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_房产_契税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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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课件
PART SIX
增加财政收入:房地产税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调节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税可以调节房地产市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促进产业升级:房地产税可以促进产业升级,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房地产税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收范围有限
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税收政策可以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从而影响房价和成交量。
税收政策的公平性:税收政策应该公平,避免对某些群体或地区产生不公平的影响。
税收政策的稳定性: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可以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税收政策的透明度: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可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竞争。
房屋评估价值:根据房屋的 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房屋用途:根据房屋的用途 (如住宅、商业、工业等)进
行分类
房屋位置:根据房屋的地理位 置(如城市中心、郊区等)进
行分类
税率: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房产确定 计税依据:房产评估价值或市场交易价格 征收时间:每年或每半年征收一次 减免政策:对特定人群或特定房产给予减免优惠
深圳:2015年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对 个人拥有的非经营性住房征收房产税
重庆:2011年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对个人 拥有的独栋别墅、高档公寓等高档住房征收房 产税
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涉税课件
④
其他
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涉税
6、土地增值税
(3) 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级 数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 税
比例
率
速算扣除系 数
税额计算公式
1 50%(含)以下
30%
0
增值额30%
2 50%-100%(含) 40%
5%
增值额 40%-扣除项目金 额5%
3 100%-200%(含) 50%
15%
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
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
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 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涉税
2、土地使用税
(4) 减税免税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
耕地中属于非农用的部分征收的税种。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农地作房屋或其他非农业建设用的单位和个人,以纳税人实际 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它属于 特定的一种土地资源占用税。 (2) 税率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 方米为10元至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3)人均 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4)人均耕地超 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 税额
医学课件税法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
=30000×12%=3600元
六、税收优惠(见265——267页)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
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
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
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 的房产免征;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如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在大修期间免 征房产税 。
例:某企业拥有甲、乙两栋房产,甲自 用,乙出租。甲、乙房产在2009年1月1日的 原值分别为1200万和1000万。2009年4月底 乙房屋租赁到期。自2009年5月1日起,该企 业由甲栋搬至乙栋办公,同时对甲房屋开始 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资乙栋房产的 月租金10万元。按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
要求:
(1)该企业2009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该企业2009年应纳房产税。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5000 3000 1200) 4 243200 元
应纳房产税 4000万(1 20%)1.2% 200万(1 20%)1.2% 6
12 1.5万 612% 500万(1 20%)1.2% 4
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 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 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 耕地占用税。
=30000×12%=3600元
六、税收优惠(见265——267页)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
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
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
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 的房产免征;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如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在大修期间免 征房产税 。
例:某企业拥有甲、乙两栋房产,甲自 用,乙出租。甲、乙房产在2009年1月1日的 原值分别为1200万和1000万。2009年4月底 乙房屋租赁到期。自2009年5月1日起,该企 业由甲栋搬至乙栋办公,同时对甲房屋开始 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资乙栋房产的 月租金10万元。按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
要求:
(1)该企业2009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该企业2009年应纳房产税。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5000 3000 1200) 4 243200 元
应纳房产税 4000万(1 20%)1.2% 200万(1 20%)1.2% 6
12 1.5万 612% 500万(1 20%)1.2% 4
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 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 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 耕地占用税。
《房地产税收制度》课件
建立评估机制
建立专业的房地产评估 机构,确保评估结果的
客观性和公正性。
CHAPTER 05
国际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国际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现状与特点
各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现状
介绍各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现状,包括税种设置、税率水平 、征收方式等。
各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特点
分析各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特点,包括税收负担、税收公平 性、税收效率等。
详细描述
房地产税收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征收对象主要包括 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税基通常为房地产的评估价值或交易价格。由于房地产是 不动产,其税收不易转嫁,因此税收负担主要由产权人承担。
房地产税收的种类与作用
总结词
房地产税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作用包括增加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抑 制房价过快上涨等。
详细描述
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税收在征收方式和标准上有所不同,但其主要作用都是为了调节房地产市场的运行和促进社会 公平。例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征收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而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则可以抑制房价过快上 涨和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演变历程
总结词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税收体 系。
房地产税的优惠对象与条件
优惠对象
房地产税务培训课件ppt
详细描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公道安排开发项目、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有效降低了企业所得税和土 地增值税等税负,实现了税务筹划的目标。
详细描述:该公司重视税务风险管理,建立了完善的税 务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及时辨认和防范潜伏的税务风 险,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性和稳健性。
详细描述:该公司重视培养员工的税务合规意识,定期 开展税务培训和宣传活动,确保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遵守 税收法律法规,避免因忽视导致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详细描述
该公司重视税务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的税务信息 系统,提高了税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了人为错 误和舞弊风险。
某个人房产交易的税务处理案例
总结词
个人所得税筹划
详细描述
在个人房产交易中,通过公道安排交易时机和方式,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例如,利用好“满五唯一”等税收优惠政策,公道计划出售房产所得资金的用途 等。
扣除项目
确定公道的扣除项目,如 取得成本、相关税费等。
应纳税额计算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应 纳税额,如增值税、附加 税费、土地增值税等。
房地产租赁的税务处理
租赁收入
纳税规定
确认房地产租赁收入,按照合同约定 价格或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如 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
纳税义务人
征收程序
房地产税务的征收程序包括纳税人登记、申报、审核、征 收、结算等环节,各环节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最新契税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2009-04-28 国税发[2009]8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
1、公司制改造 2、企业股权转让 3、企业合并 4、企业分立 5、企业出售 6、企业注销、破产 7、其他
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资产如何缴纳契税
2008年5月26日国税函〔2008〕5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资产有关
案例2:
请分析下列哪些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表述正确? 1.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仅以土 地出让金作为计税依据; 2.房屋赠与的,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 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3.买卖已装修的房屋,契税计税依据中应包括 装修费用; 4.土地使用权出售的,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 5.土地使用权交换的,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 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二、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三、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 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 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事业单位改制契税是否有优惠政策?
2010-03-24 财税[2010]22号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的 通知》
契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 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和《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有关问题解释 的通知》(国税函[2006]844号)的有关规定,公 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 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 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 行为,不征收契税。
1、公司制改造 2、企业股权转让 3、企业合并 4、企业分立 5、企业出售 6、企业注销、破产 7、其他
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资产如何缴纳契税
2008年5月26日国税函〔2008〕5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资产有关
案例2:
请分析下列哪些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表述正确? 1.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仅以土 地出让金作为计税依据; 2.房屋赠与的,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 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3.买卖已装修的房屋,契税计税依据中应包括 装修费用; 4.土地使用权出售的,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 5.土地使用权交换的,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 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二、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三、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 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 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事业单位改制契税是否有优惠政策?
2010-03-24 财税[2010]22号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的 通知》
契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 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和《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有关问题解释 的通知》(国税函[2006]844号)的有关规定,公 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 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 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 行为,不征收契税。
房地产税收政策解析PPT68页
土地使用税的截止日期
• 征土地使用税的截止日期: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截止,但要按未交与已交房产的建筑面积比例分 摊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
• 已征用未开发的土地应按规定全额征收城镇土地 使用税。
• 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全部交房后的次月起,开发用 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零。
• 无法核实实际交房日期的,可以办理大土地证、 大房产证将土地转出的日期为准。
• 4、如果是耕地,要按占用面积征耕地占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起征时间
• 5、土地使用税是需要重点了解的。
•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起始时间:以出让或转让方式 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 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 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 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耕地,自 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注 意的是,土地使用证的发布日期不一定是约定交 付土地的日期,要以约定交付日期为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 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 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 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 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预售收入的税收处理
• 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不再存在“预收帐款”的 概念,只要签订了《房地产销售合同》、《房地 产预售合同》并收取款项,税法不再考虑开发产 品是否完工,一律确认为收入。
房地产税务培训PPT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额-各项扣除项 目”。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如残疾人和孤 老等。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所得额征收的税种,是企业必须缴纳的税种之 一。
企业所得税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 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Fra Baidu bibliotek小型微利企业 等。
04 房地产持有税务处理
房产税
房产税概述
房产税是对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 种税,其目的是为了调节收入分
配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房产税计算方式
房产税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房屋的评 估价值或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来征 收的,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政 策而有所不同。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案例二:企业房产税筹划方案
总结词
筹划策略与实践
详细描述
针对企业房产税的筹划策略进行深入探讨,包括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房 产用途和合理分摊费用等,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帮助学员掌握企业房产税筹划的 方法和技巧。
案例三:土地增值税清算实例
总结词
清算流程与案例解析
详细描述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如残疾人和孤 老等。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所得额征收的税种,是企业必须缴纳的税种之 一。
企业所得税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 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Fra Baidu bibliotek小型微利企业 等。
04 房地产持有税务处理
房产税
房产税概述
房产税是对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 种税,其目的是为了调节收入分
配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房产税计算方式
房产税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房屋的评 估价值或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来征 收的,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政 策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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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企业房产税筹划方案
总结词
筹划策略与实践
详细描述
针对企业房产税的筹划策略进行深入探讨,包括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房 产用途和合理分摊费用等,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帮助学员掌握企业房产税筹划的 方法和技巧。
案例三:土地增值税清算实例
总结词
清算流程与案例解析
详细描述
土地经济学课件
❖ 依据土地的具体存在状态,土地财产税分 为:
❖ 土地取得税——包括土地遗产税、土地赠 与税、土地登记税(契税)等;
❖ 土地保有税——包括地价税、房产税、房 地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等;
1. 土地流转税,针对土地流转的所得而课税, 实质是对土地财产价值的实现而课税。
土地经济学课件
17
2、土地所得税:是按土地收益额的 高低而课征的一种税。
(1)纳税人
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 其他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 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范围
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不包 括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经济学课件
30
(3)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
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土 地增值额。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 土地增值额(=转让收入-规定扣除项目 金额)
税收的本质决定了它具有以下三个 特性: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三个性质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土地经济学课件
3
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 是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税
收管理体制等的总称,是国家处理回收 分配关系的总规范。
税收制度由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 人)、课税对象、税基、税率、附加、 加成和减免、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
22
❖ 土地取得税——包括土地遗产税、土地赠 与税、土地登记税(契税)等;
❖ 土地保有税——包括地价税、房产税、房 地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等;
1. 土地流转税,针对土地流转的所得而课税, 实质是对土地财产价值的实现而课税。
土地经济学课件
17
2、土地所得税:是按土地收益额的 高低而课征的一种税。
(1)纳税人
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 其他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 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范围
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不包 括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经济学课件
30
(3)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
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土 地增值额。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 土地增值额(=转让收入-规定扣除项目 金额)
税收的本质决定了它具有以下三个 特性: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三个性质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土地经济学课件
3
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 是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税
收管理体制等的总称,是国家处理回收 分配关系的总规范。
税收制度由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 人)、课税对象、税基、税率、附加、 加成和减免、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
22
税收基础知识PPT课件
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 如:土地增值税
2024/5/22
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
2024/5/22
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
2024/5/22
纳税环节
课税客体在运动过程的诸环节中依税法规定应 该纳税的环节
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 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1.一次课征制 比如:所得税—分配环节 2.多次课征制 比如:流转税—生产、流通环节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 资源税、行为税
税负是否容易转移
直接税、间接税
价格和税收的关系
价内税、价外税
计税依据
从量税、从价税
税收的使用和管理 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
2024/5/22
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划分
分类
课税对象
税种
流转税
销售商品或提供 劳务的流转额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关税
所得税 纳税人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如: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 值额,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收入金额,消费 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产品的销售额。
2024/5/22
税率
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法定比例或额 度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
2024/5/22
比例税率
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 数额大小,规定相同 的征收比例。
2024/5/22
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
2024/5/22
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
2024/5/22
纳税环节
课税客体在运动过程的诸环节中依税法规定应 该纳税的环节
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 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1.一次课征制 比如:所得税—分配环节 2.多次课征制 比如:流转税—生产、流通环节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 资源税、行为税
税负是否容易转移
直接税、间接税
价格和税收的关系
价内税、价外税
计税依据
从量税、从价税
税收的使用和管理 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
2024/5/22
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划分
分类
课税对象
税种
流转税
销售商品或提供 劳务的流转额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关税
所得税 纳税人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如: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 值额,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收入金额,消费 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产品的销售额。
2024/5/22
税率
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法定比例或额 度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
2024/5/22
比例税率
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 数额大小,规定相同 的征收比例。
财产资源税法与纳税实务84页PPT
案例(续)
经过税务机关的稽查后发现,该国有工业企 业由于厂房陈旧,设备老化,经济效益不佳 ,于1998年2月初将两间闲置的厂房及一部 分老化的设备出让,共取得900万元的货币 收入作为流动资金。其中厂房原值800万元 ,转让收入60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 ,转让收入300万元,按照5%的营业税率共 应缴纳30万元的营业税。
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 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 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 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
第四节
房产税
【导入案例】
某行政单位将办公楼一楼的八间门面房,无偿交给几名 职工搞经营。该单位与这几名职工签定的协议中规定: 这八间门面房 产权仍属单位所有,从签定协议之日起 ,单位不再给这几名职工发工资,单位不收管理费和房 租费。2002年河北省某县地税直属分局在对该单位检查 时发现,该单位一楼的房产原值132581元,未申报缴纳 房产税。该单位未申报的理由是:房子无偿分给职工使 用,单位不参与其经营,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这 几名职工认为,房子产权属单位所有,房产税应由房产 产权所有人缴纳。
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找到该水泥厂留守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并要求其出 示了厂区土地使用情况档案资料,后又对该厂驻地某街道的土 地出租情况进行了落实,经查实所有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1.由政府核发给该水泥厂土地使用证一份(属征用),占用土地面积 36980.7平方米;
房地产税费培训课件(共51张PPT)
4.3.3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征 收的一种税。
4.3.3.1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 其附着物 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4.3.2 契税
契税是在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 时,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 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前必须 完成契税的缴纳。
4.3.2.1
征税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应当 依照规定缴纳契税。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行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4.3.1.3
计税依据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 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 税依据。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4.3.1.4
税率及征缴方式
房产税的税率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4.2
房地产税费概况
《房地产税收》PPT课件
可整理ppt
3
❖ 二、海外房地产税收 ❖ 1、房地产保有税 ❖ 是对拥有房地产所有权的所有人或占有人征税,
以某一特定时点的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土地、房 屋,以期价值或实物数量为瞌睡对象的一种税收。 ❖ 日本的房地产保有税:地价税、特别土地保有税、 固定资产税、都市企划税 ❖ 英国的房地产保有税:住宅房屋税、非住宅房屋税 ❖ 韩国的房地产保有税:综合土地税、房屋财产税 ❖ 美国的房地产保有税:财产税 ❖ 法国的房地产保有税:建筑地税、未建筑地税、房 屋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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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取得税
❖ 是对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权的人可争得税收。
❖ 一般分为:原始取得(不动产取得税和登录 许可税)和继承取得(不动产取得税和登录 许可税、印花税;遗产税或赠与税)
❖ 日本的房地产取得税:不动产取得税、登录 许可税、继承税、赠与税
❖ 英国的房地产取得税:印花税、遗产税
❖ 美国的房地产取得税:联邦遗产税和赠与税、 州遗产税和赠与税
第九章 房地产税收
一、 税收基本知识
1、 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 概念:国家为实现社会经济目标,按预定的标准进
行的非惩罚性地、强制性从私人部门向共有部门的 资源转移。
❖ 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2、税收术语
❖ 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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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契税知识讲座》课件
税款登记申报
完成过户后,需进行税款登记申报并 向税务局缴纳剩余的契税。
如何计算契税金额
契税金额的计算涉及房屋面积、房屋性质、交易价格等因素。 具体计算方式可参考当地相关政策或咨询税务部门。
契税常见问题解答
1 契税是否可以减免? 2 如何查询已缴纳的
契税信息?
根据相关政策,部分购 房人可以享受契税减免 政策,但需符合相应条 件。
购房人可通过税务部门 网站或移动应用查询已 缴纳的契税信息。
3 契税是否可以按揭
缴纳?
根据购房人的实际情况, 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或 按揭缴纳契税。
契税的合规管理Biblioteka Baidu风险防控
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是房地产交易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购房者和相关从业者需充分了解并遵守契税相关规定,避免违法行为。
结语及参考资料
契税的法定依据与政策
契税的法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及相关政策文件。 契税政策与税率会根据地区、房屋性质、面积等因素有所不同,需根据当地规定进行计算。
契税的每个环节详解
1
过户手续办理
2
过户时,需向相关部门缴纳契税作为
过户手续费用。
3
交易合同签订
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需要支付契税一 部分作为合同交纳款。
《契税知识讲座》PPT课 件
契税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必要环节,了解契税的法定依据、计算方法及常见问 题是每个购房者和房地产从业者都应掌握的知识。
完成过户后,需进行税款登记申报并 向税务局缴纳剩余的契税。
如何计算契税金额
契税金额的计算涉及房屋面积、房屋性质、交易价格等因素。 具体计算方式可参考当地相关政策或咨询税务部门。
契税常见问题解答
1 契税是否可以减免? 2 如何查询已缴纳的
契税信息?
根据相关政策,部分购 房人可以享受契税减免 政策,但需符合相应条 件。
购房人可通过税务部门 网站或移动应用查询已 缴纳的契税信息。
3 契税是否可以按揭
缴纳?
根据购房人的实际情况, 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或 按揭缴纳契税。
契税的合规管理Biblioteka Baidu风险防控
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是房地产交易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购房者和相关从业者需充分了解并遵守契税相关规定,避免违法行为。
结语及参考资料
契税的法定依据与政策
契税的法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及相关政策文件。 契税政策与税率会根据地区、房屋性质、面积等因素有所不同,需根据当地规定进行计算。
契税的每个环节详解
1
过户手续办理
2
过户时,需向相关部门缴纳契税作为
过户手续费用。
3
交易合同签订
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需要支付契税一 部分作为合同交纳款。
《契税知识讲座》PPT课 件
契税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必要环节,了解契税的法定依据、计算方法及常见问 题是每个购房者和房地产从业者都应掌握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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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尚未组织测量,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 证书的,以证书面积为准;
3)前两项都没有的,以纳税人申报的土地面积纳税, 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五、税率:
1)大城市:1.5元---30元(人口50万以上) 2)中等城市:1.2元---24元(人口20万—50万) 3)小城市:0.9元---18元(人口少于20万)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12元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 使用税。
(三)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1、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应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缴纳;
2、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 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 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B)房产租金收入:年租金收入*12% 例如:30000*12%
注: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住房,税率为4%
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 定。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 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 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 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 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
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 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和院落用地; (二)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
房用地; (三)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四)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
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
使用 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对象和范围: 房产(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三、计税依据和税率:
A)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率) 税率:1.2% (扣除率:10%---30%之间) 例如:1000万元*(1-20%)*1.2%
则其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0000*4=40000元
七、税收优惠:
下列土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
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
征税目的:
1)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 产投资规模,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2)房产税税源稳定,易于控制管理,是地方财政收入的 重要来源之一。
一、纳税义务人:房屋产权所有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单位纳税; 产权属集体或个人的,由集体或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 屋的原值。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二)从租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为5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 许减除30%后余值计税,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 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3、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 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第六节 房产税
♣ 房产税概述: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 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 税暂行条例》
涉外税种
应纳房产税=5000*(1-30%)*1.2%=42万元
例:某公司出租房屋3间,年租Leabharlann Baidu收入为30000元,适用 税率为12%,请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房产税=30000*12%=3600元
五、税收优惠
工厂用地; (五)集团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
儿园用地等。
八、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期
限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 季度或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税期15天或1个月。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 A、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
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 B、经济发达地区,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
批准。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 =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放米)×适用税额
例:某城市一企业使用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每平 方米适用4元税率。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是以城市、县城、建制 镇、工矿区
涉外税种
作用:
1)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 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差收 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 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纳税义务人:
1)在上述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若其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可以其实际使用人和代管
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
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
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四、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测定的 土地面积;
3)前两项都没有的,以纳税人申报的土地面积纳税, 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五、税率:
1)大城市:1.5元---30元(人口50万以上) 2)中等城市:1.2元---24元(人口20万—50万) 3)小城市:0.9元---18元(人口少于20万)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12元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 使用税。
(三)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1、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应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缴纳;
2、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 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 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B)房产租金收入:年租金收入*12% 例如:30000*12%
注: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住房,税率为4%
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 定。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 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 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 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 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
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 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和院落用地; (二)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
房用地; (三)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四)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
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
使用 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对象和范围: 房产(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三、计税依据和税率:
A)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率) 税率:1.2% (扣除率:10%---30%之间) 例如:1000万元*(1-20%)*1.2%
则其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0000*4=40000元
七、税收优惠:
下列土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
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
征税目的:
1)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 产投资规模,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2)房产税税源稳定,易于控制管理,是地方财政收入的 重要来源之一。
一、纳税义务人:房屋产权所有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单位纳税; 产权属集体或个人的,由集体或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 屋的原值。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二)从租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为5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 许减除30%后余值计税,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 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3、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 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第六节 房产税
♣ 房产税概述: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 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 税暂行条例》
涉外税种
应纳房产税=5000*(1-30%)*1.2%=42万元
例:某公司出租房屋3间,年租Leabharlann Baidu收入为30000元,适用 税率为12%,请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纳房产税=30000*12%=3600元
五、税收优惠
工厂用地; (五)集团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
儿园用地等。
八、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期
限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 季度或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税期15天或1个月。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 A、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
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 B、经济发达地区,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
批准。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 =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放米)×适用税额
例:某城市一企业使用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每平 方米适用4元税率。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是以城市、县城、建制 镇、工矿区
涉外税种
作用:
1)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 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差收 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 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纳税义务人:
1)在上述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若其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可以其实际使用人和代管
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
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
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四、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测定的 土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