck1t8o元ad/md 2Text •县C城lick、t建o a制dd镇T、ex工t 矿区 0.6——12元/m2
7
【例1】某企业经营用房原值为1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20%后的 余值计税。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1000×(1—20%)×1.2% = 9.6 (万元)
【例2】某公司出租房屋5间,年租金收入50 000元,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税额=50 000×12% =6 000 (元)
重庆
上海
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上海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 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关于房产税方面,《意见》也强调,要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 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 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 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 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 仅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不论区域内土地的性质)
③ 地税按年负责征收,全额进入地方财政的收入
—按年计算,分期预交
20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内容
纳税人
①拥有土地使用 权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
②实际使用人和 代管人;
③土地使用权共 有的,共有各方 都是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率
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 矿区内属于 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 土地
大城市:
• C1l.i5c—k t3o0a元dd/mT2ext •中C等lick城t市o a:dd Text • 1C.l2ic—k 2to4元ad/dmT2ext •小C城lick市t:o add Text •0C.9li—ck1t8o元ad/md 2Text •县C城lick、t建o a制dd镇T、ex工t 矿区 0.6——12元/m2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法》课程PPT
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 工矿企业所在地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三) 税率
表7-4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级别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县城、建制镇、工矿
区
非农业人口(人) 每平方米年税额(元)
50万以上
1.5~30
20万~50万
1.2~24
20万以下
0.9~18
地; ④港口的码头用地、盐场的盐滩和盐矿的矿井用地; ⑤水利设施管护用地; 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
构自用的土地; ⑦机场飞行区用地等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一) 税收 优惠 — 免税 项目
(11)下列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集体或个人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及幼儿园用地; 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用地; 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等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
二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征。
) 税 额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 凡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面积的,以测
计
定面积为依据。
算
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
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依据。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 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纳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 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纳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为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购置存量房,为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三) 税率
表7-4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级别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县城、建制镇、工矿
区
非农业人口(人) 每平方米年税额(元)
50万以上
1.5~30
20万~50万
1.2~24
20万以下
0.9~18
地; ④港口的码头用地、盐场的盐滩和盐矿的矿井用地; ⑤水利设施管护用地; 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
构自用的土地; ⑦机场飞行区用地等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一) 税收 优惠 — 免税 项目
(11)下列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集体或个人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及幼儿园用地; 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用地; 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等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
二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征。
) 税 额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 凡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面积的,以测
计
定面积为依据。
算
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
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依据。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 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纳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 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纳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为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购置存量房,为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课件
房产税的税率通常是按照房屋的价值 或面积来确定的,具体根据不同地区 和政策有所不同。
房产税的申报和缴纳
房产税的申报通常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税务机关申 报,申报的时间和方式通常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房产税的缴纳通常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税务机关缴 纳,缴纳的时间和方式通常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在征收标准上,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计税方法和税率标准,税务机关需 要按照规定进行计算和征收。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 优化,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05
三大税种的相关案例分析
房产税的相关案例分析
要点一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案例一
上海房产税征收第一案——虹口区居民朱先生房产税缴纳 案例
要点二
案例二
重庆市房产税征收案例——对高端住宅和商业地产征收房 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和缴纳
申报
纳税人需要在每个纳税年度开始前,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土地使用情况、应纳 税额等。
缴纳
纳税人需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应纳税款。
03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概述
耕地占用税的定义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的发展 。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 内的房产征收的税种,以房产为征税 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赁收 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特点是对房产 的持有或使用征税,有利于平衡税收 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 内的土地使用征收的税种,以土地面 积为征税对象,按照每平方米的税额 向土地使用人征收。特点是对土地的 使用征税,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 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房产税的申报和缴纳
房产税的申报通常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税务机关申 报,申报的时间和方式通常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房产税的缴纳通常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税务机关缴 纳,缴纳的时间和方式通常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在征收标准上,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计税方法和税率标准,税务机关需 要按照规定进行计算和征收。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 优化,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05
三大税种的相关案例分析
房产税的相关案例分析
要点一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案例一
上海房产税征收第一案——虹口区居民朱先生房产税缴纳 案例
要点二
案例二
重庆市房产税征收案例——对高端住宅和商业地产征收房 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和缴纳
申报
纳税人需要在每个纳税年度开始前,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土地使用情况、应纳 税额等。
缴纳
纳税人需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应纳税款。
03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概述
耕地占用税的定义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的发展 。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 内的房产征收的税种,以房产为征税 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赁收 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特点是对房产 的持有或使用征税,有利于平衡税收 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 内的土地使用征收的税种,以土地面 积为征税对象,按照每平方米的税额 向土地使用人征收。特点是对土地的 使用征税,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 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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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房产网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一部分 房产税法
一、基本原理
(一)概念 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 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 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目前的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 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提供人们在其 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 所。 【提示】要注意房产不等于建筑物。 【例题· 判断题】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由于房屋 属于不动产,所以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 也应作为房屋一并征税。上述的“各种附属设备” 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烟囱等。 【答案】×
转——转化服务内容
某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原来的主营业务不景气,仓 库被闲置,为增加收入,企业决定业务转型,把对外出 租仓库作为主营业务。当年取得租金收入1000万元依 据5%的税率交纳营业税50万元依据12%的税率交纳 房产税120万元单此两项税收就达170万元,占到总 收入的17%;若再加上其他一些税费,则企业的税负 更重。 对于这个具体的案例,我们设计的节税筹划的操作 思路如下: 首先,根据当地物业管理标准,对年租金收入进行 筹划,把年租金1000万元,变成年租赁费500万元, 物业管理费500万元。因为物业管理费只需交纳营业税, 不用按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
也就是说,依据这个合同,机器设备也交纳了12%的 房产税。这确实有点冤大头。 甲方以每年1000万元的租金出租厂房,每年 1000万元的租金出租设备。虽然两项租金合计仍为 2000万元,但因设备出租不涉及12%的房产税,纳 税总额因合同内容的改变随之发生明显改变: 甲方出租厂房交纳的房产税为: 1000×12%=120(万元) 依据2000万元和5%的税率交纳的100万元营业 税不变;设备出租不涉及房产税,即节约了120万元。 这样甲方总体纳税就从340万元减少到220万元,税 负下降了35.29%(120÷340)。
【例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税法有关规定的有 ( )。(2009年) A.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 收房产税 B.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 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 C.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等临时性房屋, 在施工期间免征房产税 D.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经向税务部门申 报,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答案】ABCD
2、从租计征 房屋的租金收入,税率为12%。 目前,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 住房,用于居住的,按4%征收。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计税余值*1.2% =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 =租金收入*12%(4%)
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原值5000 万,按照规定允许扣除30%后的余值计 税。 应纳税额 =5000×(1-30%)×1.2% =42万
七、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 之月起缴纳;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 次月起缴纳;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 手续之次月起缴纳;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的次 月起缴纳; 纳税人出租、出借,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 次月起缴纳。
某国有企业要把下属一家开工不足的工厂出租给一家民 营企业,双方谈定厂房连同设备一年的租金是2000万 元,并据此签订了租赁合同。内容大致是:甲方同意将 厂房连同设备租给乙方,乙方支付厂房和设备租金一年 2000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先付一半的租金,年底 再付另一半租金。 按照这个将厂房连同设备一起出租的合同,甲方要 交纳税款如下: 交纳房产税为:2000×12%=240(万元) 交纳营业税为:2000×5%=100(万元) 两项合计为340万元。
(3 )关于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 配套设施,应计入原值征税。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在将其价 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理相应设备和设施的 价值;对于容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 新后不再计入原值。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 (自营和出租),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 纳房产税。
例:某公司出租房屋3间,年租金 收入30000元。 应纳税额 =30000×12%=3600元
若是居民出租此房屋,如何计算?
六、税收优惠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 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 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 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年底合同到期,公司派代表跟客户进行友好协商,继续 利用库房为客户存放商品,但要将租赁合同改为仓储保管 合同。同时,按照仓储的服务要求,公司配备相应的人员 和设施。 提供仓储服务的收入不变,仍为600万元,其应纳税 额为59.88万元。 其中:应纳营业税=600×5%=30(万元) 应纳房产税=3200×(1-30%)×1.2%=26.88( 万元)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0×(7%+3%)=3(万元 ) 筹划后的合计应纳税额为59.88万元,比筹划前减少 45.12万元(105-59.88),税负降低了42.97%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样的 征税范围。 【例题· 判断题】农民王某,将他在本村价值20万元的楼 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应按照房产税从租计征 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 【答案】×
四、计税依据与税率
(一)总体规定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余 值或房屋的租金收入。
5、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 的房产免征;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如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在大修期间免 征房产税 。
例:某企业拥有甲、乙两栋房产,甲自 用,乙出租。甲、乙房产在2009年1月1日的 原值分别为1200万和1000万。2009年4月底 乙房屋租赁到期。自2009年5月1日起,该企 业由甲栋搬至乙栋办公,同时对甲房屋开始 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资乙栋房产的 月租金10万元。按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 计算该企业当年应交的房产税。
(二)具体规定
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 计税余值是依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 10%-30%的余额。税率为1.2%。 房产余值 =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 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注意:
(1) 投资联营的房产
1)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 险的,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纳税; 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 担风险的,按租金收入计算。 (2)融资租赁房屋,按房产余值计算缴 纳。
三、征税对象
以我国境内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为征税 对象,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 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一并征税。 房地产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 征房产税,但对出售前企业已使用、出租、 出借的商 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的房产。
二、纳税人
由房屋的产权所有人缴纳,即在中国境 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产权所有人主要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 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 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 值缴纳房产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 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5、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按照房产 余值代缴房产税。 从2009年1月1日起,外企以及外籍个人, 缴纳房产税。
【出典解释】
产权出典是指产权所有人为了某种需要,将 自己的房屋在一定的期限内转让给他人使用 ,以押金形式换取一定数额的现金(或者实 物),并立有某种合同(契约)的行为。在 此,房屋所有人称为房屋“出典人”,支付 现金的人称为房屋的“承典人”。
【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 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 人。 【答案】√ 【解析】房屋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的 纳税人。
变——改变收入性质
某商业企业曾千方百计的圈地建库,尽可能多地 储存商品。但随着企业逐步向“零库存模式”发 展,它们的库房就大量闲置了。闲置的库房只好 拿来出租。但问题是,租赁的税负高达17.5%, 企业负担过重。 这个企业用于出租的库房有五栋。其房产原 值为3200万元,年租金收入为600万元。租金 收入应纳税额合计为105万元。 其中:应纳营业税:600×5%=30(万元) 应纳房产税=600×12%=72(万元)。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0×(7%+3% )=3(万元)
应纳房产税 4 1200 ( 1 20 %) 1 .2% 12 8 1000 ( 1 20 %) 1 .2% 12 10 12 % 4 3.84 6.4 4.8 15 .04万元
【例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房产税的是( )。(2002年) A.行政机关所属招待所使用的房产 B.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 C.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办公用房 D.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房 产 【答案】A
其次,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就是物业管理的资格认定。 物业管理资格认定属于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审判事项, 只有获得它的认可,再去税务部门得到批准,就可以从 事物业管理业务了。 通过节税筹划前后的税负比较,可以看到: 节税筹划前,营业税和房产税合计为170万元; 节税筹划后,营业税不变,仍为50万元,物业管 理费只需交纳营业税,不交房产税。所以房产税按500 万元计算为: 500×12%=60(万元) 总体税负为110万元(50+60)。这样可以使企业 减轻税负60万元(170-110),税负减轻了35.29% (60÷170)。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一部分 房产税法
一、基本原理
(一)概念 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 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 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目前的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 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提供人们在其 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 所。 【提示】要注意房产不等于建筑物。 【例题· 判断题】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由于房屋 属于不动产,所以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 也应作为房屋一并征税。上述的“各种附属设备” 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烟囱等。 【答案】×
转——转化服务内容
某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原来的主营业务不景气,仓 库被闲置,为增加收入,企业决定业务转型,把对外出 租仓库作为主营业务。当年取得租金收入1000万元依 据5%的税率交纳营业税50万元依据12%的税率交纳 房产税120万元单此两项税收就达170万元,占到总 收入的17%;若再加上其他一些税费,则企业的税负 更重。 对于这个具体的案例,我们设计的节税筹划的操作 思路如下: 首先,根据当地物业管理标准,对年租金收入进行 筹划,把年租金1000万元,变成年租赁费500万元, 物业管理费500万元。因为物业管理费只需交纳营业税, 不用按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
也就是说,依据这个合同,机器设备也交纳了12%的 房产税。这确实有点冤大头。 甲方以每年1000万元的租金出租厂房,每年 1000万元的租金出租设备。虽然两项租金合计仍为 2000万元,但因设备出租不涉及12%的房产税,纳 税总额因合同内容的改变随之发生明显改变: 甲方出租厂房交纳的房产税为: 1000×12%=120(万元) 依据2000万元和5%的税率交纳的100万元营业 税不变;设备出租不涉及房产税,即节约了120万元。 这样甲方总体纳税就从340万元减少到220万元,税 负下降了35.29%(120÷340)。
【例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税法有关规定的有 ( )。(2009年) A.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 收房产税 B.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 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 C.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等临时性房屋, 在施工期间免征房产税 D.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经向税务部门申 报,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答案】ABCD
2、从租计征 房屋的租金收入,税率为12%。 目前,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 住房,用于居住的,按4%征收。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计税余值*1.2% =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 =租金收入*12%(4%)
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原值5000 万,按照规定允许扣除30%后的余值计 税。 应纳税额 =5000×(1-30%)×1.2% =42万
七、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 之月起缴纳;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 次月起缴纳;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 手续之次月起缴纳;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的次 月起缴纳; 纳税人出租、出借,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 次月起缴纳。
某国有企业要把下属一家开工不足的工厂出租给一家民 营企业,双方谈定厂房连同设备一年的租金是2000万 元,并据此签订了租赁合同。内容大致是:甲方同意将 厂房连同设备租给乙方,乙方支付厂房和设备租金一年 2000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先付一半的租金,年底 再付另一半租金。 按照这个将厂房连同设备一起出租的合同,甲方要 交纳税款如下: 交纳房产税为:2000×12%=240(万元) 交纳营业税为:2000×5%=100(万元) 两项合计为340万元。
(3 )关于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 配套设施,应计入原值征税。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在将其价 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理相应设备和设施的 价值;对于容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 新后不再计入原值。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 (自营和出租),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 纳房产税。
例:某公司出租房屋3间,年租金 收入30000元。 应纳税额 =30000×12%=3600元
若是居民出租此房屋,如何计算?
六、税收优惠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 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 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 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年底合同到期,公司派代表跟客户进行友好协商,继续 利用库房为客户存放商品,但要将租赁合同改为仓储保管 合同。同时,按照仓储的服务要求,公司配备相应的人员 和设施。 提供仓储服务的收入不变,仍为600万元,其应纳税 额为59.88万元。 其中:应纳营业税=600×5%=30(万元) 应纳房产税=3200×(1-30%)×1.2%=26.88( 万元)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0×(7%+3%)=3(万元 ) 筹划后的合计应纳税额为59.88万元,比筹划前减少 45.12万元(105-59.88),税负降低了42.97%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样的 征税范围。 【例题· 判断题】农民王某,将他在本村价值20万元的楼 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应按照房产税从租计征 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 【答案】×
四、计税依据与税率
(一)总体规定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余 值或房屋的租金收入。
5、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 的房产免征;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如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在大修期间免 征房产税 。
例:某企业拥有甲、乙两栋房产,甲自 用,乙出租。甲、乙房产在2009年1月1日的 原值分别为1200万和1000万。2009年4月底 乙房屋租赁到期。自2009年5月1日起,该企 业由甲栋搬至乙栋办公,同时对甲房屋开始 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资乙栋房产的 月租金10万元。按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 计算该企业当年应交的房产税。
(二)具体规定
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 计税余值是依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 10%-30%的余额。税率为1.2%。 房产余值 =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 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注意:
(1) 投资联营的房产
1)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 险的,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纳税; 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 担风险的,按租金收入计算。 (2)融资租赁房屋,按房产余值计算缴 纳。
三、征税对象
以我国境内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为征税 对象,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 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一并征税。 房地产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 征房产税,但对出售前企业已使用、出租、 出借的商 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的房产。
二、纳税人
由房屋的产权所有人缴纳,即在中国境 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产权所有人主要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 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 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 值缴纳房产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 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5、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按照房产 余值代缴房产税。 从2009年1月1日起,外企以及外籍个人, 缴纳房产税。
【出典解释】
产权出典是指产权所有人为了某种需要,将 自己的房屋在一定的期限内转让给他人使用 ,以押金形式换取一定数额的现金(或者实 物),并立有某种合同(契约)的行为。在 此,房屋所有人称为房屋“出典人”,支付 现金的人称为房屋的“承典人”。
【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 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 人。 【答案】√ 【解析】房屋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的 纳税人。
变——改变收入性质
某商业企业曾千方百计的圈地建库,尽可能多地 储存商品。但随着企业逐步向“零库存模式”发 展,它们的库房就大量闲置了。闲置的库房只好 拿来出租。但问题是,租赁的税负高达17.5%, 企业负担过重。 这个企业用于出租的库房有五栋。其房产原 值为3200万元,年租金收入为600万元。租金 收入应纳税额合计为105万元。 其中:应纳营业税:600×5%=30(万元) 应纳房产税=600×12%=72(万元)。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0×(7%+3% )=3(万元)
应纳房产税 4 1200 ( 1 20 %) 1 .2% 12 8 1000 ( 1 20 %) 1 .2% 12 10 12 % 4 3.84 6.4 4.8 15 .04万元
【例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房产税的是( )。(2002年) A.行政机关所属招待所使用的房产 B.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 C.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办公用房 D.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房 产 【答案】A
其次,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就是物业管理的资格认定。 物业管理资格认定属于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审判事项, 只有获得它的认可,再去税务部门得到批准,就可以从 事物业管理业务了。 通过节税筹划前后的税负比较,可以看到: 节税筹划前,营业税和房产税合计为170万元; 节税筹划后,营业税不变,仍为50万元,物业管 理费只需交纳营业税,不交房产税。所以房产税按500 万元计算为: 500×12%=60(万元) 总体税负为110万元(50+60)。这样可以使企业 减轻税负60万元(170-110),税负减轻了35.29% (6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