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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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法PPT课件2019)
二、征收管理
❖ (二)纳税期限
❖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结合当地情况,一般分 别确定按月、季、半年或一年等不同的期限缴纳。
❖ (三)纳税申报
❖ 纳税人应依照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 报表》,将其占用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面积和税务机关规定的其 他内容,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文 件资料。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 登记。纳税人如有住址变更、土地使用权属转换等情况,从转移之日起 ,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变更登记。
❖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 纳
❖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 用人纳税
❖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纳税人 应根据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按比例分别计算并缴纳城 镇土地使用税。
三、税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 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 平方米土地年应纳税额。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如下: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 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 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 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税收优惠
(九)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 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 镇土地使用税。
税法 项目九:城镇土地使用税PPT
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 6、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次月开始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以纳税人实际 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耕地 占用税。
这里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
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 . 土地所有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为土地的实 际使用人和代管人; 3 . 土地权属未确定的,为实际使用人; 4 . 土地所有权共有的,各方应以其实际使用的 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缴纳土地使用税。
免税项目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的事业单位自用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市政街
✓
某市肉制品加工企业2009年占地60000平方米,其 中办公占地5000平方米,生猪养殖基地占地28000 平方米,企业内部道路及绿化占地11000平方米。 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为0.8元。 该企业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生猪养殖基地属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免税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 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以纳税人实际 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耕地 占用税。
这里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
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 . 土地所有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为土地的实 际使用人和代管人; 3 . 土地权属未确定的,为实际使用人; 4 . 土地所有权共有的,各方应以其实际使用的 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缴纳土地使用税。
免税项目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的事业单位自用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市政街
✓
某市肉制品加工企业2009年占地60000平方米,其 中办公占地5000平方米,生猪养殖基地占地28000 平方米,企业内部道路及绿化占地11000平方米。 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为0.8元。 该企业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生猪养殖基地属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免税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 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9-13章土地使用税PPT资料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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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管理学院会计系 陈淑贤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城镇土地 使用税征收与缴纳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P212) ——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无偿使用为有偿 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调节不同地区的土地 级差收入。
2019/12/22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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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2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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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8.企业(集体、个人)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
其用地能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反之,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照章纳税。
10.中国人民银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土地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0-3000-50001000-1000) ×3 ×(5000-2000)/5000
=1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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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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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五、纳税申报与缴纳
1.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1)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2)购置存量房: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出租、出借房产:出租、出借之次月起 (4)新征耕地与非耕地:满一年起/次月起
一、纳税义务人
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1.产权属于国家: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2.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集体和个人缴纳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组织测量:证书确认面积
(3) 尚未核发证书:申报面积
2.税率(考试提供)
大城市1.5-30元
中等城市1.2-24元
小城市0.9-18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税法
管理学院会计系 陈淑贤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城镇土地 使用税征收与缴纳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P212) ——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无偿使用为有偿 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调节不同地区的土地 级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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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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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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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8.企业(集体、个人)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
其用地能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反之,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照章纳税。
10.中国人民银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土地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0-3000-50001000-1000) ×3 ×(5000-2000)/5000
=1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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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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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五、纳税申报与缴纳
1.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1)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2)购置存量房: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出租、出借房产:出租、出借之次月起 (4)新征耕地与非耕地:满一年起/次月起
一、纳税义务人
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1.产权属于国家: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2.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集体和个人缴纳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组织测量:证书确认面积
(3) 尚未核发证书:申报面积
2.税率(考试提供)
大城市1.5-30元
中等城市1.2-24元
小城市0.9-18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共6张PPT)
其他符合特殊规定的用地免税。
年出应租❖纳 、税出房额借房=地实产际,产占自用交开应付税发出土租地企、面出积业借(房自平产方之用米次)月、×起适计出用征税租城额镇和土地出使用借税;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 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新征用的土地,如属于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 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 (二)课税对象、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所征收的一种税。
❖ 如属于非耕地,则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 核算
➢ 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 ➢ 分期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
目,贷记本科目; ➢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
➢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而未交的城镇土地 使用税。
(三)税率
❖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 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 大城市:人口50万以上,每平方米税额0.5~10元 ❖ 中等城市:人口20万~50万,税额0.4~8元/平米
❖ 小城市:人口20万以下,税额0.3~6元/平米
❖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税额0.2~4元/平米 (四)税收优惠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税; ❖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免税;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税; ❖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税;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税; ❖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之月起免交土地使用税
年出应租❖纳 、税出房额借房=地实产际,产占自用交开应付税发出土租地企、面出积业借(房自平产方之用米次)月、×起适计出用征税租城额镇和土地出使用借税;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 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新征用的土地,如属于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 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 (二)课税对象、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所征收的一种税。
❖ 如属于非耕地,则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 核算
➢ 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 ➢ 分期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
目,贷记本科目; ➢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
➢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而未交的城镇土地 使用税。
(三)税率
❖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 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 大城市:人口50万以上,每平方米税额0.5~10元 ❖ 中等城市:人口20万~50万,税额0.4~8元/平米
❖ 小城市:人口20万以下,税额0.3~6元/平米
❖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税额0.2~4元/平米 (四)税收优惠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税; ❖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免税;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税; ❖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税;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税; ❖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之月起免交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精选ppt
3
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特殊情形P172 (1)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衔接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土地 (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经适 房外一律征税。 (3)企业绿化用地,如果厂区以外的公菜绿化 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免征。
第十条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耕地占用税。
精选ppt
7
土地增值税P177
一、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之间的区别。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 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缴出让金。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 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 种方式出让土地。 2、划拨土地与 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 式,在适用范围、土地地价、管理方式、权益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 不同。划拨用地主要是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等用地,无偿取得是 其主要特征;一般来讲,划拨土地上没有商品房。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 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 换和赠与。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78
1、一次性付款的,在办理过户登记前一次性缴纳。
2、分期的,先算纳税总额,再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和收款比例确 定应纳税额。
3、项目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可以对部分先行转让的项目预征土
地增值税,以预售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可以办理结算和转交手续前
取得的收入,预征。
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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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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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特殊情形P172 (1)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衔接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土地 (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经适 房外一律征税。 (3)企业绿化用地,如果厂区以外的公菜绿化 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免征。
第十条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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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P177
一、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之间的区别。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 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缴出让金。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 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 种方式出让土地。 2、划拨土地与 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 式,在适用范围、土地地价、管理方式、权益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 不同。划拨用地主要是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等用地,无偿取得是 其主要特征;一般来讲,划拨土地上没有商品房。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 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 换和赠与。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78
1、一次性付款的,在办理过户登记前一次性缴纳。
2、分期的,先算纳税总额,再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和收款比例确 定应纳税额。
3、项目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可以对部分先行转让的项目预征土
地增值税,以预售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可以办理结算和转交手续前
取得的收入,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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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课件PPT: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 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 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的一种税。
一、 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 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 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 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 的纳税人 。
二、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仅限于在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土地。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 能源、来自通、水利设施用地和 其他用地。
五、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期限 — 按年计算, 分期缴纳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纳税地点
其中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 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 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 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具 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 (二)税率 — 幅度定额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 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四、 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 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 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 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等公共 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 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 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 的月份起,免税五至十年;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 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 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的一种税。
一、 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 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 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 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 的纳税人 。
二、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仅限于在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 集体所有的土地。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 能源、来自通、水利设施用地和 其他用地。
五、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一)纳税期限 — 按年计算, 分期缴纳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纳税地点
其中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 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 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 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具 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 (二)税率 — 幅度定额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 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四、 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 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 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 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等公共 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 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 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 的月份起,免税五至十年;
城镇土地使用税讲课课件.ppt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建造商品房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次月起按 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日期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 交付日期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计税面积的确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标注的土地面积,计算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暂按实际占地面积 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计税面积中扣除。 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已销售房屋的建筑面积÷开发项目房屋总 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 3、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季缴纳。 应纳税款按每一季度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上述自用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的公务用地, 事业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宗教寺庙举行宗教仪式等用地和 寺庙内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公共参观游览用 地及管理机构的办公用地。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出 租房屋用地,仍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免税单位中的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的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行政事业经费的各 种社会团体。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指由 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或差额预算管理 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专门从事农、 林、牧、渔业单位的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 农副产品加工场的生活、办公用地。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 具的证明文件作为依据确定。
第七章 土地、耕地税法 《税法》ppt
②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 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 ③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 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年度应纳税额 =应税土地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月(或季、半年)度应纳税额 =年度应纳税额÷12(或4、2)
三、税率
级别
人口(人)
每平方米税额(元)
大城市 中等城市
50万以上 20-50万
1.5-30 1.2-24
小城市
20万以下
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2 一、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税单位为平方米。
• 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 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 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与缴纳
◎减免税 1.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 地使用税的优惠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耕地占用税
第四节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
3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
第七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法
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要素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征税对象、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土地。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
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 使用税的纳税人。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 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 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 ③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 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年度应纳税额 =应税土地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月(或季、半年)度应纳税额 =年度应纳税额÷12(或4、2)
三、税率
级别
人口(人)
每平方米税额(元)
大城市 中等城市
50万以上 20-50万
1.5-30 1.2-24
小城市
20万以下
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2 一、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税单位为平方米。
• 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 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 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与缴纳
◎减免税 1.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 地使用税的优惠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耕地占用税
第四节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
3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
第七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法
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要素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征税对象、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土地。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
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 使用税的纳税人。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 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 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 39页)
• (2)只有在取得住房时才缴 纳契税,出售住房时不缴纳 契税。
• 该运动员应缴纳契税 =80×3%=2.4(万元)。
• 例2: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 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 格为200 000元,将另一套 两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 处一室住房,并支付给丙换 房差价款60 000元。试计算 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 的契税(假定税率为4%)。 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表8.3 城镇土地使用税定额税率表
级别 大城市
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 (元)
50万人 以上
1.5~30 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中等城 市城市
小城市
20~50 万
20万以
1.5~30 0.9~18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 其计算公式为: •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 [例8.6]某企业2004年度共计拥有土地65 000平方米,
• 契税实行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 幅度税率。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在3%~5%的幅度税率规 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以适应不同地区纳税人的负担水平和调 控房地产交易的市场价格。
三、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计税依据。 •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 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的确定也有 所不同。
以外汇结算的,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 人民币计算。
• 例1:某省体育器材公司于 2006年10月向本省某运动员 奖励住宅一套,市场价格80 万元。该运动员随后以70万 元的价格将奖励住宅出售, 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 算该运动员应缴纳的契税。 解:(1)以获奖方式承 受土地、房屋权属,应当征 收契税;
• 该运动员应缴纳契税 =80×3%=2.4(万元)。
• 例2: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 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 格为200 000元,将另一套 两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 处一室住房,并支付给丙换 房差价款60 000元。试计算 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 的契税(假定税率为4%)。 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表8.3 城镇土地使用税定额税率表
级别 大城市
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 (元)
50万人 以上
1.5~30 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中等城 市城市
小城市
20~50 万
20万以
1.5~30 0.9~18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 其计算公式为: •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 [例8.6]某企业2004年度共计拥有土地65 000平方米,
• 契税实行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 幅度税率。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在3%~5%的幅度税率规 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以适应不同地区纳税人的负担水平和调 控房地产交易的市场价格。
三、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计税依据。 •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 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的确定也有 所不同。
以外汇结算的,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 人民币计算。
• 例1:某省体育器材公司于 2006年10月向本省某运动员 奖励住宅一套,市场价格80 万元。该运动员随后以70万 元的价格将奖励住宅出售, 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 算该运动员应缴纳的契税。 解:(1)以获奖方式承 受土地、房屋权属,应当征 收契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ppt课件
精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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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 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 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 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 税。
14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 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 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 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 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 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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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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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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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凡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 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 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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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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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 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 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课件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 课件
本次课程将详细介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政策和征收标准,帮助大家更好 地了解该税种。
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种背景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对城市土地使用实行征 收的一种税种,旨在引导土地合理利用和保护。
相关法规
该税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 法规相关。
征收对象包括房屋、土地出租、销售等, 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等。
3 征收标准
4 纳税申报与缴纳
征收标准通常根据房屋或土地的面积、用 途、地段等因素综合计算。
纳税人需要向国家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税 款。
未来可能的改革方向
பைடு நூலகம்
未来可能通过降低税率、扩大减免范围等方式来推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发展。也可能有进一步细分 征收标准和增设税种的可能。
纳税人需要向国家税务部 门申报并缴纳税款,税款 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 银行、电子税务局等多种 方式缴纳。
费用减免和优惠
费用减免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费用减免政策通常涉及房屋拆 迁、灾害损失、居住公积金、土地改革等方面。
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通常涉及住房保障、科技创新、文化教 育、生态环保等方面。
案例分析
1
个人房屋出租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使用税?
一般情况下出租个人房屋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如果符合相关减免政策则 可以享受减免。
2
企业购买商业用房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规定,企业购买商业用房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标准由当地税务部 门制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内容
1 税种背景
2 征收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对城市土地使用实 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本次课程将详细介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政策和征收标准,帮助大家更好 地了解该税种。
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种背景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对城市土地使用实行征 收的一种税种,旨在引导土地合理利用和保护。
相关法规
该税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 法规相关。
征收对象包括房屋、土地出租、销售等, 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等。
3 征收标准
4 纳税申报与缴纳
征收标准通常根据房屋或土地的面积、用 途、地段等因素综合计算。
纳税人需要向国家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税 款。
未来可能的改革方向
பைடு நூலகம்
未来可能通过降低税率、扩大减免范围等方式来推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发展。也可能有进一步细分 征收标准和增设税种的可能。
纳税人需要向国家税务部 门申报并缴纳税款,税款 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 银行、电子税务局等多种 方式缴纳。
费用减免和优惠
费用减免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费用减免政策通常涉及房屋拆 迁、灾害损失、居住公积金、土地改革等方面。
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通常涉及住房保障、科技创新、文化教 育、生态环保等方面。
案例分析
1
个人房屋出租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使用税?
一般情况下出租个人房屋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如果符合相关减免政策则 可以享受减免。
2
企业购买商业用房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规定,企业购买商业用房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标准由当地税务部 门制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内容
1 税种背景
2 征收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对城市土地使用实 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城镇土地使用税》课件
减免政策的实施方式
减免政策的实施方式包括直接减免和间接减免。直接减免是指直接减少 应纳税额,而间接减免则通过税收抵免、加速折旧等方式实现。
03
减免政策的影响
减免政策可以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时,减免政
策也可以引导和促进特定行业、地区或群体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和社
会进步。
税收返还政策
04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背景与目标
改革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面临诸多挑战,如税收征管难度加大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
改革目标
优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城市可持续 发展。
改革内容与措施
01
02
03
04
扩大征收范围
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扩 大到所有城镇土地,包括农村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与发展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案例分析
01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其他优惠政策的实施 方式
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方式可能包 括直接减免、间接减免、抵扣、 抵免等。具体实施方式取决于政 策的制定和规定。
其他优惠政策的影响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降低纳税人的 税收负担,提高其经济效益和投 资积极性。同时,这些优惠政策 也可以引导和促进特定行业、地 区或群体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和社会进步。
减免政策的实施方式包括直接减免和间接减免。直接减免是指直接减少 应纳税额,而间接减免则通过税收抵免、加速折旧等方式实现。
03
减免政策的影响
减免政策可以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时,减免政
策也可以引导和促进特定行业、地区或群体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和社
会进步。
税收返还政策
04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背景与目标
改革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面临诸多挑战,如税收征管难度加大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
改革目标
优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城市可持续 发展。
改革内容与措施
01
02
03
04
扩大征收范围
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扩 大到所有城镇土地,包括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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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与发展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案例分析
01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其他优惠政策的实施 方式
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方式可能包 括直接减免、间接减免、抵扣、 抵免等。具体实施方式取决于政 策的制定和规定。
其他优惠政策的影响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降低纳税人的 税收负担,提高其经济效益和投 资积极性。同时,这些优惠政策 也可以引导和促进特定行业、地 区或群体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和社会进步。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法》课程PPT
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 工矿企业所在地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三) 税率
表7-4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级别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县城、建制镇、工矿
区
非农业人口(人) 每平方米年税额(元)
50万以上
1.5~30
20万~50万
1.2~24
20万以下
0.9~18
地; ④港口的码头用地、盐场的盐滩和盐矿的矿井用地; ⑤水利设施管护用地; 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
构自用的土地; ⑦机场飞行区用地等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一) 税收 优惠 — 免税 项目
(11)下列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集体或个人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及幼儿园用地; 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用地; 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等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
二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征。
) 税 额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 凡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面积的,以测
计
定面积为依据。
算
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
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依据。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 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纳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 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纳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为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购置存量房,为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三) 税率
表7-4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级别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县城、建制镇、工矿
区
非农业人口(人) 每平方米年税额(元)
50万以上
1.5~30
20万~50万
1.2~24
20万以下
0.9~18
地; ④港口的码头用地、盐场的盐滩和盐矿的矿井用地; ⑤水利设施管护用地; 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
构自用的土地; ⑦机场飞行区用地等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一) 税收 优惠 — 免税 项目
(11)下列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集体或个人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及幼儿园用地; 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用地; 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等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
二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征。
) 税 额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 凡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面积的,以测
计
定面积为依据。
算
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
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依据。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 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纳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 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纳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为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购置存量房,为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课件
添加项标题
土地性质:征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但集体土地仅限 于依法取得使用权的集体土地。
添加项标题
土地用途:征税范围包括商业、工业、住宅、公共设施等用途的 土地,但不包括农业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征税范围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征税范围包括用于工业、商业、服务业、住宅、办公、仓储、交通、教育、医疗、 文化、体育、娱乐、旅游、宗教、军事、行政、科研、公益等用途的土地 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和农用地,以及国家规定不征税的其他用地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税收公平,避免税收歧视 依法征收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征收,不得随意改变征收标准 公开透明原则:公开税收政策、征收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便民高效原则:简化征收程序,提高征收效率,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
征收方式:按年征收,分两次缴纳 征收程序: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审核,缴纳税款 征收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征收标准:根据土地面积和土地等级确定
税。
纳税人有义务 向税务机关提 供真实、完整 的税收资料。
纳税人有义务 配合税务机关 的税收检查和
调查。
添加项标题
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镇土地使用者征收的税种,包 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添加项标题
确定原则:征税范围根据土地性质、用途、面积等因素确定,具 体包括商业、工业、住宅、公共设施等用途的土地。
计税时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 税时间是从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 之日起计算,至次年1月1日止。
税率种类: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分为定额税率 和比例税率两种。
适用范围:定额税率适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 收,比例税率适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土地性质:征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但集体土地仅限 于依法取得使用权的集体土地。
添加项标题
土地用途:征税范围包括商业、工业、住宅、公共设施等用途的 土地,但不包括农业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征税范围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征税范围包括用于工业、商业、服务业、住宅、办公、仓储、交通、教育、医疗、 文化、体育、娱乐、旅游、宗教、军事、行政、科研、公益等用途的土地 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和农用地,以及国家规定不征税的其他用地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税收公平,避免税收歧视 依法征收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征收,不得随意改变征收标准 公开透明原则:公开税收政策、征收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便民高效原则:简化征收程序,提高征收效率,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
征收方式:按年征收,分两次缴纳 征收程序: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审核,缴纳税款 征收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征收标准:根据土地面积和土地等级确定
税。
纳税人有义务 向税务机关提 供真实、完整 的税收资料。
纳税人有义务 配合税务机关 的税收检查和
调查。
添加项标题
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镇土地使用者征收的税种,包 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添加项标题
确定原则:征税范围根据土地性质、用途、面积等因素确定,具 体包括商业、工业、住宅、公共设施等用途的土地。
计税时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 税时间是从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 之日起计算,至次年1月1日止。
税率种类: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分为定额税率 和比例税率两种。
适用范围:定额税率适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 收,比例税率适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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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
1.某公司与政府机关共同使用一栋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 20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0000平方米(公司与机关的占用比例为4:1),该公司所在 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5元。该公司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2003年)
A.0元 B.2000元 C.8000元 D.10000元
注意: 1.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在内 3.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之外的土地不缴纳 举例: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镇和工矿区范围的国家所有的土地(×)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的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1、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测量的,但有土地证的,以土地证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证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证后再作调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第四节 税收优惠
这一节是本章的重点 总原则:非经营性的免税(可以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结合起来) 一、免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是“使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附设营业单位的经营用地,纳税。
举例: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 适当提高,但提高额不得超过暂行条例规定最高税额的30% (×)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可以 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最低 税额的20%。(×)(2006)
A.省级地方税务局 B.地市级地方税务局
C.县级地方税务局 D.当地主管地方税务局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A.盐矿的矿井用地
B.工业企业仓库用地
C.危险品仓库用地
D.机场场内道路用地
某人民团体A、B两栋办公楼,A栋地3000平方米,B占地1000平方米。2007年3月30 日至12月31日该团体将B栋出租。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为每平方米15元,该团 体2007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 免征;但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10、人民银行总行及所属分支机构免税
11、特殊用地的减免税照顾:都看看吧,强调两点: 核心:产业政策照顾,对石油、电力煤炭企业等,
生产专用地和企业围墙外的与生产设施有关的土地,免税,与社会公用的土税。
A.3750元 B.11250元
C.12500元 D.15000元
7、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3年(还免征房产税3年)。从经营之日 起免征3年营业税,用于改善医疗设施。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不包括企业绿化用地),其用地能与企业其 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一章也是一个小税种,题量大约在2~3题,分值在2分左右,题型基本是选择题和判 断题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了解即可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
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2.下列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
B.租借写字楼办公的内资企业
C.拥有土地使用权且用于办公用地的事业单位
D.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人
第二节 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市区和郊区)、县城(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 (镇政府所在地)、工矿区。
(5)对核电站的核岛、常规岛、辅助厂房和通讯设施用地(不包括地下线路用地), 生活、办公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 税
(2)高校后勤实体:免征。
(3)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 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
(4)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 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C.50000元 D.52000元
二、税率 不用记 注意一点:在每一档,税额的差距是20倍 记住一点: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
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 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整。
举例:
某城市的一家公司,实际占地23000平方米。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年初该公司又受让了 一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3000平方米,公司按其当年开发使用的2000平方米土地 面积进行申报纳税,以上土地均适用每平方米2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该公司当年 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
A.46000元 B.48000元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土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改造废弃的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征5~10年。具体免税期限
由省级地方税务局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举例:
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 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具体免税期限的确定权在()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