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计划方案
共青城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所得税工作十六字方针,提升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九江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指为了实现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按照一定的标准,细分管理对象,区别管理方式,明确管理内容和标准,突出管理重点,增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达到对税源实施有效控管的一种管理方法。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因地制宜;科学分类、差别管理;突出重点、优化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共青城开放开发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第二章分类标准第五条根据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征管情况,现将我局负责征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征收方式、行业、规模大小划分为五类:(一)重点税源企业;(二)一般税源企业;(三)汇总纳税企业;(四)核定征收企业;(五)风险预警企业。
第六条重点税源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一)已取得A级以上纳税信誉等级的。
(二)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上,年纳所得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三)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
第七条一般税源企业以下类型的企业纳入一般税源企业管理:(一)除重点税源企业之外的查账征收企业(不含汇总纳税企业);(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八条汇总(合并)纳税企业。
该类企业是指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由总机构或规定的纳税人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属纳税人及其成员企业和单位。
第九条核定征收企业(一)核定征收企业是指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其收入和成本费用,或不能按期申报纳税而由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率或征收比率的企业。
税收分级管理制度
税收分级管理制度一、税收分级管理制度的发展历史税收分级管理制度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至古代。
在古代社会,人们根据财产的多少、等级的高低来征收税收,这就是一种初步的税收分级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税收分级管理制度开始逐渐完善和发展。
在工业化时代,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商品经济的兴起,税收分级管理制度逐渐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税收分级管理制度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建立和完善。
二、税收分级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税收分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通过税收的征收和使用,可以调节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税收分级管理制度正是根据这一理论基础建立起来的。
在现代经济学理论中,税收分级管理制度也是得到了进一步的理论支持。
现代经济学认为,通过税收的分级管理,可以调节不同阶层和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的财务状况,使得税收的征收和使用更加公平和合理。
三、税收分级管理制度的现行情况世界各国在税收分级管理制度方面都有不同的实践和调整。
在发达国家中,税收分级管理制度已经相对较为完善。
这些国家根据纳税人的经济实力和财产状况,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保证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情况下,防止社会矛盾和财政危机的出现。
而在发展中国家中,税收分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例如税收逃漏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的解决。
因此,在全球范围内,税收分级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改进也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四、税收分级管理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在未来的发展中,税收分级管理制度应当致力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首先,应当加强税收的公平和效率。
通过更加公平的税收政策,可以促进社会的公正和稳定,避免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其次,应当加强税收的监管和征收。
通过严格的税收监管和征收,可以遏制税收的逃漏和滥用情况,确保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再次,应当加强税收的使用和管理。
通过合理地使用和管理税收收入,可以更好地支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促进国家的繁荣和稳定。
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制度
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制度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是指国家对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管理的一系列制度规定。
企业所得税是一种按企业利润计征和收取的税收,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税收公平、调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所得税税基、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征收和管理等方面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进行分析和介绍。
首先,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企业的纳税利润。
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可扣税项目包括企业的销售收入、完成合同取得的工程承包和劳务报酬、利息、股息、租金等。
纳税利润是指企业的税前利润减去非税收入和非税收支,计算企业所得税应当以企业的税前利润为基础,合理确定税基,确保税收公平和稳定。
其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企业的纳税利润额来确定,通常有多个层级的税率。
高纳税利润的企业应按高税率进行纳税,低纳税利润的企业按低税率进行纳税。
税率的合理设定可以激励企业增加生产和创造价值,同时也需要保证税收公平和稳定。
第三,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还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吸引投资而制定的一系列减税或免税政策。
例如,对于新设立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而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也可以享受一定的减税或免税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激励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最后,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还包括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具体措施。
国家税务部门负责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包括税收申报、税款缴纳和税务检查等。
税务部门需要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依法申报纳税,并及时出具纳税证明。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是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包括税基、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征收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它的目的是保障税收公平和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税收政策的合理制定和有效执行对于税收管理的顺利进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税务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税务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税务分类分级管理是指根据税收管理的需要,将纳税人按照其纳税能力、纳税风险等因素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实现税收管理的精细化、精准化。
税务分类分级管理的实施,对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优化税收征管服务、降低纳税人成本、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提高税收管理精细化水平,实现对纳税人的精准管理;2.优化税收征管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3.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4.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税收稳定增长。
三、实施方案。
1.建立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1)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纳税风险等因素,建立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将纳税人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进行相应的管理和服务。
(2)对于纳税能力强、纳税风险低的纳税人,实行简化办税、减免税收检查等便利措施;对于纳税能力弱、纳税风险高的纳税人,加强税收监管、加大税收执法力度。
2.建立分类分级管理信息系统。
(1)建立完善的纳税人信息数据库,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纳税情况、纳税风险等数据,为分类分级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2)建立纳税人信用评价体系,对纳税人进行信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3.加强分类分级管理的宣传和培训。
(1)通过宣传活动,向纳税人普及税务分类分级管理的政策、措施,增强纳税人的知晓度和配合度。
(2)加强税务部门内部人员的培训,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分类分级管理能力,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
四、实施保障。
1.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
(1)建立分类分级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税务部门和税务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实施方案的公正、公平、公开。
(2)建立纳税人申诉机制,对于纳税人对分类分级管理结果有异议的,提供申诉渠道,及时处理申诉事项。
2.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1)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纳税人信息的保护,防范信息泄露和滥用。
(2)加强信息技术保障,确保分类分级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税务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税务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管理工作也日益复杂和繁重。
为了更好地实施税收政策,提高税收管理效率,我国税务部门决定对税务分类分级管理进行全面实施。
二、目的。
税务分类分级管理的目的在于更好地适应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税收管理需求,提高税收管理的精准度和针对性,确保税收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三、实施方案。
1. 制定分类标准。
税务部门将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税收管理的需要,制定详细的分类标准,确保各行业都能够被准确分类。
2. 设立分类管理机构。
税务部门将设立专门的分类管理机构,负责对各行业进行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3. 加强信息化建设。
税务部门将加大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建立完善的税收信息系统,以便更好地实施分类管理。
4. 完善管理措施。
税务部门将完善分类管理的各项措施,包括加强对不同行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加大对不同行业纳税人的监管力度等。
四、预期效果。
1. 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税务分类分级管理的实施,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行业的税收管理需求,提高管理效率。
2. 提高管理精准度。
分类管理能够更精准地对不同行业进行管理,确保税收政策的执行更加精准。
3. 促进税收政策的落实。
分类管理能够更好地适应税收政策的实施需求,促进税收政策的落实。
五、总结。
税务分类分级管理的实施是我国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促进税收政策的落实。
税务部门将全力以赴,确保税务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为我国税收管理工作的更好发展贡献力量。
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共青城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所得税工作十六字方针,提升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九江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指为了实现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按照一定的标准,细分管理对象,区别管理方式,明确管理内容和标准,突出管理重点,增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达到对税源实施有效控管的一种管理方法。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因地制宜;科学分类、差别管理;突出重点、优化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共青城开放开发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第二章分类标准第五条根据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征管情况,现将我局负责征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征收方式、行业、规模大小划分为五类:(一)重点税源企业;(二)一般税源企业;(三)汇总纳税企业;(四)核定征收企业;(五)风险预警企业。
第六条重点税源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一)已取得A级以上纳税信誉等级的。
(二)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上,年纳所得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三)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
第七条一般税源企业以下类型的企业纳入一般税源企业管理:(一)除重点税源企业之外的查账征收企业(不含汇总纳税企业);(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八条汇总(合并)纳税企业。
该类企业是指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由总机构或规定的纳税人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属纳税人及其成员企业和单位。
第九条核定征收企业(一)核定征收企业是指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其收入和成本费用,或不能按期申报纳税而由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率或征收比率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我市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制定苏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指按照“科学分类、重点管理、规避风险、提高效率"的原则,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对其进行科学分类,并实施与之相对应的监控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各级国税机关对于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监控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类标准第四条根据纳税人税源重要性、征收方式、纳税方式和涉税风险等将纳税人分为五类.第五条凡纳入汇总(合并)纳税范围的各级成员企业为汇总纳税户.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地纳税查帐征收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户:1。
上一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2.上一年度实际缴纳所得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3。
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4。
各市(区)国家税务局及市区各分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应重点管理的企业。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地纳税查账征收企业(不含重点税源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特殊管理户:1.减免税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企业;2。
税前扣除审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企业;3.连续二年亏损且累计亏损额超过50万元或当年亏损超过100万元的企业;4。
当年发生企业改组改制、合并分立、大规模关联交易等涉及复杂业务的企业;5.上年度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中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6。
房地产开发企业;7。
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需要监控的其他特殊企业。
第八条除重点税源企业、特殊管理企业之外的就地纳税查帐征收企业为企业所得税一般税源户.第九条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户。
第十条纳税人管理类别的确认,由各市(区)税务局、市区分局按照分类标准确定,重点税源户原则上一定两年不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_规章制度_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_规章制度_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是指全国范围内所有企业依法必须缴纳的税金。
《条例》共计37条,其中包括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义务、纳税申报、税收优惠、税务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以下将对《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首先,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条例》规定,纳税人包括全国所有的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这表明了企业所得税适用的广泛性,几乎覆盖了所有经济主体。
《条例》还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包括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等。
其次,《条例》规定了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包括纳税登记、纳税申报、按期缴纳税款等。
企业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通过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按期缴纳所得税。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期,即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一般为每年度的年末。
第三,《条例》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了免税和减免税的具体条件和情形。
其中,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技术转让所得等方面,提供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条例》还对企业所得税的汇兑损失进行了一定的减免。
再次,《条例》还规定了税务监管的具体内容。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核查,或者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
《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当配合税务机关的监管工作,并依法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账簿、凭证等。
同时,《条例》也规定了税务机关的执法程序和权力限制,以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
企业应当深入学习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纳税合规意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机关也应当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监管工作,保障税法的有效实施。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企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了解和享受相关税收政策,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就业。
税务分类管理制度范本
税务分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管理,规范税务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务分类管理,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税收义务、税收信用、税收风险等因素,将纳税人分为不同类别,实施差别化税务管理。
第三条税务分类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捷的原则,提高税务管理效率,降低税收负担,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
第二章税务分类管理类别第四条税务分类管理分为以下五个等级:(一)A级:纳税信用良好,税收义务履行正常,税收风险较低的纳税人;(二)B级:纳税信用较好,税收义务履行正常,税收风险一般的纳税人;(三)C级:纳税信用一般,税收义务履行存在一定问题,税收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四)D级:纳税信用较差,税收义务履行存在较严重问题,税收风险较高的纳税人;(五)X级:特殊情况下的纳税人。
第五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税务分类管理类别进行调整。
第三章税务分类管理措施第六条对A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实施以下措施:(一)简化税收征管程序,提供便捷的纳税服务;(二)优先办理税收优惠事项;(三)减少税收审计和检查;(四)其他有利于纳税人的措施。
第七条对B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实施以下措施:(一)提供正常的纳税服务;(二)根据税收风险程度,适当增加税收审计和检查;(三)其他有利于纳税人的措施。
第八条对C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实施以下措施:(一)加强税收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人注意税收风险;(二)根据税收风险程度,适当增加税收审计和检查;(三)其他有利于纳税人的措施。
第九条对D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实施以下措施:(一)加强税收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人注意税收风险;(二)加大税收审计和检查力度;(三)限制享受税收优惠事项;(四)其他有利于纳税人的措施。
第十条对X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实施以下措施:(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特别的管理措施;(二)其他有利于纳税人的措施。
共青城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共青城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所得税工作十六字方针,提升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九江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指为了实现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按照一定的标准,细分管理对象,区别管理方式,明确管理内容和标准,突出管理重点,增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达到对税源实施有效控管的一种管理方法。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因地制宜;科学分类、差别管理;突出重点、优化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共青城开放开发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第二章分类标准第五条根据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征管情况,现将我局负责征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征收方式、行业、规模大小划分为五类:(一)重点税源企业;(二)一般税源企业;(三)汇总纳税企业;(四)核定征收企业;(五)风险预警企业。
第六条重点税源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一)已取得A级以上纳税信誉等级的。
(二)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上,年纳所得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三)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
第七条一般税源企业以下类型的企业纳入一般税源企业管理:(一)除重点税源企业之外的查账征收企业(不含汇总纳税企业);(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八条汇总(合并)纳税企业。
该类企业是指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由总机构或规定的纳税人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属纳税人及其成员企业和单位。
第九条核定征收企业(一)核定征收企业是指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其收入和成本费用,或不能按期申报纳税而由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率或征收比率的企业。
三级税务管理方案
三级税务管理方案
嘿,你知道吗?税务管理那可是相当重要的事儿啊!今天咱就来聊聊这个三级税务管理方案,绝对让你大开眼界!
比如说,咱就像一个大团队,一级税务管理就像是团队的老大,得总揽全局呀!他要全面把控各项税务事务,严格监督着,可不能出一点儿岔子。
像公司的重大税务决策,那不就得靠他拍板嘛,“这税得这么交,咱可不能有问题呀!”这就是一级管理的重要性哩。
二级税务管理呢,就像是团队里的骨干,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呢!得积极落实一级管理定下的策略,又要带着下面的人一起干。
“大家加油啊,把这些税务工作都做好喽!”他们要仔细核对各项数据,确保一切都准确无误。
那三级税务管理呀,就是那奋战在一线的小伙伴啦!得认真执行每一个具体的任务,“这个发票要整理好,那个报表不能出错呀!”他们的细心和努力,直接关系到整个税务管理的效果好不好。
你看,这三级税务管理方案不就像一个紧密合作的大家庭嘛!每一级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相互配合,才能让税务管理顺顺利利的呀!这样的方
案,难道你不想深入了解吗?咱可得重视起来,让税务不再是让人头疼的事儿,而是咱们能轻松搞定的事儿哟!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三级税务管理方案非常重要且有效,能让税务工作变得有序且高效!。
西宁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办法
西宁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西宁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办法(2007年)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贯彻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根据《青海省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西宁市国家税务局管辖区域内的应纳入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所有企业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区别原则。
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划分管理的对象,区别管理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充分体现分类管理的作用。
(二)效能原则。
紧紧抓住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突出管理的重点,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效能。
(三)协调原则。
既要加强企业所得税专业管理与征管、稽查、计统等综合管理的配合,又要加强与各税种管理的协调,形成税收征管的合力。
(四)服务原则。
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税收服务需求,增强税收服务意识,探索个性化税收服务途径,改进税收服务方式,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工作要求:(一)科学分类,差别管理。
针对不同纳税人的不同特点,找出共性规律并进行科学合理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施差别管理。
(二)突出重点,优化服务。
分类管理要突出管理重点,针对重点对象和重点事项实施有效管理,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做好优化服务工作。
(三)信息应用,动态管理。
分类管理要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资料的集中分析处理;结合一户式管理,逐步建立各类电台账,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四)明确职责,合理分工。
分类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岗位通力合作,协调运行,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到职责到人、运行有序、监督到位,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等问题。
所得税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确保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进行,根据《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纳税人)的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征税,公平公正;(二)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三)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四)持续改进,完善制度。
第四条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纳税人自行申报;(二)税务机关审核;(三)税务机关作出纳税决定;(四)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税款;(五)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检查;(六)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
第二章纳税义务人第五条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或者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第六条纳税人应当依照《所得税法》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所得税。
第七条纳税人应当依法设置账簿,准确记载财务收支情况,真实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纳税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所得税征收管理第九条所得税征收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二)所得税的减免与优惠;(三)所得税的检查与处罚;(四)所得税的行政复议与诉讼。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缴纳所得税。
第十二条纳税人可以依法享受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
第十三条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的所得税申报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纳税人是否按规定申报;(二)纳税人申报的所得额是否真实;(三)纳税人申报的税额是否准确;(四)纳税人享受的减免和优惠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的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纳税人是否按规定缴纳所得税;(二)纳税人缴纳的税额是否准确;(三)纳税人享受的减免和优惠是否符合规定。
《国税企业所得税》
《国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的所得额,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缴纳的税金。
在我国,企业所得税是国家级的税收,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管理。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依据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
该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我国还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15%和20%。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和允许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除数 =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周期一般为年度征收。
企业应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可以选择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企业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与纳税有关的会计账簿、凭证、资料等,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滞纳金等。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对企业所得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
企业应当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也要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重点和难点解析:1. 税率差异和优惠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但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15%和20%的优惠税率。
这一政策旨在鼓励技术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减轻其税收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优惠税率的企业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认定。
2.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税前扣除项目。
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
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管理的不断完善,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成为了当前税收管理领域的热点问题。
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分类分级实施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分类分级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性和效率,促进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和完善。
二、意义。
1. 促进税收管理精细化。
通过分类分级实施方案,可以将税收管理对象进行分类,实现对不同对象的差异化管理,提高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2. 优化税收管理结构。
分类分级实施方案可以根据不同管理对象的特点和需求,优化税收管理的结构,提高管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3.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通过分类分级实施方案,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4. 促进税收管理体制创新。
分类分级实施方案可以为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提供有力支撑,推动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三、原则。
1. 精准分类。
根据不同管理对象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精准分类,确保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合理分级。
在分类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分级,根据不同管理对象的情况,确定相应的管理级别和标准。
3. 差异化管理。
针对不同管理对象,实施差异化管理,根据其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政策。
4. 统筹协调。
在实施分类分级方案时,要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协同配合和有效实施。
四、措施。
1. 完善分类标准。
根据税收管理的实际需求,完善分类标准,确保分类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 制定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分类结果,制定相应的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3. 加强信息化建设。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不同管理对象的精准管理,提高管理的智能化和便捷化。
4.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分类分级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五、保障。
1.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对税收管理人才的培训和引进,确保分类分级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
2. 完善法律法规。
根据分类分级实施方案的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其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税收共治实施方案模板
税收共治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与意义。
税收共治是指国家、地方政府和纳税人共同参与税收征管,共同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实现税收征管的科学、规范和高效。
税收共治的实施,对于完善税收征管体系、提升税收征管水平、促进税收收入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税收共治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税收共治体系,构建政府、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合作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
三、具体措施。
1. 完善税收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的税收制度和政策体系,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合规意识。
2. 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提升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税收数据的共享和互通。
3.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税收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
4. 加强纳税人教育和服务,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法意识,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
5. 加强税收征管的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征管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税收逃避行为,维护国际税收秩序的稳定和公平。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的税收共治工作领导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税务机关的责任和任务。
2. 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对税收共治工作的财政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资源支持。
3.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税收共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税收共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4.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税收共治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对税收共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五、预期效果。
通过税收共治实施方案的落实,预期将实现税收征管的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提升税收征管的科学、规范和高效,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六、总结。
税收共治是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实施税收共治方案,对于完善税收征管体系、提升税收征管水平、促进税收收入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附表.doc
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附表附件1 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认定表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时间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纳税人地址经济类型所属行业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上年收入总额上年成本费用上年所得税额上年信誉等级预计营业收入预计利润总额行次项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1 会计办税人员配备情况 2 收入、成本费用核算情况3 财会制度、办法备案情况 4 账簿凭证设置、保管情况5 纳税申报情况 6 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情况7 纳税义务履行情况8 发票管理情况9 税负情况10 享受减免税优惠情况备注该企业于____年___月___日被认定__________企业,现因企业情况发生变化,现对其管理类别进行变更认定。
税源管理科意见税收管理员签章(公章)科室负责人签章年月日税务审批机关意见经办人签章(公章)负责人签章分管局长年月日说明1、本表中“备注”一栏,仅限于企业管理类别发生变更时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其中税政法规部门、税源管理科(分局)、办税服务厅各留存一份。
附件 2 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手册企业名称主管国税机关编制时间附件2-1 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基本情况表税收管理员金额万元企业名称税务代码户籍编码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联系电话行业类型注册类型注册资本邮政编编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管理形式变更记录变更时间变更内容情况说明注管理形式指“驻厂管理”或“户籍管理”。
附件2-2 企业所得税经济税源情况(年度)税收管理员金额万元项目时间销售(经营)收入销售(经营)成本及费用销售(经营)利润营业利润(或亏损)投资收益联营利润利润总额(或亏损)应税所得额净利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合计注附件2-3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年度)税收管理员金额万元项目时间企业申报数企业入库数税源变化分析本期同比- 本期同比- 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合计注同比指与上年同期相比。
附件2-4 企业所得税税收检查情况(年度)税收管理员金额万元项目时间日常申报核查(应税所得额)重点检查或专项检查记录申报金额核增金额核减金额核增、减项目或内容处理情况检查时间所属期查补税款反映的问题附件2-5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或弥补亏损情况(年度)税收管理员金额万元项目时间税前扣除项目亏损及弥补名称所属期申请金额核实金额批准金额实抵金额所属期申报亏损金额核实亏损金额起止年限实际弥补金额未弥补金额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重大变化情况核查时间核查内容与结果说明(或处理)注每户每年应有一次以上的重大情况核查记录。
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附表
附件1企业所得税分类治理认定表2、本表一式三份,其中税政法规部门、税源治理科〔分局〕、办税效劳厅各留存一份。
附件2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治理手册企业名称:主管国税机关:编制时刻:附件2-1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全然情况表税收管理员:金额:万元注:治理形式指“驻厂治理〞或“户籍治理〞。
附件2-2企业所得税经济税源情况〔年度〕税收管理员:金额:万元注:附件2-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年度〕税收管理员:金额:万元注:同比指与上年同期相比。
附件2-4企业所得税税收检查情况〔年度〕税收管理员:金额:万元附件2-5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或弥补亏损情况〔年度〕税收管理员:金额:万元工程时刻税前扣除工程亏损及弥补名称所属期申请金额核实金额批准金额实抵金额所属期申报亏损金额核实亏损金额起止年限实际弥补金额未弥补金额企业收进本钞票费用利润重大变化情况核查时刻核查内容与结果讲明〔或处理〕注:每户每年应有一次以上的重大情况核查记录。
附件2-6企业所得税其它情况〔年度〕税收管理员:单位:元类不时刻企业所得税违章处分减、免税情况未申报处分未纳税处分滞纳金其他处分所属期工程或类型减〔免〕税所得额应减〔免〕税额实际减〔免〕税额合计重大事件处理时刻事件内容报告〔或处理〕记录附件3-1企业所得税一般税源治理台账〔房地产行业〕备注:1、总可售面积是指国家规定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确实定房地产工程可售面积证书中明确的面积。
附件3-2企业所得税一般税源治理台账〔工业、商业〕主管国税机关:所属年度:金额单位:万元附件4汇总〔合并〕纳税企业信息反响登记台账主管国税机关:所属年度:金额单位:万元附件5企业所得税风险预警治理卡主管国税机关:所属年度:金额单位:万元附件6-1企业所得税税源登记底册税务机关:________年度附件6-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登记台账税务机关:________年度金额单位:元附件6-3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登记台账税务机关:________年度金额单位:元附件6-4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登记台账税务机关:金额单位:元附件6-5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登记台账税务机关:金额单位:元附件6-6企业所得税税前提取治理费登记台账税务机关:金额单位:元附件6-7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登记台账(分户账) 企业名称:附件6-8_________县国税局____________分局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总额税前扣除治理台账企业名称:金额单位:元附件6-9________国税局企业广告费治理台账金额单位:元。
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
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征管工作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形势。
为了更好地适应税收征管工作的需求,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
二、目的。
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明确税收征管的分级管理权限和责任,规范税收征管工作流程,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三、内容。
1. 制定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的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应当遵循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开展税收征管工作。
(2)科学合理原则,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应当科学合理,符合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需求,不断提高征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便民利民原则,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应当便民利民,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征管服务,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 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1)建立征管分类分级管理体系,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征管分类分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征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2)规范征管工作流程,明确税收征管工作的流程和要求,规范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征管工作的有序进行。
(3)加强征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征管信息系统,提高征管工作的智能化水平,提升征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责任人。
2. 开展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各级征管机构全面理解和落实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
3. 逐步推进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的实施,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和完善方案内容。
五、预期效果。
1. 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为国家税收的增长提供有力支持。
2. 优化征管工作流程,提高征管工作的智能化水平,降低征管成本,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
3. 加强征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征管工作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提高征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总结。
征管分类分级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分级管理制度
税务分级管理制度一、税务分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涵(一)税务分级管理制度的基本概念税务分级管理制度是指税收管理工作按照不同层次和范围进行分级管理,并根据不同的管理层次和范围,确定相应的领导、指导和监督机构,从而实现对税收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指导和监督。
(二)税务分级管理的基本内容税务分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税收管理工作的各级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具体包括:税务机关的组织结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室内规章等内部管理制度、内部审核制度、内部监察制度、内部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
二、税务分级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一)税务分级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税务分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实现税收管理工作的科学、民主、规范和高效运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有利于形成税收管理工作的科学决策、规范操作和规范管理;有利于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提高税收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对税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推动税收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二)税务分级管理制度的建立对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税收征管工作是国家税务系统的核心工作,是国家税收管理的基础和关键。
税务分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水平和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建立和完善税务分级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一)贯彻党的领导的原则作为国家税收管理部门,税务机关的一切工作都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来进行,坚决维护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税收管理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二)坚持科学管理的原则税务分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税务分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既有利于发挥各级组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又有利于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税收管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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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所得税工作十六字方针,提升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九江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指为了实现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按照一定的标准,细分管理对象,区别管理方式,明确管理内容和标准,突出管理重点,增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达到对税源实施有效控管的一种管理方法。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因地制宜;科学分类、差别管理;突出重点、优化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共青城开放开发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第二章分类标准第五条根据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征管情况,现将我局负责征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征收方式、行业、规模大小划分为五类:(一)重点税源企业;(二)一般税源企业;(三)汇总纳税企业;(四)核定征收企业;(五)风险预警企业。
第六条重点税源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一)已取得A级以上纳税信誉等级的。
(二)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上,年纳所得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三)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
第七条一般税源企业以下类型的企业纳入一般税源企业管理:(一)除重点税源企业之外的查账征收企业(不含汇总纳税企业);(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八条汇总(合并)纳税企业。
该类企业是指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由总机构或规定的纳税人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属纳税人及其成员企业和单位。
第九条核定征收企业(一)核定征收企业是指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其收入和成本费用,或不能按期申报纳税而由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率或征收比率的企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都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5、账簿设置和会计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未按规定保存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7、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条风险预警企业对存在下列事项(或处于特定时期),可能产生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事项的企业,为减少税收风险,应纳入风险预警企业进行管理:(一)处于减免税优惠期间的纳税人。
(二)连续亏损3年以上的长亏不倒企业。
(三)改组改制、合并分立企业。
(四)关联交易额占企业交易额20%以上的企业。
(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额占收入总额的30%(或150万元)以上的企业。
第三章分类认定第十一条企业所得税管理类别的认定,应本着公平、公正、简便的原则,采用一次性认定和变更认定相结合的方法,确定纳税人的管理类别。
第十二条认定程序。
(一)初审。
征收管理科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税务登记表、企业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于5个工作日内,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填制《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认定表》(见附件1),提出初审意见,报送税政法规科。
(二)复审。
税政法规科接到征收管理科报送的资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标准和要求,分类逐户进行复审,并提出意见,报城局领导审批。
(三)认定。
经城局领导审批后,税政法规科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认定表》返还征收管理科。
第十三条征收管理科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管理类别的认定,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进行;对新办企业管理类别的认定,应在新办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后3个月内进行。
第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对情况发生变化的企业可进行变更认定。
主管国税机关在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日常税收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有管理类别的标准,税收管理员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提出管理类别变更意见,并填制《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认定表》,同时附列检查结论、调查证明等相关资料,依照认定程序报经审批后按变更后的管理类别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按照分类标准确定纳税人的管理类别,重点税源企业原则上一定两年不变,其他纳税人仅在其情况发生变化时按规定程序变更管理类别。
第四章管理内容第十六条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一)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应以管户为主,以监控其经营变化情况为目标,强化结果监控,及时掌握税源变化。
(二)对达到驻企管理条件的重点税源企业,应根据《江西省重点税源企业驻企管理办法》,设立税收驻企管理组或管理人员进行实地管理。
1、申报缴纳。
重点税源企业报送季(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三份,办税服务厅受理后,报征收管理科审核、签字,并加盖“共青城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审核专用章”后,再进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录入,二份留存,一份交与企业。
了解、掌握企业资金情况,做好税款的催缴入库工作。
在税款入库过程中应建立税收收入台账,全面了解企业资金回笼和资金运用情况,并及时同银行保持联系,掌握税款资金的动态信息,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地入库。
2、税源分析。
征收管理科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源变化情况,建立本级重点税源数据库,季度终了后15日内编制、向税政法规科报《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情况统计表》及税源分析报告。
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熟悉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纳税人的主要生产经营要素与主要产品的关系,掌握生产经营、产品结构、财务指标参数及其能耗、物耗变动区间的管理信息,及时编制《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手册》(见附件2),通过对同一户企业历年税负水平纵向对比和同一行业企业税负水平横向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税负的变化原因及发展趋势。
3、税收服务。
涉税事项审核审批:加强重点税源税前财产损失扣除的审批管理和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提高办事效率,设立办理直通车。
政策辅导:每季至少上门服务1次,提供个性化税收政策咨询,并制作辅导记录。
及时向企业传达国家最新税收政策、法规,做好企业涉税事项的上传下达工作,解答涉税疑难问题,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依法纳税自觉性。
税务检查:除举报、发现重大违规问题外,一般采用日常监控及综合评估的管理手段。
第十七条一般税源企业的管理对一般税源企业(包括缴纳增值税企业和不缴纳增值税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应以管事为主,以监控其申报的真实性为目标,强化过程监控,突出纳税评估。
1、数据采集。
分行业设立《企业所得税一般税源企业行业管理台账》(见附件3),收集相关数据指标,对行业控管数据进行采集。
2、预交方式。
纳税人预交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额预交。
按实际数预交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的1/4预交,也可按主管国税机关认定的其他方法预交。
预交方法一经确定,在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3、涉税事项审核审批。
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
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
按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各项需税务机关审批的财产损失,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集中一次报我局审批。
因税务机关的原因导致财产损失未能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应调整该财产损失发生年度的纳税申报表,重新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调整后的应纳所得税额如小于调整前的应纳所得税额,应将财产损失发生年度多缴的税款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税、抵缴欠税或下期应缴税款,不得改变财产损失所属纳税年度。
4、审核分析。
参照纳税评估必选指标,按季审核分析纳税人是否存在纳税异常及同行业纳税人的税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核实,督促纳税人调整纳税申报表,并将这类企业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重点评估对象。
5、税务检查。
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或汇算清缴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一律纳入税务检查范围。
第十八条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管理(一)对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应按照省局文件中确定的监管权限进行日常监管,一般确定为由市、县级国家税务局分别对同级的成员企业的所得税实施就地监管。
(二)针对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具有较强管理共性的特点,应进一步落实好就地监管、逐级汇总(合并)申报、信息沟通、反馈、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尤其应加强对以下方面的管理:1、纳税申报。
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在按规定向上级机构汇总所得额(或亏损额)时,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向我局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接受监管和检查。
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实行逐级汇总(合并)制度,我局应认真审核企业报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尤其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纳税调整事项的审核。
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报送年度汇总纳税报表一式四份,办税服务厅受理后,报征收管理科审核、签字,并加盖“共青城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审核专用章”后,再进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录入,二份留存,二份交与成员企业;成员企业将签字盖章后的纳税申报表一份留存,一份报上一级企业或机构。
季度纳税申报表一式三份,留存二份和企业一份。
2、涉税事项审核审批。
企业发生须报经国税机关审批的税前扣除事项,应按税法规定的时限向办税服务厅报送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征收管理科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税政法规科根据审查核实情况,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至有审批权的税务机关审批。
对企业发生的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的事项,征收管理科应对企业申报的这些项目建立台账,进行备案,着重加强评估和审核检查,发现不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应进行纳税调整,补征税款;涉嫌偷税的,应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信息反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应当在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8个月内),将汇总纳税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纳税情况反馈单”报送我局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根据企业反馈单登记《汇总(合并)纳税企业信息反馈登记台账》(附件4);不能按期向我局提供反馈单的,我局有权取消该成员企业当年的汇总(合并)纳税资格,并依据税收法规规定核实其应税所得,就地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