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案例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吊,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 .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3•索赔费用计算⑴ 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X往返机票费二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 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X无息抵押金(% X年息(% X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X海关税率(% X延期次数(次/年)⑶ 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③各项目因工程延误,办理新来工作人员的劳动证、居住证费用损失的计算式为:新办证人数X〔新办理劳动证费用+(延期费用X延期次数)+ (新办理居住证费用X次数)〕=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⑷ 拖欠工程款利息、合同期内的维修金利息,按合同完成工期结束时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的5%勺维修金额及工程延长天数计算。
建设工程索赔的真实案例
建设工程索赔的真实案例
建设工程索赔的真实案例
1、2006年,河南省某投资项目建设管理部发现,某县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大大超越了审批的投资额度,施工单位又以合同外的特殊材料推高施工价格索赔。
项目部门却只能沦为“吃亏的一方”。
后,投
资项目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将该项目合同重新审查,并决定双方协商解决该索赔问题。
2、2009年,某公司在新建项目建设中,将部分项目资金投入到某县建设项目上,结果发现在某一阶段施工过程中,该县又索赔了实际投入的更多资金,这种情况导致项目受到了重大影响。
经过调查和分析,发现该县建设项目的索赔行为并不符合该建设项目的审批规定,实际上是县建设项目约定的施工标准完成不及格,这就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及早采取应对措施,拒绝支付更多的投资资金,进而维护项目的实际利益。
3、2012年,某地区新建城市建设项目实际施工费用超出了原定的预算,导致施工单位重新索赔了额外的费用。
经审查发现,项目细节未能按照相关审批文件进行,从而导致施工单位与项目单位约定的施工标准不能实现。
此时双方都要理性的对待这个问题,否则将会陷入一种无穷无尽的讨价还价之中;同时,双方也要特别注意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以确保施工单位能够获得更高的索赔权利,而项目单位也能够得到有力的保护。
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案例
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案例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规定了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出现异常,导致了原计划的施工方案无法继续执行,必须进行设计变更。
这种情况下,甲方提出了设计变更的要求。
根据合同条款,任何由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都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对工程进度、成本等因素进行调整。
乙方在接到变更请求后,及时响应并提出了自己的变更方案和成本预算。
在多轮协商后,甲乙双方就新的设计方案、延长的工期以及增加的费用达成了一致,并签订了书面的变更协议。
在执行新方案的过程中,乙方发现实际的工程量比预期的要多,而且由于材料价格上涨,实际成本也超出了预算。
因此,乙方向甲方提出了索赔请求,要求补偿额外的工程成本。
甲方对乙方的索赔请求进行了审查,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评估。
最终,确认乙方的索赔是合理的,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赔偿。
这个案例中,几个关键点值得我们注意:1. 合同的灵活性:面对不可预见的情况,合同中的变更条款为双方提供了解决问题的途径,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协商的重要性:在合同变更过程中,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而非对抗的方式,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 索赔的合理性:乙方提出的索赔请求是基于实际发生的成本增加,而非主观臆断。
这一点在甲方的审查和第三方评估中得到了验证。
4. 合同的执行力:无论是变更协议还是索赔结果,都需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
通过上述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工程合同的变更和索赔管理是一个复杂但至关重要的过程。
它不仅需要合同双方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商能力,还需要对民法典和工程管理有深入的理解。
在实际工作中,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而一个明确、公正、可执行的合同,将是项目管理中最有力的工具。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施工单位因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等原因产生的额外费用或损失的要求。
施工索赔是建设工程项目中常见的纠纷之一,对施工单位和业主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案例,总结出解决施工索赔问题的经验。
案例分析
案例一:变更设计导致施工索赔
在某建筑工程项目中,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多次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导致施工单位需停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动。
施工单位认为这些变更设计属于业主的责任,向业主提出了施工索赔的要求。
案例二:违约索赔
在某市政工程项目中,业主对施工单位提出违约索赔的要求。
业主认为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且出现了材料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施工单位则认为业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频繁变更要求,导致施工进度延误。
经验总结
结论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案例分析是施工单位解决施工索赔问题中的重要方法之一。
通过总结案例分析的经验,施工单位可以更好地应对施工索赔的挑战,并取得自身权益的最大化。
所以,施工单位在面临施工索赔问题时,应及时积累和总结相关经验,不断提高自身应对施工索赔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m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表4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3.索赔费用计算⑴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真实案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索赔
真实案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索赔真实案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索赔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日益凸显。
工程施工不合规范、建材质量不达标等问题频频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面对这些问题,许多业主和建筑公司不得不诉诸法律手段,进行索赔。
本文将以几个真实案例为例,详细探讨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相应的索赔管理。
案例一:居民住宅施工质量问题2018年,在某城市郊区,一栋新建的居民住宅楼发生了严重的质量问题。
随着业主陆续入住,楼体表面出现了多处裂缝,墙壁砂浆脱落,甚至有部分墙体发生位移。
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测后发现,房屋的结构设计不符合规范,施工中使用了劣质建材,导致了这些质量问题的发生。
在业主的维权行动下,建筑公司被迫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可以要求建筑公司进行质量整改,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在该案例中,建筑公司最终支付了巨额的赔偿款,同时对楼房进行了全面的修复,以确保业主的安全居住环境。
案例二:商业综合体工程质量问题同样在2018年,一座位于市区中心的商业综合体工程遭遇了质量问题。
该建筑包括商场、写字楼和停车场等多个功能区域,但仅仅投入运营不到半年,就发生了一系列问题。
写字楼层的办公室存在漏水、电线线路隐患等安全问题,商场的地面瓷砖出现开裂,停车场的排水系统设计不合理,导致积水等问题。
业主和商场经营者对工程质量问题感到愤怒,他们选择了诉诸法律。
经过一段时间的纠纷和调解,建筑公司最终同意承担整改和赔偿责任。
他们重新进行了办公室和商场地面的维修,并对排水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以确保商业综合体工程的质量安全。
案例三:公共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问题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出行和基本生活。
在某城市,一座新建的道路桥梁在通车不久后,就频繁出现路面坍塌的情况,给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安全隐患。
经过专家的检测,发现桥梁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问题,关键部位的钢筋数量不足,混凝土配比不合理,导致了这些安全问题的发生。
施工监理中的索赔案例分析
施工监理中的索赔案例分析施工监理是建设工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其职责是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要求以及工程质量标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施工监理人员常常面临各种索赔案例,本文将分析几个施工监理中的索赔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一专业领域。
案例一:材料不符合标准造成索赔在某工程项目中,监理发现施工方使用的部分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该问题可能会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
监理人员及时向业主提出异议,并要求施工方停止使用有问题的材料。
经进一步调查后,监理发现施工方未按照合同要求采购指定的材料,导致了问题的出现。
监理人员协助业主向施工方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其承担材料更换以及额外工期带来的费用。
该案例中,监理人员的及时干预和调查分析,确保了工程质量,并为业主争取了合理的索赔。
案例二:质量验收不合格引发的索赔在另一个工程项目中,施工方完成了一部分工程,并提出质量验收申请。
然而,经过严格的验收,监理人员发现部分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监理人员及时向业主提交了不合格报告,并要求施工方整改。
施工方拒绝整改,并坚持要求验收通过。
面对施工方态度的坚决,监理人员根据合同规定,向业主解释了质量验收的重要性,并展示了相关验收标准。
监理人员还提出了索赔的建议,包括施工方重新整改和赔偿业主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该案例中,监理人员不仅坚守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还为业主争取了利益。
案例三:施工方违反合同引起索赔在某施工项目中,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工程进度严重延误。
监理人员及时向业主汇报了该问题,并要求施工方加快工程进度以保证工程按时完工。
然而,施工方不予合作,拒绝采纳监理的建议。
监理人员根据合同条款,协助业主制定索赔方案,要求施工方为工期延误和滞纳金承担责任。
在该案例中,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权威性,保护了业主的权益,并使施工方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施工监理中的索赔案例多种多样,从材料不符合标准到工期延误,监理人员的职责是及时发现和处理这些问题,并为业主争取合理的索赔。
工程招投标索赔案例-无删减范文
工程招投标索赔案例工程招投标索赔案例引言工程招投标既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过程,涉及到合同的签订、资金的分配、工期的约定等多个方面。
由于各种原因,双方在工程招投标中可能出现争议,导致索赔的发生。
本文将介绍几个工程招投标索赔案例,并分析其原因和处理方式。
案例一:材料不合格引发的索赔案例概述在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承包商B在材料采购环节出现问题,向业主A提供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业主A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并提出索赔要求。
原因分析承包商B为了降低成本,采购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建筑材料。
这些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无法满足技术要求,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
处理方式业主A向承包商B提出索赔要求,并要求其承担因材料不合格导致的额外成本和延迟工期等损失。
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承包商B同意赔偿业主A相关损失,并在后续工程中增加监督措施,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案例二:工期延误引发的索赔案例概述在一个公共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承包商B未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导致业主A遭受经济损失。
业主A要求承包商B进行赔偿。
原因分析承包商B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多个问题,包括人力不足、物资供应延迟等。
这些问题导致工期延误,无法按时完成工程。
处理方式业主A向承包商B提出索赔要求,并要求其承担因工期延误导致的额外费用、违约金等。
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承包商B同意赔偿业主A相关损失,并在后续工程中增加管理措施,确保工期按时完成。
案例三:设计变更引发的索赔案例概述在一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设计方C 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变更设计方案,导致承包商B需要重新调整工程进度和材料采购等。
承包商B因此要求设计方C提供相应的赔偿。
原因分析设计方C未能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导致施工过程中需要做大幅度调整。
这些调整涉及到工程进度、材料采购等方面,增加了承包商B的成本和工期等。
处理方式承包商B向设计方C提出索赔要求,并要求其承担因设计变更导致的额外费用和工期延误等。
建筑工程索赔案例
建筑工程索赔案例案例一:施工过程中水电工程引发火灾某工程公司承接了一项建筑工程项目,其中包括水电工程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未严格按照电气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导致水电线路出现失火情况。
火势迅速蔓延,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业主对工程公司进行了索赔,要求赔偿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
工程公司首先对事故进行了调查,确认失火是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并无其他因素导致。
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工程公司详细描述了失火原因以及失火造成的损失。
随后,工程公司与业主进行了协商,双方商定由工程公司赔偿业主全部损失。
根据协商结果,工程公司向业主支付了一定金额的赔偿金,用于修复和恢复受损的建筑以及替换损坏的设备。
案例二: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某建筑工程公司在进行一项地下室施工时,由于施工方使用了质量不合格的建材,导致地下室墙体发生渗水问题。
业主发现地下室墙体渗水后,立即通知了工程公司,并要求进行修复和赔偿。
工程公司对业主的要求进行了初步调查,确认墙体渗水问题是由于使用了不合格建材导致的。
工程公司随后向业主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商定由工程公司承担修复地下室墙体的费用,并向业主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以弥补业主因渗水问题所遭受的损失。
案例三:建筑工程延期导致业主损失某工程公司负责一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原定工期为12个月。
然而,由于工期管理不当、施工进度缓慢以及人力资源不足等原因,工程进展迟缓,在原定工期结束时尚未完成。
业主对工程公司进行了索赔,要求工程公司承担因工程延期所导致的额外费用,如租金支出、延误造成的损失等。
工程公司进行了调查后,确认工期延误是工程公司原因造成的,无外力因素影响。
在协商过程中,工程公司和业主商定由工程公司赔偿业主因工程延期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并制定了详细的赔偿方案。
这些案例仅供参考,实际建筑工程索赔案例可能因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
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典型案例研讨发言
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典型案例研讨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同事们:大家好!我今天的发言题目是关于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典型案例研讨。
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日益复杂化,工程变更索赔问题也日益突出。
在此,我将列举一些典型案例,以供大家参考和讨论。
案例一:设计变更引发的索赔某大型工程项目中,原设计方案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设计变更。
施工方因此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原设计方案赔偿额外的设计变更费用和延误损失。
案例二:材料供应问题引发的索赔在某建筑项目中,材料供应商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材料供应困难,施工方不得不寻找其他供应商,导致工期延误。
施工方因此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原材料供应商赔偿额外的采购成本和延误损失。
案例三: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索赔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原设计方案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工程质量无法满足要求。
施工方因此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原设计方案赔偿重新施工的费用和延误损失。
案例四:工程变更引发的索赔在某电力工程项目中,由于业主要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导致施工方需要重新调整工程进度和施工工艺。
施工方因此提出索赔要求,要求业主赔偿额外的工程变更费用和延误损失。
案例五:工期延误引发的索赔某城市地铁建设项目中,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质灾害、天气恶劣等,导致工期延误。
施工方因此提出索赔要求,要求业主赔偿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案例六:施工方违约引发的索赔某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施工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如未按时交付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等,导致业主遭受经济损失。
业主因此提出索赔要求,要求施工方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案例七:工程设计缺陷引发的索赔某桥梁工程项目中,原设计方案存在设计缺陷,导致工程质量无法满足要求。
业主因此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原设计方案赔偿重新设计和施工的费用。
案例八:工程变更引发的索赔某水利工程项目中,由于业主要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导致施工方需要重新调整工程进度和施工工艺。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10个案例分析)
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一)《案例1》某建筑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1)项目在21个月内完成,(2)采用固定总价合同,(3)无调价条款。
承包商投标报价364000美元,工期24个月。
在投标书中承包商使用保留条款,要求取消固定价格条款,采用浮动价格。
但业主在未同承包商谈判的情况下发出中标函,同时指出:(1)经审核发现投标书中有计算错误,共多算了7730美元。
业主要求在合同总价中减去这个差额,将报价改为356270(即364000-7730)美元。
(2)同意24个月工期。
(3)坚持采用固定价格。
承包商答复为:(1)如业主坚持固定价格条款,则承包商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再增加75000美元。
(2)既然为固定总价合同,则总价优先,计算错误7730美元不应从总价中减去。
则合同总价应为439000(即364000+75000)美元。
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工程量又增加了70863美元。
工程最终在24个月内完成。
最终结算,业主坚持按照改正后的总价356270美元并加上的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结算,即最终合同总价为427133美元。
而承包商坚持总结算价款为509863(即364000+75000+70863)美元。
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业主接受承包商的要求。
案例分析:(1)对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明无效。
否则业主应在定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做出确认或否认。
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对单价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对修正后的价格的认可。
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价。
(3)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
如果先发出中标函,再谈修改方案或合同条件,承包商要价就会较高,业主十分被动。
工程变更索赔案例
【例4-2】工程量增加引起的索赔某小型水坝工程,系均质土坝,下游设滤水坝,土方填筑量876150m 3,砂砾石滤料78500m 3,中标合同价7369920美元,工期1年半。
开始施工后,工程师先后发出14个变更指令,其中两个指令涉及工程量大幅度增加,而且土料和砂砾料的运输距离也有所增加。
因此,承包商提出了经济索赔和工期索赔。
其中要求延长工期4个月,并提出经济补偿431789美元,见表4-5。
表4-5价书,工程净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施工开办费等)以外,另加12%的现场管理费,构成工程直接费;另列8%工程间接费,即总部管理费及利润。
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额7369920美元扣除总部管理费及利润545920810087369920=+⨯美元 工地现场管理费()73114312100125459207369920=+⨯-美元 每月工地现场管理费4061918731143=÷美元上表中的单价,是承包商提出的新单价。
在投报价中,上坝土方的单价为4.5美元/m 3。
砂砾石滤料的单价为5.5美元/m 3。
承包商认为,这两项增加工程量的数量都比较大,土料增加了原土方量的5%,砂砾石滤料增加了约16%;而且运输距离相应增加了100%及29%。
因此,承包商要求按新单价计算索赔款,而未按投标报价上的单价计算。
在接到承包商上述索赔要求后,工程师逐项地分析核算,并根据承包商合同条款的规定,对承包商要求提出以下审核意见:(1)鉴于工程量增加,以及一些不属于承包商责任的工期延误,经具体核定,同意给承包商延长工期3个月。
(2)对新增加土方40250m 3的单价,应进行具体分析。
1)新增加土方开挖费用:用1m 3正铲挖掘装车,每小时按60m 3计,每时机械及人工费费28美元。
挖掘单价为47.06028=美元/m 3。
2)新增土方运输费用:用6t 卡车运输,每次运4m 3土,每小时运送两趟,运输设备每小时25美元。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事例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事例引言:建筑工程项目经常会面临工期延误的问题,而工期的延误往往会导致额外的成本和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通常会寻求工期索赔来弥补损失。
本文将介绍几个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实际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工期索赔的应用和效果。
案例一:大桥施工工期延误在某市的大桥项目中,施工方面临了诸多问题,导致工期无法按计划进行。
施工方尝试通过提前加班和增加人手来弥补工期延误,但依然无法达到预期进度。
在与业主沟通后,施工方提出了工期索赔的申请。
通过详细的分析和报告,施工方成功地证明了工期延误的原因,并提出了索赔金额的合理性。
最终,业主同意支付一定数额的工期索赔款项,以解决此次延误带来的额外成本和损失。
案例二:土建施工迟延在某高层建筑项目中,由于资金问题和沟通不畅等原因,土建施工无法按时进行。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了工期索赔申请,指出施工迟延的原因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经过双方的协商和专业顾问的评估,业主同意支付一定数额的工期索赔款项。
这些款项用于补偿承包商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额外费用,同时也体现了业主的配合和理解。
案例三:供应商延迟交货在某个住宅项目中,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关键材料,导致施工工期延误。
承包商根据合同条款决定提出工期索赔。
在与供应商的协商中,承包商提供了证据证明每天延误的成本,以及工期延误对整个项目所产生的负面效应。
供应商最终同意支付工期索赔款项,并承诺加强供货管理,以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结论:以上是几个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实际案例,这些案例表明,在遭遇工期延误时,工期索赔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
承包商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申请,包括工期延误的原因和对项目的影响。
此外,与业主或供应商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也是解决工期延误问题的关键。
通过有效的工期索赔,承包商可以获得应有的补偿,同时也促进了建筑工程合作各方之间的良好关系。
参考资料:1. "Case Study: Construction Delay Claims" - The Claims & Dispute Resolution Task Force,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Forum on Construction Law.2. "Construction Delay Claims" - Consulting Engineers of Ontario.3. "Delay Claims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 White Construction Group.注:以上案例为示例,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
工程索赔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甲乙双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索赔纠纷。
甲乙双方于2017年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某地的住宅小区的建设施工。
合同总价款为5000万元,工期为两年。
合同约定,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和部分材料,导致乙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
乙方遂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工程延期损失。
双方协商未果,乙方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2. 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是否合理?3. 乙方是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三、案例分析1.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和部分材料,导致乙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
因此,甲方构成违约。
2. 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是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本案中,乙方因甲方违约导致工程延期,给乙方造成了实际损失。
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主要包括:(1)工期延误损失:根据合同约定,工期延误损失按每天10万元计算,共计600万元。
(2)材料损失: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部分材料,导致乙方额外采购材料,损失共计100万元。
(3)设备折旧损失:因工程延期,乙方设备闲置,损失共计50万元。
综上所述,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共计750万元。
工程索赔真实案例范本
工程索赔真实案例范本案例一:不按合同履约导致索赔客户A与承包商B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约定了工程的具体规模、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报酬方式等等。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B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工程进展缓慢、质量问题频发,并且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质量标准完成工程。
客户A对承包商B的不履约行为感到愤怒并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索赔。
他首先收集了相关证据,例如合同、付款凭证、纠纷的书面记录等等,以证明承包商B的不履约行为。
随后,客户A找到了一位律师,将案情向律师详细介绍,并将收集到的证据交给律师进行评估。
律师分析了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客户A关于工程索赔的权利和义务,并提供了法律解释和建议。
律师和客户A共同制定了索赔策略,包括向承包商B发送索赔通知书,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补偿客户A因为不履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如果承包商B拒绝履行,客户A和律师将考虑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
最终,承包商B在律师的威慑下同意履行合同义务,并且支付了客户A因为不履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案例二: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索赔客户C委托承包商D进行建造一座办公楼的工程。
然而,在验收过程中,客户C发现建筑的一些严重质量问题,例如墙面开裂、管道渗漏等。
客户C立即联系承包商D,要求解决这些质量问题,并且提出了索赔要求,要求承包商D承担修复费用和延误赔偿。
然而,承包商D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修复义务,并声明这些问题是由于客户C的使用不当所引起的,因此不负责任。
客户C决定求助于律师。
律师要求客户C提供与质量问题相关的证据,例如照片、验收报告等。
律师评估了合同约定的责任分配和索赔条款,并发现承包商D确实存在违约行为。
律师与客户C协商,建议向承包商D发出正式索赔通知,并威胁采取法律行动。
承包商D在收到索赔通知后,重新考虑了态度,并认识到质量问题确实是他们施工不当造成的。
他们同意承担修复费用和延误赔偿,并进行了抱歉。
客户C和承包商D通过双方律师的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协议。
徐工集团追偿成功案例
徐工集团追偿成功案例
徐工集团追偿成功案例有很多,以下是其中一些案例:
1. 追偿印度项目款项:徐工集团在印度进行一项大型工程项目时,由于合作伙伴方面的违约行为,造成了徐工集团巨额损失。
徐工集团通过法律手段成功追回了被拖欠的款项,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2. 追偿国内供应商款项:徐工集团与某国内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但供应商未按时交付货物,并且不履行合同中的付款义务。
徐工集团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追回了拖欠的款项,并获得了违约金。
3. 追偿海外违约方的赔偿金:徐工集团在某海外市场上投资建设了一座工厂,并与当地政府签订了相关协议。
然而,当地政府在后期违约,导致徐工集团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徐工集团通过国际仲裁成功追回了损失的赔偿金。
这些案例都是徐工集团通过法律手段追偿成功的典型案例,充分展示了该集团在保护自身权益方面的能力和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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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某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为68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2000元,每拖后一天罚款3000元。
乙方提交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该计划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事件。
事件1: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出全部施工场地,使A、B两项工作的作业时间分别延长了3天和2天,造成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8和10个工作日。
工作C未受影响。
事件2:在工作D施工时,乙方主要施工设备出现故障,停工检修两天,造成窝工20个工日。
事件3:在工作E施工时,由于甲方提供的某种材料不合格,造成拆除用工30个工作日,机械设备闲置3个台班,台班单价为300元,材料费损失2万元,因拆除重新施工使作业时间延长3天。
事件4:在工作F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天,多用人工15个工日,增加其他费用1万元。
(25分)问题:(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就哪些事件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2)该工程的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天数为多少天?(3)当地人工日工资单价为35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20元/工日。
施工管理费、利润等均不予补偿。
则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经济补偿为多少?答案:(1)答: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场地提供时间延长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而工作A位于关键路线。
事件2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施工设备故障属于乙方承担的风险。
事件3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因为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但由此增加的作业时没有超过该项工程的总时差。
事件4可以提出费用和工期补偿要求,因设计变更责任在甲方;且工作F位于关键路线。
(2)答:计算原网络图,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为①→②→③→④→⑥→⑦→⑧,计划工期为68天,与合同工期相同,将图中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计算网络图关键路线不变,实际工期为73天。
将甲方负责的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天数加到原计划中,计算出关键路线不变,工期仍为73天。
所以该工程索赔工期为5天,工期奖罚天数为0天。
(3)答:乙方可得到合理经济补偿总额为:(8+10)×20+30×35+3×300+20000+15×35+10000=32835元二、某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中规定:(1)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安装;(2)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之施工单位人员窝工,按18元/工日补偿,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之施工单位设备闲置,按表1中所列标准补偿;表1设备闲置补偿标准表价程序计价(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间接费费率为10%,利润率为5%,税率为3.41%。
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l:施工单位在土方工程填筑时,发现取土区之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过晾晒后才能填筑,增加费用30 000元,工期延误10天。
事件2:基坑开挖深度为3m,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之放坡系数为0.3(已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施工单位为避免坑壁塌方,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使土方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支10 000元,工期延误3天。
事件3:施工单位在主体钢结构吊装安装阶段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上缺少相应之预埋件,经查实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遗漏该预埋件之错误所致。
返工处理后,增加费用20 000元,工期延误8天。
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之设备没有按计划时间到场,施工受到影响,施工单位一台大型起重机、两台自卸汽车(载重5t、8t各一台)闲置5天,工人窝工86工日,工期延误5天。
事件5:某分项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使用功能之调整,须进行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后,经确认直接工程费增加l8 000元,措施费增加2000元。
上述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造价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1.分析以上各事件中造价工程师是否应该批准施工单位之索赔要求?为什么?2.对于工程施工中发生之工程变更,造价工程师对变更部分之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3.造价工程师应批准之索赔金额是多少元?工程延期是多少天?(25分)答案:问题1:事件1不应该批准。
这是施工单位应该预料到之(属施工单位之责任)。
事件2不应该批准。
施工单位为确保安全,自行调整施工方案(属施工单位之责任)。
事件3应该批准。
这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中错误造成之(属建设单位之责任)。
事件4应该批准。
是由建设单位采购之设备没按计划时间到场造成之(属建设单位之责任)。
事件5应该批准。
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变更造成之(属建设单位之责任)。
问题2变更价款之确定原则为:(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之价格,按合同已有之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之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之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之变更价格,经造价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如不被造价工程师确认,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确定变更工程价款时,按合同争议之处理方法解决。
问题3(1)造价工程师应批准之索赔金额为事件3:返工费用:20000元事件4:机械台班费:(1060×60%+318×40%+458×50%)×5=4961(元)人工费:86×18=1548(元)事件5:应给施工单位补偿:直接费:18000+2000=20000(元)间接费:20000×10%=2000(元)利润:(20000+2000)×5%=1100(元)税金:(20000+2000+1100)×3.41%=787.71(元)应补偿:20000+2000+1100+787.71=23887.71(元)或:(18000+2000)×(1+10%)(1+5%)(1+3.41%)=23887.71(元)(2)造价工程师应批准之工程延期为事件3:8天事件4:5天合计:13天三、建设单位将一热电厂建设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某土建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
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土建施工单位又将桩基础施工分包给一专业基础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
在工程延期方面,合同中约定,业主违约一天应补偿承包方5000元人民币,承包方违约一天应罚款5000元人民币。
该工程所用的桩是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共计1200根。
预制桩由建设单位供应。
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规定桩基础施工应从5月10日开工至5月20日完工。
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供应预制桩不及时,使桩基础施工在5月13日才开工;5月13日至5月18日基础工程公司的打桩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施工;5月19日至5月22日又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恶劣天气无法施工。
问题:1、在上述工期拖延中,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2、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4、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的程序如何? (25分)参考答案:1、对于上述工程拖期,监理工程师可做出如下的处理:(1)从5月10日至5月13日共3天,属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拖期,应给予施工单位工期和费用的补偿。
(2)从5月13日至5月18日共6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由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从5月19日至5月22日共4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2、应予以补偿的具体数额为: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3+4=7(天)。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费用补偿这3×5000-6×5000=-15000(元),即应扣款1.5万元。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
因为设备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它与土建施工单位无合同关系。
设备安装单位应获工期补偿3+6+4=13(天)。
应获费用补偿为13×5000=65000(元)4、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方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5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四、某综合楼工程项目合同价为1 750万元,该工程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合同。
合同报价日期为1999年3月,合同工期为12个月,每季度结算一次。
工程开工日期为l 999年4月1日。
施工单位1999年第四季度完成产值是710万元。
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关季度造价指数如下表所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1、1999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给定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2、1999年5月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3、1999年7月份,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4、1999年8月份,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年一遇的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
以上事件中,除第4项外,其余工序均末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
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要求:(1)增加合同工期13天;(2)增加费用11.8万元。
问题:1、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以上事件可否索赔?为什么?2、计算监理工程师1999年第4季度应确定的工程结算款额。
3、如果在工程保修期间发生了由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屋顶漏水、墙面剥落等问题,业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单位修理而施工单位一再拖延的情况下,另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25分)标准答案:1.(共12.0分)事件1费用索赔成立,(1.0分)工期不予延长。
(1.0分)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
(1.0分)事件2费用索赔不成立,(1.0分)工期索赔不成立,(1.0分)(答索赔不成立也可得分),该工作属于承包商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
(1.0分)事件3费用索赔成立,(1.0分)工期予延长,(1.0分)因为设计方案有误。
(1. 0分)事件4费用索赔不成立,(1.0分)工期可以延长,(1.0分)因为异常的气候条件的变化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