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件黑点检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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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件检验规范

塑胶件检验规范

塑胶件通用检验规范一:目的:使塑胶件检验时有所依据二:范围: 本规范对所有塑胶产品都适用三:检视方法:1.照明:目视检测应依工厂的常态照明(500-800LUX)为宜.2.位置:将待检测物件置于检测者30-50CM之间,应以正面对检测者垂直于表面45º角进行检测. 四:枪壳检验要求1.颜色------根据业务下的产品需求单,和标准色板或客户确认的颜色样品进行比对,目视不允许有明显2.外观2-1:一般ABS塑胶产品表面不允许有明显黑点,缺料,料花,烧伤, 顶白,缩水,毛边,印痕等不良2-2:PA6+30%GF的塑胶产品表面不允许有跑纤,烧伤,缺料,露纤等不良2-3:包胶(TPE或PVC)产品表面不允许有气泡,起皮,脱皮,脱胶等不良2-4:喷银漆产品,表面可以有些轻微的黑点,顶白,混色,因可以遮盖住。

而缩水和气纹或跑纤等都无法盖住,反而会更明显,必须控制。

2-5:需软喷产品,表面可以有些轻微的缩水,气纹,因可以掩盖住一点,但是顶白,料花,混色,黑点无法盖住反而会更明显,必须控制。

3.组合------产品和工程提供的相关配件进行整机组合,锁紧螺丝,检测不允许有明显间隙及断差等不良4.功能------产品和相关配件组合,锁紧螺丝后,不允许有结构影响装配,并且每个零件不允许有任何干涉,检视组合间隙需均匀,不能有断差。

5.结构------根据工程最后一次送样的产品进行比对结构,或者根据客户提供的图纸进行结构比对,不允许有差异,检视重点部位结构(见图)5-1:组装电机处不允许有毛边,缺料等不良(易造成擦铁,噪音等不良)5-2:组装开关及拨叉处不允许有毛边,缺料,尺寸偏小等不良(易造成摩擦,有滞感,档位不清楚等不良)5-3:组装配件处,不允许有变形,缺料,毛边,顶针高出等不良,组合需松紧适当,不允许有太松,不能有明显间隙及断差。

例如:五:电器外壳系列检验要求1.外观:1-1:产品表面不允许有料花,缩水,缺料,混色等不良1-2:如侧面或两面需印刷的产品表面不允许有油污,指印,缩水等不良1-3:产品上盖螺丝柱盲孔不允许堵孔,变形,缺料,毛边,孔径需一致(易造成打螺丝时,容易打滑或打不到位)2.组合:2-1:电池包上下组合不允许有明显色差,断差,间隙等不良2-2:组合后的电池包和枪壳装配,检验无明显滞感,间隙,松紧适当。

IQC-塑胶件检验标准

IQC-塑胶件检验标准
不接受上述缺陷。
丝印/喷油颜色
a.颜色应符合样板;
b.由重影、套影引起的色差在视距25cm看不明显为可接收;
文字图案:商标不允许有丝印/移印不良存在。(除色差可在限度样偏差范围外)
不良专案
接受标准
色 差
所有图案、字迹色差应在限度板范围内
模糊不清、飞油
正常视距(25cm)不允许有飞油等引起的笔划不清
笔划残缺
3.5水口高度:胶件外表面的水口,残余相对于其周边的凸出高度。
3.6亏料:走料不足,使制件形状不完整。
3.7边沿缺损:指构件的所有可见结构的边沿/棱角被损坏。(含加工损伤)
3.8变形:指由于模具设计不合理、塑料类型不适当、注塑条件设定不适当、包装方式不当等造成制品与所需结构的偏差。
3.9银纹:指胶件表面因受气体溢出干扰而形成的在光照下呈银色的泡点痕迹。
2
不全黑点
≤0.25
2
≤0.15
1
透明罩
有效透明面
黑点
≤0.2
2
≤0.15
1
不全黑点
≤0.2
2
≤0.20
1
表中允许的杂色点限于:
a.杂色点远离商标20mm以上,远离同色字体10 mm以上,若是多个点则彼此间距40 mm以上。
b.载体可见面积大于1cm2。
单个按键:指单个装配,且一台机里同类键只有一个的按键。
4.1.3披锋(溢料、飞边)
注:装配之后非拆卸不能见到的披锋不计外观缺陷,但因功能需要在使用时要打开的部位内部,按“底壳底面”标准接受披锋;目视为锯齿状或手感锋利的披锋不接受。
4.1.4亏料:外表不允许有35cm视距可见的亏料现象。
注:部件在组装后不可见的内部区域亏料,在不影响装配、功能、强度时可接受。

塑胶零件IQC,AQL等级区分

塑胶零件IQC,AQL等级区分

MAJ

MI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 孔偏大,偏小 15 16 17 18 19 孔塞胶 痴模 孔偏位 尺寸偏大/小
制表: 日期J、MIN区分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刮花 黑点 缺胶 披锋 缩水 料花 顶白 夹水线 爆裂 气纹 顶高 颜色 变形
不良问题描述
正面:长度≥2mm,30cm距离内较明显 除正面以外,长度≤2mm 正面:只有一点≥0.3mm,30cm距离内较明显 除正面以外<0.3mm或一个面有几点但相隔10mm 正面:影响外观,影响装配功能 除正面以外,不影响外观功能 在里面且不影响功能装配 可以加工 正面:严重影响外观 除正面以外 正面:严重影响外观 除正面以外 影响外观不可以加工 可以加工 正面:30cm距离内较明显≥2mm 除正面以外,30cm距离内不明显 任何面都不接受 正面:严重影响外观 除正面以外 正面:严重影响外观,影响装配 除正面以外 正面:明显不配套 影响功能装配 里面不影响外观或可以加工 影响打螺丝,功能,装配 影响打螺丝,功能,装配 影响功能 里面不影响外观及功能 影响功能 影响功能及装配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1目的本标准为IQC对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4.1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4.2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6.1塑壳6.1.1外观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

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1.2尺寸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材质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试装配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五金件6.2.1尺寸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外观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7.1外观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尺寸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9等级分类A级:公司所生产原配、原装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B级:公司所生产自有品牌或类似产品塑壳和五金来料;C级:以客户所承认样品生产的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

10 质量评定10.1检验办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按按GB/T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WI-PZ-001塑胶件通用检验标准

WI-PZ-001塑胶件通用检验标准
在温度(70℃±2℃)条件下,存放24小时,试验结束后,样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25℃±5℃)恢复1~2小时,进行外观检验,并测试百格测试
产品表面出现油层有脱落、变色、裂痕、起皱、分离为异常。
首次生产、每批次抽测任一款机型,每次试验3PCS
7
恒温恒湿(喷漆、电镀表面层)
将产品放置在温度40℃±2℃;湿度93%±2℃的恒温恒湿环境下储存48H,试验完成后在常温环境下放置2H后检查产品外观,并测试油漆的附着力
5PCS/LOT
4
硬度测试(喷漆,电镀表层)
用HB铅笔(中华牌),将笔芯削成长5MM的圆柱形并在400目砂纸上磨平后,装在专用的铅笔硬度测试仪上(施加在笔尖上的载荷为1kg,铅笔与水平面的夹角为45度。),推动铅笔向前滑动约5mm长,速度10mm/s,不同位置划5次(每个位置划一次),再用橡皮擦将铅笔痕擦拭干净。
名称
代码
名称
N
数目(个)
D
直径(mm)
L
长度(mm)
H
深度(mm)
W
宽度(mm)
DS
距离(mm)
S
面积(mm2)
3.8壳料外观检验
序号
项目
缺陷描述
检察面
接收标准
CR/MA/MI
检验方法
1
同色点
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
A
不接收(具体情况可参考限度样板
MI
对比菲林
B
D≤0.2, N≤2
两点距离100mm以上
A&B
不接收(具体情况可参考限度样板)
MI
目视
10
烧焦、银纹
烧焦:指局部温度过高而在表面留下的发黄或碳化痕迹。银纹:胶件表面因受气体溢出干扰而形成的在光照下呈银色的泡点痕迹。

塑胶检验标准

塑胶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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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检验标准
1.0 目 的:
制定塑胶检验判定依据之标准,使检验工作规范化。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塑胶产品的检验适用。

3.0职 责:
品质部负责依据此检验标准进行对塑胶的检验和判定工作。

4.0 工作要求:
4.1检验基本要求:
4.1.1检验人员视力较正后1.0 以上,无色盲。

4.1.2标准照度下光源与被检视物之距离为30~50CM。

4.1.3检查人员与检视之物之间的视距为30CM 。

4.1.4光源与被检视物之角度为45∘。

4.1.5 检查一面之时间为3~8秒。

4.2 检查面之区分:
4.2.1 A面:产品正面或组合后正面,上面(或指定面), 或是从正面或上面一眼就能看到的面。

4.2.2 B面:侧面(或指定面)
4.2.3 C面:后面,底面(或指定面)
4.2.4 D面:内面(或指定面)
4.3 参考文件:
4.3.1 《检查基准书》
4.3.2 《样品承认书》
4.4 检验事项:
4.4.1 依据 样本,图纸,检查基准书 等对产品作 外观检查 。

( 如: 检查产品颜色,及
有无刮花,缩水,少胶,断柱子,油污等等 )。

塑胶件外观检验常见不良分类与判定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常见不良分类与判定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常见不良分类与判定标准1 / 15文件依据:公司文件ZQ/SIP08-QA-001《塑胶件来料检验标准》名词解释:A级面: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直视看得到的面。

B级面:表面外露,但不明显,在正常使用时,直视看不到的面。

C级面:在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

2 / 15熔接线)3 / 152 划伤碰伤不良现象:触摸有凹凸感或没有凹凸感但明显的发白与零件面色不一致,目视明显。

A级面:不允许B级面:长度少于5mm,数量不超过2处并且相距需超过30mm。

C级面:允收上图所示有凹凸感划伤喷油无法遮盖,喷油前需检出;下图所示无感发白划伤,喷油可遮盖,喷油前不需检出。

4 / 15序号不良项目图片示例判定参考3 划花划痕不良现象:呈线状,触摸一般没有凹凸感,目视不明显,(臂长距离看不见)。

A级面:臂长距离看得见不允收臂长距离看不见允收B级面:允收C级面:允收此类不良下列情况需加严检验:喷油件:需比普通件严格重要客户:CHD、OLYMPIA等等。

重要产品:如显示屏外框等。

5 / 15序号不良项目图片示例判定参考4 拉白不良现象:呈条纹状,一般在产品侧壁出现,表面像划痕并伴随有发白。

A级面:不允收B级面:允收C级面:允收如拉白较轻微(只呈现点雾状),喷油件与非重点客户零件可允收。

6 / 15序号不良项目图片示例判定参考5 缩水不良现象:呈凹坑或凹孔状,一般在产品厚壁或加强筋位置出现。

A级面:臂长距离看得见不允收。

臂长距离看不见允收。

B级面:允收C级面:允收如拉白较轻微(只呈现点雾状),喷油件与非重点客户零件可允收。

7 / 15序号不良项目图片示例判定参考6黑点杂点不良现象:在材料表面存在点状的与产品颜色不一致的黑点或其它颜色杂点。

A级面:直径少于0.3mm允收,数量少于2,间距需大于30mm。

B级面:直径少于0.5mm允收C级面:允收如是CHD、OLYMPIA等重点客户产品以与透明件需标准加严。

如是需发外喷油件不需检验。

外观检验规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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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显示器系列塑胶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制订日期: 11 月 19 日 文件版本: A1 制 定: 核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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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
外观判定标准之缺陷名词定义
1. 黑点(black dot): 因杂质造成塑胶射出品表面黑色点状物, 颜色越深, 可接受的面积越小. 2. 顶白(stress mark): 因模具顶针问题造成塑胶产品顶针处外部出现白色圆弧. 3. 缩水(sink mark): 因塑胶成型条件不当或产品结构问题造成表面凹陷. 4. 流痕(flow mark): 因塑胶成型条件不当或模具问题造成产品表面出现波浪状或线状条纹. 5. 缺料(insufficient fill): 因塑胶成型条件不当或产品结构问题造成产品某些部位未射饱. 6. 浇口(gating material): 塑胶产品模具进胶部位在产品脱模后留在产品上的部分. 7. 接合线(weld line ) : 由于塑胶材料的聚合, 出现在产品表面的模糊裂缝或显著的线状条纹. 8. 毛边(burr): 塑胶产品在沿着合模线及角落处形成的挤料或凸出物. 9. 料花(msterial mark): 或叫白点, 因原料未烘干或其它原因造成产品表面出现白色斑点. 10. 模伤(tooling mark): 因模具变异造成产品表面不平整地痕迹. 11. 划/刮伤(scrath): 塑胶件与物品相摩擦造成产品表面成条状或片状痕迹. 12. 烧焦(burn mark): 塑胶件表面因温度过高造成产品表面呈棕色或黄色痕迹或条纹. 13. 脏污(dirt): 因模具, 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产品表面不洁, 分可擦拭和不可擦拭. 14. 丝印白点(printing white of dot): 因胶头或网板问题, 造成油墨覆盖不完全而露出点状底色. 15. 丝印毛边(printing burr): 印刷图案边缘处出现绒状油墨现象. 16. 丝印偏位(printing shift): 丝印图案位置与图纸要求有偏差或整体有偏移或偏斜. 17. 杂质(foreign substance): 因灰尘, 异物造成印刷图案表面出现点状凸起物. 18. 色斑(color speck): 印刷图案上出现的块状或阡维状异色. 19. 气泡(bubble): 在塑胶产品中出现圆球状空气或水汽, 在透明产品中尤为明显. 20. 变形(surface): 产品因为某种原因造成表面或边缘的弯曲不平. 21. 喷漆面黑点或污迹(black speck): 在油漆表面形成的颜色鲜明对比的斑点或污迹. 22. 流漆(flow coating): 因油漆过量而不整齐下垂或流动的现象, 其所在区域比一般喷漆面有更明显的

塑胶件检验规范

塑胶件检验规范
2.胶件柱位出现盲孔、断柱、诞柱、柱歪、孔位破裂、脱模拉伤等,不具装配功能或难
以装配判Maj,不影响装配功能判Min。
3.胶件因托模、注塑、放置或其它原因造成产品变形、扭曲判Maj,因设计局限而造成
变形但不影响整体品质判Min。
4.啤件工程尺寸出现差异,超出允许偏差(据工程图纸)判Maj,其余判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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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 胶 件检验规范
版本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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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计划,采用MIL-STD-105E(Ⅱ) AQL:CR(0) Maj(0.65) Min(1.5)
定义:“CR”: A:产品存在安全性缺陷。B:产品粘附污染物,如蚊虫、苍蝇等昆虫。
“Maj”: A:产品无功能或丧失主要功能。 B:产品功能“INT”。 C:严重外观或结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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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计划,采用MIL-STD-105E(Ⅱ) AQL:CR(0) Maj(0.65) Min(1.5)
定义:“CR”: A:产品存在安全性缺陷。B:产品粘附污染物,如蚊虫、苍蝇等昆虫。
“Maj”: A:产品无功能或丧失主要功能。 B:产品功能“INT”。 C:严重外观或结构缺陷。
“Min”: A:产品丧失次要功能。B:轻微外观缺陷。C:其它方面的轻微缺陷但不会导致销售困难或抱怨。
“Min”: A:产品丧失次要功能。B:轻微外观缺陷。C:其它方面的轻微缺陷但不会导致销售困难或抱怨。
检 验 内 容
一、外观检验
1.塑胶件表面有黑点、杂色点,正面、上面(N≦2,D≦0.2mm),其它面(N≦4,D≦0.4mm),
按要求判定。
2.塑胶件装配后外露部分表面顶白、拉白,能明显看到判Maj,隐含不太明显判Min。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1、目的规范塑料成型件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品质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塑胶产品检验。

3、职责3.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3.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质量部主管协调处理。

3.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质量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4、抽样方案按照MIL-HKJ-888抽样检验计划执行,一般检查水平Ⅱ,AQL:MAJ=0.65 MIN=2.5。

5、相关检验标准5.1等级面划分标准A级面: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

B级面: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看到。

C级面:一般看不到,但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

5.2检验条件a)光源要求:室内高效能日光灯两光源(照明度约1000流明)。

b)目测距离:A级面为300mm B等级面为500mm C等级面为1000mm。

5.3缺陷分类5.3.1致命缺陷:对使用者、携带者有危害,伤害性命或潜在不安全是我卫生性、环保性缺陷。

5.3.2严重缺陷:影响或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或功效。

5.3.3轻微缺陷:不影响产品的性能或功效,但对外观有一定影响。

5.4塑胶产品(含丝印产品)缺陷定义1)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2)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3)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

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外观检验规范

外观检验规范
1. 送样色板与客户原始色板色差值比对: DL*≦±0.15; Da*≦±0.15; Db*≦±0.15; DE*≦±0.25
2. 产品与客户原始色板色差值比对: DL*≦±0.75; Da*≦±0.5; Db*≦±0.5; DE*≦±1.0
3. 产品与客样(产品)色差值比对: DL*≦±0.7; Da*≦±0.5; Db*≦±0.5; DE*≦±0.9
4. 产品与客户签回色板色差值比对: DL*≦±0.75; Da*≦±0.5; Db*≦±0.5; DE*≦±1.0
5. 生产产品与库存产品色差值比对: DL*≦±0.75; Da*≦±0.5; Db*≦±0.5; DE*≦±1.0
6. 供应商送样色板与原始色板色差值比对: DL*≦±0.25; Da*≦±0.25; Db*≦±0.25; DE*≦±0.5
塑胶
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塑胶件素材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NO. 缺点类别
限度与规格
A 面 B 面 C 面 D 面 检验工具 缺点判别
直径 02mm 以下点间距 75mm 以上
235 7
黑点 直径 0.2mm-0.25mm 点间距 75mm 以上 1 2 3
5
脏污
杂质 直径>0.25mm,</=0.35mm 点间距 0 1 2
目视/污点表
1. A 区不允许.
15 流漆 2. B/C 区面积不可>0.2mm²或依客户限度样品
目视/污点表
3. D 区不影响结构或功能可接受
1. A/B 区不允许
16 脱漆 2. C 区面积不可大于 0.3mm²或依客户限度样品
目视/污点表
3. D 区不可大于 0.5 mm²或依客户限度样品
1. A/B 区不允许

塑胶件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检验条件: 距离 30cm 时间 10 S 内 光源 :600-800 流明
位 置: 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在15°之内
注:个别产品如有独立检验标准或检查法的按独立标准执行。

不良项目
测试工具
缺 陷 说 明
备注
污 点 杂 质 气 泡
目测
黑色:一个异色点>=0.3mm 或同色点>=0.5mm
红、灰、黄及其他浅颜色: 一个异色点>=0.2mm 或同色
点>=0.3mm
指纹/脏污 目测 反光角度可见 裂痕/缺口 目测/卡尺
裂痕,缺口可见
进料口 目测 修剪不平整突出部份>=0.1mm 影响装配或外观
尺寸
投影仪/卡尺
超出图纸规格要求
飞边 目视
可见且影响装配、触摸有锋利感
可见且影响外观 划伤
目测
硬划伤任何角度可见
细碎划伤 长 > 5.0 mm 宽 > 0.1mm
流痕 目测 标准检验条件下可见 缩痕 目测/手感
用手触摸不能有明显缩痕
1级 目测时不能有明显色差及缩痕
2级。

塑胶件外观判定标准

塑胶件外观判定标准

塑胶件外观判定标准
1.目的:为了确保塑胶件质量符合清国公司规格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检验方式:外观目视和仪器测量。

3.检验条件:
目视应在500W~1000W的照明环境下进行,检查员视力应在1.0以上(包
括戴眼镜)。

产品目视距离为50cm,观察角度应保持在45度左右,观察时
间不超过10秒。

4.检测仪器:高度规、直尺、游标卡尺、通止规、色差计。

5.抽样标准:依MIL-STD-105EⅡ水准,AQL允收水准为:CR(致命缺陷):0 , MAJ(主
要缺陷):0.65,MIN(次要缺陷)1.0。

致命缺陷:一定会对人身体造成伤害的缺陷;
主要缺陷:对产品机能有影响和严重影响外观的缺陷;
次要缺陷:除致命缺陷和主要缺陷以外的不良项目
6.外观等级面分类:A面:制品完成后直接能看到的面。

B面:制品完成后需通过转移角度才能看到的面。

C面:制品需通过拆开部件后才能看到的面。

7.判定标准:
8.以上标准适用于清国公司塑胶件来料检验判定基准,塑胶件的电镀、喷油、丝印、涂装标准需另行制定。

常见塑胶产品缺陷及外观检验标准 (1)

常见塑胶产品缺陷及外观检验标准 (1)
本文详细介绍了塑胶件常见缺陷及外观检验标准。塑胶件缺陷主要分为成型品外观不良和作业不良两大类。成型品外观不良包括黑点、麻点、结合线、烧焦、玻纤析出、光泽不好、水波纹、喷射纹、充填不足、银纹、压花不均匀、流痕、毛边、缩水、空洞、起皮、气泡、变色等。其中,黑点是由于机筒内已分解的树脂或被污染的杂物等混入成型品中造成的;麻点则是成型品表面形成的小凹坑,注射速度较慢时易发生;结合线出现在成型品有开孔时,是熔合部分看起来像一条线的现象。烧焦、玻纤、白化、拉高、料花、气纹等成形不良,以及水口漏加工、修伤、碰伤等加工不良。此外,还有数量写错、品番写错等现品票错问题。本文为塑胶件生产和检验人员提供了全面的缺陷识别和预防指南,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塑胶件黑点检验标准要求

塑胶件黑点检验标准要求

塑胶件黑点检验标准要求
黑点标准:(公司内部管理标准)
1.在50W日光灯下.距离50cm处.看不见的黑点不算是黑点。

2.产品一般分主要外观面.次要外观面.非外观面.位置不同接受标准也不同。

3.主要外观面.分散距50mm以上,直径小于0.3mm两个点可接收。

可接收。

4.次要外观面. 分散距50mm以上,直径小于0.5mm两个点可接收。

5.除透明件和电子产品外,非外观面无特殊黑点要求。

6.透明件
a.正面主要外观面.直径小于0.3mm.1个黑点可接受.但丝印位周边3cm内不得有黑点。

b.侧面.底面及正内边,非主要外观面。

直径小于0.3mm分散距50mm以上两个点可接收。

c.磨砂面,直径小于0.5mm以下,分散距50mm以上两个点可接收。

7.电子产品原则上外观面不得有黑点,非外观面直径小于0.3mm 分散两点可接收。

以上产品适用于透明、半透明、白色等浅色调家电产品,在客户无特殊说明情况下适用,其他客户独立要求的以质量履历表为准。

对照样图:
编制:马燃审核:日期:。

塑胶件黑点检验准则要求

塑胶件黑点检验准则要求

塑胶件黑点检验准则要求塑胶件黑点检验是对塑胶制品进行质量检验的重要环节之一、黑点指的是塑胶制品表面或内部出现的黑色污点,这些污点可能是塑胶材料本身的不纯物质或者是制造过程中污染物的残留。

黑点不仅影响产品的外观质量,还可能对产品的物理性能和使用寿命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制定塑胶件黑点检验准则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一、塑胶件黑点检验方法1.目视检查法:对于外观要求较高的产品,可以进行目视检查来判断是否存在黑点。

检验员应将产品放在明亮的环境下进行观察,注意黑点的数量、分布和大小,以及是否与产品表面或内部有关。

2.放大镜检查法:对于外观要求较高但黑点较小且分布不均匀的产品,可以使用放大镜进行检查。

检验员应将产品放在光线充足的地方,用放大镜观察黑点的数量、分布和大小,以及是否与产品表面或内部有关。

3.摄影检查法:对于黑点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的产品,可以使用摄影检查法。

检验员应使用高分辨率的相机对产品进行拍摄,然后将照片放大观察黑点的数量、分布和大小,以及是否与产品表面或内部有关。

4.X射线检查法:对于黑点分布在产品内部的情况,可以使用X射线检查法。

检验员应将产品放在X射线设备下,通过扫描获取产品内部的影像,然后观察黑点的数量、分布和大小,以及是否与产品表面或内部有关。

二、塑胶件黑点检验准则针对塑胶件黑点的检验准则可以根据产品的外观要求、使用环境和性能要求等因素来制定1.黑点数量:准则应规定产品上允许存在的黑点数量的上限。

通过不同级别的分类,如A级、B级和C级,来表示黑点数量的不同容忍程度。

A级表示允许的黑点数量最少,C级表示允许的黑点数量最多。

2.黑点分布和大小:准则应规定黑点在产品表面或内部的分布范围和大小要求。

一般来说,黑点应均匀分布在产品表面或内部,不应集中在其中一区域。

而且,黑点的大小也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不能超过一定的尺寸。

3.黑点与产品质量的关系:准则应明确黑点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和容忍程度。

一些黑点可能会直接影响产品的物理性能和使用寿命,而一些黑点只是影响外观质量,对产品性能没有明显影响。

塑胶件检验要求

塑胶件检验要求
V-1: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30秒内熄灭,不能有燃烧物掉下。
V-0: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10秒内熄灭,不能有燃烧物掉下。
3.2实配尺寸配合良好,安装方便
3.3塑胶件的强度应能满足冲击测试的要求
3.4 PP板不能有黑点、杂质、横纹、刮花等不良现象
特殊S-3
3.5 塑胶件重量公差,如下表
特殊S-3
简易的测试方法:在避风环境下用打火机点燃,要求
HB:UL94标准中最低的阻燃等级。要求对于3到13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40毫米每分钟;小于3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70毫米每分钟;或者在100毫米的标志前熄灭;
V-2: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30秒内熄灭,可以有燃烧物掉下。
序号
检验项目
测试要求/方法
检验频率
1
外观
1.1 表面不得有变形、脏污、色差、缩水、气纹、缺料、成型不足、毛边、刮伤等不良
一般Ⅱ级
1.2 针对有UL认证的塑胶件,须由厂商提供物性表及UL认证黄卡,作为IQC检验核对的依据
2
尺寸规格
2.1依据对应型号的产品BOM表尺寸要求进行检查
3
特性检验
3.1塑料阻燃等级由HB,V-2,V-1向V-0逐级递增(测试方法如下)
重量范围(g)
公差(±)
0-5
0.1
5-100Biblioteka 210-500.5
50-100
1.0
100-150
1.5
150-200
2.0
200-250
2.5
250-300
3.0
300以上
3.5
1:外观检查依据GB2828-87,Level Ⅱ级单次抽检法以AQL2.5来判定合格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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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点标准:(公司内部管理标准)
1.在50W日光灯下.距离50cm处.看不见的黑点不算是黑点。

2.产品一般分主要外观面.次要外观面.非外观面.位置不同接受标准也不同。

3.主要外观面.分散距50mm以上,直径小于0.3mm两个点可接收。

可接收。

4.次要外观面. 分散距50mm以上,直径小于0.5mm两个点可接收。

5.除透明件和电子产品外,非外观面无特殊黑点要求。

6.透明件
a.正面主要外观面.直径小于0.3mm.1个黑点可接受.但丝印位周边3cm内不得有黑点。

b.侧面.底面及正内边,非主要外观面。

直径小于0.3mm分散距50mm以上两个点可接收。

c.磨砂面,直径小于0.5mm以下,分散距50mm以上两个点可接收。

7.电子产品原则上外观面不得有黑点,非外观面直径小于0.3mm分散两点可接收。

以上产品适用于透明、半透明、白色等浅色调家电产品,在客户无特殊说明情况下适用,其他客户独立要求的以质量履历表为准。

对照样图:
编制:马燃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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